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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03-11

    委托监理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签订合同一定需要遵循合法的原则,正规合同怎么写才有效?关于“委托监理合同”教师范文大全进行了深入研究精心汇总了相关资料,所有的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委托监理合同 篇1

    编号,____年____第___号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简称业主)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监理方)

    根据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协议,业主方愿意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

    为明确双方在建设监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监理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投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工程的范围及其工程造价(1)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监理内容及职责分工(1)设计阶段①提出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②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组织实施。③审查设计和概(预)算。(2)施工招标阶段①协助设计单位与承建单位编写开工报告。②确认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③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④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并审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的资质。⑤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⑥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执⑦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提出试验或更换要求。⑧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作,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对严重违反规范、规程者,必要时签发停工通知单。⑨鉴定隐蔽工程,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⑩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激素档案资料。⑾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⑿审查工程结算。(3)保修阶段负责检查工程状况,签订质量问题责任书,督促保修。经双方协商,业主委托监理方对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阶段施行监理工作,监理方将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相应阶段的监理程序及工作细则实施监理工作,对上述各阶段实行工期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及合同管理。

    第四条 监理依据(1)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2)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3)依法成立的有关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

    第五条 业主职责(1)负责办理或委托承包单位办理建设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2)负责办理或委托承包单位办理开工前的拆迁及施工用地、水源、电源、运输道路、施工执照、开工许可证等各种申报手续。(3)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勘察资料、设计图纸、设计概预算及有关的工程承包合同。(4)业主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工程范围、有权迅速做出决定和快捷提供资料的人员,出任其代表。监理合同一旦生效,监理方将依据合同全权负责对承包单位的监理,业主对承包单位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应通过监理方转达实施。(5)业主在勘察设计及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写明委托监理及监理职责和权力的条款,以确保承包单位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进行实质性监督管理。合同应明确监理单位____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撤换不能胜任本项工程的管理施工人员。

    (6)业主负责将有关委托监理的条款通知各有关单位,取得各有关单位对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配合。(7)业主必须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及住宿用房,并协助解决其生活问题。

    第六条 授权总监理工程师经双方协商,业主同意监理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委派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予其代表行使在工程监理合同范围以内,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行使处理监理业务的全部有限权力。

    第七条 监理酬金及其支付规定(1)根据本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及监理深度,双方同意建设监理酬金按监理方承担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总金额的______%核取(其中设计阶段为____%,施工招标阶段为____%,施工阶段为____%)。(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15天内业主向监理方支付____万元作为预付款,勘察、设计完成后支付____万元,决标后支付____万元,施工基础阶段完成后支付____万元,主体结构完工后支付____万元,建设工程竣工后支付____万元,剩余为数竣工移交完毕,以结算总金额为基础一次结清。(3)凡业主未按第7条(2)款规定付款时,每拖延一个月,即需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金额10%的逾期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原因,需中断合同或延长合同工期时,监理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用由业主承担,如系监理方原因则监理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监理方自负。

    第九条 监理酬金如监理方按合同完成任务时,可全额计取;如因监理方过失造成质量事故损失时,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直接施工损失外,家你方应按收费的比例退还监理酬金,其计算方法为,直接损失金额×监理收费百分率=应退还监理费。

    第十条 监理奖金对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合理建议,在满足工程情况下所节余的投资,业主应按节余投资部分的30%,作为对监理工作出色的奖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倘若任何一方严重地不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30天后,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即使提出终止的一方无任何过失。倘若终止是由于监理方以外的人士的过失所导致的,监理方有权要求给予30天终止通知,并要求业主对其直至终止日期提供的服务按实际投入监理工程师人数计算,每人每日为人民币____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由于任何非政府行为,例如天灾、山崩、闪电、地震、火灾、爆炸、水灾、公敌行为、战争和封锁所造成的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业主或监理方未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必须就不可抗力影响__详情,以书函或电函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其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签发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以供确认。倘若不可抗力的影响连续超过120天,双方必须解决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倘若合同已无效,并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必须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委托监理合同 篇2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通用16篇)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_________________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监理合同 篇3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月__日完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十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X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X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包括围墙、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车棚、停车场、沟渠、池、井、路灯等。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十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疏导管理;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收费服务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定《租户装修指南》供租户作为操作依据,装修图纸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十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包括接受会议中心租赁客户咨询、组织管理会议中心会议服务、收缴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各项费用。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本物业管理的相关收入和支出均通过乙方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处所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进行处理,专用银行帐户预留三方印鉴,即太平物业财务专用章、太平物业法定代表人名章、国际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费用收缴原则:乙方在任何时候向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者收费应提交收费通知单,包括固定费用及非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即物业管理费、空调制冷费及采暖费。

    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会议层由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并办理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用时记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215;设施原值+管理费)。乙方所辖物业处根据甲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之规定内容,每月向租户代发缴费通知书。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乙方所辖物业处将定期核对空置单元面积和管理费金额,向业主收取空置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能源费用(如有),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需调整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则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执行。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

    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利于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这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

    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直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甲、乙双方曾就张家界酒店工程项目签定过《建筑工程建设合同》,因甲方方面问题导致工期时间延长,给乙方成一定损失。

    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承担违约责任,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十五天内没有答复。 委托人责任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十一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万元。甲乙双方任何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罚金在___元限度之内。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保密约定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客户名单、合作情况、价格、营销、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纠纷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三十一条及

    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目前工程委托已成为建设单位工程审计的主要方式,那么工程委托协议怎么写呢?

    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为提高泵站品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管理委托方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熟悉设计内容。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

    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协助委托方(或被委托组织)会同设计院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和对优化设计进行讨论。--审核承包单位对设计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乙方于竣工后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若工程提前完成,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临建工程设计、施工详图、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委托方编制整个工程的控制性网络进度计划,提出各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 其他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性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对施工依据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等进行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经事宜。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进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X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除工作质量。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乙方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主要内容),甲方审核后。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X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X的秘密。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施工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拆除标准:被拆除房屋(含棚子、自建房等)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坪,地下室部分拆除到地下室地坪,化粪池要求连同底板全部拆除。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提供 __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提供___________名服务人员。4.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除及清运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215;报酬比率(扣除税金)4.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

    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15;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4.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明确拆除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__ 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215;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4.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档,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加协议条款:4拆迁工地应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随拆随洒水,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

    委托监理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十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十四条 当事人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4.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十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十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6.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十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6.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

    合同价格不再上调,完成工种的成本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十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十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在附录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工厂建造所需的图样,供业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这些图样后一个月内。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

    业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图样和技术资料,收到方应作为机密文件对待,除非另有商定。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业主有权在任何适当时间对建造中的工厂的材料和工艺进行检验和测试,费用自理。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

    合同签署后,承包商应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全权代表承包商。他将在工作时间内坐镇施工现场。业主向项目经理发出的所有指示,如同发给承包商本人一样,同样具有约束力。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6.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

    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包商应向业主赔偿。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如果业主因某种原因遭受索赔或诉讼,而按本条款规定承包商应该或可能对该事由承担法律责任,则业主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以业主名义接手并通过谈判处理解决或能由此而产生的诉讼,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承包商要求,业主应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为处理此类索赔或诉讼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帮助。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

    如果在建造和安装中出现不影响完成安装的小缺陷,或者在测试中测出不影响工厂开工的缺陷,业主应签发完工证明书,而承包商则有义务尽快修复这些不足之处。

    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如果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承包商在进行他认为必要的调整之后,应在业主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测试,时间由双方商定,条件照旧。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工厂不得投入商业性运转。如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业主仍可酌情颁发最后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如果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性能测试的再次失败,而双方并无继续重新测试的协议,则对最后一次测试的结果进行评估。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

    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个月内获得整个工厂的最后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承包商保证,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日起×个月内或本合同生效日期×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发现问题后,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现场工作,业主应在×天内按本条款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现场,业主应在×天内以航空邮件将确证材料发往承包商总公司。承包商应更换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为此,应允许承包商随时自由出入工地,检查缺损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条款。如果承包商因某种特殊情况未能在适当期限内进行双方同意的补救工作,业主有权自行修复,但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

    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本保修的先决条件是,业主须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体规定的性能参数对工厂进行装备、操作和维护。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

    十条 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

    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换任何设备、材料或工艺,则本保修条款的规定也适用于经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材料或工艺。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设计、工厂设备的制造和供应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实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也应向终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知要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但是,如果业主在经营或使用该厂或其中任何部分时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业主有权随时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指示其暂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个工程,如果暂停期超过×天。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

    如果业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规定日期×天内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或者如果承包商因业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误而被中断或拖延了工程的进行,承包商有权暂停执行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

    如果工程按本条款规定暂停,承包商有权收取附加费用,以补偿由于此类暂停、中断和拖延。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_设施原值+管理费)。

    业主可以随时书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应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师出于保护、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装的工程,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

    “不可抗力”指业主或承包商无法控制的情况,使当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或者不得不延迟履行其义务。下列情况均被视作“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他可将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迟或妨碍情况通知另一方。发出通知的一方允许根据具体情况及妨碍或延迟持续的时间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根据本第款第分条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了×个月。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事先未经另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的权利、义务,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转让或让与第三方,如出现此种情况。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十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

    按本合同发出的每个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发送方式有:向对方有关官员当面递交,或预付邮资航空传递,或通过电报、电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如果通知、同意、请求和其他文件发往某个海外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天应视作已经送交;如果发往国内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天视作已经送交。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

    按本条款发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决定,应由有关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十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

    十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监理合同 篇5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委托监理合同 篇6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 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委托监理合同 篇7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附加协议条款: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合同双方: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勘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因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十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定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既终止。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本合同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确保工程勘察质量。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十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十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十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4.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十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当向监理人按合同专用条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支付滞纳金。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15“十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5.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5.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十三条 当事人方要求不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到一致时。5.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十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国家现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2、北京市现行的法规和规章;3、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北京市现行的规范和标准;4、本工程的设计文件;5、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加工订货合同、分包合同和监理合同;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4.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十条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如果委托人认为监理师不能胜任本工程监理工作,监理人应无条件更换能胜任本工程的监理师;如果监理师在工作当中不能够认真负责的对本工程监理管理。5.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应对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在监理服务期内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办理人身和自有财产的有关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5.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条:违约责任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4.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月__日完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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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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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 )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

    (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账户管理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账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三、委托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其运作范围为:_____________.五、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

    2.甲方确保未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委托投资,并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 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并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定最佳投资组合;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篇2

    虚拟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确保您的数字财富安全增值

    随着数字资产的广泛应用和发展,虚拟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成为了数字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该合同是一种双方达成的协议,旨在确保委托方的数字资产得到安全、有效、可持续的管理和增值。

    首先,虚拟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明确了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委托方是指数字资产的所有者,委托受托方为专业的数字资产管理机构或个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委托的范围、管理方式、风险分配等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其次,该合同规定了委托方的数字资产如何被管理。受托方有责任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并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和风险态度进行资产配置。受托方通过专业的研究、分析和风险控制,为委托方提供优质的投资建议和投资组合管理服务。双方在委托管理合同中约定了管理费用、绩效报酬等具体内容,确保受托方能够合理获得回报,同时确保委托方的投资收益最大化。

    虚拟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还重视风险管理和保护委托方的利益。合同中规定了受托方应对不可预知风险的预警和处理措施。例如,受托方需要定期向委托方提供投资报告和风险评估,及时沟通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委托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要求受托方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数字资产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此外,虚拟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还需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规定了双方违约的后果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合同还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可选择采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这些条款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虚拟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对委托方和受托方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委托方来说,该合同是保护自己数字资产的有效工具,可以将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实现数字财富的稳健增值。而对于受托方来说,该合同则是获取业务和回报的重要保障,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创造价值,赢得客户的信任和长期合作。

    总结起来,虚拟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是数字财富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合同。该合同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规定资产管理方式、风险控制措施和争议解决方式,确保委托方数字资产的安全和增值。签订虚拟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是保障您数字财富的最佳途径。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篇3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资产管理合同:

    2.为体现乙方承担风险的诚意,委托当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帐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将自有资金_____万元打入甲方上述帐户,与原有资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权代理期间,乙方需保证帐户内现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帐户内期初总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没有继续打入保证金,甲方有权平仓,终止协议。

    4.委托期间,每赢利_____%,甲乙双方结算一次,甲方资金的赢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资金的赢利归乙方所有。委托期满,也按此结算方式结算。

    5.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帐户市值情况,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码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资策略。

    ;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赢利和保平,赢利全归甲方,甲方归还乙方本金,如帐户亏损,则甲方扣除亏损额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后将剩余款归还乙方。

    7.委托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操作比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帐户资金,双方权利,义务比照本合同进行。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本合同双方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篇4

    虚拟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是指委托方和接收方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就虚拟资产委托管理进行约定的合同。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 虚拟资产委托管理的具体内容;

    3. 虚拟资产委托管理的时间和地点;

    4. 虚拟资产委托管理的报酬;

    5. 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

    6. 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可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乙双方的共同愿望,同时也为了保证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在委托资产管理中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受托资产

    1、委托方式

    为了方便乙方进行管理和运作,甲方自愿将其委托资金以现金的形式存入乙方指定的资金账户,乙方指定的资金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股票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深圳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的资产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3、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资产管理的期限为壹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委托资产的合法性:

    对于委托资产,甲方必须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置抵押、担保、租凭、托管等其他权利。

    第二条:委托管理及收益金分配

    1、在本委托到期日,乙方按预定10%的收益率向甲方支付收益金。即乙方在协议期满后支付给甲方的资产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小写)。

    2、乙方办理清算时,甲方需出示本合同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自然人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才为有效。乙方指定的建设银行结算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资金和收益会自动划转到乙方账户。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拥有委托资产的所有权利和依本合同约定收益的权利。

    B、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及时划入乙方指定的资金账户。

    C、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不得要求提取委托资产。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在合同结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委托资产作出清算。

    B、乙方应根据其认为的风险收益最佳方式进行管理。

    C、乙方保证不将甲方委托管理的资金用于抵押、拆借、担保、挪用等其他目的。

    D、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证劵管理部门的行政规章,如因乙方违法违规所造成甲方本金收益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甲方提前终止协议,无论是否给乙方带来损失,乙方有权获得委托资产的10%的赔偿。

    2、乙方提前终止协议,将按协议到期后的收益支付给甲方。

    3、当地震、火灾、国家重大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协议,使之不能实现,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合同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无锡签订。

    甲方(受托方)乙方(受托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委托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现甲方将下列资产委托乙方进行管理:

    资产: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甲方委托资产直接由甲方汇入甲方在 公司开立的期货帐户,资金账号为___ ,银期帐号为: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委托资产管理的期限以本协议签署后第一笔交易之日为起始日。

    二、委托资产的合法性

    对于委托资产,甲方必须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同时,甲方清楚地了解国家关于投资于金融市场资产的限制性规定。

    三、委托资产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委托资产管理的目的是通过专家理财、分散和减少风险,使得委托资产能够达到保值增值,并以委托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为运作原则。

    四、投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对上述资产进行委托管理,其运作范围为期货市场交易品种,除非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随意变动运作范围。

    五、管理方式:

    乙方在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时,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的委托资产进行交易操作和风险控制。委托期间乙方对甲方委托资产的运做方式有完全处理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对委托资产的操作。甲方应通过保证金监控中心的账户和密码随时关注委托资产的情况,并有权按照约定提出终止委托资产的操作。

    六、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理财的期限为 12 个月。

    七、风险承担与收益分配:

    1、甲方帐户权益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可以在委托期限内分配,分配时间由乙方决定。 乙方收取超出委托资产初始本金以上部分的30%做为管理费,其他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管理费收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收管理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在甲方将委托资产正式交由乙方管理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其他约定:

    1、委托期满后,甲方有权将委托资本金和依合同应分配的收益同时收回。

    。委托截止日至双方清算日,乙方不再为甲方资产计算收益。

    ,不得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自行出金视为本委托资产合同提前解除。除发生本协议第九条第 4 款提前中止合同的情形外,如果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自行出金,则账户亏损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委托资产中按其初始本金提取2%作为管理费用。

    4、甲方委托资产亏损达到__ _%时,可以选择中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监理合同(分享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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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合同(篇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0__年二月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日开始实施, 至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 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⑾“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 ,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 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 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 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 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 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 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 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⑴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⑵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 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 享有以下权利:

    ⑴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⑶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十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

    监理合同(篇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产业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爆破安全管理规程》GB6722-20xx、《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安全,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中段

    承包工程内容:布孔、钻孔、验孔、装药、填塞、钎探、防护、联络网、警戒、起爆、爆后检查、解除警戒、提供空压机给孔桩班组辅助清渣(含所有孔桩爆破作业的施工机械、人工、材料费用),不含孔底清渣。乙方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工程单价和工程量:________40元/元,甲方代扣2‰的保险费用。

    2.工程量确认:以实际收方计算,若乙方装药量过大导致孔桩直径过大,孔桩收方直径不得大于土方开挖直径、钎探按实际进尺深度收方。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三、进度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照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

    2.工程计量及结算:工程计量以双方实测数据为准,即工程计价款=工程量*单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及支付手续。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

    四、工期要求:

    本合同工期:本项工程工期为31天:开工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日,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的,甲方有权按照________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五、双方责权利:

    甲方责权利:

    1.给乙方提供施工基础图1份。

    2.及时办理技术交底。

    3. 为甲方工程师,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工程师负责履行甲方责任,处理现场问题,协调关系,负责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甲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

    4.甲方应按时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相关手续。

    5.每次爆破作业前,甲方负责清理施工便道及场地,为乙方安全运送民爆物品爆破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责权利:

    1.乙方负责办理爆炸物品使用相关手续。

    3.乙方须遵守爆破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根据经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4.严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冒险施工,乙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

    5.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安全作业证规定的作业级别进行爆破作业

    6.按照《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及相规定,必须进行爆破安全评估和监理的爆破作业项目。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

    7.乙方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爆破施工方案》实施爆破,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应经常联系乙方。

    8.若乙方在爆破过程中,由于装药量过多(少)爆破导致孔桩垮塌(欠爆),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

    2.乙方根据爆破区域实际条件及时优化爆破参数,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确保爆破震动控制在国家规范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

    3.若爆破中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医药费由乙方垫付,待甲方报保险公司后,所报销的费用归乙方所有,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原因不按期完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八、工程计量结算支付完成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监理合同(篇3)

    目录

    说明

    建设监理合同书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

    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

    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

    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

    附件F:监理规划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十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十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业务:第八条外部条件包括:第九条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_________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七条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 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十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时间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_____机关进行调解和_____时。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十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十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十条 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十条 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十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条 规定的其他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关法规:

    第四条 项目法人(业主)常驻代表:

    (1)姓名:

    (2)职务:

    (3)联系地址:

    (4)联系电话:

    第九条 主要监理人员:

    第十七条 业主的资料提供及管理要求:

    (1)常规提供的资料目录及份数;

    (2)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业主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

    (1)一般文件 天;

    (2)紧急事项报告文件 天。

    第二十二条 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和服务人员:

    (1)名单表;

    (2)费用支付标准及办法。

    第二十三条(11) 处置权的金额数及其范围:

    第四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时,监理合同的调整与变更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付监理单位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付业主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奖励:

    (1)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2)奖励计算费率;

    (3)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条 合同争端的调解与仲裁机构:

    (1)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

    (2)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B-1 监理服务范围:

