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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3-07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收藏十三篇)。

    为今天的主题编辑为您整理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谢谢您的阅读希望您将此页收藏。当今社会,大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好,因为它保障了我们的绝大多数合法利益。签订合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1

    5篇实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篇实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5篇实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三)

    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⒆孕谐捣(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5篇实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 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篇实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五)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

    授权人: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主任(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地址:

    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年月日召开的业主大会会议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聘请乙方的表决,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

    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太原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其他。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接本物业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一)在甲方的监督、协助下,由乙方与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

    (二)甲乙双方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

    [因承接涉及的事项较多,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四)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五)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六)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七)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八)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九)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签订的协议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十一)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十三)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十四)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二)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相应等级规定的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参照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按下述约定,以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二次供水加压费*元/月·吨;

    电梯运行费*元/月·平方米。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甲方同意的其他费用:。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上述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物业服务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元的酬金;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属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第十条 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专业机构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业主未在规定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按时交纳。

    第十二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由业主大会决定执行。

    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月·个、室内车位*元/月·个的标准交纳车位使用费,由乙方代收。

    车位使用费按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资金);

    (三)。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有偿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得收益按照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包括成本及酬金);

    (三)。

    第十七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但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帐面金额不足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以下第项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月按[物业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元/户]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二)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经营收益的%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需使用维修资金时,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甲方应当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预算、列支范围、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

    第六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三)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四)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六)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七)在乙方办理入住日前,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为;

    (八)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报告;

    (九)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十)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与乙方之间的纠纷,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十二)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十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房屋出租登记报备工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

    (十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六)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有偿服务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利用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

    (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小区内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应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在收费场所实行明码标价;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六)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八)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

    (九)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时,要协助相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报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财务、相关资料、及附件1所交接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日后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交接完毕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事项。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的生活秩序,甲方应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间的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其他条款。

    第八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支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被解聘或合同终止后,应自收到解聘通知书或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日与业主委员会或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不承担责任,当事人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其他条款。

    第九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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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物业管理服务热门协议书正文内容

    委托方: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甲方将第一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区域

    第一教学楼周边道路内侧石以内。

    二、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面、门窗、墙面、地面、楼梯、走廊、门厅、卫生间、给排水设备、供电及照明设备、卫生设施等。

    2、设备、家具、教具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电梯、空调、安防监控、电子显示屏、广播音响、电铃、各种办公家具、课桌椅、黑板、讲台、窗帘、各种门牌等。

    3、场地、教室、公共走道、卫生间、设备设施卫生保洁。

    4、提供粉笔、黑板擦。教师休息室开水供应。

    5、做好花草树木、盆景(花)的养护工作。

    6、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管理,督促各种车辆按秩序停放,保证楼四周无车辆。

    7、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8、配电间配电安全运行管理。

    9、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

    三、服务标准和要求

    1、房屋建筑、设备、家具、教具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90%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0%以上。

    2、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有明显标志、遵守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热情主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齐全。

    3、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加强巡视,无重大偷盗、火灾事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教室和公共场所垃圾日产日清。厕所保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干净整洁。

    5、执行第一教学楼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对违章人员做出处罚或提出处理建议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按时开关大门,按时开放教室和教师休息室,保证上下课铃声准时,保证教师饮用开水、粉笔、黑板擦的供应。

    6、无重大投诉事件,在甲方组织的评议中满意率达到90%以上。

    7、必须对服务范围内的情况经常性巡查或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服务费用

    1、第一教学楼建筑面积16725㎡(含地下停车库),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年10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合计167250元。分三次支付,协议签订后先付6万元,下半年再支付6万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结算。

    2、乙方承担服务区域内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含人工和材料)以下的另星维修费用(电梯、空调、广播音箱、多媒体、安防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设备除外),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以上的甲方另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抽查中发现同一地点或同一项目连续五次至十次不符合服务标准的,每次扣50元,十次至五十次,每次扣100元,五十次以上,每次扣500元。这些都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罚。

    2、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及设备的情况,及时分别向有关部门与甲方反映,否则发现一次扣罚100元,二次扣罚200元,依次类推。

