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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3-14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十篇。

    怎么写能把这奇妙的感觉写出来呢?一部好的作品,它的作品一定不会差。读后感可以帮我们巩固这些知识,“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是一个重要话题教师范文大全编辑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小狐狸买手套》的书,它是由日本作家新美南吉编写的,我特别喜欢这本课外读物,里面的故事也引人深思。

    故事讲述的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只小狐狸冻得瑟瑟发抖,狐狸妈妈担心小狐狸会被冻伤,便让小狐狸自己到市集里去买一副手套。因为之前同伴偷人家鸭子而被人类追赶差点送命的经历,狐狸妈妈在小狐狸出门前把他的一只手变成了人手,并千叮咛万嘱咐买手套时一定要伸人类的手。小狐狸点头就出门了。结果在买手套时,因为一时激动伸错了手,出乎意料的是店主还是卖给了小狐狸一双手套。小狐狸回到家告诉了妈妈发生的一切,妈妈不停地嘟囔着:人类真的有这么好吗?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思。前不久,我在一部纪录片里看到一则人类大肆捕杀鲸鱼的画面,整片海滩都被染成了红色,而人们在欢呼自己的胜利果实。镜头一转,人们又在猎杀大象,为了取下象牙进行交易,为牟取私利,甚至捕杀濒临灭绝的动物。看完这些,你们是不是觉得人类对待动物朋友一点儿也不友好呢?

    其实也不尽然,人类为了拯救濒危和流浪动物,特别成立了动物保护组织,并开展濒危动物的繁殖研究。我们要多想一想,地球上如果没有了这些可爱的动物们,我们的生活是不是会失去很多的乐趣呢?而且,我们的地球母亲也需要动物们帮助清理垃圾,保持生物链的平衡呢。所以让我们一起携手保护动物吧,为了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更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2

    王翊嘉《小狐狸买手套》这个故事讲了:小狐狸手很冷,然后它的手就被狐狸妈妈变成了人类的手,它就去买手套。他不小心把手放错了方向,但老板给了它一副手套。

    在读它一不小心把手伸错的时候,我就有一点恐慌,因为我以为小狐狸会被抓走,被吃掉,结果没有。老板非常喜欢动物,所以狐狸不吃。我们每个人都要像老板。

    为生活的小动物继续生存下去,为了我们的小动物让它们继续生存吧!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个绘本故事,名字叫《小狐狸买手套》,作者是日本的新美南吉,绘本画家若山宪绘制,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的。

    这个故事是关于:冬天,下雪,非常冷。狐狸妈妈怕小狐狸的手冻僵,就带他到城里买手套。但是狐狸妈妈突然想到,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自己的一个朋友在镇上偷鸡被抓后被杀了。

    所以狐狸妈妈不敢去镇子上了。她把小狐狸的一只爪子变成了手,给了小狐狸两枚铜币,让小狐狸在城里买手套。她告诉小狐狸,在找到手套店后,要放在换手的爪子里,不要放在另一只爪子里。

    然而,由于紧张,小狐狸把爪子伸进去。卖手套的人看到了狐狸的爪子,没有伤害它。他给了它一副儿童手套。小狐狸安全的回到了妈妈身边。

    它还听到人类母亲给人类婴儿唱催眠歌,它觉得人类一点也不可怕。狐狸妈妈听小狐狸买手套,觉得很奇怪。人类真的那么好吗?人类真的不可怕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动物和我们一样,有家庭关系和母子关系。我们应该热爱动物,而不是滥杀动物。比如,有些人为了穿的好看,就把动物杀死,把皮毛做成装饰品或者衣服;有些人把鲨鱼的鳍砍掉扔回海里,就为了做成**昂贵的鱼翅,可是那条鲨鱼没有了鳍就不能游泳了,它就只能在海底死掉。我们人类是不是太可怕了?

    希望大家都能做个好人,让狐狸妈妈放心。

    上面的读后感是我和皮皮写的,大部分是我写的。昨晚,我丈夫辅导皮皮看书后写作。写了两行字后,他交了上去。我说不好。他不听。皮皮也不听。我必须被老师打回去!她小学二年级,是不太会写,可是家长要好好辅导啊,她一次知道要这么写,以后不就会慢慢模仿着写了么!

    再说,语文考试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的几个学生中,看完后感觉要写两行交上来,说得太多了!如果我是她们的老师,我就得把作业还给她,要求重写。他们对自己不严格,尤其是她父亲和孩子!

    因为他辅导作业不利,今晚负责刷碗,我来帮助皮皮完成读后感。合理分工是理工科学生和语文学生付出的代价。

    谷璟希今天,我们读了小狐狸买手套。

    这本书说小狐狸和他妈妈一起去买手套,但是当他妈妈谈到小镇时,他妈妈很害怕,所以它让小狐狸自己去买手套。当狐狸找到买手套的地方时,他妈妈把他的手变成了手,但老板还是卖给了它一副手套。

    我觉得小狐狸不会像妈妈一样害怕人。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黄恩相出去玩的时候,眼睛被雪刺伤了。当他回去的时候,他对他妈妈说:“你能帮我看看吗?"妈妈看了看说:

    "什么也没有。"小狐狸又出去玩了。小狐狸玩着玩着手很冷了。

    妈妈让小狐狸进城去买手套。妈妈帮他换了一只手。小狐狸去买手套。小狐狸找到了卖手套的地方,但是小狐狸把他的手放错了地方,老板还是把手套卖了。

    所以人分好坏,我要向好人学习。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今年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 10 本书 , 我从其中挑选了四本来读 . 在这四本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小狐狸买手套》这本书了 . 它是日本作家新美南吉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从北方到狐狸母子生活在森林里的寒冬。 下雪了,小狐狸在雪里玩的非常开心。但由于天气寒冷,小狐狸玩雪时双手冻僵,妈妈非常难过。

    晚上狐狸妈妈就带小狐狸到镇上去买手套。可是走了一会,狐狸妈妈不走了。因为他觉得人是非常可怕的。

    但他没有想出好办法,只好让小狐狸自己买手套。为了防止人类伤害小狐狸,母狐狸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孩子的手。狐狸妈妈告诉小狐狸要伸人的手。可是小狐狸伸错了手。

    不过,好人并没有伤害小狐狸,而是把帽子卖给了小狐狸。这让小狐狸没有觉得人类可怕。在回来的路上,他看到人类的母亲非常善良

    他们非常爱自己的宝宝。让它想起了自己妈妈。马上去找自己的妈妈了。

    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很亲切。动物和人类的母亲都非常爱他们的孩子,这让我感到非常温暖。同时,也体现出人类爱护动物。人类不会伤害动物的。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范峻通今天,我们读了一篇文章叫《小狐狸买手套》。它主要是说:小狐狸去和妈妈买手套。

    然后它去商店。它学着人一样打招呼,还有付钱。在它去买手套之前,狐狸妈妈也为小狐狸做了一只手,并提醒小狐狸不要伸出手来。

    可是它到了商店伸错了手,但是人也没有把它关起来还给了它手套。

    这篇文章还用了丰富的想象力。我看到雪和小镇写得很奇特。文章中说狐狸妈妈牵着小狐狸做了一只手。我觉得太奇怪了。怎么出来的?然后我想它去手套店时伸出了错误的手。他一定很害怕。

    我觉得这篇文章太有趣了。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陈致州今天,我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这个小故事主要讲:一天,小狐狸去雪地玩回来,就觉得手很冷,妈妈就带着它去镇买手套,因为以前狐狸妈偷了一只鸡所以妈妈不敢进。母亲把狐狸变成了孩子的手,叫他伸出手去买。

    所以它到了卖手套的店付钱的时候,不小心伸错了手,人还是给了它手套。当我看到小狐伸错了手,我担心他会不会被抓?结果小狐狸竟然没被捉还买到了手套。

    我们不能伤害小动物呀!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郭若蓁今天,我在小天马读了《小狐狸买手套》。小狐狸有很多问题,觉得自己没去过学校。他手冷了,他的妈妈变成了一个人手,就让小狐狸去买手套,到了镇上小狐狸到了商店以后,被一个光给刺了眼睛,所以就把小狐狸手给伸进去了。

    当时我读到这时,有点紧张,小狐狸会不会被关进笼子里去了,结果老板还是卖给他手套了。

    我觉得人类的世界有好人也有坏人。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吴松庭我今天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讲了:小狐狸冬天手很冷,后来小狐狸去买了一只手套回家。小狐狸要去买一双小手套,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另一只手做成了人手,但去买手套时,小狐狸把没捏**手的狐狸手伸了出来,但老板还是把手套卖给了它。

    我觉得小狐狸很可爱,当我读到那狐狸的手伸进去的时候,我很紧张,以为小狐狸要被抓了,可老板却给了它一双手套。小狐狸对妈妈说人一点也不坏时,狐狸妈妈说人是坏的。小狐狸认为人一点也不坏,我认为人有好人也有坏人。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马之骐今天,我们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这个文章,讲了下雪了,小狐狸手很冷,都冻麻了。妈妈带他走出森林,妈妈给小狐狸两个硬币。小狐狸的妈妈对他说不能伸错手,不能伸出狐狸的手,要伸人手,因为狐狸妈妈把他的一只手变成了人手。

    到了手套店,老板想了一下,说先付钱。不过,他是伸出狐狸手没伸出人手,虽然手伸错了,后来还是很快地买到了手套,读到这我好紧张,怕他被人抓起来。

    我读完了我觉得有时候开心有时候害怕,这是我的感觉。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张起闻今天,我读了《小狐狸买手套》,我觉得非常有趣。这个故事讲了:小狐狸从来没见雪,今天是第一次,小狐狸很好奇去玩雪的时候小手变得很冷,去买手套。

    小狐狸伸错手,但是还是买到了手套。读到他伸错手时,我出了一身冷汗,但是我很惊奇因为人类没有伤害他!我很喜欢这个故事。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张桓源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小狐狸手很冷,就开始自己买手套,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左手变成了一只人手,说:"一定要拿左手来买手套",然后它的妈妈告诉它:

    "不能伸出右只手".它就开始了买手套的旅程。结果它伸错了手,但是,店主还是给了它手套。

    我觉得小狐狸很勇敢,()能自己买手套了,我还觉得这是一个温柔的故事。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徐晟哲寒冷的冬天到了,还没见过雪的小狐狸手好冷,晚上妈妈就带小狐狸去买手套,但是狐狸妈妈怕被人抓,所以妈妈就帮小狐狸变成了一只人手。而且狐狸妈妈亲切地嘱咐小狐狸一定要伸出这个人手,不然的话你就要被抓走了。小狐狸听了妈妈的话就去买手套了,可是小狐狸不小心伸错了手,可是老板照样给了小狐狸一双手套。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温馨,那个老板很好,知道冬天小狐狸的手也会很冷的。如果我是那个老板我会把小狐狸的钱还给它,直接送它一双手套,也送它妈妈一双手套。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刘良仪《小狐狸买手套》讲了:小狐狸去外面玩,他的手被冰冻了,妈妈就带小狐狸去买手套。他们到了小镇上,狐狸妈妈说她以前的事情,妈妈就叫小狐狸自己去买手套,妈妈就把小狐狸的手变成了人手,然后说"要把这只我变成的手伸进缝隙里,千万不要把你自己的手伸进去。

    "到了帽子店,小狐狸就伸错了手,就把狐狸手上伸了进去,卖帽子的人一看!心想:"这是狐狸手",但是卖帽子的人没把他杀了,说:

    "你先付钱".小狐狸就把钱给了卖帽子的人,就把手套给了它,小狐狸回到妈妈的身边说:"妈妈人类不可怕".

    真的吗?真的。

    我的感觉是,小狐狸伸错了手,那时候我的感觉是很紧张的,是不是把狐狸打死了,我觉得卖帽子的人很好因为他没有打死小狐狸还给了他手套。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王悦茗冬天到了,天冷了,小狐狸的妈妈要帮小狐狸买手套。母子俩来到小镇上,狐狸妈妈想起了上次跟朋友去镇子上,她劝朋友别偷人家的鸭子,可那只狐狸不听,非要去偷,被农民发现后去追她们,幸好保了一条命。狐狸妈妈不敢走了,小狐狸只好自己去。

    妈妈把她的手变成了人手,他来到商店前,小狐狸敲了门,小狐狸把他另一只手伸了进去。老板还是把手套给了他。

    我觉得小狐狸太天真了!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刘彦显小狐狸手很冷,他的妈妈就说要买手套。走一半路他妈就想上次他带的一个朋友去城里,然后他那个朋友要偷鸭,还不容易才跑了!然后他的妈妈就让他的单独去买手套。

    妈妈就把他的另一只手变成了人手,妈妈说我给你两枚硬币,记住不能伸另外一只手。然后小狐狸上路了,他找到了那家店就说晚上好,那家店就开了一点小门,屋里面有光就刺着小狐狸的眼睛,手就伸错了,但是老板还是给他了。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凶险!如果我也遇着小狐狸我会让他来我家玩。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邢恩侨《小狐狸买手套》就是一个冬天的早上小狐狸自己的手冻僵了,妈妈就准备去给小狐狸买手套。走到路上时,妈妈的腿突然被冻僵了,妈妈先把她的手搭在小狐狸的手上,不一会儿小狐狸的手就变成了人手,妈妈还说一定不要把人手伸给他。小狐狸就上路了,他到镇里的时候就找到了卖手套的那里,然后就敲门然后门就开了,但是光太亮了,小狐狸就慌了,就把不该伸的手伸了进去,但是老板还是给了小狐狸手套了。

    我觉得小狐狸很勇敢,要是有动物来买我的手套,我一定会给它手套。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赖翀昊一天,小狐狸的手冻僵了,狐狸妈妈要帮它买手套。晚上,小狐狸和妈妈一起去买手套,小狐狸的妈妈脚冻僵了,所以小狐狸就自己买手套。小狐狸的妈妈把一只手变成了人手,而且告诉它要伸出人手,不要伸出自己的手。

    小狐狸遇上了一个好人,所以它伸错手,付了钱也给它一双手套。小狐狸和妈妈回家了。

    我觉得如果人人都像帽子店老板一样就好了。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王艺霖一天, 小狐狸的手冻冰了,妈妈要帮他买一双手套。

    小狐狸和妈妈来到城边,想起上次偷鸭子的事,狐狸妈妈就找了一个理由不走了,把小狐狸的一只小手变成了人手,就让小狐狸一个人去买手套。小狐狸走到一家店内,对店主买手套时伸错了手,店老板先让小狐狸付钱再给了它一双小孩子的手套。它在路上还听见了人类妈妈的话,它就和妈妈说:

    "人没有那么恐怖嘛!"

    我觉得人没有多恐怖,只要我们不伤害动物,动物也不会害怕我们。如果小狐狸向我买手套,我还会它的妈妈一双大人的手套,还会请它喝一杯茶暖暖身子。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3

    狐狸也要戴手套吗?原来,狐狸也怕冻伤了手,所以要买手套。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小狐狸睁开双眼,“有一个东西扎住眼睛了,给我擦一擦!”小狐狸急促地对妈妈说。妈妈一看,原来是洁白的雪花迎风飘来,像丝绵一样柔。

    小狐狸又说:“妈妈,手冷。”妈妈一看,心疼地说:“手冻了,天黑之后去镇上买双手套吧。”到了夜晚,夜深人静,天上的繁星、月亮都出来了。小狐狸的妈妈说:“一定要伸出那只像小孩子一样的手。”小狐狸摇摇摆摆地走了。它把狐狸手伸给了老板,老板一看,狐狸肯定拿树叶来买,结果,却是钱。“老板,买一双手套。”小狐狸热情地说。老板递给它一双手套,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这位老板对小狐狸买手套这件事很和蔼可亲,而不是打它,赶走它。妈妈告诉它不要把狐狸手伸出来,可当小狐狸伸出手时。老板只是感到大吃一惊,并没有其它想法,由此可见,老板是一位多么热心、和蔼可亲的人啊!让我们爱护动物吧!他们是我们人类、大自然的朋友。

    我也要向这位老板一样,做一个保护动物、爱护动物的人,让我们行动起来吧,让动物和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生存!因为它始终都是我们的朋友。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4

    狐狸妈妈问小狐狸:人真的有这么好吗?小狐狸说:真的,我去过你说的那家店。店老板知道我是狐狸,还给我卖了手套,人真的有这么好呀!

    狐狸妈妈说:那为什么我去人就会把我抓起来呢?

    小狐狸说:妈妈,那你去过那个城市吗?

    狐狸妈妈说:去过。

    小狐狸又说:那你去那里干嘛了?

    狐狸妈妈说:我和朋友去险些送命了

    小狐狸说:你和朋友去险些送命了,你有没有劝朋友不要去偷吃别人的鸭子呢?

    狐狸妈妈说:我劝了。可是朋友不听,非要去偷。

    小狐狸心想:妈妈劝了朋友,朋友却不听,是她的朋友的错,我觉得,我妈妈是有一颗诚实的心,所以让我去,怪不得我妈妈不敢前进了,原来那个帽子店老板看到是一个大狐狸的手,就是想起来了,一定是那个偷鸭子的狐狸,所以才会抓走他的,而且我是小狐狸,我没有偷,所以我给他真的钱我才买到这双手套的!

    小狐狸正想着突然狐狸妈妈叫了他一声可是小狐狸,专心的想,根本没听到妈妈说什么。

    狐狸妈妈想:儿子在想什么呢?怎么这么专心呀?连我叫他他都不回应我了?

    突然小狐狸想好了,说:妈妈,要不要让我再去一次城市呀,我好想再见见其他的人对我好不好?

    狐狸妈妈说:嗯,可以,但是你可以再给我买一个手套一个帽子吗?小狐狸想:要是我再去的话,那人家还会抓我吗?要是我再去的话,人家会怀疑我是狐狸,把我关起来吗?要是再去的话人类会不会把我抓住,放到笼子里,然后,不让我出来呢。要是我再去的话………

    狐狸妈妈说:儿子不要想了!赶紧去吧!但是小狐狸,又去了一次。但这次两手都是空的

    狐狸妈妈说:为什么你答应的事回来两手还是空的呢?而小狐狸说:妈妈,现在已经太晚了,他们那卖帽子的和卖手套的,已经下班了,我去的时候 门都是关着的,不管怎么敲,那你刚才的那个方法也没有用啊!

    原来是这样啊!狐狸妈妈说。

    狐狸妈妈说:这样我是可以原谅你的宝贝但是,这次有了一定没有下次了哟。

    第2天,小狐狸出发了,他来到了卖包子的地方。包子店老板,还是让他付钱。这次还是真的钱包子店老板又卖给我了他的包子。回去的时候,小狐狸说:妈妈,我去付钱了,而且还是真的钱所以包子店老板卖给我的包子!

    狐狸妈妈问:在你的眼里,人类真的有这么好吗?为什么,我去,人类就会把我关起来呢,我做错事了吗?小狐狸想:这也不是妈妈的错呀!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狐狸买手套》。他是日本作家西美南吉写的一本故事书。他讲了一只小狐狸,在买手套的过程中,小狐狸感受到了来自人类世界的爱与温情读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故事讲的是:寒冷的冬天来了,狐狸妈妈为了不让小狐狸的手被冻伤,决定去镇上帮他买一副手套,可是快到镇上时,狐狸妈妈却想起了,差点被人抓走了,可怕经历不敢再往前走了,只好让小狐狸自己去镇上,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人手的样子,并反复叮嘱他一定要伸这只手出去,可是小狐狸来到商店门口时,却因为紧张伸错了手。虽然老板认出来他是一只狐狸,但是并没有为难他。因为小狐狸是光明正大的用金钱购买手套的。

    其实狐狸的世界也有好狐狸和坏狐狸,人类世界也有好人和坏人。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如果你心怀善意,情绪光明,那么正义和美好一定会伴你同行。狐狸妈妈的朋友一心只想不劳而获,企图偷别人的东西,当然会受到惩罚,而小狐狸是正大光明的用金钱购买需要的物品,所以老板认出来他是一只狐狸,也不会为难他的。况且世界上大多数人是善良的,小狐狸遇见的那对人类母子他们并没有歧视狐狸小宝宝,并且关心着森林中的狐狸会不会冷?妈妈也没有像宝宝灌输狐狸是多么坏的生物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安宁,在生活中我们在爸爸妈妈的关怀和保护下成长受到老师多多关于爱的教育,我们大多数人拥有正义善良的好品格,所以我们生活才会充满爱你美好。等到小狐狸回到狐狸妈妈身边的时候,跟狐狸妈妈说了买手套的事情。狐狸妈妈感到很疑惑想人真的有这么好吗?通过狐狸妈妈的话我又明白了,爱护自然从我做起,让人类和动物做朋友,让狐狸妈妈真正的认识到人类真的有这么好。同时狐狸妈妈照顾和关,爱小狐狸的情节,让我想起了爸爸妈妈老师对我的照顾,感谢爸爸妈妈,感谢老师对我的付出。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6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8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上海图书馆。

    当我来到儿童文学区时,看到了一本名叫《小狐狸买手套》的书,突然手就像磁铁般的不受控制,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初出茅庐的小狐狸的故事。隆冬凛冽,小狐狸的手冻红了,狐狸妈妈就打算带着它去买手套。它们来到了大街上。小狐狸的妈妈突然被一束刺眼的灯光照了,想起了之前和朋友一起上街的经历。原来上一次狐狸妈妈和朋友一起上街的时候朋友因为一时贪心去偷人家院子里的东西,被人类伤害了。因此,狐狸妈妈就对人类有了很大的心理阴影。于是狐狸妈妈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捏着孩子的手变成了人类的手,还给了它一些人民币,嘱咐它一定要用变成人类的那只手,就让小狐狸去买手套了。到了手套店后,小狐狸一时慌乱伸错了手,但最后还是得到了手套。人类并没有伤害它。小狐狸认为人类是善良友好的.。后来在回去的路上,它经过了一户人家,听见人类妈妈在唱歌哄小宝宝入睡,还听到了孩子和母亲的交流,更加觉得人类并非恶类了。想着想着,它突然想到了妈妈还在焦急的等着它,就赶忙跑回了家。

    我从中感悟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狐狸妈妈的朋友是因为贪心偷别人家的东西才被害的。小狐狸却没做坏事,所以它虽然伸错了手,但还是安然无恙。而小狐狸买手套的时候,商人看到的是狐狸手觉得肯定会给树叶钱,但还是试探了一下说得先给钱,发现小狐狸带的是真钱后就把手套给了小狐狸,并没有伤害他。当小狐狸回家的时候路过了一户人家,听见了屋子里的女主人在给她的孩子唱歌谣哄他睡觉,孩子问外面的小狐狸会不会冷呢?妈妈是笑着说没事的,现在这个时候小狐狸一定也回到了自己温暖的家里了。从中也可以突出商人和孩子、孩子母亲的善良。我还感受到了童话中人类与自然和平相处的美好。如果人类对自然抱有敬畏之心,不随意伤害生灵,那么人和自然都能从中收益。就像故事中,商人赚到了人民币,小狐狸也得到了越冬的保暖手套。

    这本书的情节富有奇思妙想,引人入胜。立意高远,对我有巨大的启发意义。读书带来的精神享受是其他娱乐活动无法比拟的,我喜欢徜徉书海,探索精神财富的宝藏!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日本作家——新美南吉写的《小狐狸买手套》,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只小狐狸在下雪天独自去城里买手套的故事。出发前狐狸妈妈因为担心人类会伤害小狐狸,把小狐狸的手变成了人类小朋友的手,但是小狐狸因为太紧张了,伸错了手,把狐狸爪子伸了出去,店老板还是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

    小狐狸在回家的路上听到人类妈妈在唱歌哄自己的宝宝睡觉,小宝宝还关心森林里的小狐狸。故事最后小狐狸对妈妈说:“人一点不可怕。”妈妈觉得从前和朋友偷鸭子,差点送命,人类很可怕,不断的反问自己:“人真的有那么好吗?”

    那为什么小狐狸妈妈和小狐狸的想法不一样呢?小狐狸妈妈当时是去偷过别人的东西。而小狐狸没有去偷东西,所以不觉得恐慌,所以小狐狸妈妈才说他的朋友差点丢了一条小命儿,小狐狸却没有丢一那条小命,这就代表了这个故事就代表了小狐狸妈妈他们之前做的不对,而小狐狸做的是对的,小狐狸很诚实,这个故事就讲给了我们这一个道理。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做事得光明正大,不能偷偷摸摸。生活中,也是如此,通过劳动而来的成果,是理所当然的。小头偷盗他人物品,肯定是要得到应有的惩罚的。狐狸妈妈一直没弄明白人类生气而追打它们的原因,所以才会害怕。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的事情,也需要去弄明白,为什么这件事难做,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做人做事都要行得正坐得端!

    不管是人类世界还是狐狸世界,都存在好与坏之分,我们要心存爱与善良,共同生活,社会才会美好和谐!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8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小狐狸买手套》的书,这本书是日本一位著名儿童文学家新美南吉写的。它讲述了一只小狐狸在下雪天自己去城市里买手套的故事。在买手套的过程中,小狐狸感受到了来自人类世界的爱与温情。读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其实,就像街灯和星星会有五颜六色的光彩一样,狐狸的世界里也有好狐狸和坏狐狸,人类世界里也有好人和坏人。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如果你心怀善意,行事光明,那么正义和美好一定会伴你同行。狐狸妈妈的朋友一心只想不劳而获,企图偷盗别人的东西,当然会受到惩罚,而小狐狸是正大光明的用金钱购买需要的物品,所以即使店主认出来它是一只狐狸也不会为难它。况且,世界上大多数人是善良的。小狐狸遇见的那对人类母子,他们并没有歧视狐狸,小宝宝关心着森林里的狐狸是否会冷,妈妈也没有向宝宝灌输狐狸是多么坏的生物,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切都是那么安宁而美好。在生活中,我们在爸爸妈妈的关怀和保护下成长,受到老师们许许多多关于爱的教育。我们大多数人拥有着善良正义的好品德,所以我的生活才会充满爱与美好。

    此外,我们在生活中应该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就像狐狸妈妈应该积极地转变心态,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发生在它朋友身上的事,不一定会发生在所有狐狸身上,所以一直以来都活在惧怕人类的阴影里。如果我们因为害怕就一直浑浑噩噩地生活在重重阴影下,那生活会少了多少快乐呀!狐狸妈妈其实是个善良和正义的好狐狸,只要正确地认识到人类生气的原因,只要我们行得正坐得端,生活中就没有什么好惧怕的,不是吗?我相信,这些就是作者想要通过这个故事传递给我们的精神吧。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9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400字:

    这个寒假,我读了日本作家——新美南吉写的《小狐狸买手套》,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只小狐狸在下雪天独自去城里买手套的故事。出发前狐狸妈妈因为担心人类会伤害小狐狸,把小狐狸的手变成了人类小朋友的手,但是小狐狸因为太紧张了,伸错了手,把狐狸爪子伸了出去,店老板还是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

    小狐狸在回家的路上听到人类妈妈在唱歌哄自己的宝宝睡觉,小宝宝还关心森林里的小狐狸。故事最后小狐狸对妈妈说:“人一点不可怕。”妈妈觉得从前和朋友偷鸭子,差点送命,人类很可怕,不断的反问自己:“人真的有那么好吗?”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做事得光明正大,不能偷偷摸摸。生活中,也是如此,通过劳动而来的成果,是理所当然的。小头偷盗他人物品,肯定是要得到应有的惩罚的。狐狸妈妈一直没弄明白人类生气而追打它们的原因,所以才会害怕。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的事情,也需要去弄明白,为什么这件事难做,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做人做事都要行得正坐得端!

    不管是人类世界还是狐狸世界,都存在好与坏之分,我们要心存爱与善良,共同生活,社会才会美好和谐!

    小狐狸买手套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小狐狸在下雪天独自去买手套的故事。在去买手套之前,狐狸妈妈担心人类会伤害小狐狸,就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人手的模样,可是因为这是它第一次到有人类的地方买东西所以它非常紧张,伸错了手,把狐狸手伸了出去,但是老板还是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在回家的路上,小狐狸还听到人类母亲在唱着儿歌哄小宝宝睡觉,小宝宝甚至还在担心森林里的小狐狸的安危,小狐狸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句:人一点都不可怕。,可狐狸妈妈却觉得以前和朋友偷鸭子时,人类不停地追打着他们,非常可怕,于是不断反问自己:人真的有那么好吗?。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成果永远是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不能偷偷摸摸地,偷了别人的东西,理所应当要接受该有的惩罚,可狐狸妈妈一直没有弄明白人类为什么要追着它们打,所以才会害怕人类,让小狐狸独自一人去买手套。在生活中也是如此,正所谓:人正不怕影子歪。当做错事时也要弄明白为什么做错了,之后应该怎么办,不能像井底之蛙一样,只看到别人坏的一面而不知悔改。

    不管是人类世界还是动物世界都存在好与坏之分,只要我们心存善意,社会才能美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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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狸读后感(精华8篇)


    今天教师范文大全为您提供“狐狸读后感”,记得将这篇文章收藏并分享给您的朋友们让更多人受益。如果能把一本好书当作朋友,就能拓展视野,增长知识,磨练情操。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阅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通过读后感才能更完整地记录下来。

    狐狸读后感 篇1

    狐狸爸爸是一只了不起的狐狸,他很关心自己的太太和孩子们,他经常去比恩、邦斯和博吉斯的仓库里偷鸡、鸭、鹅、乳鸽和苹果汁,他目的是为了养活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们,比恩、邦斯、博吉斯都很生气,就躲在饲养场后面等狐狸先生来的时候,就用枪打死他,但是因为狐狸爸爸的鼻子很灵,还会逆风而行,在黑夜中也可以看清东西,所以每次都抓不到他。有一次,他们三个带着枪对准了狐狸洞口,等狐狸先生出来的时候就一起开枪射击,结果把狐狸先生的一截尾巴打掉,但是狐狸先生还是逃掉了。三个饲养场主非要把狐狸先生打死不可,就请来两台挖土机来挖狐狸洞,他们三个人白天黑夜守住洞口,并派了108个人团团围住山头,非把狐狸一家打死或饿死在洞里不可。

    狐狸先生在洞里没有东西吃,没有水喝,三个饲养场主的挖土机离他们越来越近,在十分危险的时候,狐狸先生并没有被吓倒。他为了生存,为了一家人,为了其他动物,他想尽办法,叫家人和其他动物一起挖洞求生,他们一起挖地道,凭着狐狸先生的智慧和经验,挖了三条地道,刚刚好挖地三个饲养场主的饲养场里,他们可以得到食物,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狐狸先生的聪明和经验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狐狸先生遇到困难不低头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他的尾巴被打断了,可是还坚持带领小狐狸和其他动物坚持挖洞,这种不怕苦不怕死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他的亲情和友情很伟大,也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狐狸读后感 篇2

    “ 在一座森林里住着一群会魔法的狐狸。他们不偷鸡,也不爱捣蛋,却喜欢跟人类做朋友。可是有一只小狐狸名叫阿南,他的法术很糟糕,从来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咒语。 狐狸魔法学校的第一堂课,学习的是将樱花叶子变成抹茶糯米团,可是已经过去六个月了,阿南还是没学会。同学们笑他,老师对着他摇头,校长对着他叹气,连他自己都觉得没脸再待在狐狸族群里了。”

    可是它遇到了阿旺爷爷。“老爷爷,你在找东西吗?我可以帮你找。”看见阿旺爷爷,阿南立刻擦干眼泪,眼睛亮闪闪的。他想,这位老爷爷也许会说他想要找一个朋友呢! “我在思考一件很重要的事,两条腿把我给带到这里来了。” 阿旺爷爷坐在路旁一截圆圆的木桩上。他让出一块位置,请小狐狸也坐下。 阿旺爷爷眯起眼睛,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原来,半年前,阿旺爷爷的妻子――老奶奶过世了。因为他们没有子女,所以,阿旺爷爷现在一个人住在村子里,孤零零的。 “我想,可以卖乌冬面啊!对!我可以拉着两轮的面摊推车,四处去卖乌冬面,借机多认识一些朋友,这样就不用整天待在家里思念老伴儿,伤心难过了。”老爷爷说。 阿南点点头。他心想:太好了!老爷爷果然在“找朋友”。 “别看我现在年纪大了,年轻时,我曾经在一家手工乌冬面店里当学徒,所有揉面、擀面、切面条、煮面条、熬汤头的活儿,我样样都在行。既然要卖面,就一定要有特色,也就是要推出‘招牌面’。为了确定那招牌面的口味,以及该使用哪些配料,我已经烦恼了三天三夜了……” 阿旺爷爷说这些话时,眼角的皱纹更深了。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小狐狸阿南的钱袋为什么不空了,因为阿南用自己挣的钱填满了钱袋。更多的问题和答案就得你看完这本书才能知道,那么,就让我们现在一起来看这本书吧!

    狐狸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迷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题材**。《狐狸的故事》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不能放过这本书,一个个读着生动的故事,仿佛我也和作者一起走进了动物世界。

    《瞎眼狐清窝》讲述了瞎眼的狐妈妈宁可守在窝里衣食无依也要让自己的宝宝在适龄的时候走出家门独立生存。《妹妹狐变色》讲述了两只狐狸来到新环境,姐姐狐孤芳自赏,被排斥,最终被活活饿死;妹妹狐入乡随俗,被接受,最终融入了大家庭。这两个故事让我看到了狐狸社会的生存法则。

    最吸引我眼球的还属《会做**的狐》。故事的名字很神奇——狐狸也做生意!一天,作者在西双版纳捉到了一只小红狐。

    第二天,母狐狸找到了她的孩子,想和一只鸡交易。作者不屑作者件事,认为不值得。母狐救子心切,抓红腹角雉(一种有着漂亮羽毛的珍稀飞禽,形似野鸡)讨好作者,谁知作者起了贪念,接连得到了两只红腹角雉却不肯见好就收,还想放长线钓大鱼。狐狸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她想:

    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要是再不放我的孩子,我明天要你好看!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院子里没再出现红腹角雉,取而代之的是一只五脏六腑裸露在外的死老老鼠;一泡稀糊糊的狐狸屎屙在门前;一泡狐狸尿淋在床上;院子里的四只母鸡像被理了发似的,火鸡一般地赤裸着脖子……

    人啊,真不能贪得无厌。如果作者在得到两只红腹雉后放了小狐狸,狐狸的母子会尽快团聚,他自己也能收获两只珍稀的鸟,不是每个人都高兴吗?现在可好,没打到狐狸还惹了一身骚!

