风起陇西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2-20风起陇西读后感(实用十篇)。
笔者精心为您准备了以下关于“风起陇西读后感”的内容。阅读时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它能为我们打开全新的视野,让我们更加深刻地领会作品的魅力所在。不同的人对同一部作品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也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感谢您花时间仔细阅读这篇文章!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1
节奏比较快,人物出场密集,不拖泥带水,在对话间交待前情。不费脑吧也还行,画面构图和打光是有电影质感,蛮舒适的。
演员阵容也挺好的,陈坤、白宇、聂远和董子健也都是比较认可的演技实力派,目前看着演技是可以的,质感只能说是强悍,有大片的味道了,路阳还是那个路阳,电影质感一绝,陈坤和白宇主要是亲情和兄弟情
里面有几个场景让人印像深刻,一个场景,在小酒馆的打戏,刀刀见血,见血封喉,动作极快,打击感蛮好
一个场景是回忆,陈坤,白宇,孙怡坐在一起,交代3个人的人物关系,3个人演技自然,明显像一家人,那句为了光复汉室,为了不再有战争还是可以的
一个场景是陈坤发现自己处境十分危险,蜀魏两边都在怀疑自己,蜀国是怀疑自己给了假情报,已叛变.而且街亭之战的失败蜀国需要一个背锅的,很可能是他,魏国此时也非常怀疑他是间谍,第一集结尾陈坤的表情是很到位的。
今天更新的5,6集节奏更快了,面上心平气和的,心里都是怎么能整死对方,陈恭和糜冲这俩人的对手戏真是太有意思了。虽然知道陈恭和糜冲是对立的关系,糜冲这一声声的主人叫着,哈哈哈哈哈啊哈笑死我
没想到陈坤都46了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2
《风起陇西》中陈坤所饰演的白帝,可谓是举重若轻。陈恭看起来是个放诞不羁的世家子,对着好友兼上官说话,也是一派疏朗豪迈,可是背地里,他却是头号间谍,曹魏阵营内部最大的敌人。陈恭在酒馆里喝酒赏舞,十足的风流姿态,可是对着糜冲的步步紧逼,晚宴上的活口当面指认,他的镇定与内敛又充满力量。这个转变拿捏的很到位。
陈恭应该是陈坤近年来拿到的最好角色,角色的背景和人设,与他的气质十分贴合,陈坤的大五官深轮廓很容易表现出角色的忧郁和深邃,又带有优雅感,世家公子,深情男子,这样的角色他是手到擒来的,他之前的经典角色,陈子坤、金燕西、王生,莫不是如此。陈恭为了光复汉室,不惜远离家乡,与妻子分别,遭遇同僚误解仍不改其志,这个人物,和诸葛亮一样,是带有浓浓的理想主义色彩的,是个悲剧角色。
比起陈恭主动在魏蜀两地搅弄风云,荀诩是被动卷入碟中谍游戏的。荀诩虽然任职司闻曹,可他是靖安司的内勤,工作是看资料,分析谍报,而不是亲身上场。作为陈恭的大舅哥,信任的知己,他是不相信白帝叛变的,即使是遭遇重刑,他也不放弃这点,而他的身份,也决定他成为街亭失利事件的扫尾人员。一方面是本心和情谊,一方面是家国和职责,荀诩纠结于两难,萃毒的匕首,茶水里的毒药,注定他和白帝只能活下一人。但见到陈恭之后,通过试探,马上就相信了他,哪怕他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哪怕这个结果是蜀汉想要抹除,他仍然愿意冒险。
如果说陈恭是睿智与锋芒,是一把外放的尖刀,他永远有那么多奇思妙想,哪怕身处绝境也游刃有余,那么荀诩就是孤勇与坚韧,是一个厚重的刀鞘,哪怕被众人反对他依然会坚持心中信念。
这两个角色撑起了剧中的故事结构,两个情报人员,两个知己好友,一明一暗,一个在曹魏寻找蛛丝马迹,一个在司闻曹排除清扫,共同查找蜀汉情报阵营里的大敌“烛龙”。双男主的配置在影视剧里并不少见,但陈坤和白宇的合作还是给了我惊喜,在剧中,陈坤的皮肤到眼神,都保持着不错的状态,能够将复杂的表情演绎到位,而白宇留着胡子,束起发髻的妆造,在他以往的少年感上加了一丝成熟的韵味,显得更有余味。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3
《风起陇西》这部剧是由同名的原著小说改编,原著小说是由马伯庸写的,而且读者对这部作品的评价也比较高。所以观众也可以把原著小说和电视剧一起去看的。
在这部剧第二集中,也能看到剧情本身才真实感的塑造上,会把角色本身的一些特点传递给观众。
孝和这个角色在年幼的时候其实是和诸葛亮在一起生活过的,所以在这部剧中也会展现他幼年时的场景。就是这个角色去给在地里干活的诸葛亮送饭。
其中有一句话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解读。
当时这个角色还处在幼年时期,诸葛亮问他觉得天下最要紧的是什么?这个角色以为诸葛亮问他其实是想知道在他心中,他最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这个角色回答的是光复汉室,从这一点上也能看出我这个角色是一个很机灵的角色。因为他是从诸葛亮的角度去思考的,他以为自己说的是对方想要的答案。
而诸葛亮给出的答案是人是最重要的。百姓是最重要的,无论国土扩展到多大,如果土地上的人都没了,那么这个国土又有什么用处呢。这话也是很切实际的,而且也是引出了诸葛亮的一个想法,就是想要统治国土的人是一个仁者。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4
电视剧开头以街亭失利为始,作为背景交待。引出陈恭的间谍身份,并“盗用”了原著中白帝的头衔安在陈恭身上,让他在剧里成为蜀汉非常重要的情报人员,而街亭的失利直接把矛头指向陈恭可能的“叛变”,使其深陷困局,进而引出了“烛龙案”,再把追查曹魏偷窃弩机的事情合理化揉进陈恭的自救中,增加整个故事的悬疑性。另一方面,又借着荀诩为陈恭翻案的机会,引出蜀汉司闻曹内部职场上的尔虞我诈,以及后期免不了与蜀汉另一个职能部门军技司的权谋之斗。
在原著中,陈恭的作用主要是引出司闻曹,然后就战术性的暂时隐身了,后面就是荀诩的独角戏。所以,电视剧的改编,无疑是把人物关系变复杂了,让故事线也交融了,这就是我个人感觉中变高级的地方。
当然,在这变高级的过程中,也会很考验观众们的耐心,以及剪辑时没能很好过渡的故事线,可能变成一种瑕疵,让它有一些口碑上的两极分化。
不过,到目前为止,从演员的适配度、故事的改编度和视觉呈现来说,我还是基本满意的,比较期待整个剧改编的完成度,如果最终的结尾依然回归到原著的揭秘,只能说中规中矩,如果有其他的惊喜自然更好,不过,几集看下来,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电视剧在人物的塑造上,应该还是非常成功的。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5
一口气看完前面几集觉得还不错,作为看过原著的人觉得电视剧故事改编后似乎比原著更复杂了,前面三集看的时候稍微有些不注意,一不小心走神了,漏了某些情节,就有点接不上后面剧情的感觉,必须得盯紧着看,所以看得有点紧张。整体感觉而言,故事的发展目前看来觉得还不错,悬疑谍战的暗黑氛围有了,主角配角全员都是演技派,曹魏与蜀汉斗,蜀汉内部几派势力互相斗,演员们互相飚演技让人看得很带感,目前觉得很不错,不知道后面的故事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先观望一下。
整体来说,剧里服化道看起来比较朴实,服装几乎都是以素色为主,饱和度偏低,很少有花里胡哨的亮色系。偏暗色调的滤镜风格也挺有电影质感的,让人有点想起了路阳导演的绣春刀系列电影。虽然色调偏暗但人物和细节看得也挺清楚的,何况间谍本来就是要隐藏在黑暗中伺机而动,这样的风格倒是跟这部剧的谍战风云故事相匹配,毕竟这也不是什么要发糖的古偶甜宠剧。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6
剧中李严与狐忠目前是勾结的,但,狐忠有另一个更被世人熟悉的名字叫做马忠。历史上的李严和诸葛亮是同为刘备托孤的重臣,为人干练,立过很多功劳,但他也被评价“腹中有麟甲”。刘备死后,他劝诸葛亮受九锡、进爵称王,诸葛亮拒绝了,两人心生芥蒂。之后,他在汉中遇敌时,又用拒绝带兵,换取升官等个人利益。最后在诸葛四出祁山的时候,他负责粮草,搞小动作,被诸葛亮弹劾、罢官为民。马忠则是是诸葛亮信任重用的将领,而且,与李严相反的是,他四出祁山时有功。
烛龙是谁,是目前最大的悬念。隐藏的悬念是,光复与偏安谁会胜出。另外,剧中陈恭妻子在巴中部分,应该埋伏的是五斗米道线,目前还未展开。马亲王原著的作品,向来是透过故事,能看见背后的时代,看见作者对时代冲突的思考、想象,由此再导向与开局完全不同的结局。风起陇西,尽管背景设定与之前热播的两部作品大为不同,由繁华的盛唐转向动乱的三国,但从前4集,仍然能隐约感受到铺开的画卷。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7
《风起陇西》是一部改编自网络小说的古装剧,讲述了秦国商鞅变法时期,陇西郡郡守张骞与女主角霍去病的爱情故事。以下是我对这部剧的观后感:
该剧的制作非常精良。场景设计、服装造型、化妆技术等方面都做得非常到位,给观众带来了非常震撼的视觉体验。同时,该剧的音乐也非常出色,配乐和音效处理得恰到好处,增强了整个剧情的感染力和氛围。
该剧的演员表现也非常出色。男主角张骞由陈杨洋饰演,他的形象非常符合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演得非常出色。女主角霍去病由胡冰卿饰演,她的演技也非常出色,很好地诠释了这个角色的复杂情感和内心变化。此外,其他演员的表演也非常出色,特别是反派角色李逍遥,他的演技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该剧的剧情非常吸引人。故事背景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期,讲述了张骞与霍去病的爱情故事,情节跌宕起伏,非常具有张力和悬念。同时,该剧还涉及了政治、战争、爱情等多个方面,让观众在欣赏剧情的同时,也能够了解历史和文化。
《风起陇西》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古装剧,制作精良、演员表现出色、剧情吸引人,给观众带来了非常震撼的视觉和心理体验。如果你还没有看过这部剧,我强烈推荐你去观看一下。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8
《风起陇西》读后感300字范文:
把风起陇西都读完了,有好多话想说。自己沉默了一会,有些意犹未尽。40万字的小说一口气读完,还是头一次。个人觉得这本书偏向男生吧,女生好像不喜欢看。
“史书不会记录这些事件,也不会留下他们的名字”这是“亲王”马伯庸在封面留下的一句话,实在有些摸不透这句话的意义,也许是马伯庸在写这本书时悟出的一句话吧,仔细想想还挺有道理。
“在不违背历史的情况下,填充历史的‘可能性’”。这也是封面的一句话。这本书在真实历史的背景下,填充了更多的情节以及人物。这本书中许多真实人物和记忆中还是很不一样的。像诸葛亮,我平时认为他是一个光明正大、公正无私的人,但这本书里的诸葛亮是有阴面的。他有些自私,有野心,有心计。读别的书还真不知道。
总之,这本书不是一部成熟的谍战书,但是是一部很好的历史题材的小说,神秘,扣人心弦。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9
这部剧个人觉得有四个槽点我需要提一下:
槽点一,常远演的这个角色是原著中没有的,加的有点生硬,与《风起陇西》沉重压抑的谍战风格有点格格不入,常远满口的东北大碴子味台词着实让人出戏,蜀地的东北移民吗?
槽点二,董子健演郭刚,前面也说了郭刚这个角色设定剧版和原著有很大不同,董子健演持没得说,但形象方面与这个角色确实有较大差距。
槽点三,半文半白的台词。台词风格不统一,象诸葛亮的罪己书完全是文言,怕观众看不懂,字幕给了白话翻译;但李严的有一段训话几乎满口大白话,与其蜀臣第二的身份不太相配;另外如外勤、损失评估等一些太过现代的用词也让人穿越之感。
槽点四,绕不过去的AB。原著中的柳莹着墨不多,并不是关键人物,出场也晚,剧版作为女一,加戏再所难免,从柳莹出场那场戏来看,实话说我没看到AB表演有啥亮点,着实没有女主出场的惊艳感,不仅与《庆余年》中李沁鸡腿姑娘的惊为天人无法相提并论,与同剧女二孙悦五仙道圣姑出场那一场都有不小差距。个人观点,AB粉不喜的别喷我。
但是瑕不掩瑜,无论是从服装、道具、置景、妆容,还是构图、着色、采声、配音等细节处来看,都能看到主创团队的用心。比如蜀地镜头色调和魏地不同,地面细节和魏地不同,荀诩、陈恭私宅院落布置,家具陈设的不同等等,这些都需要观众静下心来,细细品味。
总的来说,前8集看下来,《风起陇西》不失为一部有一定观看门槛的古装谍战年度大剧,费神烧脑,未必适合所有观众,但一千个人的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现在收视评分可能不佳,但静下心来细细品味,你终会发现它的好。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10
我觉得风起陇西演技台词服化道都挺舒服的,有说画面黑的,我倒是没啥感觉,黑的白的阿宝色的我都接受挺良好。台词的话我个人是喜欢马伯庸的风格,用现代的话说古代的事,非常有助于我理解剧情,看他们一本正经地说现代的词感觉还带点俏皮。也不像别人说的看这剧需要门槛,啥门槛不门槛的,只要专注一点,别一边看剧一边刷手机,人物关系和剧情逻辑都挺清晰,看他们勾心斗角超有意思的,这部剧跟一般大众熟悉的古装剧有不同的地方。比如台词的现代化,角度切入的不同,它是从小人物的视角去窥视整个大环境,就是带点叛逆的感觉,两位主角以及其他角色即使不在同一阵营也都有自己坚持的东西,确实热血,并且跟摇滚片尾曲搭配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我一次都没有跳过过片头片尾曲,甚至每次在片尾曲响起时在心里都会大喊“风起陇西也太好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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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1500字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1 我几乎是流着泪读完的这本书,估计没有谁能比他经历的更悲惨,比他的生活更悲剧。福贵——一个让我肃然起敬的人物。我在同情、敬重等复杂的感情中体会着他的人生以及他一生中遇到的悲欢离合。 人生有三大悲剧:少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福贵的一生成了悲剧的真实写照,他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离去,谁又能够懂得他的痛苦,他是男人,他不能够哭天抢地,不能倒下。只有坚强的面对,挺过去了,也就成功了。 他本是一个嗜赌的地主少爷,放荡不羁,从不听老爷子教诲,直到自己被人设计输光了祖业才追悔莫及,活活气死了父亲。不再是少爷的他懂得了生活的艰苦,受尽了磨难,日子还是那样穷着过。种过地,也被拉去当过兵,心中的信念没有让他倒在战场上,也没有让他倒在命运面前。我不敢想象如果我是他,我是否还有勇气去活着,还会认真的活。命运开起了各种玩笑,先是他母亲的死,接着又是儿子、女儿、女婿、妻子、孙子。最后身边只剩了一头老黄牛。 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块钱,这十块钱我饿死也不会动它,村里人也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他没有埋怨,只是平静的叙说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死。言语之间让人感动,那种面对生死坦荡不拘的心境,很少有人能学会。 或许是我太年轻,经历的太少。总也不能平静的看着他生命的起落。但我知道,不管前路怎样艰辛,他都能过去。 总也忘不了,他最常哼唱的那句“皇帝召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脑海中便一直浮现着这个像痞子一般的模样。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一辈子,有一个不离不弃的爱他的人——家珍,她几乎没来得及享福,就开始了自己为一日三餐都要担忧的惨淡生活,她是个执着的人,执着着自己的选择,不怨天尤人,也不曾后悔,她在心里得到了幸福。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我不能做一个结论,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而活着。我说这是一个自然而然过程。 福贵的悲剧没有使他放弃活着,是为什么,是为了那撕心裂肺的痛楚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正是这些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人生本来就有悲有喜,没有人可以完全的悲,也不可能有彻底的喜,因为了那些悲伤,才使得我们更清醒的活着。 在福贵的不公命运里,我读到了,活着就有希望,无论生活给了什么样的苦果,都不要气馁。坚持的活下去,才是真正的王者。对于福贵的“活着”,我们可以读得很悲观:人活着,便是活着。青山依旧在,万事转头空。活着而已。我们也可以读得很积极:历尽世间磨难,尝遍人间悲苦,是强大的毅力与不败的灵魂使生命屹立不倒! 生命,很伟大;生命,太伟大! 活着,是一种处世不惊的心态,活着,也是一种能够承受巨大苦难的勇气。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2 《活着》这本书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肉体只不过是禁锢灵魂的东西,而生命可以把灵魂在现实中具体化,只不过是联系灵魂和现实的媒介罢了。所以,与其说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如说我市为了完成我的灵魂在世间存在的意义而活着。 “彼岸花,开彼岸。”也许留下的只有曼珠沙华猩红妖艳的花,与甜腻的花香,在彼岸见证这最后的结局。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3 我们为什么而活着?不知道你是否思考过这个问题?本书的主人公福贵,在他是富家子弟时候,吃喝不愁,嫖赌就是他活着的动力,否则“每天早晨起来犯愁的就是这一天该怎么打发”;等他家产被他输光了之后,他无奈成了别人的佃户,每日靠耕田养活自己的一家。 几乎在所有人的眼中,福贵的人生是不幸的:从富家子弟成为一穷二白的佃户,父亲被他气死,母亲病重,他去请大夫途中被国民党兵抓取拉大炮,每日饥肠辘辘,睡在死人堆中;终于回到家中母亲却早已经去世;后来十二岁的儿子,献血却被人抽干致死;女儿生产,却出血过多而离开了他;女婿在工地上,在两块水泥板夹死;爱人病重,不舍地离开了人世间;几年后,他唯一的亲人外孙---苦根,一个七岁的孩子,却因为吃豆子而撑死…最后陪伴他的,只有一个老黄牛。 作者用极朴实简单的语言,来描述着他的不幸,然而这种朴实的言语,却能深刻渗入每一个读者的心。而文中对福贵女儿凤霞的描写却更加深刻的震撼着我的心: 凤霞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当福贵输光了家产,他的丈人抬着抬花轿要带他的妻子家珍回娘家,福贵无力阻拦,凤霞却睁大眼睛说:“爹,娘坐上轿子啦,”福贵心中很难受,告诉凤霞说不要忘记他是她爹,凤霞听了这话却咯咯笑起来说:“你也不要忘记我是凤霞。”小凤霞的天真可爱,让人顿生怜悯之情,她以后就要吃苦了,耕田,种地,本来是一个可以嫁到一个好人家的富家小姐,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如今她未来的命运却让多少人惋惜。然而凤霞的命运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长大后的她因为发了一次高烧,从此以后又聋又哑,但是她却非常美貌,勤劳和善良,读到这里,不禁感叹一句“天意弄人,命运多舛!”然而凤霞一天天长大,她始终是要嫁人的,福贵和家珍也为她着急,她自己心中看到别人家的姑娘出嫁也很是羡慕,不自觉的走到人家花轿旁边,终于福贵托人找到了愿意和凤霞相亲的人,他是一个偏头的男子。凤霞穿了新衣服,来相亲的人没有多看凤霞几眼,却四周环顾了一下破旧屋子,然后便离去了。凤霞心中自然是非常难受,作者用无声的描写手法,更加深刻的写出了凤霞内心的失落与悲伤,凤霞知道人家没有看上她之后“站起来走到里面的房间,换了身旧衣服,扛着把锄头下地去了”,如此简单的语言,却将悲伤之意自然地流露出来,她没有哭,但是给我造成的感受却比哭了还要难受。出人意料的却是,男子看上了凤霞,带人来装修了福贵的破屋,凤霞嫁给了他,两人幸福地过了一段时间。全文的悲伤气氛,因为凤霞的成亲,添了几分喜气,但是凤霞最后却因为生子失血过多而死…全文的悲凉之意,蔓延的更加广泛,渗透的更加深刻。 但是在福贵的眼中,他并不是不幸的,他输掉了家产,却因此逃过了斗地主时期被枪毙的命运,他有一对懂事的子女,一个可爱的外孙,一个贤惠的妻子,老实的女婿,虽然最后他们都离开了他,陪伴他的只有一头老黄牛。“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福贵在此时已经把生活看开了,他这样描述他死去了二十多年的妻子“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有留下,不像村里的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我看到了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对生活的平淡的态度… 生为何而活?或许作者在中文版自序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人生总是无法忍耐太多的现实,《活着》告诉我们,每个人对苦难的承受力都是很大的,面对苦难,不管在其他人眼中,多么不幸,自己都要有乐观的人生态度,勇敢的活下去!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4 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千古年来无数哲人智者发表过无数精辟的语论。滚滚长江东流水,许多流过了,淡了。而在生命的长河当中,必须有些东西是留下来了的。每一个都有权利改变他的人生,或苦或甜。或许在一般人看来福贵的一生是苦不堪言,而他的从容与恬然改变了我的看法。有尽头的是人生,而生活是没尽头的。这就是活着的。他给予了我生活的另一种新的看法。 《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故事以描写老人神态动作,以及周边的环境为过渡连接,一个感性的故事倾泻而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喜交接,沉郁淡忘,最后平淡而终的。生于富贵之家,吃喝玩乐赌嫖无所不做。把百亩良田的家业输掉,从此一败涂地。躲过铲除大地主,战事的厄运。勤勤谨谨,有懂事的儿女一双,温柔贤淑的妻子,困窘也算其乐融融。而命运之神并没有因此降临。一家六口人,前后相继地死去。家珍得软骨症而死,有庆因被过量抽血而死,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辛苦劳作意外死在岗位上,而最让人揪心的是福贵抱有唯一希望的外孙,因吃太多的黄豆而撑死了。最后我们看到的陪伴福贵的只有一头跟他一样老,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牛。 诚然福贵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但我不得不为他活着的勇气,活着的坚强致敬。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一个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亲手埋葬了他挚爱的每一位亲人,然后剩下他自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伤痛,而他却可以如此平淡的讲叙他一辈子的故事。陶醉于故事中,像回味着他的一生。那是属于他独特的一生,就算是悲痛也是珍贵的难忘的回忆。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他的伤痛,因为在他看来那过去的一切都已化为可以美丽的传说。淡淡回味,那就是他无悔的一生。在他挚爱的亲人活着的时候,他深深地爱着他们,他们用他生命的全部,努力着,奋斗着,为了生存,为了他的亲人更好地生活。他没有干过滔天的坏事,甚至小恶也不曾多犯。他不奢求荣华富贵,只求一家人平平安安,永远在一起。命运弄人,他最终没有完成他这一生唯一的愿望。在所有人离他而去以后,或许他的人生不再有什么意义。颓废,绝望这些名词此刻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然而,他并没有选择逃避人生,他活着,安然恬静地活着。不为什么,只为好好珍惜上天让他在世上活着的每一天。主人公大悲大喜过后淡然让人肃然起敬。 在我看来,“活着”是那么一个简朴是在而又深沉的词语。特别在我经历过亲人的离逝,看多了离合聚散后。当上帝赋予我们生命时,我们尚不知道何为活着。到我们渐渐成长,我们甚至一度迷糊,轻言生死,不知道为何而活着。而更多的,直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不曾清楚活着为何。不管是浑浑噩噩,还是意气风发,为生活而活着,为自己而活着,为希望而活着。活着很好。死或许可以摆脱一切的痛苦。而只有活着才能真正地体会生活。只有活着才能欣赏初升太阳的美丽。活着是一根连着希望的线。千丝万缕的神经星罗密布,敏感的感知着这世界的苦与乐。而这也就是人生,也便是生活,可以痛并着快乐着。 生活中有太多的烦恼,然而也很玄妙。在我们呼吸着的每一刻都有无数的生命消逝,同时也有无数新的生命诞生。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赌博,赢者为王,败者为寇。尔虞我诈不在话下,为成败甚至是情感一时小事放弃生命人不乏其数。然我相信到经历了更多以后,最终会有人知道,人生世上,输赢不是长久的,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5 打开书的第一页,浓浓的乡土味就扑面而来——傍晚到来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来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盐一样咸的咸菜……非常写实的文字,不假修饰,可是却吸引你在貌似波澜不惊的文字旅行中,继续前行。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福贵,好赌成性,最终将祖业输光而气死了父亲后,沦为靠租地为生的佃农。在给母亲请医生的时候在混乱中被拉了壮丁去打仗,辗转生死回到家乡,母亲已经死了,只剩得妻子家珍带着一双儿女为他守候着家。不幸的是女儿因高烧成为聋哑人,好在一家人总算又团聚了,虽然为吃饱饭发愁,为儿子念书也曾把女儿卖给别人家一阵子,可是一家人你心疼我,我爱护你,也算过了一段略微平静的日子。可惜,在以后几年的日子里,因种种不幸,他先后失去了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可爱的外孙苦根。后来,福贵就只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的活着。 挣扎着读完这本书,静悄悄且无力的倒在床上。整部作品,环绕在我脑海中的,就是一条死亡的线,而福贵,就听天由命的承受着这巨大的苦难,无法想象。面对生命,轻易的一个死字,似乎便完结了平凡人最平凡的一切。但是,余华却是用了最简洁的两个字,让我去感受去思索去回味这沉甸甸的“活着”。活着是什么?活着就是为了看见死亡认识死亡承受死亡吗!在生与死的无常中,我们能抓住的是什么? 至今仍心戚戚然。其实很想和学生谈谈这本书,可是,很怕。怕回味情节,怕思索作品的意义乃至因怕而抗拒理解作者,这是我在初读作品很长一段时间后的感受。可是不得不说,这本书好像被压在心底的某一角落,时不时就会露个头,让我在生活的洪流中,一边经历,一边理解:生活,既是魔鬼,也是天使,表面看起来是一条静静流淌的河,而暗地的波涛汹涌却一刻也不曾停止。 二读《活着》,一蓑烟雨,任平生暑假,流连在书店里,赫然发现在当代文学栏目里,有一个书架全都是余华的作品。《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兄弟》,还有《活着》。站在书架前,突然感受到这位作家确实是拥有独特的陈述方式和笔法,让我在畏惧中产生抗拒,但在心底里对作品产生敬畏之心。不由自主,有了再读《活着》的渴望。 我读到了一个广阔冗长的历史背景: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福贵的生存环境无一不是孕育苦难的“熔炉”,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各个战争和运动给他带来了窘迫和不幸。 我看到了真情时时刻刻的存在:家珍不离不弃的守候,有庆和苦根的懂事孝顺,凤霞与二喜朴素厚重的爱情,如一股股清凉的小溪,让我们在沉重中感受到轻松,在绝望中看到希望。 我悟到了动荡与苦难中,平静与快乐仍是活着的主旋律。凤霞让别人领去才几个月,她就跑了回来。凤霞回来时夜已经深了,我和家珍在床上,听见有人敲门,先是很轻的敲了一下,过了一会又敲了两下。我想是谁呀,这么晚了。爬起来去开门,一开门看到的是凤霞,都忘了她听不到,赶紧叫:“凤霞,快进来。”我这么一叫,家珍一下子从床上下来,没穿鞋就往门口跑。我把凤霞拉进来,家珍一把将她抱过去呜呜地哭了。……凤霞躺下后,睁眼看着睡着的有庆好一会,偷偷笑了一下,才把眼睛闭上。有庆早晨醒来一看到他姐姐,使劲搓眼睛,搓完眼睛看看还是凤霞,衣服不穿就从床上跳下来,张着个嘴一声声喊:“姐姐,姐姐。”随着一家人含着眼泪的笑,我的眼泪也跟着扑簌簌的掉,心里欢喜的不行。活着是一个过程,在累与泪的跋涉中,不离不弃的是温情和微笑,所以,风来,我们可以逆风而行;雨来,我们可以迎雨而笑。风雨之后,潇洒纵横。活着或许不简单,可活着,也不单调。 三读《活着》,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苦根死后的第二年,老人福贵和他从宰牛人手中买下的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老人给老牛起名叫福贵。 每天耕田回家时,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我听到老人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都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默念着这句话,一缕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霞光在天际渐渐隐去。一个扛着犁耙的老人,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的背影与暮色融为一体。 想起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寿命长。以前觉得福贵既可怜又冷酷还是个糊涂人。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要那么长的命干嘛吗!眼看着一个又一个亲人离自己而去,掏心挖肺的苦楚难道还没有受够,活那么长又有什么用?现在读起此句,虽然忍不住还有凄楚之感,只是内心更多了敬重。所有的痛苦都能扛得起,所有的重压都承受的住,在饱经沧桑百转千回的挣扎后,仍然充满了对活着的期待,仍能够守望着对亲人的怀念而平静的活着,还能用怀念的方式让已经逝去的人长存于世。 我知道,福贵的一生充满血泪悲苦,于苦难中挣扎,于挣扎隐忍,于隐忍中坚强,于坚强中宁静。也许我眼中的他是苦难中的幸存者,相对于其他人,他是不幸的;而对于他自己,他苦熬的一生,或许更多的感受到的是生活的快乐和幸福。我看到的是活着的过程,他则享受的是活着的过程。我用眼,他用心。 读一本书,需要的时间不长,但读懂这本书,我相信还需要岁月的沉淀。
读后感 篇3
西游记是本十分有趣的小说,虽然我们对于其中的人物形象早已熟记于心,可我们也应该阅读原著,体会更深层次的含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精选感想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一) 《西游记》是我四大名著之一,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历史地位。作为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西游记》在时间的沉淀中依然家喻户晓,广为流传。在今天,我翻开这本散发着古色古香的小说,领略其中的传奇色彩。 《西游记》讲述了唐朝高僧唐玄奘为求真经不畏艰险,与四个徒弟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饱尝世间疾苦,体验因果轮回,一次次化险为夷,最后取得真经,造福世间的故事。文中的人物,性格鲜明,各具特色:固执,慈悲为怀的唐僧,武功高强,机智勇敢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贪吃,爱占小便宜贪恋美色的猪八戒,憨厚老实,默默无闻的沙僧……都在这部小说里被描绘的有声有色,深入人心,给我们启示。 《西游记》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心,不能走歪门邪道。书中许多故事都是讲人的私欲引发妖魔缠身的故事。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先一步登天,更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走上歪路,一发不可收拾。不要有害人之心,相信因果循环,做了坏事,必然会遭受惩罚。 最重要的,它教会我,做人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不论遇到任何挫折,都不轻言放弃,哪怕还有一丝希望,都要拼尽全力。还要有崇高的理想,不要甘心一辈子碌碌无为,为梦想去拼搏。要有冒险的精神。还有要有默默无闻,甘愿奉献的的胸怀。懂得感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真假美猴王”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因为唐僧师徒彼此猜忌,互相之间不够信任而给了妖怪可趁之机,假扮美猴王。短短一个故事却发人深思:信任,是多么的重要啊。没有了信任,我们就会就会处在一个勾心斗角的社会,每个人都在处心积虑的提防他人,天哪,这将是怎样的一个时代?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给予他人足够的信任,这样,你才会收获到他人的信任。彼此信任,是人和人相处的基本界限。如果没了信任,这个世界将会是一片黑暗。 《西游记》是一部不可多得文学经典,他用通俗的故事教会人们世间的道理,在今天,仍然闪耀着光芒。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二) 《西游记》是我接触过的第一本名著,书中那些精彩生动,惊险刺激的情节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出世以及孙悟空护送师父前往西天取经这两个重要故事,整整有一百回这么多。虽然文字很多,篇幅大,但一点也不会枯燥,什么“大闹天宫、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真是有趣极了,那一个个死板的汉字仿佛有了生命似的,带你感受书中的趣味。 在一百回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三打白骨精”了。当我看到狡猾的白骨精变为提着饭菜的农家姑娘前来诱骗唐僧师徒时,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得提了起来,真为他们的命运揪心,幸好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一棒打死妖怪,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地了。在这一个情节当中,我仿佛身临其境,也是孙悟空他们的一员了,当我将整本书看完时,我就如同与唐僧师徒共患难,一起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看完了整本书,我合上书本,闭上眼睛细细地回顾第一处精彩的情节,同时也了解了人物不同的性格特点。比如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孙悟空,贪图女色、喜欢耍不聪明的猪八戒,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沙僧等,其中有好多可贵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虽然我没有真正读透这本书,但我却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做一件事想成功,就要持之以恒,不怕困难,才能成功! 《西游记》是一本十分好的书籍,希望其他人了来领略一下它的风采吧!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三) 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合作对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团队任务,是多么必不可少。 僧人玄奘从长安出发,开启了西天取经的大门,他收伏众徒弟:悟空、悟净和悟能。师徒四人一路上不畏艰难,在同伴有难时挺身而出,互帮互助,没有什么困难可以挡住他们前进的步伐。凭着他们的团结一致,不服输的精神,走过了那十万八千里的遥遥取经路,克服了那九九八十一难,成功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在我们心目中,孙悟空是最聪明、最机智、法力最大的英雄,《西游记》中每一个困难好像都由孙悟空一人奋战,八戒沙僧只是打打下手的配角。但是,只靠孙悟空一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真的可以顺利前行吗?你看,大战流沙河中,如果没有八戒的识水性,主动下水迎战,他们能轻松渡河并收伏沙僧吗?车迟国里,如果没有八戒和沙僧也各展本领,帮助孙悟空让三个妖怪原形毕露,他们能克服这个难关,继续前行吗? 孙悟空去大战妖怪,如果没有八戒和沙僧在后方保护着唐僧,他能放心大胆地迎战吗?虽然八戒懒惰好色,看起来没有什么很大的作用,但他幽默风趣,给取经路上带来了许多欢声笑语,也用自己的九齿钉耙帮助孙悟空对敌。沙僧虽然没有做成巨大的贡献,但他忠心不二,沉着冷静,坚持保护师傅,一路上挑着行李,没有一句怨言,默默无闻。虽然唐僧有时不分青红皂白念紧箍咒,还帮妖怪说好话,但他也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孙悟空。师徒四人的默契配合,团结一致,才使得他们取得真经,有个完美的大结局。 正如赛龙舟和拔河比赛,获胜的关键就在于团结一致,每个人都顾大局。又如战国时期,赵国有廉颇和蔺相如一文一武完美地合作,两人同心协力保卫赵国,才能使赵国一要比一天强大。团结很重要,谁说不是呢?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前行的路上,团结一致必不可少。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四)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一本书,我每个假期都读,让我爱不释手。我被文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特别是唐僧师徒四人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的作者吴承恩为我们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三个徒弟历尽艰难险阻,斩妖除魔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正是他们这种执着的精神深深吸引了我,才使我费寝忘食地把这本书读了个透切。 《西游记》向我们讲述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一心向佛、胆小怕事、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火眼金睛、敢做敢当,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但又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老实本分、踏实能干。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各有特点,性格也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正是他的精妙的地方,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孙悟空了,因为他神通广大,胆大细心,技艺高超,一路上为保护唐僧惩妖除魔,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他成为了我心目中的大英雄,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另外,我还发现在孙悟空的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不服师傅管教。不过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他们师徒四人的这种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应该像他们学习。在这本书中,我最不喜欢唐僧,因为他不懂人情世故,任性,不相信大徒弟孙悟空的判断,不过,他始终以慈悲为怀,很有仁慈之心,终于感动了上苍,最终经历了千心万苦,和徒弟们取得了真经。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他还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事,就必须要让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所以,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像取真经一样的决心,只有坚持不懈,勇于动脑、动手,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五)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这种个性受约束的日子,新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读后感 篇4
《下雨的书店》这本书是日本作家日向理惠子的著作。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感到十分好奇,无数个问题从我脑海里冒出来:书店也会下雨?书店下雨了,书会不会被淋湿?人们在下雨的书店里看书会不会很有趣……
读了这本书后才知道,书中讲的不是书店真下雨,而是书和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书中的内容都是由雨水形成的,如果雨水沾上了悲伤,那做出来的书就是令人伤心的;如果雨水承载了满满的喜悦,那书就是令人快乐的;如果雨水浸透了感动,那做出来的书就是催人泪下的……
书中的故事浸透了感动,主人公是一个叫璐子的小女孩。她在一个下雨的日子,带着妹妹来到了公立书馆,极速蜗牛带着她们进入了“所生活的世界”。由于嗜读先生来到了书店,因为好奇心带走了她的妹妹莎拉,并且把书店弄得一团糟。璐子为了营救书店和妹妹沙拉,开始了一场艰难的旅程,途中她经历了种种困难,他都一一克服:当雨水消失时,自己动手写书;当书化为虚无时,努力去寻找;当找不到题材时,找许多小伙伴一起思考……最后成功救出了妹妹,拯救了书店。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璐子为我们奉献出了宝贵的“隐形翅膀”——坚定的意志,不懈的努力。
生活中的我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在学习拉丁舞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挫折。在我们班中,我学的最晚,我是班里年龄最大的那个,一般在我这个年纪,早应该是高级班,去学双人舞了。可我还是只能跟七八岁的小朋友们一起跳。一次机会,老师让我看了下一个班的水平。刚跳两三个小节,我瞬间就被吓呆了,那个班里五六岁的小孩跳的都比我们跳得好的多!我觉得自己真不是学习拉丁舞的料。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我们学习舞蹈都要有一个过程,不是一天就能跳好的。像晚上那个班,也是学了三四年的呀!你只要刻苦的练习,肯定会好起来的!”
