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 范文大全
  • >教师范文
  • >导航
  • >特许经营合同
  • 特许经营合同

    发表时间:2024-03-10

    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启示和思考,把这篇精彩的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让他们也能够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在司法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合同无处不在,合同用于各种地方,各种场所。那么签订合同对于社会的和谐安定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特许经营合同【篇1】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个人)

    许可人:##(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定如下合同: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

    第一条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拥有的在国家商标局核定服务项目第____类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名为:“_______”,注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许可为普通许可,乙方不可转授权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

    第二条 使用范围,乙方仅可在##产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 

    第三条 许可费用,乙方有偿使用该注册商标,需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圆整。乙方需于每年##月##日-##月##日支付该笔费用。逾期未支付,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乙方使用。

    第四条 许可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如发现乙方有不当使用本合同项下商标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商标使用权,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且乙方已经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甲方不予退回。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国家/地区出售协议下商品的第三者销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使用上述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从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乙方仍未采取补救措施,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商标使用权,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次性计费方式:金额为         元(大写: 

    第七条 乙方承认尊重甲方对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并承诺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危及上述商标注册的有效性。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以无过错方式使用该商标而被罚款或向第三方支付赔偿的,该罚款或赔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晓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易与上述商标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或仿制品。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防止、对抗和制止上述侵权行为。除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使用商标由甲方提供标识外,乙方需制作商标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制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对于因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行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为引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和解、裁决或判决,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该乙方同意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

    第十条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为自然人的,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因甲方死亡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的,该商标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鉴于甲乙双方均在饮用纯净水上使用该商标,为明确后续使用过程中责任划分,附件一所列使用范围为甲方负责范围,超出该范围内的区域内因本合同项下商标涉及商品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为自然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乙方死亡,乙方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许可人:(签名、捺印)

    身份证号: 

    日期:

    被许可人:(签名、捺印)

    身份证号: 

    日期:

    特许经营合同【篇2】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特许经营合同【篇3】

    甲方(特许方): 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受许方):

    第一章 总 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饰授权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铺为中心半径 公里,商场专柜除外),独家特许经销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授权许可

    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围内独家经营甲方品牌系列服饰,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经营的范围内不得另行设立经销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经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许可权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资形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开设专卖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独立经营。

    3、许可权不包括:制造、批发、邮购、寄卖及任何形式的直销、传销或推销等许可权范围外的权利。

    第二条 合同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履行本合同书之保证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证金为成立的必需条件。

    第三条 供货价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的品牌系列产品只能在双方约定的市场区域内销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种价格方式供货

    A,供货折率为甲方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统一市场零售价的 起供货(特价类货品及辅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货价供货给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种供货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3、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经营性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双方约定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天内乙方必须保证店铺开业,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使用专卖店的名称。

    2、乙方经销点选址在 市 街 号,营业面积为 平方米。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变更店铺地址及面积或开设新的经营场所均属违约行为。

    3、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特许经营权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对于乙方私自转让特许经营权而开办的经销点,甲方不予承认,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4、乙方经销点内只能专卖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与商品有关的配饰品。乙方从甲方所进货品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售其它区域市场,否则视为违约。

    5、甲方品牌的商誉系甲方无形资产,乙方在本合同期内须维护甲方品牌的商誉。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品牌商誉的行为,对甲方品牌商誉的宣传须限定于本合同所指定的专卖区域内,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专用权,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转向(如资产重组),需向甲方申报并获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 店铺装修要求及货架款返还

    1、店铺确定后,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国统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平面图,甲方负责店铺形象,装修图纸等设计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和规定进行店铺装修。乙方必须在设计图纸确认后先支付货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为乙方安排配置的货架、模特、灯具,许可经销名称的招牌字样(以下简称“家私用品”)有关项目、型号、数量等由甲方决定。 乙方负责家私用品的运输,安装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翻新和增补,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营业场地作整体或局部的装修、翻修,需经甲方审批后按设计图纸严格实施。

    4、货架款返还:

    A,甲方所提供货架的货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还,第一次返还30%、第二次返还30%、第三次返还40%:第一次返还在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后,且乙方在这期间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第二次在满二年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第三次在满三年后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

