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高一作文7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7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中关于十年后的我作文800字(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十年高一作文 篇1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现在的世界已经不在是以前的世界,现在的科技也不在是以前的科技了
因为今天是星期日我还本想多睡一会,可硬是让我家的机器人叫醒。想想以前科技还没那么发达,我的身边还没有那个机器人,我是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恨不得把这台机器砸了。不过砸了就没人帮我做繁琐的家务了。
我穿好衣服,洗漱一下,就去享用那台破机器准备好的营养丰富的早餐。享用完美味的早餐之后,我走到电视机旁心里想的那个电视电视就自动的播放出来。我看了会电视无聊极了。我就想出去转转。我走到机器人旁心中想到要一辆跑车,然后走出家门外,门前就有一辆跑车,现在世界的车子都改为用电的,不在用污染环境的燃料了。
我开着车子,不知不觉我来到了以前的母校,我下了车,走到门口一看,咦,怎么没有机器人看守呢?说罢,门自动打开了,奇怪,它怎么回自动开呢,难道认识我?我什么也没管就直接进了去,之后我才知道大门的上方有一个隐型的监视器,可以知道你大脑中所想的什么,来鉴别你是不是坏人,所以,就算没有机器人看守,也不会有坏人能进入学校,在学校也会有安全感。我转了一圈发现现在的学校改变的真的是太大了发展的太快了。
我开着车继续去玩,我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看到这些几百层的高楼大厦,仰着头向上看的看不到最顶层。那么的高的楼,我心中都有些害怕,怕那么高的楼万一倒了,就完了。我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到的中午,我就把车锁定一下回家的路线,车就自动走了。
十年高一作文 篇2
十年后的我?噢应该是个……对!我应该是个记忆专家。
我会开一家小店,“记忆专家开小店?”你可能会觉得可笑,听我说,我的小店出售的记忆。
这是个充满温馨的小店。一个玻璃橱窗中,是一个个装着各种颜色的记忆的小玻璃瓶。瞧,那粉红的,是个关于硬化的记忆;那深蓝的,是个老渔夫关于大海的记忆;还有那淡黄色的,是……每天,明媚的阳光洒进小店,为每一个记忆镀上一层金黄。
我要把一瓶金黄的记忆卖给一个失去孙子的老奶奶,让他有一个夕阳下拉着小孙子回家的记忆;我要把那瓶翠绿的色的记忆卖给一个盲校的小姑娘,那是个充满生机的春天的记忆,他一定能把那篇《春天》的作文写好;我要把最后一瓶关于母爱的记忆送给常经过店门口的流浪儿,在下雨时,他也许会想起以前下于是老妈总会为他撑起一片无雨的`天空。
也许,有着一份看大海的记忆而没有感受过海浪轻轻拍打着你的脚的经历,并不是太完美,但这对一个失去脚的小男孩来说无疑于为他思想插上了翅膀;也许流浪儿想起老妈为他打伞,虽然雨淋着,被冻得发抖,但他的心却是热乎乎的;也许……
我只想把记忆卖给需要帮助的人,绝不卖给那些钱袋里装着大把的钱,却还想得到一个富翁的记忆的人,以为他不需要!
