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 范文大全
  • >教师范文
  • >导航
  • >医疗服务合同(汇集13篇)
  • 医疗服务合同

    发表时间:2024-03-25

    医疗服务合同(汇集13篇)。

    在学校,我们看过许多范文,一篇好的范文会让我们学到东西,通过阅读范文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阅读范文还能够让自己加深对写作的了解,那么,优秀范文的优秀模板有哪些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服务合同(汇集13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医疗服务合同(篇1)

    关于医疗服务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医疗信息咨询、医疗服务中介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成为甲方的“健康俱乐部会员”,期限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保健心得沙龙

    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服务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县医疗保险事业处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____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二章就诊

    第六条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七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医疗事故后应通知甲方。

    第九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甲方:________县医疗保险事业处(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名)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疗服务合同(篇3)

    甲 方: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博?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95%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医疗服务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以下称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甲方确定乙方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各项具体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有权就工伤保险管理和工伤医疗事项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有关规定,并在当地有关媒体公布乙方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

    第四条乙方应有一名机构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并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乙方应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本机构人员和工伤职工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第五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职工姓名、性别、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六条乙方应利用计算机手段管理,并根据自己有信息按规定做好工伤职工医疗服务、工伤旧伤复发诊断以及提出辅助器具配置建议等工作,及时向甲方据实提供工伤职工的就医信息。

    第二章 就医管理

    第七条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到乙方就医,未持工伤证件或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乙方应视同工伤职工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所需费用原则上向用人单位收取。

    第八条 工伤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乙方应认真审查其工伤证件,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证件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账,暂扣有关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工伤职工就医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乙方应建立工伤职工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伤病情、诊疗与支出情况等信息。住院诊疗者还应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科别、床号等信息。

    第十条工伤职工就医,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管理,并使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工伤保险医疗专用双联处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保存年限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办理出院手续。工伤职工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工伤医疗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乙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工伤职工,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转诊建议,并填写好申请单,听取用人单位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转诊手续。

    第十三条工伤职工认为是旧伤复发到乙方就医,乙方应查验其工伤证件,做出是否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诊断,并签署意见,报甲方审定后,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

    第十四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由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提出建议,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经甲方核准后到指定的协议康复机构或乙方的康复科室进行康复。

    第十五条 工伤职工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六条 乙方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伤职工门诊及住院有关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章 费用结算与给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照共同商定的方式、标准、范围、期限和程序等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汇总和费用明细清单。

    第十九条 甲方按规定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并按核定的项目、金额及时支付。

    第二十条 工伤职工在乙方诊疗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二)工伤职工诊疗非工伤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

    (三)在乙方就诊因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四)不符合物价政策规定的费用。

    (五)不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在乙方就府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结算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甲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有调整的,乙方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日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 协议期满前 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f

    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疗服务合同(篇5)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甲方职责和任务

    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乙方职责和任务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第三章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4年,自20__年1月26日至20__年1月25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疗服务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一、 乙方为甲方职工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

    二、 甲方如有矿难等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救治。

    三、 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流程进行诊治和体检。

    四、 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一般医疗急诊急救要先交费后看病。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未带现金需救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介绍信或联系人的意见先抢救后交费。

    五、 甲方在乙方体检,要先和乙方体检中心协商体检相关内容、人数、时间等。体检完成后 日内结清相关费用。

    六、 甲方在乙方就诊或体检,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乙方公司员工等同对待。

    七、 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以便医患双方掌握相关信息。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_日

    医疗服务合同(篇7)

    甲方:_______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治疗,_______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中国医院信息网站(_____、)的网络信息平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特色医疗信息服务

    二、合作时间:

    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权益: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5)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7)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中国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_____标准_____。

    6)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_____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_____标准不变。

    7)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四、其它:

    1)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协议中未及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疗服务合同(篇8)

    四十九、乙方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普通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劳社规[20__]7号)和《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劳社规[20__]26号)等办法年度进行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行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及时到账。

    五十、乙方应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费用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依据。因提供的结算偿付资料有误而影响费用结算的,由乙方负责。每月末,乙方可自行在网上医院打印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偿付结算表,并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上月医疗费用进行核对。