    B-2 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第四十六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在填写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时”一般是指下列设施与设备,(1)检测试验设备,(2)测量设备:(3)通信设备;(4)交通设备;(5)气象设备;(6)照相录象设备;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在写明业主给予监理单位自备设备经济补偿时,一般应写明补偿金额。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在写明”监理任务酬金,时“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写明“附加工作酬金”应当写明如果业主未按原约定提供职员或服务员,或设施,业主应当按照监理实际用于这方面的费用给以完全补偿。还应写明,如果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阻碍或延误而使监理单位发生附加工作,也应当支付酬金。计算方法为: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在专用条件中设立此条款,在填写此条款时应当写明在什么情况下业主给予奖励以及奖励办法,例如。由于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而使业主获得实际经济利益。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

    附件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

    (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

    附件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

    附件F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监理单位编写。在监理投标时,以监理大纲的形式,作为监理投标书内容之一送交业主,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

    监理合同(篇4)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监理人编写的常州市中油华东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油库罐库区项目一期技术建议书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8个月(整体可以延后一个月不收费,前期土方平整、进场准备、后期整改等时间不包含在8个月内、但乙方必须派人配合参与),开工时间以打桩开始为准,验收后现场留一名监理人员时不包含在8个月内。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14 年 4 月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 (盖X) 监理人, (盖X)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监理合同(篇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一条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四条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七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

    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

    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十二条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十三条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十四条监理人在合同约定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八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九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三条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______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仲裁委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监理合同(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合同(通用3篇)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监理费总额的_____%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监理工作结束甲方工程验收通过当日。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当监理工作进行不到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半月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由于施工方、材料供应或者业主的原因不能按规定施工期限完工,导致的施工时间延长,其监理费用另算。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条不可抗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结合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友谊超市店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甲方开具统一发票。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2.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月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合同(篇7)

    第一条 定义

    “业主”指 。。。。。。。

    “承包商”指 。。。。。。

    “工厂”指在附录×中指定的构成固定设备的全部机器、设备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于建造工厂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实施的工程。

    “合同价格”指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项。

    第二条 承包商的职责

    1. 承包商应负责设计、筹划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厂。

    2. 除了业主根据第×条提供的项目和设施,承包商应提供所有为使工厂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工具、设施、劳工和服务。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

    3.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规定为业主培训工厂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

    5. 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规定的备件。

    6. 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维修设备。

    第三条 业主的职责

    1. 业主应提供工地,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扰地出入该工地。

    2. 业主应按时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物件和设施。

    3. 业主将从有关部门获取为工厂建造、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执照和许可证,包括承包商雇员的工作许可证。

    4. 业主应按第×条中规定的合同价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第四条 合同价格

    1. 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金额为 合同价格,作为承包商完成该工程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的全部报酬。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

    2. 合同价格不再上调,完成工种的成本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商定合同价格时应认为承包商已获得全部信息并已把所有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估计在内。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第五条 设计图样

    1.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在附录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工厂建造所需的图样,供业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这些图样后一个月内,对图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2. 承包商应对上述图样中的任何缺点、错误或疏漏负责,除非这种缺点、错误或疏漏是因业主书面提供的不准确信息所致。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3. 业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图样和技术资料,收到方应作为机密文件对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将这些图样和资料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检验

    1. 承包商应该按法律和正常的工程惯例的要求,负责工厂所有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 业主有权在任何适当时间对建造中的工厂的材料和工艺进行检验和测试,费用自理。这种检验或测试不能免除承包商在合同中应尽的任何义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的%作为首付款,工程工期过半   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作为中期款,计人民币为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

    3. 完工后的工厂应由业主进行检验和测试;工厂何时可以测试,承包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4. 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为彻底而有效的检测提供所需要的协助、劳力、材料、电力、燃料、设备、备用品和仪器。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标准开展监理服务,并应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工序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5. 工厂通过上述测试后,业主应向承包商签发一份表示通过测试的证书。检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未圆满解决,工厂不得移交。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双方约定监理服务报酬按以下方式调整:

    第七条 工地

    1. 承包商应在工地上提供所有令业主满意的材料、劳力、设备、服务和便利,以便顺利施工和完工。

    2. 在总体上得到上述保证的前提下,承包商应提供下列各项必需品:

    a. 建筑设备;

    b. 工地上使用的运输工具,包括临时道路;

    c. 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所需的篱笆、灯光、岗哨以及所有其他材料和服务;

    d. 为材料和施工人员(包括业主雇员)提供临时仓库、办公室和其他房屋建筑;

    e. 在整个工程移交之前提供电话、灭火设备和急救设备;

    f. 供施工人员使用的卫生设备和食堂。

    3. 承包商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的所安全及其他条例。

    4. 无论何时,承包商都不应在业主的房产及其邻近建筑物、车道和街道上堆积施工用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应从建筑物及其周围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保持工地和工厂安全、整洁,以备使用。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八条 承包商的工作人员

    1. 承包商将自费为其全部工作人员提供饮食、交通及一切必要的便利。

    2. 合同签署后,承包商应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全权代表承包商。他将在工作时间内坐镇施工现场。业主向项目经理发出的所有指示,如同发给承包商本人一样,同样具有约束力。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承担违约责任,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十五天内没有答复,可视本合同终止。

    3. 如果业主认为工地上承包商的雇员品行不端、不能胜任工作或有失职行为,可要求承包商将此人调离或更换。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罚金在___元限度之内。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责任

    1. 在工厂被最终验收之前,承包商应对工厂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并自费将其修复,直至业主满意。如果根据本合同,这类损坏的责任不在承包商,而业主要求予以修复。协助委托方(或被委托组织)会同设计院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和对优化设计进行讨论。--审核承包单位对设计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

    2. 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包商应向业主赔偿,并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索赔、要求或费用支出。--协助委托方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招标工作、进行编制或审查合同文件、进行评标和签订承包合同。--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

    3. 如果业主因某种原因遭受索赔或诉讼,而按本条款规定承包商应该或可能对该事由承担法律责任,则业主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以业主名义接手并通过谈判处理解决或能由此而产生的诉讼,如承包商要求。--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临建工程设计、施工详图、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委托方编制整个工程的控制性网络进度计划,提出各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

    第十条 保险

    1. 在不限制承包商责任的情况下,承包商将自费投保下列险:

    c. 防备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产品责任险,期限到维修期结束,每次事件的金额不少于美元。

    d. 对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在执行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车辆投保综合汽车责任险。

    2. 上述保险单应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代理人为联合投保人。保险单应包含保险人放弃对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及代理人的代位权之条款。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

    直到本合同对其规定的义务解除为止。业主有权随时索取保单、背书、续保和保险费收据的复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业主应有权代表承包商办理上述保险,支付所有相关保费。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第十一条 完工

    1. 一俟工厂的全部建设和安装工程完工,承包商应通知业主,并根据附录×的规定进行机械安装完成测试工作,直至业主满意。\"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

    2. 测试圆满结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完工证明书。在完工证明书签发之前,不得给工厂进料。

    3. 如果在建造和安装中出现不影响完成安装的小缺陷,或者在测试中测出不影响工厂开工的缺陷,业主应签发完工证明书,而承包商则有义务尽快修复这些不足之处。\"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

    第十二条 最后验收1. 完工证明书颁发之后,承包商应提前天将工厂性能测试的时间通知业主。

    2. 为使测试准时开始,业主应按附录×中的要求提供原料和其他设备,而承包商应按通知的时间开始性能测试。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

    3. 性能测试将按附示×的规定进行。测试成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最后验收证明书,证明工厂已从证书签发日起移交业主。监理人义务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 如果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承包商在进行他认为必要的调整之后,应在业主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测试,时间由双方商定,条件照旧。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

    5. 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工厂不得投入商业性运转。如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业主仍可酌情颁发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条件是承包商必须尽快纠正工厂存在的问题。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第十三条 违约赔偿金

    1. 如果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性能测试的再次失败,而双方并无继续重新测试的协议,则对最后一次测试的结果进行评估。承包商将根据附录×的规定向业主支付违约赔偿费,费率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 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个月内获得整个工厂的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承包商须根据附录×的规定向业主每月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拖延赔偿费,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格的%。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3.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规定的格式开立一份以业主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价格%的保证书,作为其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的保证。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

    第十四条 保修

    1. 承包商保证,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日起×个月内或本合同生效日期×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所提供的工厂无设计、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现场工作,业主应在×天内按本条款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现场,业主应在×天内以航空邮件将确证材料发往承包商总公司。承包商应更换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应允许承包商随时自由出入工地,检查缺损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条款。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

    3. 本保修的先决条件是,业主须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体规定的性能参数对工厂进行装备、操作和维护。如果业主未经承包商同意试图自行修正,则本保修条款无效。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

    4. 本保修条款不包括因自然损坏的物件,也不包括使用寿命不到×个月的消耗品或类似物件。

    5. 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换任何设备、材料或工艺,则本保修条款的规定也适用于经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材料或工艺,期限为从修理或更换完成之日起1年。十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十五条 专利权和专利使用费

    1. 承包商应全力保护业主在使用其提供的工帮时免遭因侵犯第三方的专利、设计或版权而面临的诉讼、索赔、要求和各种费用。十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2. 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设计、工厂设备的制造和供应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实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也应向终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知要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但是,如果业主在经营或使用该厂或其中任何部分时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十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 暂停

    1. 业主有权随时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指示其暂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个工程,如果暂停期超过×天,则按合同第×条规定作终止合同处理。十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

    2. 如果业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规定日期×天内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或者如果承包商因业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误而被中断或拖延了工程的进行,承包商有权暂停执行本合同。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3. 如果工程按本条款规定暂停,承包商有权收取附加费用,以补偿由于此类暂停、中断和拖延,以及本合同的合理延期执行所造成的成本增加。十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1. 按照第×第规定,如果暂停时间持续超过×天,任何一方都有权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2. 业主可以随时书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应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师出于保护、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装的工程,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十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

    3. 根据本条款和第×条规定,合同终止后,承包商有权收取下列费用:

    a. 与所完成的工程和劳务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b. 与已完成但未移交的工厂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款能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则不对另一方负责,也不应视作违反合同。

    2. “不可抗力”指业主或承包商无法控制的情况,使当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或者不得不延迟履行其义务。下列情况均被视作“不可抗力”:十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a. 战争、敌对事件、外敌行动、入侵、类似战争的军事行动(不管是事宣战)、内战;

    b. 士兵哗变、民众暴乱、军事叛乱、起义、造反、革命、篡权、或者任何个人代表某个组织或与某个组织有联系、旨在以暴力推翻合法或现存政府、或以恐怖主义或暴力对政府施加影响的行为;十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

    c. 地震、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

    d. 所有港口、机场、船运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均遭拒绝;

    e. 工人罢工、工厂停工、或其他的劳工联合行动,影响了承包商和分包商履行其义务;

    f. 当事人无法控制、从而使其不能履行义务的其他任何意外情况。

    3.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他可将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迟或妨碍情况通知另一方。发出通知的一方允许根据具体情况及妨碍或延迟持续的时间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十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

    4. 根据本第款第3分条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了×个月,那么任何一方都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第十九条 转让及分包

    1. 承包商有权按其惯例分包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而不解除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义务。

    2. 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的权利、义务,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转让或让与第三方,除非公司合并或改组。如出现此种情况,任何一方都不应毫无理由地予以拒绝。其他十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

    第二十条 宣传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日

    1. 本合同生效日为双方签字后,业主获得当事人双方各自有关当局的所有必要批文之日。

    2. 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天内仍不能生效,合同即被视作无效,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第二十二条 法律和规定

    1. 承包商应在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事务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命令。

    2.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应完全以×国的法律为准。

    第二十三条 完整合同

    1. 本合同是与约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它取代了以前所有与本合同事项有关的洽谈、说明及口头或书面协议。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

    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四条 合同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和英语起草,并以英文本为准,对方双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 按本合同发出的每个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发送方式有:向对方有关官员当面递交,或预付邮资航空传递,或通过电报、电传,或先发电报后信件确认。通讯地址如下:争议的解决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

    业主

    (地址)

    承包商

    (地址)

    2. 如果通知、同意、请求和其他文件发往某个海外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天应视作已经送交;如果发往国内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天视作已经送交。用电报、电传发出的通知、同意或请求应视作当天送达。部分 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3. 按本条款发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决定,应由有关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任何一方任何时候如欲变动收件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监理合同(篇8)

    协议书由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_________________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除不可抗力外。

    业主: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合同(篇9)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建设工期或周期:

    其他: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监理合同(篇10)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 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合同(篇11)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合同范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除不可抗力外。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业主的义务6.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

    监理合同(篇12)

    2022年公路工程监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保证____高速公路_____立交改造工程的工程质量,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工程的建设业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____市公路试验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试验室对______高速公路______立交改造工程进行工程检测,用真实科学的质量数据反映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为工程施工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检测依据

    (1)施工图设计文件;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规范或规程。

    3、甲方职责

    (1)按合同规定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可靠性负责。

    (配合检测工作等。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试验。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合同签定后,5天内进场进行检测工作,检测工作时间为整个工程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乙方在检测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____份。

    (4)自行负责试验检测人员及设备安全。

    (5)检测报告应客观反映施工水平。

    (可靠性、科学性负责。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5、试验检测费用

    (1)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2)检测费用包干价_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此费用不包含桥梁荷载检测费用。

    (3)支付方式:此费用分三次进行支付。

    第一次,协议签定后一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_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

    第二次,本项目进入路面底基层施工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_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

    第三次,本项目进入沥青路面顶层施工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

    6、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违反本合同第3条约定,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第4条约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8、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乙双方各执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报告交付验收,结清试验检测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失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合同(篇13)

    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按照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按验收标准核查主要安装用材料,提出有关验收问题的监理意见。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协助甲方完成有关设备,图纸和其它外部条件以及工程进度,交叉施工等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盘点工程进度,分析质量进度趋势,提出分析报告及改进要求,报送甲方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乙方应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工程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建立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和管理网络,在甲方设计、设备、施工、调试等单位的配合下,收集。

    第九条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与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检查材料的采购,领用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材料检验与试件采样设专人进行见证取样。

    第十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查验重要施工机械,起吊设施经检验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承包商实验室及其实验人员的资质与持证上岗情况;查验其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有效合格证件。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参与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核查,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负责制定并实施重点部分的见证点(w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评,代表业主进行第四级验收。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状况,分析质量趋势。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监理部可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进行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月工作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

    第五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脱硫岛土建,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协助甲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基建安全管理规范和规定以及甲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总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督检查总承包建立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总承包商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监督承包商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按照甲方的授权定期组织全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监督总承包合同的履行,甲方与总承包商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除了合同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甲方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出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建立与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统(mis)相兼容的以网络为支撑的mis,进行质量,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与甲方和总承包商可以交换信息,也可按特定授权范围共享数据库资源,运用p3软件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的控制。依据业主mis中的工程管理模块进行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每日通过mis有关模块报送数据,并于次日对施工日报数据进行核查,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并负责整个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法规的变更:如果在订立本合同之后,在履行服务期限内由于政策,法规发生变动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乙方应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监理情况。乙方还要就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提出监理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甲方专题报告。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乙方设总监理师1人,须持有建设部颁发或电力行业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300mw级及以上机组主体总监业绩及脱硫工程监理经验。副总监理师4人(设计,土建,安全副总监各一名),要求具有电力行业监理资格证书。总监理师,副总监理师须年富力强。

    第七章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资质与业绩: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部颁发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专业负责人应有参加过300mw级及以上机组工程全过程相应专业设计或施工监理的业绩。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人员配备:乙方人员的配备应保证设计,施工,调试阶段各专业均有足够的数量,且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常驻现场人员数量的基本要求:总监,副总监应常驻现场,且不允许有即使短期同时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若总监离开施工现场。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甲方考核:在整个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监理人员进行对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乙方将如上第1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发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甲方,甲方根据施工质量,工期,安全,工程造价的控制情况。

    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a)质量考核:建设期建设质量,工艺满足达标投产要求,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由于施工单位未执行乙方意见,导致建设质量。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b)进度考核: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c)安全考核:在工程监理范围内未发生由于施工安全方案,措施造成死亡或重大设备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d)造价考核:静态投资能得到控制,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

    第三十九条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合同是指包括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款以及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供书面报告;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完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第四十四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第四十五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第四十六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承担工程监理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合同(篇14)

    本合同的宗旨是:__________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 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 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__________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__________

    "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依据《民法典》,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__________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__________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依据《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十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十条?监理单位的责_____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十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十条?监理单位在责_____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十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_____,并向发包人提交_____合同的副本。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委员会_____;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十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_____或起诉的过程中。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十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十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__________

    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十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__________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

    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十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

    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条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十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条在监理期限内,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十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关于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为您整理了“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本文章仅供参考。十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移交发包人。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依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_________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七条 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条 双方同意用____支付酬金。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二条 规定的其他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关法规:__________

    第四条 项目法人(业主)常驻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九条 主要监理人员:__________

    第十七条 业主的资料提供及管理要求:__________

    常规提供的资料目录及份数;

    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业主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__________

    一般文件 天;

    紧急事项报告文件 天。

    第二十二条 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和服务人员:__________

    名单表;

    费用支付标准及办法。

    第二十三条(11) 处置权的金额数及其范围:__________

    第四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时,监理合同的调整与变更约定: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付监理单位违约金比例: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付业主违约金比例: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奖励:__________

    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奖励计算费率;

    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条 合同争端的调解与仲裁机构: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

    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__________(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B-1 监理服务范围:__________

    B-2 监理内容:__________(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B-2-1 设计方面

    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__________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

    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

    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_____、_____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施工质量控制: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8)工程造价控制: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

    (9)施工安全监督:__________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在写明“额外工作酬金”应当写明如果由于非监理单位的原因所发生的监理业务暂停,其暂停时间和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时间为额外工作时间。如果中途中止委托合同而必须进行的善后工作时间也属于额外工作时间。额外工作时间均应收取酬金。其计算方法为:土建及安装工程建设,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图核查、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上述_________岛内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的监理等内容。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12)信息管理:__________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十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

    施工质量情况;

    工程进展情况;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

    附件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

    (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

    附件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

    附件F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监理单位编写。在监理投标时,以监理大纲的形式,作为监理投标书内容之一送交业主,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十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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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正文内容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

    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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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仲裁(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一条 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仲裁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条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和/或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有关该案件的诉讼和/或仲裁代理人。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就乙方代理该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规定金额的律师费,此外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另由甲方据实支付。上述实际开销包括乙方发生的与该案相关的电话费、传真费、复印费、中国国内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终结包括: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三条之规定所应支付的律师费及实际开销应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4.1 首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 第二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4.3 第三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甲方与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

    4.4 第四期律师费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

    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4.5 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应由甲方付至乙方书面通知的银行账户。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委托诉讼代理权限虽然受制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诉讼代理权,就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独立主体。与此相适应。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来取代应对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达开庭传票后。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诉讼代理人有自己独立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证据,就是其独立的诉讼权利;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律师代理费是律师从事委托代理事务所取得的报酬,其数额应符合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因_________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乙方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首部

    1.标明,写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写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受托人写明受托律师事务所的全称。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

    3.案由,案由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称,是委托事项的具体化。

    二、正文

    主要应把握以下两个条款:

    1.委托代理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权限决定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不同,委托诉讼代理权限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本合同的任何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一般授权

    通常情况下,授权委托书所表现的是一般授权。一般授权表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诉讼权利,代为一般的诉讼行为,提供证据、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回避、出庭辩论等。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仲裁(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仲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特殊授权

    特别授权,是指委托人在一般授权的基础上,授予诉讼代理人能够处分某些特定的实体权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的代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和《适用意见》第69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必须明确具体。

    条 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仲裁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整理)

    委托诉讼代理权限虽然受制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诉讼代理权,就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独立主体。与此相适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也具有独立性。