    B,乙方在甲方审批确定的重点拓展区域的地级市开设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专卖店,按照加盟政策规定装修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请分两年两次各返还50%货架款,未经批准的地级市,县不享受此政策优惠。

    C,上述返还均为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甲方把款项打进乙方在甲方公司开设的帐户中,并用作冲抵当季货款。

    第四条 关于商标及商品

    1、乙方发现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称并足以造成误认的,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并主动协助甲方调查取证,不得擅自采取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行为。

    2、乙方不得制造存储、经销,隐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任何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场拓展

    1、乙方如开新店甲方应给予支持及跟进拓展。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场供货,开发任何形式的专卖店或批发网点均属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条 货品订购

    1、甲方以铺货形式向乙方店铺提供产品,为保证专卖店的品种齐全之形象。所配货品基数及品种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报补货。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举办的订货会订货,乙方必须在订货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订货金额的20%订金才能得到入货保证,否则甲方不保证乙方所订货物之数量。乙方所支付的订金在该批订货最后一批货品发货时转作货款支付。

    第二条 货品运输

    1、为使货品能快速、安全、准确运抵乙方销售市场,原则上要求乙方亲临甲方提货。如乙方不能亲临提货,乙方可指定相关的货运单位并授权甲方人员办理托运手续,但甲方人员不承担运输风险及费用,发货数量以甲方的出库单及指定的物流公司开具的托运单为准,乙方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核查,并亲自或授权其他人在托运单上签收确认,否则,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退换货方式:

    A、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B、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C、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第三条 货款支付方式

    不论是由甲方配给乙方专卖店的货品基数或者是乙方自订之货品,甲方每次出货给乙方,乙方必须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先行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款后,三天内安排发货给乙方。

    第四条 货品包装

    乙方从甲方购置的货品,每件服饰均免费配送塑料外包装袋。

    第五条 价格及促销管理

    1、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进行售卖甲方货品,不可以自行上浮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

    如乙方因销售情况所需对甲方货品进行打折处理时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及处理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公司进行统一的促销活动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陈列要求对店铺进行布置,并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对甲方相关意见反馈表进行认真填写回传。

    3、乙方店铺自行开展促销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执行,相关陈列宣传品必须是由甲方公司统一设计。

    特许经营合同【篇4】

    特许经营合同书是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它在经济发展和商业运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篇文章将详细探讨特许经营合同书的定义、内容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特许经营合同书是一种允许一个人或组织在特定的领域内使用另一个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商标或品牌等商业机密的合作方式。这个合同书通常涵盖了特许经营的条件、权益以及合作期限等内容。这种合同书的目的是为了在风险共担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合作与发展。

    特许经营合同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特许经营的授权范围,即授权方允许被授权方使用其知识产权、商标或品牌等资源的范围和条件。其次是经营权益的划分,即授权方和被授权方在合作中各自的责任和权利,以及利润分享机制等。再次是合作期限和终止条件,即合作的时间限制以及可能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最后是保密协议,即对于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机密的保护和保密措施。

    特许经营合同书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它为被授权方提供了一种获取新技术和商业模式的机会。通过与授权方的合作,被授权方可以借助授权方的知识和资源,更好地开展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特许经营合同书也为授权方提供了一种扩大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的方式。通过与被授权方的合作,授权方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和商标等资源扩散到更多的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特许经营合同书还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就业机会。通过促进经济合作,特许经营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国内生产总值。

    特许经营合同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风险。双方之间的权益分配和利益分享可能成为合作中的矛盾点。如果一方在合作过程中未能获得公正的回报,可能会导致合同的终止或纠纷的产生。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保密难题也是一个挑战。如果商业机密泄露,将会对双方的商业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特许经营合同书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需要得到保障。如果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不可控的因素,可能会导致合同的异常终止,对双方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这些挑战和风险,双方应该在签署合同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合同书的条款应该具有明确性和可执行性,确保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合作。同时,合同书也需要包括一些解决纠纷和争议的条款,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问题。

    小编认为,特许经营合同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合作方式,它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商业运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特许经营,授权方和被授权方可以共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推动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在签署合同前,双方需要充分了解和考虑合同内容,合作的权益和风险,并在合同书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特许经营合同的签署才能真正起到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特许经营合同【篇5】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利,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法律地位