    3、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服务标准,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协议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学院后勤基建处(章)乙方:XX公司(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3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 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4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xx填写)。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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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物业管理服务合同.doc正文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 (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四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 。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 、 、 。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 、 、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 、 、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 。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url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7

    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物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 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五)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六)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二、服务管理项目应达到的要求及服务管理费用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 万元(大写: )(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 万元(大写: ), 万元(大写: )垃圾清运费, 万元(大写: )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 %不奖不罚;满意率 %以下,给予 元(大写: )以内罚款; %以上,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 元(大写: )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有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 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 株,管护费用 万元(大写: )(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 %以上,乙方应及时浇水、灭虫、修剪和整治,若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栽植外,另处以成本费用 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 %不奖不罚; %以下,给予 元(大写: )以内罚款; %以上,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在假期中,每周应当不少于 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 万元(大写: )。满意率为 %不奖不罚; %以下,给予 元(大写: )以内罚款; %以上, 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 万元/年(大写: ),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账。

    (五) 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 次,服务费共 万元(大写: )(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 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和测评,满意率低于 %者,给予 元(大写: )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 %者,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 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的购置计划进行采购,应当做到物美价廉。发生的损耗由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 万元(大写: )。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 点半至晚上 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 小时,原则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 元(大写: )以内。满意率为 %不奖不罚; %以下,给予 元(大写: )以内罚款; %以上,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 元/度(大写: ),水价为 元/吨(大写: )(承包单位除外)。电费: 万元(大写: )(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服务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 万元(大写: )(含绿化用水)。高压检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 万元(大写: )。

    (八)做好 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 元(大写: ),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 元(大写: )。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 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 %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率年均控制在 %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调查取证,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学院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恶性事件发生,若发生重大恶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 元(大写: )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 元(大写: )。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 元(大写: )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 %,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分点罚款 元(大写: ),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 元(大写: )。

    (十)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 万元(大写: ),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 元(大写: )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 元(大写: )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应给予 元(大写: )以内处罚。(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 %不奖不罚,否则给予 元(大写: )以内奖罚。

    (十一)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若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 元(大写: )- 元(大写: )。

    (十二)若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项目由计划财务部监控。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为乙方开展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每月按时拨付固定性的劳务费。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项目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应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履行有瑕疵的,应承担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 元(大写: )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依照下列 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 元(大写: )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X合同文本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以及《物业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归集和管理大楼档案和物业资料,按规定制订物业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筑物

    3、物业共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电梯、

    4、物业共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道路、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做好

    6、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予公示和组织实施,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预案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9、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则合同正式生效,否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签订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违规、不履行职务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及服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违反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乙方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违规、不履行职务行为进行应急处理,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恢复原状、核查事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不到管理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向乙方反馈,并得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给予纠正、改进,解决问题。对甲方提出的较难处理的物业管理问题,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限,乙方必须在商定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解决。不能改进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或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问题解决。

    5、甲方委托乙方对大楼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如有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对大楼设备和设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状况报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大楼的水电费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交纳。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支付有关款项。

    1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大楼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大楼建筑本体及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商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负责,单项费用少于叁佰无(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维修,并承担费用。

    4、有权依照本合同对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以及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进行应急处臵,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5、乙方有权要求大楼所有办公人员遵守有关大楼管理规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保工作,检查大楼出入物品、车辆,盘查进出人员。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挂靠等)将本合同的权益与责任转让给其他第三人。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选取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一、二项专业服务并支付费用,但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专营公司;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合同关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三方过错责任视为乙方过错责任。

    8、接受甲方监督。

    9、就“大楼”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大楼”的物业管理并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10、对“大楼”的功能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楼”内、外,改建、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建立本大楼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2、及时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13、向甲方提交各类治安、刑事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

    14、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15、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节电节水节油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支持和配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项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管理目标

    1、在合同期限内,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方案中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组织实施物业服务,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2‰。

    4、有效投诉及时处理率达100%。

    5、报修项目的及时处理率达到100%(小修项目在1小时内组织有效地维修)。

    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以上,卫生保洁率100%。

    7、对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车辆、绿化及物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测评满意率95%以上。

    8、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设备设施按照法规规定,随时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的工作,有明显效