    指派_________律师和/或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有关该案件的诉讼和/或仲裁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相对独立地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来取代应对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达开庭传票后,还应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开庭通知书。

    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就乙方代理该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规定金额的律师费,此外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另由甲方据实支付。上述实际开销包括乙方发生的与该案相关的电话费、传真费、复印费、中国国内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诉讼代理人有自己独立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证据,就是其独立的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遵守诉讼秩序,就是其独立的诉讼义务。

    4. 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

    2.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是律师从事委托代理事务所取得的报酬,其数额应符合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灵活约定支付方式。

    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三、尾部

    委托人、受托人分别签章,并按样式填写相关内容,注明签约日期。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3

    范本5篇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法律事务,与诉讼业务相对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范本篇1甲方,乙方,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1、2、3、4、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四、根据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九、特别约定,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范本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39;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理律师,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范本篇3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XX编码, XX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时间,签约地点,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范本篇4委托方(甲方),受委托方(乙方),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权限,律师费,律师费付款办法,特别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至该委托事项办妥、费用结清时终止。委托方,受委托方,主任签字,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范本篇5委托人(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东XX甲方因与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第三条 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第四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便利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市外异地(外市)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须的其他费用。第五条 仅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第六条 本协议有限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处理完毕。第七条 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委托方, 受托方,广东XX(签名盖章)签署日期,(律所地址, ,电话, )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4

    法则明非讼字〔〕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请乙方委托律师担任甲方处理该项事务的代理人。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的责任,是就该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或草拟合同,或参与谈判、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第四期_____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_____、调解书或_____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详细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

    四、甲方如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则甲方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单方面解除与甲方的委托关系,应将甲方所交费用全部退还。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五、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如下:

    1、律师费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2、如需要乙方律师到市区外进行与本项事务有关活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均由甲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权限如下:

    1、

    2、

    七、甲、乙双方特殊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至

    甲方:

    代表:

    乙方:

    经办律师:

    年月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第一条 约因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 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甲方支付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乙方不垫付任何费用。甲方应付乙方的代理费按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确定的数额的5%给付乙方;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

    (2)个人健康( );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

    甲方与____________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

    第五条 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

    第七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

    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证与担保

    第九条 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尚未收取的。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 元人民币,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本案本审结案后,另按争议标的( 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办案杂费: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承办业务所需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翻译费、打字、复印费等应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在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中,人们对于合同的认知逐渐全面起来。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那么如何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呢?通过阅读本文,或许能够帮助您解决困境,重新理清思路。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纠纷案在人民法院的审诉讼活动。甲方授权范围及出庭人员详见其《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代理目标:

    通过乙方代理工作,力争达到以下代理目标:

    目标一:

    目标二:

    甲方如在本案诉讼中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甲方撤回诉讼的,视为乙方实现上述代理目标。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代理律师介绍案情,及时提供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代理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律师在代理甲方诉讼过程中必须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履行职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正当的商业秘密,努力争取实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目标。

    第五条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的基本代理费为,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如实现本合同第二条代理目标一,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的外埠差旅费(包括交通、通讯、食宿等)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收款银行

    甲方应付的律师费或其他约定由乙方收取的费用应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1.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中信银行北站支行

    账号:72223986

    2.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财务部门。

    甲方以前款约定方式之外的方式支付律师费或其他费用的,未经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或有效收款凭证的,视为甲方未按约定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应当自行承担本案诉讼不利的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视为乙方已经以全胜的结果完成了全部代理工作,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与退还,并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律师费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二)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经有权机关审查认定乙方负有过错责任,则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的部分或者全部代理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可由乙方投保的执业责任保险机构向甲方先行赔付。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委托事项或要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二)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等情形的;

    (三)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应当预付或支付的律师费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修改与存放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甲、乙双方应另订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事项终结、双方帐清之日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修改与效力

    根据本合同履行及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其房产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款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全权委托乙方向第三方出租,乙方亦可自行以甲方名义将该房屋向第三方出租。

    乙方为出租该房屋而采取的在不更改房屋主体结构情况下无须再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在乙方将房屋向第三方出租时,如该第三方要求有甲方对该房屋租赁行为的确认,甲方应及时为该租赁行为提供确认与协助。

    第二条 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处分,(如果有共有人,甲方保证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已得到共有人的同意,)甲方保证除己向乙方披露外,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及/或因权属争议引发的既存在或潜在的诉讼、仲裁、行政及/或法院禁令,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查封等其它权利瑕疵,甲方具有合法出租的资格。如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引发的一切纠纷,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及承租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该房屋的一切使用、出租权利均由乙方独家使用。甲方有义务将该房屋及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在委托期结束后,甲方恢复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和出租权利。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委托期内,该房屋可以被安全、正常使用,保证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委托期内因房屋质量/安全因素导致乙方、出租人和/或第三方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但不承担作任何费用。

    第五条 如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甲方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发生转让、继承的,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 在委托期间内,发生政府部门或房屋建设及物业部门等对房屋主体结构、供排水系统、供电照明

    系统、供暖系统、管道煤气系统设施的施工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及时缴纳,以保证上述施工改造的顺利进行以及乙方及乙方承租客户的正常使用。如甲方怠于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受影响期间的租金。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联系信息,并在更换联系信息后及时告知乙方。如因甲方告知信息不准确导致乙方未能如约支付租金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有关信息的,甲方承担因提供信息错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八条 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之前,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信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供暖费及物业费等相关发生费用应处于结清状态,如费用未结清,则由甲方承担。如果因此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给房屋前,必须将电话长途功能取消,如因甲方疏忽未关闭电话长途功能,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条 房屋委托期间,有线电视初装费、燃气初装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因不使用而发生的滞纳金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与房屋委托期内承租该房屋的乙方客户或其关系人私下达成租赁交易,否则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三个月委托价对乙方进行赔偿。

    第二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房屋行使代理权。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仅以 □居住 □办公 为目的,为该房屋寻找承租人。甲方有权知道租客情况。 第十四条 乙方在受委托期间免费为该房屋办理安居综合保险。

    第十五条 乙方从甲方接受该房屋后,及向甲方归还该房屋前,负责该房屋的清洁工作。

    第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金额,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延期居住的,乙方按承租人实际居住日期将延长期内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延长期内租金金额以合同委托期内为准)。

    第十八条 委托期(含延期),乙方应在期满后5天内按正常使用状态向甲方归还房屋及附属设施,归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内原有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因正常使用发生的磨损,乙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委托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等因使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向承租人代收或由承租人自行支付。凡由乙方向承租人代收有线电视费的,如本合同延期,则延期期间的该房屋使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在本合同委托期延期时支付。

    第二十条 乙方应在委托期满,退还该房屋后30天内,向甲方结清委托期内发生的水、电、煤/燃气、电话、有线电视收视、卫生、公共用电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下列物品:

    1 各类动物、植物及相关物品;

    2 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

    3 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

    4 单独市价超过2万元的贵重物品;

    5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6 法律、法规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

    第三款 毛坯房装修约定

    厨房、卫生间做二次防水,地面、墙面用瓷砖贴合、顶面用PVC、木龙骨,做整体厨柜,卧室、客厅墙面用乳胶漆或壁纸,地面用复合木地板,做门套,其它装修,均参照正常家装标准。

    如甲方有特殊约定,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甲方在委托期内如需解除本合同,按照违约条款执行,并赔偿乙方对该房屋的一切装修相关费用、及未出租期间相关费用和正常家装业务的合理利润(乙方提供装修决算书)。(注:可提前约定装修金额: )装修管理费在办理装修手续时由甲方支付。

    第四款 房屋维修

    第二十二条 合同起始后及房屋租赁期间,除另有约定外,由于房屋设施使用不当产生的维修责任,

    由乙方承担;由于房屋本身或设施老化或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由于租客原因致使甲方提供的家具、电器毁损的,乙方应当予以修复,无法修复或灭失的,应予以赔偿(注:赔偿价值以同物品当时市场评估价为准)。

    第五款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0.4%作为违约金,乙方并有权要求将委托起始日期顺延。但房租滞纳金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房租年租金的15%。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房屋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如乙方客户租赁其它房屋产生的中介费、搬家费等费用,甲方应予以赔偿:

    1 本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七天的。

    2 委托期未满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房屋的正常使用或出租的。

    第二十五条 如乙方逾期交付房租,逾期30天内,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0.4%作为房租滞纳金(如遇到银行系统故障,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房租滞纳金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房租年租金的15%。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在委托期内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须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需支付甲方房屋年租金的`

    30%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0天的(银行系统故障时间除外,需提前电话通知甲方); 2 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提前解约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

    使用时间计算:

    1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1 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存在的重大瑕疵,或房屋存在交验时无法发现的重大隐患,影响乙方 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2 因权属纠纷问题,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3 因甲方或其亲属、邻里的行为,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4因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 将受托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的。

    2 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 如乙方及乙方客户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房屋交割,并签订《房屋交割清单》后生效。

    本合同当事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可申请该房 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备注:

    甲方: 乙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再审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划√为确认,划×为否认)调查了解情况、提交材料、参加再审、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二)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

    (五)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六)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五)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但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在本合同签订后再审受理之日支付。

    乙方户名:广东静美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银行帐号:11011954527601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l、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乙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所提交的证据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规范等情形的;

    2、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4】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相关费用划至乙方帐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

    甲方应保证其拥有所委托招商商场房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如在招商过程中发生商户用购买的方式入驻经营,而产生甲方销售业绩时。

    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如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结算 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以外。

    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退还 已收的代理费以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开发的“南和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务事宜。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代理服务,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止,计划招商完成时间在20_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的招商代理服务权再委托给第三方进行。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 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

    部分为招商服务费为每月50000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首月服务费,此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

    部分为招商佣金,按甲方与商家签定的《租赁合同》计算2个月的平均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在甲方与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支付给乙方。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师: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纠纷案在人民法院的审诉讼活动。甲方授权范围及出庭人员详见其《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代理目标:

    通过乙方代理工作,力争达到以下代理目标:

    目标一:

    目标二:

    甲方如在本案诉讼中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甲方撤回诉讼的,视为乙方实现上述代理目标。

    并向乙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函。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代理律师介绍案情,及时提供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代理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乙方是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律师在代理甲方诉讼过程中必须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履行职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正当的商业秘密,努力争取实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目标。

    乙方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能,按照省采管办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以及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第五条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的基本代理费为,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如实现本合同第二条代理目标一,

    在甲方的监督下,除特殊项目外。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的外埠差旅费(包括交通、通讯、食宿等)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收款银行

    甲方应付的律师费或其他约定由乙方收取的费用应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1.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中信银行北站支行

    账号:72223986

    2.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财务部门。

    甲方以前款约定方式之外的方式支付律师费或其他费用的,未经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或有效收款凭证的,视为甲方未按约定支付。

    根据甲方出具的评审结果确认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质疑或投诉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应当自行承担本案诉讼不利的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视为乙方已经以全胜的结果完成了全部代理工作。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律师委托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二)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经有权机关审查认定乙方负有过错责任,则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的部分或者全部代理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委托事项或要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二)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等情形的;

    (三)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应当预付或支付的律师费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修改与存放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甲、乙双方应另订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事项终结、双方帐清之日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修改与效力

    根据本合同履行及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6】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在甲乙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将此商业项目进行资产转让。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费用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本条款第一项赔偿相关损失。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产权改变 的,甲方应当与新产权方积极协调并由新产权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师: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7】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如两名仲裁员在天内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达成协议,仲裁应有权提名第三名仲裁员为主席。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生产单位或生产企业委托中间商在任何地区或市场销售其全部产品,称销售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委托方和代理销售商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方授予代理销售商全权经营权利,在执行协议的期间内,不得再委托另外代理商销售同类产品。代理销售商在推销其商品时在一定时期内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定的销售额或销售量。代理销售商还负责刊登商品广告、举办陈列展销,促进销售业务,其中按比例收取佣金。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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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支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____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监理合同(集合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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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合同 篇1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本合同标准条件;

    ②本合同专用条件;

    ③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合同范围内工程全部完成结束。

    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七份,监理人三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 监理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监理合同 篇2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委托人: (盖单位章) 监理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监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

    第4条监理范围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9条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

    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

    第4条监理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资:

    (6)施工期:

    (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4.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现场设施:

    乙方自备的,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

    5.在监理期间,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

    甲方应在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

    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

    9.乙方应在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

    1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

    第8条乙方权利

    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

    第9条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月(或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

    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监理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直至本项目完工.必须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的`具体规定。

    二.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的延续,直至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毕,包括原合同规定的内容。绿化、道路等工程不再另行聘请监理。

    三.本协议有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费用按月包干结算的方式。

    四.监理费用

    按月计算,包干价格为__________万/月.乙方必须保证监理人员5人以上,如遇工程进度加快,乙方必须机动增加监理人员,以保证工程质量。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监理合同 篇5

    1、当委托人将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委托给监理人时,该项工作的具体约定和要求应写在合同文件的( C )中。

    2、以下关于监理人承担安全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D.如果专用条件内只约定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控制和协调,监理人可以不负责安全管理

    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委托人与违约承包人解除合同后,监理人完成的善后工作属于( D )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组成合同的文件出现矛盾或歧义时,优先解释次序是( D )。

    5、监理人根据多个同时实施工程项目的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中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6、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的人员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情况时( C )。

    7、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委托人授权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B )。

    8、《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监理人职责的规定中,不包括( C )。

    C.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作为独立第三方公正地作出处理决定

    D.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作为证人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9、在专用条件内约定监理人应提交给委托人的报告,不包括( C )。

    10、施工过程中,委托人对承包人的要求应( C )。

    11、监理人遇到超过授权范围的变更事项,书面通知委托人并提出处理建议请其作出决定。委托人代表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未给予任何答复,则( A )。

    12、下列监理人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C.赔偿额为该部分正常工作的酬金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乘以相应的直接损失

    D.赔偿额为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占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乘以相应的直接损失

    13、下列关于监理人向委托人索赔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C )。

    14、监理人审查并同意了承包商特殊专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擅自变更了职工作业方法,监理人发出了整改通知但未要求停止施工。由于承包人的施工方法存在缺陷导致发生严重的质量事故,对此事故责任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15、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阶段支付酬金申请书内的附加工作酬金有异议时,按照通用条件

    的规定,该阶段的酬金支付应为( D )。

    16、监理合同的有效期为( D )。

    17、按照通用条件对变更的规定,委托人与监理人通过协商调整正常服务酬金的情况不包括( B )。

    18、按照通用条件对解除合同的规定,下列情况中不包括( D )。

    19、委托人调整了工程的建设规模,致使监理工作的范围缩小、工作量减少时,下列关于监理酬金调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A.调整建设规模导致监理工作的减少是委托人的原因,约定的监理酬金不应调整

    C.按删减工程的工程概算占总概算的比例相应减少正常监理工作约定的酬金

    D.按监理人提出的该部分工程预计的监理工作时间占约定监理期限的比例相应减少正常监理工作约定的酬金

    20、按照通用条件对监理人获得奖励的规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1、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对相关服务的定义,以下工作中属于相关服务的有( D ):

    2、委托人与监理人最终结算的合同酬金与协议书内约定酬金的金额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有( C )。

    e.工程施工未能按期竣工,监理人承担拖期赔偿的连带责任,对酬金的调整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合同文件包括( A )。

    监理合同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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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4.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监理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付款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监理合同 篇7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 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监理合同 篇8

    第 1 题

    某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市场合约部经理赵某参加某工程招标活动,这种行为属于 ( )。

    A.法定代理

    B.表见代理

    C.指定代理

    D.委托代理

    正确答案:D,

    第 2 题

    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等财产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 )起生效。

    A.签订之日

    B.登记之日

    C.担保之日

    D.清偿之日

    正确答案:B,

    第 3 题

    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 )为特征。

    A.转移占有

    B.约定保证期间

    C.债权人优先受偿

    D.转让办理登记

    正确答案:A,

    第 4 题

    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保函应在( )后退还。

    A.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B.投标有效期

    C.撤销投标书

    D.保证书退还

    正确答案:B,

    第 5 题

    下列代理种类中,( )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 方式。

    A.法定代理

    B.表见代理

    C.委托代理

    D.指定代理

    正确答案:A,

    第 6 题

    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其中,关于承诺期限的表述有误的是( )。

    A.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接收到该信件的日期开始计算

    B.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C.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D.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A,

    第 7 题

    甲、乙于4月1日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于5月1日发生争议,甲于5 月20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6月30日判定该合同无效。则 此合同自( )无效。

    A. 4月1日

    B. 5月1日

    C. 5月20日

    D. 6月30日

    正确答案:A,

    第 8 题

    某采购员受A企业授权去B公司采购设备,在采购过程中,该采购员用盖有A企业公章的 空白合同文本,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包装材料的合同,则( )。

    A.合同无效,由采购员向B公司进行赔偿

    B.合同有效,但货款应由采购员承担 C.合同无效,A企业可能退货

    D.合同有效,货款应由A企业支付

    正确答案:D,

    第 9 题

    下列合同内容中,( )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A.质量

    B.数量

    C.标的

    D.价款或者报酬

    正确答案:C,

    第 10 题

    材料供应合同按照约定应由供货方先行交付订购的材料后,采购方再付款结算,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方交付的材料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采购方有权拒付货款,这是采购方行 使的( )。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合同中止履行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C,

    第 11 题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中,关于定标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30天内,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C.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D.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作 实质性修改

    正确答案:B,

    第 12 题

    设计招标文件中,关于编制设计要求文件应兼顾的方面,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严格性

    B.完整性

    C.灵活性

    D.系统性

    正确答案:D,

    第 13 题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交付标的物,遇到政府指导价下降时,交付标的物 后的结算应按照( )执行。

    A.新价格

    B.市场价

    C.原价格

    D.双方协商的价格

    正确答案:A,

    第 14 题

    某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供货方收取采购方定金为8万元,由于供货方违约,按合同约定 的违约金为20万元,则供货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A.8

    B. 16

    C.20

    D. 28

    正确答案:C,

    第 15 题

    依据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关于委托人义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

    B.对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提出建议

    C.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

    D.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服务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正确答案:D,

    第 16 题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进行现场考察,其费用( )。

    A.由招标人承担

    B.由投标人承担

    C.由双方平均分配

    D.由双方协商解决

    正确答案:B,

    第 17 题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均应举行开标会议,应由( )主持。

    A.招标人

    B.投标人

    C.招标监督机构

    D.监理工程师

    正确答案:A,

    第 18 题

    在开标时,如果发现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则应( )。

    A.将其退还投标人进行密封

    B.进入初评阶段后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C.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

    D.在详评阶段将其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正确答案:C,

    第 19 题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的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 )。

    A.归入无效投标书

    B.不再进入详评

    C.仍属于有效投标书

    D.予以淘汰

    正确答案:C,

    第 20 题

    全部施工内容只发一个合同包招标,招标人仅与一个中标人签订合同,则在施工过程 中( )。

    A.管理工作比较简单,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少

    B.管理工作比较复杂,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少

    C.管理工作比较复杂,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多

    D.管理工作比较简单,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较多

    正确答案:A,

    监理合同 篇9

    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赔偿额不应超过监理费总额。监理方处理委托业

    务时,因非监理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方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委托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由于委托方或承包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方。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具体内容双方再行商议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委托方。双方确认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终止条件:1、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实施工作和监理工作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经监理方与委托方、承包方协商后,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双方签署终止合同文件,本合同即终止。2、按本合同规定项目正常完成,承包方与委托方完成最终验收和工程移交手续后,监理方按本合同规定移交完所有监理文件,本合同即终止。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7天内仍未收到支付票据,委托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五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一个月的,监理方可向委托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7日内仍未得到委托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得到委托方答复,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可参考三十二条)。