    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的商标(使用登记为_________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标志的权利;

    (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规定。

    (意即_________。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从事前或经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方。

    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自动延长连续的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第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___月发出通知。通知应采用挂号信或其他可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的书面传递手段。

    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应提前月通知将终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其他可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的传递手段。

    第二部分 总则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态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应当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保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改造等,其费用均由受许人负担。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

    (发票以及在其从事活动中使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中,及在从事商业活动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9.3 关于客户的形象:为了尊重客户关于网络牌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1)按照适用于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习惯从事特许经营;

    (2)不影响第26.1条规定,保持第1条所载商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3)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聘用必要的职工,并保证这些职工在仪表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特许人的规格,这些规格载于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供应商的承诺,特别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人支付金额;

    (;

    (6)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特许人书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广告的性质,而不涉及销售条件,例如广告的价格;

    (,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

    (8)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外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使用。为了维护网络的共同身份和名誉,特许人应对受许人给予帮助和建议。受许人应按第16.3条规定的条件举办广告和促销活动。

    9.5 监督程序

    (,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受许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许人得以确信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审计、律师_________)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态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在受许人方面,受许人在回答特许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和自发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时,向特许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实的合作。

    (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会计报表,对其余的资料,受许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许人提交有关会计文件,以便特许人确定第14条所规定的定期费用。

    第10条 保护特许人的各项权利

    商业名称或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通知特许人。

    负担。在事前书面通知后,受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诉讼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

    第11条 不允许竞争

    11.1 受许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地区内:

    (。

    (2)给予金融援助或投资于一家竞争者公司,而此类援助或投资使他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条中规定的义务,应依法支付合同赔偿金,无须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许人决定开发一家非竞争性的公司,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特许人。

    11.3 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第11.1条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12条 秘密

    12.1 受许人在其与特许人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1)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许人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息。

    (2)当特许人传达信息给受许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受许人的信息。

    12.2 受许人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特许人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 特许人保证他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 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受许人或受到受许人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12.6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受许人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条亦适用于第28条所述转让的情况。

    第三部分 特许使用费/价格

    第13条 初始费用

    为了获得受许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权利,受许人必须付给特许人一笔金额的特许使用费。

    特许使用费在本协议签字时以支票支付。这笔一次总付的金额包括特许人为执行特许(协助、培训等)而给予受许人的所有好处,不包括第的供应和第9.1.1条所述受许人的费用。

    第14条 分期支付

    付给特许人相当于上月营业额的%的费用,营业额的计算参照受许人开给客户的账单总额,无论是否已两讫。账单金额即实际价格(已扣除不包括现金折扣在内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费用(例如包装、运输、保险等等)和进口关税或其他税,这些费用、关税或其他税在发票中分别涉及。营业额是特许人开给受许人的账单金额,无论是否付讫,但不包括进口关税或其他税。

    末开出天内应付的发票。在特许人的总部由办理支付事宜。

    的特许费用总额不得少于法国法郎。此最低金额将于每年在签订本合同的周年时按下列指数予以调整,无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许人每6个月开具一张规范化发票,按第14.2条规定支付。

    14.4 如遇不付款情况,对所欠款项应罚利息,每月,不需事先书面通知。

    取得对受许人可按本合同规定应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额的一项联合责任担保,最高金额限为_________。最迟于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交全部银行单据。

    第四部分 品牌、商标(专利)

    第使用权

    特许人按本合同第之销售。

    第16条 特许人义务

    ,因而有资格授予受许人使用的权利。受许人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妨碍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的权利。在合同签订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声称对品牌或商标拥有权利的行动或者未来有任何可以预见的行为。

    16.2 特许人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和直到特许经营终止前暂借给:

    (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规定的条款竖立在办公楼外面。

    (2)显示品牌或商标的内部招牌。

    ;费用由前者承担。

    第17条 受许人义务

    受许人应根据本协议第9.3条在规定的地区宣传品牌和商标,并在年度预算中至少拨出经费_________以完成此项任务。

    第18条 协作

    双方同意相互协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 专有技术(技术诀窍)

    第19条 非独家使用权

    根据本协议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规定,特许人给予受许人获得并使用有关技术的权利。

