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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3-24

    物业服务合同(锦集十三篇)。

    大家对于合同的重要性也有所了解。倘若不签订合同,自己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合同文书的具体拟定方法你掌握了吗?今天教师范文大全编辑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文章,这篇文章仅供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为加强和保证**区人民医院安全防范、保洁质量及维护水电路的正常使用,经双方友好 ,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医院安保、保洁、洗涤、水电路日常维护工作委托乙方管理,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保洁(人员随科室投入使用而逐步增加,费用和前面的相同)

    a、门诊大楼(9层):大厅、急诊科、输液室、办公室、报告厅、通道、电梯;

    b、医技综合楼(5层):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

    c、外科大楼:内儿科、妇产科、外一科、外二科、及icu、手术室;

    d、医院的外围环境:车场、走廊;公厕卫生;

    e、洗涤房:床单、被套、医务人员、手术室服装的洗涤。

    (注:各幢楼房外墙清洁等高空作业不在服务范围内,若需清洁,费用另计)。

    2、安保服务:整个医院的安全防范及兼管氧气房的正常使用。

    3、水电服务:水电路的日常维护及电梯的日常管理(不含材料更换费)。第三条 人员配置

    1、和谐卫士:5人,其中2人兼管电梯和氧气房;

    2、水电技工:1人;

    3、保洁(洗涤)人员:10人;

    (注:人员随工作量增加而增加,具体事项双方共同协商)

    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保洁、水电服务费;

    2、负责支付保洁人员工作服装及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费用;

    3、无偿为乙方提供保安住房及保洁用水、用电;

    4、对乙方服务应随时监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改进和完善,达到质量标准;

    5、教育有关人员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甲方良好环境,爱护院内公共设施;

    6、为乙方提供办公(或仓库)用房1间,在各科室、各服务点,提供必要的工具存放处;

    7、负责协调和明确保安、保洁的工作职责;合理调整手术室、急诊科、icu、洗涤房保洁员的上下班时间;

    8、积极采纳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妥善处理有关投诉,为乙方提出合理化管理服务建议和意见;

    9、负责处理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0、有主管人员协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洁、水电等医院后勤服务工作;

    11、对乙方配置服务人员不满意的可提出更换意见;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订购,其采购流程(双方协商约定)按规定运作;

    3、对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保证承包项目的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的监察、指导;

    4、保证按时发放人员工资;

    5、管理人员每天到现场管理,业务上随时与甲方各科室主管领导交流和沟通;

    6、认真完成承包范围内规定的工作项目,确保质量及安全防范;

    7、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察指导,并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保洁标准进行各项工作;

    9、乙方派出一名主管及一名消耗品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紧急情况的处理;

    10、乙方教育工作人员爱护甲方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工作期间拾到任何物品第一时间寻找失主或及时交甲方管理人员,通过失物招领归还失主;

    11、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2、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在工作中发现的工伤,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合理向甲方申请配备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日用品等;

    1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对甲方财产物资进行妥善保管、使用,对故意损坏、遗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服务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承包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于次月5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提前)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服务费**元整,在合同最后一个月结清所有合同余款(**元)。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年,自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9月9日。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因保洁、保安、水电工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经期限整改达不到标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期一周,按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服务,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及财务预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物业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_____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保洁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一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视情况自主决定接受业主委托的其他特约性服务,包括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房屋内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等;同时乙方公布合理的收费项目、价格。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质量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附件: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应按规定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30-50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甲方支付乙方元人民币(大写: )/年。乙方给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1、物业服务费用按 交纳。

    第三章 服务期限

    第七条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为止。

    第四章 相关责任

    第八条 甲方相关责任:

    1、要求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2、督促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要求乙方提供派驻工作人员的近期健康体检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55周岁以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监督、检查乙方保洁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5、支持和配合乙方做好保洁工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向乙方定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7、甲方作息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根据季节变化而适当调节)

    第九条 乙方相关责任:

