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发表时间:2024-03-0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十四篇。
写作是表现个性魅力的一个好方法,作文是让我们开拓思维和创造世界的方式之一。这篇文章将对大家理解“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有很大的帮助。如果您感到本页非常有用请将它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哪一本书啊?”我会毫不疑问地回答他:“是吴承恩的《西游记》。”
我九岁时,看到电视上正播出《西游记》的电视剧,因为别的台都在放新闻,所以我只能看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有意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少儿版的《西游记》。我在读《西游记》时会有很多不认识的字,我会把这些字写在一个本子上,等我读完了再在字典上找这些字。就这样我的汉语水平就逐渐提高了。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西游记》呢,因为它不仅让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还能提高我的汉语水平,真是一举两得。
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虽然毛手毛脚,但他勇敢,嫉恶如仇。他的第一位师傅是菩提祖师,学会筋头云和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大闹龙宫获得如意金箍棒,又大闹地府勾去生死簿。后被天庭招安,玉皇大帝封弼马温。因瞧不起这个职位就大闹天宫,打败十万天兵天将,但被如来打败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拜唐僧为师,帮助他度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希望你有时间也能读读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书,是咱们的教师,带给咱们无量的常识;书,是咱们的朋友,带给咱们欢乐和美好;书,是一盏明灯,给咱们照亮行进的方向。我具有许多书,也十分喜欢读书,在无量众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便是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幽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巧的文字,让人自我陶醉。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似乎在和作者对话,心境登时变得纯洁,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提到《有用文摘》,咱们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便是带给我奇特力气、无量才智的一本好书。《有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学校书场》让我激起真性情,启示心智;《教材衔接》让我添加阅览量,把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铢积寸累,不断充分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国际;《我的乐土》让我欢笑,纵情倾吐……
我喜欢在书海中漫游,乘坐一叶扁舟,去寻找常识的瑰宝。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常常坐到窗边,和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洪亮的动静,悄悄翻开这本书,阅览这其间美丽的文章,真觉得这便是享用。
这本书五光十色,也具有许多课外常识,让我走出讲义,感官国际。万事由来、科研常识不断着充分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一本喜欢的书能够把咱们带到众多的六合,带咱们领会人生的真理,让你在书的王国漫游,在常识的海洋中翱翔,让你的魂灵愈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日子如虎添翼。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很多道理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海上的灯塔,指引方向;书,就像一盒画笔,使我的生活五彩缤纷。
题记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有的人喜欢童话,童话世界里幸福美好;有的人喜欢寓言,寓言故事中有许多道理;有的人喜欢神话,神话故事内容丰富。这些书我都略知一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最近读的施耐庵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中国最早的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讲述了一个官逼民反的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是:不学无术的无赖高俅因为踢得一脚好球,被皇帝封为高官,他倚仗权势压榨和迫害民众,激起了民众的反抗。这个故事生动形象地展现了古代官场的黑暗,他一共描写了一百零八条梁山好汉,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每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好汉的脾气性格各不相同,例如:花和尚鲁智深是个爱憎分明,粗中有戏的人;豹子头林冲是个安分守己,勇而有谋的人;而及时雨宋江则是个仗义疏财,但有浓重的正统观念和忠君思想的人
《水浒传》在写法上往往通过一个个场面展开,用一个细节描写,一步步地推向高潮,这样读者读起来心潮起伏,不会觉得无聊。再加上它不是纯古文而是最早的白话文,这样我们读起来轻松了许多。
这本书是传世的名著,有着不朽的魅力,这就是我最喜欢它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叫《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这本书是我在我家书架上无意中看到的,当我看到第一眼时就被书的名字给吸引了,很奇怪我的错为什么是大人的错。于是把它拿下来,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觉得这本书应该特别好看,特别吸引人,封面的画图可以看出大人和小孩之间的矛盾,比较合适我们和家长共读。
这本书里面的文字很少,图画很多,每一幅图都讲述着大人和孩子之间的矛盾,这本书中的知识非常丰富,值得让你去看,让你去感受你和家长不同的主题程度。刚看到这本书,我以为这本书的文字非常多,应该是讲道理的。我在翻开第一页时,看见书中的字很少,但我觉得这只是前面的简介更吸引人而已,但当我把书整个翻了一遍看了看,哇塞这本书的字实在是太少了,大部分都是图画,所以我一会就把它看完了,这比我看其他书的效率更高了一些。
里面的图画和内容,让家长们知道,感觉到我们小孩儿是天使和魔鬼的一体两面,我拿到这本书,却让我爱不释手,大中午吃饭的时候我都不想把他放下,并且读完之后,能理解家长的心情和自己的心情。这本书不但插画优美,而且可以更多的让家长知道孩子心里是什么样的,让更多的孩子知道家长心里面的感受,每一幅图都代表着每一个孩子的错误,每一个插图都是家长想对孩子们所说的话。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的原因,你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这本书吗?你们都喜欢什么样的书呢?在生活中,你们是不是和书中的小孩儿一样呢?我们可以读着几米的书,同时可以回忆起自己曾经是那个犯错的小孩,而小孩的世界和成人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你读完了这本书并不一样,其实家长和孩子们在同一个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逆境中的慰籍。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房;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诀,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故事是讲一个来自太阳系中某个小行星的小王子,因为和他那魅力、骄傲的玫瑰闹了别扭,便只身出走,在各星球间游历,遇见了国王、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最后,他降临地球,在这里同狐狸建立了友谊,并且得到了人生的真谛……我真是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本书丰富多彩,内容曲折离奇,紧紧地抓住我的吸引力。看了这本书后,陶冶了我的情操,启迪了我的智慧,增长了我的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在炎热的暑假里,是我忠实的小伙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但他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独自一人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这本书讲述的是他在那小岛上发生的奇遇。
他,鲁滨逊,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惊讶的数字!不用想都可以知道鲁滨逊受尽了多少苦,他一直坚强的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学会了很多生活的技能,如搭帐篷、种树等等。他遇上了星期五,收服了他当仆人。他把荒无人烟的小岛加以建设,成了一个美丽富饶的小岛。他是多么坚强,有毅力,勇敢。
这本书处处吸引着我,让我不管一切想读下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深处困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不敢勇敢地站起来。鲁滨逊在孤岛伤都能不饿死,还学会了许多东西;我们在这富饶的江南水乡,就更应该去努力学习,天天向上!这本书时刻激励着我,不要做一个懦夫,不要害怕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当时,姐姐要去书城,我就对她说:姐姐,你去书城帮我买本书吧!姐姐说:好
下午,姐姐一回来,我就迫不及待的问:姐姐,你帮我买的书呢?说完,姐姐就从包里拿出来。
看完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小豆豆的第二个学校,巴学园。【小豆豆转过一次学。】因为小豆豆的第二个学校里有电车教室,还有游泳池呢!
现在我来说一下里面的人物。有小豆豆、小豆豆的爸爸妈妈、小豆豆的狗、小林宗作老师、泰明等。我最喜欢小豆豆。因为她天真、可爱。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句子是:小豆豆跪下来,把白花放在泰明的手边,然后,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泰明的手,这是小豆豆曾经拉过多少次的手,是令小豆豆留恋不已的手。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和人之间要互相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8)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9)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0)
要问我最喜欢哪本书,那我会绝不犹疑的回答--《三国演义》。起初读这本书我就对它爱不释手了,读完更令我受益匪浅!
书中的英雄人物众多,有的神机妙算,有的.武功高强,有的赤血丹心……但我最喜欢、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他一生为回报刘备的知遇之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崇拜诸葛亮足智多谋:东吴的周喻认准了诸葛亮以后会是江东的大患,总想设计杀掉他。为了达到目的,周瑜下了军令:三天时间,让诸葛亮打造十万支箭。周瑜认定诸葛亮完成不了任务,只待三天后把诸葛亮斩首。谁料诸葛亮充分展现了他的智谋,通过草船向曹操”借“来了十万多支箭,如期完成了任务。
我崇拜诸葛亮熟知天文地舆。火烧赤壁一战中,周瑜之所以能够大败曹军,与诸葛亮知天象、借春风的本领分不开的。在对诸葛亮心服口服同时,也加深了周瑜对他的妒忌。周瑜临死前长叹道:”既生喻,何生亮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秘岛》,它的内容一波三折,总是让我爱不释手。
书里的人物都各有自己的特长,自以为很厉害,不团结一致,还经常为一些小事而打架斗嘴,谁也不肯让步。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到最后才知道要团结,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与同学斤斤计较,要有一种先人后己的宽大胸襟。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正如《训学斋规》中说:“读书,始读,未知
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让我越读越有趣,让我不禁微微一笑,满心的喜悦,越看越起劲。
阅读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原来一、二年级的我一点也不爱看有字的书,整天就喜欢看有趣的漫画书,一边看一边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到现在经过两年多的改变,我已经喜欢上了看书,特别是一些历史书和冒险小说,让我喜欢得不得了。
阅读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们都爱上看书这件美好的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爸妈不是我的佣人》。
有人喜欢《查理九世》,有人喜欢《斗破苍穹》……我喜欢的书也很多,但我最喜欢《爸妈不是我的佣人》。我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就被他深深的吸引了。
我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了它,我把它拿下了,翻开了第一页。
文章的主人公是胡小闹,他在家中是小王子,什么事都是爸爸妈妈帮他完成的。开学了,胡小闹班里来了一位新班主任,它幽默风趣,还允许大家直呼他的名字,他叫高歌。
过了几天,高歌给学生布置了一项作业,让孩子们学习自立,高歌说谁赢了就请谁去灯塔吃饭。有四人参加比赛,比赛结束了,4人打了个平局,高歌请他们吃饭。过了一个学期高歌要去一个村子,决定带孩子们去,有6人报名,其中就有胡小闹,他们分为三个小组,两人一组,每组都要一个村子的地图,然后又去了学校,胡小闹认识了李强。
然后高歌又说了成语,让每个小朋友选。李强的爸爸去世了,妈妈为了还债去打工,爷爷在山上种菜,奶奶腿不好,行走不方便,洗衣服,做饭,给奶奶按腿都是他的工作,胡小闹在李强家住了几天,他们有了美好的感情,假期结束了,胡小闹哭着离开了。
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感受,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进步,我爱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3)
“过五关,斩六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风凛凛的关羽。”我看着老师的练习,脱口而出。哎!谈到关羽,便令人想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了。
记得我刚买这本书是为了免受妈妈的训诫——不看书,只爱看电视。没意思地把它买了。好几个月了,一个字,一段文也没看过,可以说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当作显示我爱看书的工具。
不过那一天,我终于懂得珍惜它,爱护它。
当时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没意思去读书,总是分心于悲痛中。我躲在屋里哭,为了不哭,我从旁边的书中拿出了这一本《三国演义》,认真地看。晶莹的泪珠干涸了,只有安静,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书,萌动着我枯干的心灵。
我忘却了任何事,一心看书,慢慢地,对里面的精彩的故事开始感兴趣,一天不看,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沉迷书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时间。人物的生动描写,故事的内容我最为关注,威武的张飞,仁义的刘备,坚毅的关羽,我无不熟悉。特别是关羽那威风形象——身长九尺,胸飘胡须长有二尺,面如枣红,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更甚者,面对割肉,面不改色;面对死亡,视死如归,令我万分感慨。而每次打开《三国演义》,我总是先看篇章,特别留意我佩服的关羽。自然,我便对《三国演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细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对《三国演义》有了感情,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才放下心来回到过往快乐的生活。但,我依然对《三国演义》念念不舍,便给自己做了些关于《三国演义》的问题,自己作答,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认识。随后,我还买了其它的名著,认真去看。渐渐地,我爱上了看书。
《三国演义》,是你把我从沉郁中救出来,是你让我感到了看书的快乐。我喜欢你,你让我从此走进广阔的书籍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4)
整本书中,我彷佛看到“大我”和“小我”不停的在拔河,“大我”没错,“小我”也没错,就错在“大我”和“小我”同时存在时,就可能会造成利益冲突。
“野犬姐妹”之间长年来培养的手足之情,在患难中见真情,没因冲突同而消失,在生死之际,没有选择大难临头各自飞;两姐妹表现的是一种至爱,族群生存的难关依旧在,就是由于有情有爱,而找到生存的平衡点,看完这本书,凡是住在太平富裕地区的我们,真该庆幸现在的我没有求生存的压力,可以丰衣足食,追求学问,没有烦恼。
妈妈常说,人世间凡事都要以爱为起点,有爱才能体谅别人,宽恕别人,凡事都不能强求,是自己的要争取,不属于你的,千万不可以争夺,要做到凡是尽力而为,但求无愧于心”,固然我还不是很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我都是一直用真心去对待我四周的人、事、物,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做好自己的本份,努力用功,学好学问,将来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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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作文十一篇
作文能力对于学业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好的作文是值得被人们长期阅读的,怎么写出一片优秀的作文呢?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1)
我写的第一本书的书名叫《纸飞机》。
这是一本教人们如何折叠纸飞机的书,里面有折叠步骤和示意图。书里已经积累了4种不同的飞机折法。我打算以后有时间再增加一些飞机模型的数量,不过时间上只能等到再版的时候了。
平日里,我非常喜欢玩纸飞机,还经常与哥哥一起比赛。别小看孩子玩的纸飞机,里面的知识还真不少。我不仅收集各种了折叠方法,还学会了如何看风向和调整飞机的重心,这些都是爸爸教我的。爸爸给我准备了各种各样的纸,还给我买了两本国外的有关纸飞机的书籍,阅读了这些书,受到了许多启发,我就更加来劲了。
在我不停地折纸和玩飞机的同时,我终于完成了我写的第一本书了。虽然,我的书有点薄,但它是大开本的,没有借助电脑,全部是手工书写和手工绘画。由于作者很年轻,许多文字是用拼音写的。当然,作者姓名一定是用中文写的,设计、绘画、编辑、装订和出版都是作者自己独立完成的。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2)
我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对我影响真的很大,但是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只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隐隐记得它有个很梦幻的名字:丑小鸭。
小时候,我的床边总是放着那本书,晚上,我会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尽管那故事我已经听了很多遍,但每次我都会抱着妈妈的胳膊,看着一幅幅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插画。幽幽的灯光
后来,我渐渐的不再满足于听故事,后来,妈妈开始教我认字,后来,幽幽的灯光下出现了两个人的声音,咿咿呀呀,比任何声音都显得更美妙动听,日复一日,我挽着妈妈的胳膊,一起经历丑小鸭的磨难,一起欣慰丑小鸭的成长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念下这个完整的故事。
后来的后来,
我的第一本书,它确确实实存在过,在我记忆深处,在灿烂的笑声里,在幽幽的灯光下,在我与妈妈之间,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3)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我还在读幼儿园大班的时候,班上有一位小朋友带来一本《咕咚来了》的故事书。它方方的,封面纸张都是硬纸板,这就不容易被撕坏。虽然书中的字我们并不认得,可是,书中根据故事内容都有精美的图片,有老虎、狐狸、小白兔、狮子……这真的非常非常吸引人。
回到家,我哭着闹着就是要买这样的故事书。爷爷让我闹得实在没有办法,只好骑着电瓶车带着我去书店买。因为是冬天,天暗得比较早,我们出发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一路上,西北风呼呼地刮着,我坐在电瓶车上,寒风从我的衣袖、裤脚里直钻到心里,冻得我直打寒颤。爷爷怕我冻着,就把大衣脱下来给我穿,我紧紧得抱着爷爷,感觉到爷爷那暖暖的体温。
到了书店,书店里冷冷清清的,只有老板自己在那里看书。我们开始在书架上找我要的书,书架上的书可真多,都装得满满的,可就是没有我要的书。老板看着我哭的样子,也帮着找起来。后来,在儿童读物那里找到了一本差不多的书——《龟兔赛跑》,这也是最后一本了,老板说我很幸运。
第二天,我把书拿到幼儿园,小朋友们都喊着:“周军也有故事书啦!周军也有故事书啦……”听着他们的喊声,看着他们羡慕的眼神,我觉得自己好神气。就这样,我有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后来我又陆续买了很多,但我总忘不了第一次爷爷带我买书的情景。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4)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成为了我人生的第一本书。
——题记
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寄送到外祖母家,7岁那年才回到爸妈身边。所以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外祖母是我最亲最近的人。
童年的我是真的真的很崇拜外祖母的。这不仅是因为她会烧得一手好菜博得一家人的赞赏,会在我眼巴巴的瞅着树丛,欲行又止时轻而易举的帮我摘到“三月黄”(三月黄,一种家乡果实,长在树丛中,黄豆大小。),更是因为她能够三言两语把前来滋事的人训的落荒而逃,轻言细语的把平日里声言色厉的祖父讲的服服帖帖。村里人都道祖母有一张巧嘴。就连有人家家里闹不合,她也常作为“和事佬”被请去调节。
外祖母书读得不多,也识不了多少字,但是在和那些有点学历的人争论起来却也总能占上风,她的声音不大,但却句句在理,一开始慢条斯理,后来越说越快,越说越快,就像连珠弹似的。直逼得对方哑口无言,无地自容。最后低头认错。我笑着问祖母怎么这么能说,好像天底下的道理全站在她那边。祖母叹了口气说:“都是苦日子熬的阿,以前!!”便又开始讲起以前的辛酸经历。
以前外祖父常年在外教书,收入不多,一年呆在家里的时间屈指可数。当时曾祖父母都已亡故,实在没有第二个人能来帮祖母。祖母独自一人既要承担五亩多的农活,又要拉扯三个孩子,干起活来常常是忙着田里,想着家里。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尽管如此,祖母却从不怨天尤人,只管埋头苦干。有苦有泪只往肚里咽。当然,也正是凭着祖母这种“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和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终于完成了家里最困难时期的和平过渡。
孩子们终于到了读书的年龄,这就意味着孩子们不再需要她手把手的教这教那,她也不必再在干活时还一心挂两头了。这自然令她欣喜。当把最小的儿子送上学堂的那刻,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多年的积怨在那一刻烟消云散。因为那时祖父已经调回家乡任教,正是孩子的老师。这个多年来一直由她顶替的父亲角色终于回归了。她以前所做的是抚养,而今,当她自觉不能胜任孩子的教育时,终于有人帮了她,而且是最叫人放心的。
老师叫人放心,学生可并不叫人省心。开学没多久,小儿子,即我的舅舅就与人打架,对方伤着了脸。家长拽着受伤的孩子找祖父理论,直到祖父一边赔笑脸一边赔医药钱才罢休。遭到严厉批评的舅舅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本想博得祖母的怜悯。但却不知听知此事的祖母早已备好了竹鞭!!那晚舅舅是枕着泪水入眠的,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祖母的话:“不许伤害别人”“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不许伤害!!”祖母站在一旁,掀开他的裤腿,看着一道道鼓起的伤痕,心如刀割。
受过严惩的舅舅规矩了许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受伤的孩子心有不甘,时常无端滋事,肆意挑衅。面对他,舅舅谨记祖母的话,强压怒火一忍再忍。可那一天他还是没能躲过。
受伤的孩子玩耍时失足掉进了丛林里,满地的刺扎的他遍体鳞伤。当时只有他妹妹在场,恰好这时舅舅路过,他便心生一计。
家长带着受伤的孩子再次找到了祖父,祖父一听说又是舅舅闯的祸,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不容辩解,当场对舅舅一顿暴揍。受了委屈的舅舅提心吊胆的回到家中,战战兢兢的对祖母说出了冤情。本也只想诉诉苦,争取宽大处理。但没想到,祖母一听,竟勃然大怒,当即领着舅舅直奔那孩子家中与受伤的孩子当面对质。那孩子做贼心虚,吞吞吐吐说不出所以然。可他母亲却不依不饶,拉扯着小女儿作伪证,一口咬定是舅舅所为。当时那孩子的父亲是生产队队长,也算是祖母的上司,要说为这么点小事,撕破了脸,是极为不当的。可是祖母却偏偏叫了真,他们凭什么欺压人?于是二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最后闹到村里的老族长那里,经过调查,舅舅终于沉冤得雪。
可是两家却从此结下了梁子,数十年不相往来,直到孩子们成家立业,队长夫人卧病在床,祖母前去探望后才开始行走。
我问祖母,当初队长夫人那么的不近人情,更何况队长自那事后在生产上也没少假公济私找祖母茬。以您这种不服输的性格,怎么会想到要和解了?