    一提到狐狸,什么狐朋狗友啊,兔死狐悲啊,狐狸精啊,类似的负能量词汇就会脱口而出。我们总是用背叛和狡猾的贬义词来形容狐狸。事实上,它们也是未知的。它们有伟大的母性。为了自己的孩子,它们绞尽脑汁,尽力而为。它们智商很高。在与人交易的过程中,它们遵守规则。相反,人类玩的是小聪明,想玩。

    纵观这些动物**里的主角儿,其实它们并非像你想象得那么坏,只要你找到和它们交往的方法,它们一样会成为你的好朋友。

    狐狸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蓝狐狸的迷宫》这本书,作者王一梅,全书是由十七个小故事组成的,有《小熊洛卡》、《乌鸦的新衣》、《斑马生活在城市》、《书本里的蚂蚁》、《给乌鸦的罚单》、《玛丽奶奶的圣诞节》等故事组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蓝狐狸的七棵树》这篇故事,故事讲述了蓝狐狸的家门前有一排树,树上住着许多鸟。蓝狐狸走在树下的时候,总是有鸟粪落在他头上。蓝狐狸很生气,要把树砍掉。虽然这些树是蓝狐狸的爷爷所种下的,但是他还是决定砍掉大树。因为他太讨厌鸟粪了。他想用这七棵大树造一间木头房子。蓝狐狸越想越快乐,取出锯子、斧子、铲子和刨子。树上的小鸟发现蓝狐狸要砍树,都紧张的叫了起来。他们一起用鸟粪袭击他。但蓝狐狸坚持要砍掉这些树,小鸟们只好去别的地方生活了。

    大树上突然间变得安安静静的,一阵风吹过来,一片羽毛落到蓝狐狸身前。蓝狐狸捡起羽毛,陷入了沉思“好漂亮的羽毛,为什么我以前每次看到树就只想到了鸟粪,却没有想到漂亮的羽毛和美妙的歌声。”他突然不想要木头房子了,他收起工具,回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事情都有两面,不能只看坏的一面,要多想想好的那面,要有发现美的眼睛。

    狐狸读后感 篇5

    《一只了不起的狐狸》读后感550字

    狐狸爸爸是一只了不起的狐狸,他很关心自己的太太和孩子们,他经常去比恩、邦斯和博吉斯的仓库里偷鸡、鸭、鹅、乳鸽和苹果汁,他目的是为了养活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们,比恩、邦斯、博吉斯都很生气,就躲在饲养场后面等狐狸先生来的时候,就用枪打死他,但是因为狐狸爸爸的鼻子很灵,还会逆风而行,在黑夜中也可以看清东西,所以每次都抓不到他。有一次,他们三个带着枪对准了狐狸洞口,等狐狸先生出来的时候就一起开枪射击,结果把狐狸先生的一截尾巴打掉,但是狐狸先生还是逃掉了。三个饲养场主非要把狐狸先生打死不可,就请来两台挖土机来挖狐狸洞,他们三个人白天黑夜守住洞口,并派了108个人团团围住山头,非把狐狸一家打死或饿死在洞里不可。

    狐狸先生在洞里没有东西吃,没有水喝,三个饲养场主的挖土机离他们越来越近,在十分危险的时候,狐狸先生并没有被吓倒。他为了生存,为了一家人,为了其他动物,他想尽办法,叫家人和其他动物一起挖洞求生,他们一起挖地道,凭着狐狸先生的智慧和经验,挖了三条地道,刚刚好挖地三个饲养场主的饲养场里,他们可以得到食物,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狐狸先生的聪明和经验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狐狸先生遇到困难不低头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他的尾巴被打断了,可是还坚持带领小狐狸和其他动物坚持挖洞,这种不怕苦不怕死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他的亲情和友情很伟大,也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一只了不起的狐狸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是孩子学校亲子阅读的推荐书目,和孩子一起读完之后最强烈的感觉就是: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了不起的罗尔德达尔。能给孩子带来这样一部优秀童话的作家,一定有一颗非常爱孩子的心!儿子很喜欢这部书。问他的感受,他说:“他很喜欢狐狸家族的坚强,勇敢,还有永不放弃”能带给孩子快乐,并在快乐中体会成长,这就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狐狸读后感 篇6

    我读了《肚胀的狐狸》,这本动物寓言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

    这个寓言故事讲述了一只狐狸因为贪吃而导致肚子胀满了气,无法动弹,最终被捕杀。故事开篇就清晰地描绘了狐狸的形象:美丽的毛皮,聪明的头脑,以及贪食的本性。这个狐狸因为眼前的美味,而失去了冷静和理性,一口气吞下了太多的食物。当她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时,却已经太晚了。

    这个故事为我们揭示了贪婪的危害,它不仅会让我们失去智慧,还会让我们陷入困境。这个故事的另一个重要的主题是,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狐狸作为一个智慧、敏捷的动物,却因为贪念而最终丧失了生命,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警醒。我们应该明白,人类和动物一样,都应该珍视自己的生命,远离危险。

    故事还通过狐狸遇到的好心人——渔夫,为我们展示了人性的美好。尽管狐狸曾经是他的敌人,但渔夫仍然选择了帮助她,用自己的智慧将狐狸解救出来,让她有了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这个细节为整个故事增添了一份温暖的色彩,让我们看到,在这个世界上,仍然有许多人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以一个狐狸为故事主角,是非常生动的安排。一方面, 狐狸是生活在人类旁边的动物,它的形象深入人心,彰显了一种生动的形象。另一方面, 狐狸的聪慧和机智,也是许多故事的主要元素。因此,这个选角让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很容易地产生共鸣和情感投射。我们可以从狐狸的故事中,发现自己或他人的影子,从而获得更加深刻的感受,和有益的启示。

    总之,《肚胀的狐狸》这个寓言故事,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让我明白贪念的危害,而且让我感受到人性的美好。故事中深入灵魂的启示,不仅让我在当下提高了自己的警惕,也给了我今后生活的指引。无论在哪个时代,我们都需要这种重视道德教育的寓言故事,以便帮助我们成为一个更好、更为完整的人。

    狐狸读后感 篇7

    好心的狐狸,是一本经典的儿童文学读物,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好心的狐狸在森林中遇到各种动物后,用自己的机智才智和善良的品质,帮助了他们解决了各种困难和问题。本文将从故事情节、人物塑造、表达的思想主题等方面来详细探讨这本经典儿童文学读物。

    首先,就是故事情节方面。整个故事以好心的狐狸为主线展开,故事紧凑有趣,情节生动有趣。故事通过描写好心的狐狸帮助动物解决问题的经历,让读者在欣赏故事的同时,领悟到了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团结协作等重要的人生价值观。从故事的情节中,读者可以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关怀,不论是好心的狐狸、胖胖的青蛙、病倒的乌鸦等,每个角色都有着独特的性格和特点,故事也正是通过这些角色性格的交流和互动,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友情。

    其次,就是人物塑造方面。好心的狐狸是这本书的主角,他虽然是一只狐狸,但是有着非常人性化的品质,如机智、勇敢、善良。好心的狐狸虽然是一个小小的动物,但是他用自己的机智和善良的品质,成功帮助了青蛙、乌鸦、兔子、刺猬等各种各样的动物解决了他们的问题,通过这个故事,让读者体会到只要有耐心和善心,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到。在故事中,不仅主角,其他的角色也很有魅力,如温暖的青蛙、孤独的乌鸦、傲慢的兔子等,在故事中,各种动物的性格都被描绘得非常生动,这让读者更容易地感情移入其中,产生共鸣。

    最后,就是思想主题方面。故事情节和人物塑造都营造出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这也是书中最重要的思想价值所在。好心的狐狸通过自己的善良品质赢得了大家的尊敬和信任,故事也给读者传递了一种让我们要学会思考、善良、勇敢、乐观和坚韧的重要性的思想。自幼的儿童对于智慧、善良和正义的本能追寻和渴求,这些积极的模范故事是很适合他们读的。这本书也能够在阅读之后引发一些讨论,一些关于美德、团队协作、信任、友谊等等的问题,会让孩子们更好地理解这本书所表达的思想。

    总之,“好心的狐狸”是一本非常受欢迎的儿童文学经典读物,它用一个别具一格的角度,书写了一段生动有趣而有深刻意义的故事,反映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的勇气、耐心、智慧和胸怀。它丰富的情节设置、深刻的思想内涵以及对人性修养的启蒙教育,使得这本书被无数孩子和家长推崇和喜爱。这本书是一本具有很强的感染力的好书,是孩子童年必读的经典儿童文学读物之一。

    狐狸读后感 篇8

    暑假里,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了一本书――《狐狸列那的故事》。这本书里的那只狐狸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狐狸,而是一只以整人为乐的智慧超群的狐狸。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很久以前亚当和夏娃得到了上帝赏给他们的一只魔棒,只要亚当用魔棒对着水面拍打就会出现对他们有用的东西,但是夏娃用魔棒去拍打水面就会出现不好的东西,亚当生气了,就把魔棒一折两半,这时,一只火红色的动物出生了,他就是狐狸列那。列那一出生就开始了他的整人生涯,他把他的舅舅大狼伊桑格兰准备在冰冷的冬天吃的食物一扫而光,还还让他丢了半截尾巴,差一点连命都没了;它不仅恶整了他的舅舅和其他一些动物,还包括人,比如说:有一次,饥肠辘辘的列那到处找食物吃,它忽然看见两个鱼商正准备把鱼运回家,他它灵机一动,快速地跑到鱼商的前面,躺在路上装死,那两个鱼商慢慢得朝着列那走过去,测了测列那到底死了没,列那尽它所能,把两个鱼商瞒了过去,那两个鱼商把列那抬到装鱼的'车上,列那趁他们正高兴地讨论着自己的皮毛能卖多少钱时,把那两个鱼商的鱼一顿大吃,吃完后,还不忘给家中的妻子和小宝宝带上几条,那两个鱼商发现是列那的诡计时,拼命去追,但列那耍了一点小伎俩,轻易得把他们甩开了……

    狐狸列那那么的聪明,那么的狡猾,恶整了许多动物和许多的人,被它整过的人都恨透了它,也许很多人都认为列那是一个大坏蛋,但是我却认为它富有正义感,因为列那有时候恶整的一些动物是大坏蛋。我欣赏它,还因为它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以微笑面对。我还羡慕它,因为它有着无人能比的聪明才智,要是人人有它那百分之一的聪明,世界将会发生怎样的巨变呢?

    《童年》读后感(汇总十篇)


    学习数年,我们读过很多范文,优秀的范文能让我们感到受益匪浅,通过阅读范文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多阅读范文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那么,一份好的优秀范文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童年》读后感(汇总十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童年》读后感 篇1

    《童年》从第八章到第十章的读后感(图)

    导读:这篇文章包涵了《童年》从第八章到第十章的读后感,通过作者的描写,我们感受到外祖母对我的关爱。在这个充满仇恨的环境中,外祖母也是唯一一个给我温暖的爱的人。以下是由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童年》8-10章分章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童年》第八章读后感

    在高尔基的名著《童年》的第八章中,他讲述“我”的外祖父把原来的房子卖掉,买了新房,因而有了一些有趣的邻居的故事。他们的邻居有上校、勤务兵、卖奶工和一个被称为“好事情”的房客。故事分别讲述了他们的生活和人生,他们都经常帮助“我”的家庭。文章中还讲述了“我”的外祖母邀请邻居参加她举办宴会的事。

    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自己的朋友,朋友会给我们很大的帮助,我们应广交朋友,和正直、人品好的人做好朋友。俗话说的好:“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一个好的朋友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帮助,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就像文中的“我”的邻居给“我”的家庭很多帮助一样,我们应多交朋友,交好朋友,并成为别人的知心朋友。

    第八章也可分为上、下篇。上篇描绘了外婆讲童话的情景、本领和记录下来《隐士和勇士》这篇优美迷人的童话;下篇介绍了“我”的第一个知识分子朋友,一个不知真名实姓、只知外号“好啊”的“外人”和“怪人”,并且着重叙述了他们之间的友谊。

    上、下篇之间的内容通过“怪人”听外婆讲童话的场面联系起来。小说故意用若明若暗的手法,巧妙地让读者心领神会“好啊”和外婆的某种尴尬关系。“好啊”是他的口头禅,直译是:“好事情”。

    《童年》第九章读后感

    第九章也可以分成上、下篇。上篇写“我的好朋友彼得大伯”;小说很重视大人讲故事对儿童的影响。马车夫就常给“我”讲故事,虽然他的讲故事本领比外婆、外公差多了。本章最精彩的情节是“我”与三兄弟的友谊。下篇写“我”和“三个小少爷”的友谊。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对一个人“心灵面貌 “和世界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小说如实地写了“我”对三个小少爷的`好感和羡慕。外婆支持“我”和三兄弟的友谊,但外祖父、三兄弟的父亲上校奥夫相尼科夫禁止他们交往,甚至马车夫彼得也坚决反对。马车夫跟“我”因此发生了争吵,这次“争吵”成了联结上、下两篇的纽带。

    在高尔基的名著《童年》的第九章中,他讲述“我”的外祖邻居—彼得伯伯的故事。他看起来很像“我”的外祖父,会许多种地的技艺。在那段日子里,“我”和他成了好朋友,他经常教“我”一些本领,并鼓励“我”去尝试和练习它们。后来,彼得伯伯得了忧郁痴呆症,最后死在雪地中。文章还讲述了“我”得罪秃头老爷,以及与住在同一个庭院中三个小孩子一起玩耍的故事。

    在人的一生中,会有许许多多的老师。他们教给我们各种各样的知识,告诉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引导我们一生的方向,帮助我们完成一生的目标。他们是伟大的,无私的。我们应该感谢他们,以自己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让我们成为他们的骄傲。

     

    《童年》第十章读后感

    第十章写“我”母亲的突然回家和新产生的家庭矛盾。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渝的。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就是、现在仍然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

    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童年》读后感 篇2

    一个夏日的午后,带着崇敬的心情,我翻开了这本《童年》的书页,随着高尔基流畅的语言文字,走进了他悲惨的痛年。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前苏联伟大的无产级作家,列宁称他为无产级艺术的最杰出代表。他生于俄国中部诺夫戈罗德的一个贫困木匠家庭,幼年丧父,后来寄居在外祖父家。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家庭,高尔基从小就受到苦难生活的折磨,他只读过两年小学,仅11岁就步入社会。

    《童年》是他的自传体三部曲之一,它是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缩影,它艺术地再现了当时俄国人民,尤其是铅样沉重的残忍可怕的小市民的生活环境,以及以高尔基先生为原型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悲惨痛年。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在外祖父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他目睹了两个自私残忍的舅舅为争家产的明争暗斗,遭受了外祖父无情残暴的毒打,经历了家业的由胜及衰。母亲再嫁,却始终得不到想要的幸福,继父赌博输尽家产,喜新厌旧,冷酷无情。最终母亲去世,外祖父也彻底破产,变得更加吝啬,贪婪,专横,再无能力养活阿廖沙。这个饱受苦难的孤儿告别了童年,去所谓的“人间”谋生。

    在这个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小市民家庭里,也不缺乏一些淳朴善良,乐观向上的人物形象,那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一列人物。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给它浇水施肥,呵护它成长。更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了阿廖沙冰冷麻木的心,给他温情与爱护,关心与力量。还有善良乐观的“小茨冈”伊凡,忠厚正直的老师傅格里戈里,还有后来遇到的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都给过这个过早体会到人性的善恶美丑的孤儿阿廖沙心灵的慰藉与温暖。

    《童年》读后感 篇3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的生活。

    高尔基小名阿廖沙,他小时候父亲便去世了,母亲和外祖母带着他来到了下新城外祖父家。外祖父总是喜欢寻找别人的罪恶,惩罚他们。他视钱如命,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后来,主人公阿廖沙的母亲和一个名叫马克西莫夫的人举行了婚礼。阿廖沙的继父是个恶棍,他根本不关心阿廖沙和阿廖沙母亲的死活。阿廖沙不得不去街头干活,养活自己、母亲和外祖母。

    阿廖沙受了许多困啊,但他从不放弃,勇敢地面对苦难。而我们,不愁吃不愁穿,还一个劲地怨父母没给我买这,买那。总是羡慕别人有的,不知道珍惜自己拥有的。

    美好的生活必须要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我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读好书,将来做个有用的人,为社会和家庭创造财富。要享受创造财富带来的成就感、快乐感,不要坐享其成。前人说得好:“要做贵族的祖先,不要最贵族的后裔。”

    童年读后感3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童年》,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让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要好好学习。现在,我就给你们分享一下吧!

    这本书主要写了: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家的事业在不断地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专横暴虐。母亲婚后的生活是不幸的,她经常挨后父打,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到歧视,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课堂。母亲的逝世也让阿廖沙不得不去人间“谋生”。

    整本书都讲述着阿廖沙的孤独,书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审视世界以及人生,展示了当时社会腐败的过程。

    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是黑色的,里面充满了怨恨,伤心、痛苦。高尔基是不幸的,他有着优异的成绩,本该开开心心地读着书,他为了生活只得放弃学业,去养活自己。相反。我的童年是五颜六色,多姿多彩的,我很幸福,有爸爸宠,有妈妈宠,有爷爷宠,有奶奶宠。在学校有老师的耐心教导,有朋友的真诚友谊,每天无所事事,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每天都有人侮辱他,伤害他,他几乎没有一天能过得安宁,但他没有放弃生活,努力着,成为了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跟阿廖沙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是幸福的,但我们不懂得珍惜,把一切幸福都看作不足为奇,理所当然的。

    我们的童年没有苦难,但我们也要做个乐观、坚强的人。

    《童年》读后感 篇4

    “爱”是人类永久的论题,咱们总能感觉到它的存在,但要给爱下一个界说却是好不容易的。正因咱们每个人对爱的理解不尽相同,蒙台梭利关于爱的理解是:爱不是原因,而是成果,它的动力便是天性,是生命的发明力气,在发明进程中,他产生了爱,这种爱充满了儿童的认识,并影响着儿童的自我实现。

    读到《爱的才智》这一章时,给我的牵动是非常大的,书中罗列的孩子与爸爸妈妈的比如如此的了解,正因在我和女儿之间也常常有这种景象。例如:星期天,本想好好地睡一觉,可一大早就被孩子叫醒了,你是不是也会觉得很讨厌呢?咱们来听听蒙台梭利是怎样说的:早晨,儿童进入爸爸妈妈的房间唤醒他们,这是件令爸爸妈妈极讨厌的工作。可是,假如不是爱,还有什么东西会使一个小家伙一醒来就去寻觅他的爸爸妈妈呢?拂晓,当一个儿童去找他的爸爸妈妈时好像是要说:“天现已亮了!是早晨了!”可是,孩子走到爸爸妈妈跟前,不是为了去教训他们,而只是去看他所爱的那些人。看到这些文字,你是不是心里有一种温暖的东西在涌动?蒙特梭利对儿童的疆场调查和心思探求真的是让人敬服。也让人不得不从头成见自己一些固有的观念,咱们是否真的了解儿童,是否知道他们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咱们真该当令的转化一下主角进行成见,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地理解儿童的国际,了解幼年的隐秘。

    《幼年的隐秘》,其间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思上的伤口依然知之甚少,可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认识地烙上去的。?这些伤口,简直悉数都是正因咱们不了解儿童的心思所形成的,咱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形成了相反的结果。好意办坏事的比如,太多了。而《幼年的隐秘》里,或许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过错,或许提出了一些咱们未曾想到过的当地,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本非常颠覆性的书本。

    其实有一个灵敏期咱们咱们是都知道的,便是儿童的言语天分。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言语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教师,他们只是缄默沉静的倾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榜首个字。这点成人领会最深,学外语此时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工作,不管是听力仍是单词,都是需求继续的下苦功才可以。可是除此之外,儿童的灵敏期还有环绕。其间最重要的一个灵敏期,便是对次序的灵敏。?°一个很重要和奥秘的时期是儿童对次序有极点灵敏的时期。这种灵敏在儿童出世后榜首年就呈现,并一贯继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灵敏期的存在或许更清楚地表此时儿童所遇到的妨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因为这种灵敏性次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在的.方位,记住每件东西就应放在哪里。这意味着一个人可以习惯自己的环境,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分配它。心灵的适合环境是这样的:一个人能闭着眼睛处处走动,只是只需伸手就能拿到他所要的任何东西。这样的环境是安静和高兴所不行少的。很明显,儿童对次序的酷爱不一样于成人对次序的酷爱。次序给成人某种外在的高兴。但对幼儿来讲就彻底不一样了。它如同动物散步的大地,或鱼儿游憩的水。

    《童年》读后感 篇5

    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

    ——高尔基

    在这个洋洋洒洒的寒假里苏联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童年》。在一个平凡的上午,我翻开可这本书,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的黑色宋体,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打动着我,时不时会让我掉下来一两颗晶莹剔透的泪珠。

    3岁丧父,10岁丧母。十一岁又被外祖父赶出家门。母亲和外祖母住进专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而他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毒打。同时,在外祖父家认识了许多亲戚。其中有两个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两个表哥,和一个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

    “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每次都会被抽的红肿。但后来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之后在阿廖沙离开外祖父家之后,独自一人踏上了社会。他在很多的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了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坚强、不屈服,不怕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他自己。现在的我们,是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

    在这样的童年里,长大也能成为有用的人,可见他是多么坚强,我也要像他一样,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童年》读后感 篇6

    读了《年少》我深有领会,读了《年少》后我才感到咱们的日子有多夸姣!

    这本书讲了:三岁失怙,母亲出走的阿列克谢在姥姥的慈祥,老爷的凶横中阅历了有爱,有恨,有喜,有悲的年少往事,度过了孤苦无依的年少。 读了这本书我领会到:家人是咱们最宝贵的财富,爱惜现在的具有的全部,学会关怀咱们身边的亲人,由于他们的爱是仅有的,是咱们永久的港湾。而且在一家中人人都是相等的,也没有凹凸贵贱,所以每个人都要顾及他人的自负和感触。一同相亲相爱,天伦之乐,只需这样才干发生高兴,夸姣!使自己的心灵纯真开畅。反之假如歹意损伤,讪笑他人,损伤的不仅是他人的自负,个回事自己的心灵蒙羞。而且每一个人的心灵是要靠自己去爱惜,不论他人怎样对待,咱们都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心灵,真爱自己的生命!

    一同日子真实的强者是那些面临突发事件能够镇定对待的人,而不是素日了以强欺弱,却在关键时刻束手无策的人。只需安静而英勇地面临日子中的困难的人才干成为真实的强者。一同一个自给自足,用自己的斗争发明明日的人,人生才会愈加稳健而结壮,其实这种人也是一种强者。人生的夸姣感并非来自财富,而首要来自于仁慈和质朴或心里的充分。强者也需求学习,由于一个人的常识和才干是有限的,只需找到值得咱们学习的人去取长不短才干在这个社会里日子下去。正如孔子说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咱们每一个人的日子都不是一往无前的,只需阅历苦难才干成功,让日子顺流而下!同学让我一同在自己的日子中做一个强者!

    《童年》读后感 篇7

    读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多少人记忆中的童年有着糖果的甜蜜,新衣的温暖,童话的幻想,呵护的温暖,可这些对于高尔基先生的童年来说,可能就仅仅只是一个梦,一个幻想而已,但他仍然不屈从黑暗势力,追求光明,刻苦自学,探索革命真理,最终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无产级作家,他这种坚强勇敢,努力进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古今中外,又有多少名人作家,科学家是生来富贵,成长路上一帆风顺的呢?美国的大发明家爱迪生,小时候家里买不起书,买不起做实验用的器材,他就到处收集瓶罐。一次,他在火车上做实验,不小心引起了爆炸,车长甩了他一记耳光,他的一只耳朵就这样被打聋了。生活上的困苦,身体上的缺陷,并没有使他灰心,他更加勤奋地学习,终于成了一个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在中国,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悬梁刺股,萤囊映雪。北宋的欧阳修先生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家境贫寒,没有钱供他读书。太夫人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就这样夜以继日、废寝忘食,致力读书,最终成为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他们“人穷志不穷”,在逆境中成长,依靠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远大的理想。

    我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那个国家,那个家庭。可现在我们生活在这样美满幸福的时代里,不愁吃喝,不愁穿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小在大人的蜜罐中生活,打不得,骂不得,更是没有经历过被人拿皮带,鞭子抽的滋味,又怎能体会到阿廖沙所承受的痛苦呢?却依然不思进取,整天想着吃喝玩乐,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坐享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了解了高尔基先生那悲惨的童年,他在逆境中成长,我们又能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为了让自己的理想,去努力拼搏呢?

    这本《童年》,带给了我对生活的思考,对理想的渴望,更告诉我,要想得到成功,就要先学会吃苦,学会在逆境中成长,生活中必须有付出,才会有美好的回报!

    《童年》读后感 篇8

    读书心得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至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断面。它写于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一三年之间,最初于一九一三年八月至次年一月陆续发表在《俄罗斯言论报》上。

    首先说说高尔基的简介: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出生在**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人间”,饱尝了人生的辛酸。他自下而上,自学成才,登上了文坛;投身革命洪流,成了革命者。

    1892年开始发表作品,早期著名短篇**有《契尔卡什》、《鹰之歌》、《伊则尔老婆子》、《海燕之歌》等。剧本有《小市民》、《底层》和《仇敌》。1906年写成重要长篇**《母亲》。

    随后写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晚年代表作是四部史诗巨著《克里姆萨姆金的一生》。

    其次说说《童年》的基本内容:阿廖沙彼科夫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我祖父卡什林是一个小染坊主,濒临破产。

    他脾气暴躁,脾气暴躁,贪婪自私;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叔叔也是粗鲁自私的非利士人,连第三代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外祖父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大人都中了仇恨的毒,连小孩也热烈地参加一份。”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

    外祖父经常**地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竟把幼小的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有一次,我疯狂地打奶奶的头,她头发上的针都扎进了她的头发里。外祖父还非常贪财,暗地里放高利贷,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徒工到市场上偷窃。两个舅舅则天天闹分家为了争夺财产,彼此打得头破血流;他们嫉妒阿廖沙的父母,要侵吞他妈妈的嫁妆并坑害他爸爸,把他爸爸推进冰窖里;他们了解人性,殴打和折磨他们的妻子。雅科夫活杀了他的妻子。

    徒工“小茨冈”也是被他们害死的:他们把他当牲口使唤。有一次,他们要把一个沉重的十字架抬到墓地去,两个舅舅竟把十字架的主干放到“小茨冈”的肩上,结果他踉跄了一下,便被十字架砸死了。

    米哈伊尔舅舅穷极无聊,指使小侄儿把顶针拿去烘烤,然后放到老工人格里戈里的手边,本想烫老工人,没想到却烫伤了外祖父。雅科夫舅舅的儿子萨沙虽然年纪很小,但也学会了干坏事:他怂恿比他年纪小的阿廖沙把一块白桌布拿到染缸里染成蓝色,结果阿廖沙遭到了外祖父痛打一顿。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以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

    ”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这一切都引起幼小的阿廖沙的激愤和狂怒,身边这些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但是,阿廖沙并没有被这种种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的灵魂的恶势力所压倒、所毁灭,他反而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

    这是因为,现实中除了黑暗势力外,还有许多光明、善良、正直的人们,是他们给了阿廖沙力量、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属于光明。“小时候,我想像自己是一个蜂窝,各式各样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似的把蜜——生活的知识和理想,送进蜂窝里。”

    第一个,也是最多地把蜜送到阿廖沙的蜂窝里去的人就是外祖母。在作品中,祖母形象可以说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人性、最艺术的形象。高尔基非常深情地写道:

    “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我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正是她对这个世界无私的爱,使我充实,使我充满了应付艰难生活的坚强力量。”除外祖母外,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那个忠厚老实、教导阿廖沙要做“正直的人”的老长工格里戈里;那个献身科学的进步知识分子“好事情”,以及他先后遇到的许许多多的好人……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普通粗人”哺育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

    再次分析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高尔基以其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他的性格正是在铅一样的生活的重压下同无尽的苦难及恶势力的顽强斗争中,在接受和认识现实中所有美好事物的过程中,逐渐地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这绝不是作者有意美化自己。亚历莎形象是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和新生活的普遍意术模式。无情地揭露和批判几个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特征,鞭挞他们卑鄙的灵魂。

    它揭示了小市民的愚昧落后、自私野蛮、短视、墨守成规、人性小市等根深蒂固的习惯。

    最后,我将写下他的表现手法和艺术风格:他在风景描写的生动性和人物刻画的生动性方面表现突出。笔法凝练而质朴,感情冷静而执着。

    他清醒地同时又是深情地回眸昨日的历史时,把广阔的血淋淋的生活画面同深邃的哲理思考结合起来,伴随着细腻的对人的心理剖析和深沉的忧患意识,展现出未来的宏伟远景。作者在展示和批判落后、野蛮的丑恶的现实时,也让人们看到新一代人如何在旧的基地上破土而出并且显示出自己强大的生命力。

    《童年》读后感 篇9

    [篇一:童年的读后感600字]

    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就这样,故事在阿廖沙母亲死去,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小阿廖沙去人间谋生后结束了。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呵,也悄然无声地结束了——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和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篇二:童年的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五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引起了同学们的嘲笑。

    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多了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来钱。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子,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个着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一股“臭”味。

    我并不觉得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的喜爱和敬重。

    我合书深思,不禁思绪万千。

    《童年》读后感 篇10

    读了《幼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凄惨、令人怜惜的故事,登时把我招引住了。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基层公民的日子状况。

    故事首要写了高尔基幼年时的苦楚日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严酷与仇视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世的苦楚与丑陋,小小的心灵因遭到许多冲击而深深轰动。而外祖母与那些像外祖母相同的人,维护与支撑了“我”……然后展现了充溢严酷、粗野、愚蠢、污秽的令人窒息的'日子,令咱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糜烂、丑陋,老百姓身处漆黑而不知的奴性与麻痹,与年轻一代抵挡漆黑、役使,寻求自在、光亮的磨难进程。

    这时,我的脑子里也跟着发生了一个别致的主意:假设我是一个市长,那该多好啊!要是真的能完成抱负,我必定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能把梦想变成实际,那必定是很夸姣的。我期望自己遽然长大成人,当上了市长,我要尽自己最大的才干,领导各阶级公民,把我市建设成为榜首的城市。不再期望有高尔基那幼年般的日子。当我一就任,会执行任务:榜首:严峻冲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管理。由于只要这样做,社会才会前进,才不再有“贪婪”的现象,人们才不再过上被压迫的日子。第二:抓好教育事业……

    尽管这仅仅一个孩子的希望,但我信任凭着自己的尽力,这个抱负必定会完成的。为了能提前完成这个抱负,我要仔细吃苦地学习,罗致渊博的常识,如同行将冲击的兵士,做好了动身前的预备。

    《红岩》读后感经典十篇


    教师范文大全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红岩》读后感”,读一读作者的作品,我们不仅能收获知识,更能得到关于人生的启示。我们可以通过撰写读后感,将难得的心得感悟记录下来,本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红岩》读后感 篇1

    我现在正在读一篇**《红岩》,虽然只读到了一半,但内容大至了解了。《红岩》中的革命烈士都是英雄。即使他们死了,也不会向国民党透露共产党一半的秘密。

    而且,在垃圾坑和白公馆里的所有烈士都受到敌人的折磨和折磨,非常痛苦。但是。他们的意志没有动摇,他们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

    想起《红岩》中的江姐,我真是万分激动。蒋洁在渣滓洞集中营时,为了保守党的秘密,她忍受了多少摧残,日夜折磨了多少次,这是无法计算的。想起江姐的手指上插着一根又一根竹签,真令人惨不忍睹。

    十个指头插在心里,可以想象蒋洁承受了多大的痛苦,但她仍然没有透露半个秘密。江姐为了人民的幸福与自由,她愿意忍受这么大的痛苦,她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的顽强精神,使人佩服。

    回想那些熟悉的人物:英勇抗敌的许云峰、不屈的江杰、视死而复生的成岗,他们都为新中国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革命先烈的献身精神打动了我的心。

    我们生活在和平时代的人们来说,生活在红旗下,生活在幸福里,根本就没有吃过像那些革命烈士一样的苦。我们有时会谈论生活和理想,但我们常常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我们过着幸福生活的同时,再来想想曾经被关押在渣滓洞和白公馆的革命烈士们,他们吃的是发霉的米饭,喝的是污水,承受严刑拷打。

    我们和他们相比是多么渺小和微不足道。

    生活中的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比如,我不敢碰任何与电有关的东西,怕被电碰到。然而当我看了《红岩》之后,看到他们的那些事迹后,我的勇气变大了,变得勇敢了,才去正确地触碰和电有关的东西。

    新中国的成立,是革命先烈血脉和生命的结晶。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以他们为榜样,从小努力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贡献。

    晚上,这里很安静,只有我一个人在看红岩。

    当我读到**的敌人把竹签插入江姐的十指时,我的心收紧,仿佛也看到了江姐那苍白的面孔,血流不止的伤口,我真痛恨那些“杀人不长眼”的“恶魔”,也替江姐揪心;当我读到江姐临行前,从容不迫的穿上红色绒绒衣,像往常一样梳理着兴发……我被这位你女英雄的气概深深的打动了。多么伟大的革命战士啊!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她早就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他为党和人民做了一切。

    而我,平时碰到一点儿小挫折,就像缩头乌龟一样把头缩进了壳里。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会呢喃的说:“别费心思了,明天早上问问同学,或看看别人的……”在家里,父母让我做家务,我总是厚着脸皮“靠”。

    最后,父母别无选择,只能自己动手。日复一日,我变得懒惰、胆小和懦弱。我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做任何事。我在江姐面前是多么的懦弱和渺小!

    书看完了,江姐的话仍在我的耳边回荡:“竹签是竹子做的,但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革命前辈面对重重困难都无所畏惧,我就更应该勇于拼搏,战胜一切的困难!

    《红岩》是一本以重庆地下党人为争取中国人民解放而进行的壮烈斗争为题材的优秀长篇**,作者罗广斌,杨益言曾被共同关押在‘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集中营里,亲身经历过敌人的野蛮暴行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何这般的美?你知道少先队员为什么要带鲜艳的红领巾?你知道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如何从今天开始的吗?

    《红岩》这本书它告诉我这些我曾经不懂的问题。每次读这本书我心中都会呐喊: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当五星红旗慢慢升起,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多么地伟大,多么地无私,你们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远的骄傲,我会永远记住你们!

    我永远都忘不了1948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两百多位英雄在重庆解放前夕,光荣牺牲,书中一副副真实的**,一首首豪壮的诗,一桩桩感人的故事,都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英勇斗争无私奉献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这本书中,蒋洁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的敌人把竹竿插进了她的十个手指里,他们可以忍受地说:酷刑太小了一个考验,竹竿是竹子一个人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像我深深刻在脑海里,疯癫的样子骗过所有人,还有许云峰、成岗、陈然……他们的威武不屈,贫贱不移,惊天地、泣鬼神!

    《红岩》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光芒四射!

    借着暑假的休息时间,我阅读了**《红岩》,这部令人高亢、激动、悲愤、崇敬的**,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深刻印象。文章的字里行间描绘了众多革命英雄的高大形象: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书中的一幕幕情景,一幅幅画面,至今还在眼前浮现。

    尤其令我敬佩的是革命女英雄江姐江雪琴,她虽然受尽了敌人的折磨,但是仍然闭口不说党的机密,敌人用尽残忍的手段,还是未从她口中套出一个字,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江姐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对革命的信心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动摇。试想,被粗长竹签订入指甲缝间的刺股钻心的疼痛,谁能忍受得了?然而革命英雄们却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如今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名革命战士的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了今天我们这一代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

    他们的行为必永远记在我们心里,他们的灵也必永远长存。

    对于这些可敬可敬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对他们进行肉体上的折磨,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精神,反而使他们的斗争精神更加坚定和不可动摇。看完他们的故事,我终于明白,世界上的事情并不令人满意。然而,在人生道路上有许多曲折和磨难,我们应该学会坚强,学会用自己的双手开辟成功之路。

    现在,我也终于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是呀,越是坎坷泥泞的小路,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重重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想想曾经,连一次考试的失利都要伤心好几天的自己,在这些革命英雄的面前,我是多么渺小,是多么不应该,多么深感惭愧。

    我感谢《红岩》,是它教会了我坚强,教会了我珍惜。我将永远以江姐、许云峰、成岗等革命家为榜样,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革命历史,把党的优良传统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发扬下去!

    《红岩》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怀着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们面前,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整部书读完了,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秘密杀害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泰然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跨上台阶,忽然回过头,面对特务匪徒,朗声命令:“走,前面带路!”面对死亡,许云峰没有丝毫畏惧,他视死如归,坚信胜利属于中国,属于每一位革命者。就像出来放风一样,没有什么可怕,归根结底,死是为革命的胜利,也就光荣而伟大了。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十指连心的刺痛,也没能击倒革命者永远为革命,永远为中国的坚定信念。烈士们去了,英雄们去了,革命者们去了,但他们那颗伟大而挚诚的心呢?将永远鼓舞我们。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争到底!

    每一个人的生命在历史长河中,都是平凡而渺小的。但当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义无反顾地将每一个细胞、没一滴鲜血都交付于国家的兴旺、民族的富强,交付给正义、真理,交付给历史发展必然的民主、自由大业时;当其为着这一切,不惧地狱烈火的煎熬,虽九死而不悔,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就由此而燃烧,并发出永不熄灭的光华。

    《红岩》读后感 篇3

    《红岩》这本书中,讲述了共产党的地下党为了人民的利益与美蒋反动派作斗争。当时是美国与国民党在一起狼狈为奸,美国企图控制中国的时代。那是,社会十分黑暗,许多工厂罢工,学校停课,但是那些特务们丝毫不管,反而一把火烧了工厂。工程里面工人们没有钱,却没有途径赚钱。我想到了社会的高层,那些反动派的首脑们的饭菜都是山珍海味,不禁对他们生出了许多厌恶。

    而就在这黑暗的地方,出现了共产党。他们就像是一家人,互相帮助,对那些自己毫不认识的百姓们施以援手。他们宣传、办《挺进报》,让人们觉醒,去反抗这个旧社会。但是,中间出了一个叫甫志高的叛徒,出卖了他们,让许多共产党党员,被关进了白公馆集中营和渣滓洞中。尽管是在监狱中,他们也在坚持与敌人作斗争。一个用下水管道来联络地下党,另一个通过装疯卖傻十五年的共产党员华子良。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发出感叹,这些共产党员真是太聪明了。

    共产党员们不仅聪明,还有一颗坚定的心。比如说江姐,敌人用竹签钉入她的手指,她却什么也不说。还有成岗,敌人不惜使用麻醉药迫使他说出真相。也许换作我们,早就承受不住了,可是他,却还能保持清醒的意识,与麻醉药作斗争,不屈服于敌人。

    国民党的人们丧心病狂想要把中国变得更穷,然后把烂摊子丢给共产党。这条建议还通过了会议,变成了一条政令。可是解放军的神速进军把国民党打得落花流水,被迫逃往台湾去了。被关押了的共产党成员,也开始越狱,阻止了国民党们炸毁重庆的行动。

    事情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是他们红色的精神是不会被磨灭的。他们的精神永远在激励着我们世世代代自强不息,为中国做出贡献的精神。

    《红岩》读后感 篇4

    这,是一条用鲜血铺垫成的道路;

    这,是一块刻着那个革命的石碑;

    这,是一首歌唱这胜利的颂歌;

    这,便是讲述那个年代的《红岩》。

    随意在书架中的一角便瞥见了这血红的封面,尖锐的笔锋描绘的红岩似乎在哪曾听说过,便拾起了它。就这样,我便开始咀嚼《红岩》这本书。却不料这本书会给我带来如此之大的冲击与震撼,也许是年轻正义的余新江?也许是渴望对党做出贡献的成岗?也许是为失去丈夫的江姐感到愤懑?也许是对特务,对叛徒的那股愤怒或许都有罢,都像大摆锤一样带给我心灵上一顿一顿的冲击吧。

    这摆锤冲击的节奏,也慢慢把我带入了故事的深处。对于叛徒的出现,党员的被捕感到愤愤不平的同时,我也不禁对许云峰的激昂,江姐的冷静,成岗被捕也不忘了用暗号来通知地下党党员的行为而感到敬佩。在环境艰苦的渣滓洞中却有着那难以描述的亲情,同志们虽然不一定认识,虽然住在不同的牢房,但是群众的心却是团结在一起的。

    无论身在何处,哪怕是如此艰辛的活棺材中,他们依然不忘坚强的与敌人做着争斗揭穿敌人虚伪的面具,为自己以身殉职的队友换来了尊严与荣誉,刘思扬的机警与成岗坚强的意念也更是为党保住了机密。

    白公馆的革命活动虽然不像渣滓洞表现的那样炙热,但面对这更大的挑战,他们更是少了一分冲动,多了几分冷静。每件看似毫无关联的事物其实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就比如疯子华子良,为了让敌人上钩,装疯卖傻,却风雨无阻地在每日晨曦时练习跑步,只为有朝一日能够帮助到白公馆中等待着解放的人民越狱。

    毫无疑问,这一切无一不代表着所有盼望着共产党给中国带来解放的人民们智慧的结晶。共产党便承载这人民们的希望一步一步的朝胜利走来。在这种情形下,敌人不得不开始他们那最后的反抗,切断了地下党、渣滓洞、白公馆的一切联系。但这在万众一心的形势下真的有用吗?不过是蝼蚁临死前的垂死挣扎,以卵击石罢了。

    失去了联系后的党员,不曾知晓行动的暗号,可当解放军春雷般的炮声传入耳膜,他们便仿佛听到了一声令下,加入了这最后胜利的冲刺。一个一个战士倒下了,却不见有人退缩,只见更多的英雄的现身,就这样,前仆后继。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同志们写的信:

    你,暴风雨中的海燕,

    迎接着黎明前的黑暗。

    飞翔吧!战斗吧!

