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24-03-282025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汇编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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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篇1)
1、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把决定通知对方,与此同时,应该向对方说明解除的理由,如果事先不通知对方,届时突然解除,则视一方违反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个人过失受到处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外。
2、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要提前十天将被解除人名单及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若工会认为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合同规定或国家法律,可在7日内提出重议,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属违纪违规的,应发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将其个人档案交上级有关部门。
4、公司与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引起争议,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乌海市劳动仲裁办申请仲裁。
因开除、辞退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公佈处理决定15日内可直接向乌海市劳动仲裁办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5、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三项社会保险,公司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1、犯有第一条所列错误的员工,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较轻的,由本单位安排离岗学习,学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学习期间可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待岗、离岗期间享受最低工资标准。
2、犯有第一条所列错误,情节严重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在公司内影响恶劣的,由公司组织离岗学习,学习期间扣除个人应缴社会保险外,发给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3、员工离岗学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后仍不具备重新上岗条件,予以解聘。
4、待岗人员可实行双向选择,组织安排或个人择业。待岗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工资待遇如下:
第一个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发给,技能工资按本人的技能工资全额发给,不享受挂钩工资;
第二个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70%发给,技能工资按70%发给;
第三个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50%发给,技能工资按50%发给。
待岗期间公司据情安排工作,如果超过二次不接受公司安排工作的,予以解聘。
5、因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决定停职检查,在停职检查期间,只享受基本生活费。
1、待岗、离岗人员携带由原单位出具的离岗原因书面材料或持人力资源部调令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
2、学员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作息时间;
3、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学习并提供学习材料,离岗人员的学习材料费用由本人负担;
4、学员请假须经人力资源部领导批准,无故缺勤按旷工论处;
5、学习期间原单位如遇特殊情况,由原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批准,可暂回原单位工作,工作处理完毕继续参加学习;
6、学员学习期满,应提前5天将学习心得、上岗申请书、班主任关于学员的鉴定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1、学员在学习期间,能深刻反省自己所犯错误,作出书面保证,遵守学习纪律,由本人提出上岗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鉴定为合格者,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方可重新上岗;
2、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或为企业有立功表现的,可提前上岗工作;
3、离岗人员经过学习、教育,符合重新上岗条件,原则上回原单位上岗,但原单位可重新安排其它岗位(工种),由本人在单位内部竞争上岗。
1、非本人原因待岗的,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待岗原因材料,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属机构调整的,以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为准;
2、因违规违纪离岗学习者,由本单位出具离岗原因详细材料,并经本人签字同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告公司领导;
3、本人对离岗学习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但申诉期内不影响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自愿要求停薪留职的具体规定:
1、停薪留职的时间不得低于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职期间,应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公司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停薪留职期间所发生的疾病、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律由本人负责,所需费用自理。因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者即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4、员工要求停薪留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分厂)签属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5、员工停薪留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每季度员工主动向公司财务缴纳一次,如拖延超时三个月不交费用,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停薪留职计算工龄。
6、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公司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人员余缺和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如安排不了,则在公司内待业,待业期间,三项保
险由本人负担。愿意继续停薪留职,可以再次提出申请,续签停薪留职手续。停薪留职期满一个月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公司工作,又不续办停薪留职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本规定 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有员工待岗、离岗、解聘、停薪留职的有关规定废止。
为了确保原企业职工与改制后的企业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企业整体出售协议》 《职工安置办法》和《企业章程》中有关条款中的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书。
一、经确认,职工 在改制前有效工令为年,安置费年金额为 元,总计为 元。
二、一次性安置费不发给职工本人,以不计息挂帐形式记在职工名下,经公证后,交由职工本人保管。
三、本合同书签字公证生效后,国企职工身份随之解除,国家不在承担无限责任。在发生职工自愿辞职或企业辞退职工时,安置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给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关系,改制后的企业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不买断工令想保留国企职工身份的职工按《职工安置办法》中有关条款处理。
五、对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改制后企业安排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发给安置费。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篇2)
一、员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的,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主张经济补偿: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符合法定的裁员条件进行裁员的,需予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出现工伤或者是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是其他合同约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均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员工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入职甲方,甲乙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现乙方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乙方的申请,双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甲方与乙方结清以下款项,
1、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乙方医疗期工资_______元。
2、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_______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人民币_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人民币_______元。
上述1、2、3、4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同意现金领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资帐户中。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厂牌等属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给乙方开具离职证明。
四、乙方承诺由其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甲方将提供协助。
五、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办结时,甲方与乙方结清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乙方同意此后放弃向有关机构主张其它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患病待遇等相关之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年月日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篇4)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于离职报告书的写法法律上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要求,每一个员工离职的原因不尽相同,为了避免公司挑毛病,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制度及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的规定履行离职流程。向公司递交离职报告的目的也不是征得公司的同意,只不过是要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签订为期__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_____
1、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篇6)
案例
原告某科技公司
被告鹿某
鹿某于2007年9月17日加入某科技公司,担任行政助理职务。某科技公司每月发放鹿某上月工资,工资打入鹿某工资账户。2008年6月30日,鹿某认为自己工作出色,且入职将近一年,找到总经理王某要求加薪,王某不同意,鹿某坚持要求加薪,惹怒了王某,王某遂指示人力资源部门口头将鹿某辞退。双方于当日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在本案审理中,双方均确认某科技公司发放鹿某2008年6月工资为2040.85元;鹿某出示银行卡交易明细以证明其工资发放情况,某科技公司对其真实性不持异议,该交易明细显示:鹿某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工资总额为12886.82元。故鹿某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610.85元。
另查,鹿某曾将某科技公司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委裁决某科技公司给付鹿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720元,某科技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并起诉至法院,要求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6720元。
一审法院认为:某科技公司因双方就鹿某薪酬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单方解除与鹿某的劳动关系,缺乏充分事实及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赔偿金,故对于某科技公司要求不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鹿某解除劳动关系前的平均工资应以赔偿金3317.2元。
二审法院驳回某科技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篇7)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待岗学习
1、因机构调整、暂时没有安排上岗的。
2、非本人原因调整工作岗位,暂时没有安排上岗的。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调离本岗位离岗学习。
1、无故旷工二天以上者;
2、违反规章制度,脱岗、串岗造成事故、经济损失较大的;
3、在岗睡觉、打牌、赌博、电脑玩游戏的,酒后上班和在岗饮酒的;
4、违反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较大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无理取闹影响恶劣的;
6、工作玩忽懈怠,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各项经济责任考核指标,造成利润亏损、成本上升、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经审计无正当理由);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8、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10、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11、《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中关于离岗的规定。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聘)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3、贪污、盗窃,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且构不成刑事处分的;
4、劳动教养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泄露公司技术专利或商业秘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工作秩序的;
7、违反操作规程,故意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燃材料造成重在经济损失的;
8、越权签定或履行经济合同、擅自处理、决定职权范围外的事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恶劣的;
9、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1、《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中关于解聘的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提出自主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内出现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
五、为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或缓批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1、公司内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需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公司出资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尚未达到服务年限的。
六、解除劳动合同审批程序
1、依照本规定第三条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由原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根据员工所犯错误出具详细材料,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库除劳动合同时与被解除本人达不成一致的,根据事实确凿、责任明确、有法可依的原则,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强制执行。
2、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工会备案。
七、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责任
1、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把决定通知对方,与此同时,应该向对方说明解除的理由,如果事先不通知对方,届时突然解除,则视一方违反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个人过失受到处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外。
2、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要提前十天将被解除人名单及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若工会认为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合同规定或国家法律,可在7日内提出重议,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属违纪违规的,应发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将其个人档案交上级有关部门。
4、公司与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引起争议,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乌海市劳动仲裁办申请仲裁。
因开除、辞退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公佈处理决定15日内可直接向乌海市劳动仲裁办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5、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三项社会保险,公司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八、待岗、离岗学习期限及相关待遇
1、犯有第一条所列错误的员工,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较轻的,由本单位安排离岗学习,学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学习期间可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待岗、离岗期间享受最低工资标准。
2、犯有第一条所列错误,情节严重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在公司内影响恶劣的,由公司组织离岗学习,学习期间扣除个人应缴社会保险外,发给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3、员工离岗学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后仍不具备重新上岗条件,予以解聘。
4、待岗人员可实行双向选择,组织安排或个人择业。待岗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工资待遇如下:
第一个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发给,技能工资按本人的技能工资全额发给,不享受挂钩工资;
第二个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70%发给,技能工资按70%发给;
第三个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50%发给,技能工资按50%发给。
待岗期间公司据情安排工作,如果超过二次不接受公司安排工作的,予以解聘。
5、因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决定停职检查,在停职检查期间,只享受基本生活费。
九、待岗、离岗学习人员管理办法
1、待岗、离岗人员携带由原单位出具的离岗原因书面材料或持人力资源部调令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
2、学员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作息时间;
3、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学习并提供学习材料,离岗人员的学习材料费用由本人负担;
4、学员请假须经人力资源部领导批准,无故缺勤按旷工论处;
5、学习期间原单位如遇特殊情况,由原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批准,可暂回原单位工作,工作处理完毕继续参加学习;
6、学员学习期满,应提前5天将学习心得、上岗申请书、班主任关于学员的鉴定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十、重新上岗条件
1、学员在学习期间,能深刻反省自己所犯错误,作出书面保证,遵守学习纪律,由本人提出上岗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鉴定为合格者,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方可重新上岗;
2、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或为企业有立功表现的,可提前上岗工作;
3、离岗人员经过学习、教育,符合重新上岗条件,原则上回原单位上岗,但原单位可重新安排其它岗位(工种),由本人在单位内部竞争上岗。
十一、待岗、离岗审批程序
1、非本人原因待岗的,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待岗原因材料,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属机构调整的,以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为准;
2、因违规违纪离岗学习者,由本单位出具离岗原因详细材料,并经本人签字同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告公司领导;
3、本人对离岗学习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但申诉期内不影响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自愿要求停薪留职的具体规定:
1、停薪留职的时间不得低于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职期间,应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公司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停薪留职期间所发生的疾病、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律由本人负责,所需费用自理。因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者即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4、员工要求停薪留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分厂)签属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
5、员工停薪留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每季度员工主动向公司财务缴纳一次,如拖延超时三个月不交费用,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停薪留职计算工龄。
6、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公司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人员余缺和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如安排不了,则在公司内待业,待业期间,三项保
险由本人负担。愿意继续停薪留职,可以再次提出申请,续签停薪留职手续。停薪留职期满一个月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公司工作,又不续办停薪留职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十三、各单位一把手是落实文件规定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和审批程序,文书资料要妥善归档。
本规定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有员工待岗、离岗、解聘、停薪留职的有关规定废止。
咀方:乙方:日期: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篇8)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解约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供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劳动合同期满面临续签劳动合同时,如劳动合同条款有变化,劳动者不接受而不同意续签,用人单位不同意按原合同条款履行的,导致无法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劳动合同条款无变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限期签定,劳动者在限定的时间仍不签定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提高或维持原有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保留书面材料以便证明是劳动者自己放弃续签劳动合同的。
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篇9)
劳动合同对员工的作用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上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实现同工同酬。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3、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4、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确定其中没有不符合规定的内容,要知道当合同中写出了部分不合法的内容的时候,这份合同会是无效的,也就根本起不到维护和保障权益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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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1)
根据保险条例规定,双方一致认为,该次事故不属于工伤范围,故乙方同意放下工伤认定申请。现因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然后是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乙方的申请,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协议资料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结清以下款项:
1、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乙方医疗期工资______元。
2、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_元。
3、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人民币__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2、3、4项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同意现金领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资账户中。
二、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厂牌等属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给乙方开具离职证明。
三、乙方承诺由其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劳动潜力鉴定,甲方将带给协助。
四、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办结时,甲方与乙方结清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然后乙方同意此后放下向有关机构主张其它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患病待遇等相关之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家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2)
一、权衡该员工开除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周详:首先分析此人的使用价值,离开或者留下所给公司产生的影响。如此,做出决定,认定该员工是留下还是离开。如果做出的决定是离开,要给出相应的理由,这是法定条件(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即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几种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劳动仲裁衡量严重的标准是:是否达到严重的程度、犯错误的频次、是否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如果员工没有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就要做好给予经济补偿的准备。对规章制度的要求是:该规章制度要合理合法,该规章制度经过公司的民主程序制定,员工要进行知晓和学习,要签字确认学习阅知单。经过公司的民主程序作出,比如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以及工会等其他部门的意见,最终人力资源部门与参会人员签字确认。通过相应的程序,通过公司规章制度。二、如果理由和依据充分,就可以执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1、向工会申请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工会进行批复。(该流程事实上是程序性流程)2、向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告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当面或者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短信微信等形式,如果有书面最好签字确认)三、当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做好交接工作。交接中的注意事项:1、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交接,尤其是钱款、财物(车辆、家电、办公设备等)。2、要对公司的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进行交接。3、要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安排,具体有谁来进行接手,团队建设等问题,接手工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四、如果解除的理由不够充分,要做好协商和仲裁的准备。1、如果采用协商的方式,应当以解除协议固定下来,这样将会避免以后带来的麻烦。事实上,有一大部分的企业是在离职员工中采用这样的方式,一方面固定了当下的法律风险,也将未来的法律风险规避;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因为员工离职走法律流程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2、如果协商无法解除,要做好劳动仲裁甚至诉讼的准备,当然即使劳动仲裁,协商的大门并未关闭,还是可以继续协商。至于采用何种方式,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要做周详的准备, 才能让企业健康有序的`运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3)
————————有限责任公司:
因贵公司有下列第——项之情形,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合同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__________: 你与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 年 月 日 律师提醒:1、该通知书用于劳动合同正常到期,用人单位决定不再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2、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3、通知书一式两份,皆须由劳动者签收确认,用人单位须存一份备查。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4)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编号:
甲方(单位):太原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由于甲方生产经营不景气,导致乙方下岗。现乙方在再就业中心期满,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xx〕20号)有关出中心政策,乙方已安排如下:
上了公益性岗位并领取经济补偿金。
领取一次性安置费。
领取经济补偿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因此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有关政策解除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就有关问题议定如下:
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小写:_______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甲方欠乙方的各项费用待企业破产时,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执行,欠费明细如下(单位:元):
工资 医药费 独生子女费 烤火费 住房公积金 合计
此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双方按协议各自应履行的义务要在三日内主动履行完毕,否则要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以后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与原劳动合同关系相关的要求。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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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正文内容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因公负伤,经治疗一段时间后,身体仍无法承受现工作的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并且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 双方约定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补齐伤残补助津贴、其他福利待遇共计____元人民币。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
第三条 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6)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一)一般情况第一步 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二步 工会提出意见;第三步 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步 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五步 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二)用人单位裁员的程序可分为五个步骤:1、用人单位的企业具备“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标准并经有权部门认定;即具备裁员的实质性条件。2、草拟裁减人员方案。3、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4、制定正式的裁减人员方案。5、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有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的规定,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劳动部门拒绝接受,应当取得拒绝接受的依据和文书并将拒绝接受的文书保存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一套完整考核体系,对劳动者出勤等进行考核和记录,并确保考核记录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客观性,考核记录至少应当保存2年以上,越长越好。同时,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7)
为提高山后村界的主干河流抗御自然灾害的功能,通过达到主干河道得到综合治理,利用资源得到合理开发,环境得到美化的目标。山后村村民组与同志经过充分考虑协商,对河道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下以甲、乙双方为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界址及时限
1、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山后村界的主干河流承包给乙方,河道界址为:_________________东于界,西于界,全长约米。
2、双方议定: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承包期限定为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双方原则
双方本着在优化环境,依法开放资源、利村利民造福一方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原则:_________________
1、在治理、优化环境中合法合理开发资源;
2、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承担相关责任;
3、在地位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三、权利及义务我是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公司招聘到_____________部门工作。到公司已经____个月了,这期间,在工作方面自己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也非常感谢我的领导、我的同事们对我的真诚帮助。同时,我强烈地感觉到,自己的知识非常欠缺,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提高,才能更适应现在的工作,才能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更大的发展。我思考再三,决定要趁还年轻学习更多知识,辞职学习给自己充电加油,以利面对今后工作对我的挑战。为此,我谨向你们提出辞职申请,望能批准为谢!致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首付甲方年度河道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定于此日为每年度付款日期。如乙方拖延付款日期30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责任由乙方自负。
2、帮助乙方做好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与本村村民相关利益事务的协调工作。力尽所能为乙方实施项目工程营造一个宽松环境。
3、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乙方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积极协助甲方做好防洪抗旱工作。不以任何借口影响甲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办理项目界内资源开发相关手续和证件,积极做好小河流域治理项目的申报和聘请相关部门编制规划设计等相关事务,争取项目资金,以治理河道为基础,积极配合村集体做好村公益事业。
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资源(石、沙)开发权,并可在规定范围内发展,甲方不得干涉。甲方不得再于任何单位与个人签订本项目协议,否者,一切事务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8)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是如何的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第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的;(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现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因甲方产生________的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并且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除了应当支付乙方工资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缴纳乙方的社保、公积金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还要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
第三条乙方在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办理完各项交接工作,离职手续。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
第四条乙方自愿放弃除此协议之外的其他诉求。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社会正在日益进步,签订合同的内容条款要尽量做到双方同意,协商一致,在拟定合同时有什么不能忽视的重点吗?大家好今天栏目小编要为大家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如果我的策略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请把它收藏起来!
