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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3-07

    公司试用合同必备。

    我们一定都有看过一些范文,闲暇时看一些范文是对自己有好处的,通过阅读范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多阅读范文还能帮助我们加深阅读写作的认识,写优秀范文需要包括呢些方面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公司试用合同必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试用合同【篇1】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试用机会并从试用员工中挑选合适人员作为其员工,乙方愿意在甲方进行试用,为保证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试用事宜约定如下:

    一、实习期限,岗位

    1、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合格,甲方将于乙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2、甲方安排乙方在甲方的 岗位进行实习。

    二、本协议双方在此同意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试用机会,为乙方提供专业的相关技能培训。

    (规章制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给乙方工作指导,定期考核评价。

    (工作实绩、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若乙方符合甲方的.要求,则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并与乙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试用期间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培训的学习任务;

    (法规,以及甲方的有关行为准则、考勤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制度、竟业制度等公司的各项制度。

    (,并可根据考核结果调整津贴。

    三、双方约定

    1、协议双方都有义务为双方的任何一方保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的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专业信息等公司制度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并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2、因乙方在甲方处从事的平面设计师职业比较特殊,前面的几个月都是在实践中培训教师的技能,所以需要相对稳定才能体现工作价值。甲方需要的是长期稳定的平面设计师,而不接受只是实习不愿长期合作下去的老师。若乙方协议期提出离职,或实习期满不愿续签正式合同,须按1000元/月对甲方为其提供的平面设计师技能培训支付培训费,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另带班之后因为自己的主管因素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另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须如实向甲方说明其自身的一些安排,如平面设计师资格证考试等,如有隐瞒,过后因为以上考试离职的,需按最低2000元支付甲方的培训费,和平面设计师不稳定的名誉损失!已经向甲方说明获得甲方书面签字同意的除外。

    四、其它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本着真诚互谅的原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试用合同【篇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甲方招聘乙方,本合同经协商达成,双方遵守: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任选其一并填写完整):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_____ _____ ___ ___ 至 _ _ _ _ _ 。

    B. 无限期的劳动合同,从_____,_____,_____开始。

    C. 限时完成______________的工作。

    2. 本合同包括一个月的试用期(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______________部门(或职务)担任__________职务,以及甲方的具体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根据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工资。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国家规定支付。

    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有重大过失或故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乙方工作不超过40小时星期。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服从。

    2、休息和休假: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休息和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

    (如实行计件工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甲方B 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支付工资,具体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乙方应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乙方依法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从乙方工资中扣缴,乙方无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所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乙方在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秘密等不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不与任何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乙方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交付甲方(具体部门、岗位)为准。

    2、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将甲方负责的工作和甲方交付的财产交由甲方指定的人员使用。因乙方原因未能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依法获得经济补偿,但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直至乙方移交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本着合理、合法、相互理解、相互通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均应由双方书面签字或盖章。章节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 _____ _ ____ 天。 日期: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公司试用合同【篇3】

    公司试用合同

    一、背景介绍

    在现代社会中,试用期逐渐成为了企业招聘新员工的一个普遍环节。试用期能够为企业提供一个评估新员工能力和适应性的机会,同时也为新员工提供一个了解企业工作环境和岗位职责的阶段。为了明确试用期期限、权益和责任,公司试用合同得以应运而生。

    二、试用合同内容

    2.1 企业信息

    试用合同首先会明确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2.2 员工信息

    试用合同随后会详细列出员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通过这些信息,能够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能力。

    2.3 试用期规定

    试用合同会具体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试用期也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试用期的一半。

    2.4 工作内容和职责

    合同会详细描述员工在试用期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和职责,以确保员工能够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目标。

    2.5 薪资和福利

    试用期期间,员工的薪资、补贴和福利待遇也会在合同中明确。通常情况下,试用期的薪资较低,但会根据员工表现给予适当的调整。

    2.6 期望成绩和绩效评估

    合同会明确企业对员工在试用期达到的期望成绩,并约定绩效评估的方式和周期。通过绩效评估,企业能够了解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并作出是否予以正式雇佣的决策。

    2.7 终止合同条件

    合同中会明确试用期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员工主动辞职、企业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等。同时,也会规定解除合同的通知期限和赔偿金等相关条款。

    三、重要性和保障作用

    3.1 明确权益和责任

    公司试用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员工进入试用期前,明确规定了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避免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发生。

    3.2 保障员工权益

    试用合同为员工在试用期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规定了终止合同的条件和赔偿金等,确保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权益得到保护。

    3.3 为企业评估新员工能力

    试用合同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评估新员工能力和适应性的机会。通过绩效评估等方式,企业能够了解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以便做出是否正式雇佣的决策。

    3.4 保护企业利益

    试用合同的存在能够保护企业的利益。在试用期内,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能够要求员工赔偿因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

    某公司招聘一名市场营销专员,与应聘者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员工的工作职责、薪资待遇以及试用期结束后的绩效评估方式。在试用期内,员工表现出色,完成了公司交付的各项任务,并超额完成销售目标。绩效评估结果出色,公司决定正式雇佣该员工,并提供合适的薪资待遇。

    五、

    公司试用合同的出现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试用期的期限、权益和责任,既保障了员工的权益,也为企业提供了评估新员工能力的机会。试用合同的签订能够为双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

    公司试用合同【篇4】

    一、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工资制。乙方月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公司试用合同【篇5】