    1、委派两名保洁人员履行本合同,负责对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根据季节变化而适当调节)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处理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3、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保洁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报告;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4、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如因乙方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对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提出告知、改进意见,甲方应研究解决。甲方未采取措施而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有权不承担甲方提出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合同服务内容以外的职责和任务;

    8、乙方负责保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安全教育、违纪问题处理等日常管理及负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安全问题。

    9、乙方应按期支付保洁服务人员工资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票据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仓库用房。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相关利益人的损失。

    第十一条 ① 乙方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若在试用期内未达到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乙方更换人员。更换人员后还未达到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②乙方负责区域内,如甲方公司检查时达不到要求罚款时,甲方有权从乙方费用中扣除。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④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⑤甲乙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支付对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⑥乙方不得将保洁服务范围再次承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按应交数额每日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应返还超额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保洁服务中断的;

    2、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3、因甲方未及时缴纳供水、供电等费用而导致服务中断或受到影响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或有其它事宜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视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和附件及其双方确认的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以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行政机关)

    乙方(物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4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多层¨、小高层¨、别墅¨

    坐落位置: (项目名称) 栋 单元 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

    项目进行维修、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 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范围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按照《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等级标准》里的一级服务标准向业主提供有偿服务;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至少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与甲方提供的服务等级标准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4、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与甲方提供服务等级标准相适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0、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2、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发电机组、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远程抄表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电梯间、公用卫生间、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中央水体、花园、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地方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3、生活废弃物的清运。

    四、秩序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秩序协管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逻;

    (3)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4)消防管理服务,即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2、责任

    (1)选聘秩序协管员,并实施培训、管理;健全、落实各项 治安服务管理制度。

    (2)减少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内容

    (1)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2、责任

    (1)保证小区的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

    (2)规范小区的停车管理,统一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 有序的服务。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玻璃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帖、乱涂乱画、乱悬挂、公共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现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告、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2、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应设有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完好率在90%以上,道路畅通无损坏,平坦整洁;排水畅通,无随意占道改变使用功能;

    2、路灯、楼道灯管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3、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

    1、楼宇的公共部位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扶手无尘、清洁率99%以上;

    2、小区内的道路完好,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无损;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实行定期消毒,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浇灌、施肥、松土,预防病虫害,绿化完好率在95%以上;

    3、根据树木品种种科和生长情况,即使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提示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化。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小区内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管理。

    七、治安协助

    小区治安案件年发案率在2%以下。

    八、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无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重大火灾,小区火灾年发生率在1%以下。

    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9%以上。

    2、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十五分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十、业主满意程度,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服务费收取标准:

    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元,

    小高层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元,

    别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元。

    2、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原收费标准的100%收取。

    3、乙方不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将收取5‰的违约金。

    4、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5、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6、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五条 电梯费的收取,每月每户 元。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按政府相关文件收取。

    第七条 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按政府有关批文执行。

    第八条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批文执行。

    第九条 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到达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用甲方未到达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甲方将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8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5

    学校物业服务合同是学校与物业服务提供商签订的一种合同,以确保学校的日常运营能够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活和学习环境的安全和舒适。该合同通常涵盖了物业服务提供商为学校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责任和义务,以及学校对于物业服务提供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等方面。


    在学校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会明确物业服务提供商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包括对学校内部和外部的设施、设备、环境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学校的安全和整洁。物业服务提供商需要定期巡视校园,检查并及时修理校舍、走廊、操场等设施,确保师生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良好。物业服务提供商还需要做好学校供水、电力、供暖等基础设施的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运行。


    学校物业服务合同中也会规定学校对于物业服务提供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学校需要设立相关的监督岗位,对物业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如果发现物业服务提供商存在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学校有权要求提供商进行整改或者解除合同。通过这种监督机制,学校可以确保物业服务提供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为学校提供优质的服务。


    除此之外,学校物业服务合同还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物业服务提供商需要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并且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而学校也需要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并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物业服务提供商顺利开展工作。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都需要认真核对合同条款,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


    学校物业服务合同是学校与物业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一份重要合同,对于学校的正常运营和师生的生活学习环境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通过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可以确保学校物业服务得到及时维护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日常运转顺利进行。希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学校物业服务合同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为学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物业服务合同 篇6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办公用房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服务面积,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第二条 本项目物业服务的内容,