    永远朝着东方,

    永远朝着党!

    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这样的和平年代,不再拥有着卫国为党牺牲的刚强与热血,但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我们应该知晓人民的英雄用鲜血与意念当作熊熊火焰照亮了黑暗,带来了胜利,带来了光明。

    东方的红光照耀了下来,照亮了战士们的鲜血,照亮了胜利的石碑,光明的颂歌已经来临。

    《红岩》读后感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可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一定会经不住这样的折磨,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读了这些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现在我终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希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在我心中永远印下了一件件英雄的事迹,一个个烈士的名字!从现在起,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为祖国、人民建设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红岩》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我看了著名的革命小说《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其中第三章让我感触良多。

    第三章讲的是重庆共产党员成岗的一段革命故事。他从一位普通的工厂管理员做起,把工人团结起来,让他们有了钱支撑起生活。经过一番风雨和一次又一次的岗位调动,成岗总于成了一位出色的党员,并担任了《挺进报》的印刷员。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成岗坚持不懈,热爱人民的革命精神。他被一次又一次的调动岗位,但又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完成党交给他的任务,不管是与党失去了联系还是被特务抓走,他都是牢记党的纪律,坚持不懈地为党做事。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

    我要以《红岩》中的烈士们为榜样,珍惜幸福生活,努力学习本领,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红岩》读后感 篇7

    暑假期间,妈妈推荐我读一本书一一《红岩》。说这是她读过的最为励志的小说。

    展卷阅读,我立即被书中的英雄人物深深吸引。他们身陷敌人魔窟却胸怀天下,为我们党的事业,为全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谱写了一曲血与泪凝就的悲壮赞歌。

    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这里却奏响“国际悲歌歌一曲”,200多名戴着脚镣手铐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小萝卜头”宋振中),遭到了反动派军统特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歌乐山下的步云桥、渣滓洞、白公馆、松林坡、梅园……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江姐的死便是重于泰山。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深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面对这些令我们敬佩的同志,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读完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小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读后感 篇8

    这个寒假,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

    《红岩》这本书中所描述的故事是以1948年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为历史背景的。在国民党的白色统治下,无数的革命者被捕,遭受迫害。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各种酷刑来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是书中一个个英勇的战士却以自己坚定的信仰,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斗志,粉碎了敌人的阴谋。

    龙光华、许云峰、刘思扬、小萝卜头、江姐……书中对一个个英雄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作家的妙笔生花让这些英雄的光辉形象跃然纸上。在书中,我最敬佩的人物当属江姐了。江姐对党忠贞不渝,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机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又是战友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是为了不暴露身份,她依然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她不像普通女性,一面对残酷的现实就变得不堪一击。她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她也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她深知党托付给她的任务,她一定要不负使命。当江姐被敌人抓住的时候,受尽了酷刑,但任凭敌人怎样严刑拷打,她都咬紧牙关,绝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最后,江姐英勇就义。我记得有首《红梅赞》的歌曲就是歌颂江姐和像江姐一样的英雄们。确实,他们就像在冰天雪地里傲然绽放的梅花,压不跨,打不到,越挫越勇,吐蕊芬芳……

    除了江姐,《红岩》里还描写了临危不惧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放弃豪门毅然投身革命的刘思扬;长期装疯卖傻潜伏在敌人内部的华子良;机智勇敢的小萝卜头……这些革命英雄的形象深深刻印在我的脑海,他们的精神真的伟大!在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忠诚的信仰、坚强的斗志、坚韧不拔的毅力、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繁荣昌盛的年代,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不要忘记他们,要将他们永远铭记在心。同时,我们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富强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让我们的人生过得有价值,有意义!

     红岩读后感5

    这个寒假我通读了红岩,血红的封面,感人的插图,严谨的文字,把一场正义反抗战争描绘的淋淋尽致,同时也给予我许多启示;中国人就应该有钢铁般的意志。

    这本书讲述了我国共产党为了祖国利益,遭到国民党残酷的打击,依然坚信党的目标,从不屈服,低头。在共产党解放__今夕奏响一首“命运交响曲”—国民党把捕抓的人全部杀死了,大约有200人,其中包括共产党,工人,妇女,甚至老人小孩。

    红岩中,我最佩服的是江雪琴,江姐。书中的江姐的丈夫为了革命牺牲,江姐亲眼看到他的头颅被挂城墙。江姐一次又一次的晕眩过去那种悲伤我一个初中生怎能描绘出来呢、但是,江姐并没有想其他妇女一样沉浸在悲痛中,江姐化悲痛为力量,全心投入革命斗争中。当江姐被国民党用竹签扎她的手时,她坚定的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这就是红岩精神!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学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革命虽然成功了,但革命的道路并未走完,发展国家的责任就落在我们二十一世纪青年身上。作为祖国的接班人就应该具备江姐那种不屈不挠,视死如归的英雄品质。读完红岩后,我知道越是困难的道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难的任务我们越要坚定不移。我们要勇于拼搏,要像海燕一样,在暴风雨中高呼“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读红岩,品人生。

    《红岩》读后感 篇9

    这个暑假我读了不少书,其中《红岩》给予我的印象最深。

    《红岩》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学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红岩》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题目是《红岩》,读了这本书后,我心潮澎湃,小说发生在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的日子里的山城重庆。甫志高被捕并成了可耻的叛徒,由于他的告密,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和刘思扬相继被捕。甫志高又带领特务窜到乡下,江姐不幸被埔,被关押在渣滓洞。当解放军攻入四川,即将解放重庆的时侯,徐鹏飞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就在许云峰等人被害的当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刘思扬等一些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魔窟,于迎接黎明!

    可恶的国民党,用这样严厉的酷行来折磨共产党,借口说是来给共产党治刑伤,实际上是注射某种麻醉药,逼共产党说出真相,但是就像江姐说的那样“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共产党无论如何也不会投降的。许云峰的胆识过人,经验丰富,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在地牢里挖出了地道。华子良故意装疯,江姐保护同伴都是为了完成党交给他们的任务。

    这本书使我想到了在解放战争中,董存瑞去炸敌人的碉堡,但是沒有地方放炸药包,于是他用自己的身体托着炸药包,舍身炸毁调堡。解放舟山、沈家门、普陀山……等等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英雄烈士,经过奋力地拼博终于解放了全中国,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那些在狱中被国民党大屠杀杀掉的英雄,为了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英雄气概,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他们的灵魂和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红岩》读后感 篇10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蒋洁被钉在指甲间的又粗又长的竹签逼的共认不讳。特务们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那里提取有关地下党的重要秘密,但一次又一次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于这些可敬可敬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对他们进行肉体上的折磨,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精神,反而丰富了他们的斗争精神!读他们的事迹,我情不自禁。在他们面前,我深感内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

    没有充分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我很容易被摧毁,总是找借口说我是一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士兵鲜血的结晶。只有血染红岩,我们才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快乐的日子容易让人忘记什么是勇敢和忠诚。

    舒适的生活和良好的享受,使人们忘记了血火的历史,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狼图腾读后感模板十篇


    学生时代,我们看过许多范文,一篇好的范文会让我们学到东西,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学会将内心情感通过文字表达。高质量的范文能供更多人参考,那么,你知道优秀范文要怎么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狼图腾读后感模板十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狼图腾读后感 篇1

    《狼图腾》这本书我在初中、高中都曾读过,这本书一直带给我很大的震撼。

    《 狼图腾》是作者姜戎以其十一年蒙古额仑草原插队落户的经历为生活底子,以30余年的心血写就的一部反映草原民族精神图腾的作品。诚如斯言,

    《狼图腾》是中国当代文学整体格局中的一个灿烂奇异的存在!长期以来,面对凶残、残忍和狡猾,狼在自然界中不断出现。因此,古今中外的人类文化大多对狼的评价持否定态度。

    本书在对草原狼与草原民族的精神图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观察和研究后,首次大胆发出了倡导狼图腾的声音。也正如此我才会被这本书深深吸引。这是一部关于狼

    他的史诗作品,一部对中国历史有着独特诠释的小说,一部能给各各领域、各各层次的人带来许多感受的作品。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很多 。

    时至今日书中的一些情节也萦绕于心。狼崽还没睁开眼睛走进蒙古包,就从比它大一个半月的狼崽身上抢走了牛奶。他以一种恃强凌弱的方式,把温柔的小狗推到两边,

    而且拼命地吃,吃的肚子鼓得像纸一样薄还不肯放松。由此也可以看出,狼天生的兽性和兽性,以及狼可怕的竞争能力和凶猛顽强的性格,也隐约感受到了小狼

    那种根深蒂固的狼性,这是一种不可抹灭的本性。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西方更动物,而中国更动物。似乎性格不仅决定着个人的命运,也决定着整个民族的命运。

    一个民族的兴起与衰败,与这个民族的人的性格有着极大的关系。小狼崽渐渐长大了,栓在脖子上的链条也逐渐加长了,但小狼只能在以木桩为中心,以链条为半径的圆内活动,

    它不能像小狗那样自由地走动,所以它的任务是拉住脖子上的链子。即使脖子在流血,也不在乎。风停了,狼拉着主人疯狂地跑。这是它对自由的渴望,不顾一切地向往着。

    从小与人类、与家畜一起生活的它,仍不断地渴望回归大自然的怀抱。 真正的狼从来都是“野”的!即使他整天和动物和人在一起,他也没有母亲的教导,但是当他四个半月大的时候,他仍然发出第一声

    狼嗥,那声音,那动作,嗥得和真正的野狼一模一样。这是狼性使然,学狗叫勉为其难,学狼嗥无师自通。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小说,向我们展示了蒙古族游牧民族在广阔、辽阔、幽深、宁静的蒙古草原上对狼图腾的崇拜,展示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

    从新的角度探讨了狼性、羊性和民族性的深刻哲学。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

    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

    此外,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游牧文化也是一种悠久的文明。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我想,在知青荒芜的岁月里,一定是野心勃勃的狼在精神上给予了作者无限的支持。当小狼和作者额鼻相碰的那一刻,当小狼满不在乎地让作者夹断自己的獠牙,

    当小狼把肚子亮给作者享受人类温柔的抚摸,当长大的小狼为了自由而死的时候,在那一刹,我的心被撞击着,我感受到了那狼图腾的力量,我相信作者的确见到了真正属于自己内心的狼图腾!三十年后,作者回到了二仑草原。正是在这种回归中,笔者用狼图腾重新审视了草原民族与汉族的区别。他认为早期汉民族的血液里同样充满“狼性”,正是这种狼性才推动了华夏民族的进步,但是汉唐以后,华夏民族却走上了温柔敦厚的“羊性”道路,与此相反的是西方民族走的是一条野蛮狼到文明狼的道路,在狼和羊的碰撞中,撞翻的当然是羊,华夏民族逐渐式微直至到近代被淘汰,也就尽在情理之中了。

    尽管华夏民族的龙图腾也许和草原民族的狼图腾有着内在的联系,也许在最初的阶段是同一种图腾,但是岁月的长河把龙图腾异化演成一种**和**的象征,使龙图腾失去了狼图腾的内涵,这在实际上反映了民族性格的埋没。虽然我不能完全认同这样的见解,但是,我同意作者通过《狼图腾》得出的结论:只有抽掉中华龙图腾中的封建帝王**精神,而重新“注入”狼图腾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

    在我看来,任何有思想、有抱负、有爱国心的中国人都应该读这本书。让我们走进狼的世界,感受属于我们中华民族的图腾!

    狼图腾读后感 篇2

    这本书的前十分之九都是知青与狼的故事,到书的最后,这本书已经上升到讨论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的研究型著作。给我们以农耕为主的汉人一个以的“游牧民族的视角”来看待草原、狼、中国历史的全新视角。跳出“汉本位”的思想来重新审视中国历史的发展,民族性格的形成等等的问题。

    首先我们看一下故事的主要线索:一个叫陈阵的知青来到额仑草原当羊倌。从蒙古人那里听关于狼的传说,以及自己几次与狼的遭遇,让陈阵越来越爱狼了,想要对草原的“狼图腾”做更深入的了解。

    毕力格老人为陈阵讲述草原的生存哲学:草原的草是“大命”,其他一切生物都是靠“大命”而活的“小命”,而“草原狼”又是草原生态最重要的一环。

    陈阵在对“草原狼”的极度兴趣之下就开始养狼。陈阵在养狼的过程中就开始观察狼,研究狼。

    当狼还是一个幼崽的时候吃奶都会把其他狗崽赶开,自己挑奶水最足的一个来吃。

    狼崽在吃一个整体的动物尸体时还会先做复杂的祭祀仪式,即使自己已经饿了一天了。

    狼有“不自由,毋宁死”的气节,狼永远不能被驯服,始终保持着它作为狼的尊严。

    最后小狼就是在不屈服当中,几次项圈弄破了喉咙而大出血,最后陈阵忍痛给了小狼以最后的尊严(让小狼不是病死,而是战斗死)杀了小狼。

    额仑草原自从农耕民族的进入,对草原一点一点的破坏。首先是对狼群的大肆屠杀,狼灭绝了。然后是对草原野生动物的大肆捕杀,野生动物没有了。再就是过度放牧,让草原的草都长不出了。最后草原就成了沙漠。

    故事以悲剧结尾,最后狼死了,毕力格老人也死了,草原也被破坏了。

    最后作者通过对狼的研究,过度到对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的研究。

    从西周以后,华夏民族一个主导性的盛衰规律也由此开始:一旦华夏民族性格中的羊性太强于狼性,华夏就被异族入侵,山河破碎,任人宰割;一旦狼性太强于羊性,华夏中国就专制暴政,或军阀混战,民变蜂起,战乱不休。只有华夏民族在性格上的狼性羊性大致平衡,狼性略大于羊性时,华夏中国才疆域扩大,国富民强,经济文化繁荣昌盛。

    最后得出:像儒家和封建专制那样全面阉割和镇压民族性格中的狼性,其结果是全民族性格羊性化,落后挨打,死路一条;像法西斯那样疯狂释放煽动狼性,则将把世界变成人间地狱,也是死路一条。只有适度释放狼性,并采用唯一能够控制和驾驭狼性的真正民主制和法治,抛弃橡皮图章式的假民主,这才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

    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要在“狼性”和“羊性”

    的平衡中才能繁荣发展,“狼性”太足就会带来灾难,“羊性”太足就会封闭、落后。

    狼图腾读后感 篇3

    这天傍晚,当我合上《狼图腾》时,一股对狼的敬畏之情油然而生。

    书中讲述了牧从对狼的敬重和崇拜。虽然狼会偷吃牧人的牲畜,但也同时教会了牧民该如何利用地形来打围和伏击,人们常常能用从狼那学来的知识赚很多便宜。千百年来,蒙古人和狼一直用这种互依互靠的关系生存到了今天。但最重要的是,狼让特异懂得了纪律的重要性。

    牧民在长期对狼的观察中发现狼其实是自然界中最讲究纪律的动物,无论是打猎还是打围,狼的各个成员都配合得十分协调,不出任何差错,即使是在遇到危险时也都坦然有序,不慌不乱,处之泰然。就连成吉思汗打仗时也是依靠着严明的纪律才能横扫欧亚的。我们也该向狼学习,例如:在排队时要讲究纪律,不乱讲话。坐公交车时也应该排好队,不插队,有纪律,维持良好的秩序。

    连自然界中最令人发指导和凶残的'狼也懂得纪律的重要性,更何况我们人类,希望大家能够从此刻学习狼、认识狼,把狼的这种精神用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努力奋斗一生吧!

    狼图腾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姜戎的《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就被这本书的内容给深深的吸引了,那些文字把我带进了广阔的额仑草原。让我和那里的人,那里的狼,那里的一切进行亲密接触。

    起初以为作为华夏子女的我们,龙一直视为自己的信仰,似乎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认为狼是贪婪、凶狠、狡猾的一种动物,不能让人接受,却忽视了狼原本所拥有的本领。然而从这本书里,我们却可以从狼的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单是看蒙古草原人畏狼、敬狼,将狼视为草原的生命图腾,便可以感受到狼身上的那些精神。

    读过了《狼图腾》,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向往着能去蒙古草原亲自感受一下狼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

    在环环相扣关于狼的故事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还有毕利格老人对狼的信仰,捕捉狼的方法,对狼的手下留情我历历在目。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写的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再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竟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避免烈日的暴晒;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这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

    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拼尽全力,锐不可当。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还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

    谁说狼是可恶的、残忍的,如果说没有狼就没有草原,这一点也不夸张。狼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资源——草。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难道我们不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狼图腾读后感 篇5

    近日,拜读了2004年十大畅销书之一《狼图腾》,心灵被作者描写的蒙古草原及蒙古狼深深震撼了。作者姜戎,在内蒙额仑草原插队11年,用了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 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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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图腾》读后感精选范文》()。

    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狼图腾》读后感精选范文二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狼也是为了生存,并非只有人类以食为天,世上千千万万的生物都是以食为天,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为了让一种生物活下去,而让另一个生物失去生存的权利,包括人类。大自然是由每一种生物环环相扣组成的,如果你剥夺了其中一个生物的身存权利,而你也将受到灭顶之灾。当一片片树林倒下时,随即而来的泥石流摧毁了人类的房屋,夺取了人类的性命;当人类放出污水,破坏了海洋生物的生活环境时,自己的生命质量因水质量的变坏,而得不到保证······人类是自私的,他不能容忍任何一种生物来掠夺他的财产,而目光短浅的他不知道,在他残忍地残害了一个生灵的同时,大自然都将给他记上一笔永远不能抹去的账,而这笔账,在未来,将放大无数的威力,慢慢的偿还给他。陈阵懵懵懂懂的领悟了。

    是呀。狼也许只是掠走了一只羊,但如果我们猎杀了一匹狼,就是掠走了一小部分人类未来的生存空间。每一个生物都该受到保护,它们是维持生态平衡的不可缺少的东西。像剑齿虎、渡渡鸟,这些曾被我们赶尽杀绝的动物,都不可能再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了。难道这些用死亡换来的警钟,难道还不能让人类醒悟吗?我们该丢掉残害生灵的斧子了。

    可人类好像还没有醒悟,仍向在他们心中罪深恶极的生物,一次次举起了屠刀······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度来到这里的陈阵,心里充满了无法发泄的悲痛和失望。

    而捧书阅读的我,心也很沉重,很沉重······在大自然面前,每个生物都是平等的,而人类却愚蠢的认为自己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即使是主宰,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剥夺了,但总有一天,还是会还的。人类啊,醒醒吧!

    狼图腾读后感 篇6

    《狼图腾》——丢失的文明

    放下《狼图腾》这本书,我再一次回味了一下蒙古牧民与草原狼的“爱恨情仇”:狼既是牧民们在大草原上唯一值得较量的狡猾勇敢的对手,但又是维持整个草原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使草原在数百甚至数千年中保持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谈到人与动物的关系,我们总是自然而然地认为人优与动物。当人们驯养、饲养、使用和杀死动物时,动物只是被动的接受,即使没有自己的思想。然而,在草原上,牧民与狼的关系从来没有这样。可以说,牧民和狼是平等的,甚至狼也被尊为神灵。

    在千年的草原历史上,为什么慢慢会形成这种“狼图腾”的文化、牧民们为什么对狼饱含敬意呢?

    首先,要从狼自生的本性说起。书中提到,我们总是说狐狸狡猾,殊不知狼更狡猾,从狼对待捕兽夹子严谨的态度、群体作战表演“飞狼偷羊”、利用天时地利有组织有计划地伏击军马、母狼“反侦察”甩掉跟踪者等等,就可以看出狼有多狡猾了,他们几乎拥有人类一般的智慧,甚至在“领兵打仗”方面,还成为人类的“师傅”。难怪陈阵会感慨,只知道蒙古人打仗厉害,建立了元朝,并不断开拓疆土,几乎战无不胜,原来,他们的兵法知识是在不断跟狼的较量中得来的。

    当然,狼还很勇猛,从他们袭击猎物的狠劲就可以看到他们的**程度,他们甚至会赌上自己的性命,和对手放手一搏,除了蒙古原始牧民,相信骨子里被深深植入农耕文明的我们,都很难克服人性中软弱怕死的天性,在性命攸关的时候,至少会产生一丝退缩。

    狼性不灭,狼不会被驯化,人类文明经历了几千年,草原文化也就有几千年,在人与自然共存源远流长的历史中,各种动物都渐渐被驯化了,牛、羊、狗,甚至狗和狼的杂交-狼狗,他们逐渐丧失天性、依附于人、任人宰割,但是,狼却总是保持着他的天性,陈阵虽然从小狼崽一出生就收养了它,细心呵护照顾它,但最终也没能“收服”它。

    除了狼的特殊性外,狼对草原的贡献也是牧民尊敬他们的原因。狼是草原生物链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没了狼,牧民就会放松警惕、产生惰性,失去整个民族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另外,一但失去狼这个天敌,草原上的羊生活就会自由散漫地多,失去了在和狼追逐搏杀中锻炼出来的健壮的肌肉,“质量”也会差很多;最重要的一点,如果没了狼,羊、兔子等草食性动物就会大量繁衍,危害草原上的牧草,对牧民生产生活造成灭顶之灾。

    草原的原牧民们深知这一点,正是狼,维持了草原的生机,草原在动物与人们的互相活动中,保持着动态的平衡,而狼正是维持这平衡的关键一环,人不能够破坏这种平衡,如果贪图眼前利益,一味地打狼、灭狼,就很难做到可持续发展。牧民们对于狼的敬意,在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牧民们对于草原,对于整个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原环境体系的敬畏,这种敬畏以蒙古草原的“**”最能体现。牧民们在死后,对于将自己的尸体抛弃在草原上,任狼啃食,灵魂升上“腾格里”推崇备至,这在农耕文明养育的我们看来,可能会是是荒诞的、原始野蛮的做法,但是,换做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的思想可能反而比我们更先进:

    我们来于自然,成长于自然,最后也将归于自然之中,书中毕利格老人说他自己这辈子打了这么多狼,等他死去后,将尸体喂狼,也算是对狼、对草原的一种回馈,这也算是一种平衡吧。

    当然,故事最后,结局并不那么尽如人意,农耕文明蚕食着牧民的文化,改变着牧民的观念,像毕利格老人一样崇拜“狼图腾”的人越来越少、狼被逼入绝境、草原的环境也逐渐被破坏,失去了这些支撑,在过去亘古不变的文明也摇摇欲坠,在利益面前,人们变得盲目,失去了内心该有的敬畏,失去了自己。

    书中的文明的演变和衰落固然有它独有的时代背景,但放到今日来说也肯定有相同的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从很久以前就提倡可持续发展,可惜那是在环境危害已经产生并愈演愈烈的时候才有的深刻的领悟,有些智慧,并不是我们没有,而是在某个时代、某个特定环境,被我们自己丢失了,相信这也是这本书最后想表达的不容争辩的事实,也是这本书留给我们自己思考的地方。

    狼图腾读后感 篇7

    《狼图腾》,这部我己盼望了许久的长篇纪实性小说,让我在一个个血雨腥风、悲怆又令人心酸的场景中,得到了无数的经验教训。这本书仿佛成了我的良师,成了我独一无二的、比《孙子兵法》更深奥的“苍狼兵法”,让我对“狼”这种高尚的“神物”有了全新的认识,也破解了我一直疑惑不解的、如同数学中“哥德巴赫猜想”的难题。

    其实我心中的难题,说白了,可以称之为“草原之谜”。据我所知,宋朝是整个中国史甚至可以说是世界史中最富裕的国家,虽然每年要向少数民族支付巨额的岁币,但是国库仍然可以说是绰绰有余。虽然历史课上讲的“澶渊之盟”等都说是宋朝在“占优势”的情况下因为个别“软弱分子”(如宋徽宗、蔡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屈辱地求和,从而交岁币的;但是在“靖康之变”和南宋史中,我根本看不出宋朝有任何“优势”。虽然有岳飞、辛弃疾这样的大英雄,但是历史好像总是偏向游牧民族似的,大英雄们不是被冷落就是被杀,皇帝和宰相总是“求和派”。这难道真是历史的巧合?另外,在汉武帝时期,匈奴被汉族赶跑,逃到欧洲后,轻而易举地灭掉了欧洲引以为傲的罗马帝国,竞然被欧洲人称为“上帝之鞭”。而两千年过去了,原来“被失败者打败的人”却反过来将自己“赢家的赢家”打得落花流水,皇帝被打得东躲西藏,跑遍全“天下”,眼睁睁地看着对方随便蹂躏自己的国家却无能为力。这“奇迹”的根源又在哪?

    其实在《狼图腾》中,问题的答案已经给出来了,那就是“狼性”。狼性,这种给普通人印象只有邪恶,实际上可以说是只有神和狼才真正具有的品质,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词汇。它的内涵是汉人甚至草原人也不能完全理解的。它包括外柔内刚、团结协作、忍耐、有尊严、有责任心等。可以说,你如果没有了狼性,你就必定是一个失败的人。古代游牧民族虽然历史短,长期处于混战状态且经济比较落后,但是相比与狼接触较少的汉人来说,他们从狼那里学到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且每个从狼那里学来的知识,都是温文尔雅的汉人根本无法学到的。而在汉族的阵营里,羊性,绝对是占主导地位的,而那些真正伟大的、拥有狼性的大英雄们,却根本无法阻挡羊性的潮流。有一句话说;“当龙卷风来临时,猪都会飞上天。”而“当羊太多时,狼也会被压死。”于是,仿佛像历史的巧合似的,一个个大英雄都含冤而死,而每次占上风的,总是“羊”。而第二个问题和第一个问题一样,主导历史的永远是“狼性”。在汉武帝时期,因为中原大地上出了个百年不遇、极富狼性的汉武帝,于是全民族便有了狼性,成为世界史上最伟大的“片段”。而此后,西方民族都极富激情地追求狼性,而华夏民族却闭关锁国,又变成了软弱的羔羊,而在历史的驱使下,必然会上演出一段惨不忍睹的“悲剧”。

    看看中国近代史,你会发现中国人民的大翻身也是由狼性缔造出来的。从外柔内刚、身体瘦弱而不放弃斗争的鲁迅,到在一次次浩劫中从未倒下的、酷爱汉武帝、秦始皇的伟大主席毛泽东,他们身上不都流淌着狼的血液吗?

    狼性,这个真正主导历史的词汇,让多少腐败的国家灭亡、多少强大的国家兴盛的词汇,作为历史的“作者”,是永远问心无愧的。

    狼图腾读后感 篇8

    读《狼图腾》有感

    其实在高中的时候就阅读过这本书,时隔多年,再次翻阅觉得多出了很多不一样的情愫。看完这本书,情绪很乱,尽管我并没有经历过那十年的浩劫,不过这方面的题材我一点都不陌生,的确能够感同身受。看这本书,有一种作茧自缚的感觉和《活着》给我的感觉很像,一种宿命的感觉,让人觉得无法和命运相抗衡。

    我是一个感性的人,所以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想法,但没有科学的逻辑顺序。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人和狼和狗。人有陈阵、包顺贵、杨克、毕利格等,狼是狼和狼,狗是二郎等。

    本书讲述的是陈阵一伙知青来到大草原插队的故事。陈阵来自于北京,父辈成分不好,是一个本分的读书人,一个典型的汉族人,性格不能说是懦弱,但跟蒙古人比绝对算不上是坚强的。

    该书主要描写了蒙古草原上的狼,狼的故事,并讲述了为什么狼能成为蒙古族的精神象征。书中有许多狼的故事。我记得最深的事情。狼爬过水泥墙吃羊。人们误以为狼会飞。在蒙古人的思想中,狼做了一些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他们认为狼是神圣的。

    其实是头狼趴在墙角下,帮助整个狼群跳过水泥墙,能够进入羊圈吃羊,让我看到了头狼的牺牲精神,这跟人不一样,有句话说的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类的进化让人类的智慧变得更高 ,人千方百计的为自己谋取利益,以便于在竞争的时候,个体能够更好的存活下来。这是因为人类不需要考虑族群是否能够延续主要矛盾,所以次要矛盾——如何让个体更好地生活在族群中,就升级为人类的主要追求。我认为如果狼能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那么狼就会变的自私和虚伪。

    事实上,狼并没有在这里牺牲自己。其他狼吃饱了,就从羊圈里跳出来,换掉了狼。这就是狼的智慧和默契。我们也可以把这看做是感激,所以帮助别人肯定会有回报。这个故事的结尾还具体交代了,最后一只狼是如何从羊圈里面逃亡的,它利用羊的尸体,叠在墙角,然后跃出了墙。从这里看出了狼沉稳和睿智的一面,在面临困境的时候,千万不要自乱阵脚,也许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摆在眼前。

    故事只事说了狼的牺牲精神,但是狼的牺牲最终吃了羊,最后逃出了羊圈,这可能还不够令人信服。那么我再说几个让我觉得很震撼的事,第一个是说有三只落单的狼,被人们发现了,眼看跑不掉了,老狼跳崖自杀了。狼妈妈躲在山洞里。烟冒不出来。最后,她扭伤了身体,把山洞塌了。

    第二种情况是,当狼被钳子抓住时,它会果断地咬自己的腿逃跑。三是部队进驻草原时,军官们用吉普车追赶狼。第一只狼带着几只强壮的狼引来了大火,让母狼和小狼走上了最安全的路线,最后死了。狼性是残忍凶狠的,不仅仅对猎物,对自己也是这样子,人类的狠都是跟狼学的。

    狼牙山的五大英雄,在吃光弹药,被敌人逼上山的时候,和狼不一样。他们咬牙切齿,心狠手辣,就从山顶上跳下来。在人类社会里面,能够果断的舍弃自己的手足的,被称为壮士——俗话说壮士断腕。毕竟人和狼的四肢都有唯一性,跟螃蟹断了大螯可以再生不一样的。

    自己咬断自己的四肢,我想关云长刮骨疗伤也不过如此吧。那些吸引火力的年轻狼注定要死去,就像战争中的先锋队和敢死队一样,在他们九条致命的生命中为集团赢得最大的利益。这就是狼性中,能够牺牲的一面。

    当然狼性如果只有牺牲了,那狼群早就死绝了。让这个族群得以活下来,需要其他许许多多的特点。比如说狼的贪性。

    狼吃东西,一定会吃到吃不下去,而且狼吃东西一定都不挑食。如果狼跑进羊圈,它会杀死尽可能多的羊,然后吃掉尽可能多的羊。如果它在夜里杀死了大部分的羊,它就会把自己的胃吃的团团转。只有最聪明的狼才能吃得尽可能多而不影响灵活性。

    杨克曾经因为狼贪吃而杀死一只狼,打开肚子吃羊肉,最后把自己吃掉,这影响了逃跑的效率。尽管他在途中试吐吐出一部分肉,但他并没有逃脱被杀的命运。当然,绵羊的生性也决定了狼的猖獗。我觉得绵羊太像鲁迅先生笔下冷漠的看客了。

    羊被咬的时候,它不会哭,也不会挣扎,默默地被狼吃掉。在边缘看到的羊不会跑,而是会默默地围成一个圈,静静地看着同伴被狼吃掉。

    狼是有耐性的,毕利格说蒙古人的耐心就是跟狼学的。聪明的狼,再抓黄羊的时候,不是直接扑上去,而是在雪地里面守一个晚上,当第二天黄羊憋着尿的时候,去抓黄羊,黄羊跑两步膀胱就破了。

    二郎,可以看做是归化了的狼。从它的凶猛和吃羊可以看出,这不是狗应该做的。它的骨头里还有狼的本性。这就是为什么狼喜欢二郎,二郎也喜欢他。但二郎毕竟有狗的身躯,所以回不了狼窝,只能和陈晨住在一起。

    它将希望寄托给小狼,而小狼是一只纯度很高的狼,陈阵想用养狗的方式来养一只狼,明显是行不通的。陈阵可以养二郎,缺不能养活小狼,从这点可以看出来。小狼是属于腾格尔的,不是人类能够染指的。

    陈阵为了遏制它的野性,折断了小狼的尖牙,这也是我认为陈阵最不可取的一件事情。狼的狼性是天赋与的,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陈阵一直处于跟天斗,其乐无穷的状态,知道最后,他才知道自己扼杀了小狼回归大自然的希望,同时也扼杀了小狼活下去的希望。

    这让我看到了中国的家庭教育,为了一句所谓的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家长给孩子加了多少的禁锢,无异于折断了小狼的尖牙,使中国的儿童丧失了许许多多原本拥有的东西,再也不能达到与国外儿童一个水平层面,就拿创造力来说,中国人的创造力是全球有名的低下,而模仿能力却是全球有名的高超。输在了教育上啊,教育直接毁掉了孩子的很多天赋。我们要的并不输在起跑线上,而是要赢在终点!

    狼是吃肉的,狗是吃屎的,像狼不能变成狗一样,汉族人无法变成一个彪悍的蒙古人,知青尽管在牧区呆了这么多年,也无非是变得像蒙古人,却无法真正转变。蒙古人的品质是世世代代淘练出来的,是像狼学习的,而狼是腾格尔,是上天的使者。就像小狼可以学狗叫,但是这么也学不好。

    陈阵他们可以学蒙古人,但是却学不像。他们对牧区,缺少那种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信念,恢复高考之后,一个一个都回到了北京。毕利格死的时候,陈阵都没有回去看他,巴图说几十年陈阵才和杨克回去看他们。

    而陈阵却说自己爱狼,爱小狼,爱蒙古人,爱牧场,爱草原。心系草原,时刻担心牧场的沙漠化。这不仅让我觉得陈阵骨子里汉族人的虚伪,丝毫看不见蒙古人的磊落。

    并且,听巴图的口气,陈阵应该娶一个蒙古女孩的,就是那个要陈阵喝酒的女孩,百灵鸟儿翅膀挂酒杯的那个女孩,陈阵最后并没有这么做,巴图他们也表示理解,没有深究,做朋友把话讲太明白都没有好处。所以陈阵只是个叶公好龙的人,他骨子里,潜意识里面,并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蒙古人。

    人性也是贪婪的,和狼一样。包顺贵千方百计的做出成绩,打狼、打天鹅、开垦农田、养狼狗,无所不用其极。只求出成绩,别的都不管,一切阻挡他的,都要办学习班,都要挨枪子。

    陈阵的贪婪在于对养狼的执着,看似无微不至的照料,其实却是一步一步的将小狼的生机扼杀了。与狼的贪婪不一样,狼在吃黄羊、癞子、兔子、马、老鼠的时候,都没有竭泽而渔,控制在该物种不灭绝的范围之内,并且很好的维护了整个生态链,所以苦命的小草得意存活下来。而人性的贪婪是没有极限的,完全以人的意志来衡量。

    思想有多远,掠夺的资源就有多厚。总的来说,人类生活的太安逸了,当活下去不再成为主要矛盾的时候,人类就不团结了,各顾各的。就像每个王朝灭亡之前,都是一片民不聊生的景象,人们为了活下去,团结起来,人心齐了,就敢把日月换新天。

    本书的最后说,草原千里无狼烟,看上去是人战胜了狼。但是狼毕竟没有灭绝,谁知道这是不是狼的一种战略,韬光养晦,示敌以弱,期待卷土重来的那一天呢?况且,人类的过度开发使得很多草场不适合放牧了,兔子老鼠之类的动物泛滥,使得马匹很容易在草原上别断腿,牧民都骑摩托车来放牧,十五岁的孩子身上也背着猎枪,能够打下天上飞的老鹰。

    此情此景多像是孔子眼里的礼崩乐坏的场景啊。陈阵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但是对这样一个场景真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啊!故人大多作古,物也不似当年。

    只有对小狼的忏悔,对毕利格的忏悔,对狼群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对腾格尔的忏悔。深深的表现出了陈阵的无力感,警示人类是否真的有一天,将生存环境糟蹋的人类生存不下去了,种族的延续又变成首要矛盾之后,才会向狼学习?可是那时候还来得及吗,那时候还有狼吗?

    狼图腾读后感 篇9

    没有狼,大自然也会黯然失色

    狼,凶恶狡诈,在人的脑海里是个狠角色。 “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词语足见狼的“坏”。在《狼图腾》里却截然相反,贪婪、奸诈没有了踪影,摆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聪明、神奇的草原精灵。

    一拿到书,我就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撼住了:那是一双冰冷的眼睛,绿莹莹的,目光如利剑一样夺眶而出,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透过它的眼睛,它似乎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黑色的封面增加了更多的神秘感,让人感到压抑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年轻的知青——陈阵来到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见识了群狼狩猎、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埋藏在陈阵传统意识中的狼的形象发生了转变,智慧、勇敢、顽强、忍耐、谨慎取代了先前的奸诈与贪婪。

    让他着迷,促使他不停地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到狼王带领狼群围捕猎物时,他被狼的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的奇怪行为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的军事天赋与身俱来!

    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人的眼里,它是毅力、智慧、团结的代名词。

    陈阵模模糊糊地感受到了“狼图腾”是一个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的精神走进人的内心深处 。世界上有一个悬而未决的谜:成吉思汗只有数万兵力,但他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帝国?