解除劳动合同 篇1
甲方:XXXX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于 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已达成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月、日应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加班费等。
3乙方确认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4、乙方确认,甲方支付本协议费用后,甲方已支付了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加班费、经济补偿等 经济纠纷。乙方承诺不与甲方就本协议的内容及劳动关系提出任何仲裁、诉讼或其他要求。
5、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辞职交接手续。年日前按甲方《辞职移交清单》要求,并归还属于甲方(包括甲方关联方)(包括甲方关联方)的所有文件。任何承运人)和财产,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承诺在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如乙方违约,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乙方确认本协议全部内容为乙方的真实代表。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2
一、何为劳动者被动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依据上述用人单位存在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当劳动者依据上述用人单位存在的过错(1)至(5)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要在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之前向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
一般建议邮寄送达,因邮寄送达便于保留已送达的证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应当写明解除的理由为(1)至(5)中一个或者多个,且劳动者必须能够举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行为;
(2)当用人单位有上述(6)的行为:即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三、关于何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理解?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指劳动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来确保安全,如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手套、工作环境等。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需的必备条件。如工作台、办公工具等。如用人单位未提供上述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关于何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理解?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日期),并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故,如用人单位超过约定的`支付日期未支付劳动报酬,就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除非用人单位有以下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即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五、何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理解?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月工资5000元为基数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用人单位仅按照天津市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3159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故,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六、何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理解?在实践中,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很少,很难举证,即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意味着实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 篇3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 篇4
2016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
年 月 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用人单位:职工: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劳动合同自2011年×月×日解除
2、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元
3、×月×日前双方办理交接,职工退还公司物品、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未发工资×元、经济补偿金×元
4、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转移、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社保部门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 篇5
首先应该要明确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了具体的期限的合同,而这一种期限的合同不同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样,这两种形式是相对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标准也需要依据相关劳动法的标准要求。其解除的适用条件也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需要明确公司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条件,在员工的劳动合法期内,也就是员工在固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时间内,当然在劳动者没有出现任何对公司不利的情况下,公司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公司应当支付超过一倍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给员工。
第二,倘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的话,应在上述基础之上再加上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有提到:假如想要让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停止其应有的法律效应的话,除了用人单位可以保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在六个月以上但是时间却还未到一年的,应当按一年来计算;若不到六个月的话,用人单位和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在公司工作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本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依据本法实施那天开始相关的计算。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话,同样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解除,而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的赔偿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 篇6
内容提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已从政府的附属物转变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将成为市场的独立法人组织主体和竞争主体。企业劳动关系也必将由行政化走向法制化。企业拥有劳动用人自主权,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减劳动者;劳动者拥有择业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已的兴趣、爱好和技能选择职业或工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确立都要通过劳动合同这一合法有效的形式来确定和规范。劳动合同为劳动制度改革、稳定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实践中,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劳动法上的一个重大问题,直接涉及劳动合同的效力、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失和权利的保护,容易引起纷争。特别是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意志行为,并不以对方的意志为转移,单方解除不当,就会损害对方利益,破坏合同的效力和尊严。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了9个条文,其中8个条文是关于单方解除问题的,足见劳动立法对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重视程度。笔者在学习和实践中发现,由于立法的历史局限性和立法技术水平的欠缺,以及时代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所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尚待立法规范等种种原因,使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操作中存在若干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难题非常值得探讨。本文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论分析框架入手,把握劳动法偏重权利保护、限制意思自治的观点,理顺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在思路上的区别,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存在的若干难题略作探讨,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的需要,提出若干立法建议和司法补救措施。主 题 词:劳动法,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者,实体法,程序法,难题,探讨,立法建议
明确界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论分析框架,是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探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若干难点问题的必要前提。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因当事人双方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或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由当事人一方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行为,亦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单方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1]单方解除权性质上为形成权,即不须由对方当事人同意便可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2]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包括以下几层涵义:(1)、被单方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劳动合同。因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自然也就谈不上解除合同,终止法律效力了。(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尚未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本不存在,谈不上解除与否的问题,已全部履行完毕的劳动合同,法律效力自然终止,没有解除之必要。(3)、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合同单方的法律行为,即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实质是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亦即提前终止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义务以及已享受的权利继续有效;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到此即告结束。
由于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不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其相对影响较大,一方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秩序和经营秩序;另一方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与生活来源,是一个极为为严肃的事情。[3]因此《劳动法》对于不同形式的单方解除,往往规定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不具备法定条件者,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对于劳动关系的维护是一种消极的行为。但从实质上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定事由或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维护和实现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同时又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单位解除权的,对
[1] [2] [3] [4]
解除劳动合同 篇7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具有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无需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解除合同或用人单位在不具备法定条件下违法单方解除合同。[2]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我国《劳动法》第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
1、过失性解除
过失性解除也称即时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错的情况下,不必事先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因本法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失性解除
非过失性解除,也称非过失性解雇、无过失性辞退、预告辞退,是指由于与劳动合同履行有关的一些特殊情况的发生,双方的劳动合同目的己经无法实现,虽然劳动者并没有过失,但是用人单位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出现劳动力过剩,通过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本条的规定来看,是将第本末倒置。
2、考核标准不明确。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限制过于模糊,与客观实际不相称。劳动者符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一个客观的评判标准,主观性很强。
过失解除缺乏程序性立法。我国劳动法对于过失性解雇并没有规定必要的程序,用人单位无需预先通知劳动者,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没有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申辩机会。(不同工作年限的劳动者同一适用,不利于法的实质正义的实现。
4、没有规定禁止雇主解雇雇员的事由。《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六种事由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在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上虽有所增加,但是劳动合同法却没有规定雇主不得解除雇员的情形。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建议
正如前文所述,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不仅无法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会极大地阻碍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因此,笔者认为,针对前文存在的问题,依解除事由的不同可以从不同方面对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进行完善。
解除劳动合同汇集11篇
本文将全面从多个角度解析“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之分,越来越多人已经意识到合同的重要作用。签订合同后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认真履约。如果我的策略能够解决你的问题请收藏一下哦!
解除劳动合同【篇1】
一、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如果单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劳动者可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但行使此项权利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 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书要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4、这种权利如果行使得当,不但不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反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如下几点:
1、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单位可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合法即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数额限制;是否合理即是否过份偏高。不合法和过份偏高的违约金,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2、 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交接清单。交接清单要一式两份,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3、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 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已解除。行使此解除权需要注意:
1、 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期内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4、这种方式离职仍然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最终仍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篇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疑难问题解析
劳动合同解除争议是最为常见的劳动争议之一,然而在实践中劳动合同解除争议的处理中,存在着诸多疑难问题,比如解除理由是否可以事后补充或变更、违法解除后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如何确定、何种情形下劳动关系不可恢复,各界的认知也不尽一致,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加以梳理并加以解析,以飨读者。
问题一、解除理由有多项的,是否当所有项的解除理由均被证实,才可认定解除的合法性?
实践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往往会罗列多项理由,然而劳动争议处理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其中的多项理由中可能会有部分理由不能被证实。那么,假设用人单位多项解除理由中的部分理由能够被证实、部分不能被证实,而且这部分理由足以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那么这种情形下,是应当认定为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对此,在实践中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系依据多项理由,如果只有部分解除理由被证实而其他理由不能被证实,则意味着其他的解除理由不能全部成立,因此,用人单位的解除构成违法解除,而不管能够被证实的理由是否足以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系依据多项理由,只要只有部分解除理由被证实而且能够被证实的理由是否足以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那么这种情形下,就应当认定为合法解除,而不管其他理由是否能够被证实。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比如,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有三项严重违纪行为,因此,在解除通知书上写明了三项理由,而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仅举证证明了其中的一项严重违纪行为,我们不能够因此否定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问题二、解除理由能否事后补充或变更?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中载明了一项或者多项解除理由,然而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对解除理由进行补充或者对解除通知中的理由进行变更。假设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中列举的理由不能被证实或者虽然被证实但不足以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合法理由,而用人单位补充或者变更后的理由可以被证实而且足以作为用人单位解除的合法理由,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是应当认定单位的解除系合法解除还是非法解除呢?对此,在实践中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在庭审中陈述的理由如果能够被证实而且该理由足以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那么不管该理由是否在单位在解除通知中有所体现,就应当认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也即用人单位可以对解除理由进行补充和变更。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与否,应当严格依据用人单位的解除通知,而不应审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之外的其他理由。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与否,实际上就是对用人单位的解除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而审查范围不应覆盖解除通知之外的其他理由。也就是说,即使依据用人单位补充或者变更的理由,可以认定用人单位解除的合法性,但是并不能认定用人单位在该案中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也即用人单位补充或者变更的理由与该案没有关联性。
问题三、违法解除被判恢复劳动关系时,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认为解除决定不合法而提起劳动仲裁的,通常会有两种申诉请求:第一种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第二种是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损失。如果劳动者提第二种诉讼请求的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通常如果认定解除系违法解除的话,通常会判决继恢复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提第一种诉讼请求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会直接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有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会马上向提起劳动仲裁,也有些劳动者并非马上申请仲裁,而是等过了一段时间或许在一年时效的后期才申请,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是,如果法院判令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损失,那么劳动者的工资损失的期间如何确定。对此,在实践中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不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仲裁之前的.责任。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在整个违法解除期限的劳动报酬,因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违法解除行为造成了劳动者在整个违法解除期间劳动报酬的损失,所以,用人单位不应仅赔偿劳动者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
笔者认为,应当支付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还是支付整个违法解除期间的劳动报酬,需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因为不同地区对此有着不同的规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三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撤消单位原决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因此,如果争议发生在上海,则应当仅支付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而非整个违法解除期间的劳动报酬。再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因此,如果争议发生在广东,则应当支付整个违法解除期间的劳动报酬,而非只支付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
问题四、在判定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哪些情形可以构成劳动关系不可恢复?
在实践中,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中,如果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往往一方面抗辩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抗辩称即使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话,劳动关系也不可恢复。那么哪些情形会导致劳动关系的不可恢复,对此,在实践中颇有争议。根据笔者的经验,实践中用人单位的抗辩理由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有了继任者;那么对于用人单位的上述抗辩理由,是否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不可恢复呢?