祖母笑了笑,说到:大家都住一个村,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每次照面后都绷着个脸,彼此心里都憋的慌。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不记得的事,我们又何必牵挂呢。这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都土埋半截子的人了,不趁活着的时候帮衬帮衬,难道等到了阴曹地府再谈和解?
我也笑了,我突然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为何能够让三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走出大山,为何能够得到乡里乡亲们的尊重。她的低头又何尝不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明智之举呢?
祖母常常为自己没读多少书而遗憾,但我想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不正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吗?
我庆幸我有这样一位祖母,这样一本够我参透一生的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5)
我很少读小说,对于满页密密麻麻的文字,我实在没有耐心完完整整地读下去。不过,说来也奇怪,去年的暑假,我竟然读完了《平凡的世界》这本小说。
虽然不怎么读小说,但多多少少知道一些个作家。《平凡的世界》就是著名作家路遥的代表作之一。从听到这本小说到读完这本小说,时隔了很长的时间。有一次,在语文课上,老师无意间说到作家路遥,就随口说出了《平凡的世界》这本小说,在部分同学的追问下就简约地给我们介绍了小说的大概,我也是随便一听罢了,没过多久,陪朋友在书店买书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摆放在高高的书架上。可能是一时兴起吧,就买了这本书。当天的晚上,我就迫不及待的拆了包装,的确,我真的认认真真地读了好几页,可我终究不是什么文艺青年,读书,感悟这方面我可能真的要靠边站了。毕竟是新书又花了钱扔了又觉得可惜,可又没有耐心读下去。唉!弄得我很是尴尬!于是就把书放在书桌的角落,默念着以后再也不去招惹它。就这样《平凡的世界》被遗忘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沉寂着。
去年暑假,当我正收拾我那个杂乱不堪的书桌时,《平凡的世界》就静静地舒躺在桌角,抹去封面上的灰尘,和新书没有什么区别。相遇总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才会迸发出激情的火花。这个暑假说什么也要通读一遍吧!虽然时隔很长时间,但最初的基本情形依旧历历在目。烦躁是必不可少的'过程,渐渐的,我被小说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路遥用最朴去的文字阐述着孙少平的生活经历和真挚的爱情挫折。没有那么多高雅,优美的语句,可句句真实,句句扣人心弦。宁静的夜空下,现在的我想起去年的事,脑海中便会浮现出我一个人坐在台阶上专心阅读的样子。读《平凡的世界》会不自觉的走入小说中,融入故事里,不再将自己定位成一个读者,而是成为了小说里的一个角色。我们会怜悯孙少平的家境,会钦佩孙少平的勇气与毅力,也会惋惜孙少平的情感挫折。
回到现实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总会联想起孙少平的经历。《平凡的世界》从那个暑假之后,就融入了我的生活,陪伴着我有过一段又一段充满荆棘的道路。
读《平凡的世界》闻书香,品真情,感受最诚挚的乡土爱情。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6)
落叶飘飘,凉风习习。在小学生活了六个春秋,书读了不少,收获也不少。然而,最让我难忘的不是名着,也不是精彩的作文,而是
记得小时候,家里并没有书。幼儿园每年发的课本中那短短的故事和配着插图的小诗成了我唯一的阅读来源。每次去商店,那有趣的广告语也被我称之为书。
一年级,妈妈第一次给我带来一本真正的书那是本作文书。它里面每一篇作文都很短,还不能使我满足。于是,我开始找书,爸爸大学用的厚字典和妈妈买的书都成了我的宝贝。
那时,爸爸已经去了北京工作,我要求他每天给我讲故事。也因为我的要求,第一本小说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神秘岛》。但那不算是买回来的书,而是爸爸从网上找的在线阅读,一篇篇从电话里讲给我听。
而我最难忘的,正是《神秘岛》。里面的故事情节我至今仍然记得:为了逃难,一行人乘热气球落在了一个荒岛。可是,他们并没有被打倒,利用智慧把岛变成了一个富裕美好的家。
中间那些求生的过程最让我喜爱,我更不会忘记尼莫船长对主人公时时刻刻的帮助。从中,我收获很多我知道了怎样用放大镜起火;我知道了碗碟是怎么制成的;我认识到了许许多多的野生动物这些可以列满满两页纸!
可是,让我最喜欢的不是这些收获,而是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气息,让我体会到了自立的滋味,作文书和小说就是不同的
秋风送爽,虽然我没有抚摸过那本凝聚着父爱的书,但我相信,那是让我爱上文学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7)
古人云:“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没错,莎士比亚也曾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的,通往书籍的桥梁可到达知识与智慧的大门,可获取无限的快乐与宝藏。
许多的人爱书,我也不例外。因为书可以使我快乐,正所谓“沐浴书香”,也只有热爱书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得到。下面就让我告诉你我今年买的第一本书吧!
我今年买的第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的故事使我不由一震:这本书讲述了十九世纪,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世界带来光明的聋哑盲女性。她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意志与毅力,在莎莉文老师教导下读书写字,并学会说话,后来毕业于剑桥大学。她将自己的后半生奉献于聋哑教育机构,为社会作贡献,直至她离世。她就是海伦.凯勒!这是一位多么顽强的女性啊!
我在书中神游,我思索着:一个聋哑盲人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绩,难道不是因为她拥有顽强、乐观的精神吗?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给全世界带来光明的人,又拥有多大的奉献精神啊!海伦.凯勒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我的心为之一震!对于我们这些健康的人,又有什么理由玩世不恭?又有什么理由向困难妥协?
回想我们身边,许多同学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轻言放弃,向困难低头,这多不应该啊!有一些同学一次成绩考差以后便灰心丧气,从不敢向困难抗战,因而被困难踩倒于脚下。我也有过被困难压倒的经历。当一道数学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时,我放弃了那道题,选择了回避。这一行为是多么不应该啊!比起书中的主人公来,我们又是多么惭愧啊!
困难是山,只要你努力攀爬,便可以到达峰顶;困难是船,只要你拿起船桨,努力划动,永不回头便可以到达彼岸。是的,在困难与逆境中,我们要保持一颗乐观的心,永不言弃,永不向困难垂下头颅!因为只有“敢于与命运和困难抗争的人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今年的第一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当我合上这一本书的时候,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思着:努力与顽强可使人获得成功。
啊,书中拥有无限的快乐与宝藏,书是使人通往知识的桥梁!读了今年买的第一本书,我确实找到了快乐与宝藏,那就是:当困难来临,永不放弃;当希望破灭,永不绝望;当身处逆境,要顽强,要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我想,今年买的第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将领着我,与困难周旋,与命运拼搏!海伦.凯勒的顽强精神将鼓舞我,鼓舞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健步而行,鼓舞我爬上那一座座困难的山峰,鼓舞我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8)
脱离了小打小闹的娇嗔,脱离了不切实际的幻想,脱离了忘乎所以的玩耍,脱离了此起彼伏的哭闹。刚满六岁的我一切都觉得那么好奇,又那么陌生。这里是哪?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小朋友?出于好奇,我捧起了我的第一本书小学一年级语文书。
小时候也有过很多书,只不过他们一来到我身边,我就残忍的将它们撕扯掉,这也成为我小时候最有乐趣的事之一了。因此,我也没有看上或读过一本书。
翻开了我的第一本书,呆呆的望着里面的文字,还有所谓那七扭八拐的拼音字母,竟全然不认识。好不容易读下来,竟出了不少笑话!
这一天的课程,真让我懂得不少,心里急切盼望着把自己的收获告诉爸爸妈妈,自己突然就的我是个小学生了,我长大了!
现在六年了,褪去小学的一层皮,我真的长的了!
六年了,小学中的风霜雨雪全都记在了我的第一本书里。伴我走过了六
年,这是我的启蒙书。
一个小枪枪,两个小皮球,三只小花狗,四条小猫咪,五个来做鼠,两个做猫咪,大家一起来,来玩藏猫猫!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9)
在我的记忆里,曾有一本书,。它是我的良师益友。将一个个发人深省的道理传授给我。它不是我的第一本书,又恰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狼王梦》
这是一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部精典作品,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生育了五只狼仔,其中有一只在一场大雨中失去了生命,所以只有四只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它的宝贝,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个孩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最终,她的狼王梦想也未实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母狼紫岚可以不顾一切,哪怕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也要培育自己的孩子,让它们成为新一代的狼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狼的真谛”,虽然自己的三个孩子在与金雕猎人的搏斗中死于非命,但是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很感动,这就是一位母亲的志向,它能为孩子们的尊严付出一切代价,与陌生的环境做抗争。狼王梦,它是一个梦想,它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为了完成死去丈夫遗愿而苦心培养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这是母亲高尚的人格,这展现了母亲为了孩子敢于奋斗的精神。对于人类,母爱又何尝不是如此伟大。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的视野更宽阔,心灵更自由。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是永远不会变的,梦想的成败不在于困难,而在于坚强与拼搏。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两点:一、做什么事都要坚强,就像:大白狗在紫岚的背上咬了一口,鲜红的狼血流了出来,紫岚强忍着痛。二、要想优秀,就得努力,就像:紫岚一心想当上狼王,所以紫岚一直在努力着。人也是一样,要想优秀,在路上那份心血是少不了的,只有这样,将来才会有所成就!
这不是我的第一本书,又恰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10)
记得,那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小时候,我在朋友家玩,无意间看到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一本书,我的好奇心就在那一瞬间跳了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慢慢地,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和妈妈说我想要这本书,妈妈看到我喜欢看书,高兴的不得了,连忙帮我买来了这本书,买来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一页,二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故事讲的是一只猴子。他是从一颗石头里蹦出来的,大家称他为石猴,他出身后,误打误撞的当上了花果山大王。他任性、顽皮,满是乐观精神。他向菩提老祖学习法术,刚开始,他只是一个谁都瞧不起的小猴子,自从他学了九九八十一大变化,胆子也变大了,抢了龙宫的宝物--定海神针不说,竟还闹起了天宫,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受菩萨教悔,保唐僧去西天取经,经他保护下,唐僧取得真经。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学习也是这样,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好成绩,只要努力向前,什么问题都拦不住你。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篇11)
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翻书时,就会看见它倒放在书柜上,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
幼儿园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老师拿着故事书给我们午睡的小朋友讲故事,因为那时的我只会胡思乱想,幻想故事里的人能够出现在我的身边。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可以自己探索童书的奥秘。再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
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相当于我的启老师。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他是一本书作文实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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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本书作文【篇1】
有一句话,叫做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你是不是想读书又找不到一本好书来读呢,让我来给你推荐一本好书吧。
这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童话故事书,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朋友,起初他是一个坏孩子,最爱调皮捣蛋,还喜欢虐待小动物,因为惹恼了一个小精灵,中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接下来他骑着雄鹅莫顿,跟着雁群开始了奇幻之旅。开始他很伤心,后来他从他的动物朋友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改正了自己调皮的缺点,养成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他处处为雁群着想,始终保护着他们。为此,他与一直想吃掉大雁的狐狸斯密尔做许多斗争,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尽管狐狸斯密尔给他惹了许多麻烦,可是他看见斯密尔卖到公园里时。不但没有报复他,还帮助他重获了自由,没有广阔的胸怀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面对困难他不畏惧,不退缩,最后才能一步步的走向成熟。
这就是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我从中学到了真正的友谊,是可以为朋友勇于舍己、义不容辞的精神,你赶快去读一读吧!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2】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就是《绿野仙踪》,它是美国弗兰克鲍姆写的。
大家跟我一起认识一下作者吧!弗兰克鲍姆是美国著名作者及剧作家,美国儿童文学之父,自封为奥兹国皇家历史学家。
这本书讲了一个善良的小姑娘良多萝茜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互相帮助。虽然途中遇到了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最终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看了他们奋不顾身救同伴的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友情的珍贵,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互不认识到成为真心朋友,然后一同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她们的心愿。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启发是只要我们以诚相待,她们都会成为自己的朋友。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们都应该互相帮助。
我爱这本书,它给我带来了快乐,它给我带来了勇气。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教会了我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尊敬师长……我在书的海洋里,享受着无穷的乐趣。
这学期,我看了很多书,如:《狼王梦》、《女生日记》、《中华上下五千年》、《窗边的小豆豆》、《做最好的自己》、《夏洛的网》……其中我最喜欢《夏洛的网》。
经典童话书《夏洛的网》,是一首关于生命、友情、爱与忠诚的赞歌!是一部傲居“美国最伟大的十部儿童文学名著”首位的童话!是美国名作家E·B·怀特于1952年写的作品。
《夏洛的网》讲的是一个动人的故事: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噩耗打破了谷仓的安宁: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即将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亲爱的,别怕,我会救你的。”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他在世界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你想知道夏洛最终的结局吗?你想了解故事的更多细节吗?那就赶快翻开《夏洛的网》吧。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4】
我有良多书,好比,《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荒漠里的对话》、《365夜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荒漠里的对话》。
里面说踩面包的小女孩,内收留就是从前,有一个叫安多的小女孩,一天妈妈对她说:“安多,你已经长大了,你去看望奶奶去好吗?”安多说:“好的。”妈妈给她穿上漂亮的裙子,给她一个面包,安多就出发了。安多走着走着,她看见前面有一个泥溏,安多不想把裙子和鞋子弄脏,她要把面包放在泥溏里,要踩着面包过泥溏,安多刚把脚踩到面包上,面包就沉下去了,安多也沉下去了。
安多真傻呀!那池溏里的泥是很稀的、是沼泥,哪能禁得住我们沉重的身体呢!这个故事教育我们:看事物不能太单一,有些东西不能光看表面,不能被有些虚拟假象疑惑了我们的双眼。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5】
20xx年:感情亲疏与对事物的认知此为一联合短语,考生作文应兼及感情因素和认知事物两个方面的内容,其重心应放在这两个方面的辨证关系之上。20xx年四川高考作文(一步与一生)是同类话题作文。而20xx年浙江高考作文(生有所息生无所息)虽然也属同类话题作文,但又略有不同:构成话题的两个短语之间没有与、和之类的连词,而是直接空开,这就暗示着它们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某种必然的联系命题者是独具匠心地将两个在内容上相互关联而又相对独立的话题并列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个相应更大的话题。因此,考生可根据该话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分别按照学会积极的休息、永不停息地拼搏的思路,任选其一分开来写作,也可以合到一起,兼及两个方面来写作(这样最好)。
月色苍苍,夜色茫茫,此时正是盛夏之际,我伸出手去,想着抓住一缕月光。耳边不时传来蝉声切切,仿佛在歌颂着一个勇敢热烈的梦。“人生恍如梦,永远藏着无限的梦想和可能在心中,却没有几个真的能实现!”静静的躺在床上,望着窗外迷迷蒙蒙的景物,想着下午的事,我对自己说。下午,坐着十多个同学和老师的作文补习班上——“好,现在让我来念一下这次作文写的不错的几位同学……ⅩXX!”老师第一个念到的就是我,我的脸上立马露出分明的高兴的神色,噢耶!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了。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6】
亲爱的给远方朋友:
你好!