十年后的我,将用心经营这个记忆小店。
十年高一作文 篇3
十年后的我是一个养花专家,为了让花园的花开得灿烂、娇艳,我尽心尽力,费尽心机,而我辛苦的劳动并没有白白付出,换来了人们一串串欣赏的目光,一张张快乐的脸。
一天邻居露丝太太买了一批新款玫瑰花,我到她家照料花儿。这新款玫瑰花鹤立鸡群:形状远看有点像星星,近看又有点像太阳,色泽金黄,带着晨曦的露珠,熠熠生辉,真是美丽极了!我深深被这美丽的花儿所吸引,舍不得将目光从花中移走。心想:我拥有这美丽的`花该多好啊!但我知道这是可遇不可求,他人的东西不能据为己有。
有一次,波顿伯伯买了许多黑菊花,请我到他家赏花。当我走进花园,仿佛置身于一层层黑色的波涛之中,像一个含情默默的少女的卷发,多么美丽啊!我走到花旁,仔细地观察,发现美中不足的是这乌黑的菊花缺少了天然的光泽,叶子也有点儿垂头丧气了。我想:这黑菊花一定是缺水、缺肥了,我必须要保护它。于是,我拿起了浇花壶,将水轻柔地洒在花上,叶子吸收了水份,骄傲地抬起头来,向我感激地微笑;我搬来了肥料,在花里施肥,几天后,黑菊花显示了它应有的天然光泽、重现它的姿彩。我奋地跳了起来!这就是我,一个善于观察、细心勤劳、无私奉献的我。在20XX年中国博览会上展示了一棵特大的牡丹花,这棵牡丹花有十几平方米大,结有上百朵牡丹花:有红色的、黄色的、蓝色的、绿色的、紫色的、棕色的……,每一朵花有脸盆那么大,散发出诱人的芬芳,真是令人叹为观止!那是我培植出来的新品种,为了它,我废寝忘食,翻阅了大量有关种花的书籍,请教了数十个有经验的老师,研究了世界上数千种花的生长过程,采用最新的嫁接技术,使用最适合的阳光,最适宜的湿度、温度,最适当的肥料培植而成。这就是我,一个爱动脑筋、不怕困难、敢于接受挑战、永攀科学高峰的我。
这就是十年后的我,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一个勇敢诚实、经得起诱惑,善于观察、细心勤劳、无私奉献,爱动脑筋、不怕困难、敢于接受挑战、永攀科学高峰的我,在平凡中超越自我,做出骄人的成绩!
十年高一作文 篇4
2030年的秋季,我正在德克萨斯州不遗余力地追捕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将他成功抓获。等到警察闻讯而来时,我早已将他捉拿归案。
看到我,大腹便便的州局长受宠若惊地说:“这不是被称为’千百年来侦探第一人’的庄钧豪吗?”我没有回答,只是有礼地向他点点头,继续向前走去。
的确,10年前的我就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集》。那时的我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成为一个像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10年后的今天,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大名鼎鼎的侦探。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一阵童声悠悠传来,原来我已经走到一所学校附近了。我的心头一震:高中的我因为成绩优异,被美国的哈佛大学破格录取,如今已有10个年头——没错!整整10个春、夏、秋、冬,没有见到我的爸妈了。
我买了一张飞机票,准备回国探亲。经过十几个小时的航程,我终于到达我的老家——温州。
走在熟悉的路上,我的眼睛慢慢地湿润了。此时此刻的我,恨不得长双翅膀一下就飞到家。
近了,近了,魂牵梦萦的家就在眼前。我的心跳一下子加快——“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我的手颤抖着轻轻地敲了敲门。
妈妈开门走了出来,她的白头发多了好多,脸上的皱纹深深浅浅,声音变得更沙哑苍老了。她揉了揉眼睛,疑惑不解地问:“你是哪位?请问找谁?”
这时,爸爸出来了一看:“哟,这不是闻名中外、忙得脚不沾地的大侦探吗?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怎么有空回来呀?”我边拥抱老爸边不好意思地说:“老爸,你就别挖苦我了。”妈妈惊叫一声:“什么?是儿子,快进!快进屋!”
我进去一看,家还跟儿时的记忆一模一样。爸爸爽朗地笑着说:“你呀,小时候就嚷嚷说要当侦探,现在终于梦想成真了。儿子,好样的!”
我哈哈大笑地说:“老爸,你也很精神呀,你们都好吧?”
“儿子,”一旁的老妈欣慰地说:“你别担心我们了,自己的工作做好了就行了。”我们都笑了。
这就是我,10年后的我!