首先,对于董事会做出解聘决议的总经理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不恢复。笔者认为,总经理,处于公司行政管理体系的顶端,负责公司的总体运行,对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负责,并以自身的知识、经验和商业能力追求公司效益的最大化。鉴于总经理的职位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对于该类合同是否可继续履行应持更审慎的考量,笔者倾向于不宜做恢复判定。
其次,对于劳动者原来的岗位或者所在部门已经被撤销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不恢复。笔者认为,如果劳动者原来的岗位或者所在部门确实已经撤销的,对劳动关系不宜做恢复判定,因为岗位和部门已经不复存在的话,劳动关系恢复已经没有可能行性和必要性了。
最后,对于劳动者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有了招用了新员工、有了继任者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不恢复。对此,在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有了招用了新员工、有了继任者的,劳动关系就不可再恢复;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即使劳动者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招用了新员工、有了继任者,但这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恢复,劳资双方完全可以在劳动关系恢复后再协商确定新的工作岗位。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从和谐劳动关系的角度,在招用了新员工、有了继任者的前提下,对劳动关系不宜再做恢复判定,判定恢复劳动关系可能会滋生新一轮的劳资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篇3】
张某2004年1月4日通过商调进入某房屋装饰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连续几年亏损,于2008年9月被本市一家装饰有限公司兼并。装饰有限公司兼并后,遂以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面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虽经多次与装饰有限公司交涉未果。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装饰有限公司撤消解除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查予以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时张某称:装饰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要求撤消解除合同的决定。即使装饰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根据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装饰公司辩称:装饰公司没有与张某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装饰公司没有应承担补偿的义务,对于张某的要求不予同意。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查:张某2004年1月4日通过商调进入装饰公司处,任公司装饰设计工作。争议双方于2004年1月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连续几年亏损,于2008年9月被装饰公司兼并。兼并后装饰公司遂以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面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了退工手续。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法人变更后其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承担。装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应予以撤销。
案件评析:
本案争论焦点:单位法人变更后,变更后的法人单方面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只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按照《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良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本案的用人单位法人变更后其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承担。装饰公司兼并原装饰公司,兼并后装饰公司宣告终止,因为装饰公司是原装饰公司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它有义务对原公司的人员重新做出安排,有责任承担原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因此,装饰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撤消装饰公司解除张某的劳动合同决定,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装饰公司收到裁决书后不服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对原告(本案装饰公司 )要求与被告(本案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原告仍不服,上诉到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终身判决。
解除劳动合同【篇4】
关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及问题
关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于过失性解除不用事先预告,且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劳动者的影响极大,因此,法律对过失性解除的规定也十分严格。《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⑷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外,《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外,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实体上的问题
由于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非常多,要求也很高,所以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败诉率非常高。企业对员工实施过失性解除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我们认为,从实体角度观察,判断的标准,其一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事实依据;其二是有否法律依据,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即为违法。
关于事实依据,即员工存在过错的法律事实。这里要注意区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这是客观事实;而法律事实是指有证据证明的,能被仲裁或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法律事实才是裁判的依据。但现在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单位看到客观事实了,但没有证据,到法庭没法证明,这就不是法律事实。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注意保留劳动者有过失的有效证据,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定要固定员工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
第二看法律依据,这包括三类: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的规章制度,还包括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比如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需要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在规章制度中对《劳动法》的这一规定进行细化,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构成严重失职,损失达到什麽程度才是重大损失,而且用人单位的规定必须是合理的,这样就解决了法律依据的问题。可见,做好企业的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制定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权利。在这个权利的行使中,有三个方面的限制。一是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企业自主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第二个问题是,规章制度制订程序合不合法,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第三个问题是企业的规章制度需要公示,实践中有些企业通过公告栏或企业内部的网络来进行规章制度的公示,这种方式的公示在仲裁诉讼中很难举证。我们建议用人单位把公示落实到书面上,让员工明确知道公司有相关规定,违反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同时还要注意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后处理结果的告知,公司应以合法的程序去告知。另外,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什么是重大损失,是否就不能解除呢?也不是,这时仲裁或法院就会直接适用法律法规,根据通常的标准来衡量它是否是重大损失。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会很被动。
解除劳动合同【篇5】
甲方:XXXX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于 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已达成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月、日应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加班费等。
3乙方确认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4、乙方确认,甲方支付本协议费用后,甲方已支付了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加班费、经济补偿等 经济纠纷。乙方承诺不与甲方就本协议的内容及劳动关系提出任何仲裁、诉讼或其他要求。
5、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辞职交接手续。年日前按甲方《辞职移交清单》要求,并归还属于甲方(包括甲方关联方)(包括甲方关联方)的所有文件。任何承运人)和财产,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承诺在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如乙方违约,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乙方确认本协议全部内容为乙方的真实代表。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篇6】
近日,服务热线接到宜宾一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杨某打来电话反映。去年1月,厂方与一名姓张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去年10月,单位根据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及病休建议,同意张休息2个月治病。在医疗期内,他每月均回单位领取病假工资。但是,病满后,他却没回单位上班,单位多次打电话到他家通知其回单位报到,都没找到人,只好托人传话给他。可至今,这名职工仍未回单位上班。杨问,单位能否解除与他签订的劳动合同?
该单位可以与这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贯彻〈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根据杨某的情况,单位批准其请假2个月,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单位执行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职工医疗期内按时发放病假工资,充分保护了职工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应予肯定。医疗期的企业职工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医疗期满后已将疾病治好,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签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这位姓张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逾期不回单位报到,单位可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应注意,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O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来源:中青在线)
解除劳动合同【篇7】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1,全部根据劳动合同,立定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来处理,没有劳动合同的也可以根据当时的约定处理,都没有。可以根据处理。2,在实际造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和当时的约定,或者公司一般的惯例,每个员工在公司说所处的工作岗位不同,劳动方式的多样型不同,在具体处理方式上存在差异。3,但基本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立的时间,解除劳动时间的确定,劳动报酬的约定。这些都排除在外,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如果仲裁不能解决就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4,赔偿由工作年限决定了,具体如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解除劳动合同【篇8】
到达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是必须解除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根据劳动法法理,该条规定一方面赋予劳动者以主张权利到龄退休享受“退休福利”的依据,另一方面赋予用人单位人事自主权杜绝到龄该退者“占”而不退的依据。由此可见,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兼具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法律就应该维持双方劳动合同效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也可从另一侧面支持本案可依法按劳动关系处理。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应当明确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否则视为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综上所述,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到达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是必须解除吗的相关法条依据,针对这一问题,大家可以看出,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问题其实就是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办事,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在法律规定上是需要终止劳动关系的。
解除劳动合同【篇9】
甲方(用人单位):____
乙方(劳动者):____(身份证号:____)
经乙方与甲方充分协商,双方就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双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共人民币
而均无异议;
三、乙方同意离职手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____时前办理完毕;
四、乙方同意甲方将上述款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____时前支付;
五、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离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乙方须向甲方进行赔偿的,甲方将在本协议第二条款约定的补偿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如乙方存在违反合同或法律法规行为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六、甲、乙双方在此承诺:明白并同意以上各项条款。上述各项办理完毕后,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与经济争议,并不再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事宜以及衍生出来的任何事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乙方(签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篇10】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1)二中民终字第2241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小兰,男,1972年9月17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一区5号楼3单元102室。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二区15号。
法定代表人孟卫东,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小兰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1)丰民初字第84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 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弄虚作假,致使盘点结果严重失实,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影响。我公司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将小兰辞退,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小兰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没有依据。综上,要求法院判令我公司不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13050元。
小兰辩称:我在家乐福公司工作期间不存在其所述的错误行为,家乐福公司在作出处理时也未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且我在工作期间长期加班,家乐福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合理依据,故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加班工资,并应撤销对我的处分决定。同意仲裁裁决第一项。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小兰于虚报谎报的行为;如员工构成三级违纪,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予以辞退,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数目并分析了原因,小兰认可其存在扫描单品、增加数量,虚增库存、违反公司程序规章制度等。弄虚作假、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根据《员工手册》不诚实行为等原因,向小兰发出《违章违纪单》。2010年8月20日,家乐福公司向小兰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小兰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为由,决定与小兰解除劳动合同。小兰认可其于同日收到了该《解除合同通知书》。小兰离职前的职务为纺织处61课课长。
小兰所在工作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小兰主张加班工资,家乐福公司不予认可,并提供小兰的工时统计表予以证明小兰不存在加班情形,小兰对其中部分工时统计表中的签名不予认可,并申请了笔迹鉴定。诉讼中,原审法院依法委托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对小兰的申请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2009年8月工时统计表中小兰的签名与检验样本上的小兰的签名字迹不是同一人所书写。小兰未就其存在加班事实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小兰预付鉴定费用13 000元。
另查,小兰离职后,就其与家乐福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家乐福公司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撤销对其的处分决定。2011年2月12日,该仲裁委员会作出京劳仲字[2010] 第44号裁决书,裁决家乐福公司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13 050元,驳回小兰的其他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小兰于2001年4月29日入职家乐福公司,双方签有劳动合同,故双方均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节,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小兰作为纺织处课长,在工作期间确实存有虚报库存行为,违反了家乐福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家乐福公司以此为由与小兰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家乐福公司要求不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小兰要求撤销家乐福公司对其的处分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加班工资一节,因小兰所在工作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尽管家乐福公司提供的小兰的部分工时统计表不是小兰本人签名,但因小兰未就其存在加班事实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且小兰在收到仲裁裁决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故法院对小兰要求家乐福公司向其支付加班费的`答辩意见,亦不予采信。据此,原审法院于2011年10月判决: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不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十一万三千零五十元。
判决后,小兰不服,上诉至本院称:第一、关于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在面谈记录中所写为不实陈述,与事实并不相同,原审法院除了描述面谈记录的内容,再无关于该事实的调查。第二、关于加班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进行了解释。第三、综合计算工时制不意味着没有加班费。原审法院事实未调查清楚、错误认定,判决无依据、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家乐福公司支付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加班费1 011 225元,诉讼费由家乐福公司负担。家乐福公司同意原审判决。
二审中,小兰称其于处长钟涛指示执行的虚增库存、调整金额,违反公司程 序和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属实,盘点的数据是真实的,其负责的部门确实损失了调整金额等原因,因为其是发生损失部门的营运课长 ,所以公司找其谈话,并强迫其写下面谈记录中的内容,以达到辞退直接责任人店长黄坚的目的。家乐福公司对此不予认可。
小兰称其在盘点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只是整理台面,将货物分类码放,不负责后续的盘点数量。家乐福公司称小兰作为营运课长要对工作范围全面负责,并提交《大盘点程序》,其中载明营运课长在盘点步骤中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整理卖场商品等准备工作、在初盘、复盘、扫描、复查后在“盘点跟踪表”上作记录等。小兰对此予以认可,但称其只是对工作流程负责,即使盘点错了也是负责点数的员工负责。后,小兰又称货品盘点过程包括初盘、复盘、扫描、复核改正的过程,所以不可能出现盘点数量与库存数量不符的情况,即不可能出现虚增库存的问题。本院询问小兰为何把不可能存在的情况写在面谈记录上,其称是被要求写的,否则自己就会被辞退。
小兰称其主张的加班工资为下班的两个时间。家乐福公司称签到簿只显示上班、下班时间,无法显示中午吃饭、休息等时间,不代表工作小时数,且为复印件,对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称其公司每月月底汇总统计员工的出勤小时数制作成《工时确认表》,要求员工本人和上级在《工时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据此制作工资表、发放工资。小兰认可家乐福公司要求每月都在《工时确认表》上签字,否则不发工资,其每月实际均领取了工资,不清楚鉴定并非其本人签字的数张《工时确认表》是何人所签。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劳动合同书、员工手册、面谈记录、违章违纪单、解除合同通知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工时确认表、司法鉴定文书、裁决书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小兰在面谈记录中自认其实施了虚增库存,违反公司程序及规制制度的行为,其于诉讼中对此予以否认,称所写内容与事实不符,系被家乐福公司强迫所写,应就该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因小兰未能就其主张提供证据,故原审法院对面谈记录的内容予以采信,据此认定家乐福公司与小兰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判令家乐福公司不支付小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无不当。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在小兰所在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小兰主张延时加班工资,应就其全年累计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承担举证责任。小兰仅提供9、10月的签到簿复印件,要求支付2001年4月29日至2010年8月20日的延时加班工资,证据不足;且仲裁裁决驳回了小兰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申诉请求,小兰未起诉, 故本院对小兰该项上诉请求,无法支持。综上,原判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解除劳动合同【篇11】
证明曹忠同志,因为于20__年_月_日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
_年_月_日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曹忠同志:
性别:男,1968年6月出生,_年_月参加工作,
工种(职务):保安员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群众,
是(否)为下岗转失业,于20__年_月_日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于20__年_月_日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费从20__年__月缴至20__年__月)
特此证明。
备注:符合申领条件的凭此证明在60天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依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登记的,视为重新就业,其缴费年限予以保留。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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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篇1
一、何为劳动者被动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依据上述用人单位存在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当劳动者依据上述用人单位存在的过错(1)至(5)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要在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之前向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
一般建议邮寄送达,因邮寄送达便于保留已送达的证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应当写明解除的理由为(1)至(5)中一个或者多个,且劳动者必须能够举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行为;
(2)当用人单位有上述(6)的行为:即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三、关于何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理解?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指劳动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来确保安全,如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手套、工作环境等。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需的必备条件。如工作台、办公工具等。如用人单位未提供上述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关于何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理解?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日期),并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故,如用人单位超过约定的`支付日期未支付劳动报酬,就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除非用人单位有以下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即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五、何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理解?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月工资5000元为基数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用人单位仅按照天津市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3159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故,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六、何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理解?在实践中,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很少,很难举证,即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意味着实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 篇2
解除劳动合同的含义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1.员工提出辞职, 需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提出辞退员工, 需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发给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按上述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了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员工工号: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 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方支付 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 元;