    第20条 特许人的义务

    20.1 特许人应保证受许人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

    (金融、商务和管理程序。培训共天,由特许人通知时间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2)在本特许协议有效期间,特许人应在年度基础上在_________月份内组织一次天的培训研讨会,由受许人及其雇员中的有关人员参加。研讨会将按特许人择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组织此类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3)特许人应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并在受许人负担费用的情况下组织课题研讨班,时间和地点由受许人确定。

    次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中不同方面问题的解说;费用由前者承担,以保证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清晰无误,并介绍特许人和其他受许人的经验。受许人可以参加编写上述解说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每年不少于次地向受许人提供手册的任何修订,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册,费用由特许人负担,以保证受许人能始终保有最新版的手册。

    第21条 受许人的义务

    21.1 受许人应进一步发展他按第20.1条和第20.2条规定,从特许人那里获得的专有技术以及按第20.3条所为的革新。

    21.2 受许人及其职工应参加按第20条规定所组织的必要的初始训练班。

    21.3 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网络的建议和他从经营特许活动中获得的经验。受许人同意为了特许网络的利益向特许人提供关于这一专有技术的使用情况。

    第12条规定的条款,包括必要的改动,均适用特许人。

    特许人应保证,特别是向受许人提供专有技术时,通知他们此种信息的秘密性质,因而要保证他们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义务。特许人也须保证在其违反秘密协议时,受许人享有直接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行为的好处。

    第六部分 协助

    第22条 协助

    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向受许人提供第法律、管理和技术协助。

    第23条 特许人的义务

    23.1 特许人同意在任何特许经营开始之前向受许人提供下列服务:

    (1)建立特许业务之前的市场调查;

    (展示标准在内的说明;发展业务所需的清单;向受许人提供一名装修人员以实现此安排;

    (3)向受许人提供示范的装修条款和有关受许人许可范围内进行改制的建议;

    (4)向受许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预算的场地进行开业广告宣传,并就受许人为开展特许经营而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活动提出建议。

    23.2 为达到本合同条款之目的,特许人应当:

    (法律、技术、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向其提供关于其他受许人在上一年所获交易结果及其预计销售的任何资料;

    (进行一次市场调查;

    (4)根据受许人的要求,自负费用派一人负责特许活动,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内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 供应产品

    第24条 供应的义务

    为特许经营之目的,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规定向受许人提供第1条所述的产品。

    第25条 特许人的义务

    25.1 特许人应当在收到订单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内实现受许人的产品订单。

    25.2 供应第1条所列货物应受下列约束:

    (其内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后,由国际商会定义和解释。

    (2)特许人的一般销售条款,其内容见附件7,即不得背离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26条 受许人的.义务

    排他性地获得产品。为满足客户的需要,受许人应当设立和维护其固定价值最少不低于_________法国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的存货。该价值参考受许人的购货总值在扣除增值税、回扣和特许人给予的折扣后的价值来确定。

    回扣和折扣。

    每年年初,双方商定来年的销售目标,受许人应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确保该定额能够实现。

    26.4 受许人应最迟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特许人提供下三个月的预计订单。特许人无义务实现与预计数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订单,并且不因此对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个推荐性的转售价格。受许人若不按此推荐行事,不构成违约。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许人应努力尊重此推荐以便确保在市场政策和广告宣传方面的一定协调。因此,受许人不应给予可能损害特许网络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 受许人可以自由决定产品转售条件,但有义务保证向其客户提供本协议附件2手册中描述的特许人的担保。

    26.7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按照附件8的规定和取得附件8手册中规定的有关金额的保险单。在签署本合同后最迟天内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保险单及已付保险费的证明。受许人应要求在保险单中订立一个条款,由保险公司通知特许人任何未付保险费的情况。

    第八部分 合同的转让--分包公司

    第27条 特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特许人可以转让分包本协议中的任何或所有义务。

    在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他应当通过挂号回执信将转让或分包通知受许人。

    除非有受许人的事先同意,特许人和受许人应当对通知日(挂号信的收到日期应予考虑)存在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8条 受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28.1 本合同是在考虑了受许人的本人情况后订立的,因此没有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免费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转让或分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如果考虑第三人的情况,则该第三人应当是控制受许人或者被受许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交易条件以及特许人要求的任何进一步信息。特许人应当在收到受许人转让请求后不迟于几个月内以挂号回执信向受许人通知其决定。