十年高一作文 篇5
我刚刚说的‘康尼’就是和尼古丁气味、口感的健康尼古丁里面还包含着戒烟成分,按照吸烟者的吸烟程度按时摄入‘康尼’,用不了多久,每天腾云驾雾的烟鬼就无影无踪了!“滴滴……”十二半点啦,时间太快了,现在就吃午饭啦?我跑到楼下点了几个小菜一个人优哉游哉的吃起来。忽然,助理跑到我跟前说:“一点公司有个展销会要你参加!”“我会去的!”我快快的扒了几口饭,向会场走去。“感谢各位来宾的到来!现在,我们’‘新科技服装公司’的展销会开始!首先是我们公司的刘设计师设计的‘保健服’!我们有请他来做介绍!”我自豪的走上台。“这套保健服的适合人群是老人、病人,每天早晨一穿上它他会自动给你报体温、血压、血糖、血脂,如果没听清楚拍一拍腿就会重复再报,它也是一个小医生,在左胸口的口袋里放上药品他能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从左衣领里递出药品提醒你服用。
它能自动洁污,省去洗衣服的麻烦,这两项功能对医院无非是很好的帮助。在右衣领有微型话筒耳朵两侧有耳机,想打电话给家人时只需喊出称呼、名字,中国每个城市的方言都能听懂。在老人迷路时,用双手拍拍肩他就能引导老人回家。我希望大家能为家里的老人想想,购买一套这样服装吧!”一说完许多年轻人一窝蜂的围上来买了一件给父母,我也买了两件送给父母。终于到了晚上,我来到一家商场购买生活用品,忽然一件普通的围裙让我眼前一亮,这不是我设计的‘妇女服’吗?这么畅销!我忍不住凑过去听导购员的介绍:“别看这件围裙和其他围裙差不多,但却有很多大家意想不到的功能。早上做早餐的时候围上他不小心把饭菜倒在上面说着她把饭菜倒在围裙上围裙底部一个小盒子装住流下来的饭菜,一下就无隐无踪了,围裙上的脏物也不知去了那,接下来送孩子上学,撇一撇围裙就成了四季都合适的运动服,回家做家务,拍拍手围裙就会给你充足的能量让你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中午…”我沉醉在我的“妇女服”中。
“喂!电视还看不看啦?”我从我的沉醉中惊醒,原来是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到的一场美梦啊!我立刻奋笔疾书起来,我不是在设计服装,而是在为我的梦想奋斗!
十年高一作文 篇6
一天晚上.我正闲得无聊的时候,忽然突发奇想:十年后的我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老师篇
我现在已经22岁,从大学毕业了。从小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祖国花朵的园丁”,今天总算实现啦!你听——“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这是我在为学生们朗读课文。“谁能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是我在给学生们提问……晚上时,我又得替他们改作业了。好不容易改完,可那时已经三更半夜,夜深人静。这时,我才明白:当老师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是多么辛苦啊!
服装设计师篇
当服装设计师是我的第二个理想。这时的我,也可以算是“大师级”的了。每一天,我都要设计新式衣裤,提供给那些供不应求的商家,我成了一个“百万富翁”。我亲手设计的衣裤总是一上市就被一抢而光。有一次我设计了一件精致而又完美的衣服:它有着五颜六色的条纹,外加白色边框……简直叫人无可挑剔。这时,我也成了一位“闪亮明星”。不过当这个职位可不是十全十美的,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你看——有时,我想休息一会儿,却没有时间,一点自由都没有;有时,那件衣服设计得不够好,遭到冷遇,不但声誉受损,还白忙活了;还有……原来,当服装设计师是如此不容易啊!
厨师篇
第三个愿望,就是当一个厨师。那时,我的炒菜技术可是一
,是“名牌大厨”。我在一家垦级大饭店”当主厨,每天都要为成百上千的人献上自己的厨艺,凡吃过我的菜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嗯,这个职位还挺轻松,不错!
不管十年后的我究竟是什么样的,但只有努力,才能梦想成真!