老师的话就像一枚小小的火柴,点亮了我意志之灯——一定要学好拉丁舞。在随后的日子里,我白天努力地学习,晚上不停地巩固,终于有了进步。有时一个难练的动作,会耗上我好几个小时,一遍一遍又一遍,甚至练得满头大汗……终于等到了一次比赛,我以全省第三的好成绩成功晋级,这是我辛勤付出的回报,也是“隐形的翅膀”力量的见证。
切身的体会,璐子的故事,更坚定了我对待困难、挫折的态度。是啊!当我们遇到挫折时,要积极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打退堂鼓,更不能退缩,不能轻言放弃。当我们压力山大的时候,要借助隐形翅膀的力量,穿过风雨,去寻找那美丽迷人的彩虹。只有意志坚定,坚持到底时,你才会真正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和快乐。我相信,当你见到成功的彩虹时,你一定会觉得,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下雨的书店》虽只有短短的245页,却蕴藏了许多美好。让我们在下雨的书店再次相逢,细细品味书中那份藏在字里行间的温暖和力量。让“隐形的翅膀”带你飞过艰难和绝望。
读后感 篇5
我非常喜欢《西游记》这本书,是因为他们师徒四人不畏艰险,跋山涉水、坚持不懈,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精神,让我懂得了: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从这本书中,我还悟出许多的道理,就佛祖压孙悟空这集来说吧,孙悟空虽然很厉害,可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世上还有许许多多厉害的人,不止他一个,因为这点被压在五行山下。
还有孙悟空抢芭蕉扇那集来说吧,孙悟空一而再再而三的要去芭蕉扇,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还没成功,可他还不气馁,最后一次终于成功了,他们扇灭了火焰山的熊熊大火,翻过了火焰山。
就拿真假孙悟空那集来说吧,说假孙悟空差点杀了师傅,最后如来把石猴变回原形,这都得怪孙悟空心中对师傅的怨恨造成了现在的后果,这说明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信任,以诚相待。
《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里面的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特色鲜明,活灵活现,比如唐僧:他非常的善良,他为了理想有一往无前的勇气,他的性格坚韧,面对所有的诱惑和磨难不为所动,最后终于取得了真经;孙悟空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不畏权势,敢于斗争;沙和尚是一个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的人;最后就剩猪悟能了,他是一个好吃懒做意志不坚的人。所以我们要做像唐僧,孙悟空,沙和尚那样的人,不要做像猪八戒这样的人。我们以后要好好习,做个不怕困难,长大做个对祖国有用的栋梁之才。
读了《西游记》,我的感触很深,之前也只不过就是一时看下电视剧,连白话版的《西游记》都是走马观花随便翻看一下就了事,一点儿都不用心去读。《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后来听到老师说的要求,才认真看了《西游记》。
《西游记》中特点和人物形象最突出的也就是孙悟空了,他来是只从石头中蹦出来的猴子。后来都大闹天宫。是的,他只是一只小猴子,可能最为奇怪的是他是从石头间跳也来的,可他还是一只猴子,也就有着我们凡人般的勇敢。他是故事中唐僧的大徒弟,师弟们敬仰的大师兄,同时,也是许多读都崇拜的偶像!因为他神通广大,会七十二般变化,一个跟斗能翻十万八千里。还有那一双火眼金睛,还大闹过天宫呢!看来,与唐僧西行的路上,他手持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力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的人缘也非常好,遇到困难,都能有神通广大的朋友过来帮助他。
猪八戒的本事虽没有他大师兄那么厉害,并且贪小便宜,在遇到困难时,便显得很实在。他在关键时候,也会手挥几铁钉钯帮助孙悟空斩妖除魔。有了猪八戒的存在,原本枯燥无味的取经路上变得有趣起来。这也是这本书的一大看点,吸引了更多的读者。使读者多了更多欢笑。
读后感 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收到了许多新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本以前也曾读过一遍的《下雨的书店》,这次暑假又重新读了一遍。它虽然只是一本薄薄的书,但其中却蕴藏了太多的美好。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璐子的可爱女孩,她在图书馆时被一只蜗牛带到了下雨的书店,遇见了店长古本先生和助手舞舞子小姐,一场奇幻刺激的冒险就此展开。战胜了重重困难后,璐子抓住了破坏故事种子的幽灵,拯救了书店,也找回了自己的初心。
这本书想象力丰富、美好,又清澈干净,用童真的语言谱写了奇幻的冒险之旅,就好像一个色彩多样但不显艳俗的杯子,各种奇幻的色彩恰到好处,又稍稍溢了那么一点儿,那质感厚实,散出的光泽,有着一种说不清的美妙韵味。
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像璐子一样,急着前行而忘记自己的初心,丢失了心中最初的梦想,并变的心怀焦虑。还记得我四年级下学期时,有一次数学单元考因为粗心、审题不清而没有考好,觉得很丢面子,回家后便变的焦虑、暴躁,对着自己发火,订正错题时也很不耐烦,导致下一次考试又没有考好。冷静下来后,我开始想,要是换做了《下雨的书店》中的璐子,她会怎么做?她在种子森林中也曾度过重重难关,经历千辛万苦,与“嗜读”先生斗智斗勇,才最终战胜困难。她碰到的问题可比我多的多,也难的多,也许我应该暂时休息一下,好好思考自己的初心,放平心态,再重新启航。于是我仔细订正了错题,不再在乎别人的眼光,找到了自己的初心——学好书本上的知识,并好好运用!经过一番努力,下一次的`数学考试,我便获得了满意的结果,也证明了自己的努力终有收获。
我觉得学习的过程,也跟璐子的旅程一样,有太多的诱惑和困难,是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需要艰难跋涉后才能到达终点。
有幸,我遇到了《下雨的书店》,在领略神奇故事之余,也懂得了该停下自己匆匆前行的脚步,想想自己的初心,放下执念,抛弃焦虑,重拾梦想,继续前行!
读后感 篇7
“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生活中,有太多的风景,太多的诱惑,太多的羁绊,让我们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因而在一个充满荆棘的道路上艰难跋涉。关于梦想,关于初心,无论是大人,还是孩童,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话要说。日本儿童文学作家日向理惠子则把这些话倾注在了他的插图作品《下雨的书店》中,通过一个看似荒诞无稽的故事,道出了关于梦想与初心的那些事儿。
这是一间神奇的书店,一间一直在下雨的书店,据说,雨水中蕴藏着这个星球上各种各样的故事,不同的雨水浇灌出不同的故事……被悲伤浸染的雨水,会浇灌出令人悲伤的故事;经历过喜悦的雨水,会浇灌出令人开心的故事;有的雨水还能变成每一句话都像谜语一样,具有神奇魔力的故事……书店的店主渡渡鸟古木先生还有他的助理——精灵使者舞舞子就用这些浸透了人们喜怒哀乐的雨水,浇灌那些迷路的故事,最终把它们变成一本本与众不同的书。无论是有趣的书,愉快的书,悲伤的书,还是不可思议的书,都可以在这间下雨的书店里找到。
这是一段充满奇幻的冒险之旅。在故事的主人公——小女孩璐子帮助下雨的书店解决难题的过程中,在种子森林里,她与精灵星丸一起度过了重重难关,最终战胜了困难。而战胜困难的诀窍却是不一般的,除了冷静之外,“在种子森林里最有用的就是想象。”正如恩格斯所说,思维着的精神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在这个故事中,我们与璐子一起展开了想象,也一起见证了想象力的伟大和绝妙之处。
这是一个教孩子们学会与他人共处,与自己和解的故事。《下雨的书店》看似是一个荒诞无厘头的故事,其实,仔细阅读,不难发现故事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主线,那就是璐子对年幼的妹妹莎拉的态度。在故事的开始,体弱多病且爱哭闹的妹妹,几乎享有了妈妈所有的关注,前几天还把璐子最喜欢的玩具占为己有。璐子认为这样的妹妹一点儿也不可爱,并有了想用蜗牛吓唬莎拉的念头。可是,在经历了下雨的书店以及种子森林的一番历险之后,在找回了自己曾经遗忘的故事后,璐子想起了妹妹出生时自己的喜悦与期待。是啊,妹妹还是那个妹妹,只不过在前行的路上,璐子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自己曾经的梦想。故事的结尾处,璐子想把这本写满着自己对妹妹浓浓爱意的书对给妹妹听。她想象着妹妹高兴的样子,自己也变得快乐起来。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像《下雨的书店》中的璐子一样,急着前行,而忘记了自己的初心,丢失了自己最初的梦想,并变得心怀焦虑。很多时候,我们该停下匆匆前行的脚步,回顾来时路,想一想自己的初心,放下一些执念,重拾梦想,继续出发。
读后感 篇8
因为外界精帜彩的世界太喧哗吵闹,共读书的冷板凳难坐,还哪因为与遥远的知音无缘菩对话或相见恨晚,书友泉天南海北难相聚。下面小编带来的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大全,希望大家喜欢!
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1对于贝多芬,许多人对他的外貌等都做出了许多假设,对于他的头发,从未梳理过,就像美杜莎头上的乱蛇,他仿佛一个巫师召来妖怪之后反被妖魔制服了一般,这就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像莫扎特成长于优越的环境,从一开始,人生之于他,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酷的斗争。”他的童年苦极了,这里将他的童年比作一场斗争,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他童年的悲惨,他需要每天都和音乐打交道。他热爱自己的母亲,当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曾说:“她对我那么仁慈,是那么值得我敬爱,是我的朋友!当我能叫出‘母亲’这甜蜜的字眼,而她又能听见的时候,谁能比我更幸福?”他对母亲充满了浓浓的爱意,是一个孝顺的孩子,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母亲,母亲生我们养我们,是我们需要用一生去报答的,我们也要深爱自己的母亲,用优异的的成绩去报答她。贝多芬在波恩的一个家庭里找到了亲切的依偎,是他终身珍视的勃罗宁一家,他们女儿比贝多芬小,贝多芬教她音乐,带她走上诗歌之路,她是他少时的伴侣,尽管贝多芬的童年和少年如此悲惨,但他对这段时日和消磨这时日的地方永远保留著温柔的回忆。然而痛苦已在敲门,它一旦降临便不再离开,1796年至1800年,耳聋已开始了它的酷刑,耳聋日夜折磨著他,他的听觉越来越衰退,内脏也承受著剧烈的痛苦,“连续好几年,他瞒著所有人,独自守著这可怕的秘密,就连最亲密的朋友也不说”。他可怜极了,他是多么想要好起来啊!贝多芬还抱著一种爱的热情,这种爱情几乎永远是纯洁的。人生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不幸,但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你总能打败不幸,迎来光明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2《边城》虽然有着悲剧性的结局,可那结局未尝不是凄美的合情合理、自然贴切。城内乡民的淳朴是一种美,不谙世事,与世隔绝是一种美,与自然生生相息的生活作息是一种美,民风习俗是一种美,地理风貌是一种美,坚强乐观是一种美,真挚纯真的初恋是一种美,忠贞不渝的坚守是一种美,不顾其他的痴情等待亦是一种美……文章无处无美,处处皆美,这更是作者沈从文内心深处对美的寄托和追求,亦如陶潜所作《桃花源记》一般,作者将所希冀的一切包括纯真、美好的歌颂均寄于此,只是比起《桃花源记》,更平添了一份悲伤,一份希望无法实现最终湮灭的无奈伤感。追溯过往,追溯那个城外纷乱的年代,作者写此文只是为了平静内心不安和混乱,唤起尘世的纯真,唤起尘世对美的追求,不懈的追求。然而我时常不解,在其那个硝烟弥漫的年代,如何让心那般心如止水,这种超然物外,心澄澈如镜的品性如何保持?况那番年代,寄亡国之恨于这般平静的文字中,引人细细品味,耐心琢磨需要一颗多么强大的心灵?多么高深的人生境界?多么纯净的尘世净土?联系今日,无数人生活在欲望的桎哠中,受尽金钱权势的牵制和诱惑,他们终日思量着如何稳居其位,如何尔虞我诈,如何勾心斗角,他们心中没有了美的印象,或歪曲了对美的审评标准。他们内心浑浊,全身充满着让人嗤鼻的恶臭,他们失去了美,更失去了对美的追求。纵然将沈先生呕心沥血的作品捧之当前,恐怕只是依旧“羞见于刘郎才气”。彼之美,铸成人之美,心之美,纯之美,则万物皆美。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3我满怀期待的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我还记得几年前坐在书店里,抱着文化苦旅抹眼泪的情景,当时确实有一股暖意涌上心头。但这本书没有这么说。总的来说,可以肯定的是,作者仍然想把文化和历史放在框架中,再加上他深厚的文字功底和思想底蕴,再差也强过汉字和汉字的堆砌。剧本部分实际比故事稍微好一点。因为西方戏剧的诙谐和跳跃。表现力也相对突出。除了小说开头的故事,让读者还能生出此许幻想之外,后面就是古代各种传说的汇集了。作者在人物和情节塑造上,加上对文人酸腐与政治苟且的批判,实在读不出些许的动情与感悟。当然我也不否定审美疲劳及先入为主,我以一颗虔诚的心来评价大师的作品。当然,我知道我永远也写不出这么好的作品。作者本人说,这部作品是他们夫妻在绝望中坚持不懈的悲剧。虽然他坚持认为这不是一把自卫的剑,但一些读者不能接受。尤其是,我不敢认同他在前言中反复炫耀的戏剧身份。其实,没有必要声明和辩解那么多,说一些艺术家过于急躁,留下了潦倒,难道恰恰是在说自己?因此,作为一个批判性的读者,我会不断地审视自己内心的评判准则。如果秋雨先生以前没有被贴上大师的标签,那么散文、故事和戏剧之间还是有天壤之别。反之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欣赏他的故事,大概不会产生这么大的差距。附上文中值得感悟并学习的部分:过去每当节气之日,妈妈总会在小院子摆一个香案,向着神座礼拜三巡。平时有什么难事,也会临时祈祷,念几句咒语,然后与“山神地母进行一番”天人对话……求告方罢,拜了三拜,孟河立即觉得有一股温暖气息贯穿全身,而且鸟雀之声盈耳,花草之香扑鼻。孟河知道,被准许了。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4《春》是一篇描写自然风光的出色散文,将它与此前的同类题材《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比,使人感到它有两点突出的变异:感情格调有所不同和语言风格的变化。读《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感到其中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哀愁,而《春》的感情基调则轻松愉快、充满活力。何以会如此?我猜想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一是本文系朱自清应约为中学撰写的语文教材,从培养青年积极向上出发,作者采用了相应的积极、乐观的感情基调。二是作品的青春活力,反映了作者写作时的心境。《春》大概写于1932年下半年或1933年初。1932年8月,朱自清漫游欧洲回国不久,便与陈竹隐女士结为美满夫妻,并于同年9月出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33年4月,又喜得贵子。朱自清生活中的顺境与幸事,不能不对《春》的抒情格调产生影响。作者乐观感情的倾注,使得作品情景交融、诗情与画意结合。再从语言方面看,《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语言固然是漂亮的,但有雕琢痕迹,不够自然。《春》的语言则简朴、活脱、口语化。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作者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还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使春天形象化、人格化。前面引用的文章的结尾部分,便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5《哈姆雷特》这是莎士比亚的一部代表作品之一,讲述了一个悲剧的故事。哈姆雷特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遇见了父王的鬼魂,向他说了他叔叔是为篡得皇位让王后改嫁,所以把他害死。哈姆雷特知道了真相,开始了装疯复仇,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读后感 篇9
水浒传记叙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2019精选,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1 每个人心目中的好书是不—样的,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爱的,有意义的好书。《水浒传》是—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着,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着".《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是—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面。这的确是—本非常耐人寻味的—本书。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2 《水浒传》是一部产生于元末明初的长篇小说,生动地描写和反映了北宋末年一支以宋江为领袖,有众多英雄豪杰参加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可歌可泣的事迹。有被招安前的“两赢童贯”、“三败高三尉”等及被招安后的破大辽、征田虎、征王庆、征方腊。 世世代代,人们赞叹的是宋江的乐善好施、精忠报国,唾骂晁盖不忠不义、背叛朝廷,但是,在第十七次读完《水浒传》后,我有了新的感受。宋江固然值得赞叹,但同时,他的决定确使得一百零八天罡地煞四分五裂,正如宋徽宗所说:“卿等一百零八人,上应星曜。今止有二十七人见存,又辞去了四个,真乃十去其八也!”这还没完,后来戴宗、阮小七、柴进、李应受奸臣迫害,辞官回乡,宋江、卢俊义、吴用、花荣、李逵更惨,竟被害死。宋江一生为国,却落得个身首异处,笑话!笑话! 再说晁盖,吃喝不愁却公然起义,为什么?因为他看透了朝廷的腐败,深识只要蔡、童、杨、高四奸臣一日在世,天下就一日不得安宁。在他的带领下,梁山泊进入了鼎盛时期,但后来宋江来了,大谈特谈什么“忠于朝廷”、“报效祖国”,还把晁盖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他已经被荣耀冲昏了头脑。 每个人并不是完美无缺,也不是没有优点,我们在发现别人缺点的同时也要学会发现别人的优点,用正确的眼光看待别人。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3 打开《水浒传》第一页,赫然映入眼帘的是毛主席的题词:《水浒传》是一部投降主义的书。 ——题记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水浒传》这部惊心动魄的文学巨著。我感动着,为了108将“替天行道”的壮志;我热血沸腾着,为了英雄们的悲壮命运。同时我也疑惑着,为了这108将的首领宋江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 我觉得,宋江不能算作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英雄。他既没有武松打虎、鲁达拳打镇关西的壮举,也没有赫赫有名的战功,他的声名远扬在于它具有一个“政治家”的谋略。 作者故意让梁山泊的原首领晁盖死去,让宋江继位。因为只有他才能磨得人心一样平。这不,连脾气暴躁的黑旋风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政治家的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使108将上下一心,攻打祝家庄,三打高太尉,读到这些情节,让人感受到宋江作为一个政治家的谋略。 但宋江只是一个“偏安”的政治家,他喜欢名正言顺,而不是一辈子窝在梁山当强盗,也是他选择了“招安”.他带着自己的的兄弟同方腊残杀,结果好汉们自身难保。 宋江想过安稳的日子,但是他忽略了他的兄弟们作为英雄好汉的脾性。难道他不知道朝廷早就视他们为眼中钉、肉中刺,希望那个早日铲除他们了吗?梁山好汉们宁愿与朝廷决一死战,这样好汉们才死得其所呀。宋江的投降直接导致了梁山泊的悲剧,不知他临死前是否也觉得痛心悔恨呢? 在这里,队宋江妄加评论,我实在觉得很惶恐。但是我觉得,宋江的思想和举动对于我们的人生有着一定的启示:不要想你的敌人妥协,也不要接受威胁和利诱,否则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4 在成长 的道路中,每个人都会读过许多的书,读过自己喜欢 的书。而当我读罢《水浒传》这本出自施耐庵之笔的名著,才想起毛主席说过的一句话:“不读完《水浒传》不是中国人。”因此我受益匪浅。 当我一字一句的阅读《水浒传》时,深深地被《水浒传》里的情节所吸引,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精彩,那么的引人入胜。生动地描写了108位好汉因当初一些贪官的腐败无能,被逼上梁山,与以前的封建时代的恶势力作斗争。当我读到《水浒传》的其中一个情节,深深地感受到了林冲那谦虚 、宽容、忍让和一点点的无奈。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林冲被当时的贪官所陷害,流放沧州。在被两个差人押解的过程中,他备受折磨。那两位差人用热水烫林冲的双脚,林冲的脚被烫起了泡。林冲乃八十万禁军教头,武艺高强,枪棒精通,完全可以打败两个差人逃跑。但林冲却能一再忍让。他这种精神让我明白了在对待别人时要多一点宽容和忍让,一点点小事不必斤斤计较,这样就能减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水浒传》中还有一个重要角色——花和尚鲁智深。鲁智深向来鲁莽而爱打抱不平,以“义”结友,做事都以“义”为先。在野猪林中救了林冲。还打败了恶人镇关西。再现实生活 中,这种精神已很少见。小偷正在作案,许多人都看到了,却都无动于衷。我深有感触:做人要伸张正义,让恶势力不再存在。 《水浒传》这本围绕着“义”来写的杰作,令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5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读后感 篇10
一书洞明世事沧桑,遗训尽显人情冷暖。
这是我读《颜氏家训》的感慨。
《颜氏家训》是北齐颜之推所作。颜之推出身望族,生于乱世,长于戎马,历经坎坷,社会的动乱和屡屡劫后余生让他洞明世事,明白使自己家族趋利避害,继续绵延的真谛,这也是他作此书的目的。在今天我们读来,不仅要崇德尊贤、勤奋求知,更应反思自身,正自身,正家风,培养孩子优良的操行。
《颜氏家训》这本书总共二十篇,其有关教育思想的论述主要集中在《教子》,《治家》,《慕贤》,《勉学》,《音辞》,《杂艺》等篇章。我最为欣赏的是《教子》篇,颜之推的每句话如醍醐灌顶,对我起到警醒作用。
对孩子的教育,必须处理好教育和爱护的关系,父母对孩子的过分溺爱是有害的。教育孩子一定要有正确的立场,首先要重视品德教育。坐而有姿,站而有样,对孩子我们从小就要严格,养成教育不可或缺。现在教子有人强调尊重孩子天性,其实要把握好一个度,否则就是溺爱。而颜氏教子刚柔相济,值得我们学习。颜氏认为,父母威严而又慈爱,子女就会敬畏谨慎,从而产生孝心。如果父母对子女不加教育,只是一味溺爱,总是任其为所欲为,该告诫阻止的反而夸奖鼓励,该斥责的反而和颜悦色。孩子长大懂事以后,就会认为理应如此。若一味顺从孩子,孩子骄横傲慢的习性已经养成,才想到要去管束制约,为时已晚。这一点是每一个家长要考虑重视的。家庭教育是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颜氏家训》清晰地对家庭教育提出了很多良好的观点,我们可以借鉴。
慕贤篇云:“吾生于乱世,长于戎马,流离播越,闻见已多。所值名贤,未尝不心醉魂迷向慕之也。人在少年,神情未定,所与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默化,自然似之;何况操履艺能,较明易习者也?是以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墨子悲于染丝,是之谓矣。君子必慎交游焉。孔子曰:“无友不如己者。”颜、闵之徒,何可世得!但优于我,便足贵之。”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不嫉妒但学习,吾日三省吾身,不嘲笑不如自己的人,不嫉妒优于自己的人,在顺境和逆境中都保持一颗淡定自得的心足已。
为人处事当如是。
颜之推谆谆教导,学习不可一日放松,所以人生在世,终究是要活到老学到老的。但学习要保持独立性,不要死读书。“凡有一言一行,取于人者,皆显称之,不可窃人之美,以为己力;虽轻虽贱者,必归功焉。窃人之财,刑辟之所处;窃人之美,鬼神之所责。”意思是凡采纳一个建议、办理一件事情,这就是得到别人的帮助,应该表明,不该窃取他人成果,当成自己的功劳。做人要有自主性,不能被他人左右,失去主见,正如尽信书不如无书一样。
对于世事政事,颜之推建议后人明哲保身又要勇于进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他批判当时士大夫存在的不学无术,理论脱离实际,毫无自身修养、败坏世风的三大弊端,但同时又告诉后人不要受别人影响做好自己就好,这一点对我们有深刻的启发,不仇官不仇富不欺穷,颜之推对后人心态的指导可谓一针见血。人活世上,不就是活个心安吗?