    第三十八条当委托方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若委托方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0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由监理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监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赔偿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的50%;由委托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由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第三十条)。

    监理报酬

    第四十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八条

    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向监理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如下方式计算:

    滞纳金=拖欠金额×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货款利率×拖欠时间累计

    (滞纳金按每天千分之5收取)

    第四十二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三条如果委托方对监理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书面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方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它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方承担,由委托方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方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方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方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方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方申明的秘密,监理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方、承包方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方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和复制此类文件,不得将此类文件外传至与本工程无关的机构或个人,否则监理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的规定而引起责任纠纷和损害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权力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信息产业部、建设部的有关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3)本合同生效后若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本合同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相应调整。

    第二条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第三条委托方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设计文档、招标文件、施工方投标文件、工程合同、现场资料(包括原始资料)等;

    (2)委托方提供文件目录,文件号,文件正本,保密资料注明密级;监理方代表签收文件,确认签收日期;工程完工后监理方交还以上资料,委托方代表签收并确认交还日期。

    第四条委托方应在回复期限内对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答复并即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在送达监理方时生效,收受方应用书面回执确认。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单位服务方未收到委托方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委托方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委托方的决定。委托方对监理方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

    (1)一般文件5个工作日;

    (2)紧急事项报告文件2个工作日。

    第五条委托方的项目联络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

    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的50%。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额

    直接经济的损失额须经双方核实确认。

    第七条委托方如有违约,则应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方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方要求补偿损失。

    违约赔偿金=因委托方违约而造成监理服务机构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

    第九条工作地点在项目所在地,需要在项目所在地以外完成的监理工作,经委托方同意增加出差费用,可以在项目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

    第十条费用支付方式:

    (1)预付款:预付款占总费的30%,该款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进度款:进度款占总费的60%,按工期平均分摊到每_____,每_____底

    支付一次,直到进度款支付完毕。

    余款:余款占总费的10%,在项目验收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

    (2)因监理服务内容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变动,此变动增加的服务费用应在服务完成后一周内支付给监理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

    友好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在本合同争议的

    协商、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四部分附加合同条款

    1.一般情况下,监理服务机构是代表委托方的现场建设管理者,委托方对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决策,通过监理服务机构下达实施。

    2.在监理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委托方应保障监理方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3.监理方承诺依据监理单位服务规范,保证监理单位服务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4.监理方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5.委托方可规定,要求监理方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委托方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方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委托方为监理单位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上的建议和配合。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方附加的服务。

    6.承包方违约时,代表委托方向承包方追讨责任和赔偿。

    第五部分实施监理的方案和监理内容

    (详见合同附件)

    监理合同 篇10

    一、监理服务费用

    l正常服务的费用

    例: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费率和价格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法。

    监理单位正常服务费用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派驻监理人员费用

    ——基本工资

    ——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和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按《劳动法》

    的规定办理)

    ——各种补助

    ——各种津帖

    ——个人所得税

    ——其它

    (2)现场费用

    ——辅助、服务、勤杂等人员的聘用费

    ——办公用品费

    ——文具纸张费

    ——资料费

    ——劳动保护费

    ——防暑降温费或冬季取暖费

    ——伙食费

    ——差旅费

    ——煤、气、水、电费

    ——交通、通讯资

    ——其它

    (3)不可预见费

    建议比例10%-15%

    (4)公司取费

    ——法定提留基金(工会、教育、职工福利、住房、养老等)

    ——上级管理费

    ——法定利润

    ——法定税收(营业税、所得税等)

    ——其它

    2附加服务的费用

    例:监理附加服务费用的基本测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可采用如下办法:

    (1)附加工程工作量x基本费率;

    (2)附加服务工作日数x监理服务日平均费用;

    (3)附加服务工作比例x监理服务费用总额。

    二、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

    例:l动员预付费

    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业主在签订监理合同和监理单位提供履约担保之后______日之内向监理单位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的`动员预付费。

    2履约担保金

    业主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5.5.3条的规定,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不得影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应当得到的其它支付。

    3赔偿金

    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的监理单位对业主的赔偿业主从对监理单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4支付时间与支付内容

    业生根据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和附加服务的费用,以及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2条确定的对监理单位的赔偿。

    5支付方式

    业主在每期支付的同时,按动员预付费占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动员预付费;根据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4.1条确定了监理单位向业生的经济赔偿,该赔偿的每次扣回额不超过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的______%;某期监理服务费用支付额低于_元时,将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合并到下期支付。

    6结算

    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______日之内,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扣减动员预付费和监理单位赔偿金的余额,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______%的履约担保金;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______日之内,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其它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款项的余额,扣减其它应从监理单位扣回的款项。业主向监理单位退还剩余的履约担保金。

    三、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____________(盖章)监理单位: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签字)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监理合同 篇11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监理合同 篇12

    发包人: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等性: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表态):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试、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票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各执叁份。

    招标人: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监理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家庭施工监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监理概况

    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门窗预计____元;安装地板预计____元;安装热水器、浴霸预计____元。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____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酬金。

    第二条 监理取费

    字(____)第____号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____元。

    (1)____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计____元;

    (2)____万元以上的按____%,计____元。

    3.乙方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

    4.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____%,计____元,乙方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____%,计____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____%,计____元。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拆除” 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以及订货合同等。

    3.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甲方的同意。

    4.甲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对甲方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甲方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随时听取甲方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甲方的装修意图,协助甲方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乙方的责任期即承包合同有效期。

    5.乙方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____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 双方违约责任

    。违反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时限,不承担责任。

    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____天内不加收监理费,____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 ____%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 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六条 保密

    一方对因家庭施工监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优选


    在企业开始谈合作的时候,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当中,相信很多人都曾经看到过合同。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你知道一份合同的格式要求吗?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1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合同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业主姓名:

    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在履行业主委托管理服务期间,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条款,并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履行和执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签订。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代表业主、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一。

    1.2 甲乙双方应每月相互交流管理服务进展及问题情况,及时指出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

    1.3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业主自愿委托及付款凭证等资料,以便甲方进行合理安排及服务收费。

    1.4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针对业主的投诉或建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1.5 合同期届满,甲方应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接,负责将所有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以及设备、物品等清点完毕并交给下一任委托单位。

    第二条 合作期限

    2.1 本合同总期限两年。

    2.2 合同期满前,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但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其提前终止服务应支付的残留价款及违约金。

    2.3 合同期间,如双方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生效。

    第三条 合同费用

    3.1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项目及费用见《物业管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3.2 甲方应按每月履行业务、服务质量及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合同费用。

    3.3 合同期届满后,甲方需在三个月内对其收取的合同费用及款项进行结账并交给乙方。

    第四条 违约及责任

    4.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一项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2 乙方违约责任:

    4.2.1 委托期间,乙方未支付甲方约定的管理代理服务费用,甲方有权停止相关服务和业务操作。

    4.2.2 委托期间,乙方擅自更改业主授权及委托事项,或向甲方提供虚假业主信息,致使甲方无法按约履行服务,乙方无权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甲方有权终止相关服务和业务操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2.3 委托期间,乙方存在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法规、制度的行为,或因业主管理委员会内部纠纷、财务问题、建筑关键期等原因致使物业管理服务不能顺利完成,甲方有权提前或终止服务,乙方无权要求退还服务费。

    4.3 甲方违约责任:

    4.3.1 委托期间,甲方未按约及时、规范、科学地开展业务管理并严重影响业主公共和个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4.3.2 委托期间,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未按约为乙方服务等情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4.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该是不属于违约责任,但需要及时通知另一方,减少损失和进一步责任。

    第五条 保密义务

    5.1 双方应对对方所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信息严格保守秘密,并且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或披露。

    5.2 甲方在合同期履行合同时,提供的所有物业管理资料、数据、参考资料、标准、技术等均属于甲方所有,离开甲方时必须立即交还甲方。甲方未经乙方授权或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转让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解释

    6.1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正式签署文书后生效。

    6.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存在异议或争议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调解,协商无效时,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双方均同意就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由甲方行使诉讼权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效力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双方密切配合、诚信履约、服务周到、解决问题及时是本合同的实现条件,在全面履行及完成合同后,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以下无正文)

    乙方(业主):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物业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物业管理代理服务内容及说明》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保洁

    1、公共保洁

    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__________ 人

    c、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楼宇保洁

    a、主楼__________ 层 __________ 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b、__________ 楼电梯口; __________ 层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综合楼两侧楼梯、__________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c、人员编制主楼__________人、综合楼及群楼__________ 人

    d、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绿化

    1、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__________人

    3、绿化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卫

    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员编制:__________ 人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为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支付水电费用、提供办公场所及工作餐(以实际提供为准)。

    2、甲方为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每人每月提供-----元服务费用。(此费用包含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税费等的所有费用)。

    3、甲方应在次月____日前,乙方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后,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 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 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5)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6)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7)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8)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9)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七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4、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一个干净、美丽、舒适、安全、安静、方便、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享有校园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有权保护、使用和监督国有资产。

    2.负责对乙方的管理和服务进行询问和质询。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和设施改造计划。听取并采纳乙方关于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资金和运营费用。

    5.负责了解乙方资金运作情况,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根据物业管理情况向乙方提出奖惩意见。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保质保量按协议完成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文明校园建设标准维护园林单位和文明校园称号。

    2.医院内的公共设施和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动,改动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并有义务落实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

    三.委托管理的.主要内容

    1.整个医院的绿化美化。

    2.教室清洁服务和管理(不包括特殊教室)。

    3.公共环境和公共场所的清洁服务和管理。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运行和管理。

    5.公共建筑维护。

    6.负责家庭建筑的维修和保养。

    7.水电供暖的维护管理与服务。

    8.医院水电费和取暖费的收支。

    9.节能工作。

    10.家庭成员水电费的统计和收集。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澡。

    12.医院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及开水供应。

    13.家庭门卫的管理。

    14.学校各种商业网点的管理。

    15.学校人防工程管理。

    16.甲方需要委托的其他任务。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和重大节日的插花工作。

    2.根据不同季节的养护要求,对花草苗木进行养护,保证树木灌木完整、茂盛、无枯枝、无病虫害、无钉子拴在树上;绿篱和绿地没有杂草、杂物和成堆的材料。完好率要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和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应按照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和管理。各种古树应加以保护,防止损坏和坏死。

    5.如果医院里的建筑可以绿化,就应该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应该测量树木浇水量。

    (2)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干净整洁。清洁应及时,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和积水。

    2.下水道和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无淤泥和杂物。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洗,不得有粪便溢出。

    3.厕所应保持整洁,无异味、蚊蝇、粪便和污水外溢。

    4.垃圾建筑应保持无蛆和苍蝇,墙壁应干净,地面和周围不应堆放垃圾。容器盖应该关闭。容器数量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垃圾建筑的起重设备应及时修理和维护,以防止事故发生。

    5.医院的垃圾要每天运送,没有裸露的垃圾和卫生死角。垃圾箱和垃圾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和污渍。

    6.建筑内外无涂写、涂写、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台楼阁、石桌椅应定期擦拭并保持清洁。

    7.校园主干道地面卫生每天早上7: 30前打扫干净。公共场所应定期打扫并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影响教学的清洁活动。

    8.道路和地面不得直接掺入水泥砂浆,建筑材料应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畅通和环境卫生的现象应及时管理和清理。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医院主要道路上的积雪应及时清除,以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如果撒盐水除雪,不得将雪清扫并堆放在树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日要求,及时悬挂、收集国旗、彩旗、灯笼;打开和关闭门控灯和聚光灯。

    (三)课堂卫生工作

    1.每天晚自习后,教室卫生应该打扫干净并上锁。每个教室的门都要在第二天早上7点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保持教室地面整洁,墙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号完好无损,装订精美;门窗、玻璃、纱窗、窗帘、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有序,桌内外无杂物和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开关及设备应完好。保养应及时,状态良好。

    4.粉笔(白色,彩色)板应供应和放置整齐。保持讲台和讲台桌整洁。

    5.制定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课堂服务管理体系,确保教学需求。上述要求应在98%以上,每个阶梯教室和大型教室的照明应在90%以上。

    (4)公共场所的维护

    1.所有走廊(包括家庭建筑的物业范围)地面整洁,门窗、玻璃、屏风、五金齐全完好,墙裙、走廊灯的照明完好率和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取得合格证和操作证,两证挂在电梯室内。电梯要定期保养,带病不准开电梯,运行要准时。电梯室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操作记录。为确保安全,严禁脱岗。

    3.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热。水、电、暖设备齐全,维修保养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气维修应24小时值班。应制定应急处理计划。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有效,杜绝了长明灯、流水、跑、跑、滴现象。

    6 .按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的规定,对饮水水箱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7.按要求为全院提供饮用水和洗澡水。茶浴室应建立健康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卫生间的卫生和各种设施要及时检修,防止事故发生。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4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一、前言

    物业管理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性服务行业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物业管理的规模和影响力越来越大。物业委托管理是现代物业管理的一种常见形式,它是指业主或房地产开发商将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是指在房屋交付前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它是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书。本文将分析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作用,探讨如何编写一份完整有效的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二、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首先要明确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委托人可以是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商或者单个业主,受托人可以是物业服务公司或物业管理机构。

    2.物业服务内容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还应当详细说明物业服务内容,包括房屋维修保养、公共部位的清洁维护、保安管理、绿化养护等,具体服务项应该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实际需求和协商结果而定,并在合同中列明,以便双方签订后明确执行。

    3.管理费用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还应当说明管理费用情况,包括管理服务费、咨询费、公共费用等,费用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同时应当说明费用缴纳方式和时间。为了保证双方约定的费用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避免费用超支和滥用的情况,建议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费用的支付周期和调整规则等。

    4.服务标准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还应当明确服务标准,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要求。服务标准应当按照业主实际需求,合理合法地规定,具体内容可以在合同中进行详细描述,并及时更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5.服务监督和考核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还应当设置服务监督和考核机制,以便双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物业服务公司应当设立监督和考核部门,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定期对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和改进,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三、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作用

    1.保障业主权益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和矛盾,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合同中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管理费用等事项,使业主可以明确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和权利,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了解相关服务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提高对物业服务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2.优化物业服务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还可以促进物业服务公司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率,推动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和提升,满足各类业主的不同需求。

    3.规范市场秩序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也可以规范市场秩序,缩小物业服务市场的差距,防范市场乱象,避免一些不法企业恶意侵害业主利益,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向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四、如何编写一份完整有效的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1.合同文本应当简洁明了,层次分明,避免使合同内容复杂晦涩。

    2.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强调各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所有工作。

    3.合同应当按照双方实际需求和协商结果制定,具体内容和标准应当考虑到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各项要求和需求。

    4.合同应当注意理性合理地规定管理费用和服务标准,防止费用超支和服务质量不佳等问题的出现。

    5.合同应当规范合同履行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的管理、审核、监控和考核机制,加强双方合作的管理和监督。

    五、 结束语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是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进行管理服务协商的合同,其内容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因此,编写一份完整有效的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是重要的,要遵循法律和相关政策,综合考虑各方实际需求和协商结果,以保证合约的实施和有效性。同时,双方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实现责任落实和管理协作的理想效果,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推动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5

    1、协议当事人双方

    1.1甲方: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

    1.2乙方:物业所有权人,即业主。

    1.2.1乙方(业主)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1.2.2乙方(业主)委托代理人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2、本协议依据法律和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4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2.5《中国物业管理条例》

    2.6《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2.7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御江华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3、本协议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已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4、本协议所指物业概况

    4.1小区物业概况

    本协议所指物业类型为:住宅 地址位于:横县横州镇西津路西一巷15号

    物业名称:御江华庭小区

    4.2小区主要设施设备

    小区主要设施设备见乙方与开发商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3乙方拥有的房屋单位情况

    乙方所拥有的房屋单位为广西横县横州镇西津路西一巷15号御江华庭小

    区 栋 单元 号房,建筑面积为 ㎡。

    该房用途 ,如本物业改变使用功能的,本人(业主签名) 承诺向甲方申报备案。

    5、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全面负责住宅小区的经营管理及房屋、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养 护。同时依据《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处理毗邻部分发生的问题,业主有义务协助甲方维修,不得阻挠。所发生费用由毗邻层上下或左右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平均分摊,若一方拖延或拒绝,造成损失由该方负责。向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提供有偿服务。

    5.1.2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道路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5.1.3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物业的《御江华庭物业管理制度》、《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5.1.4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5.1.5制止违反本《御江华庭物业管理制度》、《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的行为;

    5.1.6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1.7负责该小区水电费及公摊费用的收缴工作,应按时向水电部门交纳相应费用,确保小区供水供电正常,公共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使用户数进行分摊。

    5.1.8负责按规定每月5日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综合服务费,水电公共分摊费、房屋公共维修资金代收。对逾期不缴纳者,按规定每日加收3‰滞纳金,对拒交或无理取闹者,经有关部门同意可采取相应的违约措施(如停水,停电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

    5.1.9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5.1.10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5.2.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2.3遵守本物业的《御江华庭物业管理制度》、《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的相关定;

    5.2.4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各项代收费用;

    5.2.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遵守御江华庭《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相关规定;

    5.2.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时限内恢复原状,若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5.2.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2.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等造成损失的,业主附有连带责任;

    5.2.9出租房屋应当将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在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备案,相关租赁手续由业主办理;

    5.2.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6、本协议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6.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6.1.1本物业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6.1.2本物业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

    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6.1.3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6.1.3.1公共环境包括公共走道、楼梯、屋面、道路、园林绿化、垃圾桶等;

    6.1.3.2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

    6.1.4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

    6.1.4.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6.1.4.2有专职的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6.1.4.3安全维护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6.1.5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6.1.5.1制定交通车辆进出管理制度,使车辆有序停放,户外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职责明确,车辆出入有登记;

    6.1.5.2实行车位有偿使用和保管区分制度;

    6.1.6本物业区域内房屋装修管理按《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规定进行管理。

    6.1.7社区文化经营活动:包括节假日组织辖区内业主、用户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商业促销等活动。

    6.2 物业管理房屋质量

    6.2.1房屋外观保持原外立面效果,整洁美观,无妨碍市容和观瞻。

    6.2.2设备运行

    水电、安防系统、消防设备,设备安全,运行良好,能及时告之相关部门并协助排除故障。

    6.2.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6.2.3.1确保房屋主体结构不受人为损坏;

    6.2.3.2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养护管理制度;

    6.2.3.3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6.2.3.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30分钟解决,急修15分钟到现场,并根据维修复杂情况尽快解决。

    6.2.4环境卫生

    环卫设施设备完好,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适时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四害”。

    6.2.5绿化管理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践踏折损现象,无大面积黄土裸露。

    6.2.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6.2.6.1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秩序良好,各项记录齐全;

    6.2.6.2停车场整洁,线标清晰;

    6.2.7安全维护

    无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

    6.2.8消防管理

    6.2.8.1灭火设施、器材配备齐全,完好率达98%;

    6.2.8.2预防小区内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事故。

    7、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及其他收费标准(按政府最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1) 为实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准,甲方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按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建筑面积(含共用分摊面积)进行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住宅:多层 0.45 元/㎡/月;高层0.70元/㎡/月(包含电梯的日常维护费、维保费、年检费,不含电梯电费);商铺 1.00 元/㎡/月;改变住宅使用功能为办公物业的,按办公用房收费标准收取(多层0.60元/㎡/月、高层1.00元/㎡/月);公共维修资金:住宅物业 0.10元/㎡/月;商业物业 0.10元/㎡/月;生活垃圾清运费按南宁市横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2) 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