十年高一作文 篇7
那个懒洋洋的阳光午后,我通过茶色大玻璃窗,看见外面人来人往。房间的对面住着一个我似曾相识的人,楼下是一条繁荣昌盛的小街道,店铺林立。有干衣的、小食坊、化妆品、网吧什么的,总是让我感到丰满和愉悦。车水马龙,像是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向往的一样。
太阳光热烘烘地,通过我的内心,射在我房间的地板上。站在第六层楼往下探,仿佛全世界都在我之下,我是多么的高高在上啊!可是,可是下面的都是些什么人呢?这条街又叫什么名堂呢?为什么它会像花一样开得如此嚣艳?为什么穿过这条街的女人,她们的嘴都长得如此妩媚?迷幻的丁达尔光束卷起地上的尘埃在空中飘浮,像时光的隧道把我领进纯净的仙境。
小时候,曾经亲手种过三棵豆儿,每天由幼儿园回来都给它们浇水,讲故事。我说:“豆豆呀豆豆,你可要快高长大哦!”日子过了,豆儿也长大了。它们发了芽,然后长了叶,还记得我最后跟它们见面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它们都垂垂地吊着几根豆条。
那个朝晨,我告别了以前的家,告别了爷爷奶奶,告别了这个幼年的世界,告别了那条涨涨的河。
临别时,爷爷奶奶都给了我红包,他们安祥地坐在板凳上,嘱咐我:“孙呀,你现在要跟爸爸妈妈去另一个城市生活了,那里很漂亮,很繁荣。在那里,你会学习到很多东西的。记住,要听爸爸妈妈的话,不要常常哭了,要做个乖孩子,有空,就回来这里看看爷爷奶奶,知道吗?……”
握着红包的手,从奶奶那干裂的皮肤里抽出来,想到快要到一个所谓的大城市里生活,我是多么的兴奋,甚至没有一丝犹豫与不舍。
可是,我不得不提的是我的豆儿。在阳光下,它闪着泪光跟我说:“你也把我带走吧!”可是,妈妈说过,那个城市不能种豆儿,所以,我为了那种城市生活将它们都留在原地了。
我再三叮嘱爷爷,要他记住每天都得浇水,爷爷点了头,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很慢很慢的语速,我几乎快要急死了。
然后,我了无牵挂地就上了那辆车子,踏上了新生活的路程。
人走了,日子也溜走了。很快,爷爷他们也搬到镇中心,人去楼空了。
十年后,我再也没有回到原来的那个地方。我想,那年种下的豆儿和许下的承诺也许早已死去了。
有时候,我会想,生命真的很脆弱,当初蓬勃生长的生命,在人烟消散后慢慢地就枯萎了。
这种命运,能怪谁呢?然而,日子却在一天天地过去,人也长到十六岁末了。但是,那棵豆儿,永远都在原来那个岁数上,没有老去。他们都骄傲地生存着,我们不知道。
当年我离开时候的阳光,跟现在的一模一样,只不过,我离太阳的距离近了,离回忆却远了。
只是如今我还记得,在那个清晨的阳光下,我曾经抛弃了一个小小的生命,而自己却满怀希望地奔向另一种疲惫不堪的生活。
那个地方,荒草丛生。
那个季节,生命凋零。
陌生的城市,陌路的人。
来到这个叫做城市的地方,我见到这里的孩子都是那么的高傲,他们有别于我们那里的孩子,而只是因为他们的衣着、他们的外表、他们的口音……这些比我们圆滑了那么一点点,于是,别人看上去他们总比其他地方的孩子娇贵。
很快,我刻意地学会了他们的语音,我竭尽全力跟他们同声同气,甚至,他们的打扮,他们的喜好……我都学会了,我沾染了他们身上的气质,一个城市孩子该有的娇贵。
我们同样地走进一所学校,我们一起学习,我们一起结识朋友,有的时候还一起数落某些人的是非,一起宣泄应试教育对我们的折磨。
我看到的,是这里的孩子的反叛,他们都是极其叛逆的,因为,他们都有着比乡镇孩子多的幸运和宠爱。也许,就是因为这个,他们个个都长着一副骄傲的样子,一点也不显得委屈。
而我,长在这里却不是生在这里。我还在缅怀着以前那种淳朴的生活,那些都是宁静的日子。
以前的家,很大很大。家,有一条长廊,由这栋楼通向对面的那栋楼,他们连在一起,构成一条明朗的记忆带。我记得,对面是一个很大很大很宽敞的露台,那里种了很多花很多树很多盘景,还有一只会说话的八哥。但是,我记得这只八哥死了,好像是因为吃了我喂给它的一只蚱蜢。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我也没有说出来,别人也没有问我。在露台的最尽头,有一株霸王花,它长了很多年,总之当我一出生到我离开,它都还在,而且越开越明艳。还有,我很记得露台那边曾经死了一只狗,它叫阿旺,是,它是吊死在露台外侧的花基上的。