    1、对本楼层内物业公共部分(包括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卫生间等)及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及管理;对楼层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维护管理。

    2、对办公楼层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冷、电梯、消防安全监控设施、公共照明设施、楼层内各种标示牌、导示牌等)及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及管理。

    3、对本物业公共部分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水、污水管道的疏通(包括本楼层公共走廊、电梯门厅、会议室的清洁卫生;会议室每周进行全面打扫、清洁一次,并实行办公室电话预约即时打扫、清洁)。

    4、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无偿服务包括,信件、报刊收发,搬运办公物品等。

    2、特约有偿服务,提供有偿服务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四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负责物业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应达到以下约定的质量标准。

    1、办公室内走廊外观、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防范,

    (1)外观整洁、无污迹。

    (2)对物业服务区域范围实行24小时保安执勤,对安全监控设施24小时监控。白天和晚上对物业服务区域至少进行巡查两次以上。

    2、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管理,

    (1)每日巡查一次本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批复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 每周全面检查一次本办公楼层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需要维修时,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批复组织维修。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范围;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制定有各种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4)本层办公楼层及配套设施完好率98%,零修、急修及时率100%(零修,从接到报修到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不超过30分钟,急修,从接到报修到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不超过15分钟),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回访率100%、公共照明完好率99%,物业使用人满意率90%。

    3、清洁、保洁服务,

    (1)公共区域每日清扫2次,并实行全天候保洁,垃圾清运每日1次。

    (2)每周对垃圾桶进行卫生消毒灭菌1次;

    (3)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4)对甲方办公室的卫生每周进行打扫一次,如因乙方工作特殊情况,办公室清洁工作可顺延进行,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乙方为甲方办公室做保洁期间,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同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监督,避免因物品丢失或损坏引起的甲乙双方扯皮纠纷,影响双方合作关系。

    4、绿化养护,对室内绿色植物进行养护服务。花盆外观清洁,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植株及未清理的枯叶、落叶。定时施肥、浇水。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价格按照上年度政府采购价格计费,物业服务费为 元/㎡·月,由甲方按物业服务面积按月向乙方支付。

    甲方物业服务面积合计, ㎡。每月物业服务费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全年物业服务费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清扫,雨、污水管道的疏通费用;

    (5)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费用;

    (6)车辆进出、停放秩序管理费用;

    (7)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费用;

    (8)乙方办公费用;

    (9)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法定税费;

    (11)乙方的利润。

    第九条单次金额在人民币叁佰元(300元)以上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支付标准按照面积的比例分摊执行。包括,中央空调维保费、电梯维保费、电梯年检费、消防系统维保费、供水系统维保费。供电系统维保费、公共照明系统维保费、给排水系统维保费、发电机维保费、公共通道、道路维护费、外墙清洗费、垃圾处理费等。

    第十条 下述单次金额在人民币叁佰元(300元)以下的小修、更新项目费用由乙方支付,

    (1)维修、更换照明灯、灯座、灯头、照明开关、插座、线路。

    (2)更换熔断器,维修、更换断路器、空气开关。

    (3)内、外墙面(含玻璃幕墙、墙体、地面、顶棚、天面)的小修补维修、更换水龙头、冲水阀、供水管、排水软管、地漏、洗手盆等卫生间设施。

    (4)供电设备、线路的小修、维护。

    (5)电梯厅和公共走廊及消防通道的门窗修补、零配件更换。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按月缴纳,甲方应在下月5日前缴纳上月费用。交费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应于确认转款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并送交甲方。

    第十二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不属于物业服务费列支的范围,另行按其拥有的专有部分物业建筑面积分摊。

    第十三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擅自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服务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3、跟乙方协调相关物业管理事宜;

    4、对乙方不当服务行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与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

    2、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进行物业的承接与验收工作;

    3、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场地的,协助乙方做好相关物业使用人的思想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5、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管理服务;