反观现实,高官巨富有之,但能快乐淡定的有几人?
“世人多蔽,贵耳贱目,重遥轻近”。《颜氏家训》这部书洞明世事,对人性有着清醒的认识,所以能触动人的心灵。我深有感触,就对个人的影响来说,颜氏家训让读者找到心灵的归宿。
“心安既吾乡”,当前浮华盛世,人人为名利而趋向,不浮躁不急躁的人遗世而独立,如何让心灵有个归宿?
最新我为你骄傲读后感(实用十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1
早就听说有一本叫《红岩》的书了,却一直都没有时间看,趁这次征文活动的机会,我去新华书店买来了这本书,细细的品读书中的每一个细节……
《红岩》是罗广斌、杨益言所著,他们从隐没在灰蒙蒙的雾海里揭示了抗战胜利的纪功碑,它被长江,嘉陵江汇合处的山城,被浓云迷雾笼罩着。当我翻开书页的时候。它便把我带进了那个动荡的年代。
《红岩》这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的共产党人在艰苦的环境下和反动势力作生死斗争的故事。许元峰、江雪琴等地下党的领导人为革命出生入死,坚持在党需要他们的岗位上,他们都是这么的勇敢,那么的坚强。可是也有甫志高这样的软骨头,甘愿认贼作父,迫害自己的革命同志。许云峰、江雪琴等地下党人就是在叛徒甫志高的出卖后被捕的。以毛人凤、徐鹏飞为首的反动头目,对他们施行软硬鉴施的手段,企图降服他们,但是这些反动派怎么能理解共产党人的胸怀呢。在审讯室里,毛人凤诱逼许云峰:说什么“你从被捕的那一天起就脱党了,你和我们的关系是个人和政府的关系……”许云峰不动声色地瞧了他一阵,说:“我们之间是你死我活的革命与反革命的阶级斗争关系。毛人凤逼上前去挥动手臂:你们这套马列主义阶级斗争学说早已陈腐不堪。马克思主义死了多少年,列宁死了多少年……”许云峰突然打断毛人凤的话,“可是,斯大林还活着,斯大林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事业在全世界建成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你们听了他的名字都浑身发抖!”毛人凤又说,你们除了马恩列斯还有谁呀?许云峰说:“毛泽东!”,正是毛泽东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极大丰富了马列主义,使无产阶级学说更加光辉灿烂,光照全球!马列主义永远不会过时,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所向无敌,必须消灭一切反动派,包括你们这群美帝国主义豢养的特务!”
毛人凤见软的不行就用硬的,于是对革命者动用了残酷的'刑具,灌辣水,坐老虎橙,火铁烙等。但是共产党人不怕抛头卢洒热血,他们的信念就是我做就是到党教导我们的一切,死而后已。
吕杰的绝笔,我们学过今天读来更感激情。
为人进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山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地知道——
人的身躯怎能狗洞子里爬出?
我希望有一天
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合上书本,仿佛他们的英勇事迹还一幕幕的在我眼前浮现: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已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杨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中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看完这些故事,我心里不禁觉得我们目前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其实都是这些革命烈士用生命换来的呀!
炮声隆隆震撼大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东方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那是无数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呀!东方红、太阳升迎来了新中国的彻底解放。
读了这本书让我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更加敬仰革命先烈。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2
“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一首《五星红旗》唱出了所有中国人的心声,五星红旗是我们的骄傲,它比我们的生命更重要。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多少英雄好汉,多少炎黄子孙,为了保护五星红旗不倒而壮烈牺牲,五星红旗的红是那些英勇无畏的战士的血染红的。在战场上多少战士临死前双眼依然炯炯有神,眼中的斗志依然燃烧着,五星红旗的星是他们那永远炯炯有神的眼睛所化。
在一个星期一的早上,学校一如既往的举行升旗仪式,尽管总是看到你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但每次我心中都有着不同的感受。眼睛睁的大大的,紧盯着那五颗金星,这时我仿佛看见了一副奇异的画面:一群军人,排列整齐的站在五星红旗面前,他们的脸上充满着严肃和决然,他们知道,当他们成为军人的那一刻起,就要为国家而斗争,即使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们是伟大的。而让伟大的他们付出一切的国家又是怎么样的呢?国家,国家,自然是先有国再有家。正因为有了国这个大家庭,所以下面那一个个小家庭才能安定,如果失去了国,那么那一个个小家还能安定吗?
傅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对人民的服务不一定要站在大会是讲演或作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随时随地,点点滴滴地把自己知道的,想到的告诉人家,无形中就是替国家播种,垦植。爱国是从小事做起的,我们自己可以说自己国家的不是,但绝对不允许他国人说我们的国家,我们可以轻轻的唱国歌,但不可以不唱。热爱自己的祖国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无法推脱,我们也绝不推脱,因为国家更重于生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土地。
哪有斩不断的荆棘?哪有打不死的豺虎?哪有推不翻的山岳?只要你奋斗着,勇猛地奋斗着,持续着,永远的持续着。胜利是你的。而伴随着你的奋斗,祖国也将更加发达,强大。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3
因为儿子的不出色,到书店中去挖掘教子经,不经意中这本书映入我的眼帘。粗粗地一翻,便如获至宝一般的往家赶,一边后悔自己怎么不早点去书店呢?如果早一点或许自己的儿子也不会如此难教了。不过,还是很幸运,我发现了它。越读这本书越觉得每一个要和孩子们相处的人都必须读这本书,否则,我们枉为人师,更枉为人母、人父了。书中每个章节都有很多例子,这些例子和真实的生活非常贴近,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书中提到许多方法,吸引孩子合作、培养孩子自律、激发孩子创造力等等。但是令我最有感触的是“接纳孩子的情绪”。我们想要让孩子行为正确,首先必须接受他们的感受。当看到书中的那些卡通漫画形象生动地展现出许多老师和家长对待孩子的错误方式时,我笑了,这是一种惭愧的笑,因为那些错误的.方法我几乎都用过。仔细想想,否认学生的情绪的教育效果确实不好,不仅打击学生的自信,还会破坏师生间的感情。学生会认为老师不尊重他,从而产生对老师的畏惧感。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当学生的负面情绪得到教师的认同和接受时,学生才会觉得受到鼓舞,才会继续努力,还能促进师生间的感情。现在流行一种赏识教育,教师要多用赞美的语言去评价学生,这样能提升学生的自信心,达到鼓励的效果。我也运用过,但是怎么就没有效果呢?
看了这本书后,在加上近来的学习,我才意识到,有时候对学生的赞美会让学生产生依赖感,所以赞美的语言也是很有讲究的。正如专家谈到的必须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语言,要具体的,而不是笼统的赞美。比如:一个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在一次考试中有飞跃性的进步,作为教师有可能会给予该学生这样的表扬:“××同学的进步太大了,我为你骄傲!”这句评价语,或许学生听了很高兴,但实际上这样的评价掌握着控制权的仍然是教师。教师有权利决定是给予赞扬还是收回赞扬。因此,将这句评价语巧妙妙地改一改:“你这一次的进步体现出你的努力,你一定为自己感到自豪吧,加油!孩子!”这样的赞扬能让孩子发自内心地肯定自己,从而更加自信,更加努力。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拙见,还望各位同仁指正。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4
这是一本引进版权翻译出版的美国亲子教育的畅销书,这也正是我们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家长所期盼的教子读物。书中既有非常先进的理念,又有极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法伯和玛兹丽施在长期的亲子沟通研究培训中,积累和发现了大量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的方法和技巧。在《如何说孩子才肯学》中,她们运用这些已经被广泛验证过的方法和技巧,激励孩子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最大限度地激发孩子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
本书独创性的采用小说形式,主人公是一位经常遇到问题的年轻教师,她与同事以及父母志愿者一起,通过不断的探寻和讨论,努力寻找到一种与学生沟通的更有效的方法。独一无二的沟通技巧、实用的对话场景和令人一目了然的卡通漫画,让老师和家长很快便能领会如何帮助孩子面对每天在学习上出现的问题。比如,第一章讨论了如何处理干扰学习的情绪。作者认为,我们想要让孩子行为正确,首先必须接受他们的感受。卡通漫画形象生动地展现了许多老师和家长对待孩子的'错误方式,同时也给出了会让孩子有令人满意回应的新方法。那些错误的说话方式竟然是我们大多数家长与老师经常都在使用的,而推荐的新方法往往都既实用又灵验,让家长和老师忍不住立刻仿效。
书中强调教育的原则是必须要学会认同孩子的情绪。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孩子的信任,他才能接受和采纳你的意见。 我想外国人在对待教育问题上与我们最大的不同是,把孩子当成一个平等的人对待,而不是当成弱势的受父母和老师掌控的对象。所以他们的孩子从小就活得有尊严,并且充满自信。 如何认同孩子的情绪,是需要非常多的技巧的。书本里面有很多的案例。有些案例我读着都很感动。例如,一个女孩子率领班里的同学故意孤立和打击新来的胖女孩,这让老师很头疼。老师写了一封语气委婉的信给这个带头的女孩,她改正了错误。首先,老师选择了写信这种沟通方式,其次,她在信中的措辞和语气都十分的讲究。我想,如果我是这个老师,我也许会选择写信,但是我肯定写不出她那样的内容。老师和家长是爱孩子的,不管这孩子是听话的还是调皮的。但是作为家长和老师,在面对孩子过错的时候,很难做到不伤害孩子。我小的时候,就好像感受不到父母亲的爱。父亲曾经直言不讳的对我讲,我是几个孩子中最笨和最懒的一个。最糟糕的一次他竟然还动员我的姐妹们竞相揭发我的短处。这件事情我一辈
子也忘不掉,它对于我的影响是致命的。从小我就认为自己是个很差劲的人,做任何事情都缺乏信心。别人夸我的时候,我都会将信将疑。
对于如何树立孩子的信心,这本书有一个绝好的招数。也还是不评价,找出孩子行为中的闪光点,用恰当的语言把它描述出来。注意力不要放在孩子错误的地方,从接纳孩子所取得的成绩开始,然后再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
在你匆忙或愤怒时不要试图解决问题。倾听孩子叙说是最重要的第一步。表达你的感受时要简洁。控制住评价孩子观点的冲动。确保制定计划,实施最后方案。如果计划失败,不要灰心。
一个人快要淹死的时候,不该给他上游泳课。
惩罚能控制不良行为,但是不能交给孩子正确行为,甚至不能减少他们做坏事的念头。
关于表扬的技巧:第一,大人描述孩子所作的事。二,在听完对他所做的事情的描述后,孩子会表扬自己。
在这个美好的宇宙中,我们要相互依存,为他人的努力和成绩举起一面镜子,这样,我们大家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关注和珍视。
孩子们在学校里的时间比和家长在一起的时间要多得多,只有我们清晰地了解如何指导孩子学习,掌握一些与孩子沟通的技巧的话,相信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信任程度一定会大大的提高,没有哪个孩子是不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注的,而老师恰当的鼓励与表扬对孩子来说会是非常大的动力,甚至会影响孩子对于这门课程的喜爱程度。这有何乐而不为呢?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5
我昨天观看了革命电影《地雷战》,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电影里讲述日本入侵一个村庄,人们奋起反抗,用地雷消灭侵略者的故事。当时日本人带着先进的装备,成群结队的入侵,而村庄的老百姓连支枪也没有,他们运用自己的智慧,自制各种地雷,与日本鬼子展开多场周旋,打败侵略者。这是一场强与弱的战斗,天空中弥漫着阵阵的.血腥味,一幅幅血流成河的场面展现在我的眼前,震撼我幼小的心灵。我不禁赞叹他们一战到底,不怕牺牲,永不放弃的精神。革命先辈是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里,衣食无忧,并不需要我们为祖国的安危而献出生命。通过影片我们知道和平是多么的宝贵,是千万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怎样才能保持和平安宁的生活,不会再次出现外敌入侵的悲剧呢?我们要让祖国成为一个经济强国,军事强国和科技强国,因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国家立足于世界的根本。落后就要挨打,只有掌握最先进的科技才能屹立于世界之林。作为祖国的未来的希望,我们要努力奋进,跟上时代的潮流,现在应该努力学习,打好基础,为将来社会科技进步,中华崛起而做好充分的准备,建设一个繁荣富强的祖国。
前进吧,努力吧,每一位中华儿女,让我们共同携手创建一个和谐、安居乐业的中国吧!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6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董存瑞》。它主要讲的是:16岁的董存瑞不想当见习八路了,想要参军。王政委和连长都说他年龄小了点,不可以参军,董存瑞一点也不死心,就跟他们蘑菇。后来,王政委在一次战斗中牺牲了。连长最后没办法了,终于答应让他参军了。
当八路军准备攻打隆化,解放热河。国民党军队又造了许多碉堡,来做掩护。想打这场仗,爆破队长很重要。到底给谁呢?领导们思考了半天,决定给董存瑞。由火力队来掩护爆破队,让爆破队去炸碉堡。其他的碉堡都被炸了,就剩下最后一个了,这是一座小桥,也是最难炸的一个。眼看上去了几批人都没有成功,董存瑞说:“我来”。他左闪右躲来到桥底下,怎么也没找到能放炸药包的地方,炸药架又用完了。怎么办呢?眼看着同志们一批一批的倒下,总攻时间就要到了。这时候董存瑞用自己的身体做支架,举起了炸药包喊道:“为了新中国,前进!”
难炸的`碉堡终于炸掉了,战役最后胜利了,而董存瑞却永远地离开我们!
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我被董存瑞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为了新中国而放弃自已生命的高贵品质深深地打动了。同时我也非常生气。我弄不懂蒋介石为什么要打内战,难道你不是中国人吗?难道有了国民党就不能有共产党吗?难道国共两党不能和平相处吗?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这是革命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长大了以后,也要回报祖国!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7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用言行来启发学生,教育学生,在整个教师的综合素质中语言的艺术是我们多年来都在讲,都在说,都在练的。过去的教师是传授书本知识的教书匠,今天我们却是孩子成长的启迪者,引导者。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在强调教师在课堂上的语言艺术,每当我们发现孩子犯错时都会有这样的场景,孩子站在老师面前低着头,老师紧锁眉头看着孩子,口中还“念念有词”或者老师苦口婆心的谆谆教导;当孩子再犯同样的错误的时候,老师只好摇头,面对老师和学生之间的问题更多的时候是“一声叹息”。
我们可曾想到我们没有走进学生的心灵,是我们与学生的“距离”太远,是我们太以我们的主观想法来判断事物,是不是太以自我为中心而忽略了孩子的感受。老师的日常行为和孩子的日常行为表现都给了对方“印象”。在这第一章里我最喜欢的语言是——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把事实和信息传递给学生,如果我们希望成为关心他人的人,那么我们就要关心他们;如果我们珍视孩子的尊严,那么我们就该成为维护尊严的榜样。
在书上它告诉我们“合作是朝着同一终点或目标共同努力”我们的工作就是进行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是呀,在教学的`的过程中学生和老师是相互依托相互依存的,少了任何一方教学将不存在。一个优秀的教师一定能把下面的学生作为合作伙伴,很多时候看完课后我们评课时都讲教师与学生的交流,这种交流就是合作的一种形式。合作的好是优等活动,合作的不好那当然就是一次惨痛的失败。
问题学生的出现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能找到合适的方法去解决,更可怕的是我们还有可能把孩子推向另一个方向。
每一个故事,每一段对话,家长的每一个疑问,老师的每一个思考都在不断的提醒我们,不论表扬鼓励还是批评一定要掌握尺度,这把尺是没有刻度的尺,它需要我们根据孩子的特性去给每一个孩子量身定做一个刻度尺。
全书的阅读好似给我洗了一次脑,把“麻烦”两个字洗刷干净,把“责任”两个字添上了颜色。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8
天空布满了阴霾,久久不肯散去,一如我此刻的情绪,安静地压抑着。最近的数学课总是听得云里雾里的,脑子里一团糟。一气之下索性放下,在别人埋头苦读的时候,我只能睁着空洞的双眼,看天空压抑的阴霾。
百无聊赖之际,同桌桌上一片红色刺到了我的双眼。定眼细看,还有两个昂首挺胸,眼神坚定的人,身后的梅花一片红艳,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轻轻拿起,红色背景下两个隽秀的字——红岩,莫名想起这就是老师以前讲到的塑造了无数革命先烈的书籍,心中顿生一股崇敬之情。轻轻翻开它,走进一个热血高涨的革命世界。
这本书描述了重庆解放战争前夕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塑造了出身富贵却甘愿为革命无私奋斗的刘思扬;意志顽强,坚贞不屈的江姐;舍己为人、英勇无畏的许云峰;嫉恶如仇、无畏生死的成岗等,众多令人难忘的革命英雄的形象,他们的事迹在我心中激起阵阵涟漪。
想起了许云峰,想到在他将要被特务匪徒秘裁的描述,“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蹒跚移动脚步,拖着生满铁锈的脚镣,镇定自若的向前走着,每走一步,铁镣便与土地摩擦出刺耳的声音,但在许云峰心中,那是世界上最美的音乐,是对他一生发奋奋斗最激昂的鼓励,是对他的由衷的认可,那令人发指的st的`折磨反而使他更加坚强,更加坚定地走下去,革命下去。
这十七个字就像十七个大大的雨滴,从又高又远的天空上飘落下来,狠狠地打在我麻木而又烦躁的心上,使我久久不能平静。死亡,能够说是每个人都畏惧的事,应对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一丝的胆怯,革命信念反而更加的牢固。因此,无论什么状况下,我们都不会放过一丝生存的期望,当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去做时,一切都会变得无所畏惧。
泪眼模糊中,又看到身着旗袍美丽端庄的江姐,应对敌人的钉刑,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并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对抗着敌人令人发指的严刑逼问。看到丈夫被悬挂在城门上的头颅,为不暴露身份,忍着心灵与st的双重折磨,咬咬牙,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与惊人的毅力继续行走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看看此刻的我,只但是被一点没听懂的知识难住而已,就轻言放下,不愿多费心,不愿付出一点时刻和经历,更何况那弄不懂的知识并没有对我st折磨,更没有所谓的心灵折磨,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放下呢?无数的牺牲的革命先烈告诉我:只要坚定一颗心,不畏艰难困苦,凭着不屈的意志,对困难不断挺进的顽强毅力,一切都会成为过眼烟云。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们的精神与意志,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烦躁压抑的心房。让我豁然明白,越是铺满荆棘的道路,就越需要我们勇敢的去开拓去进取,越是困难的事件,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攻克。
转头,45°偏角,我看见从阴霾里射出一束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温暖着心房,坚定了我前进的脚步。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9
在庄严的五星红旗是伟大的祖国的象征,祖国是东方升起的旭日,是天空腾飞的巨龙,是我们生活的地方。升旗仪式上,每当鲜红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时,我心中就涌上一股无与伦比的激动和自豪。日益壮大的国力,突飞猛进的科技,强大的国防实力,我为我是中国的孩子而感到幸福。
想起二年级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我就在心中暗暗发誓,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如今,我已经上四年级了,可每当我看到那抹鲜红时,仍然会想起二年级时我的誓言。想当初我还是一个无知只知道玩耍的小孩子,到现在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父母的辛勤关怀下,在老师孜孜不倦的教诲中,在和谐美丽的校园里,我学习知识,学习文化,学习做人,努力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我就像一棵小树,正在茁壮的成长。每当看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我的心中充满了自豪。我为我们伟大,繁荣富强的祖国感到自豪。五星红旗是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刻苦锻炼,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人生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战胜自我的过程,让我们甩掉幼稚无知,克服自卑胆怯,战胜懒惰。马虎,乘风破浪,勇敢向前,用手中的笔去谱写祖国的新乐章。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10
假期里,我看了一部妈妈那个年代小时候看的电影《董存瑞》,影片中战斗英雄董存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讲述的是抗日时期,董存瑞虽然年纪小,却勇敢地参加了当地抗日自卫队,成为了八路军战士。在战斗中屡次立功。
1948年春天,在攻打隆化县城的战斗中,他所在的连队担负着攻打其他党派守军防御点隆化中学的.任务。董存瑞任爆破组组长,带领战友接连炸毁4座炮楼,5座碉堡,顺利完成了规定的任务。连队随即发起冲锋,但突然遭到敌人隐蔽的桥型暗堡猛烈的火力封锁,部队接连两次对暗堡爆破均未成功。董存瑞挺身而出,向连长请战:“我是共产党员,请准许我去!”连长批准了他的请求。他毅然抱起炸药包,冲向暗堡。虽然在前进中他左脚负伤,但是还坚持冲至桥下,由于桥型暗堡距地面超过身高,两头桥台又无法放置炸药包。
在部队攻击受阻的危急关头,他毅然用身体做支架,毫不犹豫地用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点燃导火索,高喊:“为了新中国,冲啊!”敌人碉堡被炸毁,董存瑞以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道路,牺牲时年仅19岁。看完电影,我的心感慨万千。那么一个年轻的战士,为了革命事业,为了战斗胜利,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想想现在的我们,在新中国的红旗下丰衣足食,快乐无忧的生活。在老师和家长的关怀下幸福的成长。
我们没有纪历过董存瑞那样的战争时代,即不用去炸碉堡,也不用我们奉献自己年轻的生命。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这样才能对得起像英雄董存瑞那样为祖国的革命事业,为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美好生活付出宝贵生命的革命战士们!时刻努力着,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打下坚实的基础,长大才能为祖国作出贡献!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实用十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10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少年读史记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1
《少年的你》可以说是从2019年上半年就开始预热并宣传的一部电影了,也算是2019年大家最期待的电影之一,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剧情,男女主易烊千玺和周冬雨也占其中很大一部分,易烊千玺首次主演电影,会给大家带来怎样的视觉感受呢?值得每个人的期待。
对于我来说,相比于剧情,我更期待的是易烊千玺的演技,第一次担任主角,非常好奇他会有怎样的表现。
影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考时期学生和老师状态的真实写照,学生到底能不能仅靠十二年的努力,就决定自己之后的人生命运?大家的回答肯定是不能,但现实确并不是如此。当然,这样说,并不表明学生不需要努力,而是我们不能只因为成绩,就把每个孩子定义为好孩子和坏孩子。
电影中,校园欺凌的场景是最另我印象深刻的。在看电影之前,真的觉得校园暴力离我特别的遥远,甚至觉得它可能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边,但实际上,它可能“潜伏”在我们每位学生的周围。看到小北和陈念被欺凌,观影者可能都会有鼓励他们还手的想法,但出于内心道德的约束,又会觉得这是不对的。我们都不支持以暴制暴,而这可能也是“校园强者”更加放肆的原因之一。(虽然我这样说了,但还是不支持以暴力还击的,最好还是用一种聪明的方法使自己免受伤害!)
贯穿电影始终的自然少不了爱情!影片中陈念和小北本来可能是永远不会相交的优等生和小混混,但正因为陈念的一次无意相助,却让他们的爱情有了萌芽。他们单纯且美好,为了保护陈念,小北甘愿替她顶罪,这一切都只因为爱,世间美好与你环环相扣写的真的是没错了!
无论一部电影,还是一部电视剧,一定会有美与丑的对比,这样才会更加突出美,彰显丑!《少年的你》中,同学们对陈念和小北的嘲笑,让人不敢相信,但这种现象可能就发生在当今的中国校园里。而对我来说,还是宁愿相信一个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世界是美好的!