那个晚上,我和弟弟从幼儿园回来还跟它跳了一支交谊舞,但谁知道,天一亮,它就被发现死了。可能是夜晚胡乱撞出去的,头被绳子缠勒着吊在半空中,眼睁睁地不能瞑目。我们都没有见它最后一面。其实,在养阿旺之前已经养过很多只狗了,如果没记错的话,阿旺死后我们都没有再养狗,直到我们搬走为止。
长廊两边都是些平房的瓦背,那些年里,我们经常贴在它们上面,来听那些很遥远的野狗的凄叫声。声音渺茫,可是我们都感到如此的清晰。也是一样,我不知道楼下的对面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野狗的尖吠声,和不知什么时候,这些瓦片屋会在我们的践踏下倒塌。
多少年过去了,很多东西都发生了变化,我想,现在只有那几道划在长廊上的刹车痕还未变更。
如今的家,已经变成了一座荒废的城堡。在外面,可以看见许多丛生的野草,尽管围墙被叠得雄伟磅礴。可惜,这座失意的城堡早已失去了当年的高傲,呆在江边等待哪一天,我们都能够回到原来的位置,我们都能找到原来的归宿,然后心灵就找到停泊的地方。
家的门外,是一条小路,多年前还是泥土,现在却成了水泥路,打磨得很平坦。可是,现在再也找不到家的入口,当初的那扇像学校大闸一样的大门,不知道被运到哪里去了,门口也被水泥堵住了,恢宏得失去光彩。而每当我乘车途经这个曾经的家到母亲的家乡时,我都会抬起头探出窗外,静静地凝视这个家,车子走得很快,我听到的只有车轮辗碎青春的声音和当年我手上的玛瑙被摔破在地上的清脆的遥远的声音。我没有在这个地方逗留太久,可是,心里的回忆却久久不能离开。回忆,未能一哄而散。
很难说得清的,当初住在这里的人都一个个地离开了,都长大了,都老去了,而这个家,依然沧桑地矗立在这遍土地上,扎根归尘。
公元2004年9月,我顺利地上了高中,没有任何意外。家,又搬走了。再次地,我连回忆也一式两份地留在那个家以及自己的心里。
人长大了,感情也真正地投入到生活上,倾注在那个本以为一定会扎根下去的家里。而第二次变更,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条无关痛痒的痕迹,不痛的,只带些许的无奈与惆怅。
第二个家,没有阳光,低低在下,连天空都无法瞻望,但是,当初我不是很兴奋地来到这里开始新的生活吗?
于是,我怀着同样的心情搬进了第三个家,开始我的第三个新生活。可是,这种心情好像忽儿沉重了许多,让我一下子掉进了万丈的深渊。
也像当年一样,为了奔波这种疲惫不堪的生活,我还没来得及回到过去生活的家、过去花了十年时间来熟悉的环境。在这里,虽然站得高高在上,再不像以前一样不见天日,但是,人大了,却会感到不安全,好像有点莫名其妙和歇斯底里。
这一阵子发生了很多不幸,有人际方面的、成绩方面的、家庭方面的……没有想过当这些都“临幸”在我身上时,会将我的生活改变得如此彻底。
这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开始紧张着某些人、开始缅怀着某些人,开始拒绝种种有使我失落的可能的事,甚至有点惊慌和恐惧。
但是,当你在不幸的河边捞到一两件可喜的事情时,你就会乐得像上帝感恩的孩子。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事物都像上帝格外恩赐的礼物。
那天晚上,一切都松懈了,连时间都显得是那么的有弹性。一切恢复了久久未能重现的宁静。我抱着那个带锦层的的奖状,重复又重复着当初赶稿、修改的日夜。
叹了一口气,才发现,从第一次变更开始,我的脚步都从未停止过,而且越走越频急。
外面的星星明亮得可爱,忽明忽亮,好像安逸得没有一点危机。
又是一个冬季了,我开始穿起毛衣棉袄来了。还记得十年前那里的冬天,天空湛蓝的,携带着些许的爱。
那些日子,我们全家人一起扎纸风筝,然后一起放飞到天上。记得那时候我的风筝的尾巴总是很长很长,一直延伸到我的心里,延伸到现在。我们在长廊里奔跑,直到手中的线不能再伸长,我们就坐在地上,一直痴痴地望着风筝飞去的方向,久久的,不能忘怀。