    收费标准最终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3)办理入伙时,乙方应交纳公共水电周转金100元/户,周转金主要用于公共用水、电费(包括公用水电管线损耗)的周转。

    7.2物业服务费构成

    物业服务费由以下部分构成(以下涉及的费用构成部分均为管理御江华庭物业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物业管理企业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利润;

    12、其他属于物业管理支出范围的费用。

    以上费用构成项目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该项费用在物业维修资金中支出。

    7.3物业服务费收取依据

    本协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御江华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之规定。

    7.4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日期

    乙方的物业服务费应以开发商确定的房屋交付日期起开始计收。

    7.5物业服务费、代收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收取方式

    7.5.1交房时乙方应向甲方预交一年的物业服务费、 水电费及公摊预收金等应收费用,一年后由物业公司定期于每月5日前收取当月物业管理费。乙方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应交的费用。(甲、乙双方可协商以月、季、半年或一年为期限收取物业服务费)

    7.5.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费用缴交失败或延迟,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6空置房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收费办法》(20__)122号文件的规定,按销售面积足额收取物业服务费。

    7.7乙方出租房屋的,应根据本协议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有连带交纳责任。

    7.8乙方转让物业时,须结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7.9在管理过程中公用水电费分摊原则为: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按户从业主入伙之日起据实分摊。

    特别说明

    1.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发展商及施工单位联系,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2.在质量保修期内,如乙方房屋出现非甲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否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户外停车位

    8.1户外停车位为小区附属设施;主要为小区业主及访客提供停车服务,实行有偿使用。

    8.2户外停车位所发生的保安、清洁、系统维护等费用,从车位停放费中支出,甲方对每个车位收取一定的车位停放费,车位停放费用以维持停车位的正常运行。

    9、维修资金

    9.1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9.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并进行管理。

    9.3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不够使用时,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理》的规定,按乙方占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9.4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结余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10、其他有偿服务及代收代缴服务费用

    10.1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提供有偿服务,服务费用按《御江华庭小区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10.2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时,应按《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手册》的相关管理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10.3受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宽带网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按政府和相关单位收费标准执行。

    10.4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11、文函的有效送达

    本小区正式入伙后,物业管理相关的通知、通告、函件等文函,张贴在小区公告栏,若乙方要求送到乙方指定的小区以外的其他地方,乙方须填写相应的委托书,并支付邮递费、服务费。

    12、法律责任

    12.1甲方违约

    12.1.1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管理物业或管理不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12.1.2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多收费用及利息。

    12.1.3甲方对其选定的委托专营负责,因委托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责任。

    12.2乙方违约

    12.2.1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如果延期缴纳,则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水电费拖欠滞纳金按南宁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连续三个月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公共水电费及自用部分水电费的,甲方可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服务,并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限期缴纳的权利。

    12.2.2乙方对房屋质量等不属于甲方责任的事项有意见或对甲方服务质量及其他工作有意见的,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渠道寻求解决,在协议未解除之前,不能拒交物业服务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2.2.3乙方违反装修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恢复或整改,使其符合规定要求;对已造成物业或其他业主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12.2.4乙方应确保其预留给甲方的联系方式有效。如乙方通讯、联系地址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到甲方。因通信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12.2.5乙方如违反小区管理制度,将承担相应责任。

    12.2.6如因乙方的过失(如水浸、火灾、高空坠物伤人等)造成对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13、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13..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水、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3.3乙方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购买。

    13.4本协议未规定的事宜,按本协议指明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本协议指明法律、法规和文件未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5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13.6本协议一式两份,共8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双方具有相同约束力。

    13.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止。

    14 、另行约定事项: 。

    甲方:南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御江华庭物业服务中心

    签署: 签署: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的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___________(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方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七)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就__广场商住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事宜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招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招标文件审批、首次付款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本次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并完成在房管局相关部门的合法备案手续。

    二、费用金额约定:

    根据市场情况,双方约定本次招标、投标咨询服务费共计__元,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开标结束时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其余__于本招标、投标工作结束,且乙方做完招标备案工作后给付乙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物业招标需要的相关资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协助完成本次招标、投标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招标、投标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物业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招标备案等相关咨询事宜。协助甲方在选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过程中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2、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此项目物业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编制咨询工作;

    3、乙方负责与__市房屋管理局物业处就本次招标、投标全过程进行沟通和审核,并经__市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确认备案,达到招标、投标要求。

    4、乙方应当对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相关情况承担保密责任。

    5、乙方按照合同总款项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保留追偿欠款的法律权力。

    2、乙方违背本合同约定,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招投标工作(完成以开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时间为准),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若因甲方资料缺陷或迟延提供,导致招标工作时间延误,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标备案结束后履行完毕。

    八、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8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业主):XXX 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物业公司):X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XXX小区的物业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服务;

    2.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服务;

    3.物业安全管理服务,包括小区门禁管理、巡逻防范等服务;

    4.小区停车场的管理服务;

    5.小区入住、退租等各种业务服务。

    第二条 服务标准

    1. 服务质量: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务求精益求精,持续改进服务。

    2. 服务态度:乙方员工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基础,积极主动对待业主,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

    3. 服务效率:乙方应保证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各项客户问题与投诉。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前30天内提出续签或终止合同的申请,乙方应予以答复。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本次服务费用为XXXX元/月,合同签订前,甲方已交纳首月服务费用。

    2. 服务费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服务费发票寄交甲方。

    3. 服务收费增加或减少,应通过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进行确认。

    第五条 管理模式

    1. 小区业主委员会由甲方组成,乙方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工作。

    2. 甲方应派遣专人协助乙方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3.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业主大会决议及本合同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都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有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2. 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以申请相关部门或者仲裁机构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应及时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加以解决。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用正本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XXX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物业公司):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XXXX年X月X日

    主题范文: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一、前言

    物业管理是小区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物业公司作为专业的服务提供商,承担着小区管理工作的很大一部分。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是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工作展开协商的重要文件,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各项事项,保障业主的利益,确保物业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服务内容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服务;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服务;物业安全管理服务,包括小区门禁管理、巡逻防范等服务;小区停车场的管理服务;小区入住、退租等各种业务服务等。物业公司应保证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务求精益求精,持续改进服务,乙方员工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基础,积极主动对待业主,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

    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前30天内提出续签或终止合同的申请,乙方应予以答复。

    四、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费用为XXXX元/月,合同签订前,甲方已交纳首月服务费用。服务费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服务费发票寄交甲方。服务收费增加或减少,应通过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进行确认。

    五、管理模式

    小区业主委员会由甲方组成,乙方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工作。甲方应派遣专人协助乙方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业主大会决议及本合同规定。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有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追究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以申请相关部门或者仲裁机构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加以解决。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用正本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是本次合同的主题范文,合同是双方达成协议的重要法律文件,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各项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让小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确保业主的权益不受损失,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活服务。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9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 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篇10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一、合同背景

    近年来,我国物业行业蓬勃发展,物业服务越来越成为业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类物业服务公司的竞争中,物业委托管理成为业主们最常选择的一种方式。物业委托管理是指业主把小区或物业的管理和维护委托给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承办的行为。而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指在小区或物业移交给物业服务公司之前的合同,旨在规范物业委托管理的具体规则、范围、权责,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并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合同的定义

    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是指业主或其授权代理人与胜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约定了小区或物业移交给管理公司的具体范围和要求、管理的标准、物业服务的价格、物业服务的协作方式、物业服务的期限等各项内容。合同的签订是在充分保护业主利益的基础上,保证物业服务有序、高效、透明实施的前提之下进行的。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双方的约定

    委托方和受托方作为合同的签署双方,应当分别列明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职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还要明确业主是委托方,受托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均应当对合同条款的履行承担相应责任。

    2. 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范围和要求

    管委会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范围和要求,包括物业服务的类型、内容、标准、数量、价格、执行时间等。如果双方已经另行签订了合同,应在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中进行确认。

    3. 权益和义务的明确

    在合同中规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业主有权要求受托方严格履行合同,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同时需要保证及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受托方应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确保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服务,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4. 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的约定

    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应在合同中约定服务的标准与价格,包括物业服务费及缴纳方式等,以达到合同履行的双方共赢。应该明确实施执行标准,避免对物业服务费用的误解。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除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公司明确需要向司法机关提供或数据项需保密外,均应公开向业主阐明。

    5. 合同期限的约定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服务期限,同时应当约定服务期限到期后能否自动续签,并明确续约后的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的增加情况。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双方协商续约,在条件“三互”、协商自愿和实质改进基础上开展服务续约。

    四、合同的履行和违约

    在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履行中,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就构成违约。这时,受违约方应要求违约方及时纠正错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违反合同内容,应双方协商商定有效补救措施。同时,违约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受违约方遭受的损失。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合同的某些内容,不应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进行合同变更,由一方提出草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核准后方可执行。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而需要解除合同,应根据约定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合同解除。

    六、合同的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仲裁部门或法院进行诉讼。对于争议的调解解决,应以诚恳和公正的态度进行,以达到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效果。

    七、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供存档使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结束后,合同终止。

    八、结论

    物业委托管理是当前物业服务市场上最为常见的管理方式之一,商定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平等,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保障,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双方积极履行各自的责任,在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物业委托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5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汇编


    我们在上学时也会去读一些范文,这些范文里面有很多优秀的地方值得我们去学习,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提高语言组织能力。阅读范文需要我们不断地积累阅读,那么,优秀范文的优秀模板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5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汇编”,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商业用房: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注:根据委托经营的具体情况写)

    第二条 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 的 广场(以下简称 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 层 号,建筑面积 。

    2.标的用途 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 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甲方就其拥有的 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2.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 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

    3.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第四条 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 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定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 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第五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止于年 月 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六条 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 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第七条 经营收入的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 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个月之 日至 日,乙方应当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 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 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 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3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保障双方利益的明晰合作框架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作协议,它规定了商铺业主委托经营者对其商铺进行经营管理的各项规定。这份合同不仅详细、具体,而且生动地展示了商铺委托经营的各个方面,充分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包含合同名称、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的目的、委托经营的范围和期限、商铺权益的保障、违约责任等各项内容。


    合同的基本信息对于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应明确商铺业主和委托经营者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双方的身份确认和沟通顺畅。


    合同的目的要清晰明了,阐述双方合作的主要目标和愿望。商铺业主希望通过委托经营者的专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商铺的运营水平、拓展市场份额,同时经营者也可以借助商铺的地理位置和品牌影响力,实现自己的商业目标。双方对于合作的期望应在合同中表述清楚,以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必须规定委托经营的范围和期限。委托经营者需要了解商铺的具体经营类型、范围和时间限制,在这些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经营管理计划。商铺委托经营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确定,双方需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另外,在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必须对商铺权益的保障进行详细规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合同中应明确商铺业主对商铺的各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支付、装修费用、经营管理费用的支付等。同时,还应明确商铺业主在不同情况下的权益保障,比如租金未支付的处理、违规经营的处罚等。这些规定为商铺经营管理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必须明确违约责任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合同违约情况。违约责任应包括经济赔偿、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商铺业主和委托经营者之间的重要合作框架,它的详细、具体以及生动的规定,为商铺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范商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有助于双方的合作长久健康发展。商铺业主和委托经营者应当遵守合同规定,积极配合合同执行,为商铺的顺利运营贡献力量。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4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通常用于商业租赁交易中,旨在明确商铺租赁方与承租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内容和要点。


    一、合同主体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通常涉及两个主体:出租方和承租方。出租方是商铺的业主或代理人,承租方是希望租赁商铺进行经营的个人或法人单位。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二、商铺信息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商铺的具体信息,包括商铺所在地点、面积、楼层、使用状态等。双方应对商铺的状态进行详尽的描述,确保承租方清楚了解商铺的实际情况。


    三、委托经营内容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明确双方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明确规定承租方在商铺内经营的具体业态、产品或服务范围,以及经营方式和时间。另外,合同还应规定出租方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支持和协助,如提供必要的设备、维修服务等。


    四、租金与押金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明确规定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租金可以分为月租金、季租金或年租金,具体支付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押金是对商铺正常使用和经营管理的保证金,一般为租金的一个月份或更多。合同应明确规定押金的支付时间和退还条件。


    五、合同期限和续签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明确规定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以及合同是否可以续签。如果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应规定续签的条件和程序。


    六、违约责任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规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处理方式。违约行为可以包括未按时支付租金、经营范围违规、未履行约定的经营管理责任等。合同可以约定违约一方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八、其他条款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条款,如装修责任、税费负担、守约奖励等。合同应明确规定这些条款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条件。


    在起草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时,双方应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内容准确、明确并符合双方的利益。同时,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全面了解合同的内容和约定,并在确保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签署,以避免后期纠纷和损失的发生。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商业租赁交易中的重要文件,对于确保商店租赁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合同的详细、具体和生动的写作能够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加强合同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5

    《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指房主将自己的房产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合同。该合同是为了确保房主的权益,同时也对承租人的权益做出了保护,并明确了双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将详细解析《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内容和重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首先明确了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房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等,以及第三方承租方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这些信息的详细填写可以确保双方的身份真实有效,便于后续的权益保障和纠纷解决。

    二、房屋委托经营管理的内容

    在合同中,明确了房主委托第三方对房屋进行经营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租赁、租金的收取、租约的签订、维修与保养、卫生清洁、设备的管理等。这些内容的详细规定,可以确保房主的房屋得到专业化的管理与维护,提高房产的价值和使用效益。

    三、经营管理费用及分配

    《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还对经营管理费用及分配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合同中应明确经营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周期等,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收取的手续费、维修保养的费用,以及委托方和承租方分别承担的比例和责任。这些规定可以确保双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公正合理的保障。

    四、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要明确合同的期限和终止的条件。期限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短期的。终止的条件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合同还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以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条款

    除了上述规定之外,合同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入其他条款。例如,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方式条款、通知送达方式条款等。这些条款的添加可以更好地规范双方的行为,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并为双方提供更加合理和公正的合同保障。

    总结起来,《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通过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详细规定房屋委托经营管理的内容,明确经营管理费用及分配,规定合同的期限和终止,以及其他条款的添加,从而保护了房主和第三方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合同也是一份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的规定,共同维护合同权益的实现。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的___________商铺,建筑面积_________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第二条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第三条商铺经营管理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1.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期限为五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一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

    二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_____元。

    每年收益领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层内铺: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二层内铺:

    第一年、第二年两年收益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将该物业转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承诺新受让者同意继续执行本合同期满,并要求该物业的新受让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新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固定回报给甲方或新受让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该物业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铺位合同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固定回报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报,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固定回报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所有责任。

    第五条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该铺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期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取得的客流、人气、品牌等无形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如遇不可抗力对物业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共叁页,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7

    近日,一桩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案件在法律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法院裁定该合同无效的判决,给商业领域的合同纠纷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启示。

    首先,我们来看看该合同的背景及纠纷的发生。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指商铺出租方将商铺交给经营者负责管理、运营的一种合同关系,旨在实现商铺的有效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专业化。

    在此次案例中,商铺出租方委托了一家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双方签订了一份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然而,不幸的是,合同中存在一些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首先,合同中规定了严苛的经营指标和违约金,使经营者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其次,合同还附带了不公平的竞业限制条款,限制了经营者在合同履行期后从事同类业务,严重损害了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在纠纷发生后,经营者将该合同提交法院审理,并请求判决该合同无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结果令人满意。法院认为,合同中的经营指标过于苛刻,违约金过高,且竞业限制条款不合理,违反了公序良俗的原则,相关条款应视为无效。

    对于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给广大商铺经营者树立了权益保护的榜样,也对商业领域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首先,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合法合规,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经营指标和违约金等条款应合理,不得对经营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压力。其次,竞业限制条款也应制定得合理,限制时间和范围不宜过大,以充分保障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此外,该案件还提醒我们,签订合同时应审慎选择合作伙伴,尤其是商业领域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双方应充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合同中存在模糊、不清晰以及不合理的条款,以免日后引发纠纷。

    综上所述,“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无效”的裁决为商业领域的合同纠纷提供了一定的思路和依据。合同在签订时要遵守合法合规的原则,各方要平等协商,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此外,法院的判决结果也提醒了我们保护商业经营者的权益,合理限制竞业限制条款,维护商业领域的秩序。

    希望在未来,更多的合同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审判,维护商业交易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8

    景区是指那些自然或人工按旅游规划建设的具有观赏、游览、娱乐、休闲等功能的地区。景区的经营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景区的规划设计、日常运营管理、市场开发和营销等。为了有效地管理景区,很多景区通过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景区的运营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公司或机构。本文将详细介绍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内容和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合作目标和责任。委托方是指景区的管理部门或景区所有者,受托方是指接受委托进行经营管理的公司或机构。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景区的经营管理范围,包括景区的开放时间、票务管理、卫生环境、安全设施、导游服务等方面。委托方和受托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

    其次,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规定合同期限和费用标准。合同期限为受托方进行景区经营管理的时间段,通常以年为单位。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协商确定合理的合同期限,以确保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能够稳定进行。此外,合同还应明确费用标准,包括委托费、管理费、维护费等。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协商确定合理的费用标准,以实现景区经营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规定合同的终止和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可以分为正常终止和提前终止两种情况。正常终止是指合同履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委托方可以选择继续委托受托方或重新选择合作伙伴。提前终止是指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提前终止时,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合同的终止和违约责任规定有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保证景区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最后,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详细规定其它相关事项,包括保密义务、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等。景区的经营管理涉及大量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委托方和受托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确保景区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被泄露或侵权。此外,合同应明确纠纷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便双方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总而言之,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景区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应明确合作目标和责任、规定合同期限和费用标准、规定合同的终止和违约责任,以及详细规定其他相关事项。只有当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双方才能够在合作中互相信任、有效沟通,共同推动景区的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9

    近年来,旅游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景区纷纷选择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来管理景区。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指景区管理方将景区的运营与管理权委托给专业的旅游经营企业,双方通过签订合同确立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并达成共识,共同致力于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通常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景区管理方和经营企业的权益和责任明确规定。景区管理方应提供详细的景区信息及相关设施设备清单、景区的营业收入与支出情况、景区的历史开发与经营数据以及所有权状况等,以保证委托经营企业了解并适应当前的经营状况。同时,景区管理方还应向委托经营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并配合经营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和宣传推广,以确保景区的形象和知名度得到提升。

    经营企业在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的主要责任是全面负责景区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并为景区制定合理的规划和发展战略。经营企业应制定并落实景区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并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景区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安全。此外,经营企业还应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和宣传推广活动,扩大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同时,经营企业还应合理配置景区的人力资源,培训和管理景区的员工,提高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

    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还应明确双方在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景区管理方应确保景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为游客的安全提供保障。同时,景区管理方还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保护景区的自然生态环境,防止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经营企业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偷税漏税行为,保证景区的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同时也应加强对景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签订对景区和经营企业都有着重要意义。对景区来说,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可以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吸引更多游客,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对经营企业来说,承接景区的经营管理可以借助景区的知名度和资源,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和扩大经营规模。更重要的是,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确保了景区管理方和经营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合作,共同发展。

    总而言之,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现代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合同的签订,景区管理方和经营企业共同努力,可实现互利共赢,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为旅游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才能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持续经营,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10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位于区层号之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三、委托期限为年,即自年___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一、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二、投资回报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

    前三年租赁收入,乙方须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共计元一次性返还给甲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前三年租赁收入,不管该商铺有无出租,乙方须每月按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按月返还甲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三、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三、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四、甲方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

    五、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二、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三、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时将所收取的商铺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二、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按乙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三、若该商铺未出租期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六、其他

    一、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商铺的抵押权人或受让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抵押权人或受权人书面同意继承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该抵押或转让行为无效,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二、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三、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2)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12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 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 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 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保险委托代理合同必备四篇


    在现代社会,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不断提高,因此合同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签订适当的合同也是减少和防止争议发生的重要手段。为了维护您的利益,教师范文大全小编特意编辑了这份有用的“保险委托代理合同”,以下信息仅供参考,请谨慎使用!