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远离丑恶,在一个充满善良的世界里慢慢长大,享受爱!!!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少年读史记》中非常经典的两篇:《乱世中的超级辩士——苏秦合纵的故事》和《各个击破——张仪连横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两千年前在战国发生的事情和今天有那么的相似。
苏秦是战国时期非常有名的辩士,这个人也是鬼谷子的弟子,他在家刻苦读了好多书,“头悬梁锥刺股”就是讲他读书的'事情。苏秦到了秦国,想得到国王的赏识,可他不但没有得到亲王的重用,还被侮辱了,他决心去其他六国。他用油嘴滑舌的方法把除去秦国以外的六国联合起来,这叫合纵去抗击秦国。秦王被吓到了,他原来立志想并吞六国统一天下,但苏秦已经联合了六国,不敢惹了。这样的太平日子过了十五年。苏秦死后,这个联盟的秘书长没有了,大家又开始心怀鬼胎。
苏秦有个师弟叫张仪,也是一个辩士,他用欺骗的战术组织了连横,让秦王送土地给楚国,再联合齐国攻打楚国。再把楚怀王抓起来,去打韩国、齐国。张仪又挑拨燕国和赵国的关系。这样原来结盟的六国被瓦解了,后来被秦国一个一个打败了。
合纵连横是发生在两千年前的古代战国,但在今天,美国要和我们打贸易战,处处限制中国的发展,我们中国也在采用类似合纵的战略,用“一带一路”来交朋友,帮助大家来发展经济,建设国家。我中国的朋友多了,美国就不能欺负我们了。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3
“你去保护世界,我来保护你。”因为你就是我的全世界。你站在阳光下,我站在阴处,“你往前走,我一定在你身后”未来随魏莱的死一同远去,但我与你的未来还在一起,一直都不需要太多言语。格外冷静因为背负太多,无法冷静因为爱的太深,众人欢笑,唯我独沉,喧嚣变得静默,望一切平静,都远离于我。我可不惜生命去爱你,因我年少,但因我年少,我无法把最好的爱给你,望你原谅。
“我喜欢一个人,我想给她好结局”愿我们再相见,无言而涕,含泪而笑。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4
在这次的暑假里我读了《少年读史记》,他一共有六册,我读的是其中的一册《辩士纵横天下》
本书从春秋到战国一共描绘了13位人物,有孙膑,吴起,子贡,商鞅,孟尝君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信陵君。在《情义》这篇故事当中,信陵君前去拜访老人家赢侯,赢侯暗中观察信陵君的神态,而信陵君非常尊重他,脸上没有一丝着急的神色,从而看出信陵君礼贤下士;而赢侯又要去拜访老朋友朱亥,赢侯并继续观察信陵君的神色,但信陵君却一点也不嫌麻烦,从而看出信陵君礼上加礼,我还能看出信陵君仁而下士,闻过即改,即有美德,又有才能,有情有义,他还能充分发掘和运用人才,以及如何正确的判断形势。
其次我还喜欢孙膑,虽然孙膑被自己的同学庞涓废掉了双腿,但是孙膑借用了魏国与赵国攻打韩国这个机会用万箭复仇这个计谋杀死了庞涓,从而能看出孙膑是一个出奇制胜,计谋多端,变化莫测,能将敌人一网打尽的军事家,政治家。
读了这本书,让我对历史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了解前人的'智慧,为以后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5
这部影片由曾国祥指导,易烊千玺,周冬雨主演,反映了校园霸凌的种种社会问题,总时长135分钟,易烊千玺和周冬雨皆是素颜出镜,成长的过程虽然很难,但是结局却暖得想哭。 导演曾国祥堪称一位“情绪大师”,从电影第一个镜头开始就始终抓住观众的内心,前半段剧情看得让人心情紧张,后半段又让人感同身受,没有一个镜头是多余的,看完之后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牛逼”。 这是易烊千玺首次担当大任出演的第一部电影,大家一开始对他的态度都是出于好奇心理,想着一个歌手出道的小伙子,第一部电影会诠释成什么样,结果是大快人心,四字弟弟就是这部电影最大的惊喜,看完的感觉就是小北这号人物只有易烊千玺能演,他值得被夸上一百遍! 影片中,小北一直守护着陈念,陈念上学,小北每天都跟在身后默默保护她,陈念想让小北和她一起走,小北却担心因为自己的缘故影响到别人对陈念的看法,还是选择远远地跟在陈念的身后,这样温柔又贴心的男孩子也正是最戳人心悬的一个设定,这样的小北也是叫人心疼。
一直知道易烊千玺的人气很高,所以在外人看来,他就是属于流量那一边的小鲜肉,会唱会跳长得好看又年轻,未来的发展前景风光无限好,不过看了《少年的你》之后,相信大家对于易烊千玺又会有一个新的认知,也一定会打破大众对于流量明星演技的肯定,这一次,千玺卸掉了所有的偶像光环,变身一个混混,看不到未来,人生一片黑暗,陈念的出现,才导致他的人生出现了一点点的光芒,他拼命抓住了这一缕亮光,不曾放手! 而周冬雨,一袭寸头,也是灰头土脸的大有突破,演技依然很稳,把一个高中生该有的胆怯,害怕,羞涩,勇敢。
诠释的淋漓尽致,小小的身躯和无助的眼神,别说是小北了,就算是一个路人也想要去保护这样的一个女孩子,这就是周冬雨的发光之处,影后不是说说而已的! 第一天上映,就有不少影迷一大早跑到电影院一看究竟,结果大家的观后感都一样,那就是要为这部电影点赞,要为易烊千玺和周冬雨鼓掌,目前这部影片的评分大多数都是五星好评,易烊千玺这次的口碑也爆了,《少年的你》真的应该要去影院支持一下。 看到大家的影评,就知道易烊千玺这次成功了,他看上去一点也不稚嫩,虽然和周冬雨相差了八岁,但是千玺用演技平衡了这一点,小北和陈念这对CP看上去也是毫无违和感,有网友表示:这是国产电影的巅峰之作了。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6
整体感受:黑暗中漏出光明直面校园暴力。
影片开始,胡小蝶因难以忍受长期被欺凌的痛苦而选择跳楼自杀。而陈念被警方询问,她最终也揭发了校园暴力这一事。也正因此陈念陷入被殴打欺凌的漩涡。后面,陈念失手将魏莱(施暴者之一)推下阶梯,致其死亡。刘北山协助陈念埋藏尸体。虽然事迹败露,两人经历与现实、与自身的博弈后成长了,坦然地接受惩罚。
人物背景悲惨。
刘北山被父母抛弃,成为了一名混混,每一天都伤痕累累。似乎他已经对这种生活麻木了,但其实他也会在被人问疼不疼时流泪,也有对爱情的渴望,甚至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呵护对方。他就像一只刺猬,外冷心热,内心柔软。
陈念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用卖质量有问题的面膜来赚钱,但被众人围攻、辱骂。陈念没有因此嫌弃自己的母亲,而是拼了命地学习,希望自己能通过中考走出去,能带给母亲和自己一份有光明的人生。
结局却是相对美好的。
因为一场校园意外,小混混与好学生扯上了关系。在本应阳光明媚的十八岁,他们与现实斗争、维护少年的尊严。结尾处,他们没有离开、没有分开,这也许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吧。我想这也寄托了制作人一种期许身处在泥泞中的人依然有仰望星空的权利。生活有暴力、不公与冷漠但同时我们能通过改变,让世界更有温暖。
本片两大亮点:
首先,不用吹嘘的好演技。
周冬雨,金马奖影后获得者。哭戏自然真实并且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情感的递进、变化。可以说,我在影片里看到的不是周冬雨而是陈念。
易烊千玺,这次的造型十分硬气,不是少年的稚嫩而是男人的成熟。不得不说千玺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所有的感情如一泉水,被他留住在眼中,表露在行动。千玺的演技已经能带动观众的情绪起伏,不得不说,大佬就是大佬!这次的表演是他送给粉丝也是给自己成年的礼物认清现实后,仍然能微笑面对。
其次,剧本创作十分良心。
在短短两个多小时的观影中,能够感受到悬疑片的手法,青春片的校园生活及单纯的恋情,感情剧的丰富细腻。同时,故事铺垫到位,情节环环相扣,不会感到生硬尴尬。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7
今年寒假,我看了五本《少年读史记》。
史记,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五本《少年读史记》是作者张嘉骅根据司马迁的《史记》中的故事编写的,语言通俗易懂,人物生动形象,故事精彩有趣,很适合我们小朋友来看。
《少年读史记》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分为五本,分别是《帝王之路》、《霸主的崛起》、《辩士纵横天下》《绝世英才的风范》和《汉帝国风云录》。
其中《霸主的崛起》中记载春秋五霸和一些忠臣良将的故事,他们创造了群雄争霸的辉煌历史。《绝世英才的风范》中描写了出奇制胜的田单,知错就改的廉颇,足智多谋范睢。《辨土纵横天下》中有身残志坚的孙膑,寸舌动天下的.子贡,还有超级辨士苏秦等。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人物浮现眼前,我仿佛置身于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中。
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霸主的崛起》,这本书中出现最多的人物就是齐恒公。他之所以能当上霸主,是因为他知人善用,启用了管仲和鲍叔牙等贤臣。并且用人不疑,才让整个国家日益强大,诸侯也都归顺于他。不过他晚年亲信了易牙等小人,才让齐国逐渐走向哀落。
以史为鉴,亲君子远小人。我们要区分出身边的君子和小人,向优秀的人学习优点,遇见不好的人,也看看自己有没有类似的缺点,加以改进。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8
前几天有朋友说,这是一部校园霸凌片,建议父母去看看,不要带孩子去。恰恰相反,关于校园霸凌的电影,我特意带玏哥去看看!因为孩子们在成年之前,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都没有形成,他们的所作所为自己都分不清对与错,这个时候,作为父母要正确引导才责无旁贷,特别是这类活生生的例子!
看完之后,从回家路上到家锻炼和洗澡的过程中,带玏哥重温了一遍剧情,一边和他解说,一边让他评判对错,这种说教真是事半功倍!观影期间,玏哥有2件事挺让我欣慰的:一是,魏莱在食堂打饭遇到陈念的时候主动上去打招呼,玏哥竟然一眼就看出来了,还用了个成语虚情假意;二是,电影放到陈念妈妈住在破落的宿舍的时候,玏哥主动对我说,我太幸运了!玏哥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说明我的教育还是成功的!
说说剧情,不剧透的情况下,这部电影还是比较成功的,但是感觉现实中的校园霸凌比电影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县乡留守儿童偏多的学校!出去打工的父母们,你们真要反思反思,出门打工多赚些钱而忽视了子女和在家打工少点钱而多照顾了子女,孰轻孰重?!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样的电影对于社会现象的批判和惊醒还是很有价值的!单纯从电影来说,个人认为从陈念去拘留所看望刘北山的时候就可以结束了,做一个开放式的结局,留给观众更宽的想象空间,绝对加分!但是俺晓得,广电不允许啊!
至于说到演技,网传俩年轻人如何如何好,真心不太赞同,充其量不能说差!印象比较深的就是,俩人一见面就哭,那眼泪哗哗的,都是说来就来,这点来说还是挺厉害的!周冬雨,全程苦瓜脸,倒是比较贴个剧情,但是有几个该更出彩的地方发挥的不够精彩,譬如,被魏莱推下楼梯后,再譬如,推魏莱下楼梯时和魏莱摔下楼后易烊千玺,看完后看海报才知道男主就叫易烊千玺,小伙子耍酷过了点,小混混演得有点浮,哭的不错!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多年轻啊,也都是可塑之才!
特意选了这张剧照做封面,在看电影的时候就很有感觉,这是导演有才的地方:通过陈念去拘留所看望刘北山,2个人隔着玻璃,玻璃里相互反射着对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虚虚实实,真真假假,把剧情推向了高潮!其实电影此时就应该结束了!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9
演员表现超出预期,导演野心勃勃,又想拍校园暴力揭露片,又想拍刑侦悬疑片,又想拍高考纪实片,要素过多,详略混乱,主题从校园暴力到言情恋爱到悬疑匆匆流过,故事是讲清楚了,但完全抓不住重点。片长过长,冗长赘余镜头太多,剪掉至少二十分钟没问题。
学会了一个新词叫融梗,从电影能看出白夜行的影子,台词有不合时宜的指向,但抄袭觉得谈不上。然而看了网友总结的小说情节,我觉得已经可以说是照搬X了,有点疑惑为何照搬作品能风生水起。
曾有少年时读后感 篇10
影片讲述了一个不常见得到的故事,但情节却处处让我共鸣。
并不是人人都经历过陈念那样绝望而痛苦的高三,但几乎人人都经历过高考。
并不是人们都拥有过小北陈念那样在绝境困苦中相依的爱,但几乎每个人都曾有过心中守护。
少年的他们一起对抗成人世界的残忍,人人都曾是少年,我也相信看完这部电影的大家多多少少能够懂那样的绝望与希望。
电影里,脏就是脏,破就是破,高三的孩子们没有一个是皮肤细腻的,混混受的伤更不是偶像剧里脸颊上轻描淡写的一片红,一切都是很真实而有质感的,不像某些青春片里一边展示苦难还一边穿着名牌衣服做着精致妆发,电影的质感很好地让人代入角色,这是很优秀的地方。
希望少年的你能火,能够让更多人看到,青春里真实的疼痛与守护,那些不见天日的希望与温柔,那些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里的欺凌与压迫,那些少年心里对于成人世界的困惑与不信任,这不是比那些披着文艺外衣的无病呻吟更值得让人看到吗?
周冬雨不愧为金马影后,这部戏她的份量太重了,哭戏特别有感染力,无论是惊恐怯懦还是倔强不服输,都演绎地非常生动有层次,关键是一个女明星真的为戏献身剃了寸头还是挺有敬业精神的。
千玺弟弟作为第一次担当的大银幕作品,很是惊喜,没有违和感,想到暑假运筹帷幄道心孤绝不沾染尘气的小李必,再和阴沟里生长泥潭里重生的小混混小北一对比,易烊千玺同学真的未来可期了。
曾国祥功力不错啊,高考拍的很真实,校园欺凌这个主题本来就非常大很难把控,但导演的把控力还是比较细腻的,人物情绪渲染的很好,氛围烘托地很压抑,容易让人产生共情,总之,带上纸,不然你就尴尬了。
最后,希望我们都保有对生活的希望。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我们生活在阴沟里,但依然有人仰望星空”。
伯牙断琴读后感(实用十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写10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伯牙绝弦》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1
昨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伯牙绝弦》。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俞伯牙善于弹琴,钟子期善于听琴,钟子期就成了俞伯牙的`一个知音。钟子期去世了以后,俞伯牙以为世上再也没有他的知音了,就摔坏了琴,折断了弦,终身不再弹琴了。
我很了解他的这种心情,因为我也想找到我自己的知音,我的手风琴已经练到八级了,可是还是没有碰到我的知音,我好伤心呀。
俞伯牙学琴时还有一个小故事呢,这个故事是这样讲得:俞伯牙和他的师傅学琴,可是他弹得音准了,却没有感情。他的师傅就把他带到一座岛上,让他感受大自然。十几天后他的师傅来接他,他不但弹得有感情了还做出了《高山流水》这首曲子。后人就用“高山流水”这首曲子来比喻知音难觅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读懂了干什么都要重情重义,还懂了知音难觅——寻找知音真困难呀!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2
自从读完《伯牙绝弦》之后,我的心灵有了莫大的感触,我被伯牙高超的琴艺而佩服,为伯牙破琴绝弦而悲伤。
俞伯牙擅长弹琴,钟子期擅长倾听。伯牙弹琴的时候,心里想到高山,钟子期说:“太好了!这琴声就像巍峨的泰山。”伯牙心里想到流水,钟子期说:“妙极了!这琴声宛如奔腾不息的`江河。”不管伯牙心里想到什么,钟子期都能准确地说出他的心意。钟子期死了,伯牙认为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像钟子期那样更了解他心意的知音了,于是就把琴摔碎,终身不再弹琴。
我认为钟子期确实是伯牙最好的知音,但是,子期去世了,而伯牙也很顾虑朋友,于是随着朋友子期的死去,就终身不再弹琴了。我为他们这种朋友之间的友谊感到万岁!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3
俞伯牙是古代的音乐家,他琴弹的特别好,可是他为什么要绝弦呢?他为什么要放弃弹琴呢?他因为什么要放弃弹琴呢?别急,我下面就给你们讲讲吧!
伯牙喜欢弹琴,钟子期善于听琴。伯牙把感情都融入了进乐曲当中去,用琴声表达了他像高山一样巍然屹立于 天地之间的情操,以及向大海一样奔腾于宇宙之间的智慧,琴技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而钟子期的情操,智慧正好与伯牙产生了共鸣。伯牙因得知音而大喜,钟子期死后,伯牙悲痛欲绝,"乃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伯牙绝弦,所喻示的正是一种真知己的境界,这也是它千百年广为流传的魅力所在。
培根说:没有真正知己的人,是真正孤独的人。罗曼-罗兰说:有了朋友,生命才显出它真正的价值。爱迪生说:友谊能增涨友谊,减轻痛苦,因为它能倍增减我们的喜悦,分担我们的痛苦。知己,不是人人想有就有的,在这一方面,我深有体会,就像伯牙和钟子期一样,我在班里也又两个好知己。今后,我会和好朋友互相信任,做真正的知己!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4
大家听说过俞伯牙和钟子期的友谊故事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从前有个人叫俞伯牙,他的琴艺很高。他有一位朋友叫钟子期,他很擅长倾听。俞伯牙在弹琴的时候,心里想到了高山。钟子期说:“太好了,我仿佛看见了巍峨峻拔的`泰山屹立在我的眼前”。俞伯牙在弹琴的时候,心里想到了流水。钟子期说:“太妙了,我仿佛看到了奔腾不息的长江正从我的面前流过”。俞伯牙想到的钟子期必能猜到。后来,钟子期得病而死,俞伯牙知道后,把自己最心爱的琴摔坏,把弦拉断,并发誓终身不再弹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真被他们那真挚的友谊深深感动,如果我们大家都向他们一样,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祥和与愉快。
我衷心祝愿所有朋友都相伴到永远。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5
近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文言文《伯牙绝弦》,我的感触颇深。
著名音乐大师俞伯牙擅长弹琴,可是却没人能够听懂,无人能够了解他创作音乐的深刻内涵。在众多欣赏者的面前,他听到的只是表面的夸奖与赞扬,他为此感到很寂寞,很苦恼。于是他就来到了飞泻的瀑布、茂密的树木面前宣泄自己的孤寂。他轻轻地抚弄着自己的琴弦,面对眼前巍峨的高山和轰鸣的瀑布,刹时间来了灵感。便创作了一首美妙动听的乐曲——高山流水。就在这时,樵夫钟子期上山打柴归来,正悠哉游哉地走在山间小路上,隐隐约约听到了琴声,不禁放慢了脚步,细细聆听着,他觉得这琴声真是天籁之音,便赞叹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又加快了脚步,急于想看看是哪位高人奏出了这神奇的乐曲。
俞伯牙的琴技是何等娴熟,钟子期对音乐又是何等有造诣啊!终于两个素昧平生的人相见了。真是相见恨晚。一个忘我地弹奏着,一个如痴如醉地倾听着,忘记了一天的疲倦,甚至忘记了身上担柴的沉重伯牙一曲终了,钟子期击节称快:“妙极了!如同巍峨的泰山矗立在眼前,仿佛有滔滔大河从此地涌过!”伯牙喜出望外,于是和子期促膝谈心,他们越说越高兴,直到天色将晚,这对志同道合的知音约定二年后再来此地相见,这才依依惜别。
光阴荏苒,转瞬间过了两年。可是对伯牙而言却是度日如年,在宫廷中,还是那帮纸醉金迷的庸碌之徒,让他厌倦。可是当时又没有问子期的具体住所,只能把思念深深地埋藏在心底。终于两年之约到了,一大早,他就兴冲冲地赶去赴约。可他焦急地等了一天,也不见知己的身影,他真是度日如年,坐立不安了。直到傍晚时分,才从小路上起来一个身影,伯牙急急地迎上前去,却原来不是子期,他焦急地打探子期的消息,可是听到了却是噩耗:子期已经不幸去世了!这真是一个晴天霹雳,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经过多方打听,伯牙终于找到了子期的坟茔yíng,一抔黄土,阴阳相隔,永远不能再见!伯牙泪如泉涌,心都要碎了。眼前是两年前子期和他畅谈音乐的情景,而今,斯人已去,欢乐难再我这音乐还有谁能够真正听得懂呢?他抚摸着自己心爱的古琴,泣不成声。忽然,伯牙站起身,口中念念有词:“子期啊,没有你,我活在这世间,也只能是行尸走肉了。就让我们共同的爱——古琴代替我随你而去吧!”说完,举起这把如同伯牙第二条生命的古琴,重重地摔了下去,琴应声粉身碎骨!
我真的为伯牙宁愿破琴绝弦来报答子期的知遇之情而感动,这个俞伯牙痛心疾首怀念子期,摔琴谢知音的故事,就是后来人们感叹的知音难觅。读完之后,我觉得眼中有晶莹的泪花。是啊,就让我们吟诵着这千古佳话,为中华民族感天动地的友情而高歌吧!
伯牙,你的一举一动都是悲壮的,你的举动,见证了你与子期的深情厚谊。当你摔琴时,你一定在想着子期,想起你们初相逢的时候,想起你们弹琴交谈的时候,也想起了你初见子期也是最后一面时依依惜别的画面。想到这儿,你一定悲痛不已,看着这台古琴,根根琴弦幻出子期的'面影,你是多么不舍。听见琴摔碎——“砰”的声音,那也是你心碎的声音。此时,高山默默,它在想:“伯牙呀,既然你赋予我灵性,就让我的灵性随逝去的琴声而去吧!”此时,江河无语,它在想:“伯牙呀,既然你的创作赋予我美感,就让我的美感随你对子期的怀念深埋于九泉之下吧!”伯牙,你看!江河、高山都沉默了,你的心也一定很痛很痛,那种痛是难以言喻的,没了知音,弹琴还有什么乐趣可求,还怎么能叫艺术。伯牙,你的做法,是一种友谊的追求,更是对朋友的深切怀念,是的,这就是知音!
钟子期死了,伯牙又要回到过去没有知音、无人理解的日子。正所谓千金易得,知音难求。伯牙不想再回到无人倾诉痛苦和无边的孤独寂寞中去便敲碎了琴。他对钟子期的思念之深可想而知:琴断心断,心琴本为一体,伯牙子期也本为一体,若分开其中一方,必定无法再弹。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在生活中没有一个能真正理解自己、体贴自己的知音,那么在这世上会很难过。正所谓“高山流水觅知音,千古知音最难觅”,我如果有像子期这样的朋友相伴,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他这个知音。当然,如果换做我的知音失去了,我当然会心碎,也可能会隐居山林,再也不去触碰与知音有关的东西。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6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俞伯牙善于弹琴,钟子期善于听琴,钟子期就成了俞伯牙的一个知音。钟子期去世了以后,俞伯牙以为世上再也没有他的知音了,就摔坏了琴,折断了弦,终身不再弹琴了。
我很了解他的'这种心情,因为我也想找到我自己的知音,我的手风琴已经练到八级了,可是还是没有遇到我的知音,我好伤心呀。
俞伯牙学琴时还有一个小故事呢,这个故事是这样讲得:俞伯牙和他的师傅学琴,可是他弹得音准了,却没有感情。他的师傅就把他带到一座岛上,让他感受大自然。十几天后他的师傅来接他,他不但弹得有感情了还做出了《高山流水》这首曲子。后人就用“高山流水”这首曲子来比喻知音难觅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读懂了干什么都要重情重义,还懂了知音难觅——寻找知音真困难呀!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7
古人云:千金难遇知音。知音,一个我们不敢奢望词,知音,一生难求。可是古时候的俞伯牙却遇到了一生的知己——-钟子期。
这段文言文写的是俞伯牙在高山上弹琴,巧遇的樵夫钟子期。俞伯牙谈什么钟子期就能体会出他的感受。钟子期死了之后,俞伯牙觉得世上再也没有了知音,因此把琴给摔了。伯牙到了泰山,突然下起了暴雨,他回想起了从前与钟子期的情谊。
其实现代生活中也有友谊,虽然不发生在我的'身上。但我为王翊骄傲,有施冰清这么一个死党。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晴天。我们去评选星级学生,我被率先踢到了四星级,体育不及格。五个已经评上了五星级,还有两个。候选人是王翊,施冰清,章王超。小章以高人气夺得第六宝座。看着剩下两个患难之交,我们开始投票,意想不到的是,两人的票数一样!第二次,两人的票数还是一样。那对患难之交手拉着手,异口同声地说:“我不需要这个荣誉,让给她吧!”两人嗖的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我们全班的眼眶都湿润了,谢老师也流泪了。令我们欣喜若狂的是两人都晋级了,我们感动了。
友谊之美,永远会闪烁耀眼的光芒。在那对患难之交的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友谊真谛!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8
昨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伯牙绝弦》。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俞伯牙善于鼓琴,钟子期善于听琴,钟子期就成了俞伯牙的一个知音。钟子期去世了以后,俞伯牙以为世上再也没有他的知音了,就摔坏了琴,折断了弦,终身不再鼓琴了。
我很了解他的这种心情,因为我也想找到我自己的`知音,我的手风琴已经练到八级了,可是还是没有遇到我的知音,我好伤心呀。
俞伯牙学琴时还有一个小故事呢,这个故事是这样讲得:俞伯牙和他的师傅学琴,可是他鼓得音准了,却没有感情。他的师傅就把他带到一座岛上,让他感受大自然。十几天后他的师傅来接他,他不但鼓得有感情了还做出了《高山流水》这首曲子。后人就用“高山流水”这首曲子来比喻知音难觅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读懂了干什么都要重情重义,还懂了知音难觅——寻找知音真困难呀!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9
“万金易得,知音难寻”自古以来,能够找到知音,仿佛成了每一个人的奢求。
《伯牙绝弦》讲了大音乐家俞伯牙,他在弹琴的时候只是听到一些肤浅的称赞,缺从未有人道出他的心声。可是有一天,他遇到了钟子期,钟子期能准确无误的道出俞伯牙的心理,俞伯牙便和钟子期结为至交,成为知音。但钟子期英年早逝,俞伯牙得知后,认为自己又要回到从前,就摔碎了心爱的琴,发誓在也不弹琴了。
这个简短的故事,不仅告诉我们俞伯牙和钟子期之间的深情厚谊,还无声地向我们齐倾诉着“知音难觅,一失不可寻”。的确,友谊是多么可贵,又是那么不易,一不小心,就会失去、破裂。
七岁的时候,我刚刚步入小学的门槛,对于班级这个新奇的词语,我总是充满好奇和不解。为了了解这个集体,我开始广交好友:王明阳、吴止境、谢剑飞……都成了我的好朋友。一下课,我们就会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仿佛都是我的亲兄弟,把所有的'烦恼、愉快都互相倾诉,简直无话不谈;打打闹闹,有时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时事而闹得不可开交,可过一会儿,又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说说笑笑。周末我们还经常聚在一起,到广场滑旱冰,到学校打篮球,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都很充实、快乐。可是一转眼,已尽到了六年级,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每想到这些,我的心里总是酸酸的,眼角不禁泛出一丝泪花。但我坚信,友谊万古长存!
知音也许真的一世难求,我们何不珍惜眼前的友谊,让它延续的更加长久,让友谊万古长存!
伯牙断琴读后感 篇10
自从学过《伯牙绝弦》一文之后,我心中便有一丝惋惜久久无法散去。因为知音的逝去,伯牙就毅然放弃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再也不用他那双妙手奏出天上仙音,真是个重情重义的音乐家!
本文记叙了春秋时期俞伯牙与钟子期之间的故事:伯牙擅长弹琴,钟子期擅长欣赏,即使两人并没有相识多久,但是却像相处多年的老友一般。钟子期虽是一介樵夫,但伯牙琴声中的远大抱负,他都能听出来。只可惜来年相约之时,钟子期已经归于九泉。伯牙悲愤不已,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断琴绝弦。
一首绝妙的曲子,只要有一位名家演奏一次,便能在漫漫历史长河中脱颖而出,流传千古。伯牙这位当时的音乐大家,只因一介山野樵夫的`逝去,便将自己的第二生命——琴摔得稀烂!让我不禁感叹真是“高山流水,知音难觅”啊。人一生会有很多朋友,有些是相识很久的,有些是曾经相识的,有些是现在未曾相识的。但真正能称之为朋友的,却寥寥无几。“一生中交一个朋友谓之足,交两个朋友谓之多,交三个朋友谓之难得。”“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名人所言并非无一丝道理!
而在我看来,知音可以不分性别,同性朋友异性朋友都可以选择;也可以不划分年龄,可以是同龄相交,也是可以是忘年之交;甚至不分距离——可以是远隔千山万水,也可以是近在咫尺。终究是可以随缘而遇,不可强求的。知音到底是什么?它可以穿越古今——你或许能和一位古人产生共鸣。它可以不拘一格——你甚至能从一件物品中,一只动物身上,找到你想要表达的心意。
高山流水琴三弄,明月清风酒一樽。正因为知音难觅,才能凸显出知音的可贵。
《童年》读后感(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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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 篇1
《童年》从第八章到第十章的读后感(图)
导读:这篇文章包涵了《童年》从第八章到第十章的读后感,通过作者的描写,我们感受到外祖母对我的关爱。在这个充满仇恨的环境中,外祖母也是唯一一个给我温暖的爱的人。以下是由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童年》8-10章分章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童年》第八章读后感
在高尔基的名著《童年》的第八章中,他讲述“我”的外祖父把原来的房子卖掉,买了新房,因而有了一些有趣的邻居的故事。他们的邻居有上校、勤务兵、卖奶工和一个被称为“好事情”的房客。故事分别讲述了他们的生活和人生,他们都经常帮助“我”的家庭。文章中还讲述了“我”的外祖母邀请邻居参加她举办宴会的事。
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自己的朋友,朋友会给我们很大的帮助,我们应广交朋友,和正直、人品好的人做好朋友。俗话说的好:“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一个好的朋友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帮助,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就像文中的“我”的邻居给“我”的家庭很多帮助一样,我们应多交朋友,交好朋友,并成为别人的知心朋友。
第八章也可分为上、下篇。上篇描绘了外婆讲童话的情景、本领和记录下来《隐士和勇士》这篇优美迷人的童话;下篇介绍了“我”的第一个知识分子朋友,一个不知真名实姓、只知外号“好啊”的“外人”和“怪人”,并且着重叙述了他们之间的友谊。
上、下篇之间的内容通过“怪人”听外婆讲童话的场面联系起来。小说故意用若明若暗的手法,巧妙地让读者心领神会“好啊”和外婆的某种尴尬关系。“好啊”是他的口头禅,直译是:“好事情”。
《童年》第九章读后感
第九章也可以分成上、下篇。上篇写“我的好朋友彼得大伯”;小说很重视大人讲故事对儿童的影响。马车夫就常给“我”讲故事,虽然他的讲故事本领比外婆、外公差多了。本章最精彩的情节是“我”与三兄弟的友谊。下篇写“我”和“三个小少爷”的友谊。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对一个人“心灵面貌 “和世界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小说如实地写了“我”对三个小少爷的`好感和羡慕。外婆支持“我”和三兄弟的友谊,但外祖父、三兄弟的父亲上校奥夫相尼科夫禁止他们交往,甚至马车夫彼得也坚决反对。马车夫跟“我”因此发生了争吵,这次“争吵”成了联结上、下两篇的纽带。
在高尔基的名著《童年》的第九章中,他讲述“我”的外祖邻居—彼得伯伯的故事。他看起来很像“我”的外祖父,会许多种地的技艺。在那段日子里,“我”和他成了好朋友,他经常教“我”一些本领,并鼓励“我”去尝试和练习它们。后来,彼得伯伯得了忧郁痴呆症,最后死在雪地中。文章还讲述了“我”得罪秃头老爷,以及与住在同一个庭院中三个小孩子一起玩耍的故事。
在人的一生中,会有许许多多的老师。他们教给我们各种各样的知识,告诉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引导我们一生的方向,帮助我们完成一生的目标。他们是伟大的,无私的。我们应该感谢他们,以自己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让我们成为他们的骄傲。
《童年》第十章读后感
第十章写“我”母亲的突然回家和新产生的家庭矛盾。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渝的。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就是、现在仍然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
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童年》读后感 篇2
一个夏日的午后,带着崇敬的心情,我翻开了这本《童年》的书页,随着高尔基流畅的语言文字,走进了他悲惨的痛年。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前苏联伟大的无产级作家,列宁称他为无产级艺术的最杰出代表。他生于俄国中部诺夫戈罗德的一个贫困木匠家庭,幼年丧父,后来寄居在外祖父家。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家庭,高尔基从小就受到苦难生活的折磨,他只读过两年小学,仅11岁就步入社会。
《童年》是他的自传体三部曲之一,它是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缩影,它艺术地再现了当时俄国人民,尤其是铅样沉重的残忍可怕的小市民的生活环境,以及以高尔基先生为原型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悲惨痛年。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在外祖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他目睹了两个自私残忍的舅舅为争家产的明争暗斗,遭受了外祖父无情残暴的毒打,经历了家业的由胜及衰。母亲再嫁,却始终得不到想要的幸福,继父赌博输尽家产,喜新厌旧,冷酷无情。最终母亲去世,外祖父也彻底破产,变得更加吝啬,贪婪,专横,再无能力养活阿廖沙。这个饱受苦难的孤儿告别了童年,去所谓的“人间”谋生。
在这个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小市民家庭里,也不缺乏一些淳朴善良,乐观向上的人物形象,那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一列人物。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给它浇水施肥,呵护它成长。更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了阿廖沙冰冷麻木的心,给他温情与爱护,关心与力量。还有善良乐观的“小茨冈”伊凡,忠厚正直的老师傅格里戈里,还有后来遇到的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都给过这个过早体会到人性的善恶美丑的孤儿阿廖沙心灵的慰藉与温暖。
《童年》读后感 篇3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的生活。
高尔基小名阿廖沙,他小时候父亲便去世了,母亲和外祖母带着他来到了下新城外祖父家。外祖父总是喜欢寻找别人的罪恶,惩罚他们。他视钱如命,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后来,主人公阿廖沙的母亲和一个名叫马克西莫夫的人举行了婚礼。阿廖沙的继父是个恶棍,他根本不关心阿廖沙和阿廖沙母亲的死活。阿廖沙不得不去街头干活,养活自己、母亲和外祖母。
阿廖沙受了许多困啊,但他从不放弃,勇敢地面对苦难。而我们,不愁吃不愁穿,还一个劲地怨父母没给我买这,买那。总是羡慕别人有的,不知道珍惜自己拥有的。
美好的生活必须要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我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读好书,将来做个有用的人,为社会和家庭创造财富。要享受创造财富带来的成就感、快乐感,不要坐享其成。前人说得好:“要做贵族的祖先,不要最贵族的后裔。”
童年读后感3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童年》,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让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要好好学习。现在,我就给你们分享一下吧!