三、 ;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解除劳动合同 篇3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问题探讨劳动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社会经济权利中的一种,《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为了规范劳动权的行使,一九九四年七月五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称劳动法),其第三章用十八个条文来规定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而关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文又占了八条,可见立法者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视。但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劳动法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立法仍然存在缺陷,以至于出现了许多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难题,本文依据实践中已经发生的问题,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出现的实体法上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个书面通知送达用人单位后无须其他条件,劳动合同即可发生解除之结果。在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问题中,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的难点有以下几个: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可劳动者获得了充分的择业自主权,保障了劳动者的劳动自由,但对用人单位来说这一条文使其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局面,劳动者特别是重要岗位的劳动者或者是在用人单位起重要作用的劳动者一走,将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立法者也正是关注到了这一问题,才会在立法条文中出现了预告期限的规定,按照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的预告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这个一成不变的期限在司法实践中也产生不不可避免的争议,这是因为在社会发展到知识经济时代,劳动者的替代程度因劳动者素质的不同已经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变化,一些高级人才的替代程度远远低于普通劳动者,许多行业和领域,用人单位很难在三十日内找到一个可以完全替代的劳动者;而对许多普通劳动者来说,他找到一个合适的新的劳动岗位并非一件易事,如果新的用人单位急于用人的情况下,劳动者要解除原劳动合同又需要三十日的情况下,他仍然有可能失去新的劳动岗位。可以说三十日这个预告期限已经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看法的焦点,因此对预告期限的长短,笔者认为不宜一刀切的作出规定,立法应当针对不同素质的劳动者作出相对灵活的规定即对高级人才的的预告期限予以相应延长,而对普通劳动者的预告期限予以相对的缩短,以保护用人单位和普通劳动者的权益。
第二、预告期限内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主张劳动合同因已经提前预告而解除,而用人单位则不认为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的情况很多,其主要的争议点就是在预告期限的起算问题以及预告期限内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上,现在劳动者行使其预告解除权的方式往往是以辞职报告的形式出现的,并且许多劳动者都是在提交辞职报告后即离开用人单位而另谋他职,在等到三十日的期限满后才向用有单位提出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这就给预告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在劳动者看来提出辞职报告之日即是劳动合同解除之日,但这种看法是明显不正确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前预告是劳动者的义务,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劳动义务。但是用人单位也不应当利用预告期限的规定,片面利用其有利条件在预告期限的确定上作文章,以给劳动者重新就业制造障碍。
第三,用人单位在预告期限内是否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对劳动者单方解除的抗辩。
笔者曾经接触过二个劳动者预告解除的案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后,用人单位随即向劳动者发出了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其中的一例已经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其结果是认为劳动合同尚未解除,而另一例虽然还未提请确认,用人单位已经提出了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观点,对此笔者认为,劳动法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前提是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自由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时,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成为其抗辩的依据,劳动合同应当视为解除。这一点劳动部在立法说明中已经加以了充分说明,但司法实践中仍然有人认为用人单位可以抗辩是与立法精神相违背的。
第四、弃权条款的效力。
由于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赋予劳动者的是无条件的单方预告解除权,这给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因此有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与其签订确认放弃无条件预告解除权的所谓“弃权条款”,从而达到用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对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劳动者的无条件解除权进行限制的目的。这种做法在司法实践中也引发了不少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这种约定有效,其理论依据是合同法中的合同自愿原则,认为只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者放弃其权利并无不当,故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放弃无条件解除权以后不得依据劳动法三十一条的规定行使预告解除权。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而来的无条件解除权是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否则就是违法,因此即使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也因其违反法律而无效。笔者以为在目前的就业形势下,极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处于弱势地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从衡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看,弃权条款应归为无效。
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保护方法,而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守密条款是用人单位在保护商业秘密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但由于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赋予了劳动者无条件的劳动合同解除权,那么那些掌握或了解用人单位的技术信息或资料的劳动者,可能会利用这些有利条件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从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为了调和劳资双方的利益,劳动法用二个条文对商业秘密问题作出了规定,即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和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二个条文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性很差,细言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劳动者的守密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还是一种约定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的争议,因为守密义务的违反往往伴随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出现,并且已经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而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看,只能说不利用他人的商业秘密是每个人的义务并没有保护他人商业秘密的义务,同时从《劳动法》的规定看,没有约定守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并非无效,因此可以说守密义务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一种附随义务,但这种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前提,故守密义务是一种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没有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即不承担守密责任。当然这个说法也有一个例外,即劳动合同中没明确规定守密义务,但依据事实可以推定的守密义务。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有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而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用人单位虽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的守密义务,但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给劳动者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保密制度,这种情况下,可以推定劳动者仍负有守密义务,但这种义务从大的方面来说仍然属于约定义务。明确守密义务的性质,有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分清责任,保护其各自的权益。
如何界定商业秘密是涉及守密条款的劳动合同纠纷中最复杂的一个问题,因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可能既掌握了赖以谋生的知识、经验和技能,也可能通过履行职务掌握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有时这二者很难区别,这也就给商业秘密的认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劳动者往往有一种观点即“我掌握的信息归我所有”。那么如何认定商业秘密呢?劳动法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也没有办法对此作出界定,在实践中一般还是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来处理即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现在最常见为用人单位引用的商业秘密是用人单位的客户名单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经营渠道,这是劳动者接触最多的经营信息之一,而且经营人员跳槽后往往还会利用原来的客户进行经营活动,那么客户名单是不是商业秘密呢?
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款来看,客户名单属于常见的和典型的经营信息,因此可以进入商业秘密的范围,但客户名单能否则最终认定为商业秘密,笔者认为除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要件外,客户名单作为商业秘密来认定时还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客户的特有性即该客户是用人单位通过花费劳动、金钱和努力才获得,这也是将构成商业秘密的客户名单与普通的客户名单得以区别的标志。(2)客户名单是否经过用人单位加工管理,因为作为经营人员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开发经营渠道,而在此过程中他必然会掌握一些客户,这些客户如果未经用人单位加工并加以管理,那么其名单不能进入商业秘密的范围。(3)客户是否为用人单位所独有并予以特定化。
综上所述并非所有的客户名单都是商业秘密,用人单位持有的客户名单,只有不为公众所知悉,未进入公开领域,才成为商业秘密。
关于劳动者的守密期限问题,《劳动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其原意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因为要守密一般而言用人单位禁止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进入竞争性单位工作,这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劳动者的竞业禁止义务。从司法实践来看,约定守密条款的劳动合同的数量已经大幅增加,也充分说明了用人单位的权利意识的提高,但其约定过于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来认定,特别是对守密期限和经济补偿作出认定仍是一大难题。目前有章可循的是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为解决守密期限的争议提供了一个相对完善的规定,但仍然过于原则。从理论上来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其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是劳动者忠实履行自己劳动义务的内在要求,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之一。在劳动合同解除以后,劳动者在为原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时,是否应当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呢?从劳动部的通知来看,其但书部分已经作了明确的回答。实践中产生的争议是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的守密条款的效力问题,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守密条款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则守密条款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管是否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守密条款均为有效。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既符合劳动部通知的规定又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其理由是:用人单位通过在劳动合同中订立守密条款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从而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这一目的的实现是以限制甚至牺牲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和择业自主权为代价的,此其一;其二,劳动者的守密义务往往产生在劳动合同解除以后,也就是说在守密期内,劳动者不能利用其专业技能和其所掌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另谋他职,在社会化分工日益细密的今天有可能导致生计无着的状态,这既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其三,从法理上看,既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为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是一种义务,其也有获取对价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有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但也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二者缺一不可,在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现状下,如果只让劳动者承担守密义务而不让其享受相应的权利,势必不利于利益的平衡。因此笔者认为,没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守密条款应为无效。
至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在目前情况下可由管理部位明确一个底限,以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参考,在底限以上的数额可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在福利待遇没有进行薪金管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报酬事项只能是不完善的,许多应当进行薪酬范围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是以福利方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如果劳动合同存续,这些问题一般不会发生矛盾,但劳动合同解除以后,由于各方的认识不一,对原来已经支付的福利问题特别是附了相应期限的福利问题也会发生纠纷,从笔者接触的案例看,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劳动者按房改政策购买的“房改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房改房产生纠纷的情况,从目前已经发生的纠纷来看,主要有二种:
“部分产权”的房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依国家房改政策而向用人单位购得部分产权的房屋。劳动者依房改政策规定购买的部分产权,其与用人单位在房屋上构成的是按份共有关系,在买卖、转让、互换上均有一定的限制,但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司法实践中对“部分产权”的处理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分歧,也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购买的部分产权房由应用人单位按房改价格购回;第二种观点认为应由劳动者按房改政策购买全部产权房;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可以在产权比例上维持现状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部分的租金。对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认为应当尊重产权人的意思表示,即由双方协商确定部分产权房的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按份共有的关系作出处理。
购买完全产权房改房在司法实践中有二种情况即劳动者按房改政策以福利价格购买的全产权房和附一定的工作期限后按福利价格购买的全产权房。前一种情况发生争议的较少,主要发生纠纷的是后一种产权房,也就是劳动者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其所购买的房改心上所附的工作期限尚未届满。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往往提出要收回房改房,实践中司法机关也有二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支持用人单位的请求,其依据是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因为所附条件不成就故民事法律行为不生效;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应该支持用人单位的请求,其依据是购买房改房是按国家福利政策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在福利支付过后,不得请求返还。对上述二种观点,笔者认为均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全面,要妥善处理附工作期限的全产权房改房,不能仅仅依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的房改房买卖合同,还要审查争议房屋的产权凭证,这是因为物权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房改房的买卖达成一致意见后还应当办理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支持用人单位的请求,则可能与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相违背,因为民法通则规定的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始生效力,也就是说订立附工作期限的房改房购买合同在订立时并无法律效力,那么也就不能按购买合同办理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而如果一旦用人单位同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用行为改变了房改房购买合同的约定,也就是说所附条件已经由用人单位放弃。反过来说,完全不支持用人单位的请求,也将使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因此笔者认为在处理附条件的房改房时不仅要审查购买合同,更重要的是审查产权登记手续。
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用人单位为留住人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会推出一些奖励政策,以鼓励劳动者为其工作,在劳动者获取奖励但工作未满奖励政策规定期限而提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往往就提出让劳动者返还其所得的奖励,这种情况目前已经发生,如何处理却无定论,在实践中也较难操作。嘉兴某公司为了鼓励职工多创效益就推出过一项政策,即如职工在一定期限内创造一定数量的效益后,公司奖励职工一笔税后的购房奖金,但职工必须再为公司工作若干年。某职工获取奖励后一年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要求该职工返还其所获得的奖励。对于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有三种观点:其一,该职工应当无条件返还相应的奖励;其二,该职工可以不返还;其三,该职工应当按获取奖励后的工作年限按比例返还奖励。笔者认为在涉及奖励政策返还问题上首先应当区分实物奖励和现金奖励,在实物奖励中可以按照附工作期限的房改房的返还问题处理,兹不赘述。而对现金奖励,首先应当对它的法律性质进行一个定义,所谓奖励是为了表扬或鼓励而给予的荣誉或财物,这是对受奖人既往工作的一种肯定,而以创造效益为前提的计奖对受奖人来说是一种射 行为,受奖人的工作能否得到奖励有偶然性,因此这种奖金对受奖人来说是一种偶然所得。对偶然所得我国的法律规定只要在缴纳相应的个人调节税后承认其所有权。因此受奖人得奖是基于其的工作努力而实现的,在兑现奖励政策后,原则上不得请求返还为妥。
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三十日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即为解除,用人单位即应将相关的证明文件发放给劳动者。从目前情况看主要有三个证明文件即社会保障卡、住房公积金卡和失业证明书。发生争议的往往是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在得不到用人单位配合的情况下先行离开了用人单位,等到一段时间以后再到用人单位办理证明文件时,用人单位以此为要挟想迫使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平等的条件,从而发生争议。()而这三个证明文件与劳动者有切身的利益关系,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劳动者即使重新就业,其相关权益也得不到保护,那么用人单位有没有发放相关证明文件的义务呢?我国劳动法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三个文件的性质看,笔者认为还是有所区别的,社会保障卡和住房公积金卡是劳动者依个人名义向国家申领的福利凭证,由于根据劳动法规,由用人单位负责代交和保管,因此从性质上说用人单位持有劳动者的上述二卡是一种保管关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其保管关系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无条件的将社会保障卡和住房公积金卡交还给劳动者。至于失业证明书,由于劳动者在职时交纳了失业保险金,在取得失业证明书以后可在一定时间内向社保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因此不但包含重新就业时的证明作用还含有经济利益。
对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相关证明问题,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在其大作《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曾作了精辟的分析,借其结论即是用人单位给离职劳动者发放相关证明文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负的一种照顾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给劳动者发放相关证明文件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人民币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如存在以上费用甲方同意在发放工资的同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3、甲、乙双方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办理乙方相关离职手续;
4、乙方应当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的行为;
5、乙方应根据劳动合同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竞业限制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承诺书》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6、除上述约定外,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7、本协议一式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签章):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5
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 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 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 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 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
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 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 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 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
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对劳动者是否有提出解除发生争议,最好还是像 行使辞职权一样,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不可抗力解除权:《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 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 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笔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之一。
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律师提示】方便甲方顺利向乙方送达相关文书,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社保、公积金缴交至年月止。
第四条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条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___年,该劳动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该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决定不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20___年___月___日起,甲方不再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20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应不迟于20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3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 篇8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 篇9
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2、劳动者存在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3、劳动者存在相应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与第41条规定的情形)。
4、劳动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
二、理论上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法律设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件、程序与方式,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公司应该给你两个补偿,一个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2个月的工资。另一个是因为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2、劳动者存在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3、劳动者存在相应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与第41条规定的情形)。
4、劳动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
二、理论上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法律设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件、程序与方式,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解除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_________
第一、(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大写:_________人民币)。
第三、社保、公积金缴交至年月止。
第四、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11
某某男汉族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进入某某公司制砖车间某某岗位工作,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壹年,至 年 月 日止。