    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他学会与狼打交道到,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已融入了他的思维中。无论是训狼的方式还是斗狼的策略,成吉思汗都会带来无穷的力量。

    虽然狼偷食人类的牲畜,对人类来说是一大危害,但是狼也捕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与人类相比,它具有战略性、坚定性和现实性,不做白日梦,只为目标而奋斗。与此相比,我们人类要逊色得多。但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只是死拽着狼的缺点不放,一次次举起了屠刀……疯狂地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次来到这里的陈晨,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悲痛和失望。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是沉重的,沉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为什么它不能容纳狼的存在?如果《喜羊羊与灰太狼》里没有了灰太狼,还有那个孩子愿意看呢?如果我们的世界没有狼,让它永远留在历史的记忆中,我们的世界也会黯淡很多。

    醒醒——人类,少杀,多精彩,让生命在地球上永葆青春。

    关键字:《狼图腾》 有感

    狼图腾读后感 篇10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图腾,小狼小狼》。是它,让我激发了对蒙古草原狼的兴趣;是它,让我明白了蒙古人的生活。

    故事讲述了从北京来蒙古放羊的几个青年和狼之间发生的故事。他们对蒙古狼产生了兴趣,抓了一只小狼在家里养着观察。他们从中了解到狼的进食过程,了解到小狼是如何对付毒蛇和蚊灾。可后来,一些人冲到草原,杀死了许多蒙古狼,从而破坏了草原的生态平衡。那只小狼也因喉咙受伤而惨死。从前生机勃勃的草原如今变成了荒芜的沙漠,草变得十分稀疏,草原上的狼也没几只了。

    我觉得那些外来人不能发疯似地捕杀狼。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要认为狼是残忍的动物,不要把他们看成是大自然不完美的地方。如果你要把这些所谓的不完美变成完美的话,就会使大自然中的一些生物灭绝。而且,我还感受到书中的小狼们的坚强的毅力以及他们的团结能力。这些都深深地震撼着我们。

    死魂灵读后感(精选十篇)


    阅读作者写的书籍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写下阅读后的感悟,可以更好地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感情,教师范文大全的编辑筛选出这篇精品“死魂灵读后感”给读者提供了深度思考,感谢你的收藏我会尽力将我的真情与思考融入创作中!

    死魂灵读后感 篇1

    读完俄国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巴维尔伊凡诺维奇乞乞科夫是一个落没的贵族,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由于那个时代俄国贵族的特性吧,他从小就为人冷静、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某市里几位官员、地主的丑陋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某官员,经过作者的描写,让读者可以感到这实足是一个大流氓,平日里只会造谣生事。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四十年代,距今一百六十多年。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通过买死农奴这件旷世荒唐之事揭示了人们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径。二、死魂灵。这代表着当时的俄国人麻木不仁,其灵魂酣然大睡,物欲纵横,而思想却十为贫瘠。这似乎与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锋直捅中国黑暗的社会有相似之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诱惑让你利令智昏,有许多荆棘阻挠你前行。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不,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我们所要选择的人生。相反,我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要做一个出色的舵手,掌握我们人生的风帆。

    死魂灵读后感 篇2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 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 篇3

    读完**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帕维尔·伊万诺维奇·基科夫是一位失落的贵族,从小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因为那个时代贵族的特点,他从小就沉着、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

    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一个城市里几个****和地主的丑恶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经过作者的描述,读者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大流氓,而且通常只是谎言。

    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它写于一百六十多年前的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

    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是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揭示了人们为了牟利不惜一切手段出卖灵魂的丑恶行为。

    二、死魂灵。这说明当时的**人麻木不仁,灵魂沉睡,物欲横流,思想贫乏。这似乎与鲁迅先生刺杀中国黑暗社会的尖笔相似。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多让你困惑的**,也有许多阻碍你前进的荆棘。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

    不,这不是我们在这个时代想要选择的生活。相反,我们应该在逆境中成长,做一个优秀的舵手,掌握人生的风帆。

    死魂灵读后感 篇4

    不仅是乞丐,还是19世纪的瘾君子,戈尔批评了一种崇尚正直、光明和纯真精神的现象,而不是庸俗、贪婪和畸形的社会狗阵营。他告诫当时的人们和他们的后代,但在160年后,我们的社会也会看到乞丐科夫式。灵魂的第一个灵魂显然是最好的,特别是对于塑造几个经典的第主来说。

    戈尔是俄罗斯古典文学中最具特色的作家。他植根于俄罗斯大地,民间生活丰富,对俄罗斯的了解比任何西方作家都要丰富。字符的作者描绘了丰盛的滴水。

    借用一段merezkovsky的戈戈尔和魔鬼在一个显示了戈戈尔独特发现的段落中:**可以在严重违反道德法的情况下看到,在悲剧的悲惨结束中看到的罕见和特殊的罪中??看到;高高的第一个好处是看到难以找到,最可怕,永恒的罪恶,不是在悲惨的事情,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不是在力量,而是在软弱;不是在极端的暴行,而是在过度谨慎;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而是在平庸和卑劣,在人类思想和感觉的凄惨;不是在大人,而是在小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有人都在努力提醒我们如何在生活中找到人们的荣耀和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 篇5

    《死魂灵》读后感**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灵的原义是指死去的农奴。因为俄语中的“灵魂”和“农奴”两个词属于一个多义词,它们也可以理解为死去的灵魂,从而产生奇怪的联想。**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

    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

    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基乌科夫想买死农奴,认为肯定有利可图,于是试图提**格。

    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

    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佩鲁蒂金是地主衰落的一个典型例子,也是封建社会即将灭亡的一个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然而,戈尔戈里的《佩鲁辛》是地主衰落的典型代表,也是封建社会即将灭亡的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

    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

    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

    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

    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基科夫,也不仅仅是19世纪的共产主义者。果戈理批判一种现象,歌颂一种正直、光明、纯真的畸形社会,而不是庸俗、贪婪、固执。

    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

    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如此一来,果戈里便是对所有人的打击,提醒我们如何在生活中找到人类的荣耀和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 篇6

    最新整理珍惜每时每刻——《死魂灵》读后感

    有人认为吝啬是一种知识,有人认为吝啬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味,而有人则是一个大方的人。其实在某种方面来讲吝啬是一种好处但过度的吝啬呢就像**文学大师果戈理在他的名著《死魂灵》中泼留希金就很难让人可以接受了。

    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

    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

    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

    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

    佩鲁蒂金不明白他有什么,但他没有足够的钱。他仍然每天敛财,甚至偷别人的东西。

    而波留希金的形象是**落魄地主的典型,它具有腐朽、迂腐的个性。他也很吝啬。他可能很吝啬,甚至认不出最亲近的人,也不会问。

    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虽然有时候的吝啬虽好但是过度的吝啬就像波留希金一样的就不好了,同时我们也要感谢这个社会,它给了我们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给予了我们良好的读书环境、没有战争,而我们为何不感激一下这个社会呢在学***好学习、在生活上做一个适度吝啬的人,而不是一个过度吝啬的人。

    死魂灵读后感 篇7

    纵观欧洲文学发展的过程,汇集品目繁多的吝啬鬼群像,其中有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莫里哀喜剧《吝啬鬼》中的阿巴贡,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以及果戈里小说《死魂灵》中的泼留希金。他们堪称为欧洲文学中不*的四大吝啬鬼。这四大吝啬鬼,年龄相仿,脾气相似,有共性,又有各自鲜明的个性特征,简言之,泼留希金的迂腐,夏洛克的凶狠,阿巴公的多疑,葛朗台的狡黠,构成了它们各自最耀眼夺目的气质与性格。

    死魂灵的本意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在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解释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小说写的是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奇奇科夫来到某市,先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打通了自己与大小官员上至省长下至市区规划师的关系,然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尚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它们当做活的农奴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高高兴兴的,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搭被人揭穿,检察官被谣传吓死,奇奇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小说全方位揭示了帝俄社会的腐败和农奴制没落的真相。在书中果戈里善于通过喜剧性的细节来折射现实,对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俄罗斯心灵的真实状态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剖析和观照,生活被肢解,生命被窒息,生存僵化的艺术才华在书中得到了最出色的表现。

    死魂灵读后感 篇8

    八年级16班黄伯恒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籍对于我们来说更是必不可少。

    而在我读过的书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书籍,莫过于《死魂灵》一书了。

    《死魂灵》是果戈理的代表作,也是**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作品。**它描述了一个投机性的乞乞科夫买卖死去灵魂的故事。他先到一个城市疏通与大小民的关系,然后到城郊向尚未注销户籍的地主买死农奴。

    他们想以活农奴的身份抵押给监管委员会,以骗取大笔存款。他拜访了许多地主,买了许多死去的农奴。当他凭借早已疏通的关系办好法定的买卖手续时,其肮脏行径被人揭穿,乞乞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这部**描写了农奴制的丑恶和颓废,讽刺了人性的贪婪和残酷。

    《死魂灵》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作者运用奇妙的构思 ,从**一开始就设置层层悬念,使得并不复杂的情节变得紧张曲折,各种事件纷至沓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直至第一卷结束时,读者才看见主人公的真面目。引人注目的内容,展现了一个个地主老爷的丑陋猥琐、荒唐可笑的嘴脸,揭示了庸俗贪婪而卑鄙的**污吏的典型性格。正如俄美著名作家纳博科夫在谈到这本书时所说:

    果戈理以其独有的才华,通过众多奇特的细节描述了一个又一个浮夸的灵魂,这些细节使死魂灵上升到一部魔幻史诗的高度,事实上的确如此,正因为果戈里独树一帜的写作方法,才使得他的作品活灵活现,成为绝无仅有的名著。

    通过阅读《死魂灵》,我们不仅能学到这独特的写作方法,还能从中体会出一个道理:诚信是做人之本,若把人生比作一棵大树,诚信就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滋润和呵护着它,倘若失去了诚信,它就无从立足,它将腐朽无比,失去往日的青翠与灵性,沦为一根没有灵魂的朽木。永远活在世人的眼中。

    就算用再高超的骗术来掩饰自己,也终究会被揭穿,成为和乞乞科夫同样的下场。我国古代,就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

    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当他们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愤愤不满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友爱太戎大举进攻周朝,幽王战争重燃,诸侯未到。

    结果,幽王被迫自杀,褒姒被抓获。由此可见,欺骗的手段是不可取的,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也要克制自己,不能去欺骗他人,不能因为贪图一些小利而违背自己的良心。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起,抛开**的利益,用真诚待人,用善良的心创造美好的未来。

    《死魂灵》这本书既使我感悟到人间美与丑,善与恶的鲜明对比,又让我明白了“善**芳百世,恶人遗臭万年”的真理。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死魂灵读后感 篇9

    果戈里1809——1852,俄国作家。生于乌克兰地主家庭,自幼熟悉乡村生活,爱好戏剧。喜剧《钦差大臣》和长篇小说《死魂灵》为其代表作,讽刺农奴制度下俄国停滞落后的社会生活,对俄国文学发展影响很大。

    《死魂灵》这部长篇小说,通过对形形色色的官僚、地主形象的真切生动的描绘,有力的揭露了俄国专制统治和农奴制度的吃人本质,它以深刻的思想内容、鲜明的批判倾向和巨大的艺术力量成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是世界文学中讽刺作品的典范。

    小说描写了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奇奇科夫来到某市,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打通了自己与大小官员———上至省长下至市区规划师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兴高采烈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察官竟被谣传吓死,奇奇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在《死魂灵》一书中,作者把地主泼留希金写得最富有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中叶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

    《死魂灵》第一部在1842年问世,它的目标是“从一侧面来表现全俄罗斯”,作品的发表震撼了整个俄国,也使果戈里跻身世界级经典作家之林。由于果戈里的创造性劳动,小说开始在俄国文学中取得了支配的地位,他被公认为俄罗斯小说之父。

    本书全方位地揭示了帝俄社会的腐败和农奴制没落的真相。在书中,果戈里善于通过喜剧性的细节来折射现实,对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俄罗斯心灵的真实状态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剖析和观照。

    死魂灵读后感 篇10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高三:玉章落滦

    丑娘读后感(推荐十篇)


    丑娘读后感 篇1

    多么坚强的小鸭子呀!作者笔下的丑小鸭处处收到的是排挤、讥笑和打击,但它没有绝望,更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不挠的奋斗,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读完《丑小鸭》,我深深地被丑小鸭的执着所震撼。丑小鸭受了这么多折磨,但它仍然有自信心,始终没有放弃,最终还是靠自己的努力变成一只白天鹅。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些身残志坚的人。就说残奥会吧!在比赛中,中国队获得了很多金牌,看残奥会的有些观众,认为这些残疾人和正常人比赛一样简单。但是谁会想到,在他(她)们的背后有多少辛酸的故事,流下多少辛勤的汗水,正是这些运动员,他(她)们没有自暴自弃,每天坚持训练,敢于向难以克服的困难挑战,终于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他们赢得了一块又一块的金牌。既为国家争光,又为自己闯出了一条的康庄大道,真是身残志坚啊!试想,如果他们早就失去信心,自暴自弃,会拿到这样的好成绩。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特深,也更加懂得了人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敢于面对,不轻言放弃,树立自信,勇于挑战,前途就会露出希望的曙光。

    我真喜欢着本书。

    丑娘读后感 篇2

    爱,是地久天长的。

    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对儿女充满了真挚的,毫无保留的爱,而儿女们也尽自己所能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他们都彼此深深地爱着,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让人向往的生活啊!但是也有某些却破坏了这种生活,我清楚地记得……

    我已经忘记了到底是在何时何地看过这部电视剧《我的丑娘》了。但是剧中的一幕一幕却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剧中的丑娘是个非常丑的女人,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她自己的儿子都不也认她,甚至她来到他家当保姆时所发生的一连串常人做不到的事情之后,儿子还是一丁点的关于她的真实的消息都没有向媳妇透露。赶到老太太快去世时,从监狱中刚刚出来的儿子才把真相告诉了媳妇。而这时,却已为时已晚,他的丑娘已经奄奄一息了。

    每每看到这部电视剧时,我的心中便充满了愤恨与同情。愤恨她的儿子所做的事情太绝,同情老太太的遭遇,却又替她鸣不平:这样的一个儿子,还值得这样做吗?不过我还是明白了,是啊,母爱深深,这岂能用言语才能表达得清楚呢?但是,她的那位儿子的所作所为却真值得我们反思。俗话说的好,“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母亲从十月怀胎生下了我们,又含辛茹苦地把我们拉扯大,我们要懂得报答才对啊,又岂能嫌弃我们的母亲呢?

    愿我们都能够好好地对待我们的母亲。

    丑娘读后感 篇3

    一个早晨,太阳暖洋洋的,湖上天鹅的心情跟天气一样,十分愉快,尤其是丑小鸭,因为她是湖面上最美的天鹅了,她有着洁白无暇的羽毛,细长的脖子,宽大有力的翅膀,迷人极了。突然,她看见了一只天鹅在孵蛋,就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和妈妈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决定要去看看妈妈。

    丑小鸭扑扑翅膀向农场飞去,一路上,碰到她的动物都在议论纷纷:

    “瞧,那儿有一只美丽的天鹅!”

    “是呀,真美!”

    “我要和她交朋友!”

    丑小鸭又路过了宁静的绿林,小鸟看到了她,大叫“好美呀!”这一声引来了许多动物,曾经追赶过她的猪狗见到了她那高雅的气质,不禁目瞪口呆,但丑小鸭谦虚地说:“我就是那只丑小鸭呀”这句话令大家大吃一惊。

    飞过了好长时间,丑小鸭终于飞到了农场,农场上的草地一望无际,上面牛羊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草,马儿在草地上奔驰,一派壮观的景象,这时丑小鸭碰到了小姑娘,小姑娘高兴地叫着:“看,这儿有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却道:“你不认识我了,我就是丑小鸭啊,我要去找我的妈妈,你知道在哪儿吗?”“在那儿!”小姑娘指着一个草堆说道。丑小鸭迫不及待地向那儿飞去,到了草堆那儿,她向妈妈奔去,鸭妈妈紧紧地抱住丑小鸭,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从此,丑小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丑娘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书上说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丑陋的外表,人们和它的伙伴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丑小鸭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我觉得,丑小鸭变成了天鹅,靠得正是自己的努力。

    我现在还小,要学的东西很多,我要给自己打气加油,一定要有自信心!我也要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走向成功的彼岸。

    《丑小鸭》这篇课文为我们塑造了一只一开始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丑小鸭的形象。但是他心中一直怀有一份梦想,因为这份梦想,他在困难前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的奋斗,终于变成了一只漂亮高贵的天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外表虽然重要,但心灵美更加重要。有些人,为了外表美,不惜一切牺牲,那是美吗?有些人,虽然外表不好看,但肯努力,勤奋而且善良,难道这是丑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外貌并不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内心是否纯洁。丑小鸭变成天鹅,这一切都源于它心中那一份永恒的梦想。其实大家都能成为一只展翅飞翔的天鹅,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坚持自己美丽的梦想,并坚持不懈地去奋斗,你终究会成功,会变得美丽。不过,这中间的路可能是漫长而艰苦的。

    我从《丑小鸭》这篇课文中领悟到了美的真谛,明白了美的内涵,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美。

    丑娘读后感 篇5

    "丑小鸭"原是一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树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野鸭把它当做一只鸭蛋孵化出来。由于它的体积太庞大,太特别,处处受欺负,受排挤,受嘲笑,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生存,他面对着无数的挫折还有饥饿寒冷的困难,不但没有退缩,而是更加顽强的生活下去,最终成为一只美丽的天鹅。这篇童话故事,使我深受感动,同时我也深受启发。

    “只要你是一只天鹅蛋,就算是生在养鸭场里也没有关系。”是的,只要我们有理想,有追求,并且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即使身处逆境也不要紧,只要努力进取,相信美好的理想一定就会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中,要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一句名言说得好:“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不错,当苦难来到的时候,在苦难的后面便是美好。只有抗胜重重困难,才能达到自己的理想。“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同学们,让我们带着战胜逆境的勇气,追求理想的执着,努力吧。愿我们都能成为一只天鹅,达到恒久的梦!

    丑娘读后感 篇6

    今日,我又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叫作《丑小鸭》。我为他悲痛,也为他高兴。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丑小鸭长得太丑了,所有人都不跟他玩,都嘲笑他,排挤他。最终,他的妈妈把他赶走了。雁对他不错,但不料猎人打死了。丑小鸭最终死里逃生,来到一家农家小屋。他忍气吞声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不断受到鸡和猫的奚落和排挤。最终,他不堪忍受,独自来到他心驰神往的大自然中。秋天到了,丑小鸭看到一群南飞的幸福的天鹅,从此,他再也忘不了这些美丽的鸟儿。冬天到了,天是那么冷,丑小鸭几乎被冻死在冰冷的湖边。又是一个美丽的春天,他又看到了那些美丽的鸟儿。记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丑小鸭飞到湖边。令他惊奇的是,自我变成白天鹅啦!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我们努力,不放弃,不懈地去追求自我的梦想,努力争取进取,即使身处逆境,还是能够实现自我的梦想。还有,不要因为自我的外貌丑而想不开。只要你拥有自身最闪亮的特点、坚持、努力的发扬下去,你就会是第一!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是金子早晚会发光。命运其实没有轨迹,关键在于对完美境界、完美梦想的追求。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份属于自我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目标,在自信、拼搏中,他们会真正的认识到自我原先也可变成白天鹅。人只要有了梦想,困难也不再是困难了。

    丑娘读后感 篇7

    也许你会为父爱的深沉而感到伟大,也许你会为师爱的温暖而感到可亲,可是你,你有没有想到那日夜为我们默默付出却不图回报的母亲?母爱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正因为在这种爱的沐浴下,我们才得以健康快乐的成长。

    但是,社会上还是有那些不孝之子,父母为他们付出了那么多,但是他们却从不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甚至还嫌弃他们,那么,这一类人我们又应该怎样评价呢?

    前几天,刚放映了一部叫做《我的丑娘》的电视剧。说的是一段子嫌母丑的家庭悲剧。那位儿子不但不认自己的亲生母亲,还竟然在有前叫亲娘“阿姨”。哪个做母亲的能够随人生这样的打击?谁又不会为此而感到痛心啊!虽然这只是一部电视剧,下面还可能写着“纯属虚构”,但是电视剧不能够全靠人们的想象来编吧,主要情节还是来自实际的生活的。所以,社会上绝对有这样样的人,有这样的事。

    也许主人公的母亲真的是长得不好看,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母亲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儿时牙牙学语,口受手扶,言传身教,将自己一生的心血都倾注在儿女的身上。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友情也许会褪色,誓言也许会被遗忘,但是亲情却将永不改变,所谓的“血浓于水”,所谓的“根叶相连”。

    虽然,她们爱孩子的方式各异,她们付出的形式不同,但是她们与孩子血脉相连的慈母之心却是相同的。她们对于女子的关怀,她们为子女所做出的无私奉献都是纸笔难以写尽的,也是文字所无法表达的。至真至纯的亲情中,母爱又是最为细致,最为无私,最为伟大的。

    不知是何缘故,不知不觉间,泪水从我的眼角滑落下来,淌到嘴边,滴在心里……

    丑娘读后感 篇8

    读完安徒生写的《丑小鸭》,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丑小鸭出生后有多丑。他在农场里到处被啄,被推出去嘲笑。每个人都不喜欢他,把他赶出了农场。在外面,它被野鸭嘲笑,被猎狗赶走,被收养家庭的母鸡和猫赶走。一天晚上,当太阳落山时,丑小鸭看到一群美丽的大鸟。他们飞得很高。丑小鸭以前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鸟。它们是亮白色的,脖子又长又软。他们是天鹅。丑小鸭看到它们很兴奋,但是他不知道这些鸟的名字。冬天来了,丑小鸭晕倒了。一个农民救了他。他家里所有的孩子都想和他一起玩,但是他害怕他们,跑出了农夫的房子。

    它结束了严冬带来的艰难和灾难。它躺在芦苇丛中,听着委婉的歌声。它不小心扇动了翅膀,看到了蜿蜒小溪上最美丽的天鹅。它想飞向它们,但它害怕它们会自杀,因为它太丑了。但是它还是决定飞向他们,因为它比被人杀死、被鸭子咬、被鸡啄好多了。他飞向他们,惊讶地看着湖中的`自己,因为他不是那只又厚又深灰色的鸭子,而是一只美丽的天鹅。

    安徒生先生描述的丑小鸭是一只到处被排斥、嘲笑和殴打的小鸭,但它仍然是一样的。丑小鸭没有绝望,而是不屈不挠,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它展示了丑小鸭为了实现梦想和改变命运而表现出的勇气和不懈追求的精神。在正文中,“只要你是一只天鹅蛋,你是否出生在养鸡场并不重要。”这句话让我明白:信念必须坚定,反抗必须坚定,不能抛弃自己。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珍惜美好的梦想,追求它们,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即使在逆境中也没关系,因为金子总会发光。

    丑娘读后感 篇9

    今天打开了之前的童话俗话说,《丑小鸭》读一百遍,意义不言而喻。

    我一打开书,就仔细读了起来。起初,丑小鸭的悲惨命运让我非常同情和难过。因为丑小鸭又大又丑,它遭受了许多不幸和灾难:鸭子打它,小鸡啄它,喂鸡鸭的女人踢它。所有的动物都瞧不起它,说它是个大输家,于是它独自去了森林。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有一天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看完这个童话,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我是一个人,我要努力工作,努力学习,不怕困难,我就一定会成功。俗话说,只要我爬,铁柱就会被磨成针。

    丑不是谁的错,穷也不是谁的错。只要是金子,总会发光。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丑小鸭会变成美丽的白天鹅,让大家刮目相看。一会儿,丑小鸭会爬上树枝,变成凤凰。

    我们要对从天上来的人负责,我们要把他们的筋骨磨坏,把他们的皮肤饿死,让他们的思想受苦。中国有句古话:自古以来,伟大的人才历经磨难。综上所述,一句话,他们只有经历了风风雨雨才能成功。

    丑娘读后感 篇10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最近我一直在看一部电视剧(我的丑娘),这个电视剧讲述了主人公王大春有一个十分丑的母亲,有好几次王大春相亲,女方都是嫌王大春有一个丑娘。王大春结婚时,王大春都没告诉妻子他有一个娘。当王大春的母亲赶过来时,妻子问他这是谁呀?王大春不耐烦地说:"问路的。"王大春到了最后才告诉妻子,自己家的保姆就是他亲娘。妻子很生气,但还是认了善良的婆婆。

    在这部电视剧里,王大春实在是太不孝顺了,为了不挨妻子的训,连娘都不认了,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在里面,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什么意思?意思很简单,不就是:儿子不嫌母亲丑,小狗不嫌家里穷。

    孩子们小时候还不懂得攀比,稍微大一些的时候,就像五年级以后,什么都攀比,自尊心越来越强。就像电视剧里的王大春,用一句话来形容他,最合适不过了

    :娶了媳妇忘了娘。如果你的女朋友都嫌你娘丑,那你就找一个不嫌的,他们嫁的是你,又不是你娘。不论你娘多么丑,多么没钱,多么没权,那毕竟也是养你二十多

    年的亲娘呀。怎么能说不认就不认呢。这样的人,那么不孝顺,肯定会遭天遣的。

    其中电视剧里最让我感动的一面就是;婆婆看到怀孕的儿媳妇想吃提子,就从干儿子家偷了一袋,放到儿子家院子里的小桌上。

    多么好的婆婆啊。儿子和儿媳虽然不认她,但她却不顾被儿子责骂,背着从没有做过坏事的的负担,给儿媳送提子吃。催人泪下呀。

    是呀。天下之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父母。这句话真是一点儿都不假。

    让我们来好好爱我们的父母吧。

    ……

    西奥加油读后感汇总十篇


    从小到大,我们看过不少的范文,闲暇时看一些范文是对自己有好处的,阅读范文可以体会作者当时的思想经历并且有所感悟。多阅读范文还会帮助到我们学习的各个方面,那么,你知道优秀范文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奥加油读后感汇总十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1

    奥露西好像天生就是当模特的料子,她身材绝佳,气质非凡,是非洲黑人当中不可多得的美人,而且她的面孔有点像黑人国际超级名模--纳奥米 坎贝尔,所以被人称之为“翻版坎贝尔”。自从1998年加入elite公司以后,经过该公司的精心培养和包装, 1999年春天便开始在欧洲的时装舞台上频频露脸, 她那颇具特色的表演风格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在20世纪最后1年的春夏时装舞台上,她的表现更是惊艳四座,“奥露西”这个名字迅速在模特界引起了轰动。于是她迅速成为各国名牌时装公司在进行时装表演时的网罗对象,最近参与时装表演的品牌有:christian dior、vivienne westwood、gucci、oscar de la renta、louis vuitton 等等。奥露西后者居上,似乎有超过纳奥米 坎贝尔之势。

    正在当时观看这次比赛的elite公司(当今世界上智名的模特经纪公司)的“星探” 们好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对奥露西爱不释手,于是把她签进了elite公司。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西奥,加油!》,这本书是写只有半边身子的残疾的男孩西奥不想总是依赖于别人,他想靠自己生活,甚至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你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吗?

    西奥的童年是不幸的,他从小生下来就是一个残疾的男孩,只能与轮椅相伴。他住在专门的残疾人中心,日常生活都得靠工作人员来料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十年过去了,他厌倦了这里的日子,想靠自己来生活,于是决定实现这个梦想。刚开始从穿衣、洗澡做起,接着训练自己上轮椅、叠被子,再后来想方设法去帮助别人洗碗、递水等。在这过程中他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失败,终于学会了打理自己的生活。

    有一次,西奥他路过餐厅,有一个残疾的小男孩在那里等护工。他是为了往他的面包上涂黄油。由于护工都很忙,他们都等了有一会儿了。西奥见了连忙过去帮忙,他见黄油放在第三层的摆架上,由于实在是太高了,他有想过要放弃的念头,可是看那双充满渴望的双眼,不管三七二十一,他用单腿撑起身体向上一跃,连忙用那只健康的手去拿黄油,由于重心不平衡没有拿稳,罐子顺势滑落下来,还好掉在了西奥的身上,他终于把黄油递到了小男孩的面前。就算只得到了一声“谢谢”,但也十分满足了。

    看了西奥的经历,再想想我们自己的生活,如:每天吃饭时碗要别人拿,饭要别人盛。想喝水时,水要别人倒……是不是要比他幸运很多呢!我四肢健全,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不禁感到羞愧。我明白了,我们要学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让大人帮忙,并尽可能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争取成为一个能够独立生活的孩子。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3

    《西奥,加油!》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西奥,加油!》。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西奥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残疾男孩。他住在一个特殊的残疾人中心,他的日常生活依赖于工作人员。

    他坐轮椅已经十年了。他突然厌倦了说谢谢和求你了。他受够了。他不想再依赖别人了。

    现在,从自己穿衣、洗澡开始,西奥慢慢学着打理自己的生活……本书的主人公西奥从出生开始就身患残疾,手脚不灵活,每次都需要别人的帮助才能顺利地做好,厌倦说请和谢谢的西奥开始尝试自己干活,甚者在教练的帮助下还能打乒乓球,并且还能跟身体健康的人比赛。

    经过层层的努力,西奥还能自己洗澡等做很多事情,甚至跟自己的好朋友创办起了自己的**。

    从而,我想到了我自己,自从手摔骨折以后,每次穿衣服和洗澡都要爸爸妈妈帮忙,但是西奥却不用,我也开始学***洗澡,但是每次也跟西奥一样要不是忘这就是忘那,得说非常多的谢谢,慢慢的我开始跟西奥一样会做很多以前做不了的事,让我更加坚强!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4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十分励志的书,名字叫作《西奥,加油》。

    《西奥,加油》的作者是法国的克罗蒂娜·勒·古伊克-普雷耶多。

    故事讲述了:西奥是一个坐轮椅的残疾男孩,他住在一个专门的残疾人中心,日常生活都得靠工作人员来料理。坐在轮椅上已经有10年了,西奥突然间厌倦了不停地说“谢谢”和“请”,他已经受够了,不想再过只能依赖别人的日子了。他从自己穿衣、洗澡开始,西奥慢慢学着打理自己的生活,他加入了乒乓球队,让他单调生活里增添了许多鲜艳的色彩。他学会了穿衣,学会了自己从床上爬到轮椅上,还学会了别的残疾孩子都做不到的事。每天说“谢谢”和“请”的次数大大的减少了,他甚至还帮助了因车祸残疾的皮埃尔重新开心起来。让西奥为之骄傲。

    本书的主人公西奥说的一句话令我深受启发:“一阵恐慌过后,我有了想要放弃的念头,我对可能发生的事情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我生命中第一次向不愿奋斗的愿望屈服了,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有些我们觉得很简单的事情对于残疾人来说也许很困难,但是因为西奥拥有顽强不屈的精神努力地学习着,终于取得了成功。这种精神真值得我们去学习。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5

    《西奥,加油》是法国作家克罗蒂娜·勒·古伊克——普雷耶多所着的一部非常有影响力的少年励志**。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故事:只有12岁的西奥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残疾男孩。他住在一个特殊的残疾人中心,他的日常生活必须由工作人员照顾。他在轮椅上已经有10年了,突然间他厌倦了不停地对别人说“谢谢”和“请”,他受够了这种日子,不想再依赖别人了。

    由此,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西奥认识了体育老师帕特里斯、同学卡里姆和皮埃尔;西奥不仅学会了自己盛菜、自己起床、穿衣、洗澡,学会了打理自己的生活,而且还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人……最后西奥的爸爸还专门买了一套残疾人专用的房子,西奥从此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非常佩服西奥。一个左脚瘫痪的小男孩,一个不管做什么都依赖别人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能照顾自己生活的小男人。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记得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西奥说:“是的,但对我来说,这不一样!

    很简单,我自己一个人什么也干不了。”爸爸惊讶的说:“你太夸张了,而且你知道,几个月前,你自己一个人都不能起床,也不能穿衣服,也不能自己盛菜。

    你甚至不认为有一天你能做到!我敢肯定你第一次成功的坐到轮椅里的时候,你肯定比任何一个冠军都要骄傲!”。

    读了这段话,我明白,西奥对自己的先天缺陷感到很恼怒、感到自卑。因此,我认为我们周围有很多像西奥这样的人。我们不能轻视他们。我们应该伸出友谊之手,帮助他们走出阴影,走出困境,让他们重拾信心、勇气和幸福,让他们不再因为自己的身体而自卑。

    读了这段话,我也懂得,一个残疾人都能做到自己意想不到的事,我们健康的人是不是更应该做到自己能想到的事呢?看看西奥,回到轮椅上有多难,但几次失败后,他才回到轮椅上。我们呢?

    都想着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都想着做好每一件事,可是一旦在路途中遇到点困难就想放弃它,就想绕过它,想想多不应该啊!我们要学习西奥的精神,不怕困难,再接再厉,努力学习,认真完成每一件事!

    失败乃成功之母,付出就有回报。西奥,加油!同学们,加油!为了我们的理想,让我们一起加油!一起向前!

    西奥加油读后感(二)

    轻轻地合上《西奥,加油》这本书,我的脑海里浮现的都是西奥拖着残疾的身体穿衣、洗澡,自己上轮椅、叠被子,想方设法去帮助别人洗碗、递水等画面,它们深深地定格在我的心中,让我无时无刻都在感受着西奥对生命的热爱和追求,对命运的坚强和乐观的态度。身残志坚的西奥从自己穿衣洗澡开始,在这过程中他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失败,终于从一个凡事都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到一个网络达人,这点点滴滴的小事上处处体现着他执着的精神,让我非常敬佩,12岁的他,在轮椅上生活了10年,他不愿意自己比别的孩子差,他不愿意总是为了一点小事而对帮助他的人说谢谢,于是他给自己做了一个谢谢账本,把每天获得的帮助和给予详细地记录下来,但他没有因为自己是残疾人而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些,他开始在快乐的生活中接受体育的锻炼和网络的应用,最终开辟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西奥是一个残疾的孩子,他可以做到,可对于我们这些健康的孩子,为什么做不到呢?为什么我们总是让父母帮我们收拾行李和衣服?甚至有时还让父母为我们一趟又一趟地去学校送我们落下的作业本。

    我真觉得惭愧。今天的我们是如此幸运,我们更应该在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中学会独立,学会感恩学会永不言败,为自己的生命增添光彩,生命才会因你而不凡,抱怨命运的不公是在浪费时间,命运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就看你在人生的道路上是怎样看待生命的,不服命运并努力开创的人一定会成为生命的统治者,当我们做事情时是否有西奥这种坚强的精神?是否有西奥这种自信的坦然?

    另外,当我们接受别人的帮助时,我们是否认为有些帮助是不必要的?让我们从正确的意识开始,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塞涅卡曾经说过:“人生如同一出戏,重要的不是长度,而是表演得是否出色。”西奥正是这个出色的表演者,而我也应当如西奥一样,让生命因坚强而灿烂!

    西奥加油读后感(三)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西奥,加油!》,这本书是写只有半边身子的残疾的男孩西奥不想总是依赖于别人,他想靠自己生活,甚至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你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吗?

    西奥的童年是不幸的。他出生时是个残疾男孩,只有轮椅陪伴。他住在一个特殊的残疾人中心,他的日常生活依靠工作人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十年后,他厌倦了这里的日子。

    刚开始从穿衣、洗澡做起,接着训练自己上轮椅、叠被子,再后来想方设法去帮助别人洗碗、递水等。在这个过程中,他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失败,最终学会了照顾自己的生活。

    有一次,西奥路过餐馆,一个残疾男孩在那里等着帮工。他是为了往他的面包上涂黄油。由于护工都很忙,他们都等了有一会儿了。

    西奥见了连忙过去帮忙,他见黄油放在第三层的摆架上,由于实在是太高了,他有想过要放弃的念头,可是看那双充满渴望的双眼,不管三七二十一,他用单腿撑起身体向上一跃,连忙用那只健康的手去拿黄油,由于重心不平衡没有拿稳,罐子顺势滑落下来,还好掉在了西奥的身上,他终于把黄油递到了小男孩的面前。就算只得到了一声“谢谢”,但也十分满足了。

    在看过西奥的经历后,我们可以想想自己的生活。例如,当我们每天吃饭时,我们需要其他人拿着碗端上米饭。当你想喝水的时候,你需要别人来倒水,这比他幸运得多!

    我四肢健全,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不禁感到羞愧。我明白了,我们应该学会做自己的事情,而不是让大人帮忙,尽力帮助有需要的人,努力成为一个能够独立生活的孩子。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6

    西奥是一个坐轮椅的残疾男孩,他住在一个专门的残疾人中心,生活都得要工作人员来料理,他在轮椅上坐了10年,也说了很多谢谢和请,他突然厌倦了“谢谢和请”他已经受够了,开始学着自己打理生活,也去过体育馆,打过乒乓球……

    西奥因为厌倦说“谢谢和请”所以来学着自己穿衣、脱衣、洗澡等,有一些成功了,可有一些却失败了,他想试着放弃,但是乒乓球与体育馆鼓舞着他,他又开始了,他打了许多场乒乓球赛,也看过安托万他们的篮球赛。我经过看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自觉、自理,不能光依靠他人,自己打理生活,才会有好的收获。

    我体会到文中的西奥让自己能够坚持都是自理来支撑自己,西奥能让自己做到这些,我们也能做的更好,比如学习不让爸妈催、故事不让爸妈讲,自己学会打理自己的生活,就会发现自己很棒。

    我们可以想,西奥这个残疾男孩都能自己打理生活,为何我们正常同学为什么不能自理呢?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要依靠父母,依靠他人,自己的的事情自己做,自律、自理,我们可以做到!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与体会,我一定要借阅更多书,让自己懂得更多知识。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7

    《西奥,加油》是法国作家克罗蒂娜·勒·古伊克——普雷耶多所着的一部非常有影响力的少年励志小说。

    书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年仅12岁的西奥,是一个坐轮椅的残疾男孩,他住在一个专门的残疾人中心里,日常生活都得靠工作人员来照顾。他在轮椅上已经有10年了,突然间他厌倦了不停地对别人说“谢谢”和“请”,他受够了这种日子,不想再依赖别人了。

    由此,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西奥认识了体育老师帕特里斯、同学卡里姆和皮埃尔;西奥不仅学会了自己盛菜、自己起床、穿衣、洗澡,学会了打理自己的生活,而且还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人……最后西奥的爸爸还专门买了一套残疾人专用的房子,西奥从此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非常佩服西奥。一个双脚瘫痪、左手残废的小男孩,一个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依靠别人的小男孩,到最后却变成了一个自己可以打理自己生活的小小男子汉。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记得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西奥说:“是的,但对我来说,这不一样!很简单,我自己一个人什么也干不了。”爸爸惊讶的说:“你太夸张了,而且你知道,几个月前,你自己一个人都不能起床,也不能穿衣服,也不能自己盛菜。你甚至都没有想象过自己有一天能够做到这些!我敢肯定你第一次成功的坐到轮椅里的时候,你肯定比任何一个冠军都要骄傲!”。

    读了这段话,我明白,西奥对自己的先天缺陷感到很恼怒、感到自卑。由此,我想到了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像西奥这样的人,我们不能小看、鄙视他们。我们应该伸出我们的友谊之手,帮助他们走出阴影,走出困境,让他们重新获得信心、勇气和快乐,让他们不再因自己的身体而感到自卑。

    读了这段话,我也懂得,一个残疾人都能做到自己意想不到的事,我们健康的人是不是更应该做到自己能想到的事呢?看看西奥,想自己回到轮椅上是那多么坚难,可他在失败了几次后,硬是自己回到了轮椅上。我们呢?都想着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都想着做好每一件事,可是一旦在路途中遇到点困难就想放弃它,就想绕过它,想想多不应该啊!我们应该学习西奥的精神,不怕困难,努力再努力,好好地去学习,认真地做完成每一件事!