这本书主要写了: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家的事业在不断地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专横暴虐。母亲婚后的生活是不幸的,她经常挨后父打,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到歧视,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课堂。母亲的逝世也让阿廖沙不得不去人间“谋生”。
整本书都讲述着阿廖沙的孤独,书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审视世界以及人生,展示了当时社会腐败的过程。
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是黑色的,里面充满了怨恨,伤心、痛苦。高尔基是不幸的,他有着优异的成绩,本该开开心心地读着书,他为了生活只得放弃学业,去养活自己。相反。我的童年是五颜六色,多姿多彩的,我很幸福,有爸爸宠,有妈妈宠,有爷爷宠,有奶奶宠。在学校有老师的耐心教导,有朋友的真诚友谊,每天无所事事,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每天都有人侮辱他,伤害他,他几乎没有一天能过得安宁,但他没有放弃生活,努力着,成为了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跟阿廖沙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是幸福的,但我们不懂得珍惜,把一切幸福都看作不足为奇,理所当然的。
我们的童年没有苦难,但我们也要做个乐观、坚强的人。
《童年》读后感 篇4
“爱”是人类永久的论题,咱们总能感觉到它的存在,但要给爱下一个界说却是好不容易的。正因咱们每个人对爱的理解不尽相同,蒙台梭利关于爱的理解是:爱不是原因,而是成果,它的动力便是天性,是生命的发明力气,在发明进程中,他产生了爱,这种爱充满了儿童的认识,并影响着儿童的自我实现。
读到《爱的才智》这一章时,给我的牵动是非常大的,书中罗列的孩子与爸爸妈妈的比如如此的了解,正因在我和女儿之间也常常有这种景象。例如:星期天,本想好好地睡一觉,可一大早就被孩子叫醒了,你是不是也会觉得很讨厌呢?咱们来听听蒙台梭利是怎样说的:早晨,儿童进入爸爸妈妈的房间唤醒他们,这是件令爸爸妈妈极讨厌的工作。可是,假如不是爱,还有什么东西会使一个小家伙一醒来就去寻觅他的爸爸妈妈呢?拂晓,当一个儿童去找他的爸爸妈妈时好像是要说:“天现已亮了!是早晨了!”可是,孩子走到爸爸妈妈跟前,不是为了去教训他们,而只是去看他所爱的那些人。看到这些文字,你是不是心里有一种温暖的东西在涌动?蒙特梭利对儿童的疆场调查和心思探求真的是让人敬服。也让人不得不从头成见自己一些固有的观念,咱们是否真的了解儿童,是否知道他们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咱们真该当令的转化一下主角进行成见,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地理解儿童的国际,了解幼年的隐秘。
《幼年的隐秘》,其间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思上的伤口依然知之甚少,可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认识地烙上去的。?这些伤口,简直悉数都是正因咱们不了解儿童的心思所形成的,咱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形成了相反的结果。好意办坏事的比如,太多了。而《幼年的隐秘》里,或许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过错,或许提出了一些咱们未曾想到过的当地,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本非常颠覆性的书本。
其实有一个灵敏期咱们咱们是都知道的,便是儿童的言语天分。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言语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教师,他们只是缄默沉静的倾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榜首个字。这点成人领会最深,学外语此时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工作,不管是听力仍是单词,都是需求继续的下苦功才可以。可是除此之外,儿童的灵敏期还有环绕。其间最重要的一个灵敏期,便是对次序的灵敏。?°一个很重要和奥秘的时期是儿童对次序有极点灵敏的时期。这种灵敏在儿童出世后榜首年就呈现,并一贯继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灵敏期的存在或许更清楚地表此时儿童所遇到的妨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因为这种灵敏性次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在的.方位,记住每件东西就应放在哪里。这意味着一个人可以习惯自己的环境,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分配它。心灵的适合环境是这样的:一个人能闭着眼睛处处走动,只是只需伸手就能拿到他所要的任何东西。这样的环境是安静和高兴所不行少的。很明显,儿童对次序的酷爱不一样于成人对次序的酷爱。次序给成人某种外在的高兴。但对幼儿来讲就彻底不一样了。它如同动物散步的大地,或鱼儿游憩的水。
《童年》读后感 篇5
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
——高尔基
在这个洋洋洒洒的寒假里苏联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童年》。在一个平凡的上午,我翻开可这本书,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的黑色宋体,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打动着我,时不时会让我掉下来一两颗晶莹剔透的泪珠。
3岁丧父,10岁丧母。十一岁又被外祖父赶出家门。母亲和外祖母住进专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而他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毒打。同时,在外祖父家认识了许多亲戚。其中有两个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两个表哥,和一个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
“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每次都会被抽的红肿。但后来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之后在阿廖沙离开外祖父家之后,独自一人踏上了社会。他在很多的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了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坚强、不屈服,不怕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他自己。现在的我们,是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
在这样的童年里,长大也能成为有用的人,可见他是多么坚强,我也要像他一样,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童年》读后感 篇6
读了《年少》我深有领会,读了《年少》后我才感到咱们的日子有多夸姣!
这本书讲了:三岁失怙,母亲出走的阿列克谢在姥姥的慈祥,老爷的凶横中阅历了有爱,有恨,有喜,有悲的年少往事,度过了孤苦无依的年少。 读了这本书我领会到:家人是咱们最宝贵的财富,爱惜现在的具有的全部,学会关怀咱们身边的亲人,由于他们的爱是仅有的,是咱们永久的港湾。而且在一家中人人都是相等的,也没有凹凸贵贱,所以每个人都要顾及他人的自负和感触。一同相亲相爱,天伦之乐,只需这样才干发生高兴,夸姣!使自己的心灵纯真开畅。反之假如歹意损伤,讪笑他人,损伤的不仅是他人的自负,个回事自己的心灵蒙羞。而且每一个人的心灵是要靠自己去爱惜,不论他人怎样对待,咱们都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心灵,真爱自己的生命!
一同日子真实的强者是那些面临突发事件能够镇定对待的人,而不是素日了以强欺弱,却在关键时刻束手无策的人。只需安静而英勇地面临日子中的困难的人才干成为真实的强者。一同一个自给自足,用自己的斗争发明明日的人,人生才会愈加稳健而结壮,其实这种人也是一种强者。人生的夸姣感并非来自财富,而首要来自于仁慈和质朴或心里的充分。强者也需求学习,由于一个人的常识和才干是有限的,只需找到值得咱们学习的人去取长不短才干在这个社会里日子下去。正如孔子说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咱们每一个人的日子都不是一往无前的,只需阅历苦难才干成功,让日子顺流而下!同学让我一同在自己的日子中做一个强者!
《童年》读后感 篇7
读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多少人记忆中的童年有着糖果的甜蜜,新衣的温暖,童话的幻想,呵护的温暖,可这些对于高尔基先生的童年来说,可能就仅仅只是一个梦,一个幻想而已,但他仍然不屈从黑暗势力,追求光明,刻苦自学,探索革命真理,最终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无产级作家,他这种坚强勇敢,努力进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古今中外,又有多少名人作家,科学家是生来富贵,成长路上一帆风顺的呢?美国的大发明家爱迪生,小时候家里买不起书,买不起做实验用的器材,他就到处收集瓶罐。一次,他在火车上做实验,不小心引起了爆炸,车长甩了他一记耳光,他的一只耳朵就这样被打聋了。生活上的困苦,身体上的缺陷,并没有使他灰心,他更加勤奋地学习,终于成了一个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在中国,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悬梁刺股,萤囊映雪。北宋的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境贫寒,没有钱供他读书。太夫人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致力读书,最终成为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他们“人穷志不穷”,在逆境中成长,依靠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远大的理想。
我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那个国家,那个家庭。可现在我们生活在这样美满幸福的时代里,不愁吃喝,不愁穿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小在大人的蜜罐中生活,打不得,骂不得,更是没有经历过被人拿皮带,鞭子抽的滋味,又怎能体会到阿廖沙所承受的痛苦呢?却依然不思进取,整天想着吃喝玩乐,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坐享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了解了高尔基先生那悲惨的童年,他在逆境中成长,我们又能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为了让自己的理想,去努力拼搏呢?
这本《童年》,带给了我对生活的思考,对理想的渴望,更告诉我,要想得到成功,就要先学会吃苦,学会在逆境中成长,生活中必须有付出,才会有美好的回报!
《童年》读后感 篇8
读书心得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至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断面。它写于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一三年之间,最初于一九一三年八月至次年一月陆续发表在《俄罗斯言论报》上。
首先说说高尔基的简介: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出生在**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人间”,饱尝了人生的辛酸。他自下而上,自学成才,登上了文坛;投身革命洪流,成了革命者。
1892年开始发表作品,早期著名短篇**有《契尔卡什》、《鹰之歌》、《伊则尔老婆子》、《海燕之歌》等。剧本有《小市民》、《底层》和《仇敌》。1906年写成重要长篇**《母亲》。
随后写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晚年代表作是四部史诗巨著《克里姆萨姆金的一生》。
其次说说《童年》的基本内容:阿廖沙彼科夫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我祖父卡什林是一个小染坊主,濒临破产。
他脾气暴躁,脾气暴躁,贪婪自私;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叔叔也是粗鲁自私的非利士人,连第三代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外祖父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大人都中了仇恨的毒,连小孩也热烈地参加一份。”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
外祖父经常**地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竟把幼小的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有一次,我疯狂地打奶奶的头,她头发上的针都扎进了她的头发里。外祖父还非常贪财,暗地里放高利贷,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徒工到市场上偷窃。两个舅舅则天天闹分家为了争夺财产,彼此打得头破血流;他们嫉妒阿廖沙的父母,要侵吞他妈妈的嫁妆并坑害他爸爸,把他爸爸推进冰窖里;他们了解人性,殴打和折磨他们的妻子。雅科夫活杀了他的妻子。
徒工“小茨冈”也是被他们害死的:他们把他当牲口使唤。有一次,他们要把一个沉重的十字架抬到墓地去,两个舅舅竟把十字架的主干放到“小茨冈”的肩上,结果他踉跄了一下,便被十字架砸死了。
米哈伊尔舅舅穷极无聊,指使小侄儿把顶针拿去烘烤,然后放到老工人格里戈里的手边,本想烫老工人,没想到却烫伤了外祖父。雅科夫舅舅的儿子萨沙虽然年纪很小,但也学会了干坏事:他怂恿比他年纪小的阿廖沙把一块白桌布拿到染缸里染成蓝色,结果阿廖沙遭到了外祖父痛打一顿。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以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
”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这一切都引起幼小的阿廖沙的激愤和狂怒,身边这些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但是,阿廖沙并没有被这种种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的灵魂的恶势力所压倒、所毁灭,他反而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
这是因为,现实中除了黑暗势力外,还有许多光明、善良、正直的人们,是他们给了阿廖沙力量、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属于光明。“小时候,我想像自己是一个蜂窝,各式各样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似的把蜜——生活的知识和理想,送进蜂窝里。”
第一个,也是最多地把蜜送到阿廖沙的蜂窝里去的人就是外祖母。在作品中,祖母形象可以说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人性、最艺术的形象。高尔基非常深情地写道:
“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我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正是她对这个世界无私的爱,使我充实,使我充满了应付艰难生活的坚强力量。”除外祖母外,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那个忠厚老实、教导阿廖沙要做“正直的人”的老长工格里戈里;那个献身科学的进步知识分子“好事情”,以及他先后遇到的许许多多的好人……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普通粗人”哺育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
再次分析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高尔基以其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他的性格正是在铅一样的生活的重压下同无尽的苦难及恶势力的顽强斗争中,在接受和认识现实中所有美好事物的过程中,逐渐地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这绝不是作者有意美化自己。亚历莎形象是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和新生活的普遍意术模式。无情地揭露和批判几个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特征,鞭挞他们卑鄙的灵魂。
它揭示了小市民的愚昧落后、自私野蛮、短视、墨守成规、人性小市等根深蒂固的习惯。
最后,我将写下他的表现手法和艺术风格:他在风景描写的生动性和人物刻画的生动性方面表现突出。笔法凝练而质朴,感情冷静而执着。
他清醒地同时又是深情地回眸昨日的历史时,把广阔的血淋淋的生活画面同深邃的哲理思考结合起来,伴随着细腻的对人的心理剖析和深沉的忧患意识,展现出未来的宏伟远景。作者在展示和批判落后、野蛮的丑恶的现实时,也让人们看到新一代人如何在旧的基地上破土而出并且显示出自己强大的生命力。
《童年》读后感 篇9
[篇一:童年的读后感600字]
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就这样,故事在阿廖沙母亲死去,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小阿廖沙去人间谋生后结束了。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呵,也悄然无声地结束了——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和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篇二:童年的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五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引起了同学们的嘲笑。
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多了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来钱。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子,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个着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一股“臭”味。
我并不觉得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的喜爱和敬重。
我合书深思,不禁思绪万千。
《童年》读后感 篇10
读了《幼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凄惨、令人怜惜的故事,登时把我招引住了。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基层公民的日子状况。
故事首要写了高尔基幼年时的苦楚日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严酷与仇视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世的苦楚与丑陋,小小的心灵因遭到许多冲击而深深轰动。而外祖母与那些像外祖母相同的人,维护与支撑了“我”……然后展现了充溢严酷、粗野、愚蠢、污秽的令人窒息的'日子,令咱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糜烂、丑陋,老百姓身处漆黑而不知的奴性与麻痹,与年轻一代抵挡漆黑、役使,寻求自在、光亮的磨难进程。
这时,我的脑子里也跟着发生了一个别致的主意:假设我是一个市长,那该多好啊!要是真的能完成抱负,我必定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能把梦想变成实际,那必定是很夸姣的。我期望自己遽然长大成人,当上了市长,我要尽自己最大的才干,领导各阶级公民,把我市建设成为榜首的城市。不再期望有高尔基那幼年般的日子。当我一就任,会执行任务:榜首:严峻冲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管理。由于只要这样做,社会才会前进,才不再有“贪婪”的现象,人们才不再过上被压迫的日子。第二:抓好教育事业……
尽管这仅仅一个孩子的希望,但我信任凭着自己的尽力,这个抱负必定会完成的。为了能提前完成这个抱负,我要仔细吃苦地学习,罗致渊博的常识,如同行将冲击的兵士,做好了动身前的预备。
《红岩》读后感经典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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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读后感 篇1
我现在正在读一篇**《红岩》,虽然只读到了一半,但内容大至了解了。《红岩》中的革命烈士都是英雄。即使他们死了,也不会向国民党透露共产党一半的秘密。
而且,在垃圾坑和白公馆里的所有烈士都受到敌人的折磨和折磨,非常痛苦。但是。他们的意志没有动摇,他们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
想起《红岩》中的江姐,我真是万分激动。蒋洁在渣滓洞集中营时,为了保守党的秘密,她忍受了多少摧残,日夜折磨了多少次,这是无法计算的。想起江姐的手指上插着一根又一根竹签,真令人惨不忍睹。
十个指头插在心里,可以想象蒋洁承受了多大的痛苦,但她仍然没有透露半个秘密。江姐为了人民的幸福与自由,她愿意忍受这么大的痛苦,她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的顽强精神,使人佩服。
回想那些熟悉的人物:英勇抗敌的许云峰、不屈的江杰、视死而复生的成岗,他们都为新中国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革命先烈的献身精神打动了我的心。
我们生活在和平时代的人们来说,生活在红旗下,生活在幸福里,根本就没有吃过像那些革命烈士一样的苦。我们有时会谈论生活和理想,但我们常常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我们过着幸福生活的同时,再来想想曾经被关押在渣滓洞和白公馆的革命烈士们,他们吃的是发霉的米饭,喝的是污水,承受严刑拷打。
我们和他们相比是多么渺小和微不足道。
生活中的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比如,我不敢碰任何与电有关的东西,怕被电碰到。然而当我看了《红岩》之后,看到他们的那些事迹后,我的勇气变大了,变得勇敢了,才去正确地触碰和电有关的东西。
新中国的成立,是革命先烈血脉和生命的结晶。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以他们为榜样,从小努力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贡献。
晚上,这里很安静,只有我一个人在看红岩。
当我读到**的敌人把竹签插入江姐的十指时,我的心收紧,仿佛也看到了江姐那苍白的面孔,血流不止的伤口,我真痛恨那些“杀人不长眼”的“恶魔”,也替江姐揪心;当我读到江姐临行前,从容不迫的穿上红色绒绒衣,像往常一样梳理着兴发……我被这位你女英雄的气概深深的打动了。多么伟大的革命战士啊!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她早就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他为党和人民做了一切。
而我,平时碰到一点儿小挫折,就像缩头乌龟一样把头缩进了壳里。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会呢喃的说:“别费心思了,明天早上问问同学,或看看别人的……”在家里,父母让我做家务,我总是厚着脸皮“靠”。
最后,父母别无选择,只能自己动手。日复一日,我变得懒惰、胆小和懦弱。我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做任何事。我在江姐面前是多么的懦弱和渺小!
书看完了,江姐的话仍在我的耳边回荡:“竹签是竹子做的,但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革命前辈面对重重困难都无所畏惧,我就更应该勇于拼搏,战胜一切的困难!
《红岩》是一本以重庆地下党人为争取中国人民解放而进行的壮烈斗争为题材的优秀长篇**,作者罗广斌,杨益言曾被共同关押在‘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集中营里,亲身经历过敌人的野蛮暴行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何这般的美?你知道少先队员为什么要带鲜艳的红领巾?你知道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如何从今天开始的吗?
《红岩》这本书它告诉我这些我曾经不懂的问题。每次读这本书我心中都会呐喊: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当五星红旗慢慢升起,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多么地伟大,多么地无私,你们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远的骄傲,我会永远记住你们!
我永远都忘不了1948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两百多位英雄在重庆解放前夕,光荣牺牲,书中一副副真实的**,一首首豪壮的诗,一桩桩感人的故事,都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英勇斗争无私奉献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这本书中,蒋洁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的敌人把竹竿插进了她的十个手指里,他们可以忍受地说:酷刑太小了一个考验,竹竿是竹子一个人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像我深深刻在脑海里,疯癫的样子骗过所有人,还有许云峰、成岗、陈然……他们的威武不屈,贫贱不移,惊天地、泣鬼神!
《红岩》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光芒四射!
借着暑假的休息时间,我阅读了**《红岩》,这部令人高亢、激动、悲愤、崇敬的**,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深刻印象。文章的字里行间描绘了众多革命英雄的高大形象: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书中的一幕幕情景,一幅幅画面,至今还在眼前浮现。
尤其令我敬佩的是革命女英雄江姐江雪琴,她虽然受尽了敌人的折磨,但是仍然闭口不说党的机密,敌人用尽残忍的手段,还是未从她口中套出一个字,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江姐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对革命的信心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动摇。试想,被粗长竹签订入指甲缝间的刺股钻心的疼痛,谁能忍受得了?然而革命英雄们却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如今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名革命战士的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了今天我们这一代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
他们的行为必永远记在我们心里,他们的灵也必永远长存。
对于这些可敬可敬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对他们进行肉体上的折磨,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精神,反而使他们的斗争精神更加坚定和不可动摇。看完他们的故事,我终于明白,世界上的事情并不令人满意。然而,在人生道路上有许多曲折和磨难,我们应该学会坚强,学会用自己的双手开辟成功之路。
现在,我也终于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是呀,越是坎坷泥泞的小路,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重重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想想曾经,连一次考试的失利都要伤心好几天的自己,在这些革命英雄的面前,我是多么渺小,是多么不应该,多么深感惭愧。
我感谢《红岩》,是它教会了我坚强,教会了我珍惜。我将永远以江姐、许云峰、成岗等革命家为榜样,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革命历史,把党的优良传统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发扬下去!
《红岩》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怀着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们面前,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整部书读完了,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秘密杀害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泰然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跨上台阶,忽然回过头,面对特务匪徒,朗声命令:“走,前面带路!”面对死亡,许云峰没有丝毫畏惧,他视死如归,坚信胜利属于中国,属于每一位革命者。就像出来放风一样,没有什么可怕,归根结底,死是为革命的胜利,也就光荣而伟大了。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十指连心的刺痛,也没能击倒革命者永远为革命,永远为中国的坚定信念。烈士们去了,英雄们去了,革命者们去了,但他们那颗伟大而挚诚的心呢?将永远鼓舞我们。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争到底!
每一个人的生命在历史长河中,都是平凡而渺小的。但当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义无反顾地将每一个细胞、没一滴鲜血都交付于国家的兴旺、民族的富强,交付给正义、真理,交付给历史发展必然的民主、自由大业时;当其为着这一切,不惧地狱烈火的煎熬,虽九死而不悔,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就由此而燃烧,并发出永不熄灭的光华。
《红岩》读后感 篇3
《红岩》这本书中,讲述了共产党的地下党为了人民的利益与美蒋反动派作斗争。当时是美国与国民党在一起狼狈为奸,美国企图控制中国的时代。那是,社会十分黑暗,许多工厂罢工,学校停课,但是那些特务们丝毫不管,反而一把火烧了工厂。工程里面工人们没有钱,却没有途径赚钱。我想到了社会的高层,那些反动派的首脑们的饭菜都是山珍海味,不禁对他们生出了许多厌恶。
而就在这黑暗的地方,出现了共产党。他们就像是一家人,互相帮助,对那些自己毫不认识的百姓们施以援手。他们宣传、办《挺进报》,让人们觉醒,去反抗这个旧社会。但是,中间出了一个叫甫志高的叛徒,出卖了他们,让许多共产党党员,被关进了白公馆集中营和渣滓洞中。尽管是在监狱中,他们也在坚持与敌人作斗争。一个用下水管道来联络地下党,另一个通过装疯卖傻十五年的共产党员华子良。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发出感叹,这些共产党员真是太聪明了。
共产党员们不仅聪明,还有一颗坚定的心。比如说江姐,敌人用竹签钉入她的手指,她却什么也不说。还有成岗,敌人不惜使用麻醉药迫使他说出真相。也许换作我们,早就承受不住了,可是他,却还能保持清醒的意识,与麻醉药作斗争,不屈服于敌人。
国民党的人们丧心病狂想要把中国变得更穷,然后把烂摊子丢给共产党。这条建议还通过了会议,变成了一条政令。可是解放军的神速进军把国民党打得落花流水,被迫逃往台湾去了。被关押了的共产党成员,也开始越狱,阻止了国民党们炸毁重庆的行动。
事情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是他们红色的精神是不会被磨灭的。他们的精神永远在激励着我们世世代代自强不息,为中国做出贡献的精神。
《红岩》读后感 篇4
这,是一条用鲜血铺垫成的道路;
这,是一块刻着那个革命的石碑;
这,是一首歌唱这胜利的颂歌;
这,便是讲述那个年代的《红岩》。
随意在书架中的一角便瞥见了这血红的封面,尖锐的笔锋描绘的红岩似乎在哪曾听说过,便拾起了它。就这样,我便开始咀嚼《红岩》这本书。却不料这本书会给我带来如此之大的冲击与震撼,也许是年轻正义的余新江?也许是渴望对党做出贡献的成岗?也许是为失去丈夫的江姐感到愤懑?也许是对特务,对叛徒的那股愤怒或许都有罢,都像大摆锤一样带给我心灵上一顿一顿的冲击吧。
这摆锤冲击的节奏,也慢慢把我带入了故事的深处。对于叛徒的出现,党员的被捕感到愤愤不平的同时,我也不禁对许云峰的激昂,江姐的冷静,成岗被捕也不忘了用暗号来通知地下党党员的行为而感到敬佩。在环境艰苦的渣滓洞中却有着那难以描述的亲情,同志们虽然不一定认识,虽然住在不同的牢房,但是群众的心却是团结在一起的。
无论身在何处,哪怕是如此艰辛的活棺材中,他们依然不忘坚强的与敌人做着争斗揭穿敌人虚伪的面具,为自己以身殉职的队友换来了尊严与荣誉,刘思扬的机警与成岗坚强的意念也更是为党保住了机密。
白公馆的革命活动虽然不像渣滓洞表现的那样炙热,但面对这更大的挑战,他们更是少了一分冲动,多了几分冷静。每件看似毫无关联的事物其实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就比如疯子华子良,为了让敌人上钩,装疯卖傻,却风雨无阻地在每日晨曦时练习跑步,只为有朝一日能够帮助到白公馆中等待着解放的人民越狱。
毫无疑问,这一切无一不代表着所有盼望着共产党给中国带来解放的人民们智慧的结晶。共产党便承载这人民们的希望一步一步的朝胜利走来。在这种情形下,敌人不得不开始他们那最后的反抗,切断了地下党、渣滓洞、白公馆的一切联系。但这在万众一心的形势下真的有用吗?不过是蝼蚁临死前的垂死挣扎,以卵击石罢了。
失去了联系后的党员,不曾知晓行动的暗号,可当解放军春雷般的炮声传入耳膜,他们便仿佛听到了一声令下,加入了这最后胜利的冲刺。一个一个战士倒下了,却不见有人退缩,只见更多的英雄的现身,就这样,前仆后继。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同志们写的信:
你,暴风雨中的海燕,
迎接着黎明前的黑暗。
飞翔吧!战斗吧!
永远朝着东方,
永远朝着党!
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这样的和平年代,不再拥有着卫国为党牺牲的刚强与热血,但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我们应该知晓人民的英雄用鲜血与意念当作熊熊火焰照亮了黑暗,带来了胜利,带来了光明。
东方的红光照耀了下来,照亮了战士们的鲜血,照亮了胜利的石碑,光明的颂歌已经来临。
《红岩》读后感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可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一定会经不住这样的折磨,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读了这些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现在我终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希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在我心中永远印下了一件件英雄的事迹,一个个烈士的名字!从现在起,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为祖国、人民建设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红岩》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我看了著名的革命小说《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其中第三章让我感触良多。
第三章讲的是重庆共产党员成岗的一段革命故事。他从一位普通的工厂管理员做起,把工人团结起来,让他们有了钱支撑起生活。经过一番风雨和一次又一次的岗位调动,成岗总于成了一位出色的党员,并担任了《挺进报》的印刷员。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成岗坚持不懈,热爱人民的革命精神。他被一次又一次的调动岗位,但又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完成党交给他的任务,不管是与党失去了联系还是被特务抓走,他都是牢记党的纪律,坚持不懈地为党做事。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
我要以《红岩》中的烈士们为榜样,珍惜幸福生活,努力学习本领,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红岩》读后感 篇7
暑假期间,妈妈推荐我读一本书一一《红岩》。说这是她读过的最为励志的小说。
展卷阅读,我立即被书中的英雄人物深深吸引。他们身陷敌人魔窟却胸怀天下,为我们党的事业,为全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谱写了一曲血与泪凝就的悲壮赞歌。
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这里却奏响“国际悲歌歌一曲”,200多名戴着脚镣手铐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小萝卜头”宋振中),遭到了反动派军统特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歌乐山下的步云桥、渣滓洞、白公馆、松林坡、梅园……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江姐的死便是重于泰山。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深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面对这些令我们敬佩的同志,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读完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小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读后感 篇8
这个寒假,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
《红岩》这本书中所描述的故事是以1948年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为历史背景的。在国民党的白色统治下,无数的革命者被捕,遭受迫害。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各种酷刑来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是书中一个个英勇的战士却以自己坚定的信仰,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斗志,粉碎了敌人的阴谋。
龙光华、许云峰、刘思扬、小萝卜头、江姐……书中对一个个英雄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作家的妙笔生花让这些英雄的光辉形象跃然纸上。在书中,我最敬佩的人物当属江姐了。江姐对党忠贞不渝,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机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又是战友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是为了不暴露身份,她依然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她不像普通女性,一面对残酷的现实就变得不堪一击。她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她也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她深知党托付给她的任务,她一定要不负使命。当江姐被敌人抓住的时候,受尽了酷刑,但任凭敌人怎样严刑拷打,她都咬紧牙关,绝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最后,江姐英勇就义。我记得有首《红梅赞》的歌曲就是歌颂江姐和像江姐一样的英雄们。确实,他们就像在冰天雪地里傲然绽放的梅花,压不跨,打不到,越挫越勇,吐蕊芬芳……
除了江姐,《红岩》里还描写了临危不惧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放弃豪门毅然投身革命的刘思扬;长期装疯卖傻潜伏在敌人内部的华子良;机智勇敢的小萝卜头……这些革命英雄的形象深深刻印在我的脑海,他们的精神真的伟大!在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忠诚的信仰、坚强的斗志、坚韧不拔的毅力、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繁荣昌盛的年代,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不要忘记他们,要将他们永远铭记在心。同时,我们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富强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让我们的人生过得有价值,有意义!
