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电话通知(通用14篇)。
律师电话通知 篇1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
函号:________
致: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________公司(下称“我方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负责处理贵司拖欠我方委托人房屋租金之事宜。在审查相关材料后,经我方委托人授权,本律师特致函贵司:
依据我方委托人陈述及提供相关材料,本律师了解了如下事实: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贵司与我方委托人签订了一份《______房屋租赁合同》,向我方委托人承租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月,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2、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贵司本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我方委托人支付租金,截止至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经逾期_____日未支付房屋租金,已构成违约。
鉴于贵司的上述违约行为,我方委托人特委托本律师郑重声明如下:
1、贵司与我方委托人签订的《______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日解除;
2、请贵司于收到本函后_____日内向我方委托人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
3、请贵司于收到本函后_____日内退出房屋,并按合同约定和我方委托人办理交接房屋手续。
若贵司逾期未按我方要求履行相应义务的,则本律师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我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一切后果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都一并由贵司承担。
特此函告,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2
致:
题: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现就题述事项向贵司正式函告如下:鉴于:
1、20__年11月2日,贵司与____________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石板材的采购事宜达成了《石材采购合同》。
20__年6月,双方已经完成了货物验收及结算,最终结算款为人民币466036元。
2、时至今日(20__年1月6日),经过多次沟通,贵司尚有人民币166036元(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零叁拾陆元整)未支付,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间个月。
3、《石材采购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约定:“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鉴于事项,本所律师代表公司向贵司郑重声明并通知如下:
1、请贵司务必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______公司支付石材余款166036元,同时,贵司还应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赔偿(暂计算为人民币元)。
2、如贵司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则本所律师将代理______公司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对贵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
(1)贵司应立即向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赔偿金。
(2)贵司赔偿因逾期付款而给公司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等等。
(3)贵司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如贵司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将被强制执行,贵司还将承担执行费用。
3、如贵司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赔偿金,则公司将部分免除贵司的逾期赔偿金。
为此,我们真诚希望贵司能继续与公司保持合作关系,并请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公司或本律师协商,归还相关欠款。
我们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切实保障贵司自身权益。
律师:
电话:
律师电话通知 篇3
____________先生:
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先生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人”),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以下称“代理律师”)就委托人与您债务纠纷一事向您致函。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陈述,代理律师了解到:________月,委托人委托您代为收取一笔款项,在收到该笔款项后您私自截留并使用,委托多次催款您未归还。
据此,代理律师郑重致函如下:
一、现代理律师代表委托人正式向您催款,望您们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委托人____________元整。
二、望您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谅的原则按时归还款项。如您拒不履行函告义务,代理律师将接受委托人之委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并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维权。委托人诉讼的,您还需承担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甚至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届时,您的信用和日常生活等将遭受严重影响。
特此致函,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4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
函号: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先生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先生的委托,特指派本所_______律师,就你对于我当事人名誉侵权的相关事宜,郑重致函如下:
据查证,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你先后多次跑到_______先生的公司进行谩骂吵闹,捏造事实、夸大影响,企图破坏我当事人的婚姻家庭,引起公司其他员工围观议论,不仅影响到_______先生在公司的名誉,还致使公司无法正常工作;在此期间,你持续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骚扰我的当事人及其家人,影响其正常生活,给我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精神造成严重困扰。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人侵害被侵权人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本律师认为,由于你的侵权行为,导致我当事人受到严重侵害,也给我当事人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基于你的侵权行为给我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名誉都造成了极大损害的事实,结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了妥善的解决相关事宜,现本律师慎重函告如下:
你应当及时停止骚扰行为,向我方当事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否则我的当事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途径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望你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我当事人联系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如若继续实施名誉侵权行为,我方将就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你侵权责任!特此函告!
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5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
_________有限公司:
北京市_________师事务所接受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合同款项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根据我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查明如下事实:___年___月___日贵方与委托人购销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购买______,总价款____________元,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贵公司在收到等额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总额;合同还约定由委托人完成______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由贵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调试验收合格十日内须支付完95%的工程款。后委托人按时交付太阳能设备,并完成安装和调试,经贵公司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贵公司本应按时支付全部约定款项,但至今仍拖欠_________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
上述事实表明: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和承揽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而贵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贵单位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按照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据我委托人陈述,仍然愿意与贵单位友好解决此事,敬请贵单位接收此函告后,及时支付欠款,避免双方诉讼之累。
本律师函以传真(快递)形式送达。
特此致函!