    28.3 考虑到本合同的性质,特许人在考虑提议的候选人和交易条件时享有充分的权利。转让要约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选人自负费用承担受许人过去或将来的权利和义务。分包要约中,必须要求候选人明确同意遵守第12条所述的保密条款。

    28.4 如果特许人同意转让,受许人应当:

    (1)在协议订立后_________天内,向特许人支付固定数额法郎,以补偿对受让人进行培训和协助的费用。

    (2)在转让之日起一年期间内,在第4条规定的区域遵守第11条不得竞争条款。

    (之前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部分 合同的终止

    第29条 不可抗力

    29.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特许人和受许人国家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29.3 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1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通过挂号回执信在_________天内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0条 提前终止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进一步索赔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严重违约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受破产威胁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账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监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且不妨碍进一步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31条 股权变化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的股东有重要变化,本合同终止。

    重要变化是指影响代表公司资本的多数股票持有情况的任何变化或者附属于该股票的投票权的任何变化。

    本合同不因特许人或受许人股东有重要变化而终止。

    第32条 效力

    32.1 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受许人应当:

    (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户其以前特许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引用之处。

    (3)按照第23.2条规定转移终止时存在的所有存货。

    32.2 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取回终止之日的所有存货,交换原来的售价。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当保证在同一地域内指定的新的受许人取走终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货,交换已支付给特许人的原来的售价。

    第十部分 其他规定

    第33条 某条文的无效

    如果某个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该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

    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他们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34条 合同的范围

    34.1 本协议产生当事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 本协议仅可通过双方当事人签字和写明日期的附加书面条文来更改和修正。

    第35条 放弃

    本协议中一条或其他条款的不适用、与其他条款之具体而明确的背离,不应解释为受许人放弃了其他条款之权利。

    第36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_________法律管辖。

    第37条 争议

    任何直接或间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明确地按照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指定的仲裁员解决。

    仲裁地点应为_________,程序应以_________语言进行。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仅登记地法院有管辖权。

    本条也适用于第三人和人数众多被告的合并审理、附带请求和司法追加。

    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许人(盖章):_________ 受许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篇6】

    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具有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双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自负盈亏。乙方认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专利系列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专业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经营________专利产品,以本合同签订为标志,授权乙方在此区域内合法销售甲方的专利产品,合理使用相关技术及经营模式,合同期暂定为________年。

    盗销的权力,除甲方因全国性系统运作而统一经营的产品涉及到本区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该区域的本产品的特许经销权。

    3.甲方在授权期内,有义务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并将该区域内有愿望经营本产品的个人或企业介绍给乙方。

    4.甲方在经营期间将不断地推出新产品,以利于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场运营活力和增加销售额。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连锁经营,执行甲方管理规范,一次性将现金或汇票向甲方帐户支付特许加盟费人民币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保证金不计息。

    不低于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个月的基础上增长________%。

    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的书法写字班、书店、超市、文具店等数量和客力状况做好调查。

    乙方不得自行翻印产品或隐瞒销量。随时接受甲方市场督导员的经营检查和市场调查,如有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9.甲乙双方有义务互通有利于本产品销售的方式方法,各类荣誉证书及宣传品的复印件等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获得最新市场信息,以利于产品研制。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其协议做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约地为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篇7】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7.2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

    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特许经营合同【篇8】

    七、扶持条款: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业务开展进行扶持,具体方案根据乙方当地市场行情,经甲方业务人员确切调研之后,由双方共同拟订,拟订的扶持方案经双方签定认可后,作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备档。

    2、乙方有义务在当地进行一定的广告宣传(含门牌、店面陈列等)。

    3、甲方有义务满足乙方提出关于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义务积极搜集和反馈当地市场行情与行业政策、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动态情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并与甲方共同研究市场营销策略和其它应急对策,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的社会事务。

    八、合同的终止:

    1、自己终止:合同期限到达或因任一方出现合同条款规定终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协商终止:合同规定的期限未到,但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同意结束合作,则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终止。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进货,则经销权丧失,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将所有甲方产品的存货,退给甲方并立即停止销售。