    保险委托代理合同 篇1

    保险委托代理合同范文(精选16篇)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代理业务范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住房信贷部(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保险业务,具体协议如下:

    二、双方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个人抵押贷款商品住房保险》业务。

    乙方所招学生,学生交学费等一切费用必须到甲方(学校)处交纳,乙方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限额除外);乙方如擅自收取学生学费等一切费用,则出现任何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按合同规定的险种及承保质量付给乙方劳务费。

    (三)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甲方对乙方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乙方:(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为他人代理同类保险业务。

    (二)乙方须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并按甲方的具体要求,收集保存好有关单据和资料,建立好各项规章制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开发的“南和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务事宜。

    乙方保证年内向甲方输送学生不低于_______名,如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输送学生达_______名学生。

    (三)乙方及时上划保费,不得拖延挪用。

    (四)乙方须保质保量地办理好业务手续,并及时收取保险费,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迅速协调解决。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代理服务,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止,计划招商完成时间在20_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内。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

    (五)乙方超越代理权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保险代理手续费

    甲方按实际到帐保费的 %直接支付给乙方。

    四、代理期限

    保险代理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违反代理合同规定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乙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六、保险代理合同的终止

    1、甲方或乙方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代理期满两个月前,经书面通知对方,则代理合同期满时终止;

    2、甲方和乙方达成解除合同协议,则保险代理终止;

    3、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部分为招商佣金,按甲方与商家签定的《租赁合同》计算2个月的平均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

    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委托代理合同 篇2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约因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保险委托代理合同 篇3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约因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公司保险委托代理合同(精选3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

    第二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 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

    (2)个人健康( );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

    条专属代理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风险告知: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典》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代理律师陈述案情,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资料。乙方只接收与委托事项有关材料或证据的复印件,原始材料和证据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诉讼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时甲方应及时出示,否则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捏造事实。

    第五条 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甲方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从事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

    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

    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本案实行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本案前期所有办案费用均由乙方垫付。待案件胜诉(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款项执行到位后,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万以内的部分免收代理费, 万 万元部分按30%标准支付代理费,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标准支付代理费。代理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从代收执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付。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和票据。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保险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  代理人资格证书号:

    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展业证书号:

    (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委托代理合同 篇4

    被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许可证号码:

    负责人: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根据《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第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相关方面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代理期限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 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的,乙方对出现的任何会计账务、税务问题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账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第八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续费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续费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按每一会计月份的实收保险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乙方代理手续费,结算日为次月日,遇顺延。

    (四)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业务管理需要,可调整手续费标准,如乙方不能认可新的手续费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

    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

    3.代理行为符合代理合同各项约定。

    (六)乙方代理的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手续费。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个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据此对乙方与保险代理有关的行为进行管理;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承办律师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员不保管甲方证据的原件。

    (二)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核保、核赔权;

    (三)乙方越权代理及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留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业务完成情况和代理客户详细信息。

    第十条 甲方的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将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年度检验;

    (五)为乙方提供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宣传材料;

    (六)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七)为乙方提供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

    (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传材料;

    (四)享有甲方为其提供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委托事项。

    第十二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维护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2025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


    在企业开始谈合作的时候,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当中,相信很多人都曾经看到过合同。你知道一份合同的格式要求吗?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篇1)


    一、委托招商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二、招商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三、合同目的


    甲方为扩大市场份额,推广和销售其产品,特向乙方委托招商代理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开拓市场、开展销售工作。


    四、合作范围及责任


    1.甲方将其产品的招商和销售工作委托给乙方。乙方需全权负责产品的市场调研、推广、宣传、招商代理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产品特点和要求,制定合适的市场推广策略并协商制定招商代理计划书。乙方应利用自身的资源,积极参与各类招商招投标活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推广服务,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目标。


    3.乙方应代表甲方与潜在客户进行洽谈、签约、履行合同等业务活动,确保交易顺利达成。


    4.双方应密切合作,定期召开市场推广会议,共同研究和决策市场和销售策略。乙方还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市场动态、销售进展情况等信息。


    五、合作期限及解除合同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如在合同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1)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市场形象和销售;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六、保密义务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和客户信息等,双方应对泄露、传播上述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另一方的商业机密或秘密信息。


    3.对于本条约定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等于受损方因违约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甲方产品的市场形象和销售受到损害,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方代表人和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自行披露于相关平台或媒体。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一致认可后视同合同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及盖章): 乙方(签名及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上是根据《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标题详细具体且生动的一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篇2)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范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_______________地块商业部分之招商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位置:该项目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与黄河路交汇处西南角。

    三、项目规模:该项目为主力商业及临街商业,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本项目规划指标数据以最终政府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四、招商面积: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该项目_________地块商业约4400平方米进行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代理服务等工作。该项目后续商业的代理服务,根据乙方招商业绩和服务过程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条:委托招商代理的服务内容

    1、主力商业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服务;

    2、乙方须制定以下内容:业态布局、物业标准(水电气、油烟管道预留,空调设置等)。 (注:以上成果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实施)

    第三条:合作方式和服务形式

    一、 合同约定乙方联系主力商家及品牌商家,不驻场(中间带商家至项目看场地、谈判、签合同)。

    二、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洽谈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品牌商家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由乙方制作,作为合同附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果商家成功签约入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三、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提交《商户确认单》商户直接或间接联系并签约,否则,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招商目标(附平面图及体量指标)

    一、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最好确定一下时间)

    二、招商目标:争取在3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1、整租给知名餐饮、主题酒店、休闲娱乐等大型商家; 2、分租给知名中西餐饮及品牌商家,分租的商家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3、商家租金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第五条: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招商服务月费

    每月招商服务费 万元,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 。

    二、 招商费用

    1、招商佣金:乙方收取合同计租日起首年租金的1个半月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佣金;

    2、佣金收取方式:

    (1)纯租金方式:计租日起首年租金计取;

    (2)保底租金与营业额扣点两者取其高方式: 以保底租金计取;

    (3)招商工作开展期间,乙方相关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用自行承担。

    3、佣金付款方式:

    ①意向书签订并交纳意向定金后3日内,支付佣金的50%;

    ②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支付100%。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力

    一、甲方的权利

    1、知情权: 甲方对项目招商情况拥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周、月度向甲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周计划,月计划。

    2、监督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招商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

    3、考核权: 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乙方的权利

    1、独立管理权: 乙方拥有该项目独家招商权和独立的管理权。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办公需求申请、宣传推广和预算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甲方负责采购和制作发布,该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招商代理工作,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合法的相关凭证和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2、为确保乙方有效地开展招商工作,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5、甲方应保证已确认的工期进度及竣工时间,确保乙方对客户的承诺的实现。

    6、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制定招租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以上涉及的文件和材料,甲方需按照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按时提供,如有拖延或隐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7、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若延迟支付,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由甲方在招商中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

    9、对于乙方报送的书面材料(含请示、计划、方案、建议书等),甲方需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形式确认,甲方延迟答复,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10、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项目铺位的租金和订金。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招商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任务。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招商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招商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

    3、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维护甲方的信誉。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交招商报表,汇报重大事宜。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通报招商工作进展及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

    6、完成与租赁客户的合同谈判工作,协助甲方向租赁人收取费用。

    第八条: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拒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3、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程延误或不能正常支付所产生各项费用等而影响招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遵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正常支付所有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终止本合同。

    5、乙方在招商代理期间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的投资和资产负责。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的允许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外,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当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范文二

    甲方:湖南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天骄福邸 商业部分提供招商代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天骄福邸商业部分向外招商,并协助甲方与乙方招徕的租赁户签定物业租赁合同。

    1、协助甲方制定招商政策及招商条件。

    2、协助甲方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收取租赁户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处理好甲方与租赁户之间的各项关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限

    自 20xx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xx 年 8 月 30 日止(暂定),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招商行为不符合甲方的商业利益,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自行招商及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建立委托招商关系。

    三、确认制度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与租赁客户共同洽谈租赁条件,并形成租赁合同文本内容。

    2、合同期内,所有由乙方介绍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客户都视为乙方招商的客户(甲乙双方以确认函的形式确定该商户为乙方意向招商客户)。

    3、合同期内,乙方招商的意向客户如从租赁转为购买该代理招商部分的商业面积,最终实现成交的,甲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1.2%向乙方支付销售报酬。

    四、服务标准与结算方式

    1、招商服务费标准

    乙方的招商行为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以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 壹 个月的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报酬(租赁期必须在20xx年以上)。

    2、招商服务费支付方式

    经营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实际招商报酬结算给乙方。

    乙方获得的招商(或销售)报酬,以甲方收取实际租金(或销售款)作为基数,甲方与乙方招徕的客户签订租赁(销售)合同而未实际收取款项的,甲方不支付报酬。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知晓乙方招商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应全力配合,如实通报。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相关材料及相关信息。

    3、甲方提供乙方招商所需合同文本。

    4、甲方承担与租赁户签订合同后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积极争取招商优惠政策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负责协调相关政府和协作单位关系,保障乙方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对招商和自购自营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收取客户应交款项;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保管。

    7、甲方应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项目招商(销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

    1、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大型商家来项目现场考察,协助甲方与租赁客户签订合同前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止。

    2、配合甲方收取合同约定的租赁户应交纳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乙方保证对获得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

    2、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不满意,甲方决定解除的;乙方意欲解除本合同的。

    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湖南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20xx年 月 日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

    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甲方投资开发之商业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独家招商代理顾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解释:

    本项目:指项目商业部分。

    合同:指“X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即本合同。

    服务内容: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独家整体招商代理顾问服务。

    招商成功:以甲乙双方与第三方签订商业运营招商协议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

    合同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一)协助甲方梳理本项目整体招商方案,提供招商整体策略的建议;

    (二)依托乙方资源,协助甲方为本项目引入品牌运营公司入驻;

    (三)协助甲方同政府沟通,为本项目向政府争取优惠扶持政策;

    第三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二) 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拥有的本项目相关顾问服务工作所必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2) 甲方指定至少一名对接人,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该甲方指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文件并加盖甲方印章后方可视为甲方确认。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2) 甲方对乙方任何阶段工作的回复,可以自由选择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回复,并以发出时间为有效回复时间。

    3) 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项目顾问工作成果提出调整要求,并拥有对乙方所做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协议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完不成由此导致甲方工作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开展项目整体招商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整体招商工作进度。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已持有的完成本项目相关顾问工作所必需的项目资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双方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各阶段咨询服务费,并在甲方费用不及时支付时停止服务,由此导致甲方工作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前期顾问工作服务目标

    1) 乙方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完成对符合标准的品牌运营公司的实地调研与对接。

    2) 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供至少一家品牌运营公司,如商城、XX集团等,与甲方对接洽谈合作事宜。

    第十条 招商成功的认定

    第十一条 前期顾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每月人民币30,000元定额专业服务费用,持续时间为3个月。

    2) 甲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月定额专业服务费用。

    3) 乙方根据甲方相关付款流程出具付款申请、出具相应合法发票等。

    4) 如项目招商成功,甲乙双方具体合作模式及收益分配另行签订备忘录约定。

    5) 乙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后1年内,甲方和/或乙方不得雇用或以其它方式实际雇用对方公司员工。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由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

    第十四条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泄露方应当据实赔偿对方损失。

    2) 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各类费用。如甲方延迟付费超过10个工作日,则乙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及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相关阶段工作成果,若乙方延迟提交阶段工作成果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若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但乙方未交付工作成果部分的服务费并支付相应违约金;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顾问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7.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17.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17.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和政府指令。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1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18.2 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解除权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部分,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条款及乙方实际工作阶段及成果结算咨询服务费。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转让

    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2)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委托方单位变更,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须向继任方说明该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条款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 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篇3)


    一、背景介绍


    招商代理合同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规范委托方与代理商之间的权益和责任。本次《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的签署,为双方的合作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明确的经营条件,旨在共同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双赢发展。


    二、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为企业ABC,法定代表人为张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XXXXX。委托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优势突出,希望通过招商代理的方式扩大市场份额。


    三、代理商信息


    代理商为企业XYZ,法定代表人为李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XXXXX。代理商在市场拓展、客户资源整合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和丰富的经验。


    四、合作内容


    1. 委托方授予代理商在指定地区范围内代理委托方的产品销售、招商及售后服务等权益。


    2. 代理商负责开展市场调查,制定销售策略,并进行拜访、洽谈、签约等工作,以达到预设销售目标。


    3. 委托方提供产品技术支持、品牌推广支持等,并协助代理商处理售后服务相关问题。


    4. 双方共同制定营销方案、销售渠道以及价格政策,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五、责任与义务


    1. 委托方责任:提供优质产品,履行技术支持和品牌推广方面的责任,确保出货质量和交货期。


    2. 代理商责任:按照委托方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销售方案,积极开展市场推广,维护品牌形象。


    3. 双方共同责任:确保信息交流的及时准确,保持商业秘密的机密性,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六、商业机密保护


    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严格保守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委托方的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策略等信息给第三方。


    七、合同期限与终止


    1. 本合同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两年,自签署日起计算。


    2. 如需终止合同,任何一方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终止合同。


    八、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则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调整。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生效。


    以上是《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的具体内容,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当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共同合作,落实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实现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同时,本合同也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有明确的解决方式,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双方能够积极履行合同约定,共同努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篇4)


    一、前言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是一份重要的合同文件,旨在明确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的权益、义务和责任,为双方提供明确的指引。本文将详细描述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的内容和要点,旨在使读者对这一合同的内容有全面的理解。


    二、合同概述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是由委托方和代理方共同签署的。委托方是指需要招商代理服务的企业或个人,代理方则是承担招商代理任务的公司或个人。该合同主要规定了委托方委托代理方招商的具体要求和代理方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三、合同内容


    1. 委托方的要求


    合同详细描述了委托方的招商要求,包括招商目标、时间要求、地域范围等。这些要求将作为合同的基础,作为代理方招商工作的指导。


    2. 代理方的责任


    合同明确列出了代理方在招商过程中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代理方需要全力以赴,积极推进招商项目,制定详细的招商方案,并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市场状况进行相应调整。代理方还要负责招商过程中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工作,确保项目的成功推出。


    3. 合作期限和费用


    该合同还规定了合作的期限和双方之间的费用安排。合作期限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费用则根据合作的具体内容和难度进行协商。同时,合同还明确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4. 保密条款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委托方通常会提供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给代理方,例如产品研发情况、销售策略等。合同规定了代理方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以维护委托方的商业利益和声誉。


    5. 终止条款


    合同还规定了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和方法。例如,当委托方或代理方出现违约行为,如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达不到预期的招商效果等,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也可以约定合同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如费用结算、保密信息的处理等。


    四、合同签署和生效


    合同的最后要求双方共同签署,并注明合同的生效日期。签署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理解和同意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是一份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文件。本文详细描述了该合同的内容和要点,其中包括委托方的要求、代理方的责任、合作期限和费用、保密条款以及合同的终止等。阅读本文后,读者将能够全面了解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的意义和内涵,从而更好地理解并执行这一合同。

    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热门八篇)


    我们一定都有看过一些范文,这些优秀的范文里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通过阅读范文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阅读范文对我们的学习有着重要的意义,写优秀范文需要包括呢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热门八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篇1)

    甲方:___

    性别:男,身份证号:___

    住所地:___

    电话:___

    乙方:___律师事务所,住所地:___。

    甲方因叔父___工伤死亡一案(事),现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解决,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师为甲方前述案(事)件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对方当事人:__市__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___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按普通代理标准支付基本代理费人民币10000元。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若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其应赔偿乙方含预期利益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则不得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五、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赔偿款项。

    乙方律师的代理义务自甲方足额支付了本合同第六条和第九条约定的费用并向乙方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开始,至全部代理费额度均可依本合同第七条确定时结束。

    六、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1000元,此费用除办案律师存在重大过错外不予退还。

    七、代理费支付办法:以600000元额做为基数,按该基数的百分之20%为标准确定甲方应付代理费的额度,甲方应当在代理费额度可以确定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存在逾期支付行为,按逾期支付部分的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直至付清止。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所接受对方当事人的钱款及财物均视为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按值计入前款的代理费基数。

    当代理费可以按笔单独确定时,甲方应单独支付,方法及违约责任适用前两款的约定。

    八、因本合同属风险代理,案(事)件的结果直接决定乙方可得的代理费,故甲方做出撤回或部份撤回诉讼或仲裁请求、免除或部份免除对方当事人责任、或同对方当事人达成有关解决本案方面的任何协议,或者为其他有可能导致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代理费基数减少的行为,必须征得乙方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该减少部份仍计入计算代理费的基数。

    九、若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直接导致本合同的委托目的没有实现(如丢失关键证据直接导致案件败诉),其应赔偿乙方含预期利益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人民币500元作为办案的交通、差旅、文印等费用。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采用如下方式解决: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律师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20__年4月22日

    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篇2)

    篇一:解除或终止律师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码: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30000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30000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6份(已交的0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二:解除或终止律师委托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甲、乙双方xx月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二、乙方律师在代理期间按委托合同约定履行了职责。

    三、甲方已支付的元代理费,乙方不退。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二0xx年月日二0xx年月日

    篇三:解除或终止律师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青岛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青岛食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代理诉讼事宜,现因甲方未依约定支付代理费,甲乙双方协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8月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3、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已将甲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三份退还甲方。

    4、双方就委托事务再无争议,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再无争议。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主办律师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解除或终止律师委托代理协议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处理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年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再继续代理甲方事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的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篇3)

    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

    1、代为起诉;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或调解;4、代为反诉;5、代为上诉;

    6、代为申请执行;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9、有权依法转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李雨菲

    乙方:名扬律师所 代理人:娄彦琼

    签订时间:201 5年9月6日

    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与诉甲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代理事项与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法律事务。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指定律师作为代理人具体操办。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转委托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向甲方负责,甲方对由此增加的任何费用概不承担。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或律师助理)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代理权限认真负责地办理上述案件的再审代理等法律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选定的律师构成乙方的一项合同义务。

    第四条律师费用

    甲方按商业险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扣减甲方商业险实际赔付金额的余额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费计算。依据本所已与贵司签订的总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本案一般代理费一审为3500元,二审按一审金额的50%收取。律师费支付至下列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可以通过和解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等方式进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该案判决结案或者和解、调解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按照上述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进行调解、和解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工作费用。

    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篇5)

    甲方:____

    代表人:____

    乙方:____

    代表人: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

    乙方联系人:____

    传真:____

    电话:____

    电子邮箱:____

    委托人须知

    尊敬的委托人:____

    感谢您选择本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我们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____

    一、任何案件无论您选择诉讼还是仲裁等,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案件虽然赢了但您的权利最终无法实现或者审理期过长、无法执行等。在签订合同前律师会向您提示法律风险。

    二、您作为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律师的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做出的您的决定。案件结果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或失职行为外,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所签订委托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约,法律合同应当盖有所章;交纳律师代理费时,律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承办律师不得对案件处理作出任何承诺。

    五、遇有下列情况,律所不予退费:____①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以结果不满意或律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②律师已经开庭,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③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六、你在缴纳代理费外,还要承担其他办案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打字费等)有两种交纳方式,一是采用包干方式以代理费名义交至律师所,由律师所出具正式发票;二是以实报实销方式与承办律师自行协商处理。

