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借款合同(合集13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质押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1
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质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确保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决定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乙方(主合同债权人)。甲乙双方本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诚信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区就应收账款质押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担保事由
本合同项下担保基于下列第____种原因而确立。
(一)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甲方在主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而由甲方提供担保。
(二)乙方与____有限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____有限公司履行主合同项下借款义务,甲方自愿提供担保。
(三)乙方与借款人有限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将向该借款人提供____元借款,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为确保该借款人偿还主合同项下借款义务,甲方自愿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
(一)质押标的:甲方以下列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1、应收账款金额:____元。
2、应收账款的债务人:____电视台。
3、应收账款的付款期限截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未超过其诉讼时效。
4、应收账款产生的背景:甲方享有电影/电视剧《____》(公映/发行许可证号:____)版权和发行权并向____电视台授予该电视台相应播映权而与该电视台签署了《电影/电视剧播映许可合同》,该电视台应向甲方支付许可费____元,但仍有____元未支付。
5、应收账款的相应担保:____。
(1)就应收账款的清偿,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未提供任何担保。
(2)就应收账款的清偿,由____有限公司以一般/连带保证方式/质押担保方式/抵押担保方式为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提供任何担保。
(二)质押担保的范围:
为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履行全部义务及其相关后果,包括主合同义务涉及的款项本金、利息与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三)质押要求:
1、甲方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维持所质押应收账款的合法有效性。
(1)及时向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主张债务,不致应收账款超过诉讼时效。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放弃债权或怠于行使债权。
(3)在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或其担保人(如有)出现濒临破产、采取隐匿或转移财产方式逃避债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债权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乙方。
(4)如应收账款的担保物价值降低、丧失或消灭时,甲方应要求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提供或安排其他经其认可的担保财产和担保方式。
2、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质押。
3、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转让所质押的应收账款,也不得对所质押的应收账款重复质押或设定他项权利。
三、质押程序
(一)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押登记,甲方应出具一切办理质押所必须的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在违约情形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后,乙方应出具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解除手续的相关文件。
(三)因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解除质押发生的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甲方缴纳。
四、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的义务完毕之日止。
五、担保权益实现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对质押应收账进行处置而优先受偿:
(一)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违约。
(二)乙方发现甲方在本合同的承诺、声明、保证不真实或者有隐瞒,严重影响到乙方质权的实现。
(三)乙方认为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承诺或其他导致质押应收账款价值明显降低足以危害乙方质权足额实现。
(四)《担保法》规定的'质押受偿事项出现。
(五)甲方或被担保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六、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迟延向乙方出具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的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则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为:每迟延一日,按日支付____元。
(二)如在担保期限内所质押应收账款的价值降低、丧失或消失时,而甲方拒绝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安排新的担保,或所提供、安排的新的担保无法得到乙方认可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收账款____%的违约金,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三)如甲方擅自解除质押、重复质押,均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收账款一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上述情形下,乙方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事项
(一)联络:
1、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电话____,传真____,手机____,电子信箱____,通信地址____,邮编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电话____,传真____,手机____,电子信箱____,通信地址____,邮编____。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其中当面送达或以信函方式送达的,以收件方签收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收到对方传真回复之日为送达日。
(二)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生效与文本:
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另____份由借款人备存和用于质押登记。
3、本合同系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借款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时,则本合同立即解除或提前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鉴于甲方与已经签订了协议。为保障该协议的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所持有股权质押给乙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质押内容
甲方将依法持有股权质押予乙方,作为其甲方与协议的保证。
第二条 质押登记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工作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且完成该股权的质押登记。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第三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合法拥有股权,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给乙方;
3.甲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甲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批准和积极履行本股权质押协议;
5.甲方保证履行协议。如到期履行协议,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乙方。
第四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及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争议。
第六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3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借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万元(占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2)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
第三条质押登记
1、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到相关股权质押登记部门办妥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将质押登记证书的正本原件交乙方保管。
2、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所需的.评估费用、公证费用、登记费、手续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经合法程序通过的股东会决议。甲方保证对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和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质押股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和其他费用等。
4、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合同》的本息及相关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变卖、拍卖、折价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而无需经过司法程序。
5、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合同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6、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所涉权益及其它财产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当恢复其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与担保权益及其它财产价值减少相当的担保,乙方拒绝的,甲方可以提前行使本合同约定的质权,所得价款作为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造成了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项下《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2)甲方停业、处置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场所等、被宣告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而无法继续营业的。
(3)股权质押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做出股权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行为、将股权向第三方转让行为、赠与和再质押行为,以及向工商管理部门提请股权变更登记。
第六条乙方依法处置甲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在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足额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与乙方对《借款合同》续期,则甲方同意本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仍对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登记机关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4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的担保。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质押股权
1.1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________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债权的担保。
1.2股权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质押登记
2.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2股权质押登记所产生的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三条质押股权的管理
3.1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转让、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股权。
3.2质押期间,目标公司产生的利润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但应优先用于偿还对乙方的债务。
第四条质权的实现
4.1若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乙方有权依法行使质权,就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优先受偿。
4.2质权实现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变卖质押股权;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债务;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实现质权或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质权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5
出质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公司法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xxx有限公司向xxx借款万元,期限,并与其签订来看有关于该融资需求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其拥有的重庆迈时星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质押股权
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xxx(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
1.本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xxx有限公司与质权人及担保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协议》。