    5、乙方不得将经销权随意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补充事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须交纳3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完成合同内所要求的销售额指标,甲方则全数退还3万元保证金并按照当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作为奖励返利给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销售额指标甲方有权没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证金。

    十、合同条款如修改,以双方最新的签章确认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特许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饰授权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铺为中心半径 公里,商场专柜除外),独家特许经销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围内独家经营甲方品牌系列服饰,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经营的范围内不得另行设立经销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经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许可权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资形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开设专卖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独立经营。

    3、许可权不包括:制造、批发、邮购、寄卖及任何形式的直销、传销或推销等许可权范围外的权利。

    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履行本合同书之保证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证金为成立的必需条件。

    1、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的品牌系列产品只能在双方约定的市场区域内销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种价格方式供货

    A,供货折率为甲方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统一市场零售价的 起供货(特价类货品及辅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货价供货给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种供货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3、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双方约定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天内乙方必须保证店铺开业,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终止。

    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使用专卖店的名称。

    2、乙方经销点选址在 市 街 号,营业面积为平方米。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变更店铺地址及面积或开设新的经营场所均属违约行为。

    3、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特许经营权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对于乙方私自转让特许经营权而开办的经销点,甲方不予承认,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4、乙方经销点内只能专卖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与商品有关的配饰品。乙方从甲方所进货品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售其它区域市场,否则视为违约。

    5、甲方品牌的商誉系甲方无形资产,乙方在本合同期内须维护甲方品牌的商誉。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品牌商誉的行为,对甲方品牌商誉的宣传须限定于本合同所指定的专卖区域内,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专用权,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转向(如资产重组),需向甲方申报并获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1、店铺确定后,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国统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平面图,甲方负责店铺形象,装修图纸等设计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和规定进行店铺装修。乙方必须在设计图纸确认后先支付货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为乙方安排配置的货架、模特、灯具,许可经销名称的招牌字样(以下简称“家私用品”)有关项目、型号、数量等由甲方决定。 乙方负责家私用品的运输,安装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翻新和增补,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营业场地作整体或局部的装修、翻修,需经甲方审批后按设计图纸严格实施。

    4、货架款返还:

    A,甲方所提供货架的货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还,第一次返还30%、第二次返还30%、第三次返还40%:第一次返还在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后,且乙方在这期间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第二次在满二年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第三次在满三年后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

    B,乙方在甲方审批确定的重点拓展区域的地级市开设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专卖店,按照加盟政策规定装修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请分两年两次各返还50%货架款,未经批准的地级市,县不享受此政策优惠。

    C,上述返还均为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甲方把款项打进乙方在甲方公司开设的帐户中,并用作冲抵当季货款。

    1、乙方发现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称并足以造成误认的,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并主动协助甲方调查取证,不得擅自采取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行为。

    2、乙方不得制造存储、经销,隐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任何帮助和便利。

    1、乙方如开新店甲方应给予支持及跟进拓展。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场供货,开发任何形式的专卖店或批发网点均属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甲方以铺货形式向乙方店铺提供产品,为保证专卖店的品种齐全之形象。所配货品基数及品种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报补货。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举办的订货会订货,乙方必须在订货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订货金额的20%订金才能得到入货保证,否则甲方不保证乙方所订货物之数量。乙方所支付的订金在该批订货最后一批货品发货时转作货款支付。

    1、为使货品能快速、安全、准确运抵乙方销售市场,原则上要求乙方亲临甲方提货。如乙方不能亲临提货,乙方可指定相关的货运单位并授权甲方人员办理托运手续,但甲方人员不承担运输风险及费用,发货数量以甲方的出库单及指定的物流公司开具的托运单为准,乙方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核查,并亲自或授权其他人在托运单上签收确认,否则,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退换货方式:

    A、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B、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C、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不论是由甲方配给乙方专卖店的货品基数或者是乙方自订之货品,甲方每次出货给乙方,乙方必须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先行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款后,三天内安排发货给乙方。

    乙方从甲方购置的货品,每件服饰均免费配送塑料外包装袋。

    1、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进行售卖甲方货品,不可以自行上浮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

    如乙方因销售情况所需对甲方货品进行打折处理时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及处理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公司进行统一的促销活动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陈列要求对店铺进行布置,并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对甲方相关意见反馈表进行认真填写回传。

