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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2-09

    装修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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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合同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

    (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 ,甲方设计面积(平方数按墙中线面积,开放阳台,按面积一半算,封闭阳台按全面积算。);设计费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施工图初稿出来以后,乙方应征求甲方意见;在甲方确定修改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一套正式完整的施工图纸(A3),甲方须在每张图纸上确认签字;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

    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乙方有权利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设计版权。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

    原则上,乙方在和甲方初步沟通工作日做好施工图初稿;在甲方审核初稿并确定修改意见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的制作。实际操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另有要事,则双方再做沟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另定时间。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如果甲方只要求乙方做设计,乙方仍有义务对施工负责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在甲方遇到施工疑问时,乙方有义务进行解答。在双方确定施工图纸可行,并且乙方完成了对甲方的设计交底工作,在这基础上,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施工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设计不符合规范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乙方要无条件负责修改设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联系地址/电话: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5号楼16层/22800222 乙方购买海悦世家花园之单元并已向发展商东莞市广源房地产*发公司提出改造申请。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对该房进行相关改造,使其作为一套住房,且改造涉及套内结构及外延之部分公共面积进行改造。同时甲方认可该改造可能会造成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产生差异。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同意该房合并按一套住房标准配备相关配套设施并交付使用。同时甲方认可合并后配套设施会与该房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交付配套设施产生差异。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代甲方与发展商进行该房改造前毛坯状态的交接,并于交接后直接按本协议约定进行改造装修。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装修委托合同 篇2

    立设计委托合同书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主任设计师:(以下简称乙方) 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 装饰工程地点: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 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 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万元

    五、 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 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 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 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 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六、

    十七、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范文篇二

    xx:以下简称甲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 平方米

    二、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 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 %计算(其中:设计费 %,施工监督指导费 %)。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 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 日完成(即应于 月 日交图)。

    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促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见证经济律师: 见证经济律师: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装修设计委托合同范文篇三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 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 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 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装修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地面铺设80_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

    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_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_30瓷砖,要求平整;

    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_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__ 年 4 月_ _日至 __ 年 7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日

    装修委托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于甲方与发展商签署之该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一并生效。

    甲方于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支付设计费总额的万元。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确定后,乙方进行整套图纸的绘制。整套图纸绘制完成交给甲方使用,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共计万元,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规格:(详见施工图纸)。

    3.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预算表)。

    4.委托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日开工,于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设计方案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工程材料表。

    2.工程验收标准,已施工图为标致,施工质量达到发包方满意程度,并交付业主。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总款的35%,以供乙方购买材料,及前期工地开销款;当木工工期进度过半,当油漆工施工开始,甲方应第三次付工程总款的30%。

    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甲方在接到乙方整套图纸绘制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天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

    3.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变换使用材料超出原预算规定的等级标准时,差额部份由发包方承担。

    4.此合同不包括税金,如需发票需另缴税金。

    第五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其他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委托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施工装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装修范围:

    室内:

    室外:

    三、装修预结算

    1、按第二项装修范围室内项目

    2、室外项目

    3、结算按实际完成量为准,含管理费在内总体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4、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购买的项目,按实际采购总额向甲方报账。

    四、支付方式

    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工程标准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待工程全面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实际工程结算明细单,甲方在接到乙方明细结算单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审核无误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总工程额的85%,在甲方入住起半年内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五、安全责任

    本屋装修期间,工人日常工作由乙方负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装修期内安全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责任

    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施工方案,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七、乙方责任

    乙方应在工期内保质、保量、安全生产,装修期限内完成所有的'装修项目,在保修期一年内免费提供优质的维修、保养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委托合同 篇6

    发 包 方(甲方)

    承 包 方(乙方)

    合同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 (甲方),

    承接方 (乙方),

    工程项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安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特拟定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与做法(祥见施工图纸、预算书、增减项目等)

    4、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及报价单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为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单价签认后生效。

    5、工程委托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承接施工、包料(承接方提供装饰祥尽预算书、材料明细表)

    (2)承接施工、部分包料;委托方提供部分主材(灯具、洁具、五金配件、地砖、大

    理石、橱柜、瓷片、窗帘等)

    6、工期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 )个工作日竣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部施 工及安装项目。即自 年 月 日起。

    2.工期以物业批准施工日期之日为计。节假日或物业特殊规定不允许施工,不计 入工期。

    3.如因甲方延误主材入场或特殊设计变更等认为因素耽误工期,不计入工期。

    第二条,工程价款

    一、工程预算总造价(金额大写) 分 (¥ 元)。

    祥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工程量的增减价款,按实际工程量增减。(新增工程项目,需先设计并报价。双方签字后方可实施。如不需设计项目,参照预算书项目清单或由业务部门重新报价)。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的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施工验收,由甲、乙双方现场验收。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确认增加的费用并另签定补