    11、工程维护人员中有总公司派出的经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维护)人员1人。

    六、管理服务费用(合同价格)

    1、本物业的年管理服务费109万元,即“ 3.3 元/㎡建筑面积〃月”,每月人民币9.1万元。甲方每月中旬拨付,签署付款凭证,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办好交接手续后,再予支付。

    2、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前1个月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员等费用总额加20%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3、大楼超过叁佰元以上的日常维修仅收材料费,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补偿。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付相应部分物业管理费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方根据方案对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如乙方达不到管理目标的要求,甲方有权扣付5%以下月物业管理费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互为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书若有与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吉安市政府采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9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平顶山市安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平顶山市绢纺厂家属区卫生保洁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物业企业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座落位置:平顶山市体育路中兴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户左右。

    二、委托管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住宅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三、委托管理形式

    委托管理形式为全权委托,统一管理服务,独立经营。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财政拨款,转账支票,支付金额:

    五、委托管理期限

    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范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建筑煤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朔州市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招标之前甲方企业办公楼、调度楼、食堂、保卫及其附属设施等管理事宜委托乙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平鲁区白堂乡陶卜洼村

    物业托管内容:办公楼、调度楼、办公区、生活区保洁,会议服务,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电维护。

    管理面积:6000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建筑物维修、养护,包括:修理门窗、换纱、换玻璃;照明线路、开关、灯泡、上下水系统、桌、椅、门窗玻璃的定期保养、维护;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设备维护:确保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夏季制冷正常;所有系统设备(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线电视、暖气管路、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水系统等)的定期清理、保养、维护修理。

    3.保洁:环境(包括食堂、办公场所、生活区及室外停车场等)的清洁卫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维护。

    4.甲方员工的用餐服务,员工衣物的洗理。

    5.会务服务:各种会议、比赛活动的服务。

    6.受甲方委托,采购服务范围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务工作。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21个月,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招标时,乙方中标的,本合同继续有效,或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相关内容续签合同。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审定批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1.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管理费用。

    1.4甲方有权对乙方根据《朔州市昌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后勤统一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甲方随合同一并提供给乙方,便于乙方根据标准具体实施。

    1.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以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2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和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2.3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2.4乙方工作期间所需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均由乙方承担。

    2.5每隔15日向甲方书面汇报物业管理工作。

    2.6收集物业管理的资料并整理、归档。

    2.7乙方工作人员应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损害、伤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员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2.9试用期满,乙方有权选择不与甲方签订正式物业委托服务管理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管理服务标准

    1.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防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餐饮严把进货关,加工制作关,按时保质保量为甲方员工提供卫生、美味、可口的饭菜。

    2.各岗位服务人员工作要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并定期培训。管理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中的标准。

    3.所有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净,楼道干净整洁,定期消毒。

    4.室内外环境每天清洁,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杂物,垃圾要及时清运。

    5.建筑物本体及门、窗、家具等相关设施要完整,有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6.给排水管道必须做到不漏、水路畅通无阻;浴室水质合格,水温正常。电气照明设施要做到能正常投运,出现故障及时维护。水、电、暖、电视24小时维修。

    7.加强对物业各个场所的防火、防盗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丢失、不被盗,确保安全第一。

    8.对服务范围的甲方所有物资要精心管理,定期清点,定期保养,做到帐物相符,服务用品按规定发放。

    9.乙方管理、维护资产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无权擅自报废,如需要更换或大修须书面报请甲方审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3.190.000元(大写:叁佰壹拾玖万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写:壹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具完税发票,甲方据此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实施物业招标工作,并有其他企业中标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应合

    同价款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范文三

    甲方:xx市xx局

    乙方:xx市新禹物业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保洁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洁范围

    1、室内保洁:会议室(定期),楼梯台阶、扶手、卫生间、走廊、楼内走廊墙裙、局长室(工作日),

    2、室外保洁:前后院、硬化路面、停车棚。

    3、室内保洁不含一层。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干净、整洁。

    1、楼道、楼梯地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浮尘、无污渍,扶手、门框无浮尘、无污迹。

    2、厕所地面无杂物、烟头、浮水,便池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液封有效为前提)。

    3、立墙无浮尘、污迹,天花无蛛网;