某某,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岗,已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之久,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已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我公司决定从其旷工第十六天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备注:1、此决定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并送达本人。
3、公司留存。
某某:
你自 年 月 日起,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岗,截止年 月 日,已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之久,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已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我公司决定从其旷工第十六天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请你在接到此通知的次日起,十日内到我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集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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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篇1)
申请人:XXX,性别 ,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___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加班费共_____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_____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____元;
2、休息日加班费______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_____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休假赔偿金_____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高温补贴_____元。
五)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失业保险赔偿金_____元。
六)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赔偿金_____元。
以上六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 年 月进入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任 一职至今,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未给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 年 月 日,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在职期间,申请人为 职务,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除每周正常工作未付、拖欠申请人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 元( 元/未付。
在职期间,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办理社保、支付加班费,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篇3)
尊敬的公司负责人:
您好!我是贵公司某部门的一名员工,在此,我向您提出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申请。
我入职贵公司已有五年之久,一直以来都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最近发生了一些情况使我不得不考虑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合同。
首先,我希望提及的是涉及工作环境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部门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缺乏良好的氛围和工作条件。无论是办公设备的老旧、工作场所的不足还是缺乏必要的培训机会,这都对我的工作效率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尽管我多次向上级提出改善工作环境的建议,但一直未见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其次,我想提到的是薪资待遇的问题。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薪资调整,这让我感到非常沮丧。随着市场的变化和生活成本的上涨,我的薪资逐渐无法满足我和家庭的日常需求。尽管我多次向上级提出要求进行薪资调整,但一直未得到积极的回应。
再者,公司内部晋升和发展的机会也不够公平和透明。在过去五年里,我一直尽力工作并展示出了我的专业能力和领导潜力。然而,我注意到一些同事得到了晋升和发展的机会,而我却始终没有获得这样的机会。这使我感到不公平和被忽视,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的动力。
因此,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我决定向贵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要求获得合理的解除补偿。我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考虑我的申请,并给予合理的答复和安排。
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定,我有权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补偿。根据我的工作年限和工龄,我应该获得相应的补偿金以应对我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能面临的困境。我建议在解除合同后的一个月之内,以现金或等值物品的方式支付我相应的补偿金,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
作为长期员工,我对贵公司一直怀有一份深厚的感情,我曾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很多。然而,在当前的情况下,我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合理的补偿是我唯一的选择。
最后,我真诚地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考虑我的申请,并尽快给予答复。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成为事实,我将尽全力顺利完成所有离职手续,并将工作交接给合适的人员。
再次感谢贵公司在过去五年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我相信无论我选择的道路如何,我会尽力为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预祝贵公司生意兴隆、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篇4)
尊敬的XX公司劳动部门:
我在近年来一直在贵公司担任职位,与贵公司的同事和管理层建立了深厚的工作关系。经过多番思考和权衡,我决定向贵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和离职申请。
这个决定并不是轻易做出的,经过深思熟虑,我认为这对我个人和职业发展是最合适的选择。在我与贵公司共事的这段时间里,我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并与许多优秀的同事相处融洽,这是我一生中难以忘怀的经历。
我要感谢贵公司给予我这个机会成长和展示自己的平台。在这段时间里,我学习了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贵公司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对我职业生涯的成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要深深感谢与我共事的同事们。在工作中形成了高效的团队合作,相互支持、共同进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勤奋工作精神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共同解决问题,共同取得了许多骄人的业绩,这是我无法忘怀的宝贵回忆。
同时,我也要特别感谢贵公司的管理层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他们始终关心员工的发展和福祉,给予反馈和指导,帮助克服困难和挑战。他们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并提供了广泛的晋升机会,让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事物都是相对的,我认为这个时候,离开贵公司是对我个人发展更好的选择。虽然我非常珍惜与贵公司的合作,但我相信离开贵公司将给予我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我希望在不同的环境中能够继续拓展自己的能力,实现更高的职业目标。
同时,我保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积极进行交接工作,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会将我的工作经验和知识传承给接任者,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再次感谢贵公司给予我的机会和信任。我真诚祝愿贵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员工们在贵公司获得更多的职业机遇和成长空间。我相信,离开贵公司并不意味着离开了合作的机会,我期待未来有机会再度与贵公司合作,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再次感谢贵公司给予我这段宝贵的工作经验,祝愿贵公司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XX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篇5)
尊敬的XX公司人力资源部:
我是XX公司的一名员工,我的员工编号是XXX。通过这封信,我正式向公司提交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我对公司多年来给予我的机会和支持深表感激,但是经过多次思考和权衡,我决定结束当前的就业关系。
在这里,我想对我的工作经历及与公司的合作表示诚挚的感谢。我在过去的多年里,从最初的新手到现在的资深员工,公司为我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的机会,对我的成长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我通过参与多个项目,与不同的团队协作,不断提升了我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也与同事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公司不仅给予了我物质上的报酬,更重要的是帮助我实现了自我发展和成就的梦想。
我认为现在是我寻找新机会和挑战的时候了。作为一个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职场人,我始终相信个人的成长需要不断地接受新的挑战和突破自己的舒适区。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我认为我需要寻求新的机会,探索其他领域的发展潜力,以便更好地发挥我的能力和才华。
我对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目标有着明确的认识,我认为现在是我追求更高职位、更广阔发展空间的最佳时机。在这个过程中,我将秉持着公司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将公司培养我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应用到新的岗位上,并将继续发扬公司在人际关系、团队合作等方面的优势。
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一个轻率的决定,我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我想强调的是,我对公司的决定没有任何怨言或不满,公司一直是一个正直、诚信和专业的企业,在我的职业生涯中给予了我很大的支持和帮助。我希望能够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保持朋友间的联系。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将尽全力完成我当前的工作,并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我愿意与公司合作找到一个适当的解决方案,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我再次感谢公司给予我的一切机会和支持。我将把这段宝贵的经历铭记于心,并将其作为我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财富。
再次感谢公司多年来的关照和支持。
此致
敬礼
XX(您的名字)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篇6)
在职场中,有时候不得不面对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的情况。尽管这是一件较为棘手的事情,但是需要冷静对待,认真准备一份申请书,以向上级主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以我的多年工作经验为基准,帮助您撰写一份出色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和离职申请。
在申请书的开头应该写明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号和所在部门。您应该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的意愿,说明这是您个人的决定,并经过深思熟虑。
在接下来的段落中,您可以阐述您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的原因。需要注意的是,您应该掌握适度披露的原则。您可以简要地描述一些问题,如职业发展机会的限制、不满意的工作环境或者与同事之间的协作问题。但是,避免过于负面或针对性的批评公司或者个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您可以谈一谈您在公司中的成就和贡献,这样可以让人觉得您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尽量客观地描述您的工作表现,并举出一些有力的例子来支持您的观点。例如,您可以提到您参与的重要项目、取得的成绩以及您对部门或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在撰写申请书的过程中,诚实和尊重是非常重要的原则。如果您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提及一些改进建议,或者分享您的职业发展计划。但是,请确保您的建议是基于真实的经验和观察,并且以改善工作环境和推动公司发展为出发点。
您需要表达对公司和同事的感激之情。感谢公司给予您的机会,并表达您在这段工作经历中所获得的成长和学习,以及您与同事们建立的良好关系。这种感激之情展示了您的积极态度和职业道德,可能会对您未来职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在结束申请书时,您可以表达您的愿望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提供您离职后的联系方式。这样可以表明您的合作意愿,同时也为可能的沟通和合作留出了机会。
不要忘记在申请书的末尾签上您的姓名和日期,并尽可能地在提前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在撰写完申请书后,您可以请一位可信赖的朋友或同事帮您审阅一遍,以确保申请书中的信息准确无误。
撰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和离职申请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和准备的过程。采用写清晰、坦诚和专业的语言,正确地表达您的想法和原因,并以积极的态度向公司和同事致谢,这将有助于您顺利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祝您好运!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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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格式正文内容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
解除合同人员基本情况_______
姓名: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学历: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何时在本单位工作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工类别: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合同主要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意见(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篇8)
尊敬的xxx公司领导:
我是贵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方之一,我以此信向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我对此事深感抱歉,但在慎重考虑后,我认为解除劳动合同是我个人和贵公司共同的最佳选择。
首先,我想明确表达的是,我对贵公司及其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心存感激之情。加入贵公司以来,我在贵公司的职业生涯取得了一些令我骄傲的成绩。贵公司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积极的工作环境给予了我巨大的帮助和鼓舞。然而,我因个人的原因不得不考虑解除劳动合同,以确保在职业生涯中能够有更多的发展机会。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经过深思熟虑,认为现有的工作对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已经不具有足够的激励和挑战。我相信,每一名员工都应该不断追求个人的事业目标,通过不断学习和工作经验积累来提升自己的价值。然而,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我很难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成长机会。解除劳动合同将为我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遇,以便我能够在职业生涯中追求更高的目标。
与此同时,我还要向贵公司保证,我将继续全力以赴,完善手头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确保没有任何工作中断和负面影响。我深知,尊重合同精神和保证公司利益是每一名员工的义务和责任。我承诺,我会始终遵守对贵公司的保密义务,不会将贵公司的商业机密泄漏给任何外部或竞争对手。
与贵公司的合作给予了我极大的启示和收获,我将永远铭记于心。我相信,贵公司在未来会继续取得更大的发展和成功。希望我能为贵公司的顺利过渡和新的招聘工作能够提供必要的协助。
最后,我再次向贵公司表达我的诚挚歉意。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我相信它是对我个人和贵公司未来发展的最有利选择。我真诚地祝愿贵公司在未来取得更大的发展和成功,同时也祝愿贵公司的领导和所有员工都能在事业上获得更多的成就和满足。
衷心感谢贵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此致
敬礼
xxx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篇9)
尊敬的[雇主姓名]:
我希望通过这封信向您表达我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经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深思熟虑之后,我认为这是我个人和职业发展的最佳选择。我对[公司名称]所提供的机会和经验表示感激,并且珍惜在此度过的时光。
在这段时间里,我从[公司名称]这个大家庭中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知识和技能。我与各个部门的同事紧密合作,通过协作和分享,取得了许多成功。这些合作关系加强了我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也提升了我的职业技能。我深知这将在我日后的职业生涯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不禁思考自己在职业上的发展。我个人有很多潜力和目标,但在[公司名称]的当前岗位上无法实现。虽然我充分理解工作职责和公司的期望,但我的职业发展需要更多的挑战和机遇。我相信通过在其他公司或组织中寻找更适合我的职位,我可以进一步发展我的技能,追求自己的职业目标。
在这里,我要郑重感谢公司在我职业生涯发展中的支持和培养。[公司名称]的教育培训和发展计划为我提供了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我会永远记得在这里所经历的一切,并将利用它们作为我将来的经验和学识的基石。
因此,我请求您支持和理解我的决定,同意解除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我将尽力完成我的工作职责,确保在离职之前,将所有工作交接完善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也愿意协助人事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配合相关的文件和事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的理解和支持,让我在这一过程中感受到了温暖和尊重。我深信,每个人都应该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并始终为自己和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离开[公司名称]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我相信它是向前迈进的最佳选择,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请接受我真诚的感谢和最美好的祝愿。我坚信,[公司名称]将继续取得辉煌的成就,并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希望之间的关系能够持续保持友好和互敬,并期待在未来有机会再次合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的理解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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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篇1
。具体数额应区别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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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进行经济补偿》()。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重病和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篇2
姜小姐与某通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一个条款:“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乙方(指姜小姐)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甲方(指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果然发现姜小姐不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于是,决定给她一次提高技术水平的机会:安排她脱产3个月,去参加专门的技术培训。
姜小姐也真是不争气,参加完3个月的技术培训,回到公司,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领导无奈,只得根据前述劳动合同条款,作出了30日后与姜小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既然公司不想要我了,我也只好领补偿金走人了。”姜小姐的.自言自语马上受到了公司领导的纠正,“什么补偿金?跟你终止合同,公司没准备给你补偿金。”“公司跟我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现在提前解除,凭什么不给我补偿金?”“因为公司跟你是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不一样的,按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就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根据咱们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你现在是属于终止合同,所以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姜小姐一时无言以对。
那么,这家公司可否这样终止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38条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公司与姜小姐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来终止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从表面上看,符合上述规定。
但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 条中还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本案中的公司与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的,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是: “乙方(指姜小姐)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甲方(指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正是把《劳动法》中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当作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这是一种公司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中的这种约定无效。所以,公司尽管可以按劳动法的规定,单方与姜小姐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姜小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篇3
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年__月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当中双方可以约定赔偿等问题,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有可能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篇4
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一)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但应当30日前或在试用期内3日前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只需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三)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可立即解除不需告知用人单位 38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一)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篇5
劳动合同补偿协议书 篇1
甲 方:(单位)
乙 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乙方 月份工资合计 元;
三、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金额协商一致: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进行所有工作及业务交接并保障甲方办公用品的完好;
四、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工作交接3日内将上述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划入乙方的工资账户或现金支付;
五、乙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并收到经济补偿金后不得要求甲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和义务,以及放弃追究任何赔偿的权利。
六、乙方应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到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信息)予以保密;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本人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上述条款的含义,本人自愿签署上述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补偿协议书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及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篇6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的情况,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非继承人、受遗赠人。
订立遗嘱,我们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例如,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呢?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
多数企业在发明自己的产品成果后,便会申请专利保护,有时候往往忽略了专利保护的缺陷性,并且大多数企业对于商业秘密保护这一理解少之又少。
一、专利保护的缺陷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企业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任何企业均可免费使用该发明或技术创新。
因为申请专利必须将企业的发明创造公之于众,使该技术成为公知技术,这样,任何人都可以轻易获得专利技术,因此,专利技术的公开化,无疑给不法企业侵犯专利权提供了现实条件。
科研成果被授予专利后,其他企业可以在已获得专利的技术基础之上,再发展成新的发明创造,获得新的专利。尽管企业的.专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同更新的技术相比已经处于劣势,企业将失去竞争力。
申请专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而获得专利后也要缴纳年费。
二、对于科研成果,企业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专利保护或商业秘密保护。
那么,企业如何选择科研成果法律保护方式呢?
反向工程是指通过对产品进行解剖和分析,从而得出其构造、成分以及制造方法或工艺。反向工程获得的技术是合法的。对于企业的科研成果,如果其他企业不可能通过反向工程或者很难通过反向工程而获得该技术,那么,企业宜选择商业秘密保护;对于容易被其他企业反向工程获得技术的科研成果,企业宜选择专利保护。
现代科技发展迅速,有时不到半年时间,技术就已被淘汰,因此,企业应评估自己企业的科研成果价值的期限。如果该科研成果的期限不超过专利法保护的期限,那么,企业可以选择专利保护。但是,对于企业的科研成果如配方,会长期源源不断地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企业可以选择商业秘密保护,因为,商业秘密保护不受期限限制。例如,美国人彭巴顿1886年5月发明了可口可乐饮料配方,距今已一百多年,一直没有申请专利。但这项配方发明采用技术秘密保护获得的经济利益,比申请专利保护取得的经济利益不知要大多少倍。
我国专利法对授予专利规定了严格的三要件即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企业通常会有一些技术改进或革新等,但又不具备专利的条件。如果企业将这些改进或革新申请专利,而结果未被授予专利,那么该技术改进或革新将变成公知技术,任何企业均可任意使用。我国近几年专利申请获得批准的专利约为25%,也就是说国家现受理的专利申请大部分并未授予专利,因此,企业应事先分析该科研成果被授予专利的可能性,对于被授予专利可能性高的科研成果,可以选择专利保护,对于被授予专利可能性低的科研成果,宜采用商业秘密保护。
由于专利保护需要企业向专利部门支付一定的专利费用,因此,从企业利益考虑,对于经济价值低的科研成果不必选择专利保护而应选择商业秘密保护;而对那些经济价值高且市场需求量大的产品或技术应申请专利保护。
企业对于自身的科研成果,应在综合考虑上述四个因素后,选择最合适的科研成果法律保护方法。绝大多数企业,在取得科研成果后,都会毫不犹豫地将该项科研成果申请专利保护,似乎科研成果一旦获得专利权,就大功告成了。其实,这是对专利保护方式的片面理解。专利保护也是有严重缺陷的,有些企业就是因为对科研成果错误选择了专利保护方式而使企业丧失了竞争力甚至最终倒闭。
该怎么申请专利呢?