虽然我们一次也没有见过面,但我却十分想与你做一对好朋友。我叫张智博,是个男孩,今年11岁了,上小学五年级了,在西宁市西关街小学学习。虽然我己有许多朋友。但我十分希望与远方的朋友做笔友,你可能是个活泼的男孩,也可能是个开朗的女孩,我十分希望能与你做朋友。
西宁是个古老而又繁华的城市。说它古老是因为它有悠久的历史,有丰富的土特产,也有让人惊叹山山水水,它充满了生机跟活力。在西宁人眼中,它永远永远是最美丽的。有趣的人民公园与漂亮的植物园……西宁的环境还不赖,你的家乡是什么样的?一定也很美丽吧!一定丰常漂亮吧?或许是繁华的美,或许是古朴的美,或许是纯净的美。我想你一定跟我一样很爱自己的家园。
我真诚地希望能成为你的好朋友。如果你愿意跟我交朋友,请给我回信,让我们在信中交流学习、跟我们生活所得,畅谈快乐的人生,美好的理想!好吗?让我们手拉手架起一座友谊的桥梁!让我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让我们在沟通中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祝:
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远方的朋友:xx
他是一本书作文【篇7】
在书中徜徉是件极幸福的事,像在月光下的娴静。一本书,一转眼,两小时已过。我是极好书的,甚至“成瘾”。一天不看,真的难受。有一本好书,却很不容易。这本书,的确是不错的。
这是一本丁立梅老师的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毕竟她是一个语文老师,所以,她的文章总是让我能深刻地感到这篇散文的含义。
这本书里,是一篇篇让人可以深思怀味的文章。是很难得的一种书。那些经典,要不是不理解,要不是形如枯草、索然无味。
文章初始的含义是什么?是情。而里面正是满书的情思、亲情、悲凉的、幸福的。太多太多……
总是有诗意却形如白话,既易懂又深刻。不禁让我这么一个安静的人安定下来。
一本书,是值得买的那种,就包括他它。取材很容易,全是生活。各种生活的多彩在她的笔下变得像精灵般活跃。“那飘向天际的绿丝带,跟山峦浑然一体,跟天空浑然一体,纯净安然。”这是书中的一句,尽管这些词很常用,可还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推荐一本好书,一本极其稀有的好书。
读一本书的观后感5篇
为了满足您的要求编辑查询了关于“读一本书的观后感”的信息,阅读是永不止步的过程欢迎大家参考更多相关资料。好的影视作品是能够带给人思考的,观看作品时总会涌现非常多的想法。 这些感悟值得被记录在观后感中,观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文化和社会提高我们的人文素养。
读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1
今天老师带我们读了《责任心的故事》这本书,我收获很多,也让我对责任心的概念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我以前并不认为这很重要,但从今天的阅读中我知道,责任感是对自己所做的事情的忠诚和坚持态度,它更多的来自于责任精神。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速度加快了,责任也必须跟上。正如老师今天告诉我们的,责任感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而这本书就告诉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没有责任心是不行的,也肯定是做不好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一件事不止要用心,更得有责任心。
如果一座建筑没有责任感,它会瞬间倒塌;如果一个项目没有责任感,它就不会成功。
所以责任心很重要。它不仅是一种职业精神,更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这种精神和动力可以在更多的时候补充能力的不足。
那怎样才算有责任心呢?就像老师今天讲到的那样,老师对学生负责任,认真而辛苦的教导好她的学生,这是她的责任心。我们的责任感就是努力学习。进入社会后,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要保持这种责任感,尽力而为。
责任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人格,是一种约束,甚至是一种魅力。一个人只有有责任感,才能履行承诺,正视困难,努力解决困难,赢得他人尊重,树立高尚人格。
我们每个人都要吧责任心深深的植入自己的观念深处,并且要将这种观念发扬光大,不要让责任心成为空谈。
读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2
《左手沉思录右手智慧书》,讲述的是人生的智慧,通过读这本书,系统地梳理了个人处世的方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仁爱、真诚对每一个人。人与人之间,像牛顿第三定理所阐述的一样,力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以仁爱之心真诚对待每一个人,他人一次不能感受到,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必能得到他人真诚的回应。在生活中,我们最难做到的是对与自己意见相左或相反抱以仁爱之心。历史中也是如此,很难有人以仁爱之心对待对手。其中典范是,王安石和司马光政见不同,但不妨碍他们是最好的朋友。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震撼便是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容忍他人的不同意见及不涉及原则的冒犯。正如书中所讲,武力可以使人屈服,但是不能使人心服。在用心生活的过程中,要极力收敛自身的戾气,心平气和去听取并尊重他人不同意见,因为所有意见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即便是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的意见,都是所持者在一定条件下用特定思维思考所得出的。我们需要做的是,以仁爱之心对待各种意见,思考各种意见的来源,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相应判断及行动。当然,这里仁爱之心指的是扩宽自身的胸怀,使之容纳不同意见或不违背原则的事和人。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需要把握度,在怀有仁爱之心的同时,对违背原则的事物不予以姑息。
在人生的比赛中,用平常心去做最好的自己,不苛求利益也不一无所求无上进之心。
3、坚持自我,保存自身的色彩。随他rén dà流,失去自我不是明智之举。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特质,我们需要做的是用知识充实自我而不是盲目去改变。一切方法或经验都是有范围和条件的,在充分认识自我的情况下,应用方法和使用经验。坚持自我,首先要知我,所谓知我指合理认识自身各项能力。在知我的前提下坚持自我,才能做到与时俱进的自我,即不盲从他人的观点和不被他人意志所左右,同时自我也要不断发展进步,不能原地踏步。
4、做一个把握时机的人。机会往往是一瞬即逝的,大多数人总是认为自己把握能力超群,却忽视平时的积累。但是,实践总是告诉我们,机会更愿意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所谓厚积薄发,正是我们需要追求的,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不断学习积累,多总结、多思考。个人各方面的素质上去了,在面对机会的时候就可以达到游刃有余。有一句话是“有实力的人才会充满自信”,自信通常来自于自身的实力,无论是知识还是阅历都是自信的资本。对于准备,我总结了如下几条,“用心、细心、专心”。用心,凡事都要认真,用心揣摩和与人交流以得到合适、合理的方法。细心,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需要注意力非常集中,把握事物发展态势的细微变化。通过细心学习和观察,得到支撑判断的'依据,使我们的判断更加客观。专心,这是高效学习的必备。在学习各种知识时,首先使自己完全静下来,充分投入学习中。只有在专心的状态下工作和学习,才能使效率达到最高。
5、每日三省吾身。不断自省,不断总结才能使人进步。若是没有总结,学习的内容再多也无法真正成为自己的东西。我们所向往、追求的行为或素质,往往不能一蹴而就,通常是通过不断的调整才能达到峰值。自省,是最佳的调整方案。通过每日三省,总结分析自己的进步与不足,从而将所学与自身融合,成为无缝的整体。
沉思智慧,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智慧。我们需要的是用心灵去聆听、感受,不光是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当然,仅凭自我感悟也是不够的,我们需要阅读更多的书籍,从书中去听取他人的观点,去追寻前人经验教训的总结,去拓宽自身的视野。
读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3
《岁月如溪》这本读物,让我们看到了朱开轩爷爷青少年时期的照人光彩。他在小学认真读书,成绩出类拔萃,全校有名,但他并不自满,谦虚好学,找出不是,鞭策自己。青少年时期的他胸怀祖国,志向高远,他在中学和大学里始终如一,学好知识,学会真本领报效国家,而当祖国需要他的时候,毅然投笔,穿上军装,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奉献了一生。
20世纪30年代后期风云突变,国家蒙难,民族遭殃,朱开轩爷爷在战乱中出生,步入少年,双亲故世,家道中落,悲苦的生命使他备受磨难。然而,少年朱开轩没有在苦风凄雨中步履踉跄,而是以顽强的意志和勇气直面生活,迎着风雨,执着追求,在他的人生道路上,艰难跋涉,虽然每一步都饱含辛酸,却又足印深深步步扎实。从抗日战争胜利到全国解放,他不是听到了,就是亲眼目睹了,或者亲身经厉了。他深受教育,思想觉悟不断提高,热爱共产党,憧憬新中国的美好未来,坚定地走上了革命道路。
在他的身上有一股韧劲与钻劲,无论做什么都是脚踏实地,从来不会急于求成或草率、马虎、半途而废。在学习上,他一股子热情,不把事情做好就不会罢手。这就是朱开轩。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我觉得他就像一条潺潺的小溪,干净透彻,心地善良透明。在一个弱小的孩子掉进河里,拼命挣扎,奄奄一息,看着孩子溺水,虽然焦急但无助,因为——看来父亲的中年男子铁面铁面,不让别人去救。
而朱开轩是多么了不起,跳下河救了那个孩子,要不是他,小孩子的生命就白白地丢了。可想到这,我的心中有些伤感。朱开轩是一个善良正义的人啊!
而如今,像他那样的人越来越少了。
有句俗话说:“人之初,性本善”,大家都熟悉。可为什么如今这个“善”却少之又少呢?我想人们的心都被尘埃给遮了起来,大到对路边那个绝望无助的小女孩不闻不问,小到对人冷漠与世隔绝。
同时,我们也需要向爷爷学习。朱开轩爷爷的青春真的给了我们很多,他是中小学生的杰出代表和成长楷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他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激励和激励我努力学习,茁壮成长。
春风悄然,夏雨滔滔,秋风匆匆,冬雪飘零。岁月的车轮辗转四季,留下了朱开轩祖父乞花的足迹。
读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4
读了《手斧男孩》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勇气有多么重要。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字叫布莱恩的男孩要去加拿大看爸爸,他坐着一架单引擎的小飞机飞往加拿大,飞机上就只有他和飞行员。不知道为什么,飞行员突然猝死。他就这样落进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他靠着一把手斧和勇气,挣扎着活过54天。
一个和我们一样大的男孩,却有着这样大的勇气,他可以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活54天,而我在家里待一天都不行,更别说离开父母,在野外生活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看书,看了一会儿,妈妈对我说:我去付一下钱,马上回来。我装着可怜说:我跟你一起去吗!妈妈没办法,只好带着我一起去,我和妈妈走到一半,看见一位年轻的母亲对一位还没我一半大的小女孩说:妈妈出去一下,你在这里乖乖等着,好不好?小女孩毫不犹豫地说:好!看到这个小女孩,我的脸红得像个熟透了的大桃子。现在想到这件事,我感到非常愧疚,为什么一个比我小的女孩会有这么大的勇气呢?
在人的一生中,处处都有要勇气,而在现实生活中,勇气又是多么难办到。我们要勇敢地面对一切,绝不在困难前低头。只要有了勇气,什么事都不难了。
读一本书的观后感 篇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我们爱科学》。
《我们爱科学》这本书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懂得了许多有关科学方面的知识,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快乐无比!在书中,我知道了金星、水星、土星、木星、火星、地球、天王星、海王星是太阳系里面的八大行星。而银河则是许多像太阳系一样的星云构成的。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只是宇宙当中的一颗“小不点”。好神奇!我还知道了宇宙空间、星空、太阳系、和天象与历法。它让我知道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原来,宇宙诞生于100亿—200亿年前的一次大爆炸。在大爆炸发生之前,宇宙空间一片漆黑,宇宙内的所有物质和能量都聚集到了一起,并逐渐浓缩成一个体积很小但温度和密度极大的奇点。大约150亿年前,奇点的温度和密度达到了自己所能承受的极限,于是就发生了大爆炸。宇宙也就诞生了。太神奇了,世界真奇妙啊!
这本书内容丰富多彩,不仅有形状各异的植物和微生物的知识介绍,还有神奇的动物故事,它让我轻轻松松学到知识,受益匪浅。
热门心得: 读一本书的心得体会作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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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小说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快要看完了,越到最后越感触颇深,尤其是关于勇气,反抗,斗争精神,做心中的自己。这再也不是儿童读物了,而是涉及成年人的世界。
这些天没有写小说《长女三十》,也没有写《饮食男女》,而是看书以后发现自己在浩瀚书海里九牛一毛,自己特别渺小特别渺小,连里面的一滴水一粒沙都不够,所以恨不得赶紧看完那些书,优秀的书籍,但是读书又不能囫囵吞枣,看完一定要理解,想象出字里行间的画面,意境,中心思想,表达主旨,包括优美的句子,需要各种渗透,消化,吸收,化为自己的精神食粮,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
所以,时间越久越知道自己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很多,需要掌握的也是数不胜数。这时才深刻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本来我也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需要勤奋,继续勤奋,才有机会做成,而且到最后也不知道会不会达到自己期望的自己。
也许,我太热爱写作了吧,才会这样选择。朋友多次问我对未来的打算规划,我回答她说我实在离不开写作读书这两样,离开一样,我都浑身不得劲,特别特别难受。我不知道吸毒是什么感受,但我想应该就是我这样吧,离开就觉得生无可恋。我一点也不夸张,目前就是这样的感受。这两样让我觉得活着有意思。否则,活着太没劲儿了,生不生,死不死的,半死不活。我讨厌自己这样活着,所以我想创造一个不一样的我,我想孕育出不一样的我,这可能是这辈子我最想完成并实现的愿望。
最后,加上一句,加油,一如既往的加油,做好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内外兼修,也许某天有幸自己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
是啊,人应该爱自己,好好爱自己,自己成全自己,但不是要自私自利,也不是一味成全别人牺牲自己,该成全自己时还是要成全自己,要不然,像我这样的人,注重生活自我感受的人,一定会后悔,遗憾,心想为什么年轻时不做真正的自己。
如果没这种想法最好,就怕在某一个瞬间清醒觉悟,就怕自己忽然意识到自己活成自己不喜欢的自己。
时光不能倒流,人也不能再青春。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
写好作文的关键在于不断地思考和动笔。通过思考,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灵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使作文更有深度。通过动笔,我们可以将思考转化为文字,展现自己的观点和创造力。一篇好的文章就像一件优美的艺术品,形成时需要经过精心的构思和铺陈。我们希望这篇"一本有趣的书作文"能够激发您的思考,感谢您光临我们的网站,希望您能喜欢这里的内容并收藏!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1)
暑假七月,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漫画书本叫《父与子》,里面的故事生动、幽默而富有深意,深深吸引了我。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父与子奇妙的生活经历。这些小故事有的感动人心,有的悲伤不已,有的使人大开眼界,让人惊奇万分。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两个小故事都很温馨和有趣。一个是父与子看见了一对大象爸爸和儿子,儿子给小象喂水喝,小象就和儿子非常要好了;爸爸学着儿子的样子和象爸爸也成了好朋友。这一篇小小的故事虽短,却让人感受到人与动物之间的深厚情谊,让人万分感动,更是呼吁人们,要爱护自然,保护动物。
另一个故事讲的是有趣的落日。有一天,儿子带着几个要好的小伙伴到家里玩儿,进门后发现爸爸在沙发上看书,就突发奇想地找来画笔,画架和颜料等,倚在旁边的靠垫上画了一幅海上落日。天哪!他竟然把他爸爸的脑袋当成了落日!突然,父亲一转头,小伙伴们全都哈哈哈大笑了起来,边笑边异口同声地说“太阳居然长胡子啦!”
《父与子》是一本非常有趣的幽默漫画作品。我觉得只要你读了,一定会给你带去乐观和希望,让你爱不释手的。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2)
感受科幻,逐梦海洋
时值盛夏,骄阳似火,欢乐的暑假如期而至,在这大好的时光里,怎么能不读一本有趣的图书呢?而我却正好读到了这样一本有趣的书《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由法国著名的科幻探险和小说家,儒勒.凡尔纳所著,书中的科学幻想如今大部分已经实现,因此凡尔纳也被人们誉为科学时代的预言家和现代幻想小说之父。
《海底两万里》作为凡尔纳的海洋三部曲之一,是一本科幻小说,主要讲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发现了一艘名为诺第留斯号的潜水艇于是带着仆人康塞尔和捕鲸手尼德.兰同船长尼摩在海底两万里进行了环球探险旅行的故事。但事实上当时人类还没有发明如此先进的潜水艇,更没有人潜入过深海底部,这不过是凡尔纳的幻想。也正是这个幻想,给了这本书一个有趣的灵魂。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渴望上天下海、自由翱翔的梦想,也显示了作者非凡的想象力。
当然这本书中也有很多性格各异的角色,如作品中的我是一位知识渊博的生物学家,名为阿龙纳斯。从诺第留斯号在迈尔海峡遭遇大漩涡时,他机智的同两个伙伴利用大漩涡成功地逃出了诺第留斯号并成功到达了挪威的弗里曼岛可以看出他的聪明机智与遇事沉着冷静。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尼摩船长,主人公尼摩船长不仅是现身科学的探索者,同时也是英勇顽强反对一切压迫和殖民主义的战士。
他是一个热爱海洋,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在遇事时头脑冷静沉着而又机智,如在潜水艇遭遇冰山封路,章鱼围攻,敌舰偷袭时,他都以惊人的毅力和智慧指挥全体船员战胜了这一切。从他的身上我学会了,在遇到困难时应沉着冷静,努力思考克服困难的方法。就像我在考试时,遇到难题不会做,总会因慌张而丢分,通过他我也明白了,遇到难题不应慌张,应沉着冷静的思考解题方法。
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从内容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一个充满无限幻想的世界。同时这本书所散发的独特科幻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我。我相信当你读到这本书时你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3)
一天晚上,天空已经黑了,月亮爬上了树梢,星星也开始眨眼睛了。千家万户都准备吃饭了。妈妈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香喷喷的。爸爸都快流口水了。有白菜汤、有小炒肉、有番茄炒鸡蛋、还有土豆。爸爸趁儿子还不来吃饭,准备先吃一点,他刚伸手过去准备夹,开始被妈妈发现了,妈妈生气的说:不许偷吃,要全家人一起吃,快点去叫儿子过来吃饭。爸爸说:好吧。
爸爸去书房找,没找到。爸爸去厕所找,还是没有找到。爸爸去儿子的房间找,终于找到了。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还看得津津有味。爸爸想:是什么书这么入迷?爸爸说:儿子,快去吃饭。儿子闷闷不乐的走出了房间。爸爸想:刚才儿子看得这么入迷,我来瞄一眼。
儿子刚坐到椅子上,就发现爸爸不在。刚好妈妈也发现了,妈妈说:去把爸爸叫过来。儿子回自己的房间叫,看见爸爸在看自己的书很生气,心想:刚刚爸爸还不让我看书,叫我去吃饭,现在自己又看得津津有味!儿子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很生气,大声说:什么书那么好看,饭都不想吃了?就骂了爸爸一顿。
爸爸很委屈,把书递给了妈妈,妈妈看了几眼后,也马上被书里的内容吸引了,于是一家三口一边讨论书里的内容,一边吃起了饭。
真是一本有趣的书!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4)
有一天,小刚从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特别有趣的漫画书,她刚刚付完钱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中午该回家吃饭了,小刚还是捧着书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边走一边看书,路上还三翻五次的摔跤,他觉得自己的腿好疼。
回到家里小刚边吃饭边看着那本有趣的漫画书,好几次差点噎住了妈妈说小刚你赶紧把书放到卧室里,要不然一会儿真的噎住了,听了妈妈的话小刚才把书放下专心致志的吃饭。
吃完饭了,小刚急忙跑进卧室专心致志的看起书来,到了晚上,小刚的妈妈叫它睡觉,但是小刚还看书,这时妈妈生气了,他一手就把灯关了,然后走出了卧室,小刚这时正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津津有味地看着他那本漫画书呢。
第二天起来,觉得眼睛非常的难受,他和妈妈去医院找到了护士阿姨,护士阿姨问小刚:“小朋友,你哪里不舒服呀?”小刚用手指了指眼睛,护士阿姨给小刚量了视力,他问小刚:“小朋友,你睡觉的时候是不是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书?”小刚羞红了脸说:“是的”护士阿姨说:“你这样做事不对的,这样会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5)
邓涵菱
一天中午,妈妈端着一碗香喷喷的甜豆出来,妈妈问爸爸:儿子跑哪儿去啦,叫他来吃饭。爸爸说道:遵命!爸爸像士兵一样走出了餐厅去叫儿子。
爸爸心想:这么晚了,儿子怎么还不来吃饭呢?爸爸走到了儿子的房前,打开门一看,发现儿子趴在地上津津有味的看着书,爸爸说:儿子去吃饭了。儿子大摇大摆的走去吃饭了,爸爸又想:儿子以前一点也不喜欢看书,为什么一下子喜欢看书了?
爸爸好奇地拿起了书看了看,也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妈妈对儿子说:爸爸跑哪去了呀?儿子去找爸爸,看到爸爸也趴在地上看书,儿子捂着嘴偷偷地笑了,爸爸回头一看也笑了,不好意思地说:这本书太有趣了!然后他们一起去吃饭了。
他们把事情告诉了妈妈,一家人都笑了。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6)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叫《亲爱的笨笨猪》是杨红樱写的其中一本。
这本书是在我过十岁那年,叔叔买给我的。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觉得非常有趣。上面有一篇小猪上学,这个小猪是欢乐村的一员,他的妈妈叫他“乐乐乐”,笨笨猪这个名字是他的伙伴帮他起的。上第一节语文课了,鹦鹉老师从拼音第一个字母开始教,老师教他们读“啊”,笨笨猪读“咕”。第二节课算术课,猩猩老师问“1”怎么读,笨笨猪第三节课游戏课,老师让他们玩捉迷藏的游戏,狗汪汪开始捉了,他不知道他们藏在哪里,他喊,你们藏好了吗?笨笨猪回答:好了。狗汪汪一会就找到了,到了中午他们都回家了。
你说《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是不是很有趣?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我读过许多书,这让我陶冶情操。其中,我感受最深的一本书,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侦探小组在行动》。
当我刚拿起这本书时,我看见封面上画着一个人,这个人穿着橘色的斗篷,低着头,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这让我产生了无数种猜想:这个人是谁呢?他在干什么呢?或者是否在跟踪某个人呢?