    失败乃成功之母,付出就有回报。西奥,加油!同学们,加油!为了我们的理想,让我们一起加油!一起向前!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8

    有一本书让我相见恨晚;有一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有一本书让我如痴如醉。这本书就是《西奥,加油》。

    这本书的主人公西奥坐在轮椅上已经有十多年了,他早就厌倦了不停地说“谢谢”和“请”,他真的不想再过依赖别人的生活了。现在,他开始自己穿衣、自己洗澡,开始慢慢地学着自己打理自己的生活了。

    现在我非常佩服西奥,他从一个无论干什么都要依赖别人的人,到可以自己打理生活。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然发生在一个双脚瘫痪、左手残废的小男孩身上。

    而在我们身边,又有多少这样被忽视和被冷落的孩子。所以,就让我们为一颗颗需要帮助的幼心打开一道缝隙,透进最温暖、最温馨的阳光,伸出最善良的双手,帮助这些孩子走出种种阴影和困难,重新获得成长的信心、快乐和勇气,让他们不再为自己的身体而感到自卑。

    最后我想大喊:西奥,加油!让我们一起向前,向前!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9

    轻轻地合上《西奥,加油》这本书,我的脑海里浮现的都是西奥拖着残疾的身体穿衣、洗澡,自己上轮椅、叠被子,想方设法去帮助别人洗碗、递水等画面,它们深深地定格在我的心中,让我无时无刻都在感受着西奥对生命的热爱和追求,对命运的坚强和乐观的态度。身残志坚的西奥从自己穿衣洗澡开始,在这过程中他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失败,终于从一个凡事都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到一个网络达人,这点点滴滴的小事上处处体现着他执着的精神,让我非常敬佩,12岁的他,在轮椅上生活了10年,他不愿意自己比别的孩子差,他不愿意总是为了一点小事而对帮助他的人说谢谢,于是他给自己做了一个谢谢账本,把每天获得的帮助和给予详细地记录下来,但他没有因为自己是残疾人而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些,他开始在快乐的生活中接受体育的锻炼和网络的应用,最终开辟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西奥是一个残疾的孩子,他可以做到,可对于我们这些健康的孩子,为什么做不到呢?为什么我们总是理直气壮地让父母为我们收拾书包、整理衣物?甚至有时还让父母为我们一趟又一趟地去学校送我们落下的作业本。我真觉得惭愧。今天的我们是如此幸运,我们更应该在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中学会独立,学会感恩学会永不言败,为自己的生命增添光彩,生命才会因你而不凡,抱怨命运的不公是在浪费时间,命运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就看你在人生的道路上是怎样看待生命的,不服命运并努力开创的人一定会成为生命的统治者,当我们做事情时是否有西奥这种坚强的精神?是否有西奥这种自信的坦然?同样,当我们接受别人的帮助时,是否想过有些帮助是不必要的?让我们从一个正确的意识开始,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吧!

    塞涅卡曾经说过:“人生如同一出戏,重要的不是长度,而是表演得是否出色。”西奥正是这个出色的表演者,而我也应当如西奥一样,让生命因坚强而灿烂!

    西奥加油读后感 篇10

    “西奥,加油!”这是我心中最真诚的呼唤!西奥是我认识的一个新伙伴,我被他深深的震撼了。我是通过法国作家克罗蒂娜·勒·古伊克认识了这个新伙伴,在她写的《西奥,加油!》的书里,我知道了关于西奥的一切故事。

    西奥,一个十年坐着轮椅的孩子,十年来他总是在不停地对别人说“谢谢!”他厌倦了事事依赖别人的生活,开始学着自己打理自己的生活。他开始从穿衣服开始,对于我们来说,穿衣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他做起来是那么的困难,看着他努力的倾斜着身体,大汗淋漓的一次又一次地穿衣服——失败!再来!失败!再来!我紧紧攒着书,大声的叫着:“西奥,加油!西奥,加油!”看着他终于穿好衣服,我已是泪流满面,已经被他深深折服。学洗澡、学自己做饭、学打乒乓球,西奥一次又一次的成功,让我感动,也让我感到忏愧。我的生活多么优越,妈妈为我打理好一切,我坐享其成,从没有想过自己去做自己能做的'事情。遇到困难总是第一时间向妈妈求助,也从没有想过自己去尝试着去解决。

    西奥是一个身体残缺的人,但意志却无比坚强,而我是一个身体健全,意志却残缺的人,我感到了汗颜。西奥最后能运用自己的电脑知识去帮助别人,还为班级创建了一个网页,他赚到了“谢谢!”也赚到了别人的欣赏。“西奥,加油!”这是我在为西奥喝彩,同时也在激励我自己,我在内心里呐喊:“子淇,加油!”

    中国通史读后感十篇


    在我看来“中国通史读后感”是众多文章中的绝美之作。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翻看手里这本作品,心中泛起惊涛骇浪。 读后感需要提供对作品和文学史上的评论和评价。此内容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或复制!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1

    这次要说的是吕思勉的中国通史这本书,作者被称为民国四大史学家之一,成书于抗日战争激烈时期。作者很有水平,各种引用古籍文献、引经据典,但是对我来说看得也不怎么通畅,很多文言文,叙述也很不白话,毕竟算是那个时代白话文还未普及,在历史事件叙述时很多人物事件一笔而过,如果没有一点历史基础的话看得就很懵逼了,对我来说便是如此了。

    上篇是普遍历史书格式的政治史,各种朝代更迭,政治事件;下篇是文化史,分别讲了官职、婚姻、实业、货币、教育、宗教等等专题。内容可以说非常全面了,横向角度和纵向角度涵盖进去,但是也不太好讲,各种历史大事可以说大家都很熟悉了,所以我就说里面看到的新东西吧。

    首先在春秋战国时期,所谓中原地区的国家相对位置其实本来较好,在周朝本是强国,但是后起的齐、秦、楚、晋,以及吴越等国因为与异族接近,长期征战磨砺,并且地处边陲,易于扩展,反而后来居上成为一等强国了,此际可以看到当时处于华夏边缘文化的少数民族的历史推动作用。中国的历史确是一部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史,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族群的互动是其及其重要的一环,书中有指出,东汉后期因实行过度的同化政策,强使征服的羌族移居内地,致使强乱打伤帝国元气。五胡乱华之后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而汉族又因躲避灾祸等原因移居边陲,相互的融合遂发生,到隋唐时候许多五胡已泯然众人矣,与汉族没什么差别了。同时,作者解释了一下“胡无百年运”的原因是因为边陲的少数民族进入中原的原因自是获得中原的财富,但本来他们战斗力极强,但是得到财富后肯定会变得骄奢淫逸(相对而言),他们能根除这导致战斗力下降的骄奢淫逸吗?答案是不能,因为他们南下入主中原的目的就是获得财富、荣华富贵,但是这又会让他们失去战斗力,所以五胡乱华时期的少数民族政权往往被后期之秀打败。当然,我可能认为还有其他诸如统治技术的原因,不过这却是一个角度。

    另外说说中原王朝本资源、财富、人口更多,但是往往老打败仗的原因,因为秦汉以后兵征既息,不需要人人当兵了,取消人人义务兵役制,加上后汉开始后还开始利用异族军队,中原武力上就更疲弱了。这个趋势后世王朝反而越演越烈,唐王朝异族将领掌握了非常大的权利。汉代武力强大主要用的还是汉人,但是唐代的强大很多就是利用对方自己的间隙以及异族军队了。这个在《哈佛中国史》(正在看)中又更详细的论述,被称为汉帝国内部的去军事化,但是这又是必不可免的过程,在《秦殇》中论述秦亡的原因专门说的是一套在秦国行之有效的政策把它推广到全国这个更大的体系中可能是不合适的,打仗有系统的严刑峻法,有很多被攻陷的领土用来赏罚,但是战事结束后这种驱动力就消退了。打仗时期的政策系统,就不适合于和平时期了。

    另外,汉代王莽王朝时期还有一个重要的转变被作者提出,他说王莽之前人们对于朝政、社稷的看法还是很乐观的,很相信如果社会有什么问题那我们就改革政策来解决它。王莽的新政很多具有理想主义,这不是当时他一个人的想法,当时很多人拥护他,在政策上肯定代表了很多人的看法,但是他的大规模改革失败了,后世牵涉到大的变革就无人改提及了,“社会逐渐被视为不可人力控制之物,只能挺其迁流所至。”“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以天下安”逐渐被视为政治上的金科玉律。

    还有,对于宋代的一些状况作者也有一些精彩的分析。宋之前算是五代十国,其实从东汉开始,国家的权利就在变小,西汉的灭亡是因为王莽的一些政策比如土地收为国有,然后均分土地,但是这肯定触发了相当多人,特别是大地主豪强的利益,所以借地主豪强建立起来的东汉非常保护地主的利益,后世帝国与地方势力关系更加密切,有一种重地方而弱国家的趋势。而唐宋在文化、制度方面也有一个相关的转变,比如科举制度就是网罗天下英才而用之,削弱了地方势力,而宋代文化上更强调忠君爱国,其心学也更强调知识分子的修养、偏重内心,培养忠心爱国的人士,尽量摈除地方主义。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2

    中华历史上下五千年,一直绵延不绝博大精深。如果我们研究中国的历史,它可以追溯到一个遥远的时代。从一些帝王的传说,到后来开始的夏、商、周,再到我们所熟知的盛世,中间的岁月是漫长的。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强大的凝聚力和无穷的生命力,是对中华民族复兴的肯定,是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命本质。历史蕴含着一个民族世代的兴衰更替,以及透过事件表象所饱藏着的成败之道与内在规律,以历史作为审视现实的一个视角,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是每一个中国人所必须正视的课题,学***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我带着对中华历史的敬意,品读了《中国通史》。

    这本书是一部里程碑式的史学名著,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自原始社会至鸦片战争前夕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论点明确且不失于偏颇,叙述详密又不失于琐碎,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而且极具可续性。从传说中的“人文始祖”--黄帝、尧、舜、禹的传说到最后的帝国,经历了何等漫长的年代!还记得小学五年级时学过的那首朝代歌:

    ”唐尧虞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秦汉三国晋统一,南朝北朝是对头。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没错!

    这件简单单的四十二个字就说了我们伟大的祖国经历的源远流长的历史年代。

    《中国通史》的前言一开始就说到:“悠悠岁月,渊源流长;华夏文明,万古相传。古今风云,变化莫测;荤荤学子,笔耕不辍。

    风雨历程,惊涛骇浪;思接千载,浪里淘沙,茫茫史海,以古鉴今;昭示未来,留芳百世。”仅此六十四字,却意味深长,细细品味,这正是悠悠华夏文明的漫漫历程,这正是泱泱中华历史的这是写照,不是吗?由古至今,有多少文人墨客写过史书少人用笔墨来赞美历史!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那么的激动人心,让人震撼!历史将会让我们明白许多……

    《中国通史》比较全面地讲述了中国历史,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讲的很详细,第一章给我们描述了原始人与原始公社时代以及属于他们的文化。1929年在北京周口店山洞里发现了约四,五十万年前的猿人头骨,牙齿,下颚和驱干骨化石,经研究发现他们居住在石灰炎山洞里,用木柴燃火,烧烤食物,原始人会用火是人类历史上的里程碑。相继在很多地方发现原始人的化石,比如说,1954年山西发现三个人类牙齿化石和大量石器。

    甘肃庆阳县、油坊头县、陕西榆林县和准格尔河流域有旧石器时代的发现。叙述了仰韶文化和南方文化的代表性文化。仰韶文化是中国先民创造的重要文化之一,距今约4.5万年。据传说,神农氏时代完了以后,黄舜相继起来,那时候制作衣裳,“刳木为舟,辑,”“断木为许,掘地为。

    这些传说可以在仰韶文物中找到。仰韶文化遗址数量最多,具有高度的文化表现力和快速的发展,成为重要的文化遗产。

    第二,三章给我们讲述了夏朝和商朝还有西周,夏朝这个国家建立在奴隶制度上面,它有政治机构,有官吏,有刑法,有牢狱,有军队,有强烈的宗教迷信,有浓厚的求富思想,自己武力享受着奢侈放荡的富裕生活,而商朝因为生产力不是很高,不能促使生产关系起剧烈变化,对旧公社制度破坏时有限度的,奴隶制度并不能冲破原始公社的外壳。西周实行分封制,宗法制,施行裕民政治,招致附近各地庶民分给小块土地,让他们耕种,必须以无报酬为公家种地并服各种劳役。西周奴隶仍大量存在。他们被用于工商业工作,农业工作,并作为业主的国内使节。

    足见奴隶还是构成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作者从各方面比较三个国家的经济农业和社会的发展。这本书我们发现,中国历史有不同于世界各国历史特别是不同于欧洲历史的种种特点,比如说,中国传统文化在数干年文明演进过程中,没有出现断层,中华民族历史虽然有过多次民族冲突,但冲突的结果,不是走向**,而是走向和睦。这些优势为人们留下了最完整的古代文化遗产。

    在文化方面,儒家文化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唯一代表,而且是最好的代表。儒家文化需要一个被社会接受和认可的过程,儒家文化本身也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实际上所谓的儒家文化包括儒,道,佛等各类文化在共鸣体系,儒家文化在最大限度内满足了中国文化的需1840年起,中国寻求进步与和富强的社会运动,具有典型的耕散结构性质,从林则徐禁烟运动开始,中国经过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等寻求真理的中国人,终于由闭关自守到面对现实,创立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不过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在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比这已经完成的历史任务,更宏伟,更艰巨。

    当时作者在这本书中总结了哪些重要的历史经验?他对我们的未来作了什么样的推测?他给我们的行为带来了什么启示?

    重点是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其中“财产”一章,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历史的叙述,着重说明了中国历代社会改革思潮的主流。他认为中国古代有两大社会改革思潮:

    一是儒家(主要指经今文学家)主张“三世”之说,要求从“乱世”经历“小康”而到达“大同”的“太平世”,谋求恢复井田制,平均地权;一是法家,主张节制资本,实行盐铁等大工商业官营,管理民间的商业和借贷。法家认为,桑弘羊曾由汉武帝时行,但只收到了集资的结果,未能取得社会改革的结果。西汉末年王莽综合儒法两家主张,进行社会改革,结果完全失败,“乃是先秦以来言社会改革者公共的失败”。

    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国家是阶级时代的产物,治者阶级总是要剥削被治者以牟利的”,因而不可能由他们来完成有利于人民的社会改革。作者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彻底完成有利于人民的社会改革,而且认为“中国历代社会上的思想,都是主张均贫富的,这是其在近代所以易于接受社会主义的一个原因”。

    这是作者从我国历来社会改革思潮的主流中,说明我们所以容易接受社会主义而加以推行的原因。怎样推行社会主义呢?作者在“实业”一章中,指出农工商三者之中,“农为尤要”,在叙述农业“自粗耕进于精耕的过程”之后,接着检讨“中国农业进化的阻力”,认为主要由于土地私有和小农制,其唯一的“出路是要推行大农制”,改变生产方式,效法苏俄的集合农场,使用耕作机械,化除农民私见,因为“生活变则思想变,生产的方法变则生作者一方面通过对经济制度和社会改革思想发展历史的叙述,指出必然走向社会主义的趋势;另一方面又通过对于政治制度和政治改革思想发展历史的叙述,指出必然走向民主政治的趋势。

    “政体”一章,突出地说明殷、西周、春秋时期的贵族**政体内,保存有许多民主政治的遗迹。《周官》上有“大询于众庶”之法,国家有危难,国都要迁移,国君要改立,都必须召集国人而征询意见。这在《尚书盘庚》和《左传》等书中可以找到许多例证。

    从《尚书洪范》可以看到“君主、卿士、庶人、龟、筮各占一权,而以其多少数定吉凶,亦必系一种会议之法,亦非随意询问”。他因此断言,远古确有民主政治制度,后来才破坏掉的。**到后来虽然效力渐薄,至有如郑人游于乡校以议执政,然明欲毁乡校之事;然在古初,**“必能影响行政,使当局者不得不从”。

    作者又指出,我国从来民主政治的思想很流行,见于儒家书中的独多,尤以《孟子》一书为深入人心。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中《原君》、《原臣》两篇,对于“天下者天下之天下”之义,“发挥得极为深切”。作者认为这种“旁薄郁积的民主思想”,因为条件未曾完具而不曾见之于行动,正有待于时势的变化。

    作者还认为西洋用代议政体继君主**,自有其历史条件,而中国却没有这个条件,“于是急转直下,而成为现在的党治”。这里所说“现在的党治”,是指当时国民党而言。而中国走过的历史告诫我们,中国未来要改革开放,不但使未来的中国人成为中国现代的公民,而且使未来的中国经济成为现代化经济,使中国的社会和文化,也成为现代化的社会文化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中国文化或者中国历史的发展,它的内容很丰富,也很全面。

    让我们这些初学者更容易理解。我认为中国的通史是很好的。它不是一个粗糙的历史故事,而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个角度,让读者看到一个可以延伸到各各领域的知识点。我会坚持读下去的!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3

    作者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彻底完成有利于人民的社会改革,而且认为“中国历代社会上的思想,都是主张均贫富的,这是其在近代所以易于接受社会主义的一个原因”。这是作者从我国历来社会改革思潮的主流中,说明我们所以容易接受社会主义而加以推行的原因。怎样推行社会主义呢?

    作者在“实业”一章中,指出农工商三者之中,“农为尤要”,在叙述农业“自粗耕进于精耕的过程”之后,接着检讨“中国农业进化的阻力”,认为主要由于土地私有和小农制,其唯一的“出路是要推行大农制”,改变生产方式,效法苏俄的集合农场,使用耕作机械,化除农民私见,因为“生活变则思想变,生产的方法变则生活变”。

    秦亡后,汉朝迅起。秦在客观上为汉的统一扫清了道路。汉朝对于秦留下的东西是批判的传承的。

    例如秦是焚书坑儒,而汉则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当西汉屹立于东亚的时期,雄霸于西地中海的罗马共和国的骎骎东来。公元前27年,屋大维实际上成为拥有所有权力的罗马君主。

    罗马的历史由共和时代转入帝国时代。在屋大维统治罗马帝国期间,西汉政权逐渐落入王氏亲属手中。公元25年,刘秀成为皇帝。刘秀出身汉的宗室,所建皇朝仍然称汉,建都洛阳。

    史称东汉或后汉。然而,历史总是这样,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公元221年以后,统一的东汉帝国被三国形势所取代。

    同时,世界的另一端罗马帝国已由极盛点逐渐下落。公元一至二世纪是四大帝国并存时期。在此之后,虽然它们持续了不同的时代,但都失去了在世界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愕然发现,历史的发展有多么的相似啊!

    我认为中国的通史是很好的。他没有讲述一个粗略的历史故事,而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不同角度进行解读,让读者看到一个知识点,并将其延伸到各各领域。我会坚持读下去的!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4

    以下给大家分享关于《中国通史》的观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中国通史》观后感一:

    第一本先概括了中国古人类化石,又说了想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草和尧舜禅让等史前神话故事。接下来是夏、商和西周中的一些事,我感触最深的是残暴的商纣王和烽火戏诸侯。商纣王为了一个爱妃不理国家大事,还心胸狭窄,连别人为自己叹口气都要坐牢。还有烽火戏诸侯,周幽王为了让褒姒(爱妃)笑一笑,就戏弄各个诸侯,让诸侯不相信他,最后还是百姓遭殃。

    第二本和第一本很相似,讲了春秋、战国和秦国。春秋时期的宋襄公自称是个仁义之师,根本就不知道兵不厌诈,还屡次丢掉胜利的机会,说自己不能用卑鄙的手段取胜。在春秋时期还出了不少名作,比如孙武的《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老子的《道德经》。春秋后是战国,秦魏楚燕赵齐韩七国展开了一场和长达254年的大战,其中也有不少有趣的小故事。商鞅变法讲了商鞅在南门竖一根三长高的木头,说谁能把它抬到南门,就赏金10两,过了一会儿,又改成了赏金50两,有个汉子抬到了,真的得到了五十两,后来人们都相信官府,秦国就变强了。

    第三本也差不多,不过是汉代很三国。汉高祖刘邦能大败西楚霸王项羽,正如他所说的一样:要比运筹帷幄,我不如张良;要比治理国家我不如萧何;要比领兵打仗,我不如韩信。而我只是善用这些人。刘邦宽容守信,可他的妻子吕雉却卑鄙狡诈,在刘邦死后擅自纂权,杀了刘邦的四个儿子,还立最无能的刘盈为太子。还有三国时代的董卓专制、曹操起兵、桃园结义、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等。

    《中国通史》观后感二:

    是谁,拥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是您,我伟大的祖国妈妈!是谁,拥有屈原、林则徐、郑成功这些伟大的人物?还是是您,我亲爱的祖国妈妈!是谁,拥有“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等等流传千古的唐诗宋词?仍然是您我可歌可敬的祖国妈妈!

    我感慨万千,好像面对着汹涌澎湃的.大海,历史的巨澜滚滚而来,民族的历史,在这里汇聚,民族的文化,在这里升华,民族的精神,在这里传承。

    中华上下五千年,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有多少英雄豪杰匡扶正义,有多少志士仁人追寻真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李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他们为着民族利益 呕心沥血,他们为着民族尊严而献身成仁,他们是民族的英雄,他们在为民族的生死存亡而战!翻开书卷,有的故事惊心动魄,有的故事感人肺腑,有的故事回味无穷……它们在我心中激起了朵朵浪花。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 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当国歌在次响起时,已经是21世纪了,2008年北京奥运成功举办,神舟“一号”至“七号”载人航天飞船成功发射……21世纪的中国正在飞速发展。2010年上海世博会可以数十年来中国最盛大的活动了。上海世博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吉祥物是象征着和平吉祥的海宝。上海世博会吸引200个左右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吸引海内外7000万人次游客前来参观,从而以最为广泛的参与度载入世博会的史册。从而使上海世博会真正成为“世界人民的大团圆”。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5

    史诗化呈现厚实的历史“历史是过去传到将来的回声”,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不知过去,无以图将来。”看历史,是为了看见历史中我们的真实形象。丘吉尔说过:“那些忘记历史的人注定会重蹈覆辙。”牛津大学出版的《技术史》也指出:“过去的教训是将来行动的指南。”对一个国家来说,历史衍进中的任何成败得失、经验教训,都是后人的财富,都值得我们借鉴。所以,对历史,我们应该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对古代的成功经验,我们要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学态度,善于从历史中看成败、知兴替、鉴是非。

    江河万里总有源,一个民族的历史是一个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通史著作不少。优秀者,往往既重史料翔实,又重文字优美。案上这套《中国通史》,就是民国公认史学大家的集大成。其中,吕思勉先生的文字中,引用的史料十分丰富,旁征博引,大气磅礴;张荫麟先生则不圄于史籍,甚至把《诗经》、《楚辞》、《论语》中的词句用得出神入化,文字十分优美;而蒋廷黻先生则是在近代史研究上采用了新的研究方法和新的研究观念,倡导原始档案材料的收集。他写李鸿章,就不止是看史料,还曾亲自走访李鸿章的旧部、助手、秘书等。

    历史是厚实的,正如《中国通史》一样。厚厚的上中下三册,翻起来不轻松,读起来更加意味深长。《中国通史》,不但有历史内容,还有思想深度,更有莎士比亚式的情节生动性和丰富性。著名历史学家谭其骧称其“以史学名著而兼通经、子、集三部”。严耕望赞吕思勉“通贯各时代,周赡各领域”,这也是《中国通史》的主要特色。顾颉刚评价《中国通史》“以丰富的史识与流畅的笔调来写通史,方为通史写作开一新的纪元”。《中国通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中国通史,史料之翔实,观点之新颖,语言之生动,对历史人物的评判之公正,为同类书所不及。

    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东方五千年,为人类创造了灿烂不熄的伟大文明的历史,那是人类最珍贵的遗产之一。张荫麟、吕思勉、蒋廷黻所著《中国通史》,从“民族的形成”起笔,沿着历史的道路,回顾梳理了王朝更替、历史兴衰的来龙去脉,分门别类地叙述中国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学术的发展情况,内容包括封建婚姻的变迁、同族与异族的同化和异化、文化思潮的形成,以及近代政治社会对现代经济、社会、教育的影响,等等。不应忘记历史,“历史是现实的根源,任何一个国家的今天都来自昨天。只有了解一个国家从哪里来,才能弄懂这个国家今天怎么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也才能搞清楚这个国家未来会往哪里去和不会往哪里去。”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中国通史》“思接万载,视通万里,千恣百态,令人销魂,因此它比其他学科著作更能激发人们的想像力”。列宁说:“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休谟认为,“历史不仅是知识中很有价值的一部分,而且还打开了通向其他许多部分的门径,并为许多科学领域提供了材料。”吴晗说:“我们的历史是一份无比珍贵的遗产,是值得我们自豪的。”我们从历史中走来,它是我们存在的依据和理由,它是我们成长的沃土和甘露。说的更通俗点,《中国通史》是一份无比珍贵的遗产,是一套值得细读、深读的传世经典,所有对中国历史、语言、文学、艺术和考古感兴趣的人都将感激于这套书,它在相对少的篇幅里准确而富有见解的解释了中国从最早时代一直到今天。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6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了中国历史,因为历史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而《中国通史夏商周春秋战国》一书,是对中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几个朝代的概括性总结,无疑是一本了解中国历史的好书。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历史的演变可以看作是一部名副其实的“大故事”。从夏朝开始,到战国时期,每一个朝代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发展脉络。夏朝时期,王权开始形成,定都于商城,统治了中华大地的北部和中西部;而到了商朝,又出现了诸侯制,成为了中原王朝期的主流;周朝时期,王权再度开始集中,境内分封成诸侯;到了春秋时期,分封地位逐渐下降,诸侯之间相互搏杀;战国时期,则是各个势力分裂、内部纷争、外部争斗的局面。这个“大故事”中,历代帝王的兴衰、各个朝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在无声的流转中体现出来,让人感受到中国历史的磅礴与气势。

    其次,中国历史上的许多经典故事和文化传承,都深深地植根于这段历史。例如,夏朝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太康举鼎,都成为了中国文化中的经典故事;商朝时期的商纣王和西伯昌之争则被赞颂为“忠勇仁义”的故事,影响至今;而周朝时期的《尚书》、《诗经》等文化遗产,则成为了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这些文化遗产的背后,都有着一段又一段中国古代历史的故事和传说,这些传说中的人物和事件,虽然历经千年,但仍能在现代社会中得到广泛的传承和发扬。

    最后,通过了解中国历史,我们不仅能够了解到过去的人们是如何生活和思考的,也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现代中国的文化、思想和社会结构。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份宝贵的财富,也是一份必须要传承和弘扬的责任。只有通过深入了解历史,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和珍惜这份财富,在现代社会中不断地向前迈进。

    总之,《中国通史夏商周春秋战国》一书,是对于中国古代历史的深度总结和解析。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们不仅能够深入地了解中国历史的演变和发展,也能够更好地理解现代中国的文化和社会。这本书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历史和文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7

    绪论就不多说了,来说说正文上编里面我比较感兴趣的内容吧。

    上编主要介绍中华传统文化,分为婚姻、族制、政体、阶级、财产、管制、选举、赋税、兵制、刑法、实业、货币、衣食、住行、教育、语文、学术、宗教十八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部分。

    在第一章“婚姻”中,我了解到古代社会不是一夫多妻制的社会,也不是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其禁例,即缩小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的。”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由于家庭分工,男子地位逐渐变高,地位也就高于女子。

    人们在谈论古代婚姻时,总是抱怨妇女的不公。他们说妇女地位太低,男女婚姻不自由。但其实是从宋**学兴起,对人的束缚加紧,妇女的地位变低,婚姻也愈来愈不自由。婚姻在古代是两个家族的事情,个人价值时常被埋没,儿子长大娶妻父母就近于凋谢,反有悲伤之意,不同于今日婚姻看做个人的事,是结婚者的幸福,多有欢乐的意思。

    我又了解到女子的离婚在后世较古代难,古代的财产带家族共有的意思更多,女子离婚后不怕穷无所归,后世的财产多为个人所有,所以女子离婚后家族多不愿抚养,理学以后,离婚女子又被贱视,所以后世离婚女子很凄惨。

    第二章族制主要讲家族、宗族的行横和发展。“人类愈进步,则其分化愈甚,而其组织的方法亦愈多。”从女系氏族,到后来的父系社会,都是血缘为基础,宗族制度越来越严,族制越来越复杂。

    姓氏的变迁也与族制有关、与婚姻有关。后来,选举制度非常重视家庭和家庭,宗族观念得到加强。中国古代往往一个家族都在一个地方,故看到三国里面有“弘农杨氏”、“颍川荀氏、陈氏”等这样的郡望。

    而到如今的中国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细化,多以小家庭为主,族制在现代不被看重。第三章政体国家、社会的形成。从古代的宗族、部落到夏代的奴隶社会,再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封建社会,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和完善。

    在中国古代,君主制有着浓厚的色彩。君主的前身是族长,所以继承法就氏族长的继承法。在母系社会里,哥哥、弟弟和父亲死了,儿子成功了。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封建社会的概念。今人所说的封建社会不同于古人之说。

    古人所说的封建是封邦建国的意思,源于周朝实行的分封制、宗法制,今人所说的封建制是指徒弟私有制、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二者本质不同,需多加注意。再说君主**,古代中国的君主**也好,**集权也罢,大体上都是愈来愈集中、愈来愈强烈,当然个别的**时代是有所下降,但大体是趋于上升。直到清朝建立各省和军事办事处,君主制和共产党的**集权达到了顶峰。

    这些都是近代中国政权更迭阻力如此之大的原因。

    第十一章实业、十二章货币连在一起说,也就是关于经济民生方面的。说到工业,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农业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农业、工商业以农业为重点,以农业为基础,以商业为目的,重农抑商,重原抑擦。农业是非常重要的,既有农业又有人类生存,进而发展工商业。

    古代的科技、文化也大多与农有关。但农业的演变也有很大的阻力:重视农学的人太少;土地公有制,个人利益与公共福利的冲突;土地私有制,兼并盛行,耕者无田,大地主官僚主义纵横交错。

    而工商业的发展则在春秋战国时期、两宋时期比较繁荣,宋朝商品经济发达,甚至有一种说法,若没有王安石变法的干预,中国在宋朝就能产生资本主义萌芽,说不定就出现资本主义社会。直到明清时期,工商业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兴起,但由于中国经济受政治影响太大,萌芽始终是萌芽。至于货币,和大多数国家一样,首先是以货,然后是贝壳、盐、羊等一般等价物,然后是经济发展产生的货币。

    古代最常见的钱币是贝壳,后来主要是铜钱。铜钱的样式也多有改变,比如秦朝半两钱,汉朝时汉武帝五铢钱,到后来王莽改币制,光武复五铢钱、董卓废五铢铸小钱。货币体系的发展更加复杂。宋朝出现了交子和纸币,明朝则大量流入中国,将金本位改为银本位。

    晚清、**时期的货币多样,不提。

    上编主要是关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分版块记录。让我们真正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背后的文化背景。第二部分是按时间顺序介绍,从中华民族的起源到清朝灭亡后的中国革命道路。

    接下来我想说说比较感兴趣的几件事。

    首先是春秋战国的竞争和秦的统一。春秋时期是有很多国家的,大国如晋、楚、齐,以及后来的秦,小的有吴、越、鲁、宋、郑等国家,春秋时期最开始周王室还有王权,但随着周王室东迁,逐渐衰弱,诸侯势力越来越强,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越来越频繁,正所谓春秋无义战。一般来说,春秋时期掌握在几个强国手中。小国要么依靠大国,要么受到大国的压迫,这使它们难以生存。

    后来,汉、赵、魏分治金朝,进入战国时期,诸侯越来越忽视周天子,互相征斗,甚至有一国的臣民取代其君主(齐田夺位)。春秋诸侯鲜有称王,多争霸,而战国诸侯就多称王,周礼不存。最后,只有七个大国,齐、楚、燕、汉、赵、魏、秦,被称为战国七杰。

    七国之中,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和与胡人的战争,拥有最强大的军队和最强大的国力,并通过战争和恐吓手段不断扩张领土。六国也知秦国野心,曾一度合纵,但却被秦的离间计所破,秦人的连横颇有成效,使得六国不得团结一致,最终陆续为秦所灭。秦国人民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局面,开启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我认为嬴政成为第一个皇帝并不过分。

    但后来秦因**二世而亡,令人叹息。

    再说说清朝的兴衰。清朝最开始是努尔哈赤建立的后金,努尔哈赤一生戎马统一各部,又跟明朝作战打掉大半个东北,但遗憾的是终其一生不过山海关。**人皇太极改名为清朝。后来,多尔根在吴三桂的配合下率领清军进入关隘,清朝逐渐统一全国。

    到康熙八岁继位,十六岁灭权臣鳌拜,后来又平定吴三桂,平定准噶尔,雅克萨之战打败沙俄,并且促进满汉融合,修编康熙字典,文治武功了不起。雍正设军机处,**皇权达到顶峰。乾隆帝平定大小和卓,经济繁荣,史称康乾盛世。

    当然,其实在这盛世背后,是官僚阶级的腐败,是严重的土地兼并,是饿殍遍野,是***,也是统治者的盲目自大,是**上国的美梦,是闭关锁国。达到所谓兴盛的顶峰后,大清帝国也就日益衰落,江河日下,在政治体制、科技、思想方面逐渐落后于不断进步,迈入近代工业社会的西方列强。直到1840年以后,被列强欺侮长达一百多年,这些我们都熟知。

    谈了那么多书中记录的历史,最后简单谈谈读吕思勉先生《中国通史》后的感受吧。第一,先生是在抗战时期为适应大学教育需要编写的此书,所以对于抵抗外来侵略的历史尤为重视。比如讲兵制、讲朝代更替、讲汉族对外斗争,都有一点侧重。

    第二,先生不仅是用简单的语言讲历史,更是带着读者找到每件历史事件中的那个“理”,也就是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就是历史的真正形态。第三,感叹于先生对治学的严谨,对历史、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把握十分深厚,学问渊博,此吾辈所远远不及也。虽然以前我也读了些史书,但终归太少,学得也很浅。

    先生此书实在是研究中国历史文化的经典,读一遍不够,留到以后再次拜读,定能有更多的收获。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8

    读史可以让人明智,鉴以往可以知未来,读一本历史方面的书需要慢慢的品味,慢慢的研究,不可马虎大意,否则在别人面前会闹出笑话。市面上的历史书太多了,但是极品的却很少,这部《中国通史》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通史》将民国时期公认的三位史学大家的代表作编辑整理后,集合到一起,三位史学大家的史书的编写各有优点,集成一套,给读者们带来深刻轻松愉快的阅读。

    张荫麟,号素痴,广东东莞人,在清华求学7年,以史、学、才三才识出众知名,与钱钟书、吴晗、夏鼐并称为“文学院四才子”《中国史纲》是张荫麟短暂一生留下的唯一专著,原为作者受聘编写的高中历史教材的一部分。不仅被誉为历史教科书中最好的一本创作,更是一种别具一格的通史读物

    蒋廷黻,字绶章,笔名清泉。湖南省邵阳县(今邵东县)人,中国历史学家,民国时期外交家,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最早开始了中国近代外交史料的收集研究工作,作出了开创性贡献,并率先在历史系讲授中国近代外交问题,成为中国近代外交史教学研究的先驱者、著有《中国近代史》,《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等等。

    吕思勉,字诚之,笔名驽牛、程芸、芸等。汉族,江苏常州人。中国近代历史学家、国学大师。与钱穆、陈垣、陈寅恪并称为“现代中国四大史学家”。毕生致力于历史研究和历史教育工作,吕思勉史学代表作品有《吕著中国通史》,《秦汉史》,《隋唐五代史》等等。

    一个民族开始有它的形成的起源,太古的社会文明开始是混乱的,在后面结合各类不同的民族的文化,采人之长,以补我之短,,经历长久的时间,形成了伟大的华夏民族。

    本书通过的各个朝代的政治,宗教,社会文化,科学,思想等等来讲述了各个朝代的精彩的社会文明,古代的强大的帝国和帝王们之间的纷争,一个朝代崛起,一个朝代的灭亡,农民的起义推翻暴政的朝代,百家争鸣思想文化辉煌灿烂、群星闪烁的时代,近代史的封建社会的注定要灭亡的重大历史事件等等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传承是非常悠久,历史的岁月总在不断流失,年轮刻下历史的印记,各个朝代的帝国的辉煌和腐败。这些历史总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读史才能从历史中得到教训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9

    今天上午,我看了一部纪录片,他的名字叫《中国通史》的第27集《丝绸之路》。

    当时在汉朝的时候,皇帝打算派一位使臣去远方的西部,可是,没有人敢主动出来,有一位名叫张骞的人,他却主动站了出来,并要求自己可以去西藏,为东西两部的友谊作出贡献。就这样,张倩带着一个大部队,前往去西部的路上。可是当时的地理位置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况且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此行要去的目的地是哪里,而且要前往去西部的路上,还必须经过一条必经之路,这条路就是匈奴的领地,他们必须小心翼翼的,要不然就得被匈奴抓住了。他们还是没有躲过难关,被匈奴抓住后,流放到了一处十分寒冷的地方,当天和他的团队。靠着坚强的意志,成功摆脱了这次难关,他们还是没有来到西部,而是来到了一个很临近西部的一个小国家,名叫大菀,这儿的皇帝十分欢迎张骞一行人,好好的招待了他们,这里的皇帝十分乐意能与汉国建立好友情。但是张骞他们还是没有找到西部,所以只能无功而返。

    第一次前往区西部的路上,就是xx,但是张骞还是不想放弃,因为他能不能在历史上名垂千古,就靠这一次,第一次去西藏十分顺利,但是在他回来一年之后,他就去世了,班固的弟弟班超,十分像第二个张骞,他们翻过崇山峻岭,像中国的养蚕,缫丝,冶铁,造纸,凿井,灌溉等技术带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叫那里的葡萄,核桃,石榴,蚕豆,黄瓜,芝麻,无花果等食品带到我国,还有狮子,犀牛,良马等动物,也传进了我国。我国的音乐,舞蹈,绘画,雕刻,由于吸收了外来的文化的长处,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美轮美奂。

    因为当时一些国家之间的交易都是用一些名贵的布匹,也就是丝绸,所以这条路就叫做丝绸之路,丝绸之路连通着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情意,丝绸之路能使我国和其他国家紧密相连,让我国变得更加出色。

    我们中国人应该让丝绸之路更加发扬光大。

    中国通史读后感 篇10

    是谁,拥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是您,我伟大的祖国妈妈!是谁,拥有屈原、林则徐、郑成功这些伟大的人物?还是是您,我亲爱的祖国妈妈!是谁,拥有“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等等流传千古的唐诗宋词?仍然是您我可歌可敬的祖国妈妈!