    2、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3、接受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特约服务;

    4、制止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接受甲方的监督;

    4、及时受理、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

    5、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危险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警;

    6、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期限、终止及解除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经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

    4、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15日后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接事项。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生活秩序,甲方应督促物业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由甲方按当月服务费额5%的标准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由乙方按当月服务费额5%的标准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单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本合同标的额的5%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和其他相关费用标准的,甲方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

    2、非乙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导致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非乙方责任出现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停止运行造成损失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或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及其相关活动。

    二、订立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三、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当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四、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合同不得翻印。

    甲方:_______业主委员会主任

    联系电话:_______

    住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住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企业资质证号: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 篇8

    (一) 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应有良好的素质,穿着规范,能与甲方人员和睦相处,沟通合作,做好甲方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二) 安保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保安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三) 乙方有权根据乙方公司任务要求,调换安保人员。

    (四) 每名安保人员全年可休假52天,需由乙方视情况安排休息。

    (五) 如甲方辖区发生安全事故(偷盗、火灾、自然灾害、人员伤亡、斗殴等),乙方安保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110、119、120及有关部门,并在第一时间报公司专(兼)职主管人员,并听从指挥,同时协同甲方保护现场,向警方及有关部门提供事故发生情况。

    (六) 乙方发现辖区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包括不限于围墙破损、路灯损坏或灯光不足、门窗、玻璃破损等),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答复和改进,如甲方不作相应回复或未采取整改措施,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 因甲方的内部管理不当(包括但不限于1、因甲方内部的管理漏洞,流失物品是以甲方单位制定的正常出门程序,值勤保安依据制度或物品流转凭证将物品放行或传递的。2、非外来偷窃事件发生,因甲方内部的管理制度不严,甲方保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所造成的仓库保管物品盘点缺失。)及其它一切属于甲方的原因而出现的财产流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 如甲方所发生失窃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后证实是由乙方安保人员监守自盗而造成,则所造成无法追回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照原价扣除相应折旧费给予全额赔偿。

    (九) 如甲方所发生失窃事件,经现场查实,失窃地点在保安巡查区域内,失窃过程中存在门、窗、锁、防盗栏等被人为破坏的迹象,而保安人员未在失窃过程中发现并采取措施的,由此确定是因保安人员未执行夜间巡查工作或保安人员巡查不力等工作失职而造成甲方失窃损失的,所造成无法追回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按照原价扣除拆旧费给予赔偿。

    (十) 本合同中上述条款所约定损失赔偿,只限为甲方的物品类有形财产的损失,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_______________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和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其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以及因甲方员工内部偷盗造成的员工私人财物的损失。乙方工作人员失职赔偿最高限额为全年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

    本合同中所定赔偿范围:只限为发现财物失窃时间与报案时间不超过24小时内的上述财产报损。

    本合同中所定赔偿认定方式:

    1、如失窃事故经公安机关查证后证实为乙方保安人员监守自盗而造成,乙方于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认定赔偿款项;

    2、如失窃事故的在发生存在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职过错,甲乙双方应在发生事故后的十五天内积极处理,协商后确定赔偿金额,乙方于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认定赔偿款项。

    本合同中所定赔偿付款方式:_

    1、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赔偿金额后,乙方在保安服务费发票中直接扣除赔款部分并在发票上注明赔款金额的,甲方不需出具收款发票给乙方。

    2、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赔偿金额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支票或汇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赔款的,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出具收款发票给乙方。

    (十一)在确定甲方财产损失数额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条件执行:

    1、 在发现事故后甲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工作日内不超过24小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通知到乙方管理人员。

    2、 对于事故现场,甲方应不作任何移动、破坏或抹掉痕迹,以利于警方的勘察及乙方对于事故发生确认,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有关事故发生的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前来协助处理,在处理事件中甲方及甲方的有关人员应配合警方及乙方的咨询、询问。对于事故现场已遭破坏,以致公安机关无法确定是否发生有关盗窃案件,乙方有权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 如失窃事故涉及保安监守自盗或失职过错的赔偿事宜,甲方必须在乙方人员到达后,立即向乙方提供有关进货单和出货单等有关单证,并与乙方人员一起立即对有关仓库进行盘点,以便确定有关损失清单。如甲方拒绝进行盘点的,乙方有权对此次失窃事故拒绝进行赔偿。