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6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
函号: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先生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先生的委托,特指派本所_______律师,就你对于我当事人名誉侵权的相关事宜,郑重致函如下:
风险提示: 律师函在对事实部分进行叙述时不需要像法律意见书那样详备,只需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简明扼要地将事实与双方争议的焦点总结出来即可。
律师函更多承担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不宜详述,言多必失。
据查证,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你先后多次跑到_______先生的公司进行谩骂吵闹,捏造事实、夸大影响,企图破坏我当事人的婚姻家庭,引起公司其他员工围观议论,不仅影响到_______先生在公司的名誉,还致使公司无法正常工作;
在此期间,你持续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骚扰我的当事人及其家人,影响其正常生活,给我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精神造成严重困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侵害被侵权人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本律师认为,由于你的侵权行为,导致我当事人受到严重侵害,也给我当事人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基于你的侵权行为给我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名誉都造成了极大损害的事实,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妥善的解决相关事宜,现本律师慎重函告如下:
你应当及时停止骚扰行为,向我方当事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否则我的当事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途径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望你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我当事人联系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如若继续实施名誉侵权行为,我方将就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你侵权责任!特此函告!
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7
律师函
:
XX事务所依法接受 (以下简称 )的委托,指派 律师就贵公司拖欠 借款的有关事宜致函如下:
年 月 日,贵公司与 签订《 》(合同编号为 ),借款人民币 元,借款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后, 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现今,贵公司未依约按期偿还 。根据贵公司与 签订《 》的约定,现要求贵公司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截止 年 月 日止,贵公司未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利息人民币 元。现郑重函告,请您于收悉本函后 日内足额归还所欠本息。
否则, 将授权本所采取以下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 在湖北省及武汉市媒体上公告催收;
二、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诉请人民法院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专此函告。
X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8
律师函
致: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司运营的_________网站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了标题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新闻/帖子,链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内容系别有用心的利益团体为诋毁我委托人的声誉并干扰我委托人正常生产经营而捏造,严重背离事实真相,已经构成对我委托人的诽谤和名誉侵权。作为媒介,贵司没有尽到对内容的审查责任,导致严重失实的内容信息在贵网传播,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侵害。
根据相关法律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贵网作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对于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理应承担禁止其发布、传播的义务。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
立即删除以上网页所刊登的内容,并采取技术手段禁止相关内容在贵网站的传播。否则我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法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因此所遭受的经济、名誉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月____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先生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人”),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以下称“代理律师”)就委托人与您们民间借贷纠纷一事向您们致函。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陈述,代理律师了解到: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委托人向____________出借资金____________元整,约定借款月息为2%,借款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______在借款人处签名并捺手印,____________在担保人处签名并捺手印。同时,您们将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共同共有的位于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抵押给委托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出具抵押权登记凭证,委托人为抵押权人。以上有《借条》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为证。另,______和______在借款时系夫妻关系。
借款后,您们按约定支付了______个月利息,至今尚有约______个月利息无理由止付。至发函之日借款已届期,您们未归还本金。
据此,代理律师郑重致函如下:
一、鉴于______和______的特殊身份关系,本次借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您们皆负有还款义务。望您们在收到本函之日起立即归还委托人借款本金____________元整,并支付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借款利息。
二、若您们未能及时履行前述“一”,委托人有权按照抵押协议拍卖抵押房产以实现债权。委托人不排除通过报案、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委托人诉讼的,您们还需承担相关诉讼费用,法院判决后仍未支付的,还将影响您们的征信。
特此致函!望慎思且妥善对待,以免讼累!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10
太原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府东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某的委托并指派我作为其代理律师,就贵公司与我委托人的工程欠款事宜,致函贵公司。如工作中给贵公司带来不便与困扰,悉请见谅。
根据我委托人的口述及提供的材料反映: 某年某月,李某某承揽了贵公司某合同段桩基工程,某年某月某日结算工程款为100万元;同年11月,又承揽了贵公司某合同段桩基工程,某年某月某日结算工程款为80万元。从20xx年至20xx年某月某日,贵公司分期支付李某某工程款,但至今尚欠李某某162355元工程款未付。贵公司虽承认此项欠款,但总以上游公司未支付工程款或资金链断裂为由一直推拖不予支付,李某某多次讨要无果。
本律师认为,市场经济的本质为法治经济,讲究守法经商,诚信待人,贵司理应实事求是地按期支付欠款。我们完全相信其他公司也拖欠了贵公司的工程款,但这不成为贵公司拖欠李某某工程款的法定理由。贵公司一直推拖不予支付的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也极大地损害了贵公司的商业信誉,并影响李某某工友及家庭的正常生活,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鉴于此,本律师郑重函告贵公司,请贵公司收到本律师函后,将所欠李某某工程款尽快支付,双方可不伤和气,以后还可以继续合作。否则,本律师将依照李某某的委托,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向贵公司追偿。届时贵公司将承担一切本可避免的额外费用之损失(如诉讼费、律师费、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金等),并不可避免地遭受商业信誉损害的后果。为贵公司计,敬请采纳本律师的建议,尽快归还欠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维持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相信贵公司会做出明智的选择,请及时与本律师联系。
特此函告,顺祝商祺!