看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原来那个人是马小跳。他好朋友黄菊的爸爸出了车祸,肇事者逃逸了,所以马小跳与另外几个伙伴唐飞、张达、毛超,决心帮助黄菊的爸爸找出肇事者。这期间,有一个啤酒肚的男人加入了这个侦探小组,马小跳给它起名叫老杜。结果线索指定是老杜,其实老杜也很善良,最后他尽力赔偿了黄菊爸爸的医药费。
书里的主人公马小跳非常辛苦,不管雨天晴天,他还是顶着烈日、冒着大雨侦查此案。马小跳不仅辛苦,还很聪明,她懂得四个人分开行动,节省时间,效率也高。他们四个有的调查那时的监控,有的询问了现场路过的人和住在这里的人,还有的问了黄菊爸爸当时发生的情况。
书中马小跳的聪明、勇敢、以及天真活泼使我钦佩。这还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想办法解决问题,他帮助好朋友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能给人带来快乐,还能让人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我们也应该像马小跳一样聪明、善良、活泼,希望大家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8)
一天,妈妈把晚饭做熟了,整个屋子都飘满了香味。爸爸闻着饭香味来到了饭桌上,他发现儿子还没来,说:儿子呢?妈妈说:应该在房间里吧,你去叫一下儿子快出来吃饭。
爸爸走进房间里,看见儿子正趴在地上看书。爸爸对儿子说:儿子,吃饭了。儿子慢吞吞地走了。爸爸很好奇:儿子看的什么书。他忍不住地看了看那本书。
这时,妈妈发现儿子出来了,爸爸却没出来,怎么回事呢?妈妈又叫儿子去喊爸爸吃饭。儿子来到房间里,发现爸爸正津津有味地看着自己的书。于是,儿子又和爸爸一起看了起来。
妈妈等了又等,见他们父子俩一个都不出来了。妈妈只好自己去,她走进房间一看,原来父子俩看书都入了迷。妈妈无奈地摇了摇头,轻轻地说道:看来我的厨艺还需要提高,这样才能吸引你们。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9)
One day, it was time for lunch. Mr and Ms White were already at the table, but where was Tom their only son. Mr White decided to go and asked Tom to have lunch. When he went into Tom's bedroom, he found Tom reading a book while lying on the stomach on the floor. He told Tom to come to lunch immediately, so Tom did. Mr White wondered why Tom was so attractted by the book? So he decided to have a look at the book. Now, it was the turnof Ms White and Tom to wait. After sometime, Ms White asked son to see what his father was up to. Tom went tohis bedroom. To his great surprise, his father was lying on the stomach and reading the book. He is just being reading. Mr. White had forgotten all about for lunch , what is an interesting book.
某天吃中饭时,怀特夫妇在餐桌上等待着他们的儿子汤姆,但是汤姆去了哪里。怀特先生决定去叫汤姆吃午饭。当他进到汤姆的房间时,他发现汤姆正在倒躺着读书。他叫汤姆马上来吃饭,汤姆去了。怀特先生不知道什么书能够这么吸引汤姆的兴趣?他决定看一眼那本书。现在,华特女士和汤姆正在等待怀特先生吃饭。一会,怀特女士让汤姆去问问爸爸正在干嘛。汤姆去了他的卧室。让他惊讶的是,他的父亲也正倒躺着读书。他正在读书。怀特先生已经忘了吃中饭这回事,多么有趣的书啊。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10)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中英语作文|一本有趣的'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One day, it was time for lunch. Mr and Ms White were already at the table, but where was Tom their only son. Mr White decided to go and asked Tom to have lunch. When he went into Tom's bedroom, he found Tom reading a book while lying on the stomach on the floor. He told Tom to come to lunch immediately, so Tom did. Mr White wondered why Tom was so attractted by the book? So he decided to have a look at the book. Now, it was the turnof Ms White and Tom to wait. After sometime, Ms White asked son to see what his father was up to. Tom went tohis bedroom. To his great surprise, his father was lying on the stomach and reading the book. He is just being reading. Mr. White had forgotten all about for lunch , what is an interesting book.
某天吃中饭时,怀特夫妇在餐桌上等待着他们的儿子汤姆,但是汤姆去了哪里。怀特先生决定去叫汤姆吃午饭。当他进到汤姆的房间时,他发现汤姆正在倒躺着读书。他叫汤姆马上来吃饭,汤姆去了。怀特先生不知道什么书能够这么吸引汤姆的兴趣?他决定看一眼那本书。现在,华特女士和汤姆正在等待怀特先生吃饭。一会,怀特女士让汤姆去问问爸爸正在干嘛。汤姆去了他的卧室。让他惊讶的是,他的父亲也正倒躺着读书。他正在读书。怀特先生已经忘了吃中饭这回事,多么有趣的书啊。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11)
星期天中午,我看了一本书,觉得很有趣,妈妈却说这本书太幼稚了。
那天中午,我在家里闲着没事干,翻出了一本书《米小圈上学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书里面讲了米小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狗跑过,向后一看,原来是一只猫在追那只狗。米小圈就想救那条狗。于是,他就学着老虎的叫声一下子把猫吓跑了。他看那只狗很胆小,就叫那只狗耗子。
等我读到这里时,弟弟就在旁边大叫,还说耗子不是老鼠吗?为什么问狗叫耗子呢?我说等我看完了你再问。
接下来,我又开始读。米小圈来到学校就给他的朋友姜小牙铁头讲,他们都不信。来到位置上,米小圈又给同桌李梨讲她也不相信。上课时,胡老师让大家讲故事,米小圈就把这个故事讲给了胡老师,胡老师相信米小圈这个事情是真的,还说有一个新闻说一个老虎还怕一只老鼠呢!
米小圈收留了这只狗,还给他做了房子,给他弄了吃的。这只狗对米小圈很忠诚,和她形影不离。结果姜小牙也知道米小圈有一只这么好的狗,就很想要,他就在晚上来到米小圈的小区里偷偷的把耗子偷走了。
第二天,耗子不见了,米小圈急得到处找,最后知道是姜小牙干的好事
到了结尾,才知道这是邻居家爷爷的狗,它叫有财。
看完这本书,我只用了两个小时,我把书放回去的时候,妈妈却笑话我,说我看的书太幼稚了。
你们说,这本书幼稚吗?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篇12)
晚上,妈妈煮了香喷喷的饭和菜。父亲说:我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可以吃饭了吗?妈妈说:可儿子还没有来呀?父亲说:可我肚子太饿了!妈妈说:快去把儿子叫来!
父亲轻轻推开儿子房间的门,发现儿子托着腮帮子,一动不动地盯着一本书。父亲走过去,说:儿子,快去吃饭!
儿子很不情愿地走出房间。父亲蹲下来看儿子看的是什么书。
儿子和妈妈一起坐在椅子上等父亲,可父亲却迟迟不来。
饭菜都凉了,父亲还是没有来吃饭。妈妈叫儿子去叫父亲来吃饭。儿子想,爸爸在干嘛?
儿子走进了自己房间,发现父亲托着腮帮子,着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的书。儿子生气地说:好你个爸爸,居然在这儿看书!
多有趣的一对父子啊!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
本编整理了许多精选的“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相关资料,欢迎您进行收藏并与更多人分享。作文可以将作者的思想呈现出来,读者则是思维的接收者,写作则是展现个人能力的一种方式。作文考察的是我们的综合文学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1)
我家养了一只小白兔,它的名字叫“健康”,我喜欢跟它玩耍。
“健康”的眼睛又大又红,身子雪白雪白,雪白得就像天上的云朵一样,耳朵又长又大,嘴巴像一个八字形,,尾巴短短短,四条短而粗壮的腿。有一次,在我回家的时候,我发现“健康”在门口等我着,我来到家门口的时候,它就扑到我的脚下。我就抱着它走进了屋里。我和“健康”出来玩躲猫猫,我来数,等它躲好了就崩了几下,我就开始来找了,我找了很久,还没有找到,“健康”就无声无息地跳出来蹦到我脚下,吓了我一大跳。妈妈发现我总是和“健康”玩不做作业,就把“健康”送去外婆家了。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健康”一面了,我非常想念它。但妈妈这样做是对的,她也是为了我的成绩着想。
“健康”喜欢跟我玩耍,我也喜欢跟它玩耍,我永远不会忘记我跟“健康”度过的这段快乐的日子的,我也希望“健康”不要忘记,但这是不可能的。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2)
我家养了一只不大也不小的乌龟。
它的浑身很硬,因为上面有一个非常硬的壳。它的眼睛很小,嘴不大也不小。我发现,它的嘴里居然没牙,但咬合力却非常强。我听说过,咬合力最强的龟可以咬断一个人的手指。它没牙齿也就罢了,它居然还没有耳朵。应该长耳朵的地方是红色的,所以它就叫红耳龟。
它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快,一口就吃了一个龟粮。不给它吃食物一个月,它也能活。
它生命力很旺,内脏取出来也能活几天,所以寿命也很长。
有一天,我把它从水里取了出来玩了一会。忽然,它张大嘴,看起来好像饿了。这时,我妈叫我到补习班上课,我上完课回来时,已经把那件事抛到九霄云外了。我又想玩乌龟,结果它没了。过了一个月,它又奇迹般地出现在我眼前。
我真喜欢这只小乌龟。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3)
有时,可能一句短短的话一个简词就能使一个人无论在多么糟糕的情况下,都能瞬间振作。
题记
教室里同学情
那天上午不知怎么的,我突然肚子痛得厉害,我虚弱地爬在桌子上,一只手垫着脑袋,一只手摸着肚子,一阵阵冒着虚汗,脸色变得煞白,没有力气坐直,更无法专心听讲。这时,我的同桌默默地把她的保温杯拿了出来,还倒在小杯子里晾凉给我放在桌边。我看了看前的杯子,又看向她,她也看向了我,只是极其温柔小声地说了一句:喝点你会好受些。听到这句话,我好像感到有一束阳光照进心里,肚子好像也没有那么痛了,满满的感动充满心田。
病床上师生情
记得那一次,我的班主任老师因为肠胃病住院了。于是我决定要为老师煲粥。虽然差点被烫伤,但我还是做好了来到老师的病房。老师看见我来了,急忙起身,可是因为身体实在撑不住发出疼痛的叫声。我连忙帮老师在床上躺好,拿出我早已煲好的粥,准备要喂老师喝粥,老师轻轻地拍我,表示不想喝。而我看了看桌子上剩下很多的饭菜,又看向老师说:这是我自己煲的粥,您喝点会好受些。老师呆呆地看着我,乖乖地喝了一口粥,不觉眼泪已从脸颊流过。
喝点你会好受些,就是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能让听的人倍受感动。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不需要多么复杂,多么有哲理,就是如此的朴实无华,却能够打动人心。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4)
我们梅州的食品在我心里可以说是最美味的,可以与任何的山珍海味相比,因此每当我一有空闲回老家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的去吃那些让我特别回味的食物,特别是那些小吃,更是让我回味无穷,一想起就流口水。
说起小吃我家乡的吃的可真是数不胜数有腌面。炸散子,盐焗鸡,,萝卜丸,梅菜扣肉…。。我最喜欢的是腌面家乡的小吃虽然在深圳这边也可以买到,但却没有家乡的那味道,也没老家的正宗,更没有家乡的好吃,因此,我特别怀念家乡的小吃传说中的腌面,只有梅州才有的东西,梅州的特色餐现在外出的人每次回家一定要吃的东西之一。天天的早餐几乎都是腌粉加一碗枸杞叶三及第和咸菜三及汤。
去年,我过春节回梅县老家,在路上的时候我就一直想着那腌面,终于,我们到梅州了。我迫不及待的跳下车,就马上跑着去买了一个腌面。可是,腌面不是直接吃的,而是要煮一下才可以,于是我就站在那里等,在等的时候,我看见那老板勺子很快的夹了一个腌面慢慢的把腌面放进了那锅里煮,顺便也盖上了盖子,不一会那腌面被拿出来了,腌面的颜色也变了,从浅浅的黄色变成了有点金黄色,加上一些调料,简直美味极了。那老板给了我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大口,那味道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总之就是很美味,很美味。吃过腌面后,我们又去吃了中午饭,中午饭那更是让人回味无穷,有又甜又香的梅菜扣肉,还有还有金黄的炸散子…。
家乡的美食真是让人百吃不厌啊!这就是我们家乡的美食。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5)
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书,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6)
提起美食,很多人都会想到,这世上最美味的,不过是妈妈做的饭了,家常小菜,也因为多了爱,所以,简简单单的小菜也显得很不平凡,不亚于五星级大餐,作者就写他最喜欢的美食是一道鸡蛋面疙瘩汤,这个美食听起来就非常的接地气,因为食材非常简单,而且人人能做,不得不说,我们的美食真是伟大的发明,老百姓们充满了智慧啊。
鸡蛋面疙瘩汤_我喜欢的美食作文700字
在外咸的吃多了,总想吃的淡的。回到家里喝上一碗鸡蛋面疙瘩汤,家的温馨一下子体现出来。鸡蛋面糊汤制作简单,喝起来爽口,又败火,是河南人最爱喝的稀饭。下面我就给你介绍一下它的制作过程。
几个人就舀几汤勺麦子面倒进碗里,稍加些水,用筷子慢慢搅动,开始一定要稠,如果稀了搅出来的面糊就没有滑的感觉,所以开始加水搅拌的时候水要加少一点。用筷子朝顺时针方向搅动,由慢变快,而且越快越好。搅上一两分钟,再休息半分钟,稍微加点水继续搅,如此反复三到四次,当挑起的面糊呈锥状,而且不容易扯断,面糊脱离筷子呈条状慢慢落下时,你的面糊算是搅好了。这时再在碗里加一点水,用筷子慢慢搅一搅,让面糊脱离碗壁,把碗放一边。
你可以一边烧水一边搅面糊了。有几个人就往锅里添上几碗水,考虑到水要蒸发一部分,你可以适当多加上半碗水,这样就可以保证一人能有一碗汤喝。
锅里的水烧开了以后,把火稍微关小一点,然后把面糊慢慢倒进锅里,而且一边倒一边用刚才搅面糊的筷子在锅里沿顺时针方向快速搅动。注意往锅里倒面糊的时候一定要慢,筷子搅动的时候一定要快,这样就可以避免有大的面疙瘩出现。面糊倒完一后再继续搅上十几秒,然后适当在碗里加一点水,用筷子搅一搅,涮一涮粘在碗壁上的面糊,把涮面糊的水也倒进锅里,这样就不会浪费了。
用中火煮上七八多分钟,期间要时不时的用勺子搅一搅锅,以防面糊抓底,糊锅。等汤烧的差不多了,打上一个鸡蛋到刚才的面糊碗里,搅一搅,把蛋黄和蛋清混匀,然后倒进锅里,过程与刚才一样,边倒边搅。
蛋液倒进锅里之后煮上一分多钟就可以关火,爽滑可口的鸡蛋面疙瘩汤就算做好了。
鸡蛋面疙瘩汤最适宜晚上喝,因为早上,中午一般都是吃咸的,晚上喝点淡的,可以生津止渴,既败火又可消除疲劳,防止血压升高。
怎么样,看来我这篇文章,你是不是也会做这种鸡蛋面疙瘩了呢?它做起来一点都不费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省钱,不妨你也试一试吧。
这样的面糊糊竟然非常好喝,大家可以回家试试。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7)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可爱的小猫。
我家的小猫是一只英短蓝猫,它的皮毛是灰色的,远看就像一个毛绒绒的`小球;身材胖胖的,走起路来一摇一晃地的,有时候还会跌倒,看起来笨头笨脑的。它那两只尖尖的耳朵,软乎乎的;眼睛炯炯有神的,散发着好奇的光芒;三角形的小鼻子,像极了它脖子上的小铃铛;嘴巴小巧玲珑的,跟我们的小拇指一样大。它的尾巴长长的,摸起来毛茸茸的,走路的时候会往上翘起来,高兴的时候还会摇两下,像条自由自在的鱼。
这只小猫十分活泼好动,有时候晚上它会溜到你的屋子里,不是弄得你屋子里乱七八糟,就是吃报纸,有时还会咬了你的作业。见你生气时还会爬到窗帘上,再回头朝你喵两声,就像在给你说:“有本事你上来呀。”让你哭笑不得。
小猫吃饭的时候喜欢装可怜,瞪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你,还细细地叫着,想要你多给它点肉,要是得逞了就会狼吞虎咽,好像有人跟它抢似的。
小猫生气的时候很凶,若是你惹到它了,它挥起爪子就会抓你一下,你会立马看见三道红杠,能疼得你嚎啕大哭。
它也有可爱的时候,会乖乖地窝在你的怀里,眯着眼睛让你给它顺毛,那乖巧的样子让你的心都要化了。
小猫时常让我烦恼,却又让我心甘情愿,它虽然淘气却又可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8)
我家养了一只不大也不小的乌龟。
它的浑身很硬,因为上面有一个非常硬的壳。它的'眼睛很小,嘴不大也不小。我发现,它的嘴里居然没牙,但咬合力却非常强。我听说过,咬合力最强的龟可以咬断一个人的手指。它没牙齿也就罢了,它居然还没有耳朵。应该长耳朵的地方是红色的,所以它就叫红耳龟。
它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快,一口就吃了一个龟粮。不给它吃食物一个月,它也能活。
它生命力很旺,内脏取出来也能活几天,所以寿命也很长。
有一天,我把它从水里取了出来玩了一会。忽然,它张大嘴,看起来好像饿了。这时,我妈叫我到补习班上课,我上完课回来时,已经把那件事抛到九霄云外了。我又想玩乌龟,结果它没了。过了一个月,它又奇迹般地出现在我眼前。
我真喜欢这只小乌龟。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9)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我们的生活根本就离不开一个字——吃。南翔的特色风味小笼包就是我的最爱。小笼包的做法十分简单:将准备好的配料放入温暖的“小床”内(配料可据喜好所定)。那些“小宝宝”十分乖巧,一会儿就“睡着了”。再等上十几分钟,那令人陶醉的香味就扑鼻而来,最后再等上一分钟,它们就可以出笼了!“老板娘!来二笼小笼包!”“好嘞!”不一会儿,一笼热气腾腾的小笼就端上了桌。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就扑面而来,直往我鼻子里钻。看着这晶莹剔透的小笼包,我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我轻轻地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一个,用嘴开了一个小孔,然后慢慢地吸完里面的汤汁。味道实在是太鲜美了!醇厚的鸡汁,夹杂着肉馅的香气,形成一种令人回味无穷的味道。吸完了汤汁,小笼包就像泄气的皮球一样,耷拉了下来。我喝下汤汁后,大快朵颐剩下的细皮嫩肉,细细品尝它的鲜美。我一口气吃下了二笼小笼,要不是因为吃得太饱了,我恨不得再买几笼统统吃掉。吃完后,你不禁会回味无穷、交口称赞。记得有一次,我吃小笼包时,因为太急着吃,滚烫的汤汁如潮水般涌入我的口中,把我的舌头都烫破了,虽然烫破了舌头,但我还是喜欢小笼包,不过以后吃它们我总会小心翼翼,以免被烫到。唉,这些淘气的“小娃娃”真是令人喜、令人忧啊!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10)
油糕和稀豆粉算是我们家乡的传统小吃了,金黄酥脆的油糕,清香四溢的稀豆粉,在小城的街头巷尾经久不衰。
油糕以洋芋为主要材料,昭通洋芋大多产自高寒山区,如小龙洞、靖安、西梁山等。昭通的油糕也就以这些洋芋为原料了。
首先,把洋芋去皮后煮熟,再把它们切碎,然后在任意一个街头支起一口大锅,往里面倒些油。炸油糕时,先将准备好的洋芋舀进一个勺子,再往准备好的米浆里一涮,往滚烫的油锅里一放——“嗞嗞嗞……”,油糕就诞生了。炸好后的油糕色泽金黄,外壳香酥爽脆,里层软绵绵的,散发着洋芋特有的芳香。
稀豆粉则选用优质的豌豆,磨成细面后,加入生姜、花椒等作料,放在火上熬制而成。熬好后的稀豆粉色泽淡黄,清香宜人,远隔数里皆能闻到它随风飘散的清香。把稀豆粉盛入碗中,撒上少许葱花、辣椒面、盐巴、味精等等,这时的稀豆粉就呈现出了葱绿、椒红、盐白的色彩,让人一看就垂涎欲滴。喝一口,咂咂嘴,那味道就直往你心底钻了。这一美味不仅养眼,还养胃,人们还说,经常和稀豆粉还能祛斑养颜呢。
将炸好的油糕放进稀豆粉里,油糕浸入稀豆粉时发出的“嗞嗞”声响,就如同美妙的音乐,让人食欲大增。香脆的油糕和着稀豆粉,就成了昭通的一道美味!这就是昭通的传统小吃,如果你来昭通,一定记得要好好品尝哟!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11)
我最爱吃的“枫镇大面”,它是苏州一带有名的美食之一。就像它的名字所说,它是一种面。枫镇就是枫桥,是举世闻名的寒山寺所在地。枫镇大面还有个有趣的传说哩!相传太平天国时期,有两兄弟在枫镇合伙开了一家面馆。
一次,老大在一家赌场行赌,将所有买原料和作料的钱都输光了,以至连买酱油的钱也没有了。第二天就难以开张了。兄弟俩急中生智,向近邻要了些酒酿和鳝鱼骨头,干脆就将红面改为白面汤。由于酒酿香醇,鳝鱼骨头鲜美,熬出来的白汤下面颇受顾客称赞。
这一天的生意不仅没有受什么影响.反而更加红火了。久而久之,这家店的白汤面一传十,十传百,来此处吃面的人越来越多了,二人正式挂出了“枫镇大面”的招牌来。后来,枫镇大面成了这儿的传统美食啦!要做出令人啧啧称赞的枫镇大面,材料必须十分讲究:生面条、猪硬肋、鳝鱼、细盐、酒酿、料酒、葱姜、葱末……可是一个都不能少。
热气腾腾的枫镇大面上桌啦。一股扑鼻的酒香立刻涌了上来,争先恐后的往我鼻子里钻。吊汤的时候,除了常见的肉骨、鳝骨外,如果客人需要,还可以加入了酒糟和螺丝。浇头是一块焖肉,但是它和普通的焖肉不同,它肉质白嫩,做法复杂,且焖制时不能放酱油,纯粹靠盐调味。焖肉看上去十分腻,但却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的焖肉里透着一股淡淡的酒香,更是凸显了枫镇大面自身的魅力所在。
在这时,喝上一口冒着白色雾气的汤汁,一定全身都会放松下来,身上暖洋洋的。我想,天上神仙的宴席也不过如此吧!枫镇大面真是:焖肉肉质白嫩,入口而化;面汤汤色澄清,味道鲜美呀!