红岩读后感5
这个寒假我通读了红岩,血红的封面,感人的插图,严谨的文字,把一场正义反抗战争描绘的淋淋尽致,同时也给予我许多启示;中国人就应该有钢铁般的意志。
这本书讲述了我国共产党为了祖国利益,遭到国民党残酷的打击,依然坚信党的目标,从不屈服,低头。在共产党解放__今夕奏响一首“命运交响曲”—国民党把捕抓的人全部杀死了,大约有200人,其中包括共产党,工人,妇女,甚至老人小孩。
红岩中,我最佩服的是江雪琴,江姐。书中的江姐的丈夫为了革命牺牲,江姐亲眼看到他的头颅被挂城墙。江姐一次又一次的晕眩过去那种悲伤我一个初中生怎能描绘出来呢、但是,江姐并没有想其他妇女一样沉浸在悲痛中,江姐化悲痛为力量,全心投入革命斗争中。当江姐被国民党用竹签扎她的手时,她坚定的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这就是红岩精神!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学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革命虽然成功了,但革命的道路并未走完,发展国家的责任就落在我们二十一世纪青年身上。作为祖国的接班人就应该具备江姐那种不屈不挠,视死如归的英雄品质。读完红岩后,我知道越是困难的道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难的任务我们越要坚定不移。我们要勇于拼搏,要像海燕一样,在暴风雨中高呼“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读红岩,品人生。
《红岩》读后感 篇9
这个暑假我读了不少书,其中《红岩》给予我的印象最深。
《红岩》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学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红岩》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题目是《红岩》,读了这本书后,我心潮澎湃,小说发生在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的日子里的山城重庆。甫志高被捕并成了可耻的叛徒,由于他的告密,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和刘思扬相继被捕。甫志高又带领特务窜到乡下,江姐不幸被埔,被关押在渣滓洞。当解放军攻入四川,即将解放重庆的时侯,徐鹏飞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就在许云峰等人被害的当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刘思扬等一些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魔窟,于迎接黎明!
可恶的国民党,用这样严厉的酷行来折磨共产党,借口说是来给共产党治刑伤,实际上是注射某种麻醉药,逼共产党说出真相,但是就像江姐说的那样“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共产党无论如何也不会投降的。许云峰的胆识过人,经验丰富,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在地牢里挖出了地道。华子良故意装疯,江姐保护同伴都是为了完成党交给他们的任务。
这本书使我想到了在解放战争中,董存瑞去炸敌人的碉堡,但是沒有地方放炸药包,于是他用自己的身体托着炸药包,舍身炸毁调堡。解放舟山、沈家门、普陀山……等等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英雄烈士,经过奋力地拼博终于解放了全中国,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那些在狱中被国民党大屠杀杀掉的英雄,为了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英雄气概,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他们的灵魂和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红岩》读后感 篇10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蒋洁被钉在指甲间的又粗又长的竹签逼的共认不讳。特务们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那里提取有关地下党的重要秘密,但一次又一次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于这些可敬可敬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对他们进行肉体上的折磨,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精神,反而丰富了他们的斗争精神!读他们的事迹,我情不自禁。在他们面前,我深感内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
没有充分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我很容易被摧毁,总是找借口说我是一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士兵鲜血的结晶。只有血染红岩,我们才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快乐的日子容易让人忘记什么是勇敢和忠诚。
舒适的生活和良好的享受,使人们忘记了血火的历史,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花风读后感(范本10篇)
我们衷心推荐一篇极其实用的“花风读后感”给大家参考,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不断进步。尽管世界上有很多好书,但只有那些愿意读懂它们的人才会从中受益。有许多书籍能够引发我们丰富的感触。读后感是在理解全文的基础上,选择自己最深刻的一个或两个触动作为"感点",然后围绕这一点总结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花风读后感 篇1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题记
花开,花谢,这便是一朵花的一生。一抹清风,花枝微颤,残余在花托上的几片花瓣,也就这样,不带一丝声响地,轻柔地完成了一朵花从绽放到回归泥土的全部使命。再度回眸,景如昨,枝如旧,一朵花,匆匆的一生,究竟留下了什么……
我想,一朵花,是多少有些可悲的吧。为了短暂的几日花期,却要用一生来苦苦等候。由此想来,这些花,不是有些许固执吗?它们与外界环境进行艰苦斗争,忍受风吹日晒,抵抗风吹雨淋……可,粗心大意的人们忽略了它;一心贪玩的孩子忘记了它;老眼昏花的老妇人践踏了它……路上的人行色匆匆,他们总有走不完的路要行走,总有忙不完的事要忙,又有谁会在意一朵路边的小野花呢?
人们从它短暂的一生中,读出了凄凉,读出了寥落。
正当我坐在窗边阅读着这略带忧伤与悲凉的文字时,霎地,一阵凉风拂面而来,书页被风轻轻掀起,我赶紧用手抚平书面,又是一阵,我的几根发丝被撩起,这让我感到心旷神怡。猛然,我想到了一个字——“风”。就是这时而温柔似水,时而又暴怒无常的风,引发了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的遐想啊!“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解落三秋叶,能开二月花。”……如今,我竟忘了这本书封面用行楷题地书名——《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那风,豪情万丈。它能够形成令人望而生畏的龙卷风,轻而易举地掀翻海面上行驶的船只;不废吹灰之力地将大树连根拔起;肆意破坏居民楼和建筑物……
可风,也有它柔情似水的一面,不是吗?在它爱怜地轻抚下,花儿在蓝天下轻轻摇曳着纤柔的身姿,一抹淡香消弥在空气中。轻柔地,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过。可风,心却细着呢!它哪会忘了那纤弱可爱的花朵们呢?花儿的美,花儿的芬芳,哪怕,只是淡淡的,轻轻的。风,也始终会记得。
就像我们生命里的那个人,不需要任何回报,哪怕,是一句最简单的感谢。我们也在他生命里担任了最重要的角色。无论何时,何地,他们也总是惦念着我们。是啊,我们总有走不完的路要行走,总有忙不完的事要忙,我们都是这场匆匆的旅程中的一员。我们,是不是该慢下脚步,回眸凝视---那个几近被我们忽视的人,也正注视着我们。
花风读后感 篇2
花语:“风萧萧,掠过一片花海,不求它只眷顾我的香,只要自己知道在风里倾吐了我的芬芳,在这飘向远方的风中有我的体味,便知足。”
——题记
读罢此书,只感到我整个的心都被浸在蜜糖般的世界,甘甜,浓稠,回味无穷。平凡的生活似乎被聪明的话语赋予了灿烂和阳光,让人快乐。这才觉得,这些甜味,原来是知足的味道。
书中的人物不胜枚举,但快乐的人儿似乎都被知足这一根绳子紧紧地串联在一起,他们为一张明信片而自得,为一个**而涕泪俱下,甚至仅仅因为自己有一个回忆时可以追溯的故土而笑逐颜开!我的心一次又一次**惊。他们有最朴素的追求,他们懂得珍惜自己的占有!
他们梦的,他们拥有的,也许普通的像捧新泥,但不要忘了,最美的花,也在泥土中开。
书中有一辑的名字叫“小欢喜”,初见,便为之倾心。小欢喜!是种多么奇妙的感觉!
不太过分,也不近乎虚无,像一枚正好放在手里把玩的核桃,日子久了,小欢喜,盈满怀,闲了,如数家珍般地历历数来,多么知足。
可是多少日子,我去追求遥不可及的“大欢喜”,恨不得吞了世界,到头来,却是虚度了韶华?
记得有一年寒假,父母都在外头上班,留我一个人在家,心中便有了邪念,一听到关门声,便腾的一下蹿起来,奔向电脑房,点开电源开关。我的心神随着键盘的敲击在虚拟的时空游走,在逼真的刀光剑影中迷失着自我。忽然,听见外头有脚步声,疑心起是不是下班时间快到了,惶急地关了页面,望望世间,10点,还早,继续,便有投身于龙潭虎穴。
过了一阵子,自己先心虚起来,又关了页面看看时间,12点,不早了可是心中那块空洞似乎总填不满,“没准正加班呢。”便又在鼠标键盘的敲击中沉浸于另一个世界。楼梯间似乎又响起了密密的脚步声,我便又一次将窗口最小化,望了一眼时间“12:
30”“也许路上塞车”我正打算再一次的进入虚拟世界,屋外,却锁动门开,我被带了个现行,免不了一顿皮肉之苦。
现在想想,也许我那时候真的太贪玩了,但如果我早早的收手,把握住“小欢喜”懂得知足,是不是就可以免掉那顿打了呢?成长中,我越来越不懂得知足,可知足,就像一张网米的蛇皮袋,我们一路拾着米,把它们放进袋里。小时候,这个包是无缝的,因为我们懂得知足,照顾她,不让一粒米粒流失。
但不知什么时候,包裂了,米漏了,我们还是一路捡,固执地捡,但渐渐地,忽略了包的价值。
看了书中这么多因知足而咧着嘴放肆的乐呵着的人,我忽然意识到——歇会吧,我的袋子,该补补了。
花风读后感 篇3
讲真,没看过这么难看的的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难看的理解是有歧义的,一是无趣乏味,二是难理解、难消化。很明显我这里的难看是后者。如果这是一本书,它永远不会难看。如果有意思的话,可以一页一页地写。
但它不是,它很乱,一会儿写人,一会儿写景,还有一篇纯粹写《绿》。写些杂务,但每一章都有一些道理。
我尝试过写漫画书,什么《丧尸围城》啦、什么《宇宙》啦、什么《混沌秩序》啦,当然没有一本弄完了。要我写《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这个题目,我能坐在书桌前转一天的笔,我还真搞不懂能写什么。很远,我的意思是因为我想知道它写的是什么。
我浏览了下面的目录。这是一本由个别故事组成的书。会飞的太阳几个醒目的大字印在正文第一页,它讲的是作者从他小侄儿画画,被小侄儿的天真所感动写下的一段文字。
梅雨天,却截然不是没雨天,一天到晚太阳也不出来,作者和大人们厌烦这种压抑的天气,而小孩却玩得更加欢了。一次作者看见了小侄儿画上的太阳长上了翅膀便问为什么,小侄儿给了他一个另人为之一怔的回答太阳本来就有翅膀啊,下雨的时候它飞出去玩了,一会儿,它还会飞回来的。多么有禅意的一句话啊!
而小孩子却不以为意,太阳本来就长着翅膀啊。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生只忠于一件事》。可能和别人不太一样,因为正常情况应该是最悲惨的事,让人最感动,就像大宋那么多忠臣良将为什么偏偏记住一个岳飞,因为他死的很凄惨。而这个一生只忠于一件事的鞋匠米索没有什么悲壮的举动或伟大的事迹,一生平淡到只剩擦鞋,但他同样让人敬佩。
21岁时,miso接手了父亲的鞋业,成为当地最年轻的鞋匠。当地人叫他味噌。他每天早上准时出门擦鞋,晚上回家。做的事无聊到像写作业,好吧,作业至少还能换着做,看汉字累了换字母,字母烦了换数字加字母。
然而他每天哼着小曲儿擦,下雨天也一样,没什么能阻止他。一年又一年,人们都记住了那个米索小伙,虽然他早已成了米索大叔,他成了那里的一个标志,看见他就心情好。是啊,没有什么能阻止他,即使是战争。
居民中发生了许多火灾和恐慌。miso叔叔还坐在那里哼着歌,等着他的客人。**和**的人们看到三叔放慢脚步,恐慌和不安情绪消散了。斗转星移83岁的米索大爷又成了当地最老的鞋匠,我相信如果他还没走,他一定会擦到84岁。
只要他不离开,我们知道即使今天天崩地裂,明天我们也会过得很好。鞋匠米索就像一根海神针,用来平息人们的恐慌。他的存在使人们在战争中平静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读了几篇,我犯困了,而且还是在上午。我从来没读过这种书,但我觉得这种丑陋而困倦的灵魂鸡汤已经见诸报端。是的,阅读理解!然后反过来再一看简介,她的文章确实被做成了无数阅读理解,而且《从前》这一篇我貌似做过!
这让我读的时候一身冷汗,怎么说呢,读着读着就想到了类似于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什么的。
终于看完一本难看的书,我的阅读水平还不到一个水平吗?
花风读后感 篇4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多么优雅美妙的名字!我忍不住翻开了这带着花香的书。丁立梅,连作者的名字都这么精致,怪不得书名起得那么棒。
我一篇篇地读着,细细品味着,爱不释手。当看到《爱到无力》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潸潸落泪。
母亲恨不得把自己也塞到袋子里,让我带回城,好事无巨细地把我照顾好。每个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为了儿女自己多累多行。每次我们去外婆家做客,外婆总是叮嘱这叮嘱那,临走时外婆又总是手忙脚乱地把自己辛辛苦苦拎回来的菜一股脑儿地放进我们的袋子里,很得意地说:农民种的,好嫩好新鲜哦!你们南昌买不到的。要么就是:哎哟,怎么买得那么贵?我买的又便宜又好!边忙边擦了擦汗,不亦乐乎。而我们却只会说谢谢。
有时我们买一点好东西给外婆,外婆就要念经了,哎哟,买这么好东西给我呀!多么钱一斤哪?我买都要十多块钱一斤,你们南昌肯定更贵!外婆一脸不好意思地说。每每这时我和妈妈就要说了:这一点点小钱有什么关系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把身体养好我们就放心了。再说你帮我们晒香肠、腊鸡等就要用花钱了吗?我和妈妈就会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外婆只好就范,心里却是高兴的。
母亲愁得夜不成眠,逢人便问,孩子没有眼睛咋办呢?都快问成祥林嫂了。我想起了我的同学涂欣的母亲。这些天,涂欣发高烧40多度,请了一个多星期的假,眼角膜都烧坏了,要去做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做同学的心都是揪在一起的,可想而知,他的母亲现在一定是坐立不安、茶饭不思的,日夜守在门口,眼睛都会哭肿来,活像一只大金鱼。我想如果让她母亲做一个选择,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和儿子互换身体。可怜天下父母心,只希望涂欣能早日康复,回到我们身边。
我跳进厨房要帮忙,母亲慌了,拦住,连连说:快出去,别弄脏了你的衣裳。我的妈妈何尝不是这样说的呢?吃完饭,我想到自己快写完作业了,想帮劳累的妈妈分担一点,走到厨房热心地说:妈妈,我快写完作业了,我想洗碗行吗?妈妈急了,说:别别别,我会弄。你说安心地写作业,复习功课吧,马上要考试了,你考好了妈妈就最轻松了。我碰了一鼻子灰,愤愤不平地说:哼,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那时的我觉得自讨没趣,把椅子一摔,气嘟嘟地翻开了书,心想:这妈妈也真是的,就知道要人家读书!现在想想,真是羞愧难当。
母亲犹如一棵老了的树,在不知不觉中,它掉叶了,它光秃秃了,连轻如羽毛的阳光,它也扛不住了。妈妈真的老了!――前段时间忙着校运会为学生训练,结束后就大病了一场,变得弱弱的,只会一味地吸收我放出的怨气,连一缕阳光照在它身上都接受不了了,她为了我,付出了青春,她真的累了,只想歇歇。
妈妈――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她无时无刻不为我们付出,用尽了一生的心血,让我们活得更好。她的爱令我们很难察觉,却每时每刻地我们身边,就算爱到无力,也要坚持下去。让我们多关心呵护一下她们,让阳光洒满她们全身。
花风读后感 篇5
讲真,没看过这么难看的的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难看的理解是有歧义的,一是无趣乏味,二是难理解、难消化。很明显我这里的难看是后者。如果这是一本小说,它绝对不会难看,有意思没意思都能一页一页顺下去。但它不是,它很乱,一会儿写人,一会儿写景,还有一篇纯粹写《绿》。写一些杂事但每章都包含了些道理。
我尝试过写漫画书,什么《丧尸围城》啦、什么《宇宙》啦、什么《混沌秩序》啦,当然没有一本弄完了。要我写《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这个题目,我能坐在书桌前转一天的笔,我还真搞不懂能写什么。扯远了,我的意思是因为这样我更想知道它写了什么。
粗略的浏览了下目录,这是一个个单独的故事拼成的书。会飞的太阳几个醒目的大字印在正文第一页,它讲的是作者从他小侄儿画画,被小侄儿的天真所感动写下的一段文字。
梅雨天,却截然不是没雨天,一天到晚太阳也不出来,作者和大人们厌烦这种压抑的天气,而小孩却玩得更加欢了。一次作者看见了小侄儿画上的太阳长上了翅膀便问为什么,小侄儿给了他一个另人为之一怔的回答太阳本来就有翅膀啊,下雨的时候它飞出去玩了,一会儿,它还会飞回来的。多么有禅意的一句话啊!而小孩子却不以为意,太阳本来就长着翅膀啊。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生只忠于一件事》。可能和别人不太一样,因为正常情况应该是最悲惨的事,让人最感动,就像大宋那么多忠臣良将为什么偏偏记住一个岳飞,因为他死的很凄惨。而这个一生作文只忠于一件事的鞋匠米索没有什么悲壮的举动或伟大的事迹,一生平淡到只剩擦鞋,但他同样让人敬佩。米索21岁就接手了父亲擦鞋的行当,成为当地最年轻的鞋匠,当地人叫他米索小伙。他每天早晨准时出去擦鞋,夜里回家。做的事无聊到像写作业,好吧,作业至少还能换着做,看汉字累了换字母,字母烦了换数字加字母。然而他每天哼着小曲儿擦,下雨天也一样,没什么能阻止他。一年又一年,人们都记住了那个米索小伙,虽然他早已成了米索大叔,他成了那里的一个标志,看见他就心情好。是啊没什么能阻止他,就连战争也一样。炮火连天,居民恐慌,米索大叔依然坐在那里哼着小曲等他的客人。暴动着、骚乱着的人们看到米索大叔都放慢了脚步,恐慌与不安一消而散。斗转星移83岁的米索大爷又成了当地最老的鞋匠,我相信如果他还没走,他一定会擦到84岁。只要他不走,我们就知道即使今天天塌了,我们明天还会活得好好的。鞋匠米索就像一根镇住人们内心恐慌的定海神针,他的存在让人在战乱中得以安定,更加坦然。
不知道为什么读了几篇,我犯困了,而且还是在上午。我从来没读过这类书,但我感觉这种又难看又让人犯困的心灵鸡汤在哪见过,对,阅读理解!然后反过来再一看简介,她的文章确实被做成了无数阅读理解,而且《从前》这一篇我貌似做过!这让我读的时候一身冷汗,怎么说呢,读着读着就想到了类似于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什么的。
终于看完了一本难看的书,我的阅读水平是不是上了一个层次?
花风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好书,它们像朋友一样陪伴着我,在这些朋友中,有一个我最喜欢的好朋友,它就是《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的作者是最暖人心的作家丁立梅,这本书是许多小故事的合辑,每一个故事都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其中《女人如花》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也是使我感触很深很深的故事。
《女人如花》主要是讲一个名叫王如花的女人来我家打扫卫生,与我聊天的故事。王如花是一个快五十的壮女人,她的家庭背景很糟糕:她的丈夫因病瘫痪在床十多年,她唯一的儿子因为做了坏事,判刑入狱,现在还在狱里,家里的一切都由她来承担。即使她身处困境,但她一直笑呵呵的,文中的她几乎一直都在笑。她干起活来笑声不停,不像别人干活唉声叹气,似乎干活对她来说是一种娱乐。
王如花的家庭很困难,但是她却笑着面对困难。她这种乐观向上的品质很可贵,笑,很简单,但如果在困境中依然保持微笑,那就难了。生活中有的人遇到了困难,就又怨又叹,要么就借酒消愁。其实,我觉得,如果遇到了什么苦恼的事情,自己为自己讲一个笑话,笑一笑,那心灵上的伤口就愈合的差不多啦!
笑是一种美,也是一种缓解压力的方式。古往今来,世界各地有许多明明身处困境,却乐观向上的人,比如说南非总统曼德拉因领导黑人运动,争取民族权利而被判刑入狱,刑期27年。一次,他的女儿来探望他,他却一番风趣地指着狱警说:你看看那些保镖,对我寸步不离的。
在书中,除了王如花这样乐观向上的人,还有很多这样的人,比如说《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即使她父母双亡,长着一头红头发和满脸雀斑,但她并没有一直悲观沮丧,而是用更多时间来用自己的想象填满不足,她喜欢给任何事物取名字,喜欢广交朋友,她的生活因为她的乐观过得丰富多彩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我希望大家也读一读《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因为,这里面有许多暖心的故事,相信它也会成为你的好朋友!
花风读后感 篇7
文/茅泽钰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也许,不远处,有一个人静静地看着你,只是,你从未发现。
丁立梅,一位喜欢用**煮文字的作家。她出版了很多的作品集,里面的句子都极其富有哲理。最近,老师推荐我看她其中的一部作品,《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听闻名字就觉得花香飘逸。
当拿起书来看,这封面就已意境十足。散落的花瓣粉又嫩又嫩,不禁翻开书页,品味其中的内涵。
书中每一篇文章都包含着深深的道理,其中有几篇文章我印象深刻,其中一篇是《与自己和解》。这篇文章,前一部分描写一个叫“荷”女子的生活,她日夜操劳,终于爬到高处后,她再也无法放手。因为她只要一放手,必定会摔得很惨,在公司中就没有什么位子,多年的苦心也就白费。
所以她为了自己能够不滑下来,她只能不停的,不停的工作,一刻也不放松不休息,以此来保住自己的地位。因为她总是生活在沉重的压力下,患抑郁症是她生活的最终结果,无法改变。
当在她的头脑有一丝清醒时,也许她会厌恶从前那个忙碌的她吧,也许会恨自己吧:当初为什么那么在意自己的地位,从而使现今落得如此境地。
后部分描写了一位母亲,因为工作的原因,几乎没时间陪孩子,后因听到孩子的抱怨,才发现自己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于是放下手头的事,陪了孩子玩了一整天。
现在这样的人,这样的父亲母亲很多,你们是否已忙碌了很久,你们是否已经很久没有去看看家人了,那就请你们放下手头的事,忘记所有的工作。因为现在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陪伴家人。你的孩子或父母,你的妻子或丈夫,兄弟姐妹,对她们来说,你的陪伴比什么都重要。她们不会在乎你的地位,更不用说你有多少钱了。
“生命之弦,原有它承载的极限和底线,绷得过紧,势必弦断”。当你在办公桌上坐了很久之后,想想这句话,与自己谈谈,“歇歇吧。”
生活中,不免遇到挫折,遇到不开心的事,那时的自己总是产生疑惑:“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念的呀?”读了这本书后才知道:
“原来,都是因为那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得事情。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二)
转眼间又是春暖花开。无尽的油菜花开满了整片菜田。轻风吹过,花香扑鼻,沁人心脾。
风,有些贪婪地卷走花香,飘向远方。花开花落,春去春来,尘土来,风来,你还记得花香吗?
翻开丁立梅的《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给心灵放个假,沉浸在质朴柔美的文字之中,闻花中百香,感世间之爱。
印象深刻的有这么一个细节:“我”闲暇时总喜欢望望楼下那住着一对夫妇的小房子,小房子的门口总是放着那对夫妇的拖鞋。有段时间,拖鞋不见了。
“我”心中是无尽的担忧与失落。当重见那双拖鞋时,心中又是无比的惊喜与欣慰。
看到这儿,不觉感到一丝暖意。所谓的挂念也不过如此吧。那对夫妇对“我”来说,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我”默默关心,静静守候,或许只是让自己过得心安,因为“我”早已***看见那两双代表着生命与爱情的拖鞋,久而久之,竟成了对那对夫妇的关爱。
这种爱,发自内心,可能连自己都不知道。同样,尽管那对夫妇根本不认识自己,“我”却依然沉浸其中。也许,生活中的一些爱,根本不需要回复,总有一方愿意默默付出,换来自己内心无尽的安慰与安宁。
就像花一样,静静地绽放,把花的芬芳留给世界,把地上的悲伤留给自己。突然觉得这对夫妻很幸运,因为在他们身后,总有人关心他们,为他们的悲伤难过,为他们的幸福快乐。
也曾在《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里读过一篇写茉莉花的文章。茉莉放在家中,香味缠绵不绝,竟让满身的燥热渐渐淡去。家中年迈的婆婆给茉莉浇水,有些好奇地问:“这是什么花?”
“我”答:茉莉。
次日,婆婆又给花浇水,又问:“这是什么花?”
“我”答:茉莉。
丁立梅在书中说:两个无关的人在一个屋檐下聚在一起,一天比一天变得不情愿。这是亲情,像茉莉花,清香,缠绵的爱情。
喜欢也羡慕这样的生活。的确,有时候亲情就像茉莉。没有玫瑰花般的浓烈,因为亲情没有爱情那般火热;也没有百合那般素雅高洁,因为亲情需要的是一家人的相互包容与爱护,难免会有磕磕绊绊。
亲情,是淡淡的清香,相似却不缺。()它充斥在我们周身,包裹着我们,每一分,每一秒,我们呼吸着它,享受着它,依赖着它。或许我们已经***这种爱,因为这就是亲情,它并不惊天动地,却悍动着自己的心灵,使自己在一点一滴中成长,收获。
这也是亲情的伟大之处。它滋养你。这份爱深深地铭刻在你的心中。
花开花落又是一季。喜欢茉莉花的清香萦绕,有时也贪恋百合优雅高贵,更渴望玫瑰的浓烈妖娆。风带走花香,带走属于花朵的每一丝绽放。
从泥土里生长出的花儿,总有人会爱着它们。就像“我”的默默守候;总有人会陪伴他们,就像“我”与婆婆的不舍亲情。风,会记得每朵花的芬芳,就像我们爱一个人,爱过好几个人,被爱过好几次,其实我们一直在爱的循环中行走。
就像书中的话:谁对一个人的生存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眼前,金色的油菜花随风摆动。风儿又吹来了。轻风中,我嗅到了那无尽的花香一直随着风儿飘,就像我们一直走在爱的轮回之间一样。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三)
冰雪融化,春暖花开。当一股花香扑面而来,沁人心脾,不禁想起丁丽梅的一句话,花开花谢,春来春去,尘去何处,风会记得花香吗?
看梅子的书,总能唤起我对人生的思考。人生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模糊的名词,它掌控在我们的父母之中,真正的人生我们还不能够想象,无论艰辛还是自由,无论快乐还是疲惫,自己导演着未来,只要好好做好现在,未来就是光明!
无论天空如何阴霾,太阳一直都在,不在这里,就在那里,因为,它长了一对会飞的翅膀。
世界上总会有人记得你,就像风记得花香一样。
书上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段故事:“我”闲暇时总喜欢望望楼下住着一对夫妇的小房子,房子上总放着一双蓝,一双红的拖鞋。有一段时间它们不翼而飞,“我”心里是多么担心,失落。
重见它们时,又是多么无比惊喜与欣慰。
看到这,不得不感觉一丝暖意。这就是所谓的挂念吧!作者与他们并不相识,只是因为“我”闲暇时多望了几眼,久而久之却成了那对夫妇的关爱。
这种爱发自内心,不然“我”也不会对它们那么关心。“我”一直沉浸其中,或许,生命中有些爱,根本不需要答复,总是一方甘心情愿的付出,换得的,是内心无比的安慰。或许,这就是值得!
就像花朵一样,它们默默地绽放,把芬芳留给世界,却化作春泥,保护着花朵。突然觉得那对老夫妇很幸运,因为在他们的身后,总有个人在牵挂着他们,忧伤着他们的忧伤,快乐着他们的快乐!
风会记得花香,就像我们会永远记得一个人,记得好几个人,被记得好几次,其实我们已经在这个轮回里了。就像书中的一句话:谁对一个人的生存很重要?
这世上,总会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20xx-2019学年第一学期生物教研组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以新一轮课程改革为抓手,更新教育理念,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努力实现教学创新,改革教学和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学校的内涵性发展。同时,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在全面实施新课程过程中,加大教研、教改力度,深化教学方法和学***的研究。
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创新与质量的关系,积极探索符合新课程理念的生物教学自如化教学方法和自主化学***。
主要工作
一、教研组建设方面:
1、深入学***理论,积极实施课改实践。
、以七年级新教材为“切入点”,强化理论学***学实践。
、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把先进理念学***学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以学促研,以研促教,真正实现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转变学生的学***,提高课堂效益,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抓好“五关”。
(1)备课关。要求教龄五年以下的教师备详案,提倡其他教师备详案。要求教师的教案能体现课改理念。
(2)上课关。
(3)作业关。首先要控制学生作业的量,本着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精神,要在作业批改上狠下工夫。
(4)考试关。以确保给学生一个公正、公平的评价环境。
(5)质量关。
3、加强教研组凝聚力,培养组内老师的团结合作精神,做好新教师带教工作。
二、常规教学方面:
1加强教研组建设。兴教研之风,树教研氛围。特别要把起始年级新教材的教研活动作为工作的重点。
2、教研组要加强集体备课,共同分析教材,研究教法,**疑难问题,由备课组长牵头每周集体备课一次,定时间定内容,对下一阶段教学做到有的放矢,把握重点突破难点.