    4、 经乙方书面确定甲定甲方财物损失后,甲方于三天内将损失清单以及能证明相关的财产价格的发票及其他合法单证和报案证明交给乙方。

    5、 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单据以及了解财务的市场价格后,按本合同第六条(十)项的最高赔偿限额范围内,根据保安失职情况会同甲方协商赔偿金额,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认定赔偿款项。

    6、 对于公安机关已侦破的案件,乙方将根据公安机关确定的犯罪分子犯罪数额及本合同第六条第(十)项的最高赔偿限额范围内确定有关赔偿数额。

    (十二)服务期间,如乙方安保人员在其保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值勤中遇到自身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医疗费用;如乙方安保人员在正常保安执勤工作中遭受甲方内部员工或受内部员工指使的暴力伤害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处理并各自承担50%的医疗费用;如乙方安保人员值勤中因抢救甲方生命财产而致伤、致残或死亡,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如乙方安保人员因执行甲方非保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而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可负责或配合处理,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 篇9

    甲方(业主委员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

    地 址:__

    联系电话:__ 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 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_

    联系电话: __ ____ 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湖上枫林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 _

    物业类型:______ 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 ___ __ _

    占地面积:___ _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二章 物业管理措施及标准

    第二条在小区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安排管理人员业主和使用人的沟通,收缴物业服务费等事项。

    第三条 公共秩序及安全措施

    1.秩序维护人员安排:安排2人从事小区秩序维护,保证全天24小时值班守护,分两班轮流值班,确保小区秩序井然;

    2.对运出大门的物品进行盘查,待业主确认后方可放行;

    3.定时或不定时的加强巡逻;

    4.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建档,办理车辆出入卡。理顺车辆停放秩序,控制外来车辆入内,保障车辆进出通畅;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小区平安有序。

    第四条 清洁卫生

    1.人员安排:安排保洁员1名,对小区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2.时间要求:每天分上下午分别对本物业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进行清扫;

    电梯轿厢每天打扫、拖拭,楼道墙面、电梯轿厢内无蜘蛛网;院坝每天打扫,做到地面无垃圾。

    电梯轿厢内每天擦拭,确保无灰尘;

    电梯轿厢内做到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五条 日常维修、运行、管理

    1.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小区的路灯,楼梯间灯泡若有损坏应及时维护,确保使用正常,需要及时更换的必须及时更换。

    第六条 小区上下水管道、外墙渗水、楼顶漏水的维修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装饰装修的管理。凡业主进入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完相关装修手续,同时缴纳装修电梯运行费:100平方米以下的550元/每户,100平方米以上650元/每户后方可入住装修。在业主装修完毕入住六个月后,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如数退还装修保证金。

    第八条消防管理。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定期排查隐患,经常检查消防设备,保证随时能用,对消防设施空缺的由业主委员会提交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并建立消防预案,若有险情即时进行排除。

    第九条小区文化建设。在大型节假日制作标语,挂灯笼、彩旗等活动,并开辟宣传栏,定期宣传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公示物业管理信息,营造和谐、文明的小区文化氛围。

    第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制订物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的规章制度;

    3.定期听取乙方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

    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小区内住用户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甲方交接乙方的所有设施设备必须完好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

    4.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车辆管理服务费;保证收费率达98%。

    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文化活动等工作;

    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地下停车场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5.对欠费业主或使用人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并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6.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7.甲方如无理由解聘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提供物业服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7.乙方不承担1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

    指导;

    9. 建立联席会议制,听取小区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10.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1.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使用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1.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按1.20元/平方米·月。

    2.地下停车场车辆服务清洁费:购有车位业主小车60元/辆·月,摩托车清洁费30元/辆·月;电动车(含充电)45元/辆·月。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收缴时间为每月15日前,也可全年一次性缴纳,也可以6个月一次性缴纳。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的支出项目:(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维护费用;(维保费;(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含保洁用品);(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员工的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合理利润。