最喜欢家乡的美食作文10
我的家乡有一道名菜,叫腌笃鲜。看着这道菜的名字就可以知道它是用小火慢慢煮熟的。腌笃鲜自然也是很鲜的,只要尝过这道菜,保证会让你鲜掉下巴。
腌笃鲜的制作过程并不难。所需要的食材有竹笋、咸肉、五花肉、葱花、姜片、千张和料酒。先将竹笋、咸肉、五花肉切成块状,把千张切成细条,然后打结,成为千张结,把它们和葱花、姜片一起倒入锅中,点起小火开始煮,接着便是漫长的等待。伴随着小火煮肉的“嘟嘟”声,人们的思绪早已飘到了腌笃鲜出锅时的样子。想着刚出锅的那热气腾腾的腌笃鲜,光想一想就会让人垂涎三尺。在等待的过程中,还要加入少许的盐与料酒,这样会使腌笃鲜的汤汁更加鲜美。
就这样闷煮了30分钟后,腌笃鲜便可以出锅了。腌笃鲜出锅时,必须得盛在一个砂锅里。出锅的腌笃鲜油光闪闪,尤其是汤面上泛着金光。一股鲜香的味道不知不觉地就飘入了鼻子:“香啊!”
夹一块嫩肉,只觉得其肉质酥肥;嚼一片小笋,只觉得其清香脆嫩,鲜味浓厚;呷一口清汤,只觉得其汤白汁浓;品一个千张结,只觉得其嚼劲十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另外,腌笃鲜配白米饭是最好的选择,热气腾腾的腌笃鲜配上香喷喷的白米饭会让人食欲大增,一大碗白米饭和一锅腌笃鲜不一会儿就下肚了。腌笃鲜不但味儿美,而且含有丰富的营养,能让我们小孩子快快长身体。据说,吃了腌笃鲜,就不会感冒了呢!
腌笃鲜,我爱你!它不但是我们当地的一道家常菜,更是代表了我们宁波人对家乡满满的回忆之情。所以,如果你来宁波,一定要记得品尝这道美食哦!
我最喜欢的人作文(篇12)
秋天是金色的季节、成熟的季节、收获的季节,也有人说秋天是萧条的季节、凄清的季节。我喜欢秋天,一直以来我都只对秋天“情有独钟”。我喜欢秋天的一切,喜欢落叶从树上慢慢坠落的样子,喜欢秋独特的颜色--金黄,喜欢秋的气息,喜欢秋的瓜果累累的样子,喜欢秋的节奏。
看见果树上的果实成熟了,似乎看到了人也是一样从青变红。也有人会说自己是“青苹果”,意味着还是没有长大。还有一点稚气,还有点孩子气。我觉得十七八岁的我们是“红苹果”,褪掉了原有的稚气,一点点变得成熟,换上了另外一个面孔,步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体验着前所未有的感受。
看见树上的果实,想到了果实从发芽、长大、成熟,也要很久的时间。看到果实一个个都熟了,即将面临的是被人采撷,即将面临的是被人品尝。果实也有生命的,人是主宰它的生命,而人的生命,自己能够主宰吗?!
然而,又是谁主宰我们的生命啊!是上帝吗?我们的生命都由它主宰?它给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的长短是否是一样的呢?看见金黄色的秋,似乎是一个穿着金色衣服的少女,是那样的妩媚,那么的令人向往。秋是令人向往的季节,最喜欢的季节。秋是果实飘香的季节,最喜欢的季节。秋是最想念的季节。秋是最令人向往的季节。秋是成熟的季节。秋是树叶变黄的季节。秋是收获的季节。秋是萧条的季节。秋是凄青的季节。秋没有春的温柔,秋没有夏的热情,秋没有冬的冷酷。秋有独自的风格,不追时髦。自古逢秋悲寂廖,我言秋日胜春朝。
也许有人不喜欢秋,觉得秋天没有春那么的温柔,没有那么的'春那么的细腻,没有春那美丽。我觉得只要有心去体味,可以知道每个季节也是值得令人喜欢,向往的。
什么东西本来很普通,用眼睛去发现,用心灵去聆听,也许它本来的价质,将会随着人们的不同的评价而产生了不同的价值观。有个人拾到一个看上去形状怪异的石头,他拿到集市上去卖。不同的人出了不同的价格,但他还是没有卖出去,一直保存着。把它当作珍宝视之,可是后来他知道了,那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石头,不是什么“奇石”。但是只要人们赋予它的价值不同,不管它是不是“稀世珍品”,只要人们赋予它的价值高了,它在人们的心中的价值也跟着变高了。也是会对它视为所爱。
秋天是最想念的季节,是最向往的季节,是最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的作文
我们的目标是为您提供最好的“我喜欢的作文”。作文是训练学生观察分析问题的有效手段,写作过程中需要不断反思从而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缺点和提升空间。一篇好作文一定是经过仔细推敲的。感谢您的观看欢迎参阅本文!
我喜欢的作文【篇1】
“叽叽喳喳……”初春的早晨,窗外传来了一阵阵悦耳的歌声。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向窗外望去,一派春天的美景。我迫不及待地跳下床,吃过早餐后,就开始出门找春天了!
走出家门,来到小区广场。迎接我的便是那暖暖的阳光和那群在草地上悠闲地享受着“日光浴”的小猫小狗们:你瞧那些小家伙!有的像一摊泥似的躺在了草地上,还时不时眯起了小眼睛,似乎很享受这春天的第一场“日光浴”呢!有的则在草地上慢慢地走着,散着步,让每一寸阳光平均地洒在自己的身上。还有的嫌不够过瘾,竟然直接在草地上打起了滚,有时还“汪、汪!”地大叫几声,像是在为自己的“草地打滚舞”伴奏呢!走出小区,一阵和煦的微风迎面吹来,我伸出了双手,春风柔和地抚摸着我的手,我好似摸到了春姑娘那白嫩的脸颊。眨眼间,我们来到了美丽的校园。放眼望去,跑道中间的草坪早已长出了嫩绿的小芽儿,走近些,还能够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泥土的芳香,使人陶醉于其中。再到花坛边来看看吧!金黄色的迎春花散发着阵阵芬香,在和煦的春风中快乐地摇晃着自己的身体。闻着香味赶来的勤劳小蜜蜂和美丽的小蝴蝶也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远处的小鸟儿们也颇受这欢乐气氛的感染,展开了自己美丽的歌喉,高歌一曲,将自己这首“春之歌”送给了刚刚来到的春天。鸟儿们的歌唱响了春天,向人们报道了春天的来临!
走出校园,来到大街上。只见路边有一群孩童正在嬉戏、打闹,像几只灵巧的小燕子在街边快速地奔跑着,发出清脆的、如银铃般悦耳的欢笑,他们那红扑扑的小脸在金灿灿的阳光下显得更加红润可爱了!草坪上,花草儿们伸着懒腰,宛如刚从睡梦中苏醒。一阵音乐声传来,咦?这是什么声音:我们闻声走去,原来是一些老人正在公园的湖边晨练。春天来到了,老人们又恢复了晨练的这个好习惯。他们随着音乐声,伸展着筋骨,锻炼着身体。在阳光下,老人们的脸上又有了光泽,越来越有活力了!“哗啦啦……”一阵阵水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闻声望去,原来是公园里的湖水,在春天这暖暖的阳光下,欢快地流动了起来。还有不少追寻春天的人们悠然自得地划着船。水面上波光粼粼,时不时会有几条鱼跳出水面。你看!远处,水面上有几团黑色的东西向这边游了过来。等了一会儿后,我便看清了——是几只美丽的黑天鹅,真是春江水暖鹅先知呀!我不禁感叹道:“春天真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
春天,这个百花齐放的美丽季节。在这样的季节中,所有的事物都充满了活力,我爱春天!
我喜欢的作文【篇2】
我喜欢春天沙沙的生长声,万物复苏了,冰雪融化了,花朵绽放了,又是一年美好的季节。
我喜欢雨哗哗的声音,因为雨后天边会出现彩虹,我们可以打水仗、打水漂,还可以穿着雨鞋在水中踩水,溅起一朵巨大的水花。
我喜欢听雨落在雨伞上的啪啪声,好像雨点在伞上弹琴呢。
我喜欢风吹过大海的声音,狂风卷起海边的一层层巨浪,就像一头咆哮的狮子扑向岸边。
我喜欢写字的唰唰声,因为那是字宝宝们在纸上快乐地跳动,带给我们一篇篇优美的文章。
我喜欢绵羊咩咩的叫声,因为那清翠的叫声好像正在向妈妈撒娇呢。
我喜欢小狗汪汪的声音,因为那表示有客人来到我家。
我喜欢早晨小鸟叽叽喳喳的叫声,就像一位音乐家在弹奏着美妙动听的乐曲。
我喜欢闹钟叮铃铃的声音,这代表着新的一天开始了,我们又可以高高兴兴地上学了,学习更多的新知识。
我喜欢妈妈做菜时乒乒乓乓的声音,因为一盘盘可口的美味佳肴就要摆在我的面前了。
我喜欢爸爸打呼噜的声音,就像百辆火车在一起鸣叫,整个房间都听得清清楚楚,走到外面还能隐隐约约的听到。
世界上有很多声音,只要你用心去听,你就一定会知道的。
我喜欢的作文【篇3】
有人喜欢拥有优美的旋律和情调的钢琴,有人喜欢随和自由的小提琴,更有人喜欢简单好学的竖笛而我,却喜欢清雅而又令人荡气回肠的古筝。古筝是中国古代的乐器之一,年份已经很久远了。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上古筝,可能是因为看到电视上有人演奏古筝,而那古筝的声音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喜欢。她那发出的声音就像一位举止优雅的少女,轻轻地走进我的心灵,安抚着我,滋润着我,让我感受到了音乐的快乐。
可是唯一令我不高兴的事是,妈妈不同意我练。因为妈妈说练古筝手指会很疼,她只给我练舞蹈和游泳。难道我没有选择的权利吗?为什么不可以按照我的意愿为我做一件事呢?我真的太伤心了,别人家的父母都是想让孩子报名兴趣班而孩子厌烦的,而我们家的父母都是不想让孩子报名兴趣班而孩子想参加的,这明显的逻辑对不上啊。
妈妈,希望您能让学习古筝!
我喜欢的作文【篇4】
我的文具有许许多多,但我最喜欢的文具是文具袋。
我的文具袋是长方形的、软的,这样掉到地上就不会发出响声,不会影响老师讲课了。文具袋上面有一个很醒目的米奇图案,漂亮极了!它紧紧地盯着我,好像在说:“你要认真听讲,可不要偷懒啊?”
文具袋里面的文具对我帮助可大了!当我写作业时,钢笔哥哥就会跑出来,帮我写出一行行漂亮而工整的字。我要画图形时,尺子爷爷和铅笔弟弟就会走出来,让我画出一个个漂亮的图形。当我要订正错题时,调皮的橡皮妹妹就会跳出来,把我的错题擦地一干二净......学习起来可方便了!
我的文具袋无私地陪伴着我,我会永远珍惜它。265个字
我喜欢的作文【篇5】
夜,静悄悄的,但竖起耳朵仔细一听,总能听见一丝声音.我喜欢夜,喜欢这迷人的夜.
夜,不总是黑色的.有了和月亮的夜空,尽情地展示她的美。如果你在黑夜里迷路了,仰望星空,你就会看见象勺子的闪光星座---北斗七星,勺口象北,指引着前行的方向,这样就不会迷路了!如果你闷了,仰望星空,星星眨着眼,正冲你乐呢,所有的烦恼就会抛到九霄云外。每当看到弯弯的月牙时,我就会想起小时候抱着我,轻轻地哼着摇篮曲,哄我甜甜入睡。
夏天的夜晚,昆虫们正开着音乐会呢。萤火虫提着灯笼三五成群地巡逻,蟋蟀深情地拉起了小提琴,金铃子兴奋地敲起了大鼓,蝉摇头晃脑地朗诵起了,蝈蝈的美声“哥哥—”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大家可开心了!
突然,烟花绽放,夜空变的无比灿烂,人们纷纷赶来看热闹。你说我笑,阵阵欢笑声飘到各个角落。安静的夜空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我爱夜,爱那迷人的夜。我爱她热闹时的迷人,也爱她静谧时的迷人!我爱这迷人的夜!
我喜欢的作文【篇6】
我最喜爱的是门前的一条不知名的小河。
前些年,它还是一条人见人怕的河:河面漂浮着各色泡沫和各种垃圾,长满了绿色的水葫芦。根本看不到小鱼小虾们的踪影,偶尔看到的也是它们的尸体。河水几乎每天换一种颜色,整日都散发着恶臭难闻的味道。人们经过河边,总把鼻子捂着。临河的人家整天门窗紧闭,有条件的甚至搬离了河边。小朋友们根本不去河边玩,更别说去河里游泳嬉戏。
小河整日唉声叹气,一年四季都毫无生气。春天来了,河边的花儿没有艳丽色彩;小草也打不起精神来,失去了应有的活力;蝴蝶蜜蜂根本不来河边跳舞。这里死气沉沉,全无春意。夏天更糟糕。一大群苍蝇围着小河转,嗡嗡的声音萦绕着小河。秋天小河也是寂寞的,连树叶也不来做伴,因为河边的树木都被砍伐殆尽。小河孤独地流着,流着冬天更惨,碰上枯水季节,小河干涸了,甚至有人趁机把许多垃圾倒进小河,小河被呛得喘不过气来了。
小河是欲哭无泪啊!它的四周空旷寂静得可怕,它感到非常无聊,非常孤独,觉得自己似乎是多余的除
我喜欢的作文【篇7】
我爱吃蔬菜更爱吃西红柿。
西红柿外皮是红的。没熟的时候皮是青颜色的。西红柿的外皮很光滑摸起来冰冰的软软的舒服极了。没熟的西红柿非常酸还很硬。熟透了的西红柿就又酸又甜。可好吃了。西红柿吃的方法很多它可以用来凉拌,用糖拌西红柿,一股淡淡的甜味让人破不急待的把筷子伸向凉拌好的西红柿里。夹一口放入口中淡淡的冰冰的。酸酸的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它是盛夏解暑的'好菜,西红柿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西红柿打汤也是很鲜美的。如果是你我想你早就垂涎三尺了西红柿还可以用来美容。切几块,贴在脸上冰冰的感觉像一双小手轻柔的抚摸你的脸似的,西红柿有大有小。小的和桂园一样小圆圆的像一个个小红圆珠,有的又圆又扁有的大大的圆圆的像一个个小太阳。可爱极了,每个西红柿的顶上有一个绿色的小把子非常好看。
我爱吃西红柿。更爱它那可爱的样子。
我喜欢的作文【篇8】
在寒冷的寒假里,我最喜欢玩的玩具要数直升飞机了。那是阿姨送给我的新年礼物。当我拿到直升飞机的一瞬间,你知道吗,我是多么的欣喜若狂,因为那是我盼望已久的玩具。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盒,小心翼翼地拿出飞机。那是一架由红外线控制的苍鹰直升飞机,红红的机身,白白的机翼,黑黑的平衡杆,加上银色的合金机架,看上去非常的精致、勇猛,像一头威武的大白鲨,在茫茫的大海中奔腾不息,勇往直前。
我拿着飞机,以百米赛跑的速度来到楼下的草地上。我先打开飞机和遥控器的电源,然后把飞机轻轻的地、轻轻地平放在草地上。起身退到一米以外的地方,慢慢地、慢慢地加大马力,当马力调到最大的时候,飞机就扑地一声,腾空而起,渐渐地、渐渐地飞机就越飞越高,像一只勇猛的老鹰在天空中翱翔,守护着自己美丽的家园。不久飞机就高过了树梢,于是我就调小了遥控器的马力,
飞机就慢慢地、慢慢地开始下降,一不小心,遥控器没掌握好,飞机一头就撞在了树上。我心里一紧,连忙跑过去把它捡起来,生怕被撞坏了。我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下,还好,没坏,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我发现了,在玩飞机的时候,上升、下降比较简单,平稳着地也还可以,前后左右最难了。我试了一次又一次,还是没有学会,但是我并不弃馁,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我还想到了毛主席的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地去做,只要我努力地去做,成功就会向我绽开它那美丽的笑脸。
我的第一本日记(锦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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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日记 篇1
我当上了班长
这是我的第一本日记。
这是个阳光灿烂的下午。
“上课了上课了!”不知道是那个人说了这样一句话。
语老走进教室,其实语老还不算老,这只是我给语文老师起的绰号.