3、教研组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内容,在实效上下工夫,要认真落实好组内的公开课教学。
4、积极开展听评课活动,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青年教师不少于40节,兴“听课,评课”之风,大力提倡组内,校内听随堂课。
花风读后感 篇8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读到这里,我陷入沉思
米白色的封面,十几朵玫瑰花瓣,粉嫩的,叫人忍不住想去抚摸一下。第一页是个女人,她系着碎花丝巾,倚在桥前看风景。头发、丝巾和裙摆随风飘扬。我想起了她那个借我肩膀哭泣的女子,她留给我那条暗紫的,上面撒着细碎的小紫花的丝巾,去了我跟她说过的地方。
屋前的一堆砖上经常嗮着鞋,一双蓝一双红。某天突然不见了,我异常担心。但在几天后,我又重新见到了它们,原来它们一直都还在,因为之前的存在,我才会如此担心。
看过丁立梅不少文章,都让人过目难忘,回味里面的词句,都让人得到不少哲理。每一支笔在她的魔手下都能变成一个个舞动的精灵,把无数耐人寻味的道理融入每一篇文章。她描写各种美轮美奂的风景,叙写天长地久的人间情意。祖父祖母、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和她的学生成了她笔下的公众人物。与同学对话,告诉她(他)人生的哲理,从与家人的对话和生活中让人感受到一家人的温暖和幸福。
我经常沉醉在她的文笔下,简单明了的对话使人觉得言已尽而意无穷。她的场面描写与人物描写是我最佩服的,记得那一段:月明星稀夜,我和邻居带着阳阳一起在小区里散步。天空真明净,黛青色的天幕上,只缀着一个月亮,像画上去似的,清风徐徐,这样的夜晚适合抒情。她只用简洁的几句话,描写了整片天空,让人觉得月亮十分皎洁。
芸芸众生,凡来尘往,有时,会催出我的泪来,这些鲜活着的一切叫我如何舍得?是啊,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情。
花风读后感 篇9
读丁立梅的散文,如赏花。不见花影,就暗香袭来。
她是梅子,紫色梅子。而她的文字,也如梅子般酸甜,诗意,回味悠长。
或许是因为她是江苏人的缘故吧,她的文字保留了江南那婉约而细腻的笔触,如小桥流水,弹欲断弦。
其中,我更偏爱她的哲理性散文,故事中有深意,让人顿悟,却不枯燥。
就如《从前》。它分为四个片段:第一个片段讲的是回忆童年玩伴毛小牛的故事;第二个片段是作者与奶奶在夏夜回忆起奶奶从前的样子和故事;第三个片段是作者不远百里去邻乡看荷,在雨中回忆起年少时与荷有关的故事;第四个片段是作者在家里遇到乡亲,乡亲回忆作者小时候的情形,而那个细节,作者已彻底忘了。
每个人都有从前,都有回忆。从前的痕迹,或许以为风吹云散,却不料,不是存活在这,就是存活在那,只要轻轻一拨拉,它就如涨潮的海水涌来。岁月,是由无数个从前组成的,一切,也都是有从前的,从前的事,或许记得,也或许忘了。但它一直在那里,在你的记忆深处,那是灵魂的故乡,装满了已逝去的从前。那么多零碎的片段,都沉在从前里,等待着苏醒。每一分,每一秒,都会过去,成为从前, 但作者希望大家不会忘记那些或许微不足道却弥足珍贵的回忆。因为,我们原都是从从前走过来的,慢慢地,又成为从前。
而这便是,人生。
而那些从前,也便是那些不知不觉的,暗香吧。
花风读后感 篇10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这本书很早之前读过一点,后来就没有读完,今天无意之间翻起,我竟一口气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丁梅,位喜欢乐煮字的作家。她出版了很多的作品集,的句都极其富有哲理。最近,师推荐我看她其中的部作品,《风会记得朵花的》,听闻名字就觉得花飘逸。那细腻的间情味被丁梅淋璃尽致的表现出来,间的快乐,悲伤,真切,亲切,羞涩……浓破淡,淡破般的展出。
当拿起书看其中,封上最引注的字成功吸引了我。在朵朵红的花辨在字的旁边,即便把我带到桃之夭夭的世界。
个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会有些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朵花的。凡来尘往,莫不如此是啊!世界如此之,有个能记住我的,也不会有记住他。或许,与之间只有搓肩过的情分,份微笑,像邮件般传递,或许起对旁的个微笑,这便是世界的恩赐,恩赐不必华贵只须平平淡淡的就好就像风会记得朵花的。
真的,若千世界,怎能有许多的情感,由在的风,淡淡青的花辩,眺望远的绿叶,清脆的鸟呜。…都好像在引领着丁梅写下这本书,引领着着我情不禁想要翻开这本散集。
书中有个个精美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有的名字,每个故事都源于活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每个故事都有着的美好。就像作家说的那样:智慧的眼睛,发现活中的瞬间感动。
狼图腾读后感模板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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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 篇1
《狼图腾》这本书我在初中、高中都曾读过,这本书一直带给我很大的震撼。
《 狼图腾》是作者姜戎以其十一年蒙古额仑草原插队落户的经历为生活底子,以30余年的心血写就的一部反映草原民族精神图腾的作品。诚如斯言,
《狼图腾》是中国当代文学整体格局中的一个灿烂奇异的存在!长期以来,面对凶残、残忍和狡猾,狼在自然界中不断出现。因此,古今中外的人类文化大多对狼的评价持否定态度。
本书在对草原狼与草原民族的精神图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观察和研究后,首次大胆发出了倡导狼图腾的声音。也正如此我才会被这本书深深吸引。这是一部关于狼
他的史诗作品,一部对中国历史有着独特诠释的小说,一部能给各各领域、各各层次的人带来许多感受的作品。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很多 。
时至今日书中的一些情节也萦绕于心。狼崽还没睁开眼睛走进蒙古包,就从比它大一个半月的狼崽身上抢走了牛奶。他以一种恃强凌弱的方式,把温柔的小狗推到两边,
而且拼命地吃,吃的肚子鼓得像纸一样薄还不肯放松。由此也可以看出,狼天生的兽性和兽性,以及狼可怕的竞争能力和凶猛顽强的性格,也隐约感受到了小狼
那种根深蒂固的狼性,这是一种不可抹灭的本性。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西方更动物,而中国更动物。似乎性格不仅决定着个人的命运,也决定着整个民族的命运。
一个民族的兴起与衰败,与这个民族的人的性格有着极大的关系。小狼崽渐渐长大了,栓在脖子上的链条也逐渐加长了,但小狼只能在以木桩为中心,以链条为半径的圆内活动,
它不能像小狗那样自由地走动,所以它的任务是拉住脖子上的链子。即使脖子在流血,也不在乎。风停了,狼拉着主人疯狂地跑。这是它对自由的渴望,不顾一切地向往着。
从小与人类、与家畜一起生活的它,仍不断地渴望回归大自然的怀抱。 真正的狼从来都是“野”的!即使他整天和动物和人在一起,他也没有母亲的教导,但是当他四个半月大的时候,他仍然发出第一声
狼嗥,那声音,那动作,嗥得和真正的野狼一模一样。这是狼性使然,学狗叫勉为其难,学狼嗥无师自通。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小说,向我们展示了蒙古族游牧民族在广阔、辽阔、幽深、宁静的蒙古草原上对狼图腾的崇拜,展示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
从新的角度探讨了狼性、羊性和民族性的深刻哲学。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
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
此外,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游牧文化也是一种悠久的文明。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我想,在知青荒芜的岁月里,一定是野心勃勃的狼在精神上给予了作者无限的支持。当小狼和作者额鼻相碰的那一刻,当小狼满不在乎地让作者夹断自己的獠牙,
当小狼把肚子亮给作者享受人类温柔的抚摸,当长大的小狼为了自由而死的时候,在那一刹,我的心被撞击着,我感受到了那狼图腾的力量,我相信作者的确见到了真正属于自己内心的狼图腾!三十年后,作者回到了二仑草原。正是在这种回归中,笔者用狼图腾重新审视了草原民族与汉族的区别。他认为早期汉民族的血液里同样充满“狼性”,正是这种狼性才推动了华夏民族的进步,但是汉唐以后,华夏民族却走上了温柔敦厚的“羊性”道路,与此相反的是西方民族走的是一条野蛮狼到文明狼的道路,在狼和羊的碰撞中,撞翻的当然是羊,华夏民族逐渐式微直至到近代被淘汰,也就尽在情理之中了。
尽管华夏民族的龙图腾也许和草原民族的狼图腾有着内在的联系,也许在最初的阶段是同一种图腾,但是岁月的长河把龙图腾异化演成一种**和**的象征,使龙图腾失去了狼图腾的内涵,这在实际上反映了民族性格的埋没。虽然我不能完全认同这样的见解,但是,我同意作者通过《狼图腾》得出的结论:只有抽掉中华龙图腾中的封建帝王**精神,而重新“注入”狼图腾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
在我看来,任何有思想、有抱负、有爱国心的中国人都应该读这本书。让我们走进狼的世界,感受属于我们中华民族的图腾!
狼图腾读后感 篇2
这本书的前十分之九都是知青与狼的故事,到书的最后,这本书已经上升到讨论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的研究型著作。给我们以农耕为主的汉人一个以的“游牧民族的视角”来看待草原、狼、中国历史的全新视角。跳出“汉本位”的思想来重新审视中国历史的发展,民族性格的形成等等的问题。
首先我们看一下故事的主要线索:一个叫陈阵的知青来到额仑草原当羊倌。从蒙古人那里听关于狼的传说,以及自己几次与狼的遭遇,让陈阵越来越爱狼了,想要对草原的“狼图腾”做更深入的了解。
毕力格老人为陈阵讲述草原的生存哲学:草原的草是“大命”,其他一切生物都是靠“大命”而活的“小命”,而“草原狼”又是草原生态最重要的一环。
陈阵在对“草原狼”的极度兴趣之下就开始养狼。陈阵在养狼的过程中就开始观察狼,研究狼。
当狼还是一个幼崽的时候吃奶都会把其他狗崽赶开,自己挑奶水最足的一个来吃。
狼崽在吃一个整体的动物尸体时还会先做复杂的祭祀仪式,即使自己已经饿了一天了。
狼有“不自由,毋宁死”的气节,狼永远不能被驯服,始终保持着它作为狼的尊严。
最后小狼就是在不屈服当中,几次项圈弄破了喉咙而大出血,最后陈阵忍痛给了小狼以最后的尊严(让小狼不是病死,而是战斗死)杀了小狼。
额仑草原自从农耕民族的进入,对草原一点一点的破坏。首先是对狼群的大肆屠杀,狼灭绝了。然后是对草原野生动物的大肆捕杀,野生动物没有了。再就是过度放牧,让草原的草都长不出了。最后草原就成了沙漠。
故事以悲剧结尾,最后狼死了,毕力格老人也死了,草原也被破坏了。
最后作者通过对狼的研究,过度到对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的研究。
从西周以后,华夏民族一个主导性的盛衰规律也由此开始:一旦华夏民族性格中的羊性太强于狼性,华夏就被异族入侵,山河破碎,任人宰割;一旦狼性太强于羊性,华夏中国就专制暴政,或军阀混战,民变蜂起,战乱不休。只有华夏民族在性格上的狼性羊性大致平衡,狼性略大于羊性时,华夏中国才疆域扩大,国富民强,经济文化繁荣昌盛。
最后得出:像儒家和封建专制那样全面阉割和镇压民族性格中的狼性,其结果是全民族性格羊性化,落后挨打,死路一条;像法西斯那样疯狂释放煽动狼性,则将把世界变成人间地狱,也是死路一条。只有适度释放狼性,并采用唯一能够控制和驾驭狼性的真正民主制和法治,抛弃橡皮图章式的假民主,这才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
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要在“狼性”和“羊性”
的平衡中才能繁荣发展,“狼性”太足就会带来灾难,“羊性”太足就会封闭、落后。
狼图腾读后感 篇3
这天傍晚,当我合上《狼图腾》时,一股对狼的敬畏之情油然而生。
书中讲述了牧从对狼的敬重和崇拜。虽然狼会偷吃牧人的牲畜,但也同时教会了牧民该如何利用地形来打围和伏击,人们常常能用从狼那学来的知识赚很多便宜。千百年来,蒙古人和狼一直用这种互依互靠的关系生存到了今天。但最重要的是,狼让特异懂得了纪律的重要性。
牧民在长期对狼的观察中发现狼其实是自然界中最讲究纪律的动物,无论是打猎还是打围,狼的各个成员都配合得十分协调,不出任何差错,即使是在遇到危险时也都坦然有序,不慌不乱,处之泰然。就连成吉思汗打仗时也是依靠着严明的纪律才能横扫欧亚的。我们也该向狼学习,例如:在排队时要讲究纪律,不乱讲话。坐公交车时也应该排好队,不插队,有纪律,维持良好的秩序。
连自然界中最令人发指导和凶残的'狼也懂得纪律的重要性,更何况我们人类,希望大家能够从此刻学习狼、认识狼,把狼的这种精神用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努力奋斗一生吧!
狼图腾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姜戎的《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就被这本书的内容给深深的吸引了,那些文字把我带进了广阔的额仑草原。让我和那里的人,那里的狼,那里的一切进行亲密接触。
起初以为作为华夏子女的我们,龙一直视为自己的信仰,似乎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认为狼是贪婪、凶狠、狡猾的一种动物,不能让人接受,却忽视了狼原本所拥有的本领。然而从这本书里,我们却可以从狼的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单是看蒙古草原人畏狼、敬狼,将狼视为草原的生命图腾,便可以感受到狼身上的那些精神。
读过了《狼图腾》,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向往着能去蒙古草原亲自感受一下狼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
在环环相扣关于狼的故事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还有毕利格老人对狼的信仰,捕捉狼的方法,对狼的手下留情我历历在目。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写的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再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竟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避免烈日的暴晒;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这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
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拼尽全力,锐不可当。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还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
谁说狼是可恶的、残忍的,如果说没有狼就没有草原,这一点也不夸张。狼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资源——草。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难道我们不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狼图腾读后感 篇5
。近日,拜读了2004年十大畅销书之一《狼图腾》,心灵被作者描写的蒙古草原及蒙古狼深深震撼了。作者姜戎,在内蒙额仑草原插队11年,用了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 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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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精选范文》()。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狼图腾》读后感精选范文二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狼也是为了生存,并非只有人类以食为天,世上千千万万的生物都是以食为天,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为了让一种生物活下去,而让另一个生物失去生存的权利,包括人类。大自然是由每一种生物环环相扣组成的,如果你剥夺了其中一个生物的身存权利,而你也将受到灭顶之灾。当一片片树林倒下时,随即而来的泥石流摧毁了人类的房屋,夺取了人类的性命;当人类放出污水,破坏了海洋生物的生活环境时,自己的生命质量因水质量的变坏,而得不到保证······人类是自私的,他不能容忍任何一种生物来掠夺他的财产,而目光短浅的他不知道,在他残忍地残害了一个生灵的同时,大自然都将给他记上一笔永远不能抹去的账,而这笔账,在未来,将放大无数的威力,慢慢的偿还给他。陈阵懵懵懂懂的领悟了。
是呀。狼也许只是掠走了一只羊,但如果我们猎杀了一匹狼,就是掠走了一小部分人类未来的生存空间。每一个生物都该受到保护,它们是维持生态平衡的不可缺少的东西。像剑齿虎、渡渡鸟,这些曾被我们赶尽杀绝的动物,都不可能再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了。难道这些用死亡换来的警钟,难道还不能让人类醒悟吗?我们该丢掉残害生灵的斧子了。
可人类好像还没有醒悟,仍向在他们心中罪深恶极的生物,一次次举起了屠刀······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度来到这里的陈阵,心里充满了无法发泄的悲痛和失望。
而捧书阅读的我,心也很沉重,很沉重······在大自然面前,每个生物都是平等的,而人类却愚蠢的认为自己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即使是主宰,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剥夺了,但总有一天,还是会还的。人类啊,醒醒吧!
狼图腾读后感 篇6
《狼图腾》——丢失的文明
放下《狼图腾》这本书,我再一次回味了一下蒙古牧民与草原狼的“爱恨情仇”:狼既是牧民们在大草原上唯一值得较量的狡猾勇敢的对手,但又是维持整个草原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使草原在数百甚至数千年中保持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谈到人与动物的关系,我们总是自然而然地认为人优与动物。当人们驯养、饲养、使用和杀死动物时,动物只是被动的接受,即使没有自己的思想。然而,在草原上,牧民与狼的关系从来没有这样。可以说,牧民和狼是平等的,甚至狼也被尊为神灵。
在千年的草原历史上,为什么慢慢会形成这种“狼图腾”的文化、牧民们为什么对狼饱含敬意呢?
首先,要从狼自生的本性说起。书中提到,我们总是说狐狸狡猾,殊不知狼更狡猾,从狼对待捕兽夹子严谨的态度、群体作战表演“飞狼偷羊”、利用天时地利有组织有计划地伏击军马、母狼“反侦察”甩掉跟踪者等等,就可以看出狼有多狡猾了,他们几乎拥有人类一般的智慧,甚至在“领兵打仗”方面,还成为人类的“师傅”。难怪陈阵会感慨,只知道蒙古人打仗厉害,建立了元朝,并不断开拓疆土,几乎战无不胜,原来,他们的兵法知识是在不断跟狼的较量中得来的。
当然,狼还很勇猛,从他们袭击猎物的狠劲就可以看到他们的**程度,他们甚至会赌上自己的性命,和对手放手一搏,除了蒙古原始牧民,相信骨子里被深深植入农耕文明的我们,都很难克服人性中软弱怕死的天性,在性命攸关的时候,至少会产生一丝退缩。
狼性不灭,狼不会被驯化,人类文明经历了几千年,草原文化也就有几千年,在人与自然共存源远流长的历史中,各种动物都渐渐被驯化了,牛、羊、狗,甚至狗和狼的杂交-狼狗,他们逐渐丧失天性、依附于人、任人宰割,但是,狼却总是保持着他的天性,陈阵虽然从小狼崽一出生就收养了它,细心呵护照顾它,但最终也没能“收服”它。
除了狼的特殊性外,狼对草原的贡献也是牧民尊敬他们的原因。狼是草原生物链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没了狼,牧民就会放松警惕、产生惰性,失去整个民族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另外,一但失去狼这个天敌,草原上的羊生活就会自由散漫地多,失去了在和狼追逐搏杀中锻炼出来的健壮的肌肉,“质量”也会差很多;最重要的一点,如果没了狼,羊、兔子等草食性动物就会大量繁衍,危害草原上的牧草,对牧民生产生活造成灭顶之灾。
草原的原牧民们深知这一点,正是狼,维持了草原的生机,草原在动物与人们的互相活动中,保持着动态的平衡,而狼正是维持这平衡的关键一环,人不能够破坏这种平衡,如果贪图眼前利益,一味地打狼、灭狼,就很难做到可持续发展。牧民们对于狼的敬意,在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牧民们对于草原,对于整个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原环境体系的敬畏,这种敬畏以蒙古草原的“**”最能体现。牧民们在死后,对于将自己的尸体抛弃在草原上,任狼啃食,灵魂升上“腾格里”推崇备至,这在农耕文明养育的我们看来,可能会是是荒诞的、原始野蛮的做法,但是,换做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的思想可能反而比我们更先进:
我们来于自然,成长于自然,最后也将归于自然之中,书中毕利格老人说他自己这辈子打了这么多狼,等他死去后,将尸体喂狼,也算是对狼、对草原的一种回馈,这也算是一种平衡吧。
当然,故事最后,结局并不那么尽如人意,农耕文明蚕食着牧民的文化,改变着牧民的观念,像毕利格老人一样崇拜“狼图腾”的人越来越少、狼被逼入绝境、草原的环境也逐渐被破坏,失去了这些支撑,在过去亘古不变的文明也摇摇欲坠,在利益面前,人们变得盲目,失去了内心该有的敬畏,失去了自己。
书中的文明的演变和衰落固然有它独有的时代背景,但放到今日来说也肯定有相同的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从很久以前就提倡可持续发展,可惜那是在环境危害已经产生并愈演愈烈的时候才有的深刻的领悟,有些智慧,并不是我们没有,而是在某个时代、某个特定环境,被我们自己丢失了,相信这也是这本书最后想表达的不容争辩的事实,也是这本书留给我们自己思考的地方。
狼图腾读后感 篇7
《狼图腾》,这部我己盼望了许久的长篇纪实性小说,让我在一个个血雨腥风、悲怆又令人心酸的场景中,得到了无数的经验教训。这本书仿佛成了我的良师,成了我独一无二的、比《孙子兵法》更深奥的“苍狼兵法”,让我对“狼”这种高尚的“神物”有了全新的认识,也破解了我一直疑惑不解的、如同数学中“哥德巴赫猜想”的难题。
其实我心中的难题,说白了,可以称之为“草原之谜”。据我所知,宋朝是整个中国史甚至可以说是世界史中最富裕的国家,虽然每年要向少数民族支付巨额的岁币,但是国库仍然可以说是绰绰有余。虽然历史课上讲的“澶渊之盟”等都说是宋朝在“占优势”的情况下因为个别“软弱分子”(如宋徽宗、蔡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屈辱地求和,从而交岁币的;但是在“靖康之变”和南宋史中,我根本看不出宋朝有任何“优势”。虽然有岳飞、辛弃疾这样的大英雄,但是历史好像总是偏向游牧民族似的,大英雄们不是被冷落就是被杀,皇帝和宰相总是“求和派”。这难道真是历史的巧合?另外,在汉武帝时期,匈奴被汉族赶跑,逃到欧洲后,轻而易举地灭掉了欧洲引以为傲的罗马帝国,竞然被欧洲人称为“上帝之鞭”。而两千年过去了,原来“被失败者打败的人”却反过来将自己“赢家的赢家”打得落花流水,皇帝被打得东躲西藏,跑遍全“天下”,眼睁睁地看着对方随便蹂躏自己的国家却无能为力。这“奇迹”的根源又在哪?
其实在《狼图腾》中,问题的答案已经给出来了,那就是“狼性”。狼性,这种给普通人印象只有邪恶,实际上可以说是只有神和狼才真正具有的品质,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词汇。它的内涵是汉人甚至草原人也不能完全理解的。它包括外柔内刚、团结协作、忍耐、有尊严、有责任心等。可以说,你如果没有了狼性,你就必定是一个失败的人。古代游牧民族虽然历史短,长期处于混战状态且经济比较落后,但是相比与狼接触较少的汉人来说,他们从狼那里学到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且每个从狼那里学来的知识,都是温文尔雅的汉人根本无法学到的。而在汉族的阵营里,羊性,绝对是占主导地位的,而那些真正伟大的、拥有狼性的大英雄们,却根本无法阻挡羊性的潮流。有一句话说;“当龙卷风来临时,猪都会飞上天。”而“当羊太多时,狼也会被压死。”于是,仿佛像历史的巧合似的,一个个大英雄都含冤而死,而每次占上风的,总是“羊”。而第二个问题和第一个问题一样,主导历史的永远是“狼性”。在汉武帝时期,因为中原大地上出了个百年不遇、极富狼性的汉武帝,于是全民族便有了狼性,成为世界史上最伟大的“片段”。而此后,西方民族都极富激情地追求狼性,而华夏民族却闭关锁国,又变成了软弱的羔羊,而在历史的驱使下,必然会上演出一段惨不忍睹的“悲剧”。
看看中国近代史,你会发现中国人民的大翻身也是由狼性缔造出来的。从外柔内刚、身体瘦弱而不放弃斗争的鲁迅,到在一次次浩劫中从未倒下的、酷爱汉武帝、秦始皇的伟大主席毛泽东,他们身上不都流淌着狼的血液吗?
狼性,这个真正主导历史的词汇,让多少腐败的国家灭亡、多少强大的国家兴盛的词汇,作为历史的“作者”,是永远问心无愧的。
狼图腾读后感 篇8
读《狼图腾》有感
其实在高中的时候就阅读过这本书,时隔多年,再次翻阅觉得多出了很多不一样的情愫。看完这本书,情绪很乱,尽管我并没有经历过那十年的浩劫,不过这方面的题材我一点都不陌生,的确能够感同身受。看这本书,有一种作茧自缚的感觉和《活着》给我的感觉很像,一种宿命的感觉,让人觉得无法和命运相抗衡。
我是一个感性的人,所以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想法,但没有科学的逻辑顺序。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人和狼和狗。人有陈阵、包顺贵、杨克、毕利格等,狼是狼和狼,狗是二郎等。
本书讲述的是陈阵一伙知青来到大草原插队的故事。陈阵来自于北京,父辈成分不好,是一个本分的读书人,一个典型的汉族人,性格不能说是懦弱,但跟蒙古人比绝对算不上是坚强的。
该书主要描写了蒙古草原上的狼,狼的故事,并讲述了为什么狼能成为蒙古族的精神象征。书中有许多狼的故事。我记得最深的事情。狼爬过水泥墙吃羊。人们误以为狼会飞。在蒙古人的思想中,狼做了一些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他们认为狼是神圣的。
其实是头狼趴在墙角下,帮助整个狼群跳过水泥墙,能够进入羊圈吃羊,让我看到了头狼的牺牲精神,这跟人不一样,有句话说的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类的进化让人类的智慧变得更高 ,人千方百计的为自己谋取利益,以便于在竞争的时候,个体能够更好的存活下来。这是因为人类不需要考虑族群是否能够延续主要矛盾,所以次要矛盾——如何让个体更好地生活在族群中,就升级为人类的主要追求。我认为如果狼能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那么狼就会变的自私和虚伪。
事实上,狼并没有在这里牺牲自己。其他狼吃饱了,就从羊圈里跳出来,换掉了狼。这就是狼的智慧和默契。我们也可以把这看做是感激,所以帮助别人肯定会有回报。这个故事的结尾还具体交代了,最后一只狼是如何从羊圈里面逃亡的,它利用羊的尸体,叠在墙角,然后跃出了墙。从这里看出了狼沉稳和睿智的一面,在面临困境的时候,千万不要自乱阵脚,也许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摆在眼前。
故事只事说了狼的牺牲精神,但是狼的牺牲最终吃了羊,最后逃出了羊圈,这可能还不够令人信服。那么我再说几个让我觉得很震撼的事,第一个是说有三只落单的狼,被人们发现了,眼看跑不掉了,老狼跳崖自杀了。狼妈妈躲在山洞里。烟冒不出来。最后,她扭伤了身体,把山洞塌了。
第二种情况是,当狼被钳子抓住时,它会果断地咬自己的腿逃跑。三是部队进驻草原时,军官们用吉普车追赶狼。第一只狼带着几只强壮的狼引来了大火,让母狼和小狼走上了最安全的路线,最后死了。狼性是残忍凶狠的,不仅仅对猎物,对自己也是这样子,人类的狠都是跟狼学的。
狼牙山的五大英雄,在吃光弹药,被敌人逼上山的时候,和狼不一样。他们咬牙切齿,心狠手辣,就从山顶上跳下来。在人类社会里面,能够果断的舍弃自己的手足的,被称为壮士——俗话说壮士断腕。毕竟人和狼的四肢都有唯一性,跟螃蟹断了大螯可以再生不一样的。
自己咬断自己的四肢,我想关云长刮骨疗伤也不过如此吧。那些吸引火力的年轻狼注定要死去,就像战争中的先锋队和敢死队一样,在他们九条致命的生命中为集团赢得最大的利益。这就是狼性中,能够牺牲的一面。
当然狼性如果只有牺牲了,那狼群早就死绝了。让这个族群得以活下来,需要其他许许多多的特点。比如说狼的贪性。
狼吃东西,一定会吃到吃不下去,而且狼吃东西一定都不挑食。如果狼跑进羊圈,它会杀死尽可能多的羊,然后吃掉尽可能多的羊。如果它在夜里杀死了大部分的羊,它就会把自己的胃吃的团团转。只有最聪明的狼才能吃得尽可能多而不影响灵活性。
杨克曾经因为狼贪吃而杀死一只狼,打开肚子吃羊肉,最后把自己吃掉,这影响了逃跑的效率。尽管他在途中试吐吐出一部分肉,但他并没有逃脱被杀的命运。当然,绵羊的生性也决定了狼的猖獗。我觉得绵羊太像鲁迅先生笔下冷漠的看客了。
羊被咬的时候,它不会哭,也不会挣扎,默默地被狼吃掉。在边缘看到的羊不会跑,而是会默默地围成一个圈,静静地看着同伴被狼吃掉。
狼是有耐性的,毕利格说蒙古人的耐心就是跟狼学的。聪明的狼,再抓黄羊的时候,不是直接扑上去,而是在雪地里面守一个晚上,当第二天黄羊憋着尿的时候,去抓黄羊,黄羊跑两步膀胱就破了。
二郎,可以看做是归化了的狼。从它的凶猛和吃羊可以看出,这不是狗应该做的。它的骨头里还有狼的本性。这就是为什么狼喜欢二郎,二郎也喜欢他。但二郎毕竟有狗的身躯,所以回不了狼窝,只能和陈晨住在一起。
它将希望寄托给小狼,而小狼是一只纯度很高的狼,陈阵想用养狗的方式来养一只狼,明显是行不通的。陈阵可以养二郎,缺不能养活小狼,从这点可以看出来。小狼是属于腾格尔的,不是人类能够染指的。
陈阵为了遏制它的野性,折断了小狼的尖牙,这也是我认为陈阵最不可取的一件事情。狼的狼性是天赋与的,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陈阵一直处于跟天斗,其乐无穷的状态,知道最后,他才知道自己扼杀了小狼回归大自然的希望,同时也扼杀了小狼活下去的希望。
这让我看到了中国的家庭教育,为了一句所谓的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家长给孩子加了多少的禁锢,无异于折断了小狼的尖牙,使中国的儿童丧失了许许多多原本拥有的东西,再也不能达到与国外儿童一个水平层面,就拿创造力来说,中国人的创造力是全球有名的低下,而模仿能力却是全球有名的高超。输在了教育上啊,教育直接毁掉了孩子的很多天赋。我们要的并不输在起跑线上,而是要赢在终点!