    3、乙方店铺自行开展促销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执行,相关陈列宣传品必须是由甲方公司统一设计。

    1、合同签订后,乙方可选派有关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培训,受训期间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运营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铺做员工培训,指导有关物流管理、卖场陈列、信息及财务管理等。

    2、甲方人员在乙方店铺工作,乙方须负责安排甲方人员的伙食及住宿。

    1、为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货品进销存信息情况,乙方须每日向甲方报告销售报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所存货物进行一次盘点,如乙方不及时提供相应报表,甲方则取消对乙方的各项优惠待遇,甚至终止合同;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财务核对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于收到甲方核对报表之日起三天内传真至甲方财务部。

    乙方不得随意泄露专卖店的销售情况、库存资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传真、图片、电子邮件、宣传资料及培训手册等,否则属违约行为。

    1、甲方在媒体上自行设计、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资料、手册,数量由甲方确定。如乙方有超额部分需求,则由甲方以成本价提供给乙方。

    3、乙方根据经销点所在市场状况,由甲方负责设计,发布的广告或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策划及实施的活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

    2、甲方的各类传真、图片、通知、信函及电子邮件、宣传及培训手册,各类数据及分析报告等。

    3、甲方的生产、销售网络。

    4、甲方未推向市场的服装款式、促销方式等。

    5、其他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能够给甲方带来利益的信息、数据及其他载体。

    6、上述内容在任何时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传阅或复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国家司法机关。

    2、如乙方续约,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如乙方未按时提出续约申请,甲方有权决定将乙方所在地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未书面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条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2、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九章约定的行为,即视为严重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铺消失,而未能在三个月内重新开设经甲方确认的店铺的;

    (2) 乙方的股权转让、兼并、分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欺骗甲方或对甲方实施不正当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合同,终止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属违约,另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将双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文件、手册、规章、通知、由甲方免费提供的一切陈列用品和美术用品以及其它企业识别系统等相关企业资料归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户内外广告招牌、店铺形象标志等拆除,并将拆除后的照片提供给甲方。乙方的所有货架、收银台、模特道具以及经销名称的招牌等陈列用品及家私用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义务后,甲方将乙方在甲方财务系统的货款及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1、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将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协议以附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双方在此之前签署的其它协议合同,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作废,以本合同所列条款为准。

    第一条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权的经营范围及权限。

    第二条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条款向乙方做了说明,乙方对本合同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清晰并充分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篇9】

    总部:_________。

    特许经营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精选17篇)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加盟商(分部):_________。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____。

    五、许可使用的期限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条 许可费用,乙方有偿使用该注册商标,需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乙方需于每年##月##日-##月##日支付该笔费用。逾期未支付,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如发现乙方有不当使用本合同项下商标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商标使用权,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且乙方已经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甲方不予退回。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使用上述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从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乙方仍未采取补救措施,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商标使用权,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本合同式__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总部(分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_________。

    八、商标续展

    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条 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晓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易与上述商标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或仿制品。应甲方要求。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充分协商。

    九、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标准向总部(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条 违约责任,对于因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行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为引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和解、裁决或判决,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甲方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

    十、商标转让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条 鉴于甲乙双方均在饮用纯净水上使用该商标,为明确后续使用过程中责任划分,附件一所列使用范围为甲方负责范围。因甲方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合同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甲方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乙方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2)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厂(公司)使用。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

    (3)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5)_________。

    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甲方转让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

    (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乙方可以依据合同向分部主张权利。

    (3)_________。

    十二、法律关系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本合同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

    十四、备案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加盟商: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相关推荐
    常用的对学生中考的祝福语集锦 【精】

    时间弹指一挥间,中考学生们的初中生活已经接近尾声,中考是一个公平竞技的平台,是改变命运最重要的一次机会,在临近时中考亲戚好友也都想把祝福送给中考学生,有哪些关于中考祝福语模板呢?教师范文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常用的对学生中考的祝福语集锦”,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单篇精选: 数学日记700字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按照个人习惯写一些文章,掌握范文的撰写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单篇精选: 数学日记700字》,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今天是20xx年的春节,早晨一起床,我们一家三口就穿上了各自的新衣服,开始忙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