2.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基于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
第三条质押担保期限
本合同质押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质押登记股权凭证的移交
31.本合同签订后股权质押登记的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后质权消灭,双方共同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主合同项下债权(实现质权人在主合同中的权利)。
(1)出质人行为构成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2)出质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发生法定的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押股权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以任选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变卖、拍卖质押股权,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押股权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
(2)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六条质押股权收益
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所分配的股权收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由质权人收取并持有,出质人为质权人收取股权收益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当质权人主张质权时,质权人收取的股权收益在质权人主张的质权数额内将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超出部分无息返还出质人。如果在质权存续期间未发生质权人主张质权的情形,质权因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后,质权人将收取的股权收益无息返还出质人。
第七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
4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本合同项下质押股权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押股权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押股权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八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质权实现或不会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除外):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6)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银行营业日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送达质权人:
(1)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2)出质人/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或其主要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3)出质人/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
5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4)出质人/标的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5)质押股权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标的公司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合理要求配合提供标的公司相应的财务资料,但质权人非经出质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泄露或允许第三人使用、披露、泄露该财务资料。
4.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5.出质人应承担与质押股权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6.如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出质人拒绝向标的增资等,质权人有理由认为该状况已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出质人确认,在质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第九条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十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质权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出质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足以对质权人实现质权或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出质人每次违约行为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元,同时质权人有权主张其基于主合同享有的债权提前到期并依法主张质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6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声明:
本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6
经贷款人_____与借款人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公证机关公证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7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8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二、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元人民币_______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次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及承诺
1、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2、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4、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5、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6、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7、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x%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税费负担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根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分担。股权转让登记完成后,受让方于支付转让款之同时,一并向出让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
七、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确认并签署
甲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9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公证处签订。
出 质 人:(以下简称“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质 权 人: (以下简称“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鉴于:
1、出质人合法持有有限公司(下简称“”)总股数股股份;
2、出质人和质权人基于相互合作的目的,签署了《借款协议》;
3、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股份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出质人履行《借款协议》的履约担保。
故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
质权人:指
质押股份:指出质人持有的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协议:指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借款协议》。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出质人根据《借款协议》以其合法持有的总股数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借用质权人万元款项的质押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因出质人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质权人的损失,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处置其持有总股数中未质押的其他剩余部分(足以偿还质权人剩余债务金额的相应股份)或资金补偿;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质权人损失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4.质押的股票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如送红股、分红派息等),也归质权人质押。可用于质权人将来行使处置权。
5、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配售时,出质人应提前将配股、配售资金划入质权人在登记中心的特别资金结算账户,质权人配合出质人参与配股、配售 ,否则一切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4)拍卖质押物所得款按第2、3条规定处置,优先偿还质权人的债务。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与质权人一起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满足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质押到期条件和质押权解除条件后十天内,质权人负责完成解除股权质押的全部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提交出质人。
第五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期限及解除质押的条件与《借款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与《借款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条件一致。即出质人按期如数归还贷款后,质押权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执行条款
本协议为具有法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借款人不履行还贷义务,质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出质人自愿放弃一切诉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双方约定本协议在 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支付。
3、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费由出质人支付。
4、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六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其余供办理公证、质押登记手续等使用。
第十条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质押物清;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
3、证券账户卡。
出质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签约地:
签约日期: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11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 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 (以下称保证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甲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乙方代甲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臵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 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 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年9月26日 20##年9月26日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12
甲方(质权人):___
乙方(质押人):___
鉴于: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与借款人___签订编号为___《借款合同》,乙方自愿提供车辆合格证为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与借款人___签订编号为___《借款合同》提供质押,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车辆合格证质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将车辆合格证交予甲方质押保管。借款人___全部偿还借款后,甲方将车辆合格证返还给乙方。在质押期间内,车辆合格证所对应车辆由乙方代保管,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3、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没有权利瑕疵,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
4、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
5、在质押期间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所得款项必须优先用于偿还对甲方的借款。不因单个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释放而影响剩余批次车辆合格证继续质押的效力。
6、在质押期间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合格证质押或可导致所对应车辆不能出售、出租的风险。在借款人___未偿还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车辆合格证的要求。
7、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合格证质押效力及于所对应的车辆,出现提前还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后,借款未能清偿的,甲方有权对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处置,甲方有权自行到乙方处提取车辆并转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处置车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借款。
8、质押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___全部偿还借款。质押范围及于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乙方应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股票质押借款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争议解决约定: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