那里的日落,那里的星辰都不珍贵的,因为在那个时候,每天都能看到,而那个时候的`我,还未涉足到成长的道路上,那个时候的孩子都是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地欢笑着。
现实的我们很会自欺欺人。因为有种痛,只有笑才能掩盖住,不被洞识,我们是多么顽固地强颜欢笑着。而那些日月星辰,却随着时间的流失而变得日益稀少又昂贵。
以前的家,没有很大很宽很漂亮的房间,以前我们一家四口是睡在同一张床上的,体温相互传递,让我不感到一丝寒冷。
还记得以前的家每天都热闹极了,有很多叔叔伯伯阿姨姐姐围在一起,哆哆嗦嗦地讲个没完没了。当时的家是一间叫做“水利会”的地方,然后每个人都把我爷爷称做“头儿”。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爷爷明明叫做“单旭辉”,为什么他们会叫他“头儿”呢?这是一个不值得发表的疑问,但是,我知道当时的爷爷有很多应酬,经常出外吃饭,但是都不忘了带弟弟去。
以前的我们都是肮脏的孩子,小手呀、脚板呀,衣服呀,通通都灰灰的,脏滋滋的,不过很可爱。而如今,我们都变得亭亭玉立了,有一种被生活所淤结成的高贵,脱俗出尘般的洁净,小手小脚都是那么的白晰。
我的白裙子,在以前的夏天里飘动。风,从裙管一直吹到上方,像一盏晾在半空中的油灯。站在风中的女孩,像是MV里最亮丽的主角,大大的瞳仁间充满着无限的希望。她渴望有一天,风能够把她带到天上,然后像飞鸟一样,自由飞翔。
很幸运,我的愿望一件件的实现,但同时,又有很多梦想在半路中夭折。曾经拥有过,也曾经破灭过,但一切都不可以重头来过。
我们都随着时光的大流来到了这里,心中的那遍鸢尾丛,早已枯枝满地。
当年慈祥的奶奶一病不起,向来健壮的爷爷也在一次血管闭塞中变得手脚不灵。然后决定从镇中心搬回故乡的土地上,填补他们在年轻时留下来的空白。他们都老了吧!应该落叶归根了。
每一年,我们大概回故乡几次左右吧!爷爷奶奶老了,我们长大了,见面的机会却少了。每次回到家乡,爷爷奶奶都乐得像天下最幸福的人一样,明明知道他们一点也不幸福的,但仍然笑逐颜开。我们不可能呆得太久,因为每个人都为生活而奔波劳碌。临走时,我们都会说:“爷爷奶奶,我们下次再来看你们,很快就会再来的……”然后结束一天的旅程。其实,是不是真的很快呢?不一定。而他们两老,却总是微笑着接受这些美丽的谎言。他们都宁愿相信我们的话,因为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再需要像年轻时一样地去追逐物质和财富了,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下一次再见儿孙的日子快点来临,而没有一次,我们不让他们失望。
我知道,为什么爷爷奶奶总是在无聊的时候坐在屋外了,因为在那里,可以望见路口经过的车辆,他们梦想着在意外之中见到儿孙的到来。他们用这种期待的方式来消磨他们剩下不多的日子。我想,再也没有谁,会像他们一样,那么想被安慰了。
时儿聚在一起,听爷爷奶奶讲起我们小时候发生的事,原来有很多很多,但从未听爸爸妈妈提起过,但是,他们却记得如此清晰,如此牢固。他们告诉过我:当我还很是个两三岁的孩子的时候,他们时常把我装在担子上,然后将我挑在肩膀一旁,带我到田里工作。还有那次的“围巾”事件,到现在想起,奶奶还笑不拢嘴。我想,你们都尽情地笑吧!毕竟,当我们都不在身边的时候,就没有什么理由和借口可以令你们再开怀大笑了。
十年的时间,我们历经了许多人事变迁,好像经历了沧海桑田一样。而今,我们光鲜的外表里面包裹了一层层还未靡烂的回忆,他们像水中吹起的肥皂泡,经不起命脉的干扰;很多事都改变了当初最古老的样貌,连思想都干涸了起来。那些纯朴的往事,正像浮云一样,在半空中被微风剪碎了。
回忆也许美,可是正在飞走,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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