狼是吃肉的,狗是吃屎的,像狼不能变成狗一样,汉族人无法变成一个彪悍的蒙古人,知青尽管在牧区呆了这么多年,也无非是变得像蒙古人,却无法真正转变。蒙古人的品质是世世代代淘练出来的,是像狼学习的,而狼是腾格尔,是上天的使者。就像小狼可以学狗叫,但是这么也学不好。
陈阵他们可以学蒙古人,但是却学不像。他们对牧区,缺少那种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信念,恢复高考之后,一个一个都回到了北京。毕利格死的时候,陈阵都没有回去看他,巴图说几十年陈阵才和杨克回去看他们。
而陈阵却说自己爱狼,爱小狼,爱蒙古人,爱牧场,爱草原。心系草原,时刻担心牧场的沙漠化。这不仅让我觉得陈阵骨子里汉族人的虚伪,丝毫看不见蒙古人的磊落。
并且,听巴图的口气,陈阵应该娶一个蒙古女孩的,就是那个要陈阵喝酒的女孩,百灵鸟儿翅膀挂酒杯的那个女孩,陈阵最后并没有这么做,巴图他们也表示理解,没有深究,做朋友把话讲太明白都没有好处。所以陈阵只是个叶公好龙的人,他骨子里,潜意识里面,并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蒙古人。
人性也是贪婪的,和狼一样。包顺贵千方百计的做出成绩,打狼、打天鹅、开垦农田、养狼狗,无所不用其极。只求出成绩,别的都不管,一切阻挡他的,都要办学习班,都要挨枪子。
陈阵的贪婪在于对养狼的执着,看似无微不至的照料,其实却是一步一步的将小狼的生机扼杀了。与狼的贪婪不一样,狼在吃黄羊、癞子、兔子、马、老鼠的时候,都没有竭泽而渔,控制在该物种不灭绝的范围之内,并且很好的维护了整个生态链,所以苦命的小草得意存活下来。而人性的贪婪是没有极限的,完全以人的意志来衡量。
思想有多远,掠夺的资源就有多厚。总的来说,人类生活的太安逸了,当活下去不再成为主要矛盾的时候,人类就不团结了,各顾各的。就像每个王朝灭亡之前,都是一片民不聊生的景象,人们为了活下去,团结起来,人心齐了,就敢把日月换新天。
本书的最后说,草原千里无狼烟,看上去是人战胜了狼。但是狼毕竟没有灭绝,谁知道这是不是狼的一种战略,韬光养晦,示敌以弱,期待卷土重来的那一天呢?况且,人类的过度开发使得很多草场不适合放牧了,兔子老鼠之类的动物泛滥,使得马匹很容易在草原上别断腿,牧民都骑摩托车来放牧,十五岁的孩子身上也背着猎枪,能够打下天上飞的老鹰。
此情此景多像是孔子眼里的礼崩乐坏的场景啊。陈阵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但是对这样一个场景真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啊!故人大多作古,物也不似当年。
只有对小狼的忏悔,对毕利格的忏悔,对狼群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对腾格尔的忏悔。深深的表现出了陈阵的无力感,警示人类是否真的有一天,将生存环境糟蹋的人类生存不下去了,种族的延续又变成首要矛盾之后,才会向狼学习?可是那时候还来得及吗,那时候还有狼吗?
狼图腾读后感 篇9
没有狼,大自然也会黯然失色
狼,凶恶狡诈,在人的脑海里是个狠角色。 “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词语足见狼的“坏”。在《狼图腾》里却截然相反,贪婪、奸诈没有了踪影,摆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聪明、神奇的草原精灵。
一拿到书,我就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撼住了:那是一双冰冷的眼睛,绿莹莹的,目光如利剑一样夺眶而出,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透过它的眼睛,它似乎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黑色的封面增加了更多的神秘感,让人感到压抑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年轻的知青——陈阵来到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见识了群狼狩猎、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埋藏在陈阵传统意识中的狼的形象发生了转变,智慧、勇敢、顽强、忍耐、谨慎取代了先前的奸诈与贪婪。
让他着迷,促使他不停地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到狼王带领狼群围捕猎物时,他被狼的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的奇怪行为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的军事天赋与身俱来!
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人的眼里,它是毅力、智慧、团结的代名词。
陈阵模模糊糊地感受到了“狼图腾”是一个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的精神走进人的内心深处 。世界上有一个悬而未决的谜:成吉思汗只有数万兵力,但他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帝国?
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他学会与狼打交道到,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已融入了他的思维中。无论是训狼的方式还是斗狼的策略,成吉思汗都会带来无穷的力量。
虽然狼偷食人类的牲畜,对人类来说是一大危害,但是狼也捕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与人类相比,它具有战略性、坚定性和现实性,不做白日梦,只为目标而奋斗。与此相比,我们人类要逊色得多。但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只是死拽着狼的缺点不放,一次次举起了屠刀……疯狂地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次来到这里的陈晨,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悲痛和失望。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是沉重的,沉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为什么它不能容纳狼的存在?如果《喜羊羊与灰太狼》里没有了灰太狼,还有那个孩子愿意看呢?如果我们的世界没有狼,让它永远留在历史的记忆中,我们的世界也会黯淡很多。
醒醒——人类,少杀,多精彩,让生命在地球上永葆青春。
关键字:《狼图腾》 有感
狼图腾读后感 篇10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图腾,小狼小狼》。是它,让我激发了对蒙古草原狼的兴趣;是它,让我明白了蒙古人的生活。
故事讲述了从北京来蒙古放羊的几个青年和狼之间发生的故事。他们对蒙古狼产生了兴趣,抓了一只小狼在家里养着观察。他们从中了解到狼的进食过程,了解到小狼是如何对付毒蛇和蚊灾。可后来,一些人冲到草原,杀死了许多蒙古狼,从而破坏了草原的生态平衡。那只小狼也因喉咙受伤而惨死。从前生机勃勃的草原如今变成了荒芜的沙漠,草变得十分稀疏,草原上的狼也没几只了。
我觉得那些外来人不能发疯似地捕杀狼。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要认为狼是残忍的动物,不要把他们看成是大自然不完美的地方。如果你要把这些所谓的不完美变成完美的话,就会使大自然中的一些生物灭绝。而且,我还感受到书中的小狼们的坚强的毅力以及他们的团结能力。这些都深深地震撼着我们。
死魂灵读后感(精选十篇)
阅读作者写的书籍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写下阅读后的感悟,可以更好地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感情,教师范文大全的编辑筛选出这篇精品“死魂灵读后感”给读者提供了深度思考,感谢你的收藏我会尽力将我的真情与思考融入创作中!
死魂灵读后感 篇1
读完俄国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巴维尔伊凡诺维奇乞乞科夫是一个落没的贵族,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由于那个时代俄国贵族的特性吧,他从小就为人冷静、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某市里几位官员、地主的丑陋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某官员,经过作者的描写,让读者可以感到这实足是一个大流氓,平日里只会造谣生事。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四十年代,距今一百六十多年。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通过买死农奴这件旷世荒唐之事揭示了人们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径。二、死魂灵。这代表着当时的俄国人麻木不仁,其灵魂酣然大睡,物欲纵横,而思想却十为贫瘠。这似乎与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锋直捅中国黑暗的社会有相似之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诱惑让你利令智昏,有许多荆棘阻挠你前行。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不,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我们所要选择的人生。相反,我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要做一个出色的舵手,掌握我们人生的风帆。
死魂灵读后感 篇2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 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 篇3
读完**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帕维尔·伊万诺维奇·基科夫是一位失落的贵族,从小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因为那个时代贵族的特点,他从小就沉着、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
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一个城市里几个****和地主的丑恶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经过作者的描述,读者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大流氓,而且通常只是谎言。
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它写于一百六十多年前的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
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是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揭示了人们为了牟利不惜一切手段出卖灵魂的丑恶行为。
二、死魂灵。这说明当时的**人麻木不仁,灵魂沉睡,物欲横流,思想贫乏。这似乎与鲁迅先生刺杀中国黑暗社会的尖笔相似。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多让你困惑的**,也有许多阻碍你前进的荆棘。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
不,这不是我们在这个时代想要选择的生活。相反,我们应该在逆境中成长,做一个优秀的舵手,掌握人生的风帆。
死魂灵读后感 篇4
不仅是乞丐,还是19世纪的瘾君子,戈尔批评了一种崇尚正直、光明和纯真精神的现象,而不是庸俗、贪婪和畸形的社会狗阵营。他告诫当时的人们和他们的后代,但在160年后,我们的社会也会看到乞丐科夫式。灵魂的第一个灵魂显然是最好的,特别是对于塑造几个经典的第主来说。
戈尔是俄罗斯古典文学中最具特色的作家。他植根于俄罗斯大地,民间生活丰富,对俄罗斯的了解比任何西方作家都要丰富。字符的作者描绘了丰盛的滴水。
借用一段merezkovsky的戈戈尔和魔鬼在一个显示了戈戈尔独特发现的段落中:**可以在严重违反道德法的情况下看到,在悲剧的悲惨结束中看到的罕见和特殊的罪中??看到;高高的第一个好处是看到难以找到,最可怕,永恒的罪恶,不是在悲惨的事情,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不是在力量,而是在软弱;不是在极端的暴行,而是在过度谨慎;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而是在平庸和卑劣,在人类思想和感觉的凄惨;不是在大人,而是在小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有人都在努力提醒我们如何在生活中找到人们的荣耀和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 篇5
《死魂灵》读后感**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灵的原义是指死去的农奴。因为俄语中的“灵魂”和“农奴”两个词属于一个多义词,它们也可以理解为死去的灵魂,从而产生奇怪的联想。**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
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
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基乌科夫想买死农奴,认为肯定有利可图,于是试图提**格。
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
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佩鲁蒂金是地主衰落的一个典型例子,也是封建社会即将灭亡的一个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然而,戈尔戈里的《佩鲁辛》是地主衰落的典型代表,也是封建社会即将灭亡的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
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
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
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
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基科夫,也不仅仅是19世纪的共产主义者。果戈理批判一种现象,歌颂一种正直、光明、纯真的畸形社会,而不是庸俗、贪婪、固执。
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
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如此一来,果戈里便是对所有人的打击,提醒我们如何在生活中找到人类的荣耀和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 篇6
最新整理珍惜每时每刻——《死魂灵》读后感
有人认为吝啬是一种知识,有人认为吝啬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味,而有人则是一个大方的人。其实在某种方面来讲吝啬是一种好处但过度的吝啬呢就像**文学大师果戈理在他的名著《死魂灵》中泼留希金就很难让人可以接受了。
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
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
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
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
佩鲁蒂金不明白他有什么,但他没有足够的钱。他仍然每天敛财,甚至偷别人的东西。
而波留希金的形象是**落魄地主的典型,它具有腐朽、迂腐的个性。他也很吝啬。他可能很吝啬,甚至认不出最亲近的人,也不会问。
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虽然有时候的吝啬虽好但是过度的吝啬就像波留希金一样的就不好了,同时我们也要感谢这个社会,它给了我们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给予了我们良好的读书环境、没有战争,而我们为何不感激一下这个社会呢在学***好学习、在生活上做一个适度吝啬的人,而不是一个过度吝啬的人。
死魂灵读后感 篇7
纵观欧洲文学发展的过程,汇集品目繁多的吝啬鬼群像,其中有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莫里哀喜剧《吝啬鬼》中的阿巴贡,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以及果戈里小说《死魂灵》中的泼留希金。他们堪称为欧洲文学中不*的四大吝啬鬼。这四大吝啬鬼,年龄相仿,脾气相似,有共性,又有各自鲜明的个性特征,简言之,泼留希金的迂腐,夏洛克的凶狠,阿巴公的多疑,葛朗台的狡黠,构成了它们各自最耀眼夺目的气质与性格。
死魂灵的本意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在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解释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小说写的是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奇奇科夫来到某市,先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打通了自己与大小官员上至省长下至市区规划师的关系,然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尚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它们当做活的农奴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高高兴兴的,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搭被人揭穿,检察官被谣传吓死,奇奇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小说全方位揭示了帝俄社会的腐败和农奴制没落的真相。在书中果戈里善于通过喜剧性的细节来折射现实,对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俄罗斯心灵的真实状态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剖析和观照,生活被肢解,生命被窒息,生存僵化的艺术才华在书中得到了最出色的表现。
死魂灵读后感 篇8
八年级16班黄伯恒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籍对于我们来说更是必不可少。
而在我读过的书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书籍,莫过于《死魂灵》一书了。
《死魂灵》是果戈理的代表作,也是**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作品。**它描述了一个投机性的乞乞科夫买卖死去灵魂的故事。他先到一个城市疏通与大小民的关系,然后到城郊向尚未注销户籍的地主买死农奴。
他们想以活农奴的身份抵押给监管委员会,以骗取大笔存款。他拜访了许多地主,买了许多死去的农奴。当他凭借早已疏通的关系办好法定的买卖手续时,其肮脏行径被人揭穿,乞乞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这部**描写了农奴制的丑恶和颓废,讽刺了人性的贪婪和残酷。
《死魂灵》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作者运用奇妙的构思 ,从**一开始就设置层层悬念,使得并不复杂的情节变得紧张曲折,各种事件纷至沓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直至第一卷结束时,读者才看见主人公的真面目。引人注目的内容,展现了一个个地主老爷的丑陋猥琐、荒唐可笑的嘴脸,揭示了庸俗贪婪而卑鄙的**污吏的典型性格。正如俄美著名作家纳博科夫在谈到这本书时所说:
果戈理以其独有的才华,通过众多奇特的细节描述了一个又一个浮夸的灵魂,这些细节使死魂灵上升到一部魔幻史诗的高度,事实上的确如此,正因为果戈里独树一帜的写作方法,才使得他的作品活灵活现,成为绝无仅有的名著。
通过阅读《死魂灵》,我们不仅能学到这独特的写作方法,还能从中体会出一个道理:诚信是做人之本,若把人生比作一棵大树,诚信就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滋润和呵护着它,倘若失去了诚信,它就无从立足,它将腐朽无比,失去往日的青翠与灵性,沦为一根没有灵魂的朽木。永远活在世人的眼中。
就算用再高超的骗术来掩饰自己,也终究会被揭穿,成为和乞乞科夫同样的下场。我国古代,就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
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当他们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愤愤不满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友爱太戎大举进攻周朝,幽王战争重燃,诸侯未到。
结果,幽王被迫自杀,褒姒被抓获。由此可见,欺骗的手段是不可取的,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也要克制自己,不能去欺骗他人,不能因为贪图一些小利而违背自己的良心。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起,抛开**的利益,用真诚待人,用善良的心创造美好的未来。
《死魂灵》这本书既使我感悟到人间美与丑,善与恶的鲜明对比,又让我明白了“善**芳百世,恶人遗臭万年”的真理。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死魂灵读后感 篇9
果戈里1809——1852,俄国作家。生于乌克兰地主家庭,自幼熟悉乡村生活,爱好戏剧。喜剧《钦差大臣》和长篇小说《死魂灵》为其代表作,讽刺农奴制度下俄国停滞落后的社会生活,对俄国文学发展影响很大。
《死魂灵》这部长篇小说,通过对形形色色的官僚、地主形象的真切生动的描绘,有力的揭露了俄国专制统治和农奴制度的吃人本质,它以深刻的思想内容、鲜明的批判倾向和巨大的艺术力量成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是世界文学中讽刺作品的典范。
小说描写了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奇奇科夫来到某市,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打通了自己与大小官员———上至省长下至市区规划师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兴高采烈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察官竟被谣传吓死,奇奇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在《死魂灵》一书中,作者把地主泼留希金写得最富有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中叶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
《死魂灵》第一部在1842年问世,它的目标是“从一侧面来表现全俄罗斯”,作品的发表震撼了整个俄国,也使果戈里跻身世界级经典作家之林。由于果戈里的创造性劳动,小说开始在俄国文学中取得了支配的地位,他被公认为俄罗斯小说之父。
本书全方位地揭示了帝俄社会的腐败和农奴制没落的真相。在书中,果戈里善于通过喜剧性的细节来折射现实,对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俄罗斯心灵的真实状态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剖析和观照。
死魂灵读后感 篇10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高三:玉章落滦
丑娘读后感(推荐十篇)
丑娘读后感 篇1
多么坚强的小鸭子呀!作者笔下的丑小鸭处处收到的是排挤、讥笑和打击,但它没有绝望,更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不挠的奋斗,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读完《丑小鸭》,我深深地被丑小鸭的执着所震撼。丑小鸭受了这么多折磨,但它仍然有自信心,始终没有放弃,最终还是靠自己的努力变成一只白天鹅。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些身残志坚的人。就说残奥会吧!在比赛中,中国队获得了很多金牌,看残奥会的有些观众,认为这些残疾人和正常人比赛一样简单。但是谁会想到,在他(她)们的背后有多少辛酸的故事,流下多少辛勤的汗水,正是这些运动员,他(她)们没有自暴自弃,每天坚持训练,敢于向难以克服的困难挑战,终于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他们赢得了一块又一块的金牌。既为国家争光,又为自己闯出了一条的康庄大道,真是身残志坚啊!试想,如果他们早就失去信心,自暴自弃,会拿到这样的好成绩。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特深,也更加懂得了人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敢于面对,不轻言放弃,树立自信,勇于挑战,前途就会露出希望的曙光。
我真喜欢着本书。
丑娘读后感 篇2
爱,是地久天长的。
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对儿女充满了真挚的,毫无保留的爱,而儿女们也尽自己所能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他们都彼此深深地爱着,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让人向往的生活啊!但是也有某些却破坏了这种生活,我清楚地记得……
我已经忘记了到底是在何时何地看过这部电视剧《我的丑娘》了。但是剧中的一幕一幕却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剧中的丑娘是个非常丑的女人,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她自己的儿子都不也认她,甚至她来到他家当保姆时所发生的一连串常人做不到的事情之后,儿子还是一丁点的关于她的真实的消息都没有向媳妇透露。赶到老太太快去世时,从监狱中刚刚出来的儿子才把真相告诉了媳妇。而这时,却已为时已晚,他的丑娘已经奄奄一息了。
每每看到这部电视剧时,我的心中便充满了愤恨与同情。愤恨她的儿子所做的事情太绝,同情老太太的遭遇,却又替她鸣不平:这样的一个儿子,还值得这样做吗?不过我还是明白了,是啊,母爱深深,这岂能用言语才能表达得清楚呢?但是,她的那位儿子的所作所为却真值得我们反思。俗话说的好,“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母亲从十月怀胎生下了我们,又含辛茹苦地把我们拉扯大,我们要懂得报答才对啊,又岂能嫌弃我们的母亲呢?
愿我们都能够好好地对待我们的母亲。
丑娘读后感 篇3
一个早晨,太阳暖洋洋的,湖上天鹅的心情跟天气一样,十分愉快,尤其是丑小鸭,因为她是湖面上最美的天鹅了,她有着洁白无暇的羽毛,细长的脖子,宽大有力的翅膀,迷人极了。突然,她看见了一只天鹅在孵蛋,就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和妈妈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决定要去看看妈妈。
丑小鸭扑扑翅膀向农场飞去,一路上,碰到她的动物都在议论纷纷:
“瞧,那儿有一只美丽的天鹅!”
“是呀,真美!”
“我要和她交朋友!”
丑小鸭又路过了宁静的绿林,小鸟看到了她,大叫“好美呀!”这一声引来了许多动物,曾经追赶过她的猪狗见到了她那高雅的气质,不禁目瞪口呆,但丑小鸭谦虚地说:“我就是那只丑小鸭呀”这句话令大家大吃一惊。
飞过了好长时间,丑小鸭终于飞到了农场,农场上的草地一望无际,上面牛羊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草,马儿在草地上奔驰,一派壮观的景象,这时丑小鸭碰到了小姑娘,小姑娘高兴地叫着:“看,这儿有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却道:“你不认识我了,我就是丑小鸭啊,我要去找我的妈妈,你知道在哪儿吗?”“在那儿!”小姑娘指着一个草堆说道。丑小鸭迫不及待地向那儿飞去,到了草堆那儿,她向妈妈奔去,鸭妈妈紧紧地抱住丑小鸭,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从此,丑小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丑娘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书上说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丑陋的外表,人们和它的伙伴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丑小鸭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我觉得,丑小鸭变成了天鹅,靠得正是自己的努力。
我现在还小,要学的东西很多,我要给自己打气加油,一定要有自信心!我也要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走向成功的彼岸。
《丑小鸭》这篇课文为我们塑造了一只一开始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丑小鸭的形象。但是他心中一直怀有一份梦想,因为这份梦想,他在困难前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的奋斗,终于变成了一只漂亮高贵的天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外表虽然重要,但心灵美更加重要。有些人,为了外表美,不惜一切牺牲,那是美吗?有些人,虽然外表不好看,但肯努力,勤奋而且善良,难道这是丑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外貌并不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内心是否纯洁。丑小鸭变成天鹅,这一切都源于它心中那一份永恒的梦想。其实大家都能成为一只展翅飞翔的天鹅,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坚持自己美丽的梦想,并坚持不懈地去奋斗,你终究会成功,会变得美丽。不过,这中间的路可能是漫长而艰苦的。
我从《丑小鸭》这篇课文中领悟到了美的真谛,明白了美的内涵,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美。
丑娘读后感 篇5
"丑小鸭"原是一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树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野鸭把它当做一只鸭蛋孵化出来。由于它的体积太庞大,太特别,处处受欺负,受排挤,受嘲笑,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生存,他面对着无数的挫折还有饥饿寒冷的困难,不但没有退缩,而是更加顽强的生活下去,最终成为一只美丽的天鹅。这篇童话故事,使我深受感动,同时我也深受启发。
“只要你是一只天鹅蛋,就算是生在养鸭场里也没有关系。”是的,只要我们有理想,有追求,并且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即使身处逆境也不要紧,只要努力进取,相信美好的理想一定就会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中,要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一句名言说得好:“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不错,当苦难来到的时候,在苦难的后面便是美好。只有抗胜重重困难,才能达到自己的理想。“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同学们,让我们带着战胜逆境的勇气,追求理想的执着,努力吧。愿我们都能成为一只天鹅,达到恒久的梦!
丑娘读后感 篇6
今日,我又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叫作《丑小鸭》。我为他悲痛,也为他高兴。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丑小鸭长得太丑了,所有人都不跟他玩,都嘲笑他,排挤他。最终,他的妈妈把他赶走了。雁对他不错,但不料猎人打死了。丑小鸭最终死里逃生,来到一家农家小屋。他忍气吞声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不断受到鸡和猫的奚落和排挤。最终,他不堪忍受,独自来到他心驰神往的大自然中。秋天到了,丑小鸭看到一群南飞的幸福的天鹅,从此,他再也忘不了这些美丽的鸟儿。冬天到了,天是那么冷,丑小鸭几乎被冻死在冰冷的湖边。又是一个美丽的春天,他又看到了那些美丽的鸟儿。记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丑小鸭飞到湖边。令他惊奇的是,自我变成白天鹅啦!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我们努力,不放弃,不懈地去追求自我的梦想,努力争取进取,即使身处逆境,还是能够实现自我的梦想。还有,不要因为自我的外貌丑而想不开。只要你拥有自身最闪亮的特点、坚持、努力的发扬下去,你就会是第一!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是金子早晚会发光。命运其实没有轨迹,关键在于对完美境界、完美梦想的追求。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份属于自我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目标,在自信、拼搏中,他们会真正的认识到自我原先也可变成白天鹅。人只要有了梦想,困难也不再是困难了。
丑娘读后感 篇7
也许你会为父爱的深沉而感到伟大,也许你会为师爱的温暖而感到可亲,可是你,你有没有想到那日夜为我们默默付出却不图回报的母亲?母爱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正因为在这种爱的沐浴下,我们才得以健康快乐的成长。
但是,社会上还是有那些不孝之子,父母为他们付出了那么多,但是他们却从不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甚至还嫌弃他们,那么,这一类人我们又应该怎样评价呢?
前几天,刚放映了一部叫做《我的丑娘》的电视剧。说的是一段子嫌母丑的家庭悲剧。那位儿子不但不认自己的亲生母亲,还竟然在有前叫亲娘“阿姨”。哪个做母亲的能够随人生这样的打击?谁又不会为此而感到痛心啊!虽然这只是一部电视剧,下面还可能写着“纯属虚构”,但是电视剧不能够全靠人们的想象来编吧,主要情节还是来自实际的生活的。所以,社会上绝对有这样样的人,有这样的事。
也许主人公的母亲真的是长得不好看,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母亲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儿时牙牙学语,口受手扶,言传身教,将自己一生的心血都倾注在儿女的身上。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友情也许会褪色,誓言也许会被遗忘,但是亲情却将永不改变,所谓的“血浓于水”,所谓的“根叶相连”。
虽然,她们爱孩子的方式各异,她们付出的形式不同,但是她们与孩子血脉相连的慈母之心却是相同的。她们对于女子的关怀,她们为子女所做出的无私奉献都是纸笔难以写尽的,也是文字所无法表达的。至真至纯的亲情中,母爱又是最为细致,最为无私,最为伟大的。
不知是何缘故,不知不觉间,泪水从我的眼角滑落下来,淌到嘴边,滴在心里……
丑娘读后感 篇8
读完安徒生写的《丑小鸭》,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丑小鸭出生后有多丑。他在农场里到处被啄,被推出去嘲笑。每个人都不喜欢他,把他赶出了农场。在外面,它被野鸭嘲笑,被猎狗赶走,被收养家庭的母鸡和猫赶走。一天晚上,当太阳落山时,丑小鸭看到一群美丽的大鸟。他们飞得很高。丑小鸭以前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鸟。它们是亮白色的,脖子又长又软。他们是天鹅。丑小鸭看到它们很兴奋,但是他不知道这些鸟的名字。冬天来了,丑小鸭晕倒了。一个农民救了他。他家里所有的孩子都想和他一起玩,但是他害怕他们,跑出了农夫的房子。
它结束了严冬带来的艰难和灾难。它躺在芦苇丛中,听着委婉的歌声。它不小心扇动了翅膀,看到了蜿蜒小溪上最美丽的天鹅。它想飞向它们,但它害怕它们会自杀,因为它太丑了。但是它还是决定飞向他们,因为它比被人杀死、被鸭子咬、被鸡啄好多了。他飞向他们,惊讶地看着湖中的`自己,因为他不是那只又厚又深灰色的鸭子,而是一只美丽的天鹅。
安徒生先生描述的丑小鸭是一只到处被排斥、嘲笑和殴打的小鸭,但它仍然是一样的。丑小鸭没有绝望,而是不屈不挠,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它展示了丑小鸭为了实现梦想和改变命运而表现出的勇气和不懈追求的精神。在正文中,“只要你是一只天鹅蛋,你是否出生在养鸡场并不重要。”这句话让我明白:信念必须坚定,反抗必须坚定,不能抛弃自己。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珍惜美好的梦想,追求它们,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即使在逆境中也没关系,因为金子总会发光。
丑娘读后感 篇9
今天打开了之前的童话俗话说,《丑小鸭》读一百遍,意义不言而喻。
我一打开书,就仔细读了起来。起初,丑小鸭的悲惨命运让我非常同情和难过。因为丑小鸭又大又丑,它遭受了许多不幸和灾难:鸭子打它,小鸡啄它,喂鸡鸭的女人踢它。所有的动物都瞧不起它,说它是个大输家,于是它独自去了森林。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有一天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看完这个童话,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我是一个人,我要努力工作,努力学习,不怕困难,我就一定会成功。俗话说,只要我爬,铁柱就会被磨成针。
丑不是谁的错,穷也不是谁的错。只要是金子,总会发光。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丑小鸭会变成美丽的白天鹅,让大家刮目相看。一会儿,丑小鸭会爬上树枝,变成凤凰。
我们要对从天上来的人负责,我们要把他们的筋骨磨坏,把他们的皮肤饿死,让他们的思想受苦。中国有句古话:自古以来,伟大的人才历经磨难。综上所述,一句话,他们只有经历了风风雨雨才能成功。
丑娘读后感 篇10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最近我一直在看一部电视剧(我的丑娘),这个电视剧讲述了主人公王大春有一个十分丑的母亲,有好几次王大春相亲,女方都是嫌王大春有一个丑娘。王大春结婚时,王大春都没告诉妻子他有一个娘。当王大春的母亲赶过来时,妻子问他这是谁呀?王大春不耐烦地说:"问路的。"王大春到了最后才告诉妻子,自己家的保姆就是他亲娘。妻子很生气,但还是认了善良的婆婆。
在这部电视剧里,王大春实在是太不孝顺了,为了不挨妻子的训,连娘都不认了,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在里面,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什么意思?意思很简单,不就是:儿子不嫌母亲丑,小狗不嫌家里穷。
孩子们小时候还不懂得攀比,稍微大一些的时候,就像五年级以后,什么都攀比,自尊心越来越强。就像电视剧里的王大春,用一句话来形容他,最合适不过了
:娶了媳妇忘了娘。如果你的女朋友都嫌你娘丑,那你就找一个不嫌的,他们嫁的是你,又不是你娘。不论你娘多么丑,多么没钱,多么没权,那毕竟也是养你二十多
年的亲娘呀。怎么能说不认就不认呢。这样的人,那么不孝顺,肯定会遭天遣的。
其中电视剧里最让我感动的一面就是;婆婆看到怀孕的儿媳妇想吃提子,就从干儿子家偷了一袋,放到儿子家院子里的小桌上。
多么好的婆婆啊。儿子和儿媳虽然不认她,但她却不顾被儿子责骂,背着从没有做过坏事的的负担,给儿媳送提子吃。催人泪下呀。
是呀。天下之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父母。这句话真是一点儿都不假。
让我们来好好爱我们的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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