    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我感慨万千,好像面对着汹涌澎湃的大海,历史的巨澜滚滚而来。民族的历史,在这里汇聚,民族的文化,在这里升华,民族的精神,在这里传承。

    中华上下五千年,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有多少英雄豪杰匡扶正义,有多少志士仁人追寻真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李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他们为着民族利益呕心沥血,他们为着民族尊严而献身成仁。他们是民族的英雄,他们在为民族的生死存亡而战!翻开书卷,有的故事惊心动魄,有的故事感人肺腑,有的故事回味无穷……它们在我心中激起了朵朵浪花。

    吕思勉是一位具备史才、史德和史识的历史学家。《中国通史》是吕思勉的第二部通史著作,由于成书于国难当头、日本侵略中国最危急的时刻,所以《中国通史》在很大程度上肩负起了吕思勉期望的宣扬民族文化、砥砺民族士气的重任。在本书的出版序和绪论中,我了解到吕思勉先生的生平,和他所处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在那个民族生死攸关的年代,在漫天硝烟中,先生为满足大学历史教学需要,呕心沥血编写此书,留下了堪称经典的通史。

    与同时期的其他通史著作相比,《中国通史》在内容和思想方面都有着自己的显著特点,备受世人关注。上编主讲文化现象,下编则按照历史顺序加以串联,在理乱兴亡的同时讲历史知识更系统地进行梳理,叙述中兼有议论,上下两册各自为篇,相互贯通,采取了一种新的体例,即将政治和经济文化平行叙述。有评论家认为“这种体例表面上是把政治军事和经济文化割裂开来,实际上却是将政治军事的发生放置到了文化发展的内涵中,并且从根本上解释了几千年来政治发展的内在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更加突出了文化史的重要地位,不仅使我国几千年来的文化自成系统,而且使政治军事是通史,社会经济文化也是通史,可以说是别具一格、新颖独特。”

    历史到底是什么?是前车之鉴?什么是前车之鉴?答曰:昔人所谓而得,我可以奉为模范;如其实测,便当设法避免;这就是所谓“法戒”。吕思勉先生告诉我们,世上没有真正相同的事情,所谓相同,都是察知不精,误以不同之事为同罢了。历史虽是记事之书,我们所探求,则为理而非事。这正是史学之所求,对以往的事实加以解释,用以说明现社会,因以推测未来,指示我们进行的途径。

    先生在抗战时期编写此书,对于抵抗外来侵略的历史尤为重视,比如讲兵制、讲朝代更替、讲民族对外战争都有所侧重。不仅用简洁易懂的语言讲历史,更是带着读者去探寻历史事件背后的“理”,了解历史的真正形态。在当时艰苦的治学条件下,能遍览古籍,用渊博的学问理出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的脉络,成此作品,这种精神和能力,是吾辈所远远不及的懂得民族的历史,从历史中找寻审视现实的视角,从历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是我们树立民族自信心的重要途径。我辈仍需努力,不忘历史,不忘初心,将民族振兴的重任担起。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分享十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10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女与野兽》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和妈妈去看电影,我们看的是《美女与野兽》。

    美女与野兽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王子,他很霸道。一天舞会的时候,一位老太婆闯进了城堡,这位老太婆想避雨,他用一朵玫瑰花来请求王子,王子不愿意就把玫瑰花扔了。老太婆忽然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女巫,为了惩罚王子,女巫把王子变成了一只怪兽,把城堡里的人都变成了会说话的用具。这个女巫说:“要想变成原来的样子,你就要在最后一片花瓣凋落之前找到一个你爱的人,而且你爱的那个人也要爱你。”

    有一天,在一个小山村里,贝尔的`爸爸要给自己的主人送东西,爸爸问贝尔:“你想要什么?”贝尔说:“我只想要一支玫瑰!”爸爸不小心进入了怪兽的城堡,他推开门叫自己的主人,没有人回答,于是推开城堡的大门去花园摘玫瑰花。贝尔的爸爸被野兽抓住关在笼子里。贝尔知道了这件事,赶紧来到城堡里。她用自己换回了爸爸,住在城堡里。

    一天贝尔从一面镜子里看到爸爸被坏人抓走了,她很担心,于是请求野兽来帮忙。野兽为了救贝尔身中枪伤,奄奄一,贝尔伤心的哭了。忽然,玫瑰花复活了,野兽变成了王子,一切全都恢复原貌,原来王子爱上了贝尔,贝尔也爱上了王子,魔咒被打破了。

    王子之前做得不对,但是王子接受了惩罚,他能够知错就改。我非常的感动。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童话书,是苏格兰著名作家安德鲁·朗的作品,名字叫《美女与野兽》。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贝儿的美丽女孩,在城堡里和一位被变成野兽的王子建立了深厚的爱情,在代表野兽生命的玫瑰最后一片花瓣即将凋零的时候,贝儿对野兽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使野兽变回了王子。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的寓意是只要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相亲相爱,就能创造出和谐的世界。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与女主人公贝儿相差很远。

    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支崭新漂亮而且多功能的圆珠笔,我很喜爱它,拿它当宝贝。下课时我出去玩,上课的时候我的笔就不见了。我很着急,把嫌疑犯的目标转到了我同桌的身上。首先,她离我最近,而且下课没出去,还有我把笔拿到学校时,她对这支笔非常喜欢,好几次都向我借笔用。所以,我生气的对她说:“你这个小偷,快把我的笔还回来!”同桌奇怪的瞅着我,说:“什么笔?我没偷啊。”我更加愤怒了,索性一扭头不理她,还准备下课告诉老师。老师听了之后,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说:“同学们,今天上午我们班于好同学的笔不见了,我希望偷笔的那个同学尽快还给她,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你偷东西老师不怪你,但是如果你知错不改的话,老师就不客气了。”果然,下课后,我前桌的那个男生怯怯的把笔还给了我,还向我道歉。我立刻意识到我误会了我的同桌,脸上火辣辣的,不知说什么才好。

    通过读《美女与野兽》这个童话故事,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要没有猜疑,没有欺骗,互相信任,真诚相待才能创造出一个诚信世界。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3

    原谅该那些看似不可原谅的人,得不到自己的所爱,脾气便是他们唯一的所有。

    可能当看到电影中加斯顿举着火把号召村民们要杀死那个“野兽”的时候,当他用卑鄙的手段逼迫小贝嫁给他时候,当他最后在与“野兽”决斗最终坠下摔死的时候,我们总觉得像他这样卑鄙的恶人也终于得到了报应而大快人心,然而他真得有我们所认为的那么可恶吗?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故事的开始,加斯顿是小贝忠实的爱慕者和追求者,而那个被诅咒的王子是一个暴淚狂燥,毫不友善的角色。然而随着小贝的出现,他内心的真善美被一点点唤醒。我相信许多人都会爱上这个有爱的“怪物”的,而此时的加斯顿也因小贝对他没有感觉的情况下,渐渐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一个我们眼中最卑鄙的人。

    其实像这样的例子道理也很简单。我们可以猜测一下小贝为什么不肯接受加斯顿而选择了那只“野兽”呢。首先加斯顿没有给小贝她最爱的东西,比如大得让小贝瞠目结舌的藏书室;其次加斯顿始终没有意识到自身要改变的东西,而是一昧地狂妄自大,这是他的缺点,也正是他的要害。而那只“怪兽”呢,从凶恶变得和善,人们也慢慢接受了它。那么,问题来了,你会选择一个从好人慢慢变坏的“平民”,还是会选择一个由坏变好的“国王”呢。答案不言而喻。

    比起感叹小贝和“野兽”曲折却让人动容的爱情故事来,我还是更为最后从城堡掉下去的加斯顿感到悲哀和同情。对于国王来说,什么都有,唯一不好的是他的'性格。而对于加斯顿来说,他要改变的太多了,而就算改变了,和小贝在一起也没有和国王在一起来得理所当然。所以他最终失去了理智,也渐渐变成了厌恶的小人。

    然而在现实中这样的事情不也比比皆是吗?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也就有了很多的结局:他最终努力过上了好的生活,找回了那个让他学会奋斗的姑娘;或者后来腰缠万贯的他,趾高气昂地挫伤那个曾经挫伤他的姑娘;或者还是一无所有,而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命运的不公,有多爱就都转化成了有多恨。

    加斯顿似乎成了最后一种人,也是最不幸的人。他那些自以为是的爱不仅没有打动了他的爱人,反倒还引起了所有人的愤恨。可恨之人必有可悯之处,这种人也是应该值得我们同情和原谅的。没有什么东西去打动他爱的人,脾气便是他唯一的所有。没人会知道小贝在他心里是多么重要,也自然就没人知道那种得不到的无奈是绝望的。

    同样我们也不能怪人们太在乎物质这个东西了,这很现实。谁知道加斯顿当初有没有做过自己变成那个被诅咒的国王而最终得到小贝的梦呢?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4

    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美女与野兽》的故事。至今我还难以忘怀。

    在这个故事中,贝儿拒绝了加斯顿的求婚,而这天晚上,他的爸爸被野兽关在了城堡里,贝儿勇敢地提出了用自己换爸爸的想法,野兽同意了,在这里,贝儿生活得很愉快,野兽的脾气也变得好了起来,有一天,贝儿想爸爸了,野兽让她回家,结果换来了加斯顿和一些村民的追捕,野兽负伤了,在紧要关头,贝儿使野兽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王子,他们愉快地举行了婚礼。

    有时外表不能代表心灵,外表美而心灵丑陋,在别人眼里一样是十分丑陋的,而外表丑陋心灵却美,在别人眼里却一样是美的,野兽不正是第二者吗?所以,看人不要只看外表,最重要的是要学会看人的心灵。我们不要在乎自己的美与丑,重要的是心灵,只有心灵美,才是最美的。同样,要保持乐观的心理,贝儿不正是如此吗?同样的半杯水,有的人一看就愁眉苦脸:“只有半杯了。”有的人却高兴得跳起来:“哇!还有半杯可以喝啊!”

    因为不同的看法,造成了不同的心理,我们要随时保持乐观的心理,这样,我们才能快乐起来,如果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很乐观,那这世界上不就充满了欢声笑语吗?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美女与野兽》这篇童话,很受感动。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位王子,他既不善良又缺乏同情心。他不能善待每一个过路的老人,还用棍棒驱赶他们。一天,一个魔法师跳到他面前,说:“你是个没人心的人!我要把你变成一只野兽。这有五朵玫瑰花,是你五年的生命,五年中,你必须学会善良,尤其要有爱心。”

    一天,一位珠宝商迷了路,来到宫殿,他摘了一朵漂亮的玫瑰花打算送给他的女儿,读后感《作文 《美女与野兽》读后感》。野兽看见了,生气地说:“这是我一年的生命,我要杀死你,除非你把你的`女儿带给我。”于是,美女来到了野兽身边,野兽关心她,爱护她,给她温暖,让她像呆在自己的家里一样。

    日子一天天过去,美女很想去看父亲,野兽告诉她要快点回来。美女回到家中,忘了时间,魔镜提醒美女要尽快回到野兽身边。当美女回到野兽身边时,第五朵玫瑰花最后一片花瓣还没落下,野兽又变回了英俊的王子。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人要有善心,要关爱别人。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童话书,是苏格兰著名作家安德鲁·朗的作品,名字叫《美女与野兽》。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贝儿的美丽女孩,在城堡里和一位被变成野兽的王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代表野兽生命的玫瑰最后一片花瓣即将凋零的时候,贝儿对野兽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使野兽变回了王子。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的寓意是只要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相亲相爱,就能创造出和谐的世界。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与女主人公贝儿相差很远。

    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支崭新漂亮而且多功能的圆珠笔,我很喜爱它,拿它当宝贝。下课时我出去玩,上课的时候我的`笔就不见了。我很着急,把嫌疑犯的目标转到了我同桌的身上。首先,她离我最近,而且下课没出去,还有我把笔拿到学校时,她对这支笔十分喜欢,好几次都向我借笔用。所以,我生气的对她说:“你这个小偷,快把我的笔还回来!”同桌奇怪的瞅着我,说:“什么笔?我没偷啊。”我更加愤怒了,索性一扭头不理她,还准备下课告诉老师。老师听了之后,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说:“同学们,这天上午我们班于好同学的笔不见了,我期望偷笔的那个同学尽快还给她,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你偷东西老师不怪你,但是如果你知错不改的话,老师就不客气了。”果然,下课后,我前桌的那个男生怯怯的把笔还给了我,还向我道歉。我立刻意识到我误会了我的同桌,脸上火辣辣的,不知说什么才好。

    透过读《美女与野兽》这个童话故事,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要没有猜疑,没有欺骗,互相信任,真诚相待才能创造出一个诚信世界。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7

    《美女与野兽》是一则家喻户晓的传统童话,属于阿尔奈—汤普森分类法中的第425C类故事,即丈夫被施了魔法。既然是类型故事,可见题材并不新颖,不过“正义对邪恶的对抗”、“丑陋之下隐藏着善良”、“贪婪与满足之间的平衡”、“美与丑的视觉对抗”等具有冲突性的内容,从精神层面到视觉感受都给人以吸引。就像魔法的黑洞,诱惑着人们去探究。

    另一方面,野兽与美女之间的恋情本就是明显具有“斯德哥尔摩症”性质的虐恋,犯罪的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深究起来,该故事的情节可谓是扭曲的。但恰是这样的故事吸引着众多的儿童。如法国出品的2014版《美女与野兽》中听故事的男孩女孩,在恐怖处想要捂嘴,但还是壮着胆子跟妈妈说,要继续听下去。其实很多童话故事都是骗人的,无论故事再动听,都摆脱不了故事本身神角度对善恶正邪的抉择。人类对那么罪那么美的追求也许是天性。

    2014版《美女与野兽》好玩的地方在于,导演虽然没有强化斯德哥尔摩症的`概念,但也没有把野兽塑造成全然的善的形象。在该片中野兽从始至终都是人的存在,变身前他充满欲望一意孤行,变身后他暴虐自责将自己深深困在沉睡的城堡中。导演并未流露出对野兽遭受惩罚多少的同情,也没有带多强烈的教导作用,只是通过华丽的视觉效果来呈现一个关于日久生情的故事。导演是擅长通过特效来凸显电影华丽本质的克里斯多夫·甘斯,曾指导过还原度极高的惊悚片《寂静岭》。

    “魔幻现实在恪守电影美德的法国人手里,中世纪的复古奢华美感,渗透在影片各个角落。”影片的剧情节奏是缓慢的温吞吞的,虽然故事有悬念但悬念已知,不太适合急躁的中国当代人。换个角度讲,影片放慢了中国观众呼吸的节奏,利用制作的精良,演员的表演,细节的考究,吸引观众进入法国颇具代表性的巴洛克时代,感受法式浪漫风情。开场商人变卖家产,展现了不少颇具法式浪漫主义特色的绘画作品、家居摆设。而身着巴洛克时代繁复礼服的美人们,以一种半成熟的典雅风范,生动地诠释出法国贵族仕女的行事作风。贝尔在凛冽的湖面提着厚重的裙摆逃跑,给人感觉每桢都可截图。

    在野兽城堡,法国重量级男星文森·卡索饰演的野兽对贝尔的关照与宠爱同样体现在每天的衣着与珠宝上。导演有借贝尔姐姐们直白的语言表达,她穿的什么奇怪裙子。更加强了观众对服饰的注目。该片的服饰对剧情还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最终由贝尔回家时佩戴的红宝石引发剧情高潮。贪婪的哥哥们出卖贝尔带更坏的人到野兽城堡掠夺盗窃。而最初贝尔着红色盛装回家,实有让爹爹看看自己即将出嫁的意味。

    “法兰西玫瑰”蕾雅?赛杜在影片中的表现如导演所言:“她有一种法国女性的美,并且总是在变化,这是男人最爱的”。前往野兽城堡是贝尔成长的分界线,或者说爱情是贝尔成长的分界线。从稚嫩到一步步成熟,在贝尔的举手投足间有迹可循,面部表情拿捏到位。如果说影片中国版上映还有些微不足的地方是,法国电影公映的是英文版本。如果是法文版,观众的情感会更对路一些。但总归比中文版好。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8

    最近看了一部电影,美女与野兽,算是迪士尼的又一力作,结合之前的动画版,将故事真人化,音乐剧化,带来的是不同的享受。

    影片的主要内容写了一个名叫贝儿的女孩,喜欢读书,与镇上的环境格格不入。

    因父亲误入野兽的花园并采摘了玫瑰,前去寻找,经历了种种危险,用爱感化人心,教会了曾经的那个高傲的人如何去爱。

    解除了野兽的魔咒,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但从内容上来说,跟一些公主其实不是很相同。

    贝儿喜欢读书,和野兽心意相通。能够读懂对方的话语,但贝儿本身并不算是一个公主。

    更多的是一个善良的女子,爱上了一个人,只是这个人的外表被很多人害怕唾弃。

    不算是公主的她,用读书塑造了自身的气质,用坚定来抵挡外界的恶意,尽管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之后稍加打扮的她,亦或是之前的她,早已是野兽内心中真正的公主,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对于这个世界莫大的善意,都是因为那个单纯可爱,能够与他斗嘴的她。

    在相处过程中,他们没有猜疑,没有怀疑,有的只是对于彼此的珍重。

    直到最后才说出口的感情,好在没有太晚,好在依旧来得及。

    其乐融融下,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9

    等来等去,终于等来了这部期盼已久的美女与野兽。前一晚的酒还没醒,就完全抑制不住自己雀跃的心情跑到电影院欣赏了这部从小到大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改编的电影。

    少女心,公主心,童心,各种心,这部经典童话带给我的全部都是童年对于童话世界最美好的幻想。聪慧善良漂亮的贝儿,大毛怪野兽王子,各种招人烦的大反派加斯顿。电影完美的还原了动画里的每一个情节场景人物。

    关于对原版动画的还原,美女与野兽的真人版确实用心良苦,不管是小镇还是城堡,贝儿的千千万万层交织的公主裙还是王子那一脑袋柔顺的毛发,不得不说,电影对于细节的还原十分到位。还有茶杯,烛台,钟,这些经典的角色,都被一一展现。除了艾玛扮演的贝儿真的美得让人窒息,其实坦诚的说,我觉得加斯顿这个大反派的诠释反而更加接近原著。骄傲狂妄自大无情好色,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长着一张帅脸,净不干人事儿,一个自恋到能对着镜子舔自己颜值的人,也是真真的不能再讨厌了。

    一部美好的童话,总需要王子跟公主的美满大结局。虽然俗套,可是作为女生就很吃这一套啊。而且,最近童话各种改编太多了,(比如白雪公主,改的乱七八糟……)反而更想安安心心看一部原版童话,回味一下年幼的自己坐在爸爸怀里看童话书的美好童年。

    看完电影,其实有点儿心疼王子,作为男主角,真人出场不超过五分钟,虽然帅归帅,不过谁让他变成野兽了呢。还有结尾一众老戏骨出演客串,这也是迪士尼实力和号召力的一种提现吧,看到一张张熟悉的脸,默默感叹一下这就是差距啊!

    这是一部满分童话电影,还原原著,制作精良,尤其是艾玛那么好看……

    美女和野兽读后感 篇10

    “哇!这里好壮观呀!这是我第一次来到电影院呢。”我兴奋地嚷着。踏入金米民族影城电影播放厅,里面已经坐满了人,我也连忙找了个座位坐下。

    我们看的电影名字叫《美女与野兽》,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夜晚,一位高傲的王子在宏伟的古堡里举行舞会。突然,来了一位相貌丑陋的老婆婆。她想要在城堡里借宿一晚,于是给了王子一支红玫瑰作为交换条件。王子拒绝了老婆婆的`请求,并把玫瑰直接扔到她的身上,老婆婆生气地说:“殿下,不要以貌取人啊!”说完,她就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女巫,然后施咒将王子变成了野兽,给了王子一朵玫瑰并对他说,在最后一片花瓣掉落之前,如果没有能找到一位真心爱他的姑娘,那他和他的仆人们就永远也变不回来了!从此,王子就独居在城堡里……

    贝儿,是个漂亮善良的姑娘,她的父亲摘了野兽的玫瑰遭到了野兽惩罚,为了替父亲顶罪被迫与野兽同居古堡。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贝儿与野兽彼此间有了好感,最终产生了难以想象的感情。

    反派加斯顿,是一个长相英俊,身体强壮的男人。镇上许多女人都爱恋他,可他唯独喜欢贝儿,但贝儿却偏偏不喜欢他。为了得到贝儿,加斯顿不择手段,抓贝儿的父亲来要挟贝儿跟他结婚,甚至还鞭打贝儿的父亲。最后还想把贝儿和她父亲关进疯人院……

    后来,贝儿和野兽合力,把可恶的加斯顿给打败了,但是野兽也受了重伤。最后一片玫瑰花瓣掉落了,野兽没了呼吸,这时贝儿才意识到,她爱上了这个外表丑陋但内心善良的野兽。贝儿表露了心声,魔咒解除了,野兽复活,从此,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看了这部电影,我受到了最大的启发就是:做什么事,都不要以貌取人,有些东西,不是看外表,而是看内心,内心美才是真的美。

    风起陇西读后感(实用十篇)


    笔者精心为您准备了以下关于“风起陇西读后感”的内容。阅读时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它能为我们打开全新的视野,让我们更加深刻地领会作品的魅力所在。不同的人对同一部作品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也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感谢您花时间仔细阅读这篇文章!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1

    节奏比较快,人物出场密集,不拖泥带水,在对话间交待前情。不费脑吧也还行,画面构图和打光是有电影质感,蛮舒适的。

    演员阵容也挺好的,陈坤、白宇、聂远和董子健也都是比较认可的演技实力派,目前看着演技是可以的,质感只能说是强悍,有大片的味道了,路阳还是那个路阳,电影质感一绝,陈坤和白宇主要是亲情和兄弟情

    里面有几个场景让人印像深刻,一个场景,在小酒馆的打戏,刀刀见血,见血封喉,动作极快,打击感蛮好

    一个场景是回忆,陈坤,白宇,孙怡坐在一起,交代3个人的人物关系,3个人演技自然,明显像一家人,那句为了光复汉室,为了不再有战争还是可以的

    一个场景是陈坤发现自己处境十分危险,蜀魏两边都在怀疑自己,蜀国是怀疑自己给了假情报,已叛变.而且街亭之战的失败蜀国需要一个背锅的,很可能是他,魏国此时也非常怀疑他是间谍,第一集结尾陈坤的表情是很到位的。

    今天更新的5,6集节奏更快了,面上心平气和的,心里都是怎么能整死对方,陈恭和糜冲这俩人的对手戏真是太有意思了。虽然知道陈恭和糜冲是对立的关系,糜冲这一声声的主人叫着,哈哈哈哈哈啊哈笑死我

    没想到陈坤都46了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2

    《风起陇西》中陈坤所饰演的白帝,可谓是举重若轻。陈恭看起来是个放诞不羁的世家子,对着好友兼上官说话,也是一派疏朗豪迈,可是背地里,他却是头号间谍,曹魏阵营内部最大的敌人。陈恭在酒馆里喝酒赏舞,十足的风流姿态,可是对着糜冲的步步紧逼,晚宴上的活口当面指认,他的镇定与内敛又充满力量。这个转变拿捏的很到位。

    陈恭应该是陈坤近年来拿到的最好角色,角色的背景和人设,与他的气质十分贴合,陈坤的大五官深轮廓很容易表现出角色的忧郁和深邃,又带有优雅感,世家公子,深情男子,这样的角色他是手到擒来的,他之前的经典角色,陈子坤、金燕西、王生,莫不是如此。陈恭为了光复汉室,不惜远离家乡,与妻子分别,遭遇同僚误解仍不改其志,这个人物,和诸葛亮一样,是带有浓浓的理想主义色彩的,是个悲剧角色。

    比起陈恭主动在魏蜀两地搅弄风云,荀诩是被动卷入碟中谍游戏的。荀诩虽然任职司闻曹,可他是靖安司的内勤,工作是看资料,分析谍报,而不是亲身上场。作为陈恭的大舅哥,信任的知己,他是不相信白帝叛变的,即使是遭遇重刑,他也不放弃这点,而他的身份,也决定他成为街亭失利事件的扫尾人员。一方面是本心和情谊,一方面是家国和职责,荀诩纠结于两难,萃毒的匕首,茶水里的毒药,注定他和白帝只能活下一人。但见到陈恭之后,通过试探,马上就相信了他,哪怕他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哪怕这个结果是蜀汉想要抹除,他仍然愿意冒险。

    如果说陈恭是睿智与锋芒,是一把外放的尖刀,他永远有那么多奇思妙想,哪怕身处绝境也游刃有余,那么荀诩就是孤勇与坚韧,是一个厚重的刀鞘,哪怕被众人反对他依然会坚持心中信念。

    这两个角色撑起了剧中的故事结构,两个情报人员,两个知己好友,一明一暗,一个在曹魏寻找蛛丝马迹,一个在司闻曹排除清扫,共同查找蜀汉情报阵营里的大敌“烛龙”。双男主的配置在影视剧里并不少见,但陈坤和白宇的合作还是给了我惊喜,在剧中,陈坤的皮肤到眼神,都保持着不错的状态,能够将复杂的表情演绎到位,而白宇留着胡子,束起发髻的妆造,在他以往的少年感上加了一丝成熟的韵味,显得更有余味。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3

    《风起陇西》这部剧是由同名的原著小说改编,原著小说是由马伯庸写的,而且读者对这部作品的评价也比较高。所以观众也可以把原著小说和电视剧一起去看的。

    在这部剧第二集中,也能看到剧情本身才真实感的塑造上,会把角色本身的一些特点传递给观众。

    孝和这个角色在年幼的时候其实是和诸葛亮在一起生活过的,所以在这部剧中也会展现他幼年时的场景。就是这个角色去给在地里干活的诸葛亮送饭。

    其中有一句话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解读。

    当时这个角色还处在幼年时期,诸葛亮问他觉得天下最要紧的是什么?这个角色以为诸葛亮问他其实是想知道在他心中,他最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这个角色回答的是光复汉室,从这一点上也能看出我这个角色是一个很机灵的角色。因为他是从诸葛亮的角度去思考的,他以为自己说的是对方想要的答案。

    而诸葛亮给出的答案是人是最重要的。百姓是最重要的,无论国土扩展到多大,如果土地上的人都没了,那么这个国土又有什么用处呢。这话也是很切实际的,而且也是引出了诸葛亮的一个想法,就是想要统治国土的人是一个仁者。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4

    电视剧开头以街亭失利为始,作为背景交待。引出陈恭的间谍身份,并“盗用”了原著中白帝的头衔安在陈恭身上,让他在剧里成为蜀汉非常重要的情报人员,而街亭的失利直接把矛头指向陈恭可能的“叛变”,使其深陷困局,进而引出了“烛龙案”,再把追查曹魏偷窃弩机的事情合理化揉进陈恭的自救中,增加整个故事的悬疑性。另一方面,又借着荀诩为陈恭翻案的机会,引出蜀汉司闻曹内部职场上的尔虞我诈,以及后期免不了与蜀汉另一个职能部门军技司的权谋之斗。

    在原著中,陈恭的作用主要是引出司闻曹,然后就战术性的暂时隐身了,后面就是荀诩的独角戏。所以,电视剧的改编,无疑是把人物关系变复杂了,让故事线也交融了,这就是我个人感觉中变高级的地方。

    当然,在这变高级的过程中,也会很考验观众们的耐心,以及剪辑时没能很好过渡的故事线,可能变成一种瑕疵,让它有一些口碑上的两极分化。

    不过,到目前为止,从演员的适配度、故事的改编度和视觉呈现来说,我还是基本满意的,比较期待整个剧改编的完成度,如果最终的结尾依然回归到原著的揭秘,只能说中规中矩,如果有其他的惊喜自然更好,不过,几集看下来,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电视剧在人物的塑造上,应该还是非常成功的。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5

    一口气看完前面几集觉得还不错,作为看过原著的人觉得电视剧故事改编后似乎比原著更复杂了,前面三集看的时候稍微有些不注意,一不小心走神了,漏了某些情节,就有点接不上后面剧情的感觉,必须得盯紧着看,所以看得有点紧张。整体感觉而言,故事的发展目前看来觉得还不错,悬疑谍战的暗黑氛围有了,主角配角全员都是演技派,曹魏与蜀汉斗,蜀汉内部几派势力互相斗,演员们互相飚演技让人看得很带感,目前觉得很不错,不知道后面的故事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先观望一下。

    整体来说,剧里服化道看起来比较朴实,服装几乎都是以素色为主,饱和度偏低,很少有花里胡哨的亮色系。偏暗色调的滤镜风格也挺有电影质感的,让人有点想起了路阳导演的绣春刀系列电影。虽然色调偏暗但人物和细节看得也挺清楚的,何况间谍本来就是要隐藏在黑暗中伺机而动,这样的风格倒是跟这部剧的谍战风云故事相匹配,毕竟这也不是什么要发糖的古偶甜宠剧。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6

    剧中李严与狐忠目前是勾结的,但,狐忠有另一个更被世人熟悉的名字叫做马忠。历史上的李严和诸葛亮是同为刘备托孤的重臣,为人干练,立过很多功劳,但他也被评价“腹中有麟甲”。刘备死后,他劝诸葛亮受九锡、进爵称王,诸葛亮拒绝了,两人心生芥蒂。之后,他在汉中遇敌时,又用拒绝带兵,换取升官等个人利益。最后在诸葛四出祁山的时候,他负责粮草,搞小动作,被诸葛亮弹劾、罢官为民。马忠则是是诸葛亮信任重用的将领,而且,与李严相反的是,他四出祁山时有功。

    烛龙是谁,是目前最大的悬念。隐藏的悬念是,光复与偏安谁会胜出。另外,剧中陈恭妻子在巴中部分,应该埋伏的是五斗米道线,目前还未展开。马亲王原著的作品,向来是透过故事,能看见背后的时代,看见作者对时代冲突的思考、想象,由此再导向与开局完全不同的结局。风起陇西,尽管背景设定与之前热播的两部作品大为不同,由繁华的盛唐转向动乱的三国,但从前4集,仍然能隐约感受到铺开的画卷。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7

    《风起陇西》是一部改编自网络小说的古装剧,讲述了秦国商鞅变法时期,陇西郡郡守张骞与女主角霍去病的爱情故事。以下是我对这部剧的观后感:

    该剧的制作非常精良。场景设计、服装造型、化妆技术等方面都做得非常到位,给观众带来了非常震撼的视觉体验。同时,该剧的音乐也非常出色,配乐和音效处理得恰到好处,增强了整个剧情的感染力和氛围。

    该剧的演员表现也非常出色。男主角张骞由陈杨洋饰演,他的形象非常符合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演得非常出色。女主角霍去病由胡冰卿饰演,她的演技也非常出色,很好地诠释了这个角色的复杂情感和内心变化。此外,其他演员的表演也非常出色,特别是反派角色李逍遥,他的演技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该剧的剧情非常吸引人。故事背景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期,讲述了张骞与霍去病的爱情故事,情节跌宕起伏,非常具有张力和悬念。同时,该剧还涉及了政治、战争、爱情等多个方面,让观众在欣赏剧情的同时,也能够了解历史和文化。

    《风起陇西》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古装剧,制作精良、演员表现出色、剧情吸引人,给观众带来了非常震撼的视觉和心理体验。如果你还没有看过这部剧,我强烈推荐你去观看一下。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8

    《风起陇西》读后感300字范文:

    把风起陇西都读完了,有好多话想说。自己沉默了一会,有些意犹未尽。40万字的小说一口气读完,还是头一次。个人觉得这本书偏向男生吧,女生好像不喜欢看。

    “史书不会记录这些事件,也不会留下他们的名字”这是“亲王”马伯庸在封面留下的一句话,实在有些摸不透这句话的意义,也许是马伯庸在写这本书时悟出的一句话吧,仔细想想还挺有道理。

    “在不违背历史的情况下,填充历史的‘可能性’”。这也是封面的一句话。这本书在真实历史的背景下,填充了更多的情节以及人物。这本书中许多真实人物和记忆中还是很不一样的。像诸葛亮,我平时认为他是一个光明正大、公正无私的人,但这本书里的诸葛亮是有阴面的。他有些自私,有野心,有心计。读别的书还真不知道。

    总之,这本书不是一部成熟的谍战书,但是是一部很好的历史题材的小说,神秘,扣人心弦。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9

    这部剧个人觉得有四个槽点我需要提一下:

    槽点一,常远演的这个角色是原著中没有的,加的有点生硬,与《风起陇西》沉重压抑的谍战风格有点格格不入,常远满口的东北大碴子味台词着实让人出戏,蜀地的东北移民吗?

    槽点二,董子健演郭刚,前面也说了郭刚这个角色设定剧版和原著有很大不同,董子健演持没得说,但形象方面与这个角色确实有较大差距。

    槽点三,半文半白的台词。台词风格不统一,象诸葛亮的罪己书完全是文言,怕观众看不懂,字幕给了白话翻译;但李严的有一段训话几乎满口大白话,与其蜀臣第二的身份不太相配;另外如外勤、损失评估等一些太过现代的用词也让人穿越之感。

    槽点四,绕不过去的AB。原著中的柳莹着墨不多,并不是关键人物,出场也晚,剧版作为女一,加戏再所难免,从柳莹出场那场戏来看,实话说我没看到AB表演有啥亮点,着实没有女主出场的惊艳感,不仅与《庆余年》中李沁鸡腿姑娘的惊为天人无法相提并论,与同剧女二孙悦五仙道圣姑出场那一场都有不小差距。个人观点,AB粉不喜的别喷我。

    但是瑕不掩瑜,无论是从服装、道具、置景、妆容,还是构图、着色、采声、配音等细节处来看,都能看到主创团队的用心。比如蜀地镜头色调和魏地不同,地面细节和魏地不同,荀诩、陈恭私宅院落布置,家具陈设的不同等等,这些都需要观众静下心来,细细品味。

    总的来说,前8集看下来,《风起陇西》不失为一部有一定观看门槛的古装谍战年度大剧,费神烧脑,未必适合所有观众,但一千个人的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现在收视评分可能不佳,但静下心来细细品味,你终会发现它的好。

    风起陇西读后感 篇10

    我觉得风起陇西演技台词服化道都挺舒服的,有说画面黑的,我倒是没啥感觉,黑的白的阿宝色的我都接受挺良好。台词的话我个人是喜欢马伯庸的风格,用现代的话说古代的事,非常有助于我理解剧情,看他们一本正经地说现代的词感觉还带点俏皮。也不像别人说的看这剧需要门槛,啥门槛不门槛的,只要专注一点,别一边看剧一边刷手机,人物关系和剧情逻辑都挺清晰,看他们勾心斗角超有意思的,这部剧跟一般大众熟悉的古装剧有不同的地方。比如台词的现代化,角度切入的不同,它是从小人物的视角去窥视整个大环境,就是带点叛逆的感觉,两位主角以及其他角色即使不在同一阵营也都有自己坚持的东西,确实热血,并且跟摇滚片尾曲搭配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我一次都没有跳过过片头片尾曲,甚至每次在片尾曲响起时在心里都会大喊“风起陇西也太好看了吧!”。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合集十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草房子优秀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1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文学家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迷惘者说:“书是心中的启明星。”奋斗者说:“书是人生的向导。”《草房子》就是这样的书,它像一道心灵鸡汤,滋润着每一个读者的心。

    这本书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在这里有机智聪明的桑桑,信守承诺的杜小康,成熟稳定的细马,心地善良的纸月,自尊心强的陆鹤,个性鲜明的秦大奶奶……个个都令我难忘。而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同学、朋友之间那种纯洁的友谊。

    为了让纸月按时上学,不再被刘一水欺负,桑桑与比自己强壮许多的刘一水一伙打了起来,鼻子被打出了血,丝毫不退缩,拼了命地去保护纸月;细马,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桑桑义无反顾地做了他最好的朋友,陪他放羊,陪他玩耍;杜小康历经磨难,衣衫褴褛地回到家乡,手中却紧握着为桑桑带回的一篮双黄鸭蛋;得知杜小康想在学校门前摆一个杂货摊而没钱时,桑桑毫不犹豫地卖掉了自己心爱的鸽子;在桑桑生病时,纸月将妈妈生前为自己缝制的书包送给桑桑并送上最美好的`祝福……点点滴滴融入了每一个字符。

    友谊是是人性最质朴的交流,是人间最美好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在我们孩子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诠释。记得有一次,我的板凳坏了,无奈,只有搬回家修理,但我的腿有伤,无法搬重物。与我同学五年的张子蒙得知后,立马赶来帮助我。放学时,张子蒙帮我一起收拾完文具后,朝手上吹了两口气,拍了拍手,两手拖住板凳的横杠,费力地抱了起来,居然一口气下了四楼。看着气喘吁吁的张子蒙,我不好意思地说:“我来搬会儿,你歇歇吧。”张子蒙故作轻松地说道:“没事,这小小的板凳累不着我。

    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好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再说了,你的腿伤了,我就更应该帮助你了!”就这样边走边聊,我们好一会儿才走到电焊铺,谁知,电焊工叔叔居然没在,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失望。我们垂头丧气地往回走,遇到了迎面而来的沙碧莹,看我俩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她急忙询问怎么回事。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她,听完我的诉说,沙碧莹二话没说,直接将我的板凳带到她家附近的电焊铺维修去了。看着身边的张子蒙和远去的沙碧莹,我的心里暖暖的。

    像这样的故事,在我们的身边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装点着童年的记忆。再过两三个月,我们就要告别温馨的小学校园,各奔东西,但“友谊地久天长”,相信这份纯洁的友谊会永驻心间。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2

    最近几天我们班在读《草房子》,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快和我一起进入书的世界吧!