"经过这几天来的思考,我宣布,今年的班长``````今年的班长有三个,她们是``````她们是蒋雨诗.#@$.#$@."
"太好了!"我偷偷地说.
我的第一本日记 篇2
书是什么?书是人生的伴侣,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看来,书就像一个个跳动的音符,谱奏着优美的乐章;书就像一把把雨伞,为我们遮风挡雨;书就像一盏盏明灯,指引我们人生前进的方向。
《我的第一本日记》是一个儿童文学作家、儿童编辑、孩子的妈妈编写的。她根据女儿的口述记录下孩子们校园生活的点滴,内容真是有趣,鲜活动人。在这本日记中,我跨出了记日记的第一步,也从阅读中感受到了语言文字独特的魅力。
有一篇日记的题目是《学骑自行车》。日记记录的是小主人公在学骑自行车时,她的车子是四个轱辘的。后来,两个小轱辘坏了,她必须学会用两个轱辘骑车。意外的是,她一样会骑,前提条件是在妈妈的帮扶下。渐渐地,她换了一辆接近成人式的自行车。她迫不及待地爬上车子,一边骑一边摔。即使疼了,她还是毅然决然地爬上车,歪歪扭扭的在道路上艰难的前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跌跌撞撞中她最终学会了骑自行车。
在这篇日记中,我深刻体会到她那遇到困难不认输的精神。遇到困难要勇于面对,不能向命运低头,树立永远不服输的都是精神,形成积极向上的乐观的人生态度。在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没有任何人可以一帆风顺。一位哲人说过:一个人绝对不可以遇到困难时背过身试图逃避。若是这样做,只会使困难加倍;相反,如果面对它毫不退缩,困难也会迎刃而解。让我们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吧!
我的第一本日记 篇3
我一年级,二年级时买书只买一些参考书,三年级才买了一本对于我来说是第一本真正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我的儿子皮卡》。
《我的儿子皮卡》系列图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皮卡的男孩,因为父母的忙碌被送到乡下,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生动地展现出乡村人的朴素和皮卡倔强的怪脾气。最后,这位与爷爷奶奶生活惯了的皮卡来到北京父母的怀抱,上起了小学,把学校搅得天翻地覆……呵呵,说了这么多废话,如果你还想知道还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你就去看看,欣赏一下这本有趣的书吧!
说到感想,,他生动的江皮卡圣骑士,我确实有话可说。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生动地将皮卡圣骑士,哭泣似的神情写得活灵活现。而皮卡在我心里则是一个善良的、脾气坏,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这似乎有点儿像我的弟弟。而他的脏乱,不爱干净的样子则有点儿像我的哥哥。他的那点守奴才,活蹦乱跳,爱惹是生非、倔强的性格又有点儿像我。最后,他的长大后的宽容,担了责任又不言说的责任又贴切的挂在我爸的脖子上。一本书都能让我全家总动员,我真想对作者说——还是你懂我!作者曹文轩善于写出农村的风格来,对于一般生命都在农村的我来说不仅是一份惊喜,还包含着一种理解万岁的感谢来。我还读过他的很多书,如——《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山羊不吃天堂草》、《野风车》、《细米》等等等等。这些书非常吸引人,以农村人物的角色给大家演绎一场又一场感人的故事,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最后呢,我想说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的第一本日记 篇4
今天下午,郑晓婷给我一本本子,这本本子有着一格一格的图案,上面还画着一本书,原来,她想让我给她画一整本漫画!
我高兴地接过本子,构思了一会儿,这本漫画应该怎么画呢?郑晓婷说,书名可以叫《飞行三人组》,我觉得《飞行三龙组》更好,这样终于画出了第一册的封面,我想以后要出许多册,出到就连自己也看不完!
正文开始创作了!我先翻开第一页,写下了“一、失踪的娜娜”,画完后,我给郑晓婷过目,她说很好,只是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就接着干净利落地画出了2到7回,郑晓婷看了时而大笑,时而生气,又时而沉默。可惜下课时间太短了,郑晓婷就对我说:“张锦申,你回去把它画好明天再带来给我吧!”“嗯!好的!”我爽快地答应了。
回家以后,妈妈发现我的那本本子,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呀?”我说:“是我的漫画,还没有完工,所以暂时只能给‘经纪人’郑晓婷看!”我向妈妈保证,在完成自己功课的情况下才进行创作,绝不影响到自己的学习。
我的第一本日记 篇5
这个世界,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当爸爸妈妈回来的时候,我要妈妈把耳机戴在耳朵上。妈妈说,带着耳机,不把耳机插进手机就听不见声音。这是天天向上系列丛书之《我的第一本日记》中的一句话,看到这里我们感觉都很自然,但是离奇的事情接下来发生了。
小嘎豆说了一句令大家朴素迷离的话。他她说:“能。
”请发挥你们的想象,这个能是怎么实现的呢?我看到这里也跟大家一样感觉万分奇怪,但是接下去看了书中内容,又感觉出乎意外却在情理之中,也许你们也都经历过呢!方法很简单,就是小嘎豆用手捂住嘴巴,在妈妈耳边“哼呀呀”地唱,你小时候是不是也这样玩过?
你的生日都是怎么度过的呢?哪些事情还让你记忆犹新?小嘎豆在生日的那天收到了很多礼物,在上完钢琴课之后终于忍不住跟老师说今天我生日,于是老师也送了一个礼物给她。
回家之后小嘎豆不想练琴,要是你会想什么办法?小嘎豆早早脱了衣服钻进被窝来躲避练琴,之后就应醒来之后天亮了吧?不是的,小嘎豆等爸爸妈妈不注意,又穿上衣服起来玩啦!
这么快乐的一天,为什么不能天天过生日呢?
妈妈有很多疑问要问小嘎豆,但是她却说我正忙。你猜她会忙什么呢?忙着吃海苔呢!
你绝对猜不到这个海苔她是这么得来的。阿姨正准备给小嘎豆荚吃,这时上课铃响了,小嘎豆荚只能先去上课。阿姨说等下课再吃吧!
下课后,我妈妈来接她。小嘎豆把我妈妈带到我阿姨跟前,问她上课前你说了什么?阿姨刚想起这件事,就拿出海草给她吃,她忙着吃海草,没时间回答妈妈的问题。
还有更多精彩、可爱的故事,快快拿起天天向上系列丛书之《我的第一本日记》,一次看个够哦!
我的第一本日记 篇6
六岁那年,我在第一次阅读中阅读了一本对我的人生影响较大的书——《西游记》
《西游记》为明代吴承恩所著,主要内容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历经艰辛,排除万难,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
全书一共一百回,全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俗,整个故事想象奇诡,创造了一个神奇诡异,光怪陆离的幻想世界。作品内涵丰富,极富哲理,情节曲折,生动有趣,是一部伟大的神话文学名著。
这本书告诉了我“困难象弹簧你弱它就强”“没有不可能”。使我在学习上永攀高峰,克服困难,让我受用一生。
我的第一本日记 篇7
今天我读了《我的第一本观鸟日记》,书中介绍了许多种千姿百态的鸟类,使我看得目不转睛。
在这些鸟类中,作者写的《为民除害的勇士——家燕》最吸引我,让我感觉似乎真的和燕子接近了。在这里,笔者走访从化溪头村时,看到每户人家的屋檐下,都能看到燕窝。到9月底,燕子将能和父母一起捕捉害虫。
像这样的燕窝一年能吃掉5-10万只害虫。
读完了这篇*,我发现了,燕子在捉虫时只有少数人看到,而多数人都把燕子当成“敌人”一样,却不知道勤劳的燕子一直在默默地为人们除害。
我这样想,是因为我们人类和燕子本来就是好朋友,“韩桃花谢杏花开,杜宇新蹄燕子来”,自古以来,描写燕子的诗句、十个不胜枚举啊!
像燕子这样默默奉献的人,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和蔼可亲的老师,尽职尽责的清洁工,高大威武的警察……这些人,都是我们学***榜样!
我们要学习无私奉献、默默奉献的伟大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像燕子一样的人!
做学生最喜欢的老师壹篇
作为学生,阅读大量的范文是必不可少的,这些优秀的范文能我们学到很多的东西,阅读范文可以让我们更容易渡过独处的时间。能在一定程度提升我们的语文水平,那么,您看过哪些值得借鉴的教师相关优秀范文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做学生最喜欢的老师壹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做学生最喜欢的老师
做学生最喜欢的老师,上学生最喜欢的课,是每个教师都追求的目标,也是我所追求的目标,在教学中,我尝试着、努力着做一名学生最喜欢的老师。那么,如何成为学生最喜欢的老师呢?
我觉得,首先,一位老师要能够象磁铁一样牢牢地吸引学生,靠的就是他的`人格魅力。教师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育者本身就是一本非常珍贵的教科书,大到世界观、人生观,小到一举手一投足,都渗透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如果我们能以自己的人格品质吸引学生,令学生钦佩,那么,我们的教育就已经向成功迈进了一大步。走进学生,走近学生。我看过这样一句话:教育无小事,事事都育人。我想教师的人格魅力可能就是体现在这样一件件小事上。
其次,是教师能够以宽广的胸怀博爱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爱如同阳光普照大地,如同雨露滋润万物,但是,爱并不意味着迁就放松,而是严而有爱,爱而从严。只要充满爱,学生们一定会喜欢。我觉得学生最关心的是教师对他的看法如何,最大的愿望是受老师的关心和喜爱,当我们面对学生时,尤其是那些似乎充满缺点的学生时,如果能尽量发现他们的优点,然后真诚地慷慨地去赞赏他们,就会激发他们内心深处的希望和信心,鼓励他们奋发向上。我记得一位优秀教师说过这样一句话:打着灯笼寻找学生的优点,用显微镜来观查学生的“闪光点”,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学生有展示自我的机会,满腔热忱地欢迎每个学生的微小进步。
再次,作为一名教师应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渊博的专业知识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教师还应该是一位心理学专家,及时了解学生的心态,掌握学生的思想脉搏,能够分享每一位学生的喜怒哀乐,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以最佳的方法解决问题,赢得学生的信任与尊敬。
在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地实现着自己的目标:那就是做一名学生最喜欢的老师。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
下面的介绍将会帮助您全面认识“我喜欢的动物作文”。作文是表达个人信念和价值观的有效方式,真正的写作是情感与思想的完美结合。写好一篇优秀的作文一定要主动背诵一些素材。此资料仅供您参考切勿抄袭或者抄袭转载!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篇1)
我喜欢的动物是猴子。我每次去动物园都要看他们。
有一次,我又去动物园看猴子,一只年青的猴子看见了我来到猴山旁,它就开始表演杂技,它一下子就跑到锁链上,在上面走来走去,它到了连接处用手拉信了一根锁链开始翻单杠,它的手不小心一松便从锁链上掉了下来,掉进了水里,就在这时候,人们便笑了起来。那只猴子用手抹一下脸,光对着我们看,似乎在说:“我是故意跳下来的,我正在游泳呢!”说着,便用狗趴式游了几圈,从水里跳出来,坐在石头上晒太阳呢。
这时候,一只猴妈妈抱着它的孩子走过来,它让孩子抱住它的腰,似乎在说:“要抱紧,过河了。”它在猴山上跑起来,又淌过小河,跳越锁链,跨过岩石,穿过岩穴,共跑了八圈,才停下来,累了,它让孩子吃了奶,接着就又跑起来。
那只在晒太阳的猴子,身上已经晒干了,它看见人们在吃花生,就一直盯着看,似乎在说:“喂,给我吃点。”人们就把花生扔给猴子,猴子接得很准,猴子把花生皮一剥,把仁向空中一抛,恰好掉进猴子的嘴里,它似乎在说:“看我的功夫多好,你会吗?”
猴子多可爱呀!我最喜欢猴子了。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篇2)
暑假,我回了外婆家,看到表哥表姐正在跟一只小黑狗玩,表哥告诉我,这只狗由于全身都是黑的,所以它的主人给它起名叫小黑。
小黑吃东西可挑了,它常常到我们家,向我们要肉骨头吃,给它一块小的骨头,它先闻了闻,之后再吃进去,然后它又吐了出来,似乎在说:“这么小的骨头,还不够我塞牙缝呢,我要一块大一点的,大一点!”它抬起头看,可怜巴巴地看我,还摇着尾巴,又似乎在说:“求求你了,”我只好给它一块大点儿的肉,它兴奋地叼着肉到旁边去吃了。
小黑有一点非常可爱,每当它吃完饭,去休息或是披发步的时候,就让人不自觉地失笑。吃完饭,小黑就跑出去披发步,之后它从走路变成了跑步,越跑越快。然后它自己跑累了就找地方躺下来休息,没过一会儿,它的肚子又咕噜咕噜地叫了,估计是跑步跑的肚子又饿了,它起身又去寻找吃的。
这就是外婆家的小黑,我的好朋友,固然外婆那个村里有许多狗,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小黑。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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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最近来了一个新的家庭成员,它是一只活泼可爱又漂亮的年轻小少女,名字叫:朱莉安,小名叫:芬妮或者是Pat,这是我亲自为它起的。
芬妮喜欢穿公主裙,我经常买一大堆各式各样的婚纱布,制作成公主裙,给芬妮穿。
芬妮有着一身棕黄色的茸毛,水灵灵、温柔恬静、目光四射、火眼金睛、目光锐利、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可敏锐了,一个小蚂蚁的味道都可以闻出来。
樱桃似的小红嘴,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特别的耳朵,简直可以和三国时期汉主刘备相媲美,当刮风时,它的耳朵还可以迎风摆动呢!洋娃娃似的小脸蛋,它的四肢可健壮了!它冰雪聪明,有着袅袅婷婷、亭亭玉立的身材,芬妮的脸上总是露出乐陶陶的神态!
有一次,我正在做家务,因为太累,我就叫芬妮帮我拿,芬妮蹬蹬的就拿给我了,多么可爱的小狗呀,我还真不舍得使唤它呢!
还记得有一次,我带它去欢乐谷玩,什么东西都让它玩个够,晚上我们它累了,不想做饭,就带芬妮到肯德基吃,给它点了一个外带全家桶和奥尔良翅桶,看它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芬妮也开心的笑了,那一天简直是有说不出的高兴呀!
有一次,芬妮不小心划伤了腿,我帮它包扎的时候,它看着我焦急的样子,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
在这几个日子里我还真不习惯没有芬妮那淘气的劲。
可是没过几天,芬妮又恢复了它那淘气的样,而且比以前更开心了许多!
我爱你,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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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家有一只可爱的小乌龟,差不多和我爸爸的手掌那么大,我经常和它玩。
乌龟穿着一身兵马佣的盔甲,像一个武士一样,它的头尖尖的,眼睛鼓鼓的像黄豆一样大小,乌龟的鼻子挺挺的,嘴一张一合,颈子一伸一缩,好像装了弹簧。
它的身体十分坚硬,怎么按也按不动,它的四肢柔软而短小,尾巴像大大的毛笔头,紧紧地贴在它那小屁股上。
爷爷家的小乌龟喜欢吃肉, 我扔一小块肉条给它吃,它就像吸面条一样给吃了下去,等吃饱之后就把四肢缩进壳里,闭上眼睛,在玻璃缸里睡起大觉来。
有一次,我放学以后,来到爷爷家,来不及放下书包,就飞快地直奔阳台,看小乌龟。
这时,我看见爷爷把小乌龟的“房子”搬到阳台的窗台上,正在给小乌龟晒太阳,我走过去跟它打招呼,它却把头缩进壳里,我心想:“你这小乌龟,我跟你打招呼,你怎么不领情呢?”于是,我向奶奶要了一小块肉条,肉条是小乌龟的最爱,我兴奋地拿着小肉条再逗它玩,可小乌龟一动也不动,还是不愿搭理我,仍就闭着眼睛晒太阳。
我失望极了,就去问爷爷,爷爷说:“乌龟胆子小,再加上要过冬了,它在冬天是不进食的。”噢!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我知道了:小乌龟和青蛙一样,到冬天要冬眠的。
我喜欢爷爷家的小乌龟,因为它憨厚;我喜欢爷爷家的小乌龟,因为它还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篇4)
可能在良多人的心中,他们最喜欢的动物应该是什么猫啊狗啊之类的动物。为什么喜欢猫呢?由于在良多人看来猫是指一种很让人可怜的动物;至于狗就更不必说了,狗可谓是家家户户作为宠物最常见的`动物了,狗的忠诚一直是良多人所赏识的。
但是你要是问我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会说是鹰。可能你会惊讶,鹰那么丑陋的动物,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实在仔细观察鹰的话,鹰的外表是有一种俊酷的感觉,甚至可以用“高冷”来形收留。喜欢鹰,并不是喜欢它多么好的外表,更是喜欢鹰的一种个性。
鹰在捕猎之前老是会在天空翱翔寻找自己的猎物,一旦发现之后,就会猛扑下去,将猎物一举擒获。因此鹰很少会有失手的猎物。这种勇猛而又迅速的攻击模式很让我看好。既然已经确定了目标,就马上步履,一举拿下目标。这种行为很值得我们能学习。我喜欢将这种行为称之为王者的行为,鹰有一种天空王者的气派,那锐利的双眼,锋利的爪,让地面的猎物为之发抖。
我们就应该做一个拥有鹰一样气派的人,看到自己的目标,坚决出击,不要犹豫,不要让本该属于自己的猎物逃走。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篇5)
你猜,我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它大大的黑眼圈。对了,它就是我国的国宝大熊猫。
大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于哺乳动物,食肉目、熊猫科。主要分布地区为四川、陕西、甘肃等地区。
大熊猫为什么会被视为中国的国宝呢?由于最古老的大熊猫在80万年前就泛起在中国云南禄丰和元谋这两个地方,被称为原始熊猫。
大熊猫头躯长1.2~1.8米,尾长10~12厘米,体重80~120千克,最重可达180千克。
大熊猫的样子可真可爱!它的头是圆圆的,像一个大皮球一样;它的耳朵是半圆形的,像我们的量角器一样;它的一双眼睛小小的,像两颗玄色玻璃弹珠一样;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它的黑眼圈了,其实是太萌了。
大熊猫小时候很活泼,长大以后就不太喜欢运动,老是懒洋洋的躺在那里晒太阳。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大熊猫。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篇6)
在农村老家,挨家挨户都会养几只大白鹅。他们全身雪白,就像一团白雪,整个身子则像一个倒过来的“e”。长长的脖子上是那小小的脑袋,最惹人留意的要数头顶红色的“帽子”了,一对翅膀大而有力,尾巴翘得高高的,似乎一个白白的孤岛。
大白鹅走起路来是那么一丝不苟,慢条斯理,仔细掂量着每一步。落步之前,它总要把脚掌先往上抬抬,再合上掌蹼,就像收起张开的扇面一样,然后摆一会儿这个姿势,再不慌不忙地把脚掌放在地上,像京剧里的净角出场,可逗人了。
他仍是一个负责的警卫。只要外面有人经由,大白鹅就会伸长脖子,“嘎嘎”直叫,似乎在说:“快走开,这是我家主人的地盘,小心我咬你。”直到外人走远,它才休止叫唤。
大白鹅非常可爱,我喜欢大白鹅。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篇7)
在我姥姥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皮皮,它的毛白白的,没有一点儿杂色,非常漂亮。
皮皮固然不是什么名贵的狗,但是它非常勇敢,一旦有目生人靠近时,它就会用那双黑黑的大眼睛盯着你,汪汪大叫。它平时最喜欢的食品是狗粮和腊肠,假如把腊肠藏在远处的话,不管多远它都能正确无误地找到。现在它已经徐徐长大了,它奔跑的速度非常快,已经可以轻松地推开拉弓门。显然它已经变得强壮了,但它的性格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它对待我仍是像以前那样温和。
我现在已经三年级了,但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姥姥家找我的小乖乖——皮皮,和它去外面披发步、玩耍。天然狗就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相信,在人和动物相处的过程中,只要有爱心,动物也会成为人类真正的朋友。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十三篇
作文已成为我们接触不同文化的途径,优秀的作文需要紧贴生活,用心去感受生活,你是否正在寻找一些好的作文?您需要什么样的内容小编为您量身定制了一篇“我喜欢的食物作文”,希望阅读本文能够让您更好地认识自己!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1)
“真是太好吃了!”咦?这声音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哦,原来是笔畅的同学在上吃零食课呀!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嘿!我看见有人流口水了,千万不要滴到我的小食品上,要不然我就不告诉你我的小食品什么了!土豆了呀!我不攻自破,把秘密说出去了,这样我就公开了!我的呀!土豆居住在一个绿色的小房子里,你现在肯定想撕开一个大口子,往自己嘴里疯狂的倒吧?是不是因为你看见了滋香鸡味这五个大字?你担心这个食品过期吗?不用担心,这可是20xx年10月29日制造的,保质期可是6个月31天!我就是不让你吃,但你可以自己做,配料是:马铃薯粉、植物油、辣椒红、食用盐。
我拆开了袋子,那了一块,放在嘴里,哇!一股烤肉的味道在我嘴里飘。哇!真是太好吃了,不一会儿,我就吃了一个精光。
吃零食虽然满足了“嘴”的要求,但到吃饭时却吃不下去了,造成主次颠倒,影响食欲,妨碍消化系统功能,结果损害了身体健康。另外,吃零食也容易引起感染,吃零食时,往往是“随手拈来”,最容易由于手不干净或食品不洁而致肝炎、腹泻等疾病。所以零食不可以多吃!