    充合同及预算书。

    四、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有检查和监督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应

    进行整改。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凡由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等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责经济赔偿;如

    因乙方施工安装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

    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在该工程项

    目施工前三天运至工地现场。如延期到达,工期顺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定,甲方五天内支付乙方部分工程预备款。金额为双方认可的预算书上

    确定的工程款 %即为(¥ 元)。确保乙方及时入场施工。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泥、水、电工完成前期工程,木工进场时,甲方三天内预付乙方工程款即双方签认的预算书中工程款总额的 %即为(¥ 元)。

    三、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两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总额的 %即为(¥ 元)。

    四、 甲方付清工程款后,乙方与甲方办理移交并发放装饰工程保修卡。

    五、 甲方工程款必需交给乙方指定货委托收款人员(见乙方委托书)。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六、 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包括增加项目工程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影响由甲方,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结算前调换房锁,视为验收合格。同意与乙方结算并付全部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甲方或自然灾害而造成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因乙方原

    因而延误工期责任由乙方自负(具体可以在补充协议中进行说明)。

    二、因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其返

    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及材料

    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造成停工,均按延迟工期论处, 双方

    可以友好协商或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节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

    续施工。

    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

    变更、增减原因、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甲方变更要求三天内向乙方

    提出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

    五、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设计方案和施工内容而延误

    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工期顺延。如因乙方是原因,造成返

    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六、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

    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并负责材料及人工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乙双方组织进

    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核实工程量。甲方接到通知后两

    天内部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隐蔽工程,并如实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实际工程量记

    录,甲方应予承认。

    三、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甲方自行搬

    进入住,视为承认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1、须提供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

    底。以便乙方使用。

    2、开工前,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

    房屋中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

    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

    承担有关费用。

    4、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灯设施。

    5、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灯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报批时规定由甲方应

    付的费用。

    6、甲方可派人员参与或监督施工。

    7、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二、乙方

    1、指派(姓名) 杨彬 为乙方驻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

    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2、佩证上岗,文明施工,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以及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

    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

    复或赔偿。

    3、在装潢事故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免费保修),由于甲方使用不当二造成损坏和不可

    抗拒的灾害,不在保修范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时间为

    二年。超过二年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但收取工本费用。(隐蔽工程正常保修五年)

    4、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时,必须出示保修卡和结算单,否则,乙方可以拒绝维修。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6、施工期间出现的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同时期间的住宿、餐饮等相关费用由乙 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或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5%作

    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

    偿。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

    误工所造成的损失,如甲方不按合同是约定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造成损失由

    甲方自付,并赔偿乙方误工费。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工,甚至

    可以追究误期竣工损失(每误期1天赔偿100元)。

    4、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未经乙方部门经理、总经理批示,甲方原则上不得随意减少

    报价单项目,否则乙方应追加该项目实际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不享有公司的

    特殊优惠。

    5、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

    甲方已实际验收。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

    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签认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1.双方应协商解

    决;2.向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投诉热线,0775-8230555);3.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因自然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或不属于甲乙双方确定施工范围内造成损失,甲、乙双

    方各自承担损失。

    3、如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协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市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判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一、装饰工程预算书,

    二、补充协议,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任何口头承诺不作为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甲方(盖章), 乙方,广西博白县鼎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

    1、 施工变更申请书(表一)此表可复印。

    类 别水泥工程( )水工程( ) 电工程( )

    木工工程( )油漆工程( )其他( )备注,

    1、请在括弧中打();

    2、如因业主变更,由业主填写;如因公司要求变更由监理填写;

    3、施工变更造成预算调整应由业务部重新预算确认后进行施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理) (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项目增减申请书(表二)此表可复印。

    类 别水泥工程( )水工程( ) 电工程( )

    木工工程( )油漆工程( )其他( )备注,

    1、请在括弧中打();

    2、如因业主变更,由业主填写;如因公司要求变更由监理填写;

    3、施工变更造成预算调整应由业务部重新预算确认后进行施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理) (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委托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所购房屋:________,选择装修标准(风格)________。【客户签字确认: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授予权乙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所购房屋进行装修。为明确甲方要求及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委托协议。

    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政府法规下,管理公司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

    一、装修公司的选聘

    1、乙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公司进行装修。

    2、因装修公司之行为导致装修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追究该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采取返工、更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

    二、甲方同意所购置的房屋在楼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代表甲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修。对于因装修而使该商品房部分结构发生变化的,甲方对此变化无异议。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

    甲方于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支付设计费总额的万元。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确定后,乙方进行整套图纸的绘制。整套图纸绘制完成交给甲方使用,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共计 万元,

    三、装修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详见协议附件一《装修标准》。如因装修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不能满足协议中所列交房标准的。