    七、律师接受您的证据原件您应当索要收据。

    八、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所联系,电话:______

    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再签署委托合同。

    委托人确认:____我已了解须知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篇6)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 一案,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各方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收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 壹审 、贰审 、再审、执行代理人。(如需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第十一条“另行约定”处补充。)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律师办案的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文印费元。按照该种形式支付代理费用,甲方不得以判决结果未达到自身要求为由要求乙方退还费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2、分段支付:

    2.1 固定费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律师办案的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文印费 元。

    2.2 风险费用:律师代理的程序审结(收到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原告撤诉、原被告各方自行达成和解等)时支付:按照胜诉(或调解协议约定)标的金额的 %。按照执行到位财产价值金额的 %。

    2.3 为保证甲方能如期缴纳风险费用,乙方自愿将2.2款费用预缴至甲方账户,如到期需退回,乙方三日内退回。

    3、案件未经开庭即调解结案,乙方代理费用不予减免。

    五、双方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审理无法达到甲方满意,甲方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中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甲方未缴纳应缴代理费之前,乙方有权不开展代理工作。如超过应缴纳期限,甲方仍未缴纳全部代理费的,乙方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退。

    如乙方在甲方未缴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以要求甲方按照每日百分之三支付未缴清款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及撤销诉讼等法律文书送达。)。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签委托代理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须附书面委托书):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篇7)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文1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2.5%;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 ,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法律服务工作细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法律工作者(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必须认真履行代理职权,用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有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委托书)

    六、根据《福建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最高限收标准》闽价费字3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 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的旅差费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诉讼外调解、撤诉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篇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交通事故纠纷案审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律师服务费,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因甲方过错或甲方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扣除承办该项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后余额退还甲方。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律师服务费、办案费,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五、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________民信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诉讼风险须知》,告知其民事案件审理因涉及诉讼参加人的取态与反应、承办法官依法之自由裁量权、证据之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间的差异等因素,故乙方指派之律师应勤勉的依法办理案件,且尽量告知甲方须自行承担可能的诉讼风险。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一般代理

    七、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清。

    乙方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办案费(含鉴定费、公证费、办案所需差旅费、以及乙方代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八、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撤诉及案外和解等)。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格式热门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诉讼合同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篇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人:_________

    被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_________。(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双方约定的.条件),在_________期限内,支付代理费_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被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兹委托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代表本企业为_________(项目名称)的代理人,其权限如下:_________。(具体说明代理的事项和内容,包括谈判权、签订合同权、代为承认或者放弃一定权利权等)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我/我厂(公司)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是_________国国籍/依_________国法律组成。现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代理。

    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

    ┌注册

    │续展注册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

    │转让注册

    │复审/异议/异议复审/争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补发商标注册证事宜。

    申请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经_________办理,特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如下:_________。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经与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_________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论文《_________》系_________学院_________专业_________(作者姓名)在_________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而完成的作品。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_________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本学位论文属于(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

    1.保密□,在□三年/□五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2.不保密□。

    作者(签字):_________ 导师(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理律师: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为____%,乙方为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

    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篇4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

    甲方与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根据江苏省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制度,如本案败诉,则乙方不收取代理费用,如本案胜诉,律师代理费按法院判决的赔偿款的50%收取。

    五、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甲方仍应按本案起诉标的额的50%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本案起诉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篇5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律师为甲方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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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

    2、审理机关:市人民法院。

    3、委托代理的审理阶段:。

    二、委托代理权限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反请求,代为提起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特别授权)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依法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

    2、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律师代理费

    根据律师收费文件规定,经协商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收费方式:顾问单位优惠收费:本案涉案标的为元,应收律师费,协商优惠收费为元。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履行。

    1、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或由相关行政部门收取的因鉴定、翻译、评估、公证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办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2、3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指派的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撤诉的;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的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本案委托事项止(收到判决或仲裁决定、调解书,和解及撤诉等)。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_____(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_____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_____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_____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4.1?首期_____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第二期_____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_____机构作出_____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第三期_____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_____或调解书或_____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第四期_____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_____、调解书或_____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_____支付给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篇8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

    受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起诉/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最新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简单(范例六篇)


    由于世界每天都在变化,合同在工作生活中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高了。怎样才可以写出合乎规范的合同呢?这篇“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简单”是作者用心创作的希望您会喜欢,请您收藏本文方便随时查看!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简单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环荩环荼ㄊ形镆抵鞴懿棵疟赴浮

    (三)?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注:前款合同为合同(A)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简单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线: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_____损失_____、_____玻璃破碎_____、_____盗抢_____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有关财务账册、_________。

    第十四条、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_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_________。

    第十六条、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组织开展社区便民_____活动。

    第十九条、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二十一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其他委托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5、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业主筹集维修资金;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及构筑物、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_____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力。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代管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行政街号、房屋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及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_____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_____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_____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_____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简单 篇3

    导语: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n

    拜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拜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凭占有关法律、标准、在自愿、划1、会商同等的根本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拜托于乙方履行物业办理,订立本公约。

    第1条 物业根本环境

    物业类别:办公栖身物业

    坐落位置:

    占大地积:

    构筑面积:

    第二条物业办理内容

    1、保洁

    (1) 大家保洁

    A、 公地区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糊口生涯区院内卫生

    B.人员式样: 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 1、主楼1-6层 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大地卫生; 7-8楼电梯口; 15-16层 大地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 ;电梯、安定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  ;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式样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 绿化范畴:办公及外围地区、糊口生涯地区的草坪及树木办理

    (2)人员式样: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 保卫范畴:糊口生涯地区的安定及大家交通秩序

    (2) 人员式样:3人

    (3) 工作标(4) 准:(见附件)

    4. 授权由物业办理公司办理的其他事变 。

    第三条   物业办理办事质量(乙方按以下商定,兑现目标办理)

    (1) 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 保安:

       (5)物业利用人对乙方的如意率到达:          

    第4条 拜托物业办理承包策划、自负盈亏式样

    费用包括:1、工钱及福利费、办理费用、税费

    2、保洁东西、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东西及劳服用品

    4、绿化东西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物业办理期限

    拜托办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两边经会商同等,本物业的拜托物业办理费用为(大写)              (小写)              。

    第七条    拜托物业办理费用及付出方法:                             

                                                                    

    第八条两边权力、任务

    1.甲方权力、任务:

    (1)根据本公约法则甲方将室第区及办公地区拜托乙方履行物业办理;

    (2)给乙方供给办理用房__平方米(此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公约法则内容所进行的办理和策划活动;

    (4)对乙方的办理履行监督查抄,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办理不善造成庞大经济吃亏,有权停止公约;

    (6) 如有庞大活动有权操纵乙方人员,(7) 乙方人员必须服(8) 从安排;

    (9)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10) 如呈现一个月内同(11) 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官僚求换人

    (5)帮忙乙方做好宣扬教诲、文化活动,和谐乙方与行政办理部分的干系;

    (6)政策法则由甲方负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力、任务:

    (1)凭占有关法律、标准,联合实际环境,订定本物业办理的各项规章轨制;

    (2)服从各项办理标准和公约法则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履行综合办理,确保兑现办理目标,并负担响应责任,自发接纳甲方查抄监督;

    (3接纳甲方对策划办理进程中财务帐目标监督并报告工作,按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告办理费付出帐目;

    (6对室第区的公用办法不得擅自占用和变化其利用效用,乙方如在室第区内改扩建美满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分承诺后方可履行;

    (6)乙方须本着高效、干练的原则在本物业配置办理机会商人员;

    (7)建立本室第区物业办理档案并当真及时记录有关变动环境;

        (10)在办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扫数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扫数物业办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展开卓有结果的社区便民办事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负担室第区物业办理的专项交易并付出费用,但不得将室第区物业办理的集体责任及长处让渡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简单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付款方式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

    (四)审议乙方提交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决算,审批乙方所申请的维修项目资金使用预算,并对乙方负责的公用部分维修、更新、改造的竣工进行验收;

    (五)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全部行为,并责成乙方就服务不善或缺失、错误的行为进行及时整改;

    (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写清楚什么时候制订、提交给甲方审定后实施,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全面履行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成交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采购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对服务区域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服务,并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三)遵照政府相关部门以、本合同约定、双方磋商文件和乙方所有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不擅自加价;

    (四)乙方应组建为甲方服务的员工队伍,并为其办理购买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疗、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发放薪酬和劳动工具、劳保用品等,指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专人负责甲方物业管理,确保服务质量。乙方不得将所辖物业的主要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需要转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所辖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受让方同意承接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并不因此增加甲方的费用;

    (五)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维护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培训其服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安全保护意识,确保安全作业,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购买商业保险;

    (六)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及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负责修复(低值易耗品除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经甲方确认的第三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工具)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修复、赔偿责任;

    (二)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磋商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四)乙方服务区域内发生安全意外时,应采取紧急预案并及时向甲方和辖区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如有财物被盗,经监控设备测定或有关职能部门裁定属于乙方岗位人员失职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乙方未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及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出具保函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壹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简单 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简单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署理合同


    随着企业的不断进步,合同的价值是不可忽视的。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一种协议文稿,你知道怎样才能写出一份言简意赅的合同吗?小编根据您的要求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署理合同”,要随时查看请将本页添加到书签列表!

    署理合同(篇1)

    署理协议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表其完成某些事务的书面协议。这种协议通常被用于商务交易、房地产交易、法律诉讼等情况。在签署署理协议书之前,各方应对其细节和可能的风险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

    首先,在签署署理协议书之前,委托人应该仔细考虑所需事务的性质和范围。这包括确定代理人需要具备的技能和知识,以及任何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除此之外,委托人还应该确定代理人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以便他能够代表自己合法地完成交易。

    其次,双方应该达成一致的协议,规定代理人需要遵守的细节和条款。这包括代理人的义务、地点、报酬、期限等。具体而言,代理人应该清楚地知道他需要遵守的协议条款和所面临的责任,以便他能够按照约定条件完成任务。

    此外,签署署理协议书前,双方也应确保代理人有足够的能力和信誉来完成任务。这意味着委托人应该检查代理人的资格、经验和信誉,并确定他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完成任务。在一些情况下,委托人还需要确保代理人具备相应的执照和保险,以便他们能够在必要时为风险储备足够的资金。

    最后,委托人应该要求代理人提供书面保证,以确保他们遵守协议,并保证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时间。这包括独立性、保密性和报告要求等。此外,协议还应规定代理人在不遵守合同规定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

    总之,署理协议书是一种有效控制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权力和义务的工具。签署此类协议需要多方面的考虑和协商,以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和保护。在签署协议书之前,各方应该充分了解和评估风险,并确保代理人具备足够的能力和信誉来完成任务。

    署理合同(篇2)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合同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因为它在商业互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署理合同作为其中的一种合同形式在很多场合都被采用,比如委托人需要将其事务交由代理人去处理,就需要签订署理合同。本文旨在探讨署理合同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其定义、特点、要素、法律规定等方面。

    一、署理合同的定义

    署理合同指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为达成一定目的而签订的协议。其中,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人代理其进行一定事务,而代理人则是指被委托人代理的人。署理合同是一种授权委托合同,代理人根据合同的内容,有权代表委托人从事一定的事务活动。

    二、署理合同的特点

    1. 双方公平交易。在署理合同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进行的是一种相互协商、公平交易的关系。委托人是通过签订合同将事务委托给代理人,而代理人则通过承担一定的代理责任和义务,来获得一定的报酬。

    2. 依法合规。署理合同是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所进行的合同,合同双方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否则,署理合同会被视为无效合同。

    3. 具有代理性。署理合同的核心在于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进行相关事务活动,代理人的行为具有代理性,所以在合同中必须对代理人的权限进行明确规定。

    4. 动态性。署理合同的内容是随事务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所以合同的内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同时,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经常发生变化的。

    三、署理合同的要素

    1. 合法的签订双方。在签订署理合同时,必须由合法的签订双方进行签订。如果委托人和代理人中有任何一方不是合法的签订双方,署理合同就无法成立。

    2. 合法的授权内容。在署理合同中,代理人必须具备明确的授权范围。委托人应该根据事务的实际需要,在合同中对代理人的权限进行明确规定。

    3. 合法的授权时限。委托人应该根据代理活动的实际需要,设定代理人的授权时限。授权时限到期时,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也应随之结束。

    4. 合法的代理人报酬。在署理合同中,合法的代理人报酬应该根据双方的协商情况进行确定。

    四、署理合同的法律规定

    署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代理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进行执行。一旦合同双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就会导致合同无效。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代理人代表委托人从事代理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比如,代理人不得利用委托人的身份进行违法行为;代理人不得越权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人必须忠实、勤勉地履行代理职责等。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和代理职责,委托人则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综上所述,署理合同作为一种普遍存在于商业互动中的合同形式,不仅具有双方公平交易的特点,还具有依法合规、具有代理性、动态性等多种特点。因此,在签订署理合同时,合法的签订双方、明确的代理权限、时限、报酬等是合同中的重要要素。同时,在代理活动中,代理人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代理职责。

    署理合同(篇3)

    署理协议书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于约定一个人或机构代表另一方执行特定任务或行使特定权利。这种协议书在商业合作中非常常见,尤其是当委托方需要在某些情况下有人代表他们执行法律行为时。以下是一份详细的署理协议书范例:

    署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名称/个人姓名]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姓名]

    乙方:[代理方名称/个人姓名]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姓名]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个人。

    2.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替其在某些情况下执行特定任务或行使特定权利。

    3. 乙方承诺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格代表甲方进行上述事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的要求行事。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法律代表,就特定事务、行为或权利执行以下代理权:

    (详细列举代理权,例如:签署合同、代表甲方进行诉讼、处理法律纠纷等)

    1.2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的范围和程序履行代理权,并为甲方的利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代理期限

    2.1 本协议的代理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以下情况之一发生:

    (详细描述终止条件,例如:任务完成、协议期满、双方一致终止等)

    2.2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代理期限,双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第三条 代理费用

    3.1 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作为对乙方代理服务的酬劳。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详细描述费用缴纳方式、频率、金额等)

    3.2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代理费用标准,双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机密性

    4.1 双方同意保守并保密关于代理事项中的机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4.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五条 管辖法律

    5.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5.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对署理协议书的详细描述。在商业合作中,署理协议书起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代理事务的合法性、维护双方权益的作用。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确保代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双方的合作保驾护航。

    署理合同(篇4)

    署理合同是指一方作为委托人授权另一方作为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在特定事务上行使相应的权力和义务的合同。它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形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的商业交易中。本文将从署理合同的定义、要素、分类和具体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叙述,力求为读者全面深入地了解署理合同。

    首先,署理合同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规范。委托人通过合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以达到实现委托人利益的目的。署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署理合同的要素包括委托人、代理人和授权事项。委托人是合同的一方,通过合同授权代理人代表自己进行交易或行动。代理人是受到委托人授权的一方,代表委托人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授权事项是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的具体内容,它应当明确具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根据代理人的权力和功能的不同,署理合同可以分为一般署理和特殊署理。一般署理是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进行常规事务处理,如购买商品、缴纳费用等。特殊署理是代理人进行特定事务的代理,通常需要由委托人书面明确授权。在署理合同中,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明确规定,以避免产生纠纷和争议。

    署理合同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在商业交易中,委托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商品采购、销售、代理销售等活动,以节省时间和资源,并提高交易效率。在房地产交易中,房主可以委托中介公司代理房产的买卖和租赁事务。在法律诉讼中,委托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参与诉讼活动。在体育比赛中,运动员可以委托经纪人代理自己进行合同谈判和赛事安排。这些都是署理合同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例子。

    总之,署理合同是现代商业交易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通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协商和约定,实现了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在不同领域和不同事务中,署理合同的具体应用也存在差异。因此,在制定和签订署理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署理合同(篇5)

    「署理合同」一词在商业、法律领域中较为常见,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理完成特定事务所签订的合同。这类合同紧密相连,所属行业分布广泛,是现代商业生产和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署理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委托关系,合同双方在建立的过程中主要确认代理范围、合同期限、报酬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因此,一份合法的署理合同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合同双方必须充分了解和认可合同内容,并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

    二、代理人应当具备与代理事务相适应的能力、经验和合法的代理身份;

    三、合同需要注明委托事项的具体性、可实施性和代理人的责任范围;

    四、合同中应当规定代理人在履行职责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和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

    署理合同涉及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通常涵盖代理生产、销售、物流、财务、法律、咨询等领域,以及外籍人士、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等社会单位之间的代理合同。这些合同均包含了委托者和代理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的缔结方式通常包括书面和口头,并通过双方签名确认以确保合法有效。

    在一份署理合同中,代理人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或许涉及到对代理事务的全权负责,或许仅涉及到具体事务环节的协助和配合。具体而言:

    一、代理人需要具备执业资格,如律师、会计师、代理商等,

    二、代理人需要保证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严格遵守诚信原则,

    三、代理人需要保证对被代理方的权益施以最大保护。

    另一方面,被代理方也应履行相应的财务、信息支持和合规配合等义务,以便代理人顺利地完成代理事务。

    当署理合同中的一方,也就是委托人或代理人,出现失职、疏漏、虚假陈述等违约行为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包括未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委托事务、违法乱纪、夺取委托人的合法权利等。在此情况下,受损方有权向有关机关和法院进行维权和索赔。

    总之,“署理合同”作为一种商业合同,既在实践和经济活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也成为了维护商业交易及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保障。它不仅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还能够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署理合同(篇6)

    署理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特定任务的授权代理关系。在许多情况下,个人或组织需要委派代理人代表自己进行商务谈判、法律诉讼或其他活动。署理协议书就是为了此目的而存在的。本文将详细介绍署理协议书的内容、重要性以及如何撰写一份生动精彩的协议书。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署理协议书的基本内容。一份完整的署理协议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信息:

    1. 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2. 任务的具体描述:清楚地说明代理人所需完成的任务,如代表委托人进行商务洽谈,帮助委托人进行法律诉讼等。

    3. 授权范围和权限:明确代理人可以代表委托人进行的具体行动,如签署合同、收集证据等。

    4. 代理人的义务:列明代理人需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如保守委托人的商业机密,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任务进展等。

    5. 委托人的权利:明确委托人享有的权利,如随时撤销代理权或要求代理人提交任务报告等。

    6. 条款和条件:列明在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如佣金、保密协议等。

    署理协议书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减少双方之间的分歧和纠纷。一份详细具体的协议书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此外,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也是保证双方履行协议的重要保障。

    那么,如何撰写一份生动精彩的署理协议书呢?以下是几点指导建议:

    1. 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尽量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以确保协议能被普通人理解。语言应流畅,重点突出,避免冗长的句子和复杂的语法结构。

    2. 具体明确的任务描述:在协议书中清楚地描述委托人需要代理人完成的具体任务,确保双方对任务的理解和预期一致。

    3. 强调隐私保护和商业机密:对于需要保护商业机密的委托任务,协议书应明确规定代理人的保密义务,并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后果。

    4. 具体规定代理人的权限和义务: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代理人可以代表委托人进行的行动,并列举代理人的具体义务,以确保代理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期望。

    5. 设立阶段性目标和报告机制:在协议书中规定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报告机制,以便委托人可以随时了解任务的进展情况。

    最后,撰写生动精彩的署理协议书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双方的需求。根据任务的特点和代理关系的性质,适度添加必要的条款和条件,并注重协议的可执行性和合法性。

    总之,署理协议书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建立授权代理关系的重要文件。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协议书可以保护委托人的权益并降低纠纷的风险。撰写一份生动精彩的协议书需要注意语言简练明了,任务描述具体明确,权限和义务明确规定,并考虑到双方实际需求。