    第五章 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_年 7月 1日起至 20_年 6月30日止。合同期满三个月前,甲方应当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所委派的工作人员(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等) 非因本小区原因发生工伤、人身伤害事故以及其他因劳动、劳务关系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服务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条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双方约定下列条件所致的损害,可作为对乙方的免责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小区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供电、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开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 篇11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物业概况

    物业类型:办公楼,位置:。净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竣工日期年月日,交付使用日期年月日。其他。

    二、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参照级物业服务标准(20xx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乙方负责该办公楼及相关院落、车场等的服务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服务管理。共用部位,如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等上下左右前后等。配套设施设备,如自来水供水系统、污水管,配电设备、照明灯具,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绿化、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

    (二)卫生保洁服务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定期消毒,四害消杀工作到位。共用部位无乱涂、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下水管道通畅。垃圾清运及时。院内环境整洁。

    (三)安全防范服务管理。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严格、适度,值班记录完备并保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院内车辆停放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花草、树木等绿化植物修剪养护及时到位。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收费形式,最高标准(含税)是元/月。通常情况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以业主委员会身份,维护物业使用人(办公单位、部门)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合理建议、意见,及时向乙方及相关公共事业部门反映,协调解决问题并适时反馈。

    2、监督、检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据对乙方违约考核情况,适度扣减乙方的物业服务费。

    3、积极协助、支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

    3、注重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约定满足物业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征求物业使用人意见、建议,有效处理他们的投诉,并及时回访。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物业使用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12345热线投诉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计),甲方可适量扣减乙方的物业服务费。

    七、其他事项

    1、甲方无需为乙方支付所谓的“开办费”和材料、用具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或变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时,一般应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据城市开发建设要求,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4、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附:移交资料清单(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及房屋管线布线图;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实测面积报告;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12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 篇13

    第一章 总则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大连市中山区盛世大厦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号

    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x物业管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盛世大厦进行物业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两用大厦

    座落位置: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号

    建筑面积:37320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所称业主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所称物业使用人为租赁产权人房屋使用的实际承租使用人。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电梯间等。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第五条 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井,停车

    第六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七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检查、巡视、门岗执勤。

    第八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九条 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二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或法律等措施。

    第十三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代表和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征集物业管理服务评价意见表,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改进方案;

    (二)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三)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四)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六)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

    (七)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交接;

    (八)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协助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九)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一)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二)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二)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三)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四)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六)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七)乙方可聘用专门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八)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九)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十)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

    (十一)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二)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三)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有关资料等。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保证按下述标准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封闭阳台、空调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3、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5、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6、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大厦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轿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大厦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大厦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等保洁设施;

    2、大厦内实行垃圾袋装化,定时清理;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大堂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大厦商业区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物业标识明显,悬挂有序;

    7、大厦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五)公共区域秩序维护

    1、大厦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定时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六)消防管理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消防管理制度完善。

    (七)办公室管理

    办公室接待有礼有节、服务周到热情,员工着装统一,佩带工牌。对待投诉或报修的业主及时进行处理并做记录,处理完毕后进行上门或电话回访。保证部门负责人电话24小时开机,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和解决。

    (八)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实施改装修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包干制管理,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3元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3元向业主收取;

    (三)业主和物业实际使用人如果不一致,物业实际使用人如不缴纳物业费,乙方有权向业主催收;

    (四)每月10日以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向乙方交纳物业费,逾期不交,乙方有权催收,业主委员会应予协助;

    (五)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管理费的日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六)乙方有权公示欠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名单,或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缴费;

    (七)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一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支出;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支出;

    (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支出;

    (四)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支出。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合同,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由甲、乙双方共同征求全体业主意见进行评议,如果60%以上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要求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退出大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义务并且管理成绩优秀,超过半数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如招标选聘,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被聘权。

    第二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若需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如没有书面通知确认报告,视合同自然顺延一年。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在双方盖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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