    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 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四、乙方所设样板间为商品房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展示,样板房所布置的“装修标准”以外的布艺装饰、居家用品、家具、灯饰、装饰用品等仅作为摆放指导,不包含在甲方所购房屋的装修范围内,不作为装修交付的标准。

    甲方在接到乙方整套图纸绘制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天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五、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以附件一和附件二为准。由甲方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房屋交付手续时一并验收。

    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

    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实地测量及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

    六、除本协议已对装修所作出的约定外,其他有关装修事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方案等),甲方均同意以乙方届时指定的装修公司所确定的文件为准,而无需甲方另行签署表示认可。

    空调机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

    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在甲方签字确认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应在约定的设计时间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

    七、

    1.房屋装修后的装修材料及设施的保修责任等,以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出具的《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或类似文件)为准,该装修公司在装修后按此质保书承担质保义务和责任,在《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规定的质保期内。

    乙方对甲方已签字确认的方案不再有修改的义务,若甲方有修改需求,可与乙方协商,并交纳相关的方案变更费用。方案变更及变更费用,以附件方式由双方签字生效。

    如空调、电视机、电磁炉、电水壶等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书为准,如因所赠与电器或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由甲方直接追究该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的责任,乙方应予以协助。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造成设备、设施毁损及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的设计版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进行保护,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相关技术参数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项目使用。如甲方将上述图纸另作其它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八、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外,乙方和装修公司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_______花园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

    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的,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按照设计费总额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赔偿金。

    1、受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其它行政决定、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延迟等影响而导致的;

    2、施工中遇到国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筑规范中规定准许顺延工期的停电、停水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的;

    3、甲方未付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全部应付款项的。

    九、商品房装修完毕并达到交房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确定房屋交接时间。若甲方未按通知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十、本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经主动向乙方提出请乙方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撤销或变更已作出的委托约定。

    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十一、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甲方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委托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所购房屋:大溪谷·华斯汀公寓号,选择装修标准(风格)。【客户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授予权乙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所购房屋进行装修。为明确甲方要求及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装修公司的选聘

    1、乙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公司进行装修。

    2、因装修公司之行为导致装修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追究该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采取返工、更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二、甲方同意所购置的房屋在楼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代表甲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修。对于因装修而使该商品房部分结构发生变化的,甲方对此变化无异议。

    三、装修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详见协议附件一《装修标准》。如因装修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不能满足协议中所列交房标准的。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四、乙方所设样板间为商品房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展示,样板房所布置的“装修标准”以外的布艺装饰、居家用品、家具、灯饰、装饰用品等仅作为摆放指导,不包含在甲方所购房屋的装修范围内,不作为装修交付的标准。

    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五、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以附件一和附件二为准。由甲方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房屋交付手续时一并验收。

    六、除本协议已对装修所作出的约定外,其他有关装修事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方案等),甲方均同意以乙方届时指定的装修公司所确定的文件为准,而无需甲方另行签署表示认可。

    七、1.房屋装修后的装修材料及设施的保修责任等,以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出具的《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或类似文件)为准,该装修公司在装修后按此质保书承担质保义务和责任,在《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规定的质保期内。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空调、电视机、电磁炉、电水壶等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书为准,如因所赠与电器或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由甲方直接追究该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的责任,乙方应予以协助。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造成设备、设施毁损及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外,乙方和装修公司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1、受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其它行政决定、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延迟等影响而导致的;

    2、施工中遇到国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筑规范中规定准许顺延工期的停电、停水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的;

    3、甲方未付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全部应付款项的。

    九、商品房装修完毕并达到交房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确定房屋交接时间。若甲方未按通知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_______市政府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十、本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经主动向乙方提出请乙方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撤销或变更已作出的委托约定。

    十一、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甲方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装修委托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号(单元)室。

    3、住户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  (%),税金(%)。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属甲方责任。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

    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2、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装修委托合同 篇10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出委托设计邀请及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签订以下条款:

    1.甲方在签定协议前认真阅读并认可乙方的《收费标准及服务条款》。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设计信息材质要求,色彩要求,布局要求,造价要求。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现场勘测的必要条件,并协调乙方测量工作。甲方负责提供房屋相关的原始电路,水路图纸以及所在物业的相关管理规定。

    4.甲方有权参与设计过程的监督,积极配合回答乙方在设计过程中的疑问。

    5.甲方未通知乙方擅自对设计内容,材料,尺寸进行修改或更换,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1.乙方接受甲方的邀请,积极配合并为甲方认真提供设计服务。

    2.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体贴设计,并遵守物业相关的管理规定。

    3.乙方绘制的图纸必须订装成册,图面清晰,数据详细,严格执行图纸规范。

    4.乙方图纸绘制完毕经甲方许可方可采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对设计内容进行监理。

    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交由有关部门仲裁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设计收费标准及服务条款

    装修委托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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