    署理合同(篇7)

    署理合同是指以代理人作为中介,由代理人与委托人签署的合同,代理人代表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处理事务。署理合同具有使委托人免除烦琐事务的功能,同时也能减轻代理人的经济负担,使代理人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下面是关于署理合同的相关主题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署理合同的基本概念及特点

    署理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是指以代理人作为中介,由代理人代表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处理事务所签署的合同。署理合同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双重代理:署理合同中存在着代理人与第三方之间的代理关系,同时也存在着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这种双重代理的关系特别复杂,代理人必须同时考虑委托人和第三方的利益,不能让一方得到不公平的优势。

    2. 实质法律关系产生:通过署理合同,代理人的行为会对委托人产生实质性的法律责任,因此在签订署理合同时必须慎重考虑。

    3. 经济效益:署理合同可以使委托人免除烦琐事务,同时也能减轻代理人的经济负担,使代理人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4. 风险分担:署理合同中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风险分担关系需要明确,以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5. 表现形式多样:署理合同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但在一些重要的商业交易中,书面形式更为常见。

    署理合同的应用范围

    署理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合同形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其主要应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品买卖:署理合同可以用来代理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商品买卖,以实现委托人的采购需求。

    2. 委托销售:署理合同可以用来委托代理人代表委托人销售某些商品或服务,以达到销售目的。

    3. 投资管理:署理合同可以用来委托代理人管理、运用委托人的投资资产,以实现投资目标。

    4. 财务管理:署理合同可以用来代理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财务管理,以实现委托人的金融需求。

    5. 法律服务:署理合同可以用来委托代理人代表委托人与律师、专业机构等进行法律服务,以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署理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

    在签订署理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1. 关注代理人的能力和信誉:委托人应仔细评估代理人的能力和信誉,以免发生委托不当等问题。

    2.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署理合同应尽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3. 注意划分利益:署理合同中应明确代理人和委托人各自的利益分配,防止一方利益被侵害。

    4. 考虑代理费用:署理合同中应明确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以避免发生费用纠纷。

    5. 注意保密事项:署理合同中应注重保密事项的约定,以保护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结语

    总之,署理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签订署理合同之前,委托人应认真考虑代理人的能力和信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利益、考虑代理费用、注意保密事项等重要问题,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代理人也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署理合同(篇8)

    题目:论署理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一、引言

    署理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一项特定行为。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署理合同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但是,署理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关法律问题一直备受争议和质疑。本文将就署理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署理合同的定义

    署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订立的一种合同,其特点是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一项特定的行为,委托人对此行为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署理合同的双方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署理合同中,委托人是被代理人,代理人是实际行动的人,受法律约束,同时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署理合同的法律效力

    署理合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一种法律行为,其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下面四个方面:

    1、合法拟定:署理合同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订之前要先进行协商、签订合同、明确各项权利和义务,否则将会被视为无效合同。

    2、权利制定:在署理合同中委托人可以授予代理人一定的权利,也可以限制代理人的权利,但如果代理人违反委托人的授权行为,委托人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

    3、义务承担:在署理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委托人对承担实际行为的代理人有责任,同时也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应该对代理人的行为加以监督,如果代理人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请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法律后果:署理合同对委托人和代理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委托人因代理人的行为而遭遇到了法律问题,委托人将有权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同样代理人因委托人的指示而遭受到法律问题,代理人也可以向委托人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四、署理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1、代理人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署理合同中,代理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一项特定的行为,如果代理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造成了法律后果,基本上是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委托人可以证明是代理人的故意行为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了法律后果,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代理人超出授权范围的法律后果

    在署理合同中,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可以从事一项特定的行为,但如果代理人超出授权范围而造成了法律后果,委托人可以请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委托人可以证明是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了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委托人可以要求代理人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

    3、委托人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署理合同中,委托人可以对代理人进行欺诈行为,以达到一定的目的。但是,如果委托人的欺诈行为造成了法律后果,委托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结论

    署理合同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其法律效力也逐渐得到了认可。无论是委托人还是代理人,在签订署理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合同的法律意义和法律规定,以便在后续的行为中充分发挥合同约束力,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同时,针对署理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以保障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王文武,署理合同法律后果问题探析[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第25-29页。

    2. 王伟,署理合同中代理人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研究[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191-195页。

    3. 黄建军,谈署理合同中的相关法律问题[C],2010年中国经济法学年会,第1-5页。

    署理合同(篇9)

    署理合同

    一、什么是署理合同

    署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署理人签订的代理合同,委托人授权署理人以其名义从事特定的行为,以达到特定目的,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二、署理合同的特点和内容

    署理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代理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署理合同中应明确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代理的范围、代理费用、责任承担等。

    2.授权代理人代为处理事务:委托人通过署理合同授权代理人代为处理特定的事务,以达到特定目的。

    3.合法合规:署理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无法承认其合法性。

    4.确定代理人的代理范围和代理期限:署理合同应明确说明代理人的代理范围和代理期限,以便委托人控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5.约定代理费用:署理合同应明确约定代理费用,以便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用。

    6.代理人不得私自侵占委托人的权益:署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委托人的授权,不得私自侵占委托人的权益。

    三、签订署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1.授权范围:委托人应明确说明授权范围,以避免代理人越权行使代理权。

    2.代理费用:委托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代理费用,以避免争议。

    3.代理期限:委托人应在合同中明确代理期限,以避免代理人过期行使代理权。

    4.履行义务:委托人和署理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5.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委托人和署理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合同的解除和变更方式。

    6.合同的约束力:委托人和署理人应明确合同的约束力,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7.必要附加条款:按照实际情况,委托人和署理人可附加必要的条款,以避免合同漏洞和争议。

    四、署理合同的案例分析

    某企业委托A公司在国外进行采购,A公司委托B公司进行货物检验,B公司在检验货物时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但未及时通知A公司和我的企业,致使大量不合格产品被生产出来,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此案例中,A公司和B公司之间签订的署理合同存在以下问题:

    1.授权范围不明确,B公司未及时通知A公司和我的企业。

    2.代理费用未明确约定,导致争议。

    3.代理期限未明确约定,导致B公司过期行使代理权。

    因此,企业在签订署理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上问题,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合同争议。

    五、结语

    署理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代理合同,在企业中应用十分广泛,但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企业在签订署理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合同条款,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到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约束力。

    署理合同(篇10)

    「署理合同」是指一种特定形式的合同,其特点是通过委托人的授权,由代理人代为履行合同,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委托事项、代理权利和义务。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企业、个人、政府等组织实体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往往需要积极地寻求他人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实现其经济目标。而「署理合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得以应运而生的一种合同形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署理合同」使得代理人能够为委托人创造价值,因为代理人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更加专业和精细的经济决策,从而为委托人带来更大的利益。

    在署理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重要的问题。首先,委托人和代理人必须明确约定代理人在文书上、口头或者行动上的代表性质和范围,这是保障合同权利义务成立的基础。其次,双方还需要协商确定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下实行的具体事项和权利义务。例如,代理人有关生产、销售和经营方面的事项,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事项。还包括代理人对委托人的产品、服务、销售和利益等事项的处理方式。此外,双方还需要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代理人的代理费用和报销范围,因为代理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各种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

    在署理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代理人必须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职责,也就是代表委托人进行实践行动,解决委托人所遇到的问题。其次,代理人有义务对执行情况每时每刻进行记录和报送,以便委托人能及时了解代理人的工作进展,并作出针对性的决策。最后,要鼓励委托人和代理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交流和沟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达到更好的合作效果。

    总之,「署理合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对于委托人来说,代理人能够为其负责了解市场、销售产品、解决问题、开发新业务等,从而提高其经济利益。同时,对于代理人来说,能够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和精细的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因此,在以后的经济活动中,要注重制定优质的署理合同,从而更好地实现经济利益。

    署理合同(篇11)

    署理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由一方代为行使另一方的权利或履行另一方的义务的一种合同方式。署理合同的核心在于代理。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任何人都可以作为代理人,只要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代表能力,同时受到委托人的信任。

    署理合同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和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随着市场化经济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采用署理合同进行商业合作。因此,在实践中合理、规范地使用署理合同非常重要。

    一、署理合同的基本要素

    (一)合同主体:包括委托人和代理人,其中委托人是指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一方,代理人则是被委托人授权进行代理行为的一方。

    (二)代理事项:委托人与代理人就具体事项达成协议,明确代理人行使委托人的权利或履行委托人的义务的范围和方式。

    (三)代理报酬:署理合同的代理人通常会收取报酬,具体数额要由双方商定,并写入合同中。

    (四)授权期限和地点:合同应明确授权的期限和地点,以及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二、署理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委托事项不能违法、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署理合同应明确权利或义务的内容及行使(履行)方式,授权期限、授权地点和授权范围大小等条件。

    (三)代理人应该保证行使委托人的权利或履行义务时,具有独立自主的法律地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署理合同应具有书面形式,要经过签字、盖章,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合同中应制定一些补救措施,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合同中可以加入解除合同、争议解决、赔偿责任和违约金等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三、署理合同应用场景

    (一)企业代理:企业之间经常需要署理合同来代理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建筑工程和其他一些商业交易。

    (二)律师代理:律师作为代理人,可以代理委托人进行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并在法庭上代表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房屋租赁:房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出租,代理人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协助签订租赁合同并接收租金。

    (四)财产管理:委托人可以将财产委托代理人进行管理、维修和投资,代理人将承担相应的应负的义务和责任。

    署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协议,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着重考虑,基于自身的需求,遵循合法合规、经济合理、积极诚信的原则,合理选择合作伙伴并制定合同内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实现彼此的利益最大化。

    署理合同(篇12)

    署理合同是一种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合同,它规定了一方(被委托人)代理另一方(委托人)进行特定事务。本篇文章将详细解释署理合同的定义、内容要素、缔约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该合同。

    首先,署理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以明确委托人授权被委托人代表其执行某项事务或管理特定财产。委托人在合同中必须清楚规定被委托人的权力、义务和限制条件,以确保委托人与第三方之间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和维护。署理合同通常涉及不动产交易、法律诉讼和商业代理等领域。

    其次,署理合同的内容要素包括代理权、代理范围、代理义务和报酬等。代理权是被委托人赋予被委托人的权力,可以是独家代理权或非独家代理权。代理范围是被委托人的具体职权范围,包括行使权利、签订协议和处理纠纷等。代理义务则是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包括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和保密等方面。报酬是委托人支付给被委托人的酬金,可以是固定报酬、佣金或提成等形式。

    再次,署理合同的缔约程序是保障合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一般来说,合同的缔结双方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必须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自愿订立,并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和商定的结果。合同的缔约过程应当有书面形式,包括合同的签署、盖章和见证等环节。同时,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履行期限和终止条件等相关事项。

    最后,关于署理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例如,被委托人未按约定范围行使权利或未按规定规范执行义务,委托人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而如果委托人未按时支付报酬或未提供必要的资金或信息支持,被委托人有权中止或终止执行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署理合同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其具体内容包括代理权、代理范围、代理义务和报酬等要素。合同的缔约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违反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应当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以实现合同的目标和效益,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修理合同


    大家知道该如何写好一份合同吗?不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会使用到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就有了法律约束力,感谢查阅教师范文大全为你推荐“修理合同”,请不要忘记将这篇文章加入你的收藏夹!

    修理合同 篇1

    修理合同是指由双方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修理工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它详细阐述了修理的范围、时间、费用等关键细节,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本文将从修理合同的定义、内容、重要性以及常见纠纷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修理合同通常由修理工和委托人双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它是一项拟定在某项具体修理工作展开前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双方对修理工作有准确的认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修理合同的内容应当详细具体且生动,以确保涉及维修的各个方面都得到充分考虑和明确规定。

    首先,修理合同应明确修理的对象和范围。例如,如果是汽车修理合同,应明确修理的具体零件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其他相关零件。此外,还应详细描述修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以确保修理工与委托人对修理的范围有一致的理解。

    其次,修理合同还应规定修理的时间和地点。时间的规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方的时间成本,确保修理工作按时进行。同时,地点的规定可以防止双方因交通等问题导致的困扰,并增加修理工作的高效性。

    费用是修理合同中另一个关键的方面。修理合同应明确规定有关费用的详细细节,包括价格、支付方式、费用的计算方式以及可能的附加费用等。这样一来,委托人可以清楚地了解修理所需的经济成本,修理工也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上述内容,修理合同还应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有权要求修理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修理,并要求修理工提供相应的保修。而修理工则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提供修理所需的设备、材料等。此外,还应明确约定一些可能的争议解决方式,如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修理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修理工作而引发的纠纷。合同的签订还可以促使双方增强彼此的责任感和合作意识,提高修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此外,修理合同的存在也是一种法律保护,帮助双方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维权。

    然而,由于修理合同中存在的一些模糊性或漏洞,常常会导致一些纠纷的发生。比如,修理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修理工作,或是修理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超出合同约定等。因此,在签署修理合同时,双方应提高警惕,对合同的每个细节进行充分考虑和确认,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综上所述,修理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详细具体且生动地规定了修理工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修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认真对待,仔细考虑每个细节,以避免可能的纠纷。修理合同的存在将为双方的合作提供明确的框架,促进双方的合作和共同发展。

    修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车修理厂维修工作为。

    第二条、合同时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工作时间:

    每天早上八点正式上班。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

    (二)乙方(铜工、漆工、机修工)除掉材料费后按提成分50%的修理费。

    第五条、工作规定

    (一)场内的生产,由于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工具、设备、配件损坏,余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二)场外与工作无关,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私自离开,否则由修理厂罚款_______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业。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物品。

    (六)乙方不能偷盗场内的任何财物和金钱等。

    (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第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资,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必须尽量帮助解决。

    双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理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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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设备修理合同.doc正文内容

    设备修理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称定作方)与 公司(以下称为承揽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承揽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所修理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定作方按照验收手册对所修理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修理项目

    项目:

    内容: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承揽方应于2002年9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定作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定作方在____日内审议和同意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修理费:

    第4条 支付

    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承揽方款项:

    设备修复后试车,一个月后如验收合格,则定作方应一次付清人民币 万元。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承揽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设备的修理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承揽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承揽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 年 月 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协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承揽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承揽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半年之内出现故障,承揽方负责在收到定作方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如承揽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定作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url

    修理合同 篇4

    船舶修理合同是一份具体规定船舶修理工作内容和双方权益的合同。本合同旨在确保船舶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高效和合理,同时保护船东和修船厂的合法权益。船舶修理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双方达成共识并开始进行船舶修理工作。


    一、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船东和修船厂的名称、注册地、联系方式等。


    2. 船舶基本信息:船舶名称、IMO编号、船舶类型、船级社等。


    3. 修理工作的具体内容:详细列出需要进行的修理工作和维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船体修理、机电设备检修、电气系统检测、消防设备检修等。同时,对于需更换或购买的零部件、材料和设备也要进行明确描述。


    4. 工作期限和交付要求:约定修理工作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以及交付船舶时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5. 修理费用和支付方式:明确修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支付方式和付款时间,一般是预付定金和尾款结算两次。


    6. 双方责任和义务:阐述船东和修船厂在修理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保证工作安全和技术要求、修理期间的人员和设备安排等。


    7. 保密条款:对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商业敏感信息和技术资料要进行保密约定。


    8. 解决争议的方式:约定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或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9. 合同生效和终止: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以及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二、合同签订流程


    1. 准备合同草案:船东和修船厂派遣代表成员组成协商小组,制定合同草案,并通过会议或邮件等形式进行讨论和修改。


    2. 合同审查:双方各自安排法务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3. 合同签订:修船厂向船东提供合同正本和副本,船东签署正本后退给修船厂,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副本。


    4. 生效和履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修船厂按照约定开始修理工作,船东按时支付费用。


    三、合同的重要性


    船舶修理合同对于船东和修船厂都非常重要。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修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避免双方在实施过程中的模糊和盲目,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合同的签订也有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通过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因为工作内容、质量、费用等方面的争议导致纠纷,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和合作品质。合同的存在可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依据合同内容进行维权。


    在船舶修理过程中,船舶修理合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详细规定了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修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和预防纠纷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船舶修理过程中,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合同的审查和调整,以保证修船工作的成功进行。

    修理合同 篇5

    船舶修理合同:一份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合约


    船舶修理合同是指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与修理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对船舶修理工作的职责和义务。这份合同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保障了双方的权益,也促进了船舶修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将对船舶修理合同的重要性、构成要素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合同的重要性


    船舶修理合同对于修理承包商和船舶所有人都具有重要意义。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任何纠纷或争议的产生。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时间安排、工作范围、费用等细节,有助于确保修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合同对于保证修理质量和交付时间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使双方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和利益。


    二、合同的构成要素


    船舶修理合同应包含以下构成要素:


    1. 合同主体:合同需要明确标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联络和解决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


    2. 合同目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修理的船舶名称、类型、船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明确修理的具体目的,包括修复设备、检查维护等内容。


    3. 工作范围:合同应明确规定船舶修理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修理项目、使用材料、工作时间等细节,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4. 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船舶修理的价格及付款方式,确保双方在金融交易上的权益平衡,同时也有助于双方控制经济风险。


    5. 修理期限: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修理开始和结束的日期、工期和进度要求,以确保工作按时完成,达到双方的期望。


    6. 质量保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修理承包商对修理的质量做出的保证和责任,包括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保障。


    7.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违约的责任和后果,以防止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三、注意事项


    在签订船舶修理合同时,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协商一致: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合同谈判,确保达成协议的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


    2. 合同条款明确:合同条款应明确清晰,以防止双方对某些条款存在不同理解或解释,引发纠纷和争议。


    3. 书面形式:船舶修理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4. 法律规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船舶修理合同是促进修理承包商与船舶所有人之间进行良性合作的重要纽带。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修理工作的规模和程度,船舶修理合同帮助双方更好地实现各自的目标和利益。在船舶修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认真对待,遵循相关法律和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只有如此,双方才能在合作中互惠互利,推动船舶修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修理合同 篇6

    托修方(甲): 承修方(甲):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

    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甲签字确认,甲应及时为甲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甲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修费用。 现金________ 转账________ 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委托甲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甲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应当根据甲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甲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甲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赔偿损失。

    三、甲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保存。

    (六)向甲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甲在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应当经甲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甲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五、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

    甲:盖章(签字)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甲:盖章(签字) 负责人: 年 月 日

    修理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章)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参数

    1、电梯

    二、修理项目,______________(可设附页)

    序号修理调整项目数量单价(____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元)

    1按附件上所列项目进行维修。____台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合同期限

    维修期限,合同签订后____个日历日内。

    四、支付方式

    维修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质量保证金,电梯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问题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五、受托方责任,

    1、严格按企业标准实施修理,清除隐患、排除故障。

    2、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有关的规章制度。

    3、施工完毕,会同委托方对修理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向委托方移交。

    4、自移交之日起,对修理项目提供三个月质量保证。

    六、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委托方应给予以下配合

    1、提供井道内永久性低压照明,落实停梯、用电、用水及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完成的整

    改项目。

    2、作业区附近配备有消防及防盗功能和足够面积的部件储存库和工具室。

    3、工程若在受托方所在地以外区域的,协助提供气焊和电焊设备。

    4、配置专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和双方的联系协调。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逾期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在维修过程中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如果电梯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在8小时内恢复。

    (四)乙方的维修工作应在甲方的监督下认真进行,不及时维修的每次扣除维修费总额1%。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__1_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维修部分报价表

    2.乙方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4.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文网址://www.jk251.com/jiaoshifanwen/145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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