这节课真有趣,上课可以吃零食,真好玩!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2)
以前,罗宋汤简直就是我的噩梦。只要学校做罗宋汤,我总是先把饭菜全吃完,最后才鼓起勇气、皱着眉头、捏着鼻子把它灌下去,跟喝中药用的是一个法子。但是这个寒假,我却喝到了不一样的罗宋汤并且从此喜欢上了它。
由于疫情的缘故,我每天只能待在家里。妈妈负责一日三餐,整天在厨房里忙碌。有一天,我照常去打探菜单。得知要做罗宋汤,气得我一跺脚转身就走。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笑呵呵地说:“这可是妈妈冒着生命危险买回来的菜哦,再不喜欢也要尝一尝,好吗?”
远远瞥见妈妈边切洋葱边流泪,我心里真是过意不去,立即给她拿来了游泳眼镜。这一举动可把她逗乐了,继续忙活。不一会儿,厨房里飘来一股香味儿,我赶快跑进厨房去看。只见左边的灶台上,一大锅热汤冒着白气,牛肉在锅里顽皮地上下翻滚。与此同时,妈妈在右边的灶台上煸炒着洋葱粒,刚才还辛辣无比的洋葱此时竟散发出出人意料的香气。接着,妈妈又加入卷心菜、芹菜粒和红肠粒一起翻炒。随着红彤彤的番茄酱汇入其中,整个炒锅简直像个调色盘。最后,妈妈把炒香的原料全部倒入牛肉汤锅里,我惊讶地瞪大眼睛,不禁折服,原来,妈妈的罗宋汤里竟然这么有料啊!
喝光了妈妈做的罗宋汤,浓郁的牛肉、脆爽的芹菜、酥软的卷心菜和Q弹的红肠粒都让我欲罢不能。最重要的是,罗宋汤里含有妈妈浓浓的爱,我想这就是幸福的滋味吧!哦,不一样的罗宋汤,妈妈的味道……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3)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各不相同。有人喜欢游泳,有人喜欢跑步,有人喜欢爬山,有人喜欢跳远,而我却喜欢读书。
书可以给以人乐趣,书可以给人知识,书也可以让人开拓视野。我就是个小书虫,每天都挤出一定时间去看课外书。
从上幼儿园大班,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绘本,其中有一本书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我看的津津有味。每一天放学到家,都要拿起这本书看几页。
在我九岁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百货大楼”闲逛。我一眼就看到了图书馆,如脱了僵绳的野马一般飞奔过去,有很多很多书本,琳琅满目,我的眼睛都快装不下了。科技类,军事类,漫画类,作文类……我随手拿了一本科技类,我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知识吸引住了,完全不知道爸爸妈妈什么时候走了,我和爸爸妈妈走散了。
于是便跑到播音台求助,爸爸妈妈听到了播音阿姨的声音,很快就返回来找到了我。爸爸妈妈和我走散以后心急如焚,非常担忧,可我却像没事般的对妈妈说:“妈妈,能给我买一本科技书和一本作文书吗?”妈妈说:“你可真是一个小书虫,给你买了吧。”
毛爷爷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样感觉快乐极了。
我要永远快乐的读书,当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虫。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4)
我喜欢吃汤
赵梓琳
我喜食汤。
记得在小时候,我也记不清我几岁,我去了叔叔婶婶家,我和爸爸妈妈来到客厅里,婶婶端给我一碗汤,我观察着这碗汤,汤是金黄色的,里面放了一些肉,我闻了一下,哇,浓郁的甜香,我拿起勺子,喝了一口,真可谓是人间美味!一口,两口,三口……美味的滋味一下又一下,简直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味,既满足了我的嗅觉,又滋润了口舌,让人回味无穷。尝一尝,淡淡的甜香漫在舌尖,我喝了一碗又一碗,根本停不下来,咕噜咕噜。
我非常爱汤,因为它的种类多,花样多,甜的、辣的,但差不多每种都十分美味,总让人食之有味,甜在嘴中,蜜在心头。
我也和汤结下了缘,每次在饭店,不管是小吃店,面店还是海鲜店,我都会让妈妈要一碗汤,甚至是在吃面包,吃炒面,我也都要喝一碗汤,我爱汤爱到了什么程度?
汤的味道是甜的,甜在心头,汤的颜色是各种各样的,一喝,咕噜咕噜,让你停不下来,让你的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岂不美哉”。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5)
我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比如苹果、香蕉、薯片、包子、饺子……其中我最喜欢吃的是妈妈做的鸡腿。
我和妈妈约定好,只要我把作业认认真真做完,然后仔细检查、字迹工整,做的质量好,妈妈就会给我做我最喜欢的美食——炸鸡腿。
这不,我这次考试得了99分,妈妈看我的卷面字迹工整,做得质量又好,于是她就开心地走进了厨房给我做炸鸡腿。
炸鸡腿的外皮酥脆,里面的肉很鲜嫩,而且汁也多,所以我超级喜欢吃这个。
妈妈先把油倒在锅里,然后把鸡腿在面包糠里滚几下,就可以下锅了,锅里的温度要适当,不能太高,要不然容易炸糊。炸到鸡腿的表面不再粘稠,最后还要在锅里煎几分钟,炸鸡腿就完成了。
等妈妈做好后,我再倒一些调料在盘子里面的那个调料圈里。炸鸡腿做好了,我拿起一个,把外皮剥下来,把里面肉蘸下调料,这样吃,简直美味得不能再美味了。
看到我说的,你是不是也觉得炸鸡腿很好吃呢,那就回家让你的妈妈或家人去给你做吧!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6)
如果问我喜欢吃什么,那么我肯定会说:“有很多啊!有鸡腿、包子、小笼包……”但是,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吃什么,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最喜欢吃蒸饺。”
记得我第一次吃蒸饺的时候,我以为它跟普通的饺子没多大区别,都是白色的皮,猪肉馅的饺子,如果仔细一点儿,你就会发现白色的皮仿佛就不是白色的皮,是透明的皮,因为饺子馅在皮中若隐若现,再仔细观察一点儿,就会发现蒸饺上还有一个“大洞”,呢!这个“大洞”可是用来散热的。尝一尝,差别更大了,刚咬第一口,就有了香的感觉,咬上第二口,就会流出来浓郁的肉计,香喷喷的,可好喝了,咬上第三口,就能吃到鲜美的肉馅儿,香的我的舌头都要掉出来了。甜!咸!香!爽!四种感觉应有尽有,吃完了第一个,又想吃第二个,吃完了第二个,又想吃第三个,吃完了第三个,又想吃第四个。一直这样下去,我一共吃了十个蒸饺。
听完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己经垂涎三尺了呢?赶紧买来尝一尝吧!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7)
我从来不挑食,不管是什么食物我都吃的,但要问我最喜欢吃的,那就是可乐鸡翅了!
鸡翅在锅里经过长时间的焖煮,可乐的味道就会慢慢地进入鸡翅里面,这会使鸡翅充分吸收可乐的味道,咬一口,满嘴都是酱汁,特别好吃。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从厨房飘来了一股浓浓的可乐味,不用想就知道妈妈在做我的最爱可乐鸡翅。我疾步如飞地跑进了厨房,寻找可乐鸡翅,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
我一脸疑惑地问:妈妈,可乐鸡翅呢?。
妈妈没有回答我,只是笑了一下。我心想:这就奇怪了,我明明闻到了可乐的味道呀,妈妈怎么会没有做可乐鸡翅呢?
吃饭时,妈妈不知道从哪个角落端出了一盘香喷喷的可乐鸡翅,我开心极啦!而爸爸妈妈却在旁边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我问妈妈这是哪来的,她哪有空回答我呢,她都已经笑得上气儿不接下气了!
我一个人坐在桌子旁乐呵呵地吃起了可乐鸡翅!
你们喜欢吃可乐鸡翅吗?我非常喜欢吃可乐鸡翅!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8)
食物是指能够满足机体正常生理和生化能量需求,并能延续正常寿命的物质。它们的种类繁多,那你最喜欢的是什么呢?
我喜欢的食物英语作文篇一
Fish is my favorite food. I don’t know why I like to eat it. I just feel the smell of fish is very delicious. Maybe is heredity, as my father and grandma also like it. What’s more, I don’t care what kind of fish or what kind of coking style, I like all of them without reasons. Everytime my mother cook fish, I will eat much more than usual. So my mother always says that she gives birth to a cat. Everytime she says that all of us laugh.
鱼是我最喜欢的食物。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它。我只是觉得鱼的味道很好吃。也许是遗传的,因为我的父亲和奶奶也喜欢它。更重要的是,我不在乎什么样的鱼或是什么样的烹饪方式,我就是毫无理由的喜欢所有的。每次妈妈煮鱼的时候,我会吃的比平时多。我妈妈总是说她生了一只猫。每次她说的时候我们都笑了。
我喜欢的食物英语作文篇二
In our country, there are plenty of delicious foods. They are popular among Chinese people. I like eating very much. There are many food I like, such as chicken, fish, beef, tofu, noodle and so on. Among them, fish and tofu are the food I like most. Fish is delicious as well asrich in nutrition. It's good to our health. There are various cooking methods and I think the simplest way is the best one. Tofu is my favorite as well. It can be cooked with many other dishes. Different tastes combine with each other to make the food more delicious.
我的家乡有很多好吃的食物。中国人都很喜欢吃这些食物。我也很喜欢吃。我喜欢的食物有很多,比如鸡肉,鱼肉,牛肉,豆腐,面条等等。鱼肉好吃并且含有丰富的营养,对我们的健康很有好处。有很多种烹饪方式,我认为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最好的方式。豆腐也是我喜欢的食物。它可以和很多其他种类的菜一起烹饪。不同口味相互结合能够使食物更美味。
我喜欢的食物英语作文篇三
There are many many foods we can eat, such as apple, banana, pear, carrot, onion, orange, potato and many others. My father likes to eat very thing, expect it is not be able to eat. My mother likes to eat vegetables and fruits, she usually eat some meat. I like to eat meat, and fruits, too, but I do not like to eat vegetables, and apple is favorite food.
It is very tasty and has many things, which our body need; they also can clean our teeth. Some of them are red, some of them are green. I like to eat the red ones, because they look nicer than the green ones. Apples are very useful, someone say apple can make people more beautiful and strong. I do not think apples can make us more beautiful and strong, but I believe someone who always eats apples will be more health than someone who does not like to eat apples will not be very strong!
有非常多的食物我们可以食用,像苹果,香蕉,梨子,胡萝卜,洋葱,桔子,马铃薯等等。我爸爸喜欢吃一切能吃的东西。我妈妈喜欢吃蔬菜和水果,她有时也会吃点肉。我也喜欢吃肉,吃水果,不过我不喜欢吃蔬菜。苹果是我的最爱。它味道非常好而且有着许多我们身体需要的营养,同时可以清洁我们的牙齿。有些苹果是红色的,有些是绿色的,我喜欢吃红色的,因为它看起来比绿色的好吃些。苹果是非常有用的,有些人说多吃苹果能使人美丽强壮,不过我并不同意这种说法。但我相信经常吃苹果的人会比那些不喜欢吃苹果的人健康些。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9)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kinds of food. My favorite food is fried rice.In China, most of the people in the south eat rice. And I like fried rice best.
It’s really delicious. When I go home from school, I am always hungry. At that time I always make fried rice by myself. I often cook it carefully and it is so delicious. It makes me happy. After eating it, I am not hungry any more. Fried rice is my favorit
有许多不同种类的食物。我最喜欢的食物是油炸rice.In中国,大多数人在南方吃米饭。而且我喜欢炒饭最好的。
这真是好吃。当我放学回家,我总是饿。当时我总是自己做炒饭。我经常做饭小心,它是如此美味。这让我高兴。吃完了,我不饿了。炒饭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10)
都说扬州炒饭是扬州最出名的,其实你们不知道,还有一道菜也超极好吃——长鱼面。
长鱼面,很多人一听名字就知道是碗面,但知道长鱼是什么的就很少了。长鱼其实就是黄鳝,“长鱼”是宝应话翻译过来的。听我爸爸说,要想做一碗地道的长鱼面,是很不容易的。一大清早,就要去市场买最新鲜的长鱼。接下来把长鱼肚子剖开,取出鱼骨煲汤,长鱼面是分清汤和油炸的,油炸的话就要把鱼骨炸一下再煮汤。然后就是煮长鱼了,这不需要过多的方式烹饪,保持原汁原味就好,但就是这样的原汁原味可难倒了许多人,不是太老了,就是太淡了,所以老街上做的好吃的也就那么两家。
在店里点一碗长鱼面。白白的浓汤上泛着金黄的油珠,面宽宽的,韧韧的,超有劲道。长鱼皮反射着灯光,显得格外有食欲。“面来了。”一大碗汤面,还有一碗鱼骨汤和一碗长鱼。
吃长鱼面也是有讲究的。首先要先喝一口鲜汤,那味道不咸不淡,似乎还有点鱼的甜味,总之“鲜”。然后把鱼骨汤、长鱼一起倒入汤面中,撒入一小把葱花,搅拌。吃一口,香气溢满口腔,回味无穷,“好汤!”“好汤!”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仿佛这一刻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
长鱼面有两种口味,一种是清汤的,一种是油炸的,我更喜欢清汤,比较清淡,而油炸的就有些腻得过头了些。
长鱼面包含着制作者的勤劳和坚持研究的精神,欢迎大家来我的老家扬州宝应品尝。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11)
我喜欢吃蛋饺
黄薏蒙
我喜食蛋饺,那一天是我第一次吃这种蛋饺,我爱上了它。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正在厨房做早餐。这时从厨房飘来一阵鸡蛋的香味。我飞快得穿好衣服,冲进厨房,妈妈正在我的网红锅前摊蛋皮,香味就是从这里飘来的。
我站在旁边看着,只见妈妈用勺子舀了两勺儿蛋液,放入锅中,顿时锅里发出“滋滋”的声音,过了一会声音变小了,说明它熟了。妈妈把它翻了一个面,又开始做下一个蛋皮。
等蛋皮做好以后,妈妈又开始做馅儿。馅就是炒面料儿,里面有青菜、蘑菇、鱿鱼须……,妈妈将料切成小段,放锅里炒,再把我最爱的“牛板筋酱”放了进去。顿时,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不觉地流下了口水。料炒好了,把它们放进蛋饺皮里,一盘蛋饺就做出来了。
最后开始摆盘,妈妈是个对生活高品质的女人,必须做到最好。于是,妈妈把蛋饺一个一个重新叠起来,做成了一个花的形状,又在中间放一自碟己喜欢的酱。
终于可以吃了,我夹了一个塞进嘴里,一股辣味儿直爆开味蕾,我一连吃了十多个,真太好吃了。
我喜食蛋饺!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12)
只要别人一聊起美食的话题,我就会眼睛发亮、全神贯注的听着并且参与其中。我喜欢的食物不胜枚举,其中布丁巧克力蛋糕、生菜沙拉、焗烤意大利面……都是令人胃口大开,食指大动的极品。
布丁巧克力蛋糕是我最喜爱的甜点。品尝一口浓郁的巧克力,那甜甜的味道在嘴巴里蔓延开来,十分可口,巧克力入口即化,一股美味冲击着我的味蕾,让我舌上开了一朵又一朵的花,令我赞不绝口。香甜的布丁配上可口的巧克力脆片,真是人间美味!
生菜沙拉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的食物。嚼着嫩绿的莴苣、紫色的高丽菜,再吃一口淡淡黄色的马铃薯沙拉,就好像吃到了清爽的薄荷冰,让我全身的细胞都苏活了起来。使我彷佛置身于天堂中。
焗烤意大利面则是我们家“美食名单”中的第一名。香浓的起司加上米白的蘑菇,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弹牙的面条手牵手,在嘴里跳着轻快的华尔滋,挑逗着我们的味蕾。独一无二的焗烤香气,使我不由自主的狼吞虎咽起来。
香浓的布丁巧克力蛋糕、清爽的生菜沙拉以及香味四溢的焗烤意大利面,都是我喜欢的食物,能吃到这些美味食物,真是太幸福了。我更要感谢这些充满爱心、厨艺精湛的厨师,要不是他们心中有爱,为食物添加了好滋味,我就没办法尝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我喜欢的食物作文(篇13)
我喜欢吃火锅
奚泽思
我喜食火锅
我最爱的鸳鸯锅,那香味可算是世界一流。上桌先点两盘牛肉,这便是我的喜好,这鸳鸯锅可美,就像一个太极图,肉只要一放进2分钟就可以吃了,刚烧好的肉放进嘴中,一秒钟,那香喷喷的味道就弥漫在嘴中,刚烧出来的肉滑润可口,吃完一片后,就恨不得把所有肉都吞了,其他的青菜之类的,放上一点火锅料,变的好吃极了,火锅料可以是花生的、芝麻的、海鲜的都可以。
吃火锅时,要把火弄到最大,房间越热,吃得就越香。火锅中,只要放进菜、肉时,过一会儿它们就会自动飘出水面,像调皮鬼一样在水中冒上头来,放在泡沫越多的地方就熟的越快,吃火锅时,来些饮料,喝起来会更加的爽快,熟了后的菜肉会变小一点,肉从原先的颜色血红变成棕色这样才好吃。
肉并不是最好吃的,虾泥才是最好吃的,虾泥一般是那种海虾才会好吃,熟了之后,弄点料放在嘴里尝一尝,虾之味道就会弥漫在你的舌尖,不禁叹道:此美味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
火锅之味,何不喜食?