    主人公桑桑是一个顽皮又懂事的孩子,他的好朋友真是多了去了,虽然每个都有自己的缺陷之处,但都是那么可爱真实。

    秃鹤你认识吗?瞧,就是那个秃头小子!秃鹤有光溜溜的秃头,这是他在学校最显眼之处。因此同学们经常把目光转向他的秃头,他当然以此为傲。但是到了三年级,秃鹤渐渐在意了自己的光头。所以只要有人把目光转向他的秃头,他就会跟那个人打架或跟他拼命,一开始我总觉得秃鹤很讨厌,因为他做事总是跟别人斤斤计较,注意给学校丢面子,是个小人。但我最后又挺同情他的,因为他的头比较特别,别人经常把目光转向到他的头,自己很烦厌,虽然不讨得别人的欢心。

    知道纸月吗?一个单纯善良又弱小的小姑娘,是桑桑妈妈最喜欢的小女孩,平常都很照看她,纸月比较内向,胆小,所以有人会欺负她,但是桑桑不怕,勇敢地与欺负纸月的人大打一架,真是“英雄救美”啊!或许这就是男孩子心中的英雄主义吧?

    杜小康的家原本很富有,可是他的爸爸为了发大财,改做到海上做买卖,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他家失误破产了。之后,父子俩就到孤岛上做放鸭,那是个荒无人烟的世界,普通人待上几天就受不了,但是杜小康没有向困难低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和信念,让我对他无比敬佩。

    读了《草房子》这一本书后,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它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存在。她美的宁静,温馨,悠远永恒……此时,我觉得小孩的友谊是最纯洁、最真实的。因为小孩不懂利用没有心机。只有一颗纯真无暇的内心去对待自己的朋友!啊,如果每个人对待友谊,就像小孩一样就好啦!“君子之交淡如水。”桑桑和杜小康之间的友谊也如此,如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没有金钱杂念,没有名誉,虚荣。只有朋友之间的关爱与帮助。

    坦白说,我很向往自己能像他们那样,生活得那么轻松,那么无忧无虑,那么真实。如今在这个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社会。我们所得到的一切都是用自己双手的辛勤努力换来的.,又怎么能够轻易放弃呢?我们整天都生活在压力中,每天为生计苦恼,为自己的工作烦心、操心,真的没有时间放松,更别说抛弃一切了。

    也许这种方法不适合我们,也不明智。但是我想,我们至少可以在自己的心里保留一个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累的时候就在里面歇息,让它成为你温暖的港湾,让你紧张的心缓缓释放。如果有一天,我希望自己可以像油麻地小学的孩子那样,不管你将来变成什么,心中的纯真透明都不会变,永远在心里保留一座那纯真完美的草房子!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3

    《草房子》是一个童年的梦,这梦有欢喜也有悲伤,这个梦发生在油麻地,发生在一个美丽的乡村,发生在一幢幢草房子里。这梦里有一个个可爱的人物:桑桑、纸月、蒋一轮、白雀、秃鹤……

    我终于含泪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子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让我感受最深的人物是杜小康,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因为他经历了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折磨——一次水上事故,使他家的情况一落千丈。为此,他放弃了学业,但是他对学习的渴望丝毫没有减退。想想,一个热爱学习的孩子被迫停学,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啊!但这都没有阻挡住杜小康前进的脚步,他的'坚强令我佩服。面对困难,他没有一丝胆怯,总想着要东山再起。这些经历都让杜小康变得成熟、稳重,让杜小康学会了自力更生,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这是多么宝贵的财富呀!

    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一天,我放学回家,经过一座铁道桥,在铁道桥旁的一根限高杆上,有些许泥土。几场雨过后,有一株小苗从那些泥土中冒出来。多么坚强的小苗啊,它能从那一点点泥土中冒出来,尽管它仅仅只活几天,但是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铭记在心。

    我用心回味着《草房子》,与它融为一体。《草房子》如歌、如诗、如画,带给我们美好的回忆和美丽的遐想。当我们回眸,你觉得它还仅仅是一座座普普通通的草房子吗!

    老师点评:全文语言生动,感情真挚,令人过目不忘!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4

    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将这本书重新拿起,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人们常说,把一本书反复看一百遍,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版本。我觉得,每一个版本的《草房子》中都不会变的,就是油麻地的孩子们那纯真的心灵和纯洁的感情。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桑桑跟随父亲来到油麻地接管油麻地小学期间,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在这里,他经历了许多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也明白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哲理。亲眼目睹甚至是亲身经历了一连串感人肺腑、撼动人心的故事:他和纸月之间毫无瑕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作斗争的悲凉与勇敢;残疾男孩细马的善良内心和他对尊严的执着坚持;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性光辉。在死亡的体验中,桑桑对生命深切而唯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剪不断、理还乱担忧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桑桑幼小而简单纯真的心灵里印下了深刻的烙印。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并非是某一个人物,也不是某一件事情,而是每一个油麻地孩子的纯洁心灵和正直性格。他们可以开怀的笑,同样也可以纵情的哭,他们可以了无牵挂的疯玩,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在他们的心中永远都装满了甜蜜美好的事物。他们就像是纯洁的天使,在油麻地这片宁静的天空尽情飞翔。在这间"草房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有着辛酸、快乐、纯朴等等。但是它的确是我们心灵的一个归处。有了这间房子,我们更加心安,更加温馨。

    我想,大家至少可以在心里保留一座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并且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不管将来改变什么,心中的草房子都在原地静静地等着我们的回归。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5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因父亲工作调动来到了油麻地小学。他在这个学校里呆了整整六年,在这六年里他和他的朋友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有酸甜苦辣。当他满含着泪水依依不舍得离开这里时他感到了钻心的痛。

    看完这本书,我哭了,一滴小小的泪珠在我幼小的心灵的一片柔软的地方落下。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6

    感动,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

    ——题记

    “最让你感动的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一直使我难以说明。当盛夏的阳光被窗外的枝叶剪成一道道碎影,一本《草房子》为我呈上了答案。

    哗哗的翻书声和着树叶的摩擦声,一副草房子生活画揉进我的心田。画面中,金黄的草房子错落有致。桑桑、秃鹤、细马、杜小康都笑着、闹着,纸月皱着眉眺望远方。茅草把阳光折射成一片亮光,孩子们脸上绽开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正是草房子里的那些故事,泪水一次次溢满我的眼眶,深深地被感动到了。

    最先印在我心中的,是倔强的秦大奶奶。她,一个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农民。浓浓的土地情结让她倔强地守护油麻地小学这片土地,这片她曾付诸一切的土地;对生命的爱与善使她倔强地救起落水女孩,哪怕险些丧命;对油麻地小学的爱令她倔强地为了一个南瓜失足落水,只是为了把那南瓜扶到岸上,只是因为同学们把她当作油麻地小学的“奶奶”。她永远的睡去了,她的倔强却化为一缕清风长久地飘荡在墓旁的艾地上。感动之余,我发现,做一个倔强的人,是快乐的!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桑桑正是这样一个坚强无畏的少年。他的童年少不了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把碗柜改成鸽笼,把蚊帐改成渔网……每个人都能在桑桑身上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然而,悄然降临的病魔掳走了桑桑快乐的童年。一次次求医问药的失败熄灭了桑桑的希望之火,只剩下绝望与无助。但在小小的药寮中,他在温老师无词的歌声中成长起来,即使面对随时可能来临的死亡,桑桑身上也透出异乎常人的平静与沉着。他,已然是一个无畏的少年。也许是上天不愿伤害如此坚强的孩子,桑桑被奇迹般地治好了。

    当我从感动中缓过神时,泪水已润湿了书角。小小的药寮里,无词的歌声中,勇敢的少年挣断了病魔的枷锁,桑桑的勇敢深深触动了我。于是,我沉下心来问问自己:会因为复杂的古筝曲子,还会喊着不要学了吗?会因为周末的书法课,还想放弃吗?……不,不,我已经拥有最大的幸福,唯有一如既往努力才行啊!谢谢你,桑桑,是你给了我最棒的引领!

    记得曹爷爷说过:“感动应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的确,《草房子》中的文字并不华美,并不煽情,而那一份最美好的感动总让我潸然泪下。即使是秦大奶奶、桑桑这些平凡的小人物,也能在简单的故事中放射出动人的人性光辉。真正使人感动的东西,往往是平凡的,往往是永恒的,这就是《草房子》给我最美好的感动。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7

    《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这本书主要写了: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桑桑的同学杜小康家里从富贵到贫穷的变化。原先杜小康的家里是做生意的,之后因为杜小康的父亲驾驶着他的小船出去卖东西时,被大货轮撞了,并因此而受了伤,家里要攒出钱来给他父亲治病,从此杜小康就不能上学了。小说形象生动地展示了一批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的塑造了桑桑、纸月、柳柳、秃鹤(陆鹤)、杜小康等小学生和桑乔、桑师母、白雀、蒋一轮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丰富。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秃鹤演得一丝不苟,他脚蹬大皮靴,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从桌子上操起一把茶壶,喝得水往脖子里乱流,然后脑袋一歪,眼珠子瞪得鼓鼓的“我杨大秃瓢,走到马屠桥……”我喜欢这个片段的原因是,文章写得很生动、真诚,说明了秃鹤很想演好这个主角。

    读了《草房子》之后,我觉得桑乔为了治好桑桑的.病,连自我的学校也不顾了,天天带他去看病,从那里我明白了没有能比亲情更重要的了。在我的家里也有这一幕,妈妈每一天晚上都会起来帮我打蚊子,还帮我擦药,每一天晚上都会睡不好,这些事对我们来说很普通,但是对于一个校长来说,校长要管很多事,很少有时间陪家人,所以是一件很难的事。正如《弟子规》上所说:“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因此我们此刻就要报答父母。最后,我期望大家必须要从此刻开始,懂得孝顺父母。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8

    听人说,幸福的人家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家却各有各的不幸。

    细马和杜小康虽说遭遇是迥异的,可结局却很相似。他们都经历了生活中很大的磨难,也收获了经过锤炼后的成熟以及需要担负起的责任……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9

    草房子是曹文轩爷爷写的一步长篇小说,作者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这本书里有着坚强的陆鹤,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经常被同学们嘲笑,每次伴随同学的一声声秃鹤,他的自尊心就受到牵连,陆鹤最终用他特用的方式,报复了这些嘲笑他的同学们,陆鹤这样的坚守着尊严,让我由衷的佩服他,最后因为一次表演而赢得了同学们的赞赏,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

    下面我介绍的便是文静,柔弱,内向的女孩子纸月,纸月是一个纤弱文雅,善解人意的好女孩,不过她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一直跟着外婆长大。纸月虽然毛笔字和作文都写的很好,但是她从来都不骄傲,总是一副平常的样子,她不仅外表美,心灵更美,所以我觉得纸月真的很美。

    男主人公桑桑更是有着孩子的天真,调皮,纯真,勇敢和善良,桑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天真好奇,用家里的蚊帐打鱼虾,夏天穿着大棉袄在外面溜达。桑桑很勇敢,看到刘一水和一些人欺负纸月时,他勇敢的去救纸月,和刘一水等人打架。竞争对手落败后,便买了自己最喜欢的的白鸽帮杜小康度过难关。

    我觉得孩子和孩子之间要有纯真的友谊,这样才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就像桑桑对杜小康那样,为朋友两肋插刀,或者又像纸月和桑桑那样,有着纯洁友谊的朋友关系。读了这本书以后,有让我捧腹大笑,又让我欲哭无泪的感觉,书里夹杂了桑桑小学六年的情感变化以及一些有趣感人的纯洁友谊的朋友关系的故事,我想我会和桑桑一样,一定不会忘记那些帮助过我们的人,最重要的人和人之间要相互坦诚,礼貌待人,和平相处是真道理!

    飞翔的房子读后感 篇10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永远是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这本书里的孩子就讲究了一个心灵美,比如桑桑,他一直帮蒋老师和白雀之间送信,不管多远多累他都会去,这就是讲究了一个心灵美,一个乡村孩子最善良最美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1962年8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气已过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最高的一幢楼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子就全部扑进了他的眼底。秋风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然觉得忽闪忽现地飘落,这个男孩桑桑忽然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呜咽起来。

    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尚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人,永远的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处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永远地告别油麻地小学永远地告别他的同学、蒋老师、白雀、,永远地告别他曾经最好的朋友,杜小康,因为,他将去城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我觉得桑桑他很勇敢,是个好男孩,每次碰到不对的'事情,就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个心灵美的好孩子,草房子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乡村孩子都是心灵美的,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梦想,不像我们城里人,瞧不起人家,我们要像他们学习,做一个心灵美的好孩子。

    最新我为你骄傲读后感(实用十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1

    早就听说有一本叫《红岩》的书了,却一直都没有时间看,趁这次征文活动的机会,我去新华书店买来了这本书,细细的品读书中的每一个细节……

    《红岩》是罗广斌、杨益言所著,他们从隐没在灰蒙蒙的雾海里揭示了抗战胜利的纪功碑,它被长江,嘉陵江汇合处的山城,被浓云迷雾笼罩着。当我翻开书页的时候。它便把我带进了那个动荡的年代。

    《红岩》这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的共产党人在艰苦的环境下和反动势力作生死斗争的故事。许元峰、江雪琴等地下党的领导人为革命出生入死,坚持在党需要他们的岗位上,他们都是这么的勇敢,那么的坚强。可是也有甫志高这样的软骨头,甘愿认贼作父,迫害自己的革命同志。许云峰、江雪琴等地下党人就是在叛徒甫志高的出卖后被捕的。以毛人凤、徐鹏飞为首的反动头目,对他们施行软硬鉴施的手段,企图降服他们,但是这些反动派怎么能理解共产党人的胸怀呢。在审讯室里,毛人凤诱逼许云峰:说什么“你从被捕的那一天起就脱党了,你和我们的关系是个人和政府的关系……”许云峰不动声色地瞧了他一阵,说:“我们之间是你死我活的革命与反革命的阶级斗争关系。毛人凤逼上前去挥动手臂:你们这套马列主义阶级斗争学说早已陈腐不堪。马克思主义死了多少年,列宁死了多少年……”许云峰突然打断毛人凤的话,“可是,斯大林还活着,斯大林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事业在全世界建成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你们听了他的名字都浑身发抖!”毛人凤又说,你们除了马恩列斯还有谁呀?许云峰说:“毛泽东!”,正是毛泽东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极大丰富了马列主义,使无产阶级学说更加光辉灿烂,光照全球!马列主义永远不会过时,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所向无敌,必须消灭一切反动派,包括你们这群美帝国主义豢养的特务!”

    毛人凤见软的不行就用硬的,于是对革命者动用了残酷的'刑具,灌辣水,坐老虎橙,火铁烙等。但是共产党人不怕抛头卢洒热血,他们的信念就是我做就是到党教导我们的一切,死而后已。

    吕杰的绝笔,我们学过今天读来更感激情。

    为人进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山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地知道——

    人的身躯怎能狗洞子里爬出?

    我希望有一天

    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合上书本,仿佛他们的英勇事迹还一幕幕的在我眼前浮现: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已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杨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中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看完这些故事,我心里不禁觉得我们目前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其实都是这些革命烈士用生命换来的呀!

    炮声隆隆震撼大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东方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那是无数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呀!东方红、太阳升迎来了新中国的彻底解放。

    读了这本书让我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更加敬仰革命先烈。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2

    “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一首《五星红旗》唱出了所有中国人的心声,五星红旗是我们的骄傲,它比我们的生命更重要。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多少英雄好汉,多少炎黄子孙,为了保护五星红旗不倒而壮烈牺牲,五星红旗的红是那些英勇无畏的战士的血染红的。在战场上多少战士临死前双眼依然炯炯有神,眼中的斗志依然燃烧着,五星红旗的星是他们那永远炯炯有神的眼睛所化。

    在一个星期一的早上,学校一如既往的举行升旗仪式,尽管总是看到你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但每次我心中都有着不同的感受。眼睛睁的大大的,紧盯着那五颗金星,这时我仿佛看见了一副奇异的画面:一群军人,排列整齐的站在五星红旗面前,他们的脸上充满着严肃和决然,他们知道,当他们成为军人的那一刻起,就要为国家而斗争,即使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们是伟大的。而让伟大的他们付出一切的国家又是怎么样的呢?国家,国家,自然是先有国再有家。正因为有了国这个大家庭,所以下面那一个个小家庭才能安定,如果失去了国,那么那一个个小家还能安定吗?

    傅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对人民的服务不一定要站在大会是讲演或作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随时随地,点点滴滴地把自己知道的,想到的告诉人家,无形中就是替国家播种,垦植。爱国是从小事做起的,我们自己可以说自己国家的不是,但绝对不允许他国人说我们的国家,我们可以轻轻的唱国歌,但不可以不唱。热爱自己的祖国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无法推脱,我们也绝不推脱,因为国家更重于生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土地。

    哪有斩不断的荆棘?哪有打不死的豺虎?哪有推不翻的山岳?只要你奋斗着,勇猛地奋斗着,持续着,永远的持续着。胜利是你的。而伴随着你的奋斗,祖国也将更加发达,强大。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3

    因为儿子的不出色,到书店中去挖掘教子经,不经意中这本书映入我的眼帘。粗粗地一翻,便如获至宝一般的往家赶,一边后悔自己怎么不早点去书店呢?如果早一点或许自己的儿子也不会如此难教了。不过,还是很幸运,我发现了它。越读这本书越觉得每一个要和孩子们相处的人都必须读这本书,否则,我们枉为人师,更枉为人母、人父了。书中每个章节都有很多例子,这些例子和真实的生活非常贴近,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书中提到许多方法,吸引孩子合作、培养孩子自律、激发孩子创造力等等。但是令我最有感触的是“接纳孩子的情绪”。我们想要让孩子行为正确,首先必须接受他们的感受。当看到书中的那些卡通漫画形象生动地展现出许多老师和家长对待孩子的错误方式时,我笑了,这是一种惭愧的笑,因为那些错误的.方法我几乎都用过。仔细想想,否认学生的情绪的教育效果确实不好,不仅打击学生的自信,还会破坏师生间的感情。学生会认为老师不尊重他,从而产生对老师的畏惧感。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当学生的负面情绪得到教师的认同和接受时,学生才会觉得受到鼓舞,才会继续努力,还能促进师生间的感情。现在流行一种赏识教育,教师要多用赞美的语言去评价学生,这样能提升学生的自信心,达到鼓励的效果。我也运用过,但是怎么就没有效果呢?

    看了这本书后,在加上近来的学习,我才意识到,有时候对学生的赞美会让学生产生依赖感,所以赞美的语言也是很有讲究的。正如专家谈到的必须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语言,要具体的,而不是笼统的赞美。比如:一个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在一次考试中有飞跃性的进步,作为教师有可能会给予该学生这样的表扬:“××同学的进步太大了,我为你骄傲!”这句评价语,或许学生听了很高兴,但实际上这样的评价掌握着控制权的仍然是教师。教师有权利决定是给予赞扬还是收回赞扬。因此,将这句评价语巧妙妙地改一改:“你这一次的进步体现出你的努力,你一定为自己感到自豪吧,加油!孩子!”这样的赞扬能让孩子发自内心地肯定自己,从而更加自信,更加努力。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拙见,还望各位同仁指正。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4

    这是一本引进版权翻译出版的美国亲子教育的畅销书,这也正是我们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家长所期盼的教子读物。书中既有非常先进的理念,又有极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法伯和玛兹丽施在长期的亲子沟通研究培训中,积累和发现了大量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的方法和技巧。在《如何说孩子才肯学》中,她们运用这些已经被广泛验证过的方法和技巧,激励孩子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最大限度地激发孩子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

    本书独创性的采用小说形式,主人公是一位经常遇到问题的年轻教师,她与同事以及父母志愿者一起,通过不断的探寻和讨论,努力寻找到一种与学生沟通的更有效的方法。独一无二的沟通技巧、实用的对话场景和令人一目了然的卡通漫画,让老师和家长很快便能领会如何帮助孩子面对每天在学习上出现的问题。比如,第一章讨论了如何处理干扰学习的情绪。作者认为,我们想要让孩子行为正确,首先必须接受他们的感受。卡通漫画形象生动地展现了许多老师和家长对待孩子的'错误方式,同时也给出了会让孩子有令人满意回应的新方法。那些错误的说话方式竟然是我们大多数家长与老师经常都在使用的,而推荐的新方法往往都既实用又灵验,让家长和老师忍不住立刻仿效。

    书中强调教育的原则是必须要学会认同孩子的情绪。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孩子的信任,他才能接受和采纳你的意见。 我想外国人在对待教育问题上与我们最大的不同是,把孩子当成一个平等的人对待,而不是当成弱势的受父母和老师掌控的对象。所以他们的孩子从小就活得有尊严,并且充满自信。 如何认同孩子的情绪,是需要非常多的技巧的。书本里面有很多的案例。有些案例我读着都很感动。例如,一个女孩子率领班里的同学故意孤立和打击新来的胖女孩,这让老师很头疼。老师写了一封语气委婉的信给这个带头的女孩,她改正了错误。首先,老师选择了写信这种沟通方式,其次,她在信中的措辞和语气都十分的讲究。我想,如果我是这个老师,我也许会选择写信,但是我肯定写不出她那样的内容。老师和家长是爱孩子的,不管这孩子是听话的还是调皮的。但是作为家长和老师,在面对孩子过错的时候,很难做到不伤害孩子。我小的时候,就好像感受不到父母亲的爱。父亲曾经直言不讳的对我讲,我是几个孩子中最笨和最懒的一个。最糟糕的一次他竟然还动员我的姐妹们竞相揭发我的短处。这件事情我一辈

    子也忘不掉,它对于我的影响是致命的。从小我就认为自己是个很差劲的人,做任何事情都缺乏信心。别人夸我的时候,我都会将信将疑。

    对于如何树立孩子的信心,这本书有一个绝好的招数。也还是不评价,找出孩子行为中的闪光点,用恰当的语言把它描述出来。注意力不要放在孩子错误的地方,从接纳孩子所取得的成绩开始,然后再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

    在你匆忙或愤怒时不要试图解决问题。倾听孩子叙说是最重要的第一步。表达你的感受时要简洁。控制住评价孩子观点的冲动。确保制定计划,实施最后方案。如果计划失败,不要灰心。

    一个人快要淹死的时候,不该给他上游泳课。

    惩罚能控制不良行为,但是不能交给孩子正确行为,甚至不能减少他们做坏事的念头。

    关于表扬的技巧:第一,大人描述孩子所作的事。二,在听完对他所做的事情的描述后,孩子会表扬自己。

    在这个美好的宇宙中,我们要相互依存,为他人的努力和成绩举起一面镜子,这样,我们大家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关注和珍视。

    孩子们在学校里的时间比和家长在一起的时间要多得多,只有我们清晰地了解如何指导孩子学习,掌握一些与孩子沟通的技巧的话,相信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信任程度一定会大大的提高,没有哪个孩子是不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注的,而老师恰当的鼓励与表扬对孩子来说会是非常大的动力,甚至会影响孩子对于这门课程的喜爱程度。这有何乐而不为呢?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5

    我昨天观看了革命电影《地雷战》,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电影里讲述日本入侵一个村庄,人们奋起反抗,用地雷消灭侵略者的故事。当时日本人带着先进的装备,成群结队的入侵,而村庄的老百姓连支枪也没有,他们运用自己的智慧,自制各种地雷,与日本鬼子展开多场周旋,打败侵略者。这是一场强与弱的战斗,天空中弥漫着阵阵的.血腥味,一幅幅血流成河的场面展现在我的眼前,震撼我幼小的心灵。我不禁赞叹他们一战到底,不怕牺牲,永不放弃的精神。革命先辈是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里,衣食无忧,并不需要我们为祖国的安危而献出生命。通过影片我们知道和平是多么的宝贵,是千万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怎样才能保持和平安宁的生活,不会再次出现外敌入侵的悲剧呢?我们要让祖国成为一个经济强国,军事强国和科技强国,因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国家立足于世界的根本。落后就要挨打,只有掌握最先进的科技才能屹立于世界之林。作为祖国的未来的希望,我们要努力奋进,跟上时代的潮流,现在应该努力学习,打好基础,为将来社会科技进步,中华崛起而做好充分的准备,建设一个繁荣富强的祖国。

    前进吧,努力吧,每一位中华儿女,让我们共同携手创建一个和谐、安居乐业的中国吧!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6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董存瑞》。它主要讲的是:16岁的董存瑞不想当见习八路了,想要参军。王政委和连长都说他年龄小了点,不可以参军,董存瑞一点也不死心,就跟他们蘑菇。后来,王政委在一次战斗中牺牲了。连长最后没办法了,终于答应让他参军了。

    当八路军准备攻打隆化,解放热河。国民党军队又造了许多碉堡,来做掩护。想打这场仗,爆破队长很重要。到底给谁呢?领导们思考了半天,决定给董存瑞。由火力队来掩护爆破队,让爆破队去炸碉堡。其他的碉堡都被炸了,就剩下最后一个了,这是一座小桥,也是最难炸的一个。眼看上去了几批人都没有成功,董存瑞说:“我来”。他左闪右躲来到桥底下,怎么也没找到能放炸药包的地方,炸药架又用完了。怎么办呢?眼看着同志们一批一批的倒下,总攻时间就要到了。这时候董存瑞用自己的身体做支架,举起了炸药包喊道:“为了新中国,前进!”

    难炸的`碉堡终于炸掉了,战役最后胜利了,而董存瑞却永远地离开我们!

    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我被董存瑞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为了新中国而放弃自已生命的高贵品质深深地打动了。同时我也非常生气。我弄不懂蒋介石为什么要打内战,难道你不是中国人吗?难道有了国民党就不能有共产党吗?难道国共两党不能和平相处吗?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这是革命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长大了以后,也要回报祖国!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7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用言行来启发学生,教育学生,在整个教师的综合素质中语言的艺术是我们多年来都在讲,都在说,都在练的。过去的教师是传授书本知识的教书匠,今天我们却是孩子成长的启迪者,引导者。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在强调教师在课堂上的语言艺术,每当我们发现孩子犯错时都会有这样的场景,孩子站在老师面前低着头,老师紧锁眉头看着孩子,口中还“念念有词”或者老师苦口婆心的谆谆教导;当孩子再犯同样的错误的时候,老师只好摇头,面对老师和学生之间的问题更多的时候是“一声叹息”。

    我们可曾想到我们没有走进学生的心灵,是我们与学生的“距离”太远,是我们太以我们的主观想法来判断事物,是不是太以自我为中心而忽略了孩子的感受。老师的日常行为和孩子的日常行为表现都给了对方“印象”。在这第一章里我最喜欢的语言是——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把事实和信息传递给学生,如果我们希望成为关心他人的人,那么我们就要关心他们;如果我们珍视孩子的尊严,那么我们就该成为维护尊严的榜样。

    在书上它告诉我们“合作是朝着同一终点或目标共同努力”我们的工作就是进行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是呀,在教学的`的过程中学生和老师是相互依托相互依存的,少了任何一方教学将不存在。一个优秀的教师一定能把下面的学生作为合作伙伴,很多时候看完课后我们评课时都讲教师与学生的交流,这种交流就是合作的一种形式。合作的好是优等活动,合作的不好那当然就是一次惨痛的失败。

    问题学生的出现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能找到合适的方法去解决,更可怕的是我们还有可能把孩子推向另一个方向。

    每一个故事,每一段对话,家长的每一个疑问,老师的每一个思考都在不断的提醒我们,不论表扬鼓励还是批评一定要掌握尺度,这把尺是没有刻度的尺,它需要我们根据孩子的特性去给每一个孩子量身定做一个刻度尺。

    全书的阅读好似给我洗了一次脑,把“麻烦”两个字洗刷干净,把“责任”两个字添上了颜色。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8

    天空布满了阴霾,久久不肯散去,一如我此刻的情绪,安静地压抑着。最近的数学课总是听得云里雾里的,脑子里一团糟。一气之下索性放下,在别人埋头苦读的时候,我只能睁着空洞的双眼,看天空压抑的阴霾。

    百无聊赖之际,同桌桌上一片红色刺到了我的双眼。定眼细看,还有两个昂首挺胸,眼神坚定的人,身后的梅花一片红艳,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轻轻拿起,红色背景下两个隽秀的字——红岩,莫名想起这就是老师以前讲到的塑造了无数革命先烈的书籍,心中顿生一股崇敬之情。轻轻翻开它,走进一个热血高涨的革命世界。

    这本书描述了重庆解放战争前夕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塑造了出身富贵却甘愿为革命无私奋斗的刘思扬;意志顽强,坚贞不屈的江姐;舍己为人、英勇无畏的许云峰;嫉恶如仇、无畏生死的成岗等,众多令人难忘的革命英雄的形象,他们的事迹在我心中激起阵阵涟漪。

    想起了许云峰,想到在他将要被特务匪徒秘裁的描述,“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蹒跚移动脚步,拖着生满铁锈的脚镣,镇定自若的向前走着,每走一步,铁镣便与土地摩擦出刺耳的声音,但在许云峰心中,那是世界上最美的音乐,是对他一生发奋奋斗最激昂的鼓励,是对他的由衷的认可,那令人发指的st的`折磨反而使他更加坚强,更加坚定地走下去,革命下去。

    这十七个字就像十七个大大的雨滴,从又高又远的天空上飘落下来,狠狠地打在我麻木而又烦躁的心上,使我久久不能平静。死亡,能够说是每个人都畏惧的事,应对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一丝的胆怯,革命信念反而更加的牢固。因此,无论什么状况下,我们都不会放过一丝生存的期望,当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去做时,一切都会变得无所畏惧。

    泪眼模糊中,又看到身着旗袍美丽端庄的江姐,应对敌人的钉刑,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并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对抗着敌人令人发指的严刑逼问。看到丈夫被悬挂在城门上的头颅,为不暴露身份,忍着心灵与st的双重折磨,咬咬牙,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与惊人的毅力继续行走在中国革命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看看此刻的我,只但是被一点没听懂的知识难住而已,就轻言放下,不愿多费心,不愿付出一点时刻和经历,更何况那弄不懂的知识并没有对我st折磨,更没有所谓的心灵折磨,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放下呢?无数的牺牲的革命先烈告诉我:只要坚定一颗心,不畏艰难困苦,凭着不屈的意志,对困难不断挺进的顽强毅力,一切都会成为过眼烟云。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们的精神与意志,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烦躁压抑的心房。让我豁然明白,越是铺满荆棘的道路,就越需要我们勇敢的去开拓去进取,越是困难的事件,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攻克。

    转头,45°偏角,我看见从阴霾里射出一束金色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温暖着心房,坚定了我前进的脚步。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9

    在庄严的五星红旗是伟大的祖国的象征,祖国是东方升起的旭日,是天空腾飞的巨龙,是我们生活的地方。升旗仪式上,每当鲜红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时,我心中就涌上一股无与伦比的激动和自豪。日益壮大的国力,突飞猛进的科技,强大的国防实力,我为我是中国的孩子而感到幸福。

    想起二年级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我就在心中暗暗发誓,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如今,我已经上四年级了,可每当我看到那抹鲜红时,仍然会想起二年级时我的誓言。想当初我还是一个无知只知道玩耍的小孩子,到现在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父母的辛勤关怀下,在老师孜孜不倦的教诲中,在和谐美丽的校园里,我学习知识,学习文化,学习做人,努力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我就像一棵小树,正在茁壮的成长。每当看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我的心中充满了自豪。我为我们伟大,繁荣富强的祖国感到自豪。五星红旗是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刻苦锻炼,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人生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战胜自我的过程,让我们甩掉幼稚无知,克服自卑胆怯,战胜懒惰。马虎,乘风破浪,勇敢向前,用手中的笔去谱写祖国的新乐章。

    我为你骄傲读后感 篇10

    假期里,我看了一部妈妈那个年代小时候看的电影《董存瑞》,影片中战斗英雄董存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讲述的是抗日时期,董存瑞虽然年纪小,却勇敢地参加了当地抗日自卫队,成为了八路军战士。在战斗中屡次立功。

    1948年春天,在攻打隆化县城的战斗中,他所在的连队担负着攻打其他党派守军防御点隆化中学的.任务。董存瑞任爆破组组长,带领战友接连炸毁4座炮楼,5座碉堡,顺利完成了规定的任务。连队随即发起冲锋,但突然遭到敌人隐蔽的桥型暗堡猛烈的火力封锁,部队接连两次对暗堡爆破均未成功。董存瑞挺身而出,向连长请战:“我是共产党员,请准许我去!”连长批准了他的请求。他毅然抱起炸药包,冲向暗堡。虽然在前进中他左脚负伤,但是还坚持冲至桥下,由于桥型暗堡距地面超过身高,两头桥台又无法放置炸药包。

    在部队攻击受阻的危急关头,他毅然用身体做支架,毫不犹豫地用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点燃导火索,高喊:“为了新中国,冲啊!”敌人碉堡被炸毁,董存瑞以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道路,牺牲时年仅19岁。看完电影,我的心感慨万千。那么一个年轻的战士,为了革命事业,为了战斗胜利,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想想现在的我们,在新中国的红旗下丰衣足食,快乐无忧的生活。在老师和家长的关怀下幸福的成长。

    我们没有纪历过董存瑞那样的战争时代,即不用去炸碉堡,也不用我们奉献自己年轻的生命。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这样才能对得起像英雄董存瑞那样为祖国的革命事业,为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美好生活付出宝贵生命的革命战士们!时刻努力着,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打下坚实的基础,长大才能为祖国作出贡献!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精选十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站作文6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1

    当最初领到《黄金心态》一书的时候,当打开她的菲页的时候,我就发觉这正是我长久以来想要得到的读物、心中所想的境界。该书是宋振杰先生写的,他关于职业素质方面的见解曾使我受益匪浅,书中运用了生活和工作中的大量案例,阐明了卓越和幸福人生所必须具备的七大黄金心态:阳光心态、积极心态、执著心态、老板心态、共赢心态、感恩心态和空杯心态。并且给出了具体明确的心态修炼方法和途径。同时也让我真正意识到:我们生命质量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力,甚至不是知识,也不是能力,而是心态!

    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当中,一个人因为所发生的事情受到的伤害、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或遇到别人的不理解时。事情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对这个事情的态度。所以,如果改变不了事情,就改变对这个事情的态度,态度变了,事情也就随之变了。

    做为车站的一名中层干部、值班主任,我更应该具备书中所提到的各种心态,并要合理得将这些心态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去。在平时处理各种关系、应对各种问题时,理应保证一种超出常人的冷静心态和分析判断能力,勇于承担和直面责任的困难,让复杂的问题变得简单,让棘手的问题迅速扭转,从而化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这才是一名主任应该具备的工作能力。这就用到书中所说的阳光心态、积极心态以及老板心态。

    另一个方面,在车站上工作,要面对的除了员工之外,还有一部分就是个体班车和承包车辆的业主,从某种程度上讲,与他们的合作效果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车站的效益和收入以及和谐度,而值班主任正是在其中做出有效工作的人,这其实也是一种共赢心态。工作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或者说误会是难免的.,怎样能让事情由大化小,是我们这些人应该考虑的问题。与业户的合作,也同样应该多从对方角度和利益出发,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双方都应该多为对方想想,多以大局为重,创造和谐共赢。

    而我感觉书中提到的与我们工作最直接、最重要也是最应该深刻理解的还是感恩心态。企事业感恩员工的奉献、员工感恩企业的保障;车站感恩旅客的支持、旅客感恩车站的服务;职工感恩领导的关怀、领导感恩职工的配合……总之,人生在世,感恩将无处不在,感恩别人的付出会让自己感到快乐,也会让效率事半功倍。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2

    什么能改变命运?当然有很多能够改变命运的方式。比如说:知识改变命运,心态改变命运,读书改变命运.......但我觉得真诚最稀缺,所以真诚才能真正的改变命运。这也是我读了一篇题为《一间改变命运的房间》后的深刻体会。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一个暴风雨的晚上,一对老夫妇,来到了一家旅馆,可是旅馆被参加会议的团体包下来了,服务员并没有让他们离开,而是他们在自己的房间住了下来。几年后老先生为了回报服务员,给服务员盖了一个饭店,让服务员担任这家饭店的第一任经理。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真诚地对待他人,帮助他人,也是在帮助自己。

    我要向老夫妇知恩图报的精神学习,还要向那个员工帮助人的精神学习。如果那服务员没有把房间借给老夫妇住的话,他也不会成为那饭店的第一任经理,他也不可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是啊!你真诚的帮助别人,别人也会以诚相报。

    有一次我的.同桌忘记带笔袋了,他非常焦急,我从笔袋拿出一支笔递给他,他接过笔说:“谢谢。”下一节课的铃声响了,我的音乐书忘记带了,同桌说:“咱们俩看一本吧!”我说:“行!谢谢。”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真诚的对待他人,也是在帮助自己,请记住——真诚改变命运。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3

    炎热的夏天即将过去,车站却依旧是一番热火朝天的景象。

    我怀着喜悦的心情等待前去买票的妈妈,想象着不久就可以去另一个城市快乐地玩耍,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我坐在候车厅里一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一边玩着我心爱的`平板,别提多快乐了。

    当我好似坐在云端欢笑的时候,一个矮小的身影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身高不到一米,穿着宽大且略显老旧的衣服。一眼看去他分明是个孩子,但他的手脚却出卖了他,我的心里一惊,“他是大人吗?真滑稽。”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找了个位子,费力地坐了上去。他似乎发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来也看着我,我慌忙地底下了头,假装玩着平板,其实心里乱作一团。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当我受不了这种尴尬的氛围正要起身的逃跑的时候,充满磁性的声音止住了我的脚步,“你好!”,我诧异地抬头看向声音的主人,没错,是他。我本能地回了一句:“你好。”他的嘴角微微向上扬起,最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微笑。我友善地看着他,或许是因为受他的感染,我也给了他一个微笑。这时,妈妈出现了,叫着我的名字让我上车。我礼貌地说了声:“再见!”他抬起那只大手微微弯曲,“再见!”脸上依旧挂着微笑。

    “他是袖珍人。”听着妈妈的回答,我陷入了沉思。他好可怜,想着他的模样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幸运,他是那么和善,面对他人异样的眼光却依旧乐观向上。想着我平时的任性,顿时无地自容,“妈妈,我以后再也不惹你生气了。”客车驶出了车站,我回头看着即将消失的车站,伸出手微微弯曲,笑着说了句:“再见!”