    五十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按绑定参保人数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金额的95%与乙方按月定额结算。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满意医疗服务,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低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按以下办法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50%归乙方,5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以下,8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40%归乙方,6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30%归乙方,

    7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60%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乙方克扣参保人待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结算医院享受本条款结余有奖资格。

    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超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甲方按调剂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予以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比例按照调剂金拨付考核评分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超支率成反比例计算,但最高拨付率不超过90%:超支1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95%拨付;超支10%以上,2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85%拨付;超支20%以上,3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75%拨付;超支30%以上,4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65%拨付;超支40%以上,5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55%拨付;超支50%以上的,50%以内部分按上款补偿,超过5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五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维持性血透治疗,参保人可在甲方选定的血透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做血透治疗。办理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按《        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维持性血透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__]27号)执行。少儿医保的大病门诊按《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五十三、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部分)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所有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项目费用,超标准部分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部分(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五十四、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采取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部分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1)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采取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一致的原则,计算近三年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平均值作为标准。

    (2)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3)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出部分的

    90%,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部分90%的总和÷医保住院总人次

    (4)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血管内球囊七项可支付的特殊材料费用按月单独偿付,不纳入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和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进行总结算。

    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医保住院特材总费用÷医保住院总人次

    五十五、经测算确定乙方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元,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 

    乙方按病种结算的病种名称及费用支付标准(ICD-10疾病编码)详见附件。

    五十六、病种住院、普通住院人次费用是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内(含起付线)的住院费用: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各类项目,包括诊金、床位费、诊查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化验费、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等各项费用总和(以下简称“医保费用”),即总医疗费用减去个人超医保范围使用的现金自费部分。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和病种住院标准的实际住院人次数和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转往外地治疗的病人人次数。

    (3)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的转诊病人规定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乙方医保办审核同意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审核报销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记入乙方当次的住院费用一并核算。

    五十七、乙方年度内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目录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控制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五十八、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所有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所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五十九、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1)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2)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六十、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1)月结算:

    每月普通住院、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2)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的,按标准支付;低于标准的,年度总结算时,实际发生费用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9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50%;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40%;低于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的,支付节约部分的30%。

    [(全年支付住院人次×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全年实际医保费用]×(医保记账/医保合计)×50%、40%或30%

    六十一、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由甲方核准转诊的疾病目录执行。由甲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核准报销,不记入乙方当月支付的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由乙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甲方核准报销,然后按以下办法与乙方结算:                                                  

    (1)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以内的,每一个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住院人次或一个病种住院人次。甲方将转诊人次及核准报销的费用记入乙方当月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2)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的,每一个市外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或病种住院人次费用。超出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病种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且在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分担90%,乙方分担10%。转诊人次和由甲方核准报销的基本医疗费用扣除甲方负担的90%费用后,记入乙方当年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年度总结算。

    六十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特指转诊目标医院)住院时予以刷卡记账;当需再次转诊到另一家定点医院,必须到结算医院再次办理定向转诊手续,才能在再转入的医院刷卡记账。

    经结算医院转出后,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结算医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部分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民工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六十三、 乙方为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六十四、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用单元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人民币    元。

    (1)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        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和        省增加的儿童用药、        市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内项目和部分少儿适用诊疗项目、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3)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 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结算。年度总结算办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六十五、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所有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六十六、每年1月,甲方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月平均医保费用为基础,扣除上年度已经预付的金额后,对乙方医疗费用实行预付,进行差额结算。

    六十七、乙方因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的违规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偿付给乙方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偿付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由乙方将违约金一次性返还。

    医疗服务合同(篇9)

    2022徐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是网为大家提供及整理发布,其中里面内容可阅读参考学习。徐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能帮助到大家需求和解决方案,看完能有所启发及帮到您!内容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编辑修改,相关内容可进行关键字搜索。

    2022徐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医院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03]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       (电话: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06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05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06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       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医疗服务合同(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为充分发挥_______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甲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医疗服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特约乙方为本企业的医疗服务定点医院。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2、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医疗资质证件的复印件,供甲方相关部门留存。