老师最喜欢的学习名言 (60句)
一直是努力向上的人,就像牵牛花一样,不断的向上努力攀登;那么一条关于学习的名人名言能使我们充满学习的斗志。关于学习的名人名言,让我们提高学习兴趣,读过书籍上有关于学习的名人名言吗?以下是教师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老师最喜欢的学习名言”,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只有不断的拼搏才懂得每一个发奋努力的背后;那么一条积极向上的名人名言把这种精神带给正在努力的人。关于学习的名人名言,可以使我们了解名人坚定学习的毅力,关于学习的名人名言有哪些呢?下面是由教师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师最喜欢的学习名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老师最喜欢的学习名言(篇一)
1.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清照
2.虽天才隽朗,而实须坟诰以广知。——葛洪
3.关于学习的名言警句:钉子有两个好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钻。——雷锋
4.不向前不知道路远,不学习不明白真理。
5.业精于勤,荒于嬉。——韩愈 译文
6.培育本事的事必须继续不断地去做,又必须随时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才会成功。——叶圣陶
7.关于学习的名言警句:读和写是学生最必要的两种学习方法,也是通向周围世界的两扇窗口。——苏霍姆林斯基
8.人生的价值,即以其人对于当代所做的工作为尺度。
9.天才绝不应鄙视勤奋。——小普林尼
10.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劳一分才。——华罗庚
11.书籍乃世人积累智慧之长明灯。——寇第斯
12.关于学习的名言警句:在学习中,在劳动中,在科学中,在为人民的忘我服务中,你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捷连斯基
13.游手好闲的学习并不比学习游手好闲好。——约·贝勒斯
14.学问是异常珍重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15.关于学习的名言警句:聪明的人有长的耳朵和短的舌头。——弗莱格
16.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是愉悦,毋宁是不幸才是好的教师。正因,生存是在深渊的孤独里。
17.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巴罗
18.挑战自己,不管成功与否,都有自己的一番努力。
19.如能善于利用,生命乃悠长。——塞涅卡
20.天赋如同自然花木,要用学习来修剪。——培根
老师最喜欢的学习名言(篇二)
21.没有想像力的灵魂,就像没有望远镜的天文台。——爱因斯坦
22.一切假知识比无知更危险。——肖伯纳
23.每一发奋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赏赐。
24.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细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培根
25.爱情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但它只能是推动我们前进的加速器,而不是工作、学习的绊脚石。——张志新
26.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27.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孔子 译文
28.任何业绩的质变都来自于量变的积累。
29.学习,学习,再学习!学,然后知不足。——列宁
30.活着就要学习,学习不是为了活着。——培根
31.古今来许多世家,无非积德。天地间第一人品,还是读书。——《格言联璧》
32.礼貌是一种语言。它的规则与实行,主要要从观察,从那些有教养的人们举止上去学习。——洛克
33.师以质疑,友以析疑。——李惺
34.情景是在不断的变化,要使自我的思想适应新的情景,就得学习。——毛泽东
35.学习之事,必须潜心 研究,日积月累然后有所成就。——林语堂
36.没有加倍的勤奋,就既没有才能,也没有天才。——门捷列夫
37.时间对每个人是公平的。我们应抓紧时间,努力把握住每一个今天,在今天尽量多做实事,使今天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38.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 —— 程颢
39.学贵得师,亦贵得友。 ——唐甄 译文
40.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爱因斯坦
老师最喜欢的学习名言(篇三)
41.书籍使我们成为以往各个时代的精神生活的继承者。——钦宁格
42.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43.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44.有教养的人的遗产,比那些无知的人的财富更有价值。——德谟克里特
45.我学习了一生,现在我还在学习,而将来,只要我还有精力,我还要学习下去。——别林斯基
46.认识自己,降伏自己,改变自己,才能改变别人。
47.没有诚实何来尊严?——西赛罗
48.平坦的道路是坎坷走过的成因,优秀的成绩是努力学习的见证。
49.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人力胜天工,只在每事问。
50.圣人无常师。——韩愈
51.为学从切实处下手,自不落空。——王豫
52.把学问过于用作装饰是虚假;完全依学问上的规则而断事是书生的怪癖。——培根
53.我的良师益友,它给我知识力量,它指导我怎样去生活和斗争。——吴运铎
54.学习专看文学书,也是不好的。先前的文学青年,往往厌恶数学、理化、史地、生物学,以为这些都无足轻重,后来变成连常识也没有。——鲁迅
55.对我来说,不学习,毋宁死。——罗蒙诺索夫
56.天才是用劳动换来的。——童第周
57.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58.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59.人皆能够为尧舜。——《孟子》
60.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毛泽东)
我喜欢它作文
我们多多少少都是读过一些范文的,多阅读一些优秀的范文是有很大好处的,通过阅读范文可以把我们心中的想法表达出来。高质量的范文能供更多人参考,你是否在寻找有关优秀范文的模板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它作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我喜欢它作文(篇1)
我是个女孩,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我认为做女孩是最幸福的。
夏天来临,我们女孩子穿着漂亮的衣裙,在草地上快活地玩耍,好像草地上盛开的鲜花;我们女孩子穿着漂亮的衣裙,走在大街上,穿行在人群中,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我们女孩子穿着漂亮的衣裙,走起路来,裙子好像有了生命,摆动着,跳跃着,舞动着,这一刻地球人仿佛都在凝视着我们。我们女孩子的那种自信、自豪与幸福,男孩子们是难以体验到的。
做女孩儿不必像男孩子那样装出一副坚持的样子。男孩子落泪时,爸爸或妈妈总会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看你多没出息!”哈哈,我们女孩子伤心时,想哭就哭,哭得像个泪人也没关系,流泪仿佛是我们女孩子的专利。男子子如果笑得太多太张扬,人家会说他是个假男人。而女孩子爱笑,笑得像个艳阳天,会更加惹人喜爱。
瞧,学跳舞的大多是我们女孩子,女孩子的舞蹈更加受人青睐。
我是个女孩儿,我喜欢做个女孩。
我喜欢它作文(篇2)
我喜欢春天。春天有美丽的小鸟在天空飞翔,柳树抽出了嫩绿的小芽,大雁也飞回来了,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暖和极了。
我喜欢玫瑰,玫瑰那漂亮的颜色简直让我着迷,鲜艳欲滴,有红的、紫的……。玫瑰送给情人,是再适合不过的礼物了。我喜欢太阳。它能给人温暖,太阳的颜色就是一条七彩裙,有红、橙、黄、绿、青、蓝、紫,每次太阳落下的时候,它的颜色就会更美,晚霞似锦。我喜欢树叶。虽然树叶多了,会给扫地的叔叔阿姨带来一些麻烦,会打扫不完,但是树叶的不同形状与它们的多种美丽的颜色应该会让他们有一些喜欢的。
我喜欢拉二胡。二胡拉出来的美妙音乐真是让我陶醉,每天我都会静静地练上一会,越拉越好,连大人都拍手称好,虽然,我知道那是鼓励,鼓励我加油,好好练。我喜欢跳拉丁舞。我在舞蹈教室里慢慢地跳,那优美的舞姿加上那动听的音乐,都让外面看的家长着迷。我喜欢。。。。。。
我喜欢的东西太多太多,可惜不能全部告诉你们了。
我喜欢它作文(篇3)
我喜欢游泳今天,我和爸爸去游泳。爸爸对我说:“儿子,怎么样?今天能努力一下,多游几圈,破破记录。”“没问题”我信心十足的说。其实我早已不满200米得成绩了,但是到能有多远,我心里也没数。我纵身跳入水中,展开双臂游了起来。一圈、两圈-----啪啪水声在我的耳边唱着歌。
不知不觉中,只听爸爸说“已经破记录了,再坚持!”我真不敢相信,这么快就游玩了200米,心里一高兴,游的更起劲了。“250,300,350……”每从爸爸身边游过,我都能听到爸爸兴奋的喊声。“400米!”我渐渐觉得胳膊发酸,腿发沉,动作有些不协调了,速度慢了下来。“还行吗?不行就游到这儿来!”这是爸爸的声音,“450米……”我暗暗给自己鼓励:“坚持住,再游一段。”到了,水池就在我眼前15米处,10米,5米,哇!太棒了!我游了500米!我兴奋地和爸爸抱在一起,这是我最快乐的事。
我喜欢它作文(篇4)
我喜欢
静静的看着知识丰富的黑板
眨一眼
点点滴滴的知识从耳朵钻进了脑里
激起我唸书的想法
我喜欢
缓缓的走在博学多闻的公布栏
走一步
就有许多的新闻、国家大事、新的流行
都被我的眼睛照了起来
我喜欢
围绕在老师的身旁
靠近点
可以听见更多博学多闻的知识
丰富我生命的美好时光
我喜欢
妈妈整天对我爱的叮咛
听一分钟
每天都把我头脑的空洞补满
让我更喜欢读书
我喜欢它作文(篇5)
我喜欢春天的雨,在风中下着。我喜欢那美妙的乐曲,为大自然增添几分诗意。
我喜欢在夏天的晚上看着星光璀璨的夜空,抱着双膝独坐在阳台上。柔和的晚风袭来,幽蓝幽蓝的天空中点缀着无数的小星星,一眨一眨地,仿佛在邀请人们到广阔的太空去遨游。看着它,自己似乎觉得心灵净化了,整个人感到好轻松,好轻松。
我喜欢秋风中摇摆的树。在山上,在路边,枯黄的叶子像漂亮的蝴蝶,孤独地跳着舞,唱着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未经意间,一丝阳光慢慢地射入我的窗户,温暖而美好,就像最初的、执着的信念。那温亮的光洒在身上,温暖每一个角落。心里便点燃了希望的火苗,照亮了黑暗中的世界。
我喜欢晨雾,喜欢它那充满神秘的气氛。在幽静的晨雾道,慢慢地行走,这里没有喧哗,没有斗争,没有仇恨,有的只是幽幽的寂静。
我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每种花都有自己独特的美。雪白的梨花,粉红的桃花,娇艳的海棠花,笔盈盈地竞相怒放。天堂鸟象征自由,像只小鸟在广阔的蓝天中飞翔。满天星那素雅的小白花星星点点地缀满在浅绿色的枝叶丛中。石竹花从纷乱的杂草中探出头来,它们粉红色的笑脸真好看。
我喜欢回忆,每当想起那些美好的事,我的心就会快乐地跳动起来。回忆,让我懂得了美丽是什么?快乐是怎样的感觉?一个人静静地回忆,享受回忆所带来的从未有过的快乐。
我还喜欢听音乐。当听到欢快的音乐,我就会把那些不快乐的事赶出脑袋,随着音乐,思绪飘到那遥远的地方,在宽广无边的大草原上我骑着骏马在欢快地驰聘;幽静的大森林里与小动物尽情地玩耍;在浩瀚无边的大海里,与鱼儿聊天,快乐畅游。
我喜欢做梦,喜欢梦里不同的世界。我总是梦见世界能和平,能拥有无数欢声笑语。我梦见自己在河里游泳,险些被鳄鱼吃掉。我梦见自己玩一个游戏,差点从悬崖上掉下去。不管是好梦还是噩梦,我都一样喜欢。
我喜欢世界上的一切,它们把世界点缀得如此美丽,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喜欢它作文(篇6)
我喜欢音乐,没有任何理由。
某些人几近疯狂地热爱"蹦的",某些人一味的追求"爵士乐";某些人在"的士高"的包围圈里沉沦……他们为了在原野上狂驰的快乐而追求着某种剧烈跳动的所谓的音乐。偶尔,我也会被那些充满激情、弥漫着浓浓时代气息的汹涌的节奏所感染。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那种轻快柔和的、能带给人们甜蜜的感觉的音乐。当你陶醉于一种节奏舒缓、丝丝缕缕的真情带来的音乐意境时,那要比歌舞厅的霓虹闪烁、劲歌的泛滥带来的"快感"要舒服得多了。
我喜欢音乐,但我没有能力去驾驭音乐。我只会在一处安静的小角落,倾听编织着真情挚爱的古典音乐。有时,一段《梁祝》携带温馨在朦胧的某地漂游着,让我好似雾里看花,隐隐约约地感受着音乐的意境,那儿正在演绎着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用文字讲述的梁山伯、祝英台的"傻气",不易被人理解,甚至没有一个只认现实的人会认可。但时起时伏、古色古香的音乐就会带给人一种惬意的、无法言喻的享受……音乐的美感,是每个人都感受得到的语言。
我喜欢它作文(篇7)
我喜欢清晨,云雾刚刚苏醒,温暖的阳光照射在大地。我喜欢那清晨凉爽的感觉,我喜欢清晨那没有杂物的光。
我喜欢午后,太阳高高地挂在头顶上,白云惹得多了起来,阳光没有了遮挡,直射大地。我喜欢那止不住的热气,我喜欢那蒸桑拿般的感觉。
我喜欢傍晚,一丝丝晚风吹了过来,远处的红太阳正在慢慢下降。我喜欢傍晚那清凉的感觉,我喜欢那傍晚那火红的景象。
我喜欢夜晚,一颗一颗小星星,缀在夜空眨眼睛。我喜欢那闪亮的感觉,我喜欢那朦胧月光的感觉。
我也喜欢下雨,下毛毛细雨。雨点柔软而细小,却像断了线的珠子般,多而精练。当雨点落在手掌心,温暖,油然而生。当耳旁划过雨的声音,烦恼,化为灰烬。当绒毛的感觉弹过指尖,暖流,心中激荡。雨中的景色,又好似一卷模糊的水彩画,内敛的美。
我喜欢一块块金黄的麦田,散发出清香。金色的麦子压弯了腰,笔挺的高粱抬高了头。走在麦田里,还真是别有一番风趣。
我喜欢人们脸颊上甜蜜的笑容,老师对同学的鼓励,父母对孩子的鼓励,脸上出现的总是关爱的、甜蜜的笑。失落时、开心时、悲伤时、生气时,它,永远能抚平你的心。
我还喜欢想象。作者扫把飞到了法国巴黎,戴着潜水镜来到马尔代夫。回到11世纪,来到30世纪。
……
我喜欢在我心中深深的藏着那么多的我喜欢!
我喜欢它作文(篇8)
夏天,莲花开了,莲蓬长出来了,结出了一颗颗小莲子。
它像一个小巧玲珑的小灯笼,又像一把绿色的小雨伞,还像洗澡的莲蓬头,又像一个绿色的小铃铛。
可爱的莲子宝宝在莲蓬里探出一个脑袋好奇地看着我们,我很想知道它长什么样子。
于是,我剥开外衣,一个绿绿的、胖乎乎的莲子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继续一边剥一边数,我一个也不漏,把它们给全部寻找到了,不一会儿,一堆莲子出现在我的面前,一共有十四颗。我很想尝一尝它们的味道。
我挑了一颗胖胖的莲子,使劲剥开莲子,露出了雪白的莲子肉,还能闻到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我放在嘴里一嚼,嫩嫩的,甜甜的,最后还有一点苦味,那是吃到了莲子芯。
听妈妈说,莲子可以去火、清热,夏天吃对身体有好处。
我喜欢可爱的小莲蓬。
我喜欢它作文(篇9)
我就是喜欢这样子,听着悲伤的音乐,喝着一杯杯白开水,听出音乐的哀伤,喝出白开水的味道,就是喜欢这么淡淡的味道,一如我心,一如我人般淡如轻烟一缕,平凡得只有自己看见我自己。
我就是喜欢在电脑前不聊天,不打游戏,只是敲打冰凉的键盘,只是这样地爬着格子,写着这些乱乱的文字,不为卿喜不为卿悲,只为自己随心所欲地漫步于一个个空间。
我就是喜欢在那一个个空间,看一篇篇文章,读懂了,再留言了。有人说楚留香四处留情,我却四处留言。可是我就是手痒呀,忍不住一时的兴起,就涂了,也没管主人是否同意,也不知我是否做错了,可是朋友的祝福不该有错的,我心想。
我就喜欢这样的淡淡地任思绪飘起又飘落,落空了吧,思绪连连。我爱我自己,很爱很爱,我自信,我美丽。虽然我什么都没有,但仍无阻我自信。虽然我不美丽,但是我身上散发的就是美感。一个深刻又自私的人呀,就是我!!
我就是喜欢这样子的我……
今夜,思念在文字中孑然起舞
独自守候在寂寞边缘,纱缦飘浮着忧伤的心曲,轻舞情殇,浅唱芳华,直到月光将我萦绕。流动的魅影,叩出相思的旋律,思暮的瞬间,弥漫着缱绻的柔情。
黑色的夜空给我了黑色的眼睛,使我沉溺于夜色,隐藏在星空的背后,看来来往往的`风景。悄悄伸出手,掬一束流光凝于指尖,在喧嚣沉寂之后,明亮一种想念。红尘深处,轻蘸笔墨,临摹一段似水流年的相遇,刹那回忆,惊醒了多少往事如烟?
原来,记忆未曾搁浅,思念,总在不经意的瞬间。生命里有些无法割舍的情结,引领我跨过真实的界线,站在迷茫的交点,聆听忧伤拔节的声音。目光触及远方,斑驳的碎影若隐若现,那些似梦非梦的曾经,那个魂牵梦绕的身影,带着无数的绮念,伴随着柔柔的旋律,纷至沓来。
空气纠结着湿度,卷起层层寒意泊向我的眼眸,幽冷的眸光被压抑的有些沉重,氤氲的视线望不透守候的眷恋。不知道现在身在何方?是否知道我的想念?烟波浩渺,是否真的在烦杂的尘世失去了彼此?我凄凉的心嫣然一笑,陷入一种屹立的伤悲。
指尖在键盘上画出孤单的弧线,我将一抹心事裁剪成诗意,穿越寂寥的音符,在文字里绽放出如花般的妖艳。今夜,思念在文字中孑然起舞,无言的倾诉着我的愁语;今夜,我在哀怨中簌簌落笔,断章的句点谁人能续?
风舞长天,雨落红尘,手捧一颗晶莹,透澈一方纯净,淡淡的惆怅,越过每个缺隙的空间,在心头暗暗滋长蔓延,直到相思零落成伤,化成最后一珠泪滴。
我感觉灵魂渐渐剥离了轨迹,而那片痴情,在黎明前重复凝聚。今生,请允许我用一树桃花的馨香撒下祝福,不为别的,只因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