山西府东律师事务所
杨建旭 律师
十月十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11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人力资源部门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工作电子邮件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乙方确认:本条所填写的联系方法是自己的有效联系方法,甲方就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向乙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以该联系方法为有效地址,上述地址变化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该地址发出通知即视为甲方已经送达,因地址不实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甲方向乙方工作电子邮件地址发出的通知也视为有效通知。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乙方从工作电子邮件地址向甲方人力资源部门电子邮件地址发出的通知也视为有效通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本合同终止日后,如双方未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继续在甲方处工作,乙方擅自继续工作的,视为乙方强制提供服务,甲方不受该服务的约束,但甲方追认的除外。
乙方属于(不属于)特殊岗位,乙方在上述合同期间承担了重要工作任务的,合同终止日后,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工作任务书》的约定完成工作事项,本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到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本顺延并非新签署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工作任务书》下达时,乙方无法接受该任务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作出乙方待岗的决定。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可以根据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调整乙方的岗位,或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安排待工待岗,新岗位和待工待岗期间的管理和报酬,双方同意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
为 (全国出差)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区域,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本合同、岗位聘用协议 以及附件《乙方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的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乙方加班应优先进行补休,在本协议解除前,乙方应进行补休。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请假制度根据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可根据其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及工资标准,适时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最低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甲方每月以下发薪金的形式,在每月上旬核发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按实际出勤计发,具体标准按甲方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十条 甲方将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乙方的收入在考虑到下列因素后,甲方可以随时进行调整,但如果乙方无法接受调整后的工资待遇,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1、公司的经营情况;
2、公司所在地区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物价的变化;
3、乙方能力与技术水平的提高程度及工作业绩;
4、乙方的岗位、职级变化。
第十一条:本岗位工资标准按企业同等职位水平参考计算,详见《员工起薪单》。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待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企业规章制度 执行。乙方待工、待岗和复工的程序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以下规定执行,以下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强行性规定执行。
甲方支付补偿的情况:
(一)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企业未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企业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系指乙方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主管领导以书面形式下达纠正通知的。
(四)甲方因破产、撤销或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合同期满后本合同终止的,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时,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甲方不支付补偿的情况:
(一)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本合同终止时,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
(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劳动合同时;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六)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所谓严重,系指乙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中关于的“应当”、“应”、“不可”、“不得”、“禁止”、“严禁”或其他限制性表述的规定。
(七)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八)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乙方填写虚假入职登记表信息,或未能及时更新职工登记表信息的行为,系对甲方的欺诈。
(十)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鉴于本单位目前没有工会,且乙方并非某工会会员,乙方同意在工会合法成立前,甲方可通知企业监事。)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未办理工作交接导致甲方转移手续客观上无法完成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补足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办理工作交接的开始时间为:乙方离职前 30 日( 年 月 日)
2、办理工作交接的场所为: 甲方办公室
3、工作交接的接受人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以上日期前往以上地址办理工作交接的,视为违约。因未办理工作交接导致甲方损失的,按《保密协议》处理。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乙方已经仔细阅读本合同,且了解合同内容和含义,仍有疑问的,乙方可自行咨询自己聘请的法律工作人员。
2、乙方已了解甲方处的规章制度,同意并愿意遵守这些规章制度的规定,并愿意遵守甲方经理办公会议会同监事会今后制订的规章制度。本合同与企业规章制度均是甲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存在冲突时,以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
3、乙方收到本合同时,有义务签收合同收据。
4、如乙方属于应负保密或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应按《保密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保密协议的有关约定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订。
5、企业规章制度的发布,乙方同意以工作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布。
6、关于知识产权的约定:
对于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而形成的职务作品(包括产品设计图、外观设计、设计草图、模型产品、 以及其他文字、图形、影像、电子数据文档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如作品的发布权、修改权、复制权、展览权、保护作品完整全以及其他著作权归甲方享有,乙方自愿放弃其署名权,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所形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如专利申请权等,属于甲方。但乙方作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乙方所得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作品、发明创造等,下同)不是执行在甲方的工作任务的结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同时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者商业秘密,则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下列情况仍归甲方所有:
(一)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二)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或者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予获得该研究、开发结果后的15日内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开发结果,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授权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研究、开发结果。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该研究、开发结果为职务开发结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研究、开发结果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该研究、开发结果实际为非职务开发结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乙方在离开甲方(不论何种原因)一年内所得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研究、开发结果,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费用。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欲继续提高或改进其在甲方工作时获得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必须得到甲方许可,否则提高、或改进后的成果归甲方所有,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费用。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时,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7、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乙方所介绍的有关情况的真实性。