    3、乙方在为甲方员工诊疗过程中要做到以公平、高效、平价、优质的服务,保证医疗质量。

    4、乙方为甲方开通_________小时工伤救治绿色通道。

    5、乙方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将甲方病人转往上级医院救治时,应在转诊前通知甲方相关部门,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派出相关人员及车辆转送病人至上级医院。

    6、乙方为方便甲方病人就医,在甲方需要时可派出救护车,接送甲方病人。

    7、乙方在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乙方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甲方的帮助请求后尽快组织医护人员上门服务。并不得向甲方收取出诊费。(不含药品、治疗、化验、检查费等)。

    8、如甲方需要伤残鉴定,乙方可义务协助甲方到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单位进行伤残鉴定,乙方自身不提供对患者伤残级别的鉴定。

    9、关于伤残鉴定均由社会保障局指定单位出结果,鉴定结果与乙方无关,乙方对患者伤残鉴定的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乙方只提供甲方患者诊疗服务,患者伤残鉴定等级结果由甲方与患者自行协商解决;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出面,也不承担对甲方患者的任何赔偿。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甲方员工需要诊疗服务时,为乙方提供就诊人员属甲方员工的身份证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伤者的参保身份证明及详细的参保资料。

    2、甲方在重大工伤和严重疾病发生需要乙方救治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救治前准备。在救治过程中根据救治需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四、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1、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在甲方提供完整的参保证明资料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报销手续,结算社保应支付费用部分。

    2、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工伤参保者,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及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餐费、空调费等)应由甲方承担。

    3、诊疗结束后,如伤者为非工伤参保者,医疗费用及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提供甲方应付费用的相关结算清单。

    5、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相关费用结算清单后_____周内完成向乙方付款。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经双方协商顺延或在同等条件本公司优先,如不续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政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终止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调或调解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涂改部分无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医疗服务合同(篇11)

    模板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提供医疗服务的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医疗机构或医务工作人员,我们称为医方;接受医疗服务的一方当事人是病人,在此称为患方。以下是关于医疗服务合同模板,欢迎阅读!医疗服务合同模板【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方)关于乙方患病的有关问题,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患者基本情况:姓名:_____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已经充分了解了甲方本次医疗行为,对医疗程度认知已经非常清晰,乙方自愿不再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主动提出一次性解决此争议。

    第三条、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该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可能因本次诊疗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付款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收到款项后另行出具收据。

    第五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终结。

    第六条、乙方义务:乙方应保证对本协议内容保密,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并保证收到本款项后不再到甲方处闹事,维护甲方声誉。乙方保证对签订本协议不存在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协议内容泄露给

    第三方或者再次向甲方闹事或另行提出赔偿请求的,视为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甲方因之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之所发生的名誉损失、诉讼费用追偿损失、律师费用损失等。

    第八条、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_ 乙方:____日期:_____ ____日期:_____医疗服务合同模板【2】甲方:诊所;负责人:乙方(患方):;身份证号:;住址:患者基本情况:患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医疗服务合同模板【3】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指定乙方以公路整车配载方式发运,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互为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货物名称是国家准许承运的产品,甲方提供货物的一切准运手续。

    二、货物装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正常到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装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3.1此次发运货物为 _________,总运输量为__________车,货物总重量为_________吨,运输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3.2结算方法为:货物到收货地后,乙方开有效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到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必须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运输费用转入乙方账户,附账户明细。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1.货物运输前,甲方必须认真填写有关相关项目(收货人,发运件数,电话,收货地址)。

    4.

    2.货物因本身质量及运输手续不全等问题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车辆到达甲方公司,货物装运由甲方负责。到达甲方到货地点,卸货由甲方或指定收货方负责。

    4.

    3.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到达地址错误,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4.货物到达目的地,由甲、乙双方均派专人验收货物。

    4.

    5.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后,甲方保证乙方车辆在交货时间之后,4小时之内卸完货物。超出时间具体等待费用由甲方或收货方自行负责。超出费用按照40元人小时(一般司机为两人)计算。

    4.