    4、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站。

    5、雪后清扫道路,大雪天气甲方增援。

    6、对突发性污染物(酗酒者呕吐物、摔破罐等)及时清理、打扫、擦拭。

    第三条 人员配置:

    内外保洁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对保洁员做二次分工。

    第四条 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务费共计3.888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0.972万元。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约束自己方人员可能出现的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甲方部分人员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甲方主管反应,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甲方负责提供所有保洁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芳香球等);乙方自备所有保洁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洁厕灵、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1月23日起至20xx年11月22 日止,共计1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3、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和作业,因违章导致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临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昌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10

    甲方:深圳市 业主委员会

    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深圳 业主大会 年 月 日投票表决,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深圳 物业管理服务权。管理服务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截止。为保障 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置:深圳市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管理及服务面积: 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 平方米,服务用房 平方米,独立、包括室内车库 个,计 平方米,管理人员宿舍 平方米)

    住宅面积: 平方米

    住宅户数: 户

    (截止 年 月 日,业主入伙户数 户)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承担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别墅围墙外墙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承担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雨水排放系统,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承担 小区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承担 小区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承担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包括别墅墙内屋外小区消杀,公共区域(包括红线外边缘)的绿化等。

    6.承担 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对 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 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为 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做好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保存,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移交甲方。

    10.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目标。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按深圳市优秀住宅小区考评标准执行,详见深圳市住宅局文件(深住[1997]13号)。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的《深圳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作为本合同的必须附件。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物业和 物业每平方米 元/月(不包括本体维修基金)

    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4.对故意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水费,拒不改正者,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或水务部门授权,乙方有权停止供水服务。

    5.乙方对业主、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份,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的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作好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欠缴户数(仅限空置、拍卖问题房)在一个管理年度期间最多不得超过15户,否则,超过部分的管理费以佣金抵扣。

    7.乙方应按规定购买车场保险、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等财产保险,按规定为其员工办理普通社会保险(按深圳相关标准)和人身意外保险(每人100元/年)。保险费列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开支。

    8.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按政府规定提取10%的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乙方弄虚作假,乱收费,做假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9. 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10.甲方有权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帐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支出。乙方提供的帐务虚假或严重失实的,将构成甲方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第五条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每平方米0.25元,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然后以业主委员会名称单独建帐列项,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物管公司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才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物业管理公司核查等因备存。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其管理

    1. 游泳池、网球场、服务楼、宿舍、管理楼、停车场、库属配套的公共设施,其产权属 业主共同所有。 停车场及公共场地出租的所有税后收入归 业主所有,以业主委员会的名称单独建帐列项。

    2. 停车场及业主共有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出租),并参照政府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按收入的10%提取车场管理服务费。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 业主委员会按政府有关规定“每年每100M2按8元”的标准或者业主大会核准的标准,在物业管理费中,提取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的收支情况,由业主委员会按季向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2. 业主委员会主任每月领取X元职务津贴和秘书每月1800元的职务津贴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立项列支。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书面表决形式,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 业委会全体成员不得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在本小区物管队伍中安插亲友。

    5.业委会全体成员不得免交、少交物管服务费、停车费,不得无理煽动业主不交物管服务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是对于业主连续有效投诉三次以上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立即进行更换。

    7.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守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不作假帐、不乱收费。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和承建商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公布相关帐目或者提供虚假帐目的,甲方有权随时撤销委托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XX小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

    3.业主大会表决,业主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原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二条双方争端与解决方式

    1.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3.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4.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三份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及 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二OO年 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11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鷂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代表人: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

    第二条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法定代表人:___注册地址:___联系电话: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座落位置:___市___区___路(街道)__号四至: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2、保洁费:__3、保安费:__4、房屋设备运行费:__5.维修养护费: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篇13

    甲方(行政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 □外墙面 □承重墙体 □楼面 □门厅 □各类通道

    □电梯厅 □车库 □广场道路 □室外管道 □窨井 □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 □变配电室 □照明 □电梯 □弱电 □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 □泵房 □消防设施 □备用电源 □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 □消防 □车辆 □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 □花木 □建筑小品 □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 □后勤保障 □其他

    第三条 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 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 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 □支票 □转账 □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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