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请求书:包括外观专利的名称、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等。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至少两套图片或照片(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如果必要还是提供立体图)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必要时应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北京捷立信产权 小邢 这个最好找专门的代理机构去做,因为写文件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表较强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申请的成功率跟授权后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包括专利权期满终止、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6月1日至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6月1日至5月31日,以此类推。
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5月3日至6月3日期间按照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 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 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 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不足需要再次补缴的,应当依照再次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时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当缴纳的全部年费和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10日至6月10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交了25元。缴费人在6月15日补缴滞纳金时,应当依照再次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金额为90元,还应当补缴65元。
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者不足而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当缴纳或者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当是上一年度期限届满日。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2日对周小波假冒专利案作出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聊城中院介绍,这是新《刑法》颁布后,我国首例适用假冒专利罪罪名定罪量刑的案例。
年3月,周小波注册成立乐凯制品厂(个体性质),4月,获得河北开元实业有限公司“乐凯”注册商标使用权。5月13日,周小波向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方舟集团董事长卢光光的“双层艺术玻璃容器”专利无效。该请求被受理后,周小波即自滕州天元瓶盖厂购进杯体,以每只65元的成本生产双层艺术玻璃容器“乐凯”口杯,并于同年5月至9月以每只78元至182元的价格分别销至河北开元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直至被阳谷县人民检察院查获。经查,周小波共销售乐凯口杯3168只,非法经营额282366.52元,非法获利76446.52元。
阳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小波在明知卢光光具有95229146.0号专利权的情况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非法制造、销售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乐凯口杯,侵犯了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和他人的专利专有权,情节严重,已构成假冒专利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犯假冒专利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非法获利76446.52元予以追缴,赃物乐凯口杯300只予以没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东阳谷玻璃工艺制品厂经济损失76446.52元。
一审判决后,周小波不服提出上诉。聊城市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赔偿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篇7
我是2008年5月10日和河北的一家建设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这家公司是来锡盟开发和承建住宅小区的,我的工作岗位是生产经理,合同签订了一年,工资为年薪36000元,按平均每月税后3000元发放,合同约定冬天停工补发后两个月工资,奖金看公司的情况而定。养老费自己承担。试用期为一个月。
我于5月10正式上班,直接去工地现场,参与定位,放线等工作,公司在这个项目上还有两个人员,一个是项目经理,一个是公司的付总经理,本公司承建的7栋楼房全部分包给三家施工队,这三家施工队属于大包即包工包料,每个施工队也有自己的项目部。
我有工程师证件,项目经理证,技术员证,这些原件都给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公司副总看过,并扣在项目经理手里,我多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内蒙古建筑学校工民建专业毕业,工龄近20了年。
在工作期间没有出现任何事故,工程本身也没有大的.毛病,主体已经完工并通过了质检站的验收,装修进行了一部分,因为天气已经不允许施工了,工地于10月30日停工,项目经理10月31日告诉我不用去工地了,11月1日告诉我公司不满意我的工作,解雇我了,说我能力低下,不能胜任工作,只多发一个月工资走人。
这决定我肯定不同意,首先能力低下没有依据,这个小区共两个大项目部,在监理例会上我的这个项目部经常表扬,那个项目部天天批评,有会议记录。我的这个项目部开工比他们晚,但进度比他们的快,他们项目部没有一座装修的,有的主体都没有完。
工程的工期是滞后了,但不能由我这个生产经理负主要责任吧,上面有项目经理和公司副总一直在工地现场,下面有各施工队的管理人员,而且是大包,工期滞后主要是后期工人不到位,前期材料不到位,因为是垫资,资金缺乏,又因为材料涨价等多种原因。
工作期间项目经理和公司副总也没有给我任何批评,完工了说我不能胜任,我认为公司是不想支付我冬天的工资,才解聘的我,因为我们这里冬天停工时间长,从11月一直到明年的4月中旬才可以开工,工程已经停工了说不用我了,我认为公司这样做很不合法,这样结果我也不想再在这个公司干了,我想知道我可以争取到什么样的补偿。
补充一点:公司给项目部来了个红头文件说公司对项目部很不满意,降副总一级工资,扣发全年奖金,降项目经理一级工资,扣两个月工资和全年奖金,生产经理(也就是我)不能胜任工作,马上解聘。
谢谢各位律师了
补充:我的工资现在已经发放的是5月份给了2000元,6月-----9月共12000元,现在应该发放10月份工资3000元,及停工补发两个月工资6000元,也就是相当于11月和12月的工资,其余的工资到月份再分别发放,总共是36000元,施工企业冬天基本没有工作,提前发两个月的工资其实是补充夏天的工资,因为36000元平均每月3000元,夏天有点少,冬天有点多,所以当时协商停工提前多发两个月的,现在公司的意思是再给我发10月的3000元和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事了
解除劳动合同分享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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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篇1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在职场生活中,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行为,可能是因为各种原因,例如员工辞职、雇主裁员、双方协商解除等。无论何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以确保合法合规。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解除劳动合同的样式,帮助您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1. 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当员工决定辞职时,可以向雇主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注明辞职的原因和辞职日期。通常,辞职申请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以给雇主足够的时间做出安排。
辞职申请书样式
尊敬的(雇主姓名):
我,(员工姓名),因(具体原因),决定辞去我在公司的工作。本函意在提前一个月通知您,我的辞职日期为(具体日期)。
在这段时间内,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完成手头的工作,并协助公司顺利过渡。如有需要,我愿意参与培训新员工的工作。
感谢公司对我在这段时间的支持和培养,我将永远铭记在心。
此致,
(员工姓名)
2. 辞退
辞退是指雇主解除劳动合同,将员工从公司开除的方式。辞退通常需要雇主出具书面通知,并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日期。雇主还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辞退通知样式
尊敬的(员工姓名):
鉴于你在公司的工作表现不符合我们的要求,我们决定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如下:
(列举具体原因)
你将于(具体日期)正式离开公司,公司将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你的相应赔偿金。
在你离开之前,请将所有公司财产交还,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请清楚地了解,在今后的就业中,公司可能需要提供你的工作表现评估。
感谢你在这段时间里对公司的付出,希望你在将来的工作中有更好的发展。
此致,
(雇主姓名)
3.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双方共同商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当双方认为合同无法履行或不再符合双方的利益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在协商解除过程中,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合同解除协议。
协商解除协议样式
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雇主姓名)
乙方:(员工姓名)
鉴于双方就劳动合同解除事宜进行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确认解除日期为(具体日期)。
2. 双方同意在解除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过渡,乙方将协助甲方顺利移交工作。
3. 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后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此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代表双方对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的最终意愿,并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 遵守法律法规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都需要遵守国家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雇主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 保留证据
无论是辞职还是解雇,双方都应保留相关证据,以免发生纠纷。例如,辞职员工可以保留辞职申请书和相关邮件,而雇主可以保留辞退通知和赔偿金支付凭证。
3. 维护好公司利益
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都应维护好公司的利益。例如,在离职前,员工应将公司财产交还,并办理相关手续;雇主应按时支付赔偿金,并妥善处理员工离职的相关手续。
总结
解除劳动合同是职场生活中常见的行为,无论是辞职还是解雇,都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和程序。本文为您介绍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和注意事项,并提供了相应的样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使您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 篇2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应当注意的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也不是为所欲为的,如果是协商解除,那就要真正地做到自愿、平等、公平地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便可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辞而别,解除劳动合同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有关手续:1、除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外,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2、企业提出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3、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因被辞退或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外,企业应当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生活补助费;5、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和填写职工《劳动手册》,交由本人办理待业登记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 篇3
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解除劳动合同 篇4
1、为什么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容易,解除难。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就不是这样了,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会产生严重后果。
如果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将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有些劳动者还有可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产生劳动纠纷。双方就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
特别在劳动者没有什么明显过错的情况下,要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2、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注意的问题
(1)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劳动者有辞职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者在离职的审批表中,写明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动议。
(2)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
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都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第1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
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两者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事宜,达成了一致性的意见。双方确认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解除性质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为 年 月 日,工资结算截止最后工作日,社保及公积金截止到 年 月。
三、在公司规定的离职截止日期前,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擅自不到岗,将按公司规定视为旷工;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将以严重违反公司休假和考勤制度为由被开除。此种情形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补偿金。
四、乙方在职期间的年假已经休完,在职期间的各种福利待遇已经享受完毕。
五、甲方愿意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费用:
元;
鉴于乙方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已达十七年,现甲方同意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四个月工资的特殊津贴,计 (大写)元。
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 (大写)元。
3、支付时间为工作交接完成后十五日内,支付方式为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打入乙方在职期间的工资卡里。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享有的其它经济性权益、乙方的一些未结费用以及乙方与甲方存在一些争议但在解除合同时已经达成一致性意见,可是又不宜于明确列出的其它费用等,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已无任何劳动纠纷。
5、如果乙方不能完成工作交接,则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的上述费用,直到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之后再行支付。
六、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皆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皆不得擅自泄露。乙方对在职期间所接触到的甲方经营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散布对甲方的任何负面信息或评论。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于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解除劳动合同 篇6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劳动合同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时候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劳动合同需要提前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解除合同。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种常见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样式。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
1. 合同期满:如果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于合同期满前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时间,通常为一个月。解除合同时应注明合同期限已满。
2. 解除协议: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合同。解除协议应明确各方签署日期、合同起止日期、解除日期等。
3. 违反合同约定: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详细列出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并附上相关证据。
4. 解雇:雇主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期限内解雇员工。解雇时应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解雇通知应明确解雇的原因、解雇日期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 提前通知对方:无论是合同期满、解除协议还是违反合同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应提前通知对方。通常情况下,提前通知的期限为一个月。提前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如果是解雇,雇主应确保员工签收通知。
2. 写出解除通知:解除通知应详细列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解除日期和相关法律依据。通知应以清晰简明的语言撰写,避免使用诽谤或侮辱性的措辞。
3. 阐明权益和义务:解除通知中应明确双方法定的权益和义务,例如解除后应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4. 确保合同解除后的手续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需要进行一些手续处理,例如员工需办理离职手续,将工作交接给其他人员。在解除通知中应明确这些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 保护个人隐私: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或涉及员工隐私的相关事项。
2. 遵守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解除合同的合法性。
3. 协商一致:无论是哪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都应尽量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事先详细了解合同约定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解除劳动合同才能依法进行,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解除劳动合同 篇7
一、解除终身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我国法律并无终身合同的法律概念,一般此项所指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 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解除劳动合同 篇8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范文
篇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原出租方):__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年**月**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__年__月 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 月__ 日
篇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鉴于:
1.(1) 年 月 日,乙方与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甲方与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成为房屋产权人,并同意代替 继续履行与乙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现由于甲方经营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恪守: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签署当天,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下称保证金)共人民币 元(¥ ),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相当于一倍保证金的补偿金,即人民币 元(¥ )
3、乙方收到甲方退还的保证金及补偿金三天内应及时向甲方开具收据。 4、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全额偿还尚未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未满整期租金的按天折算)
5、双方均同意在该终止协议签订后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以原租赁关系为由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要求的权利。
6、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
7、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 篇9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7)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 篇10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2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0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一)项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二)项)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三)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四)项)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即第二十六条第(一)项)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即第二十六条第(二)项)7、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第二十六条第(三)项)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六)项)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一种情形)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二种情形)11、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五)项)(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12、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1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1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1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16、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一)项)17、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二)项)18、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三)项)19、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四)项)(三)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20、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21、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22、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2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二、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一)社会保险费;(二)劳动保护费;(三)福利费;(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五)计划生育费;(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三、计算经济补偿中劳动者工作年限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投资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因劳动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依据前款规定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应当扣除已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另外,对于军人军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四、用人单位因以上24种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没有继续沿袭之前的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做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 篇1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指导意见》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投资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因劳动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依据前款规定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应当扣除已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另外,对于军人军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汇总九篇
随着国家不断贯彻落实科学普法的举措,我们也更频繁的需要用到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将合同目的明确的表述出来,一份符合标准的合同是怎么样的?以下是小编为您准备的与您相关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非常感谢您参阅本文!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篇1】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现因____________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自年月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未发生的___________费元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3、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的_____元保证金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协议的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向___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6、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篇2】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与企业可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做的问题,下面详细介绍。
1、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员工想跳槽且企业想除名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因此,员工不要主动提出是由自己提出离职的,可在双方解除协议中回避这个问题, 以免轻易丧失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违约金的合法合理性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有些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余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同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高于企业损失130%的,员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
3、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我们提醒员工,别以为工作交接是企业的事情,一些管理优秀的企业在给员工电脑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资料的同时,都会让员工签收。如员工在跳槽时,没及时交接工作,造成企业损失的时候,容易承担赔偿责任,又或者员工返还资料或财物的同时,没有让企业签收回执,如碰到企业恶意打击报复,主张员工从未返还资料或财物,员工则非常被动。
此外,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个人各执一份,交接单原件应当经过了企业盖章或者HR等负责人签字。
4、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
劳动手册、退工单作为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情况的凭证,如果没有上述凭证,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一些企业在挽留劳动者的时候,往往采取扣押劳动手册和威胁在劳动手册上添加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记载的方法。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篇3】
案情回放
2010年3月1日,张某被某建筑设计公司聘用,担任该公司项目工程师,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按月为张某发放工资3500元。2011年9月22日,张某发现该公司未为其发放防暑降温费,便与该公司负责人协商。不料双方发生矛盾,最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该公司拒不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为此,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防暑降温费共计7360元。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按照“一裁终局”的法律规定做出裁决,由公司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防暑降温费7360元。该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件评析
首先,“一裁终局”仅适用两类标的数额小、标准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
所谓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后,裁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可见,该条对于“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仅限于两类劳动争议案件,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小额劳动仲裁案件;一类是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标准明确的劳动仲裁案件,这两类案件的案情比较简单,标准比较明确,相对而言易于劳动仲裁及时裁定。
其次,用人单位不服“一裁终局”案件,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符合法定规定情形的,才能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用人单位受“一裁终局”限制,其不能以不服仲裁裁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证明了案件存在六种法定情形,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显然,用人单位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方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否则要想行使撤销权将是非常困难的。
设置“一裁终局”的立法目的是防止部分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滥用诉权,从程序上拖延劳动者,使得劳动者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实现。对用人单位的“滥诉”行为加以限制,以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提高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率。
最后,为了保护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劳动者如果不服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对于用人单位,劳动者不受“一裁终局”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裁终局”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行使诉权作出了不同规定,足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但是还有个例外规定,即如果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自收到撤销裁决的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为期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___元(大写___),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保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篇5】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协商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截止时间为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全部给付项目包干总金额共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为一次性了结总付金额,包括赔偿金、各项经济补偿、工伤医疗待遇、加班工资、其他劳动报酬和福利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乙方对甲方应付其劳动报酬和各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金额予以确认并没有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诬陷、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以外亦无其他争议。假设存在其他权益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放弃。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篇6】