    他让我明白,不管面对什么,都要乐观向上并且珍惜现有的幸福。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4

    前几天,我们几个家庭决定坐火车去湛江玩。

    我们提前半个小时来到了火车站,坐在候车室等候进站。大家都兴高采烈在谈论着,憧憬着湛江的美景。时间慢慢到了,车站广播声却响起晚点一个小时的通知,大家都傻了眼:“怎么回事呀,晚点这么久啊!怎么搞的啊!”不知道是谁发出了这么大的抱怨声,一时埋怨的声音此起彼伏。

    在一片嘈杂声中,一个推着手推车的叔叔向我们走了过来,身上披着一条红彩带,微笑着向人们分发开水:“大娘,你需要开水吗,火车晚点了啊,给你们带来不便,请原谅啊!请你喝点开水吧,暖暖身子,火车很快就会来到的了。”大家纷纷接过开水,人们也一下子都安静了下来。

    慢慢的',送水叔叔也来到了我们的身边,这时候我们才看清楚叔叔身上红彩带的字,我轻轻地念了出来:“刘玉声服务队。”叔叔麻利地倒好开水,递到对面一位老大伯的手上,亲切询问:“您从哪里来要去哪里呀,火车晚点了,让你们久等了,喝点开水吧。”一边说一边把杯子递给周边的旅客,让大家自由取开水。我们也接过了杯子,一杯暖暖的开水就在手上,喝上一口,暖暖的,好舒服啊!周围的人们都接上了开水,心情舒畅多了,一时都忘记火车晚点的事情了。在大家喝着开水的时候,叔叔和我们聊起了很多关于火车的话题,包括玉林的高铁、即将改造的玉林火车站等等。

    大家喝着热开水,饶有兴致地聊着家常,时间过得飞快。

    广播声响起,火车从前方开过来了,叔叔推着他的小推车跟我们告别,慢慢地远去。虽然火车是晚点了,但旅客们心里却暖和着,这要感谢火车站里的刘玉声服务队,这个便民措施太好了,它温暖着每一位旅客的心。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5

    真诚是沟通的桥梁,真诚是建立信任的钥匙,真诚是最宝贵的财富。

    今天,我在作文班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是《一间改变命运的房间》。读完之后我深受感动,文章主要讲述了: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一位服务员真诚地把自己的房间让给投宿无门的老夫妇住,并婉言拒绝了老夫妇的房钱,许多年后老先生为他盖了一座旅馆,并聘请他做了豪华酒店的第一任经理。

    年轻人因为他那助人为乐的精神,得到了意外的回报。是啊,尽可能真诚地帮助更多的人赢得成功,成功就会陪伴你,生活常常是这样的'。

    在生活中,我曾经真诚的付出,也得到真诚的回报。有一次,考试的时候,同桌的钢笔没有抽水,不能写字,这时,我从我的文具盒里拿出一支钢笔,借给了他,这样我的同桌迅速地把卷子写完了,他非常感动。过了几天,我也有一个地方需要用红笔改错的时候,我在文具盒里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这时同桌主动借给我一支红笔,说:“记得吗,上次你借我钢笔……”我听完之后温暖了很久。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别人有困难时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别人不求回报,只要你真诚地帮助别人,别人也会真诚回报你,甚至会使你获得成功。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6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我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这本书里的资料十分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等好多方面,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让人爱不释手。

    比如,为什么水能灭火?如果把蜡烛浸入水里,它就熄灭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蜡烛燃烧需要的是空气,而不是水。这正是水为什么能灭火的道理:它不让空气接近燃烧的物体。当然,也可以用别的方法来灭火:盖上毯子或者撒上沙子。毯子或者沙子不让空气接近火,火就熄灭了。

    面包里的.小孔是从哪里来的?面团一放进炉子里,面筋受热就慢慢变干了,变松了。一直以来拘留着二氧化碳的那些口袋破裂了,让二氧化碳跑出来了。这就是面包为什么松软多孔的道理。面包芯里的每个小孔,就是二氧化碳气泡留下的遗迹。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从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好多谜团。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7

    我家门前有一条公路,再向前看,就是金华火车西站。

    火车站每天会给我带来快乐,有时也会给我带悲伤。每天,我都能听见火车的喇叭声,你可别小看这喇叭声,远远几十公里都能听见,所以喇叭陪我度过每一天。

    早上,我一听到喇叭声,就会不顾一切地起床。到了8:00,9:00八九点,大家都知道一辆火车进站时都会打开自己巨大的嗓门叫起来。我听到了就会走出来,我知道有许多外地的同胞要来金华这个旅游胜地来观光了。接着是数火车的节数:1.2.3.4.——每次数完我会把它记录下来,再数再记。有时,火车里的'乘客要下车火车就得停下来,我就不能再数下,但是,我就像着了迷似的,痴痴地望着火车,等待它启动。我在接着数,再记下来。有时我为了火车启动,还忘了吃饭。一阵子就成了习惯。

    晚上,火车站灯火辉煌,一盏盏彩灯把火车站装扮的漂亮的不能在漂亮了,所以我把它叫做“美夜姑娘”到了深夜,3分之2的居民都入睡了,但火车站的叔叔阿姨们都不分昼夜的工作。有时,我会偶尔的呆在门口,因为我睡不着,,所以我痴痴地看着火车,我等待着火车把一批旅客进站,再等待下一批旅客进站。如果,有一辆新的火车出站或进站时,我会在上许一个愿望,让他和火车一起走,把我的心愿告诉远方的朋友。

    到了学校,我不能再数火车的节数,不能再许愿了,只有在晚上躺在床上,听那熟悉而又另人僬醉的喇叭声了。再过十天我又回家了,我又能做我对火车要做的事情了

    火车站的朋友们我愿您带着金华人民的心愿,驶向未来的远方!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8

    在蝴蝶的眼中,花是美丽的天使,因为花给予它生命的甘露。可在花的眼中,蜜蜂是真诚的挚友,因为蜜蜂给予它生命的延续。而在我的眼中,书是人生的导师,因为它给予我源源不断的知识。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便要数家喻户晓的《十万个为什么》了!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类书籍。它让我觉得这个世界是多么有趣,生活中处处都充满了秘密。地球、数学、海洋、医学......各种各种的科目,它应有尽有。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好老师。地球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会有海洋?浩瀚的宇宙还有其它生命吗?......这本“科学界的字典”,以问题为题目,令我十分好奇。每一篇章虽然简短,但是却蕴含着许多神奇的科学知识,让我恋恋不忘、爱不释手。

    五大洋是怎样分开的?在约2亿年以前,它们是一个整体名叫--盘古大陆。盘古大陆分三个阶段开始解体、分离、其碎块发生漂移,最终形成的七大州和五大洋;只有地球上才有海洋吗?当然不是,在木星的众多卫星中,有一颗叫欧罗巴,它拥有着许多又深又广的海洋;地球的“童年”是怎样的呢?它的“童年”是多灾多难的,受过高温的烘烤,陨石的撞击,让人心痛不已;为什么说地球像个没煮熟的鸡蛋?这是因为地球分成外壳、上地幔、下地幔、外核和内核结构非常像鸡蛋,在外核部分还属于液体状态,所以说它是个没有煮熟的鸡蛋......《十万个为什么》就像一个指南针,为我在知识的丛林里指明方向。

    这本书用简洁明了,生动有趣的语言,揭晓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秘密。在我的心里种下了勇于探索的萌芽。知识是永无止境的,需要不断地去了解,去探索。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在马老师作文班读了一篇阅读《一间改变命运的房间》,这篇阅读主要讲了一双老夫妇到旅馆没有房间住,有一个服务员不但没有要钱,还把自己的屋子借给他们住,老夫妇十分感动,几年后,在美国华盛顿建了一座豪华建筑。

    这篇阅读告诉我们:尽可能真诚地帮助更多的人赢得成功,成功就会陪伴你。人生往往这样,你认为理所应当的拒绝了,不会让人感激你,你也永远不会拥有太大的成就,因为你不善良,不会真诚的对待他人。

    我们还扩展了一个巴西家喻户晓的明星——文尼西斯。

    文尼西斯是一个孤儿,父母双亡,可是文尼西斯参演过获得44项大奖的一部著名电影《中央车站》。这个无名、无身份背景的孤儿怎么能成为一个著名明星呢?这里面就有一个故事。

    《中央车站》的导演,路过车站看见了文尼西斯,这个孩子问:“先生,您需要擦皮鞋码?”

    导演说:“不用。”

    “那您可以借我一元钱吗?我要买个面包,无论如何我都会还您的。”

    导演给了他一元钱,看着眼前的.男孩,导演告诉他,如果可以我能让你吃饱饭还会有钱赚。几天后,文尼西斯果然信守承诺还了导演的1元钱,还找了十几个同伴一同去“找饭吃”“找钱赚”。

    导演被他的言行感动,认为他就是《中央车站》最适合的男主人公……

    人生最宝贵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利,也不是地位,而应当是诚信!

    到芬兰车站读后感 篇10

    阿里巴巴总裁马云说:“看一个人、一家公司的好坏,并不是看他或企业有多少名牌大学毕业生,而是看他是不是发疯一样工作后,每天是不是笑眯眯地回家。”

    这个观点是我在读《黄金心态》时的感悟。是的,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并不完全是知识、能力、才干。最重要的而是一种积极、良好的心态!如果一个人拥有了积极的心态,发疯地干工作,每天笑容不断,那这个人的工作一定会“芝麻开花——节节高”,同事、家人也会被笑容感染,用阳光心态来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既使你是一位名牌大学毕业生,但如果拥有消极心态,本身可以迎刃而解的问题,也会变成一座不可攀越的高山,那心情也会不好,脾气也越来越坏,同事们就更不敢和你分享快乐……

    在《黄金心态》一书中说: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一个人还要学会随时充电,丰富自己的知识。但要注意发展多方面而不是单一才能;还要注意在某一方面自己的发展空间大小,以决定知识技能的用法。

    一个人在工作到一定高度时就必须考虑老板心态。到适合时机时,要学着自己创业,营造更加美好的将来。当然和老板的关系千万要小心处理,因为他有可能成为你将来的大客户或生活中的好帮手。可不要与老板翻脸哦!

    在工作压力大,心情不好时,可以请一天假,到户外走走。呼吸点新鲜空气。这时,即便再不好的心情也会好转,回去,就可以安心工作了。

    《黄金心态》中还说:人还要怀有“空杯心态”。一盏亮了太久不熄的'油灯是不会引起注意的,只有在适当时机熄灭一下,就会引人注意了。如果公司离不开你,而你又得不到提拔,那就需要离开2天,回来一定加薪升官了。但是,一盏久灭时亮的油灯,只会被淘汰。因为一个老板是不会让一个随时会不见的员工待在他的公司,所以油灯不能灭得太久啊。

    怀有“黄金心态”,美化你的生活。让一粒沙子变成一颗珍珠,让它亮得更久一些。

    李尔王读后感经典十篇


    在小编经过精选之后,认为“李尔王读后感”是其中最值得一看的文章之一。罗曼·罗兰曾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和书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这篇作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写读后感绝不是简单地抄录或复述原文,而是不能脱离原文的前提下,重点体会和感悟。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您继续阅读下文!

    李尔王读后感 篇1

    【篇一:读《李尔王》有感】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篇二:《李尔王》】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而被驱逐时,从她脸颊上流下的眼泪变为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顺着钻石铺成的路找回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里它才和钻石一样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亲情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添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说明这一点:同是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的地位就比爱德加低。尽管大家都明白私生子不能选择是不是当个合法的孩子,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抱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england@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亲情在这条线索中不那么重要,只是为了在两兄弟之间作对比控制变量而已。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不正当的方式挑战了命运,终究被正义和道德——即爱德加代表的精神吞噬了心志发了疯。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空口指责儿女的可恨。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宽容,不正是李尔的不同侧面吗?P516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篇三:读《李尔王》有感】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一定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

    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对比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

    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只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美好的人们,这就包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

    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知道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一定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可以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悲剧中注定的吧——把美好的毁灭掉。

    我想,李尔王中的一些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不能接受的,但也许世界真的就是这样,只是我还没有看到过它的黑暗。我不知道当自己走出校园以后会面对着怎样的世界,我都希望远离谄媚和虚伪,坚守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纯真,不去做因为欲|望而失去理智的“傻瓜”。或许现实生活是残酷的,做到这很难,但不经历谁又知道善于恶,伪与善的标准呢?

    向真诚的考狄利亚致敬!

    【篇四:《李尔王》】

    从上中学就很喜欢莎士比亚,那时有学他的《威尼斯商人》,为其中精彩的剧情美妙的语言所倾倒,后来又学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死与共冲破世俗禁锢的爱情让我心生向往,中学时期学习莎翁的这两部剧均为经典让我折服,却又觉得意犹未尽。那时又因条件有限,时间紧张,没有能再看到莎翁别的剧本,直到大学了才有时间有机会再次与莎翁《李尔王》相遇。

    其实《李尔王》讲的是个简单的家庭故事,一个父亲与他的三个女儿的故事。李尔王是个富有的国王,他有三个女儿,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能再很好地管理国家了,于是他决定把国家分给三个女儿。他问大女儿:“说说你有多爱我吧!”大女儿说她世界上最爱的人就是父亲,她愿意用所以的金钱与权力来爱父亲,李尔王听了很满意,分给了大女儿一半的土地与兵力。接着他问二女儿:“你有多爱我呢?”二女儿说她愿意为父亲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所以她最爱的人是父亲。李尔王也很满意,又分了剩下的一半土地与兵力给了二女儿。轮到了三女儿了,李尔王问她:“你愿意用什么来爱我呢?”三女儿很诚恳地回答说:“我现在一无所有,所以没法拿什么来爱你父亲,但请相信我是爱你的。”李尔王很不满意三女儿的回答,认为她是在敷衍,根本不爱自己。于是决定不再要这个不孝顺的女儿了,当然也不会分给她半点财产。故事讲到这里或许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精彩还在后面,分光了财产的李尔王一无所有,有一天他想去大女儿那里看看,却被大女儿嫌弃厌恶,扫地出门。他在二女儿那里也是一样待遇,最终是三女儿出现了并愿意奉养李尔王,这里是故事的高潮,当初说怎样爱他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在他没财没势后开始露出丑陋的嘴脸,忘恩负义地将老父亲拒之门外,不善言辞没分到任何财产的小女儿才是最爱父亲的,她愿意用自己现在拥有的东西去爱父亲。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动容,李尔王的糊涂,大、二女儿的阴险狡诈,三女儿的真诚孝心形成了对比,这个故事表面看起来是发生在英国皇室,但实际却在我们身边。

    你的身边也有这样类似的故事吧,不孝的子女,凄凉的父母,令人心寒,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父母教我们说话,走路,吃饭,耐心地教会我们成长,父亲付出了多少辛苦,在父母年老体衰该由我们反过来奉养他们的时候,有的人却早已经忘记了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他十几年的恩情。当乌鸦还知道反哺之情时,我们应该感到惭愧了。当滴水之恩能换来涌泉相报时,作为父母,他们会十分幸福。而我们要做到饮水思源,用感恩之心回报培育我们成长的父母,回报帮助过我们的朋友们。

    李尔王的故事还让我想到了真诚,人与人的交往中,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有的人说得很好,但转身就把你出卖了,而有的人是真诚对待你,不会对你说甜言蜜语却能在你困难时拉你一把,前一种人不能交,后一种人要好好把握,千万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呗甜言蜜语蒙蔽自己的双眼,看不清他人的内心,最后悲惨的还是自己。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有长期相处,才会辨别真善美假丑恶。

    大学生活没有了高中的紧张的学习压力,我们可以在惬意的午后,捧着一壶热茶,品一本好书,用读书充实自己,不负美好的大学青春年华。

    【篇五:读《李尔王》有感】

    “父亲,我爱您胜过自己的眼睛,整个空间和广大自由,超越一切可以估价的贵重稀有的事物;不亚于富有淑德、健康、美貌和荣誉的生命。”这是李尔王的大女儿高纳里尔的表述。

    “我厌弃一切凡是敏锐的知觉所能感觉到的快乐,只有爱您才是我的无上幸福……”这是二女儿里根的表述。

    多么娓娓动人的口才,说得李尔王心花怒放,将财产给了她们,然而她们真有如此爱她们的父亲吗?不,她们对爱的告白其实是对金钱的渴求,她们对亲情的表述其实是对财富的欲望,她们对父女情的理解其实是被利益蒙蔽双眼的表现。

    而李尔王最珍爱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的回答却是“父亲,我没有话说,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嘴里;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对啊!亲情的爱只是因为您是“我”的父亲,而对您的感激与孝敬,不会因为言语的诱人而变得更加崇高,不会因为金钱的“万能”而变得更加伟大,更不会由于私欲的“渴望”而变得更加至高无上光彩夺目;相反它们会因为言语的花俏而变得低下,会因为金钱的伪装而变得卑贱,会因为私欲的愚昧而失去光彩。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人类那可耻的虚荣心所赐。考狄利娅那普通的“名分”、简单的话语道出了亲情的“真实”——普通而平凡。

    然而李尔王却因此大怒,与她断绝父女关系,难道他这个高高在上的君王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难道他这个父亲对亲情的理解也只是语言的动人、表面的华丽、不断满足虚荣心的奢侈,毫无真情实感吗?

    考狄利娅“只是缺少娓娓动人的口才,一些违心的言语,凡是心里想到的事,总不愿在没有把它实行以前就放在嘴里宣扬。”她所以失去欢心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丑恶的污点淫邪的行为,或是不名誉的举止,而是她“缺少像人家那样的一双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她所认为可耻的善于逢迎的舌头。”

    人们的虚荣心是多么奇怪而可耻!只喜欢别人把你当贵重稀有的物品而捧得高高,却不知道别人已把自己当作无用易碎的玻璃花瓶,不知道自己的短处,还一味地挑剔别人的毛病与错误。当一个人不断希望得到别人的奉承与讨好时,那么这就是他“毁灭”的开始。

    时间证明了一切,两个女儿排挤他,冷落他,只有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考狄利娅来关心爱护他,最后用她的生命换回了她“真正”的父亲,弥天大谎破灭了,此时美丽诱人的言语成了万恶的根源。言语的诱人,言语的“伪装”,言语的“虚假”历历在目,痛之入骨。回想当时肯特公爵的劝阻是正确的,他甚至用生命作为代价对他说道:“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而现在已回天乏术了。

    这是虚荣心“导演”的一部愚昧父亲害死自己善良女儿的可悲电影。

    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平时的一句话“忠言逆耳”,而且也证实了人们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对于平时普通的言语都要求美丽动听,对于不需要舌头,只要行动的事却要天天宣扬于嘴边,然而紧随着的将是幻觉、泡影与虚伪。

    当肯特公爵被逐出国家领土时,曾对李尔王的两位大女儿祈愿道:“……愿你们的夸口变成实事,假树上会结下真实的果实……”可谁都了解人们的虚荣心永远会携带着虚伪与丑陋,夸口不会变成实事,假树上永远不会结下真实的果实。

    【篇六:《李尔王》读后感】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都讨厌这个国王,唯独小女儿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为了争夺王位,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才是真心的爱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要不然会受到惩罚的;也不能光听好听的话,而不去认真思考,要看清事情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李尔王读后感 篇2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盲人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李尔王读后感 篇3

    《李尔王》通过演绎王室中具有现实批判色彩的利己主义对于权势、财富的贪欲而产生的争斗以及饱含人文主义理想色彩的善良人们悲剧死去的故事,再现了资产阶级利己主义人与人之间丑陋的利益关系同时向上帝哭诉和呼吁人文主义的回归。

    李尔在被摧毁的人格土壤上,开始回忆、自省,并展现出内心深处高贵的人格,待人温和、胸襟宽广,怜悯那些有着不幸遭遇的人们。李尔在悲剧的作用下,直至因过度悲伤愤慨而死去,蜕变成了一个拥有美丽人格的上帝。

    一个人很难拥有完整永恒的人格,正如李尔一样,人生中突如其来的变故挫折就如海上遽然形成的暴风雨会打乱海浪中的船舵,甚至摧毁。一个始终将进步作为信条的人生是不允许残疾的人格的,堕落还是重塑,将是决定人生方向和高度的重要抉择。悲剧眼中的人格,正如镜子中的自己。一些人或因命运的捉弄,世俗的沉浮,人事的戏谑,将带着悲剧色彩的镜子愕然摆在了自己眼前。一些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省察,或惊愕,或感慨;或哀嚎,或流涕;或沉沦,或奋发。也只有在这时,人们才意识到自己人格的本来面目,才会静下心来去回忆和思索流失的岁月。每一处苦难,每一个悲剧,都是一个提供省察自我的绝佳机会,人格得以洗濯、净染,因而悲剧眼中的人格始终真实,可感,可亲。

    悲剧眼中的人格甚至还值得玩味,这并不是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而是对过去和未来负责的态度。如果一个人不将悲剧前的自我反复沉醉和玩味是无法直接体验到之前的人格是如何塑成的,也将直接影响到未来人格的重塑。

    人生需要悲剧,需要用她来自省和警世,需要借她宝石般澄澈的双眼去回看自己的人生。

    李尔王读后感 篇4

    老国王李尔年在分国土时,他的二个大女儿的甜言蜜语,骗取了父亲的欢心,而他的小女儿恰如其分的想法没有使李尔王满意。得到国土后,两个大女儿将父亲赶出了皇宫,只有小女儿收留了他。然而最终,李尔全家都悲惨地死去了。

    李尔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相信了虚假的两个大女儿,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率真小女儿科第丽霞。

    他是自食其果的。在丽堂皇的皇宫中,他是一个糊涂,虚荣的昏君;他是整个国家权利最大的,没有人敢大胆直谏。他沉浸在众人的谎言中,犹如一个吸毒者,日复一日地依赖他人的奉承。直到他失去了王位,权利后,才真正觉悟。

    他也是可悲的。女儿们的忘恩负义,使他开始神志不清,甚至在恢复了人性后,亲眼见到自己最善良最爱的女儿死在了自己面前。

    他并不是一个恶人,只是被虚荣冲昏了头脑,他是渴望被爱的,至少在最后恢复了本性,而两个大女儿却是卑劣的——

    她们花言巧语地骗了父亲的财产,为了心爱的男人杀死了自己的妹妹。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她们的人生,没有亲情,没有爱情,互相利用,互相伤害,只是为了她们的利益。

    剧本中有令人厌恶之人,相反,也有纯真善良的人。

    小女儿并没有记恨自己父亲的所作所为,的善良,率真,与两个姐姐的虚假形成了强烈对比。最让人痛心的便是小女儿之死,通过美好的形象死亡,表现的是美的毁灭,人对这样一种黑暗势力痛恨。

    每个人的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必须要学会去判断它们。不可因虚荣及利益丧失理智。

    善与恶,伪与真。是我们一定要面对的,但最终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

    李尔王读后感 篇5

    李尔王无疑是整个悲剧的主角。他是一个暴君,任性的统治者;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享受世界上所有的荣华富贵。然而,一个致命的错误使他的悲剧暴露了人性的弱点之一,即虚荣心。

    莎士比亚有四大悲剧,可我总觉得《李尔王》写得发人深省。作为传世百年的经典剧目,其内容无需重复。一个英勇有为的贤君,竟被自己的亲生女儿**,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可悲可叹!

    故事一开始就指出了人性的一大弱点:人们喜欢听好话,喜欢被人奉承。尤其是人到了老年,总喜欢居功自傲,也因此总被遮蔽了耳目。

    正如大清帝国的乾隆皇帝在一片奉承和盛赞中自封为“十全老人”一样,大女儿和二女儿竭尽所能地渲染,令这位不列颠国王陶醉了,醉得飘飘然,醉得一塌糊涂,醉得忘乎所以。中国有句老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列颠与我国相去甚远,大概很难懂得这个道理。

    所以说真话、说真话、向父亲坦白的小女儿成了悲剧。这似乎和我国的一个小故事有些相似:某人得子,大喜,众人探望,皆以“此子富贵”“此子长寿”“必有大才”谓之。

    唯一人曰:“此子终为死焉。”众皆愕然,鄙视之。

    说了实话而惨遭厌弃,而那些虚情假意、口沫横飞、恨不得将所有溢美之词基于此子一身的人却广受欢迎,甚至以高尚者自居,而讲真话赶出门外。这与考狄利亚惨遭两位姐姐的鄙视和父亲的厌弃如出一辙。人性的弱点也正在于此:

    人都喜欢被赞美,都喜欢溢美之词。但人们还希望这些话都是真诚的。于是乎,就又形成了悖论:

    美言绚烂而多虚假,真话逆耳而多诚意。正如饮料和开水对人一样,虽然饮料很美味,但真正解渴的还是开水。李尔王最后总是依赖他的小女儿,对吗?

    接下来的故事便是“孝义”和“贪婪”的问题了。身为中国人,在看待子女对待父母的问题时,自然而然地要从“孝”的角度出发去**——好像在我们眼里也只有这一个角度。

    当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高纳里尔和里根在用花言巧语骗得了李尔的国土之后,对待自己的父亲就不仅仅是“孝”与“不孝”的问题了,而是忤逆与大逆不道了。从大女儿高纳里尔要求裁减父亲的侍卫,到二女儿里根对父亲避而不见,一直到最后李尔在暴风雨之夜冲出宫廷,终至疯狂。这中间两个女儿的冷酷与无情表现的可谓淋漓尽致,在这些情节中,还穿插着一个“小李尔王”的故事:

    爱德蒙为了夺取继承权,诬陷兄长,陷害父亲,终至父亲流亡的故事。这两个故事交织在一起,揭示了利益世界中人们的贪婪本性,并严厉鞭打了利益世界中的权益斗争和人性冷漠。正如爱德蒙为了继承权所做的一切一样,两个已婚妇女为了争夺爱德蒙而互相残杀,这对人性和道德的丧失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这三个臭味相投沆瀣一气的人聚在一起,最终“恶有恶报”,这些都是后话。作品中暴风雨的出现,恰到好处。连天的狂风暴雨,营造出一种黑暗的、恐怖的气氛——人性泯灭了,道德沦丧了,世界成了地狱……

    当然,光明终究还是会到来的,考狄利亚就是光明,就是“善”与“美”的化身。事实上,从一开始,科黛利亚就表现出她的真诚和善良。虽然父亲对他有些无情,但当她得知父亲的悲剧,还是兴兵讨伐。

    还有爱德伽对自己的父亲葛罗斯特,虽然自身惨遭诬陷,被父亲通缉,当葛罗斯特也被流放,他还是去暗中保护,这样的情节与李尔王和考狄利亚似乎是雷同的。同前边“恶”的重复一样,这种“善”和“美”的重复也将人们心灵的震撼最大化,“善”和“美”依然还在,在考狄利亚和爱德伽身上就体现着这种“善”和“美”。对于父亲李尔来说,考狄利亚的出现,带着“雪中送炭”的意味,让已经疯狂了的李尔内心有了一丝安慰。

    但我认为,这种安慰背后应该有一层矛盾心理。毕竟,他拒绝了她,剥夺了她继承土地的权利。不论如何,父女和好如初。

    有什么比家庭之爱更珍贵?即使在那个为权力和利益而自我杀戮的可怕时代,家庭爱情仍然是一缕阳光。但这种>幸福感终究还是短暂的,随着考狄利亚被缢死,李尔也在这种悲痛之中离开了人世。

    这样的结局虽然曾遭到人们的非议,但,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现实,在那样一个人性被泯灭、良知被泯灭的黑暗**的世界中,怎么能允许“美”和“善”全身而退呢?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

    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界的无常使悲伤和欢乐瞬间改变,而命运的无常使乞丐和国王一夜之间改变了位置。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

    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李尔王读后感 篇6

    记得学生时代曾接触过莎翁笔下的四大悲剧及四大喜剧,可能是因为学生时代的浪漫情怀,致使我对莎翁笔下的悲剧提不起丝毫的兴趣,只是读过几部经典喜剧的些许片段。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可能经历过挫折,也许有些工作上的不尽如人意,浪漫情怀也逐渐在社会现实中弥漫,悲剧也成了生活的调味品!

    《李尔王》作为莎翁笔下的经典悲剧,主要讲述了几种矛盾的社会关系:老人与子女、私生子与继承权、畸形的爱情,同时通过对两个家庭的纠葛,利用谎言与真相,把矛盾推向了高峰,形成了最后的悲剧效果。我也曾初步浏览过《李尔王》的故事概要,起初感觉并没有那么惨,但观影后实则不然,大概率是因为剧中演员表演技艺精湛,将人性丑恶展现的淋漓尽致,甚至有些情节我也一度看的咬牙切齿。

    剧中李尔王老来昏聩,喜怒无常,喜欢听奉承的话,并引以为真,不能通过理性去判断是非,听信了大女儿和二女儿的甜言蜜语把自己的国土和权力分给了两人,并与拒绝逢迎、一心真诚的小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李尔作为老国王,放弃了权力,却保留了一百人的强大武装,让获得权力的两个女儿没有安全感,担心惹他不顺心的时候,会给她俩带来生命危险,所以想方设法的削弱这一百人的武装力量,这也是李尔王与女儿们的矛盾焦点,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这出戏还有一条主线。伯爵的私生子爱德蒙决心获得公正的权益,抛弃父子兄弟之间的血缘关系,以欺骗和告密的手段谋求自己想要得地位和财产。就在爱德蒙通过这种不正当的、甚至说是卑劣的手段取得他所谓的成功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竟然同时爱上了爱德蒙,并对爱德蒙的行为青眼有加,认为只有爱德蒙这样的人才会配得上自己。两个已婚的女人为了争夺爱德蒙而自相残杀,更是给予这种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以极大的讽刺,这三个臭味相投的人聚在一起,最终自食恶果。

    作品中的几个暴风雨场面营造了一种阴暗恐怖的气氛。当情节发展到下半场,人性就失去了,道德就失去了,世界就变成了地狱。但光明伴随着李尔小女儿一同到来,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虽然父亲对她很无情,但当她得知父亲的悲剧后,她还是开始反抗,但最终还是被打败而死。李尔王也在悲痛中死去。

    这样的结局虽然会引来很多的不满,但这就是残酷现实,在那个人性泯灭、道德沦丧的黑暗**的世界中,怎么能允许“美”和“善”全身而退呢?鲁迅曾说过,悲剧是对美好事物的毁灭。但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不仅善的东西被摧毁,**的东西也被摧毁。我一直相信,虽然一切都被摧毁了,但光明依然存在,新世界终究会是美丽的。

    李尔王读后感 篇7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一部似乎在我们的生活中绝少见到的悲剧,毕竟我认为亲情是最温暖的也是最牢固的,它有着血缘的联系,以及许多年的感情基础。可是戏剧的背景一个充满谋求权力和财富的宫廷之中,在这里,人们被财富与权力迷昏了头,于是发生了父女手足相残的悲剧。

    李尔王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唯一真心待他而且毫不虚伪的小女儿,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是自食其果,亦是必然的。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争先恐后向他奉承的之人之中,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他说煤球是白的就没人敢说煤球是黑的。日复一日,奉承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便使他极爱面子,以至于看不清事情的真相。正当两个女儿都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小女儿没有向他奉承与夸赞,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他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造就了这个悲剧。

    而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就是典型的宫廷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女子的温柔,贤惠,孝顺,她们狠毒、不忠、不孝、无知,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毁灭自己的家,甚至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在不断地利用她们。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没有找回心中的亲情。

    在中国的古代宫廷中为了权力而父子、兄弟相残的事情也是数不胜数。李尔王的悲剧就在于人性因权力的的堕落。就算在这二十一世纪,家庭因遗产,房子,赡养父母而搞的家庭破碎的例子也是很多,每每在电视上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不禁会想,为了钱而否定了了父母几十年的养育之恩,手足的情谊…。值得吗?也许我还没有步入社会,不知道挣钱的辛苦,但是我知道的是,赚钱是为了生活的更好更快乐,而没有亲人的关爱的生活是不会开心的。

    最后一句更是全文的经典:世人啊,擦亮你们的眼睛吧,含毒的针刺往往隐藏在美丽的花束之中。

    李尔王读后感 篇8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李尔王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李尔已经逐渐感知到这个世界的本质,他充分认识到里根和高纳里尔是心口不一的人,感知到威权的伟大的影子(讽刺),看到得势的狗、可恶的教吏、放贷的人,看到那些斥责罪恶的同时在干着他们所斥责的,看到了社会的虚伪和罪恶的无处不在。“罪恶镀了金,公道的坚强的枪刺戳在上面也会折断;把它用破烂的布条裹起来,一根侏儒的稻草就可以戳破它。”多么富有哲理和深意的话,将罪恶的本质剖析地淋漓透彻。

    如果将罪恶得到了金钱的支持,那么它将是不可抵御的,然而如果罪恶无依无靠,它将无所施展;所以“没有一个人是犯罪的”,罪恶源自的作祟……

    李尔王告诉葛罗斯特,虽然命运是悲惨的,值得受苦,但我们应该忍受它。世界本身是荒谬的,充满无尽的痛苦。在这个大舞台上演绎的人们全是些傻瓜,这虽然令人禁不住放声大哭,然而我们是清醒的,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本质的,所以面对这命运、人性的荒谬应该忍耐,因为只有忍耐才能帮助我们穿过这无尽的痛苦。

    只要你忍不住哭,你就会陷入无尽的痛苦,最终成为舞台上的傻瓜。李尔王看到了现实世界,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但他仍在痛苦中挣扎,他一次次清醒和疯狂。正是因为他看透了人性的丑陋和表面背后的真相,才被这个痛苦的真相折磨。

    他感叹“我是天生下来被命运愚弄的”。此时,折磨李尔王的不再是迷茫的痛苦,而是看到社会、自然和人性后的丑陋和疯狂的痛苦,以及无法掩饰的痛苦。

    当结尾考狄利娅死去时,对李尔来说这象征着这世界跟人性的最后一点善也被吞没了,他跟这个世界最后的牵连也被斩断了,他再也无法承受世间的折磨和痛苦。“要是她还有活命,那么我的一切悲哀都可以消释了。”而考狄利娅是永不回来了,等待李尔的也只有在无尽的痛苦中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李尔王最终走出自我世界,看到现实世界的本质时,他看到的是无尽的悲伤,是人性无法掩饰的悲伤,因为他无法忍受,他疯狂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李尔王》是一部杰出的悲剧,它给了我们一个深入看社会、看世界、看人性的渠道并给予我们足够的警示。不同时代结合那个时代的特征都能从《李尔王》中解读出新的见解。李尔是自我世界的**者,因为**所以妄为,因为妄为而失去**的依靠——权力,但仍然认为自己是君王,由此受到种种悲苦,却从悲苦中逐渐清醒,走出自我世界,逐渐看清真正的世界。

    然而当他真正看清这个世界,看清了人性,等待他的却是因世界、人性的丑恶、罪恶而产生的无尽的悲苦,这种悲苦使清醒的他疯狂乃至走向生命的尽头。这是一个无限悲哀的悖论。舞台的傻子,还是悲苦的疯子?

    **清醒吗?只有无知和愚昧的悲哀和被人性的丑陋折磨的悲哀。

    李尔王读后感 篇9

    《李尔王》读后感

    一天,国王把他的三个女儿叫到他面前,对她们说:“我的女儿,我想知道今天谁最爱我,我会把领土给她。”。

    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

    大女儿对国王说,爸爸,我永远爱你。我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生活。

    当国王听到这个消息时,他认为这是真的,所以他把大部分土地给了他的大女儿。

    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

    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

    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为了争夺王位,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突然意识到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真的很爱我,是个诚实的人。

    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否则会受到惩罚;不能只听好话,不认真思考,要看清事物的本质。

    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李尔王读后感二

    自从向威尼斯商人学习以来,我就喜欢莎士比亚的戏剧。

    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因为我觉得他的语言很有意思,即使翻译成中文。

    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认为这句话能很好地揭示主旨。什么是傻瓜?那些被不公平对待的人是同一颗心吗?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仍然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

    李尔王读后感 篇10

    暑假,我精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从中学到了很多,我觉得比起文学本身的东西,《李尔王》给我的更多是人性,理性的思考。首先,我先简单地说一下它。《李尔王》这部作品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从此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故事曲折而又悲惨,给了我很多很多的启示和感悟。

    此刻我们简单剖析下书中的人物和资料吧。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正因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就应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悲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但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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