    试用期员工因为不熟悉业务,使得自己的业绩较差,那么在试用期因为业绩比较差,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呢?小编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例回放:邓某20xx年8月15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6个月后,邓某业绩未达到公司与他事先约定的标准,公司解除了与邓的劳动合同。邓某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律师答疑: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邓在试用期间,业绩未达标,应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之列,公司可以按《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希望阅读了以上内容对您了解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免费咨询专业律师。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呢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下面的文章为大家解答,请阅读了解。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xx】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劳动合同纠纷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处理方式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部分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相关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关可以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机构一份,被申请人一份。

    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因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劳动权益依据职责划分分别交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当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哪个或哪级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相同,在此不再赘述。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或投诉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公司试用合同【篇6】

    「案例」

    小张是某大学的管理学毕业生,在一次校园招聘会上,某跨国集团公司向他伸出橄榄枝。经双方商定,小张毕业后到该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后小张顺利毕业并和该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小张转为正式员工。在转为正式员工第2个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小张认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并在业绩考核中达到公司的规定。为此,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满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有证据材料证明劳动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的表现发生在试用期内。

    劳动者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用人单位才能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

    在本案中,小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在其试用期满后,还办理了转正手续。都表明了,小张在试用期内时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因此,在试用期满后,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小张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HR应对」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后,应在转正时及时进行考核,考核是否满足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未经考核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

    2、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就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试用合同【篇7】

    我刚毕业,做国际销售,与一家做ic的外贸公司签了一年的就业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没有福利,只有1400的月薪,我知道按《劳动法》,一年的合同,最多只能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但我没有办法,刚到这个城市,很无奈,只有接受。

    试期内,我做得主动也很努力,有时会为跟一些与美加客户很希望的单,会在办公室熬到凌晨三.四点钟,我的业绩没有让我的失望,坦白地说吧,月纯利润六万是我目前的业绩;感觉三个月的试用期一下子就过来了,我现在面临着转正,在与经理的谈话中,我知道了转正是不可能的,提成也是不可能的,

    一,转正的条件,已从第一个月的纯利润额二万,到第二个月的四万,到第三个月的5万,到现在的要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每月六万;在与欧美客户谈生意的时候,自己有时会用到“利润最大化”这条原则,没想到自己确时时在被“利润最大化”。

    二,提成的条件,这点要怪我初来乍道,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问个清楚。第一是发提成的时间;当时记得,负责面试的人模糊的说了一下,说要计算个人业绩,需要时间,会在发工资的十几天后,当时自己也还替公司考虑,说能理解,接受;但现在是,如果能算的话,公司会滞后三个月给你算提成,即现***份的话,只能算你七月份的提成;二是对试用期期间提成的规定,签定合同的时候,我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笼统的写着转正后有提成;但在试用期间,经理在每周例会上说,第一个月,完成二万,有1%提成;第二个月,完成四万,有1%提成;第三个月,完成五万会有4%提成,但当三个月后,我的试用期满,我第三个月完成六万,在向经理提到提成的时候,她又有说法了,说根据合同,试用期是没有提成的,****!

    三,小**公司的为避免自身风险,在业务上的内部规定:

    第一,当一个货物,卖出后因为质量原因被退回,而又因为已过保质期,不能退给供货商的时候,那么这个货,就算你的个人压货,公司会把全部的货款直接从你该月的业绩中扣除,即关系到个人提成的利润额。这意味着一旦有回报,损失完全由销售人员承担。没有出现问题,我只拿公司赢利的4%,而一旦出现问题,我就承担100%的损失,其实不止%100的,要知道,是从你的个人的这个月完成的利润额里面扣除的,而不是你的销售额!

    第二,提成滞后三个月,实质上是公司规避自身风险的另一种变相方式,即公司对销售给客户的产品保证一个月的质量,而你作为销售商,对公司保证三个月的质量。一旦是公司的老客户,即使在货物到期后的第三个月,也要退货

    公司一定会答应退货的。你应该完全承担损失!--能理解吗?

    还有其它的一些对销售提成的硬性规定,会让你压力巨大,比如正式工,要拿提成,必须每月完成利润额6万,少一个子,就别想拿一分的提成。我的一位同事在这家公司工做了两年多,他提到他一个月就赚了5.9万元,但没办法找到那1000元致命的钱。结果,那个月他没有拿到一分提成!谈话中,我看到他眼框红了。。。。。

    一点点建议:

    一,如果你有能力,不要进小公司,与小公司有较长的试用期,在这,没有福利,没有培训,看不到前景,你至多只是一个赚钱机器,你只会时时被“利润最大化”,小公司常会被冠名为“*****科技****”;这个公司大概有十几人的样子,做到三年不还走,那是因为在这也算是小官了,三个月内,国际销售来了一茬又走一茬,现在我也算得上是元老了,你以为小公司这样留不住人,会亏吗,不会的!也许试用期的廉价劳动力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二,如果你是做销售,提成将会你主要的收入,也会你一个月辛勤付出后的最大肯定,所以要在签定合同的时候问个明白,在合同里面写得清楚,虽然合同对有的公司,对你个人来说,它仅仅是一张纸!

    我写完这篇文章后,不要再向我发问了。我暂时不做

    公司试用合同【篇8】

    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有哪些的解答了,更多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的问题,如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试用期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一般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都是违法的,如果劳动者遇到侵害权益的行为,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公司试用合同【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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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前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应当支付乙方包括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在内的所有费用。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四、双方在此基础上确认彼此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并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次结清,乙方也自愿放弃包括经济补偿金在内的其他所有诉求,并承诺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甲方应当在离职手续办完后给乙方提供相应的离职证明。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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