(二)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和职业技术等证明)的真实性,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有重大不实;乙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已经终止或没有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因此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在甲方的宣传册、宣传画报、广告、展览图片以及其宣传资料中免费使用乙方的肖像;在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可以继续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制作的宣传资料中免费使用乙方的肖像。
8、培训费用:乙方未满服务期限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9、重要的劳动纪律:
在企业规章制度以外,乙方尤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设置任何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障碍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致使本人和/或他人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二)获取或者设法获取与乙方工作无关的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三)未经甲方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同意,在学术会议、产品订货会、技术鉴定会、展览会等会议或活动以及报刊、杂志、信息网络等媒介上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未经甲方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同意,擅自复制、交流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或将工作中获取的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及其他具有商业秘密的文件通过复制、下载、网络传输或其他方式带离甲方工作场所的;
(五)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或通过任何途径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六)未经部门负责人以上的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行为;
(七)故意删除、毁坏乙方使用或其他员工使用的电脑系统的程序、软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的;
(八)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包括但不限于有偿或无偿地担任顾问、董事等职务)或其他服务、劳务工作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有偿或无偿地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有竞争的业务行为,或直接或间接地持有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股份。
10、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前仍然存续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
11、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发放各类经济补偿的地点为甲方财务部,时间为工作交接办结后的法定工作时间,甲方无义务承担发放经济补偿的手续费、通讯费、邮费或其他费用,乙方未领取的,不视为甲方违反法律规定,不因此免除乙方应负担的义务和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保密协议》;
2、《销售人员责任书》;
3、《乙方工作要求(岗位职责)》《岗位聘用协议》;
4、《入职登记表(职工登记表)》
5、本合同订立时的企业规章制度,以及今后制订或修改的企业规章制度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文件、工作任务书、告知书和确认单等书面或电子文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收据
乙方确认: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阅读了本合同,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且已于当日签署一式二份,并收取了其中一份。
签收人: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12
公司:
律师事务所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律师负责处理贵公司与其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事务。
鉴于如下事实:
贵公司与**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合同》,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全部义务,但是贵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尚欠公司货款共计元
(¥)。虽然公司多次向贵公司催要此货款,但贵公司至今未能支付。贵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已经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
特此郑重函告:
一、鉴于贵公司和公司的友好合作关系,建议贵公司在收到此函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货款元(¥)支付完毕,公司将对贵公司的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不予追究。
二、如果贵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清偿欠款,公司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受理法院将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资产等诉讼保全措施,贵公司除依法清偿全部欠款外,还应承担违约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诉讼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三、建议贵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精神,及时向公司清偿欠款,妥善解决争议。
贵公司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致电:公司联系人:,电话:
律师:,电话: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公司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律师电话通知 篇13
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所接受的___委托,指派___律师、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律师电话通知 篇14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函号: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先生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先生的委托,特指派本所_______律师,就你对于我当事人名誉侵权的相关事宜,郑重致函如下:
律师函在对事实部分进行叙述时不需要像法律意见书那样详备,只需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简明扼要地将事实与双方争议的焦点总结出来即可。
律师函更多承担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不宜详述,言多必失。 据查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你先后多次跑到_______先生的公司进行谩骂吵闹,捏造事实、夸大影响,企图破坏我当事人的婚姻家庭,引起公司其他员工围观议论,不仅影响到_______先生在公司的名誉,还致使公司无法正常工作;在此期间,你持续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骚扰我的当事人及其家人,影响其正常生活,给我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精神造成严重困扰。
出具律师函一方的好处就是可以组织对你的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如果事实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事实;如果法律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法律;如果情理对你的委托人有理,那就强调情理,总之不管优势是什么,都要在你的律师函中对它们予以强调和渲染。在强调有利事实的同时,要最小化不利事实。你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让对方相信你的委托人是没有弱点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人侵害被侵权人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律师意见由需要送达对象做什么及不这样做的后果两部分组成。这部分就是合法恐吓部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事项,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注意在用词的时候一定要为双方和解留下空间。本律师认为,由于你的侵权行为,导致我当事人受到严重侵害,也给我当事人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基于你的侵权行为给我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名誉都造成了极大损害的事实,结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了妥善的解决相关事宜,现本律师慎重函告如下:你应当及时停止骚扰行为,向我方当事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否则我的当事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途径追究你的法律责任。望你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我当事人联系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如若继续实施名誉侵权行为,我方将就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你侵权责任!特此函告!请慎对之,以免讼累。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