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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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服务于甲方:现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现甲方于乙方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前协商解除(或终止)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1、双方的劳动关系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解除,乙方的工资,加班费等结算至该日。
2、乙方的社会保险待遇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底。
3、乙方按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结工作交接及相关离职手续,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则相关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甲方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续的办理,并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的当天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5、双方同意甲方:
不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小计:补偿金基数: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双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他争议和未结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不限于仲裁、诉讼、索赔、申诉等形式)基于劳动关系提出其他请求。
甲方(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
3、乙方工资结算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6、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篇9】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范文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X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最新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合集10篇)
一份完整有效的合同怎么才能写好?我们在很多场景当中都能看到合同的存在。在我们签署合同之时,一定要先看看合同的内容,经过搜索我们为您收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这篇文章旨在为您提供一些有趣和实用的信息希望您会喜欢它!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1】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的性质及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除:
一、双方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愿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在以下几种条件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随时通知解除,劳动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无需预先告知而直接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相反的如因用人单位的违约或违法行为遭受损害,可要求其赔偿,并可提请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其他法律责任。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预告解除,劳动者如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说明任何理由,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超过30天,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2】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共元,于年月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元。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以上这个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提供给大家做参考的,要是大家不太熟悉这个合同的话,可以进行一下了解,具体的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黄司机来进行填写,但是一定要确保内容明确详细。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方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的工资,遇见未知的自己在线阅读共_______元,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元,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补充说明: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乙方 :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4】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公司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员工住址】
电话:【员工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友好的态度,自愿签订本《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原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一、劳动关系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自【双方签订合同的日期】年【月】日起建立了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合同期限】。乙方岗位为【员工岗位】,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工作地点】。
二、解除原因及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认为乙方个人发展需要或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解除原劳动合同。本次解除劳动合同采取协商解除方式。
三、解除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于【解除日期】年【月】日解除原劳动合同。
四、经济补偿: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元,作为本次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款项将在【银行处理天数】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转入乙方确认的工资卡中。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日期】前将公司所有财产如文件、资料等交还公司。
2、本协议签署后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协议内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签署日期】
乙方:
签字:【员工签字】
日期:【签署日期】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6】
关于简易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企业名称(甲方):xxx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乙方):张xx
甲乙双方于20xx年11月28日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就,如中英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表达简易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简易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阅读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协商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截止时间为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全部给付项目包干总金额共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为一次性了结总付金额,包括赔偿金、各项经济补偿、工伤医疗待遇、加班工资、其他劳动报酬和福利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乙方对甲方应付其劳动报酬和各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金额予以确认并没有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诬陷、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以外亦无其他争议。假设存在其他权益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放弃。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发发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7】
甲方(用人单位):安徽天大 长运塑业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及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8】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____(方)因为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三、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工资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给乙方缴纳的社保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元人民币。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五、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9】
甲方:
乙方:
双方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下称“劳动合同” ) ,甲方与乙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现乙方向甲方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条款如下,并同意遵守。
一、双方确认,从___年 月日起,劳动合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如有),均到___年___月 ____日(不含本日)为止。劳动合同解除前已发放给乙方的奖金,归乙方所有;劳动合同解除后发放的任何奖金,均与乙方无关,无需向乙方支付。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到___年____月____日(不含本日)为止。 乙方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15 日内转走,甲方配合;逾期未转走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 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即完成工作交接,并领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逾期未领取的, 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原则,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认可劳动合同存续至年月日解除。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
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合计5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伍仟元整),该经济补偿包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就解除劳动合同有义务支付的全部法定费用,并补缴乙方试用期三个月社保五险费用。
乙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立即:_________________
1)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或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乙方未完成之事务;
2)向甲方全面的、无遗漏的交接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其关联公司名义从事的所有工作;
3)将乙方受甲方雇佣期间自甲方处所获得的、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或由其保管的与甲方或关联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或物品,如档案、记录、商业秘密等资料、设备和其他包括备用金在内的公司财产,以完整和良好状态返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财产带离办公室。
4)同意不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申请仲裁、申请劳动监察、提起诉讼以及其他追究法律责任的司法与行政请求。若已经提出相关请求的,应当立即撤回相关请求和申请,在请求撤回前,甲方无义务支付上述费用。
5)乙方违反第4条所述承诺的,应当首先返还协议项下的所有费用,如乙方未返还任何上述财产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应付乙方之最终款项中合法扣除,并有权采取其他适当方式维护合法利益。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2份、由用工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集合九篇)
正规合同怎么写?合同对于合作双方的约束力不可忽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希望推荐的这本书“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对您有所帮助,与朋友分享现实中的乐趣比如品尝美食!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篇1】
广东国扬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部梁硕南【背景和案情简介】2001年9月13日,深圳某公司(一个效益不错的有几百名员工的中外合作企业――名为合作实为外商独资)突然发出一个“结业通知”,称公司已于2001年7月12日经营期满(1989年7月12日开业),因种种原因延期未果,现依法停业清算,员工工作至9月底将全部终止劳动合同。另公司将成立一个新公司继续经营,欢迎表现好的员工到新公司申请工作。
公司开业十二年来,从未为员工办理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公司超期两个多月才突然告知员工经营期满之情。公司经营期满后还非法用工近三个月。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到2002年2月28日才到期的(公司与管理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故意不签的)。老板结束旧公司另设立新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税收优惠和规避对员工的经济补偿。围绕企业因经营期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否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的问题 ,因法律规定不明显(明确但不明显),加上可能全国均未见过此类案例,所以此案引起全国各地许多劳动法专家、律师、仲裁员、法官、法律爱好者的兴趣和关注。
笔者出于对劳动法的爱好,与全国各地近百名劳动法专家、律师、仲裁员、法官、法律爱好者共同研究和探讨过此案。现此案已有了清晰和肯定的答案――企业经营期满而劳动合同期限也同时届满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企业经营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企业经营期满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依法,企业可不给员工经济补偿;企业经营期满而合同期未满,企业故意不延期经营或因客观原因不能延期经营而解散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但应当给员工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故意隐瞒企业经营期限,订立超过企业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为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则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 。这已得到参与探讨此案的劳动法专家、律师、仲裁员、法官、法律爱好者的普遍认同。
之前大家探讨此案时,进入了一个误区,一直在查找企业经营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并被《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下称《深圳合同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下称《深圳劳务工条例》)关于用人单位依法解散,劳动合同自行解除(既没有规定有经济补偿,也没有规定没有经济补偿)的规定所困惑。认为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认为《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下称《广东省规定》)关于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难以理解和把握。其实不然,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事事都规定得详尽而明白。就本案而言,只要我们从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从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从合同的有效或无效,从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是哪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来分析和认定违约责任,便会发现本案的所有问题,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
合同期限超过企业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一个有效的劳动合同。因为企业完全可以在经营期满后延期经营,以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合同期限超过企业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无效。如果无法延期经营不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过错而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则属于《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规定的“客观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给员工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不能延期经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依《劳动法》第十七条和第九十八条、《广东省规定》第四十一条、《深圳劳务工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劳动者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和比照《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规定计算。
《广东省规定》第十九条第(四)项和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里从企业歇业到停业到宣告破产,按停业程度由轻到重列具了劳动合同未满而停业经营的一切情形(企业经营期满解散也不例外)。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期内,无论用人单位有无过错,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其实,《广东省规定 》的规定,并不难解释和理解。如果根据《劳动法》的精神和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根据经济补偿的“补偿”性质,并结合《劳动法》对有经济补偿和无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形去分析去理解,不难得出上述解释和结论。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本案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同意,也可视为协商一致)、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发生不能履行合同的客观情况、濒临破产整顿、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法只规定劳动合同终止、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过错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一个企业生意兴隆,效益好好,只是为了规避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在经营期满后另起炉灶,无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的约束,反而可以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话,那么无论依情依理依法都不合。有哪一个法律、法规、规章作出规定,企业经营期满而劳动合同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劳动者经济补偿?有哪一个法律、法规、规章作出规定,违反劳动合同可以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当然,如果企业经营期满时,劳动合同也同时届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企业经营期满时合同终止,则另当别论,因为这时已经不违法也不违约了。
合同期限超过企业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一个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用人单位故意隐瞒经营期限的真实情况,诱使员工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超过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可依法确认所订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员工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根据上述《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
综上所述 ,由于本案用人单位的.过错(欺诈、故意、过失、违法、违约)是相当明显而严重的,而员工则没有任何过错。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无论哪一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都可依法依合同请求经济补偿。《深圳合同条例》和《深圳劳务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散,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并不免除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和限制员工依法依合同请求经济补偿的权利。《深圳劳务工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可见,即使用人单位依法解散,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劳动者也完全可以依法依合同请求经济补偿 。《广东省规定 》是在《劳动法》颁布之后,根据《劳动法》的精神和规定而制定的现行规定。《广东省规定 》规定得合情合理合法,也规定得清楚明确。
就本案而言,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依法依合同请求经济补偿或赔偿 ,已无多大争议。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呢,回答也是肯定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工作年限不同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一种是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的。
先说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因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法的精神,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只要劳动者没有严重过错,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应当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得以经营期满解散,劳动合同也自行终止为由,或者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来逃避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所以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即使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依法请求经济补偿。
再说连续工作未满十年的员工。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赔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笔者认为,还可比照《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赔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篇2】
xxx同志,性别,身份证号xxxxxxx ,系我单位聘用职工,该同志与我单位协商一致,已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89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篇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现因以下第________项(请选择以下其中一项填写)原因: a、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b、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
c、劳动者单方解除;
d、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e、用人单位裁员;
f、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g、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h、劳动合同期满;
i、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j、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k、用人单位破产;
l、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m、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日
有关说明: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资料报送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单位、员工、存入员工档案、就业备案各一份。
员工签收:
年 月 日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篇3】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比之下,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这样规定无疑是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2、劳动者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必须指出的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约定违约金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法律只规定了两种情况下,除此之外均不能约定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性别:男,自起受聘于甲方岗位。
由于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特此甲方研究决定于20xx年6月29日起与乙方解除该劳动合同。
至此,乙方与甲方结清工资等薪资事项以及社会保险等福利事项,乙方离职后将不再因此款项与甲方另有不同异议。
同时乙方郑重承诺:离职后将按原《劳动合同》的规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从事对甲方不利的活动或发表不利的言论,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篇5】
________编号:
本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_______公司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编号:____),特此证明。
范文二: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同志签订_______(期限)_______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因_______原因,依据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者签名(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范文三:
兹有我单位员工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下列第__________项原因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不续订□职工不续订□);
二、退休终止劳动合同;
三、企业转制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四、企业转制准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五、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
八、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九、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十、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违法、违纪、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出境定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篇6】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
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点击打开)。
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点击打开)
三、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企业提出: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1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个别地方除外,如北京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具体需查询当地劳动法规)。
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补偿金,计算方法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同,但由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所以,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四、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也就是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提前跟企业说明,也可以不提前说明。员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时,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继续上班。当然,由于还需要企业发放工资,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等后续工作,建议员工在离职时没有必要和企业弄得很不愉快。
作为企业,无论员工离职是何原因造成的,在离职时,把离职手续处理清楚,既有利于在职员工的保留,也有利于自己在行业中的口碑。
作为员工,无论以前与企业有任何过节,离职时,一定要把后续的事情办理好,不影响企业工作的正常进行,也给自己的职业生涯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拓展:
合同的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合同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篇7】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收款收据
今收到支付的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篇8】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流动编制人员)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流动编制人员)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2)存档费用由_______方负担。
(3)住房公积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封存或转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流动编制人员)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流动编制人员)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篇9】
甲方:
乙方: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和达成以下条款:
双方确认,乙方于_____年_月_日向甲方提出离职申请,该离职申请已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之日生效且不可撤消。
乙方撤消_______年_月_日向甲方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关于撤消《员工离职申请/审批表》的邮件。
在乙方的申请下,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已于年月日正当消除;乙方现因本身找工作之方便请求甲方向其开具日期为___年_月_日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甲方愿意配合乙方开具相干文件,但乙方承诺甲方向其开具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仅用于乙方找工作之需要,不得用作其他,否则该《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无效。
因使用该《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一切责任,皆由乙方自己承当;因其使用行为给甲方酿成的损失,乙方负有赔偿责任。
乙方承诺,甲方按乙方要求开具上述第三款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后,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_年_月_日
用人单位(章):劳动者(签名):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在企业开始谈合作的时候,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当中,相信很多人都曾经看到过合同。你知道一份合同的格式要求吗?我们听了一场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篇1
一、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资,共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元。
1、保密内容
2、违约责任
3、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补充说明:
九、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篇2
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 甲方继续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资,共 元,于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 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 元。
1、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
(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1200元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 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xx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快熟悉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因为乙方现在还处在试用期内,三天内可以申请离职。
九、 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小结:试用期虽然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但是这个时间段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因此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不过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该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篇3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予以阻拦。
没有必要再去跟单位理论试用期不给合同是违法行为,更不用担心没有合同单位会惦记扣下你这一个月工资,因为法律对类似于你遇到的这种情况,做了明确规定。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你们单位虽然试用期不给合同,但已经履行了一个阶段的试用期,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你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必须向你支付工资或报酬。否则就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与你形成劳动争议。
你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
相关链接: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0.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问题补充:
1、劳动仲裁的时限: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负有什么样的举证责任
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的规定。
同时,试用期内的工资可以低于正式录用后的工资,但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不管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录用期,其工资均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你工作了39天他就要给你39天的钱
员工使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按照之前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发放。如果劳动合同中对试用期工资未明确约定,需要双方协商,或执行集体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篇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处于试用期内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已经越来越多,如试用期被辞退、试用期辞职是否交纳违约金、试用期辞职应否赔偿用人单位培训费等等,本文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根据《高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均口头或以其他形式(如在入职登记表中注明,或只单独签订试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三个月或六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笔者认为,用人单位该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会处于被动地位而导致败诉。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一些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更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因此,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辞退员工?因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的劳动争议数量也逐渐增多,很多用人单位均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在试用期内完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篇5
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通知书
尊敬的XXX:
首先,衷心感谢您在过去的时间里为本公司所付出的努力和付出的辛勤工作。然而,经过我们的深思熟虑和在您的工作表现上的全面评估,我们不得不向您发送这封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通知书。
经过与您的共事和观察,我们对您在工作岗位上的技能和才能有了充分的认识,并且我们衷心地希望您能成为公司的一员。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您具有一定的潜力和才能,但在试用期内,您并没有达到我们对该职位所预期的标准。
经过仔细的考虑和讨论,我们决定解除您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原因如下:
1.综合能力不符合要求:您在试用期间所展示出的工作技能和能力与该职位的要求不相符合。无论是工作质量还是工作效率,都没有达到我们所期望的水平。
2.沟通和协作能力有限:在工作中,我们重视良好的团队合作和与同事之间的有效沟通。然而,您在试用期间没有展示出与团队紧密合作和良好沟通的能力。
3.适应能力较差:在您的职位上,需要适应快节奏和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然而,在试用期间,您没有展示出对新环境和工作要求的快速适应能力。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不得不决定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的规定,我们将在XXX(解除合同的日期)正式终止您的劳动合同。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书后,尽快完成剩余工作,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我们十分感谢您为公司所做出的努力和付出,并祝愿您在将来的职业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我们相信,您在其他机会中将能够发挥您的潜力和才能。
再次感谢您的合作和付出。
此致
XXX公司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汇集8篇)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篇1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协商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20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截止时间为20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全部给付项目包干总金额共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上述款项为一次性了结总付金额,包括赔偿金、各项经济补偿、工伤医疗待遇、加班工资、其他劳动报酬和福利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乙方对甲方应付其劳动报酬和各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金额予以确认并没有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以外亦无其他争议。假设存在其他权益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放弃。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20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20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为期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字之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3、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在职期间对应工资。
4、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由于甲方或乙方(包括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甲方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未能为乙方支付各种社会保险的,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工作年限向乙方支付补偿款,乙方同意并认可补偿金额及标准。
6、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甲、乙双方之间就劳动关系相关事宜,不再存在任何纠纷。乙方就劳动关系解除及社会保险相关事宜不得再向甲方主张权利。
7、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8、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9、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1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现甲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乙方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协议:
1、甲方因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原因,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解除。社保、公积金缴交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
3、结算的薪资
薪资结算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________元。经济补偿金计________元。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篇4
甲方:
乙方:
性别:
部门及岗位:
通信地址:
因甲方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与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双方解除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经双方核对,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为 _____年_____个月,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 个月的月平均收入作为补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_____元)。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甲方将于_________日内将上述款项结算支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协议签订后,即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并确保无任何劳动经济纠纷,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篇5
甲方:___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记录如下: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双方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于
2、乙方完成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并结清在甲方企业的一切往来账款(含财务挂账);
3、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根据乙方伍元肆角叁分);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济补偿金支付方式为:由甲方一次性将经济补偿金款项存入乙方薪资银行账户
4、乙方同意其式统一核算,并随甲方统一发薪日发放;乙方的'社保公积金缴纳至__年__月,甲方正常承担单位缴纳部分,乙方按政策规定及比例承担个人部分;__年__月起甲方不再承担乙方社保公积金费用。
5、乙方承诺:离职后不泄露此协议的内容,保守甲方经营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任何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合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若违反,甲方将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甲方承诺:不泄露此协议的内容,其它公司联系做背景调查时回复乙方为正常离职;若乙方求职中需要推荐信,甲方将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社保公积金相关事务时,甲方积极配合;甲方以后有相应的岗位需求,乙方有意向重新向甲方企业求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考虑优先录用乙方;
7、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乙方均无权就本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一事向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其他任何要求;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
8、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篇6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供需双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约定由供方向需方供应____________________。现由于供方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__________》的`约定,供需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鉴于供需双方之前有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需方考虑到供方切实的难处,经供方向需方提出解除合同,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
第二条:供方应当将需方所寄给供方合同原件(一式五份)返寄给需方销毁。
第三条:因解除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供需双方自此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第四条:该协议自供需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该公章后生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买卖合同也随之正式解除失效(含买卖合同传真件)。
第五条: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市青云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以下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____年5月15日解除,乙方的社会保险缴纳至20____ 年5月。
2、乙方应在20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以下工作交接: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甲方与乙方一次性结清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及解除产生的各项工资、补偿、赔偿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甲方同意于 20____年__月__日以 (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4、甲乙双方同意并对此解除协议严格保密,并不得向任何其他的.人或他方泄露本解除协议的细节;乙方同意并对他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并不得向任何其他的人或他方泄露甲方的商业方法、客户、或任何甲方的其他事情。如甲乙双方有违反此款保密义务行为,可按本协议第3条所列数额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就此劳动关系不再有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提成、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加班费、劳动合同签订、续签等所有基于劳动关系建立、存续及解除产生的各种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行政等方式)。
6、本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张再回到本协议签署前的状态。如乙方再就此事提起任何形式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投诉、举报等),乙方应按按照本协议第3条所列款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甲方承担因处理此争议事宜发生的交通费、律师费、滞纳金、员工劳务费等相关费用。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样式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
(1)月份工资:共计¥______元
(2)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______元
(3)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元
(4)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______元;
(5)其它:共计¥______元;
(6)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3、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1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7、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汇编
栏目小编经过深入了解和细致分析为大家带来这篇“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为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合同使双方的书面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签订合同可以起到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的意义。请将此页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 篇1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范文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为发扬农业生产,增加农业经济收入,提高农民工作技能和生活水平,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工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的期限与工作地点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 )个月。
2.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在甲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甲方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从事种植、养殖、打草除虫、摘果采摘、包装装配等农作业,或者其他甲方规定的工作。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
1.乙方不定期出动,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2.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包括午休时间),每周工作5天,休息( )天。
3.甲方组织生产所需,根据生产运转情况,不定期进行加班工作,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生产组织工作,如有加班,将另外支付加班费工资。
第四章 劳动报酬
1.乙方的劳动报酬由甲方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乙方工作情况支付,工资按月结算,并在每月25日当天发放。
2.双方约定乙方劳动报酬为(每月××元)。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每半年(180天)加收一次工龄工资,加收标准为(每月加收××元工龄工资)。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1.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可以享受甲方的生产生活待遇和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险待遇。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投保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也可根据乙方意愿为其代缴一部分个人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购买了意外保险,乙方在本合同期内若发生工作意外,将得到相应的医疗、补偿、抚慰等一系列制度待遇。
第六章 劳动纪律
1.乙方须服从甲方生产和管理工作安排,并按要求完成所负责的任务。
2.乙方须爱护甲方财产设备,注意防火防盗防摩擦,遵守工作规程,节约材料。
3.乙方不能随意离岗,严禁逃工、旷工、迟到早退、酗酒闹事等行为。
第七章 违约和解除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所承担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1.如乙方擅自离岗,或逃工、旷工、迟到早退、酗酒闹事等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组织,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事先向乙方通知,通知期限为7天,通知书应当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日期和下岗待遇的具体情况。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国家人事纪律、工作纪律;
(2)被刑事处罚的;
(3)丧失完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
(4)因疾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5)甲方因经营状况不佳而解散或者破产清算的;
(6)其他情况不得继续工作的。
第八章 附则
1.乙方返乡探亲累计20天,应当向甲方提前请假,甲方审核后批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生效之日起生效,合同续签另行协商。
甲方:×××公司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及电话:甲方:××× 乙方:×××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 篇2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
一、 前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而农业户口员工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长久以来一直被忽视。然而,在当前国家农村振兴的推进下,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农业户口员工的发展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关系的行为,以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提高耕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益,制定和签署一份科学合理的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合同起草的目的意义、合同的签署方、合同的基本要素以及合同的纠纷处理等方面,全方位地阐述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的相关主题。
二、 合同起草的目的意义
制定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劳动关系,明确劳动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为劳动关系的各方提供法律保障和监督机制,使得劳动条件公正合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从而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和谐的劳动环境。
同时,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的制定,能够将农业生产的管理和生产效益提升,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对于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三、 合同的签署方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署双方,一方面是农业户口员工本人,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或个人经营者(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农民等)。
在签署合同时应该注意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包公司等雇佣关系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是应该与农业户口员工联合签署合同,实现对农业户口员工的规范化管理。
四、 合同的基本要素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合同名称
合同文件应体现成为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的名称。
2.合同生效的时间与期限
合同生效时间应与员工入职时间、合同期限相吻合。
合同期限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有的员工可能为临时工、短期用工,应签订短期合同,有的员工可能为长期工人,应签订长期合同。不同期限的合同应该在合同内容中明确规定。
3.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
合同中应当明确该员工的职位、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4.工资、补贴、奖金及其发放办法
合同应当明确完整的工资构成,并与员工共同约定工资发放的时间。
5.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合同应明确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劳动工具和设备、劳动保险等方面的义务,明确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相应的规定。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办法
合同中应该详细规定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明确双方行使权利的程序及时限,并考虑到合理地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
7.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保护
合同需要明确规定双方在工作中掌握的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机密资料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应义务,防止数据泄露。
8.其他事项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入其他事项,以充分保障员工的权益。
五、 合同的纠纷处理
当双方出现纠纷时,首先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进行解决。
如果进行协商不仍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有关部门或依法成立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介入调解纠纷。若调解无效,双方当事人亦可寻求司法途径处理。
六、 总结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的制定和签署,对于农业生产与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在劳动关系的合理化规范化、劳动者的权益和稳定性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和签署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签署方和期限,明确基本要素,并对纠纷处理加以规定,以保障各方权益,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达到互利双赢的目标。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 篇3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范文
甲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雇主”)
乙方:xxx (以下简称“雇员”)
鉴于雇主需要雇员参与农业生产,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
雇员从事雇主安排的农业生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养殖、采摘、包装,以及其他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工作。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双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作时间和工资
1、工作时间:根据雇员从事的农作物种植期和生长周期的不同,工作时间可能有所不同。雇主会根据当地农作物的种植规律,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表,并要求雇员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表执行。
2、工资:雇员的工资按照每天工作时长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双方对雇员的工资支付,将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工资每月支付一次。
四、劳动保护
为保障雇员的劳动安全和健康,雇主会对雇员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设施和条件。同时,雇员也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方式。
五、保密和保险
1、保密:雇员在离职之前,必须保证对雇主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涉及雇主商业利益的知识和信息进行保密。
2、保险:雇主将为雇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
六、终止合同
1、本合同自试用期满起生效,合同期为1年。合同到期前,雇主和雇员如双方均无异议,可在合同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对方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如未提出要求,则自动视为雇主和雇员解除劳动关系。
2、除合同到期、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及雇员违反本合同约定,雇主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雇员要提前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雇主,并征得雇主同意。
七、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合法合理、协商解决的原则,若经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并在合同正文、附件或补充协议中约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雇主和雇员各持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雇主单位盖章:
雇主签字:
雇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 篇4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
2.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果继续需要继续合作,应在到期前一个月进行续签协商。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乙方被聘请为甲方所属农业企业的________(填写职务),从事农作物生产、养殖等方面的工作。
2、工作地点:乙方主要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属的农业生产基地,具体安排由甲方进行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共计48小时,具体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由甲方进行安排。
2、休息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乙方每周休息1天,具体休息时间由甲方进行安排。
四、工资和福利待遇
1、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福利待遇:乙方享有国家法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劳动保障和安全保障
1、劳动保障: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保障乙方的劳动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2、安全保障:甲方应对农业生产基地的生产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措施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离岗或旷工,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因其擅自离岗或旷工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或者不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乙方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生效,并不可更改,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 篇5
农业户口员工劳动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概述
本合同双方为(以下称为甲方)和(以下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劳动合同。
第二部分:甲方情况
名称:XXXX农业合作社
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第三部分:乙方情况
姓名:XXX
性别:XXX
民族: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户籍所在地:XXXXXXXXX(农业户口)
现居住地: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第四部分:职位情况
职位名称:农业工人
工作岗位:农田、果园、畜牧养殖等农业生产领域
试用期限:三个月
第五部分:劳动报酬
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绩效工资按照工作业绩和生产情况综合计算。
第六部分: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国家规定加班费支付,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安排。
休息时间:乙方享有每周双休日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具体休息时间由甲方安排。
第七部分:劳动保护
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具、培训安全生产知识等。
第八部分: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加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应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补贴、节假日福利、春节福利等。
第九部分:双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乙方申请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完成剩余工作,协商妥当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部分: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本合同期满可以进行续签。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部分: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