    6.乙方严格按照包装标准装车,装车后乙方将对货物运输途中负全部责任,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

    7. 乙方按时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不能按时将货物运至地点,造成延误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

    8. 货物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如需要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费按千分之三收取。

    五、文本及时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服务合同(篇1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文本

    甲方: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乙方:××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零售药店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用药服务,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二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必须做到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乙方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相关的软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信息和调整情况以及参保人员的变动情况。

    第四条乙方应在药店的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辨认购药。

    第五条参保人员持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以处称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需要查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件有关项目是否与所持处方相符,准确无误后才能予以调剂。

    第六条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如因调剂不当出现药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配伍或剂量有疑义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予调剂。

    第八条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处方调剂时,应告知参保人员并负责联系其他定点药店进行调剂。

    第九条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药品时,乙方调剂完毕后,应开具收据并留存根以备核查。

    若需要支付现金(药品需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或其个人帐户已用完需用现金支付时,乙方要开具现金收据。

    第十条乙方按规定(月、双月、季)将参保人员使用个人帐户在乙方购药费清单交送给甲方以备核查(内容包括:参保人员姓名、保险证号、处方医疗机构、处方张数、药品品名、数量、药费等)。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交送审核的药费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乙方负责:

    (一)处方与基本医疗保险证明相关的资料项目不符,乙方仍予以受理;

    (二)参保人员持用伪造、变造或外观上足以辨认为不实处方,乙方仍予受理;

    (三)未依照处方调剂;

    (四)调剂的处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

    (五)出售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

    (六)违反国家物价政策,售出药品价格高于国家定价,其差价部分应予追回。

    第十二条乙方有出售假药、劣药、以物代药等不依照处方调剂以及药店与医院合谋骗取医疗保险金等违规情况,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建议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三条甲方如发现重复核付的药品费,应在下期支付款中扣除追回。

    第十四条甲方应于乙方送达药品费申请之日起×日内办理暂付事宜,暂付款按审核后总额的90%按期支付给定点药店,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情况最迟于次年×月×日前结算。

    医疗服务合同(篇13)

    在现代社会中,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一份重要文件。这份协议书详细阐述了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为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我们将详细阐述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和重要性。

    首先,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医生和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其次是医疗服务的内容和目的,例如就诊目的、诊断、治疗方案等。接着是医疗服务的时间和地点,例如就诊时间和地点、手术时间和地点等。然后是医疗费用和支付方式,例如就诊费用、药品费用、医保报销等。最后是医生和患者的权益和责任,例如医生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患者按照医嘱进行治疗等。

    其次,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首先,它明确了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权益和责任,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自己的行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患者也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责任,更有利于他们积极配合治疗。其次,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有助于维护医疗秩序和规范医患关系。在医学技术日新月异、医疗纠纷层出不穷的现实背景下,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的存在可以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最后,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也有助于保护医疗服务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通过明确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可以有效遏制不合理和不规范的医疗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竞争的秩序。

    然而,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的编写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是协议书的语言要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通常由律师或专业人士编写,但患者并非专业人士,他们需要能够理解和遵守协议书的内容。因此,在编写协议书时要尽量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其次是协议书的条款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需要具备一定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以保障医生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编写协议书时要注意条款的具体性、清晰性和逻辑性,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达。最后是协议书的更新和维护。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应当与医学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法律政策的变化保持一致,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

    综上所述,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是医生和患者之间一份重要的文件,具有详细阐述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权益和责任的特点。它对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和和谐,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编写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和不断完善。只有通过不断改进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的质量和效果,才能更好地保障医生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医疗服务的改革与发展。

    【医疗服务合同(汇集13篇)】相关推荐
    常用的对学生中考的祝福语集锦 【精】

    时间弹指一挥间,中考学生们的初中生活已经接近尾声,中考是一个公平竞技的平台,是改变命运最重要的一次机会,在临近时中考亲戚好友也都想把祝福送给中考学生,有哪些关于中考祝福语模板呢?教师范文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常用的对学生中考的祝福语集锦”,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单篇精选: 数学日记700字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按照个人习惯写一些文章,掌握范文的撰写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单篇精选: 数学日记700字》,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今天是20xx年的春节,早晨一起床,我们一家三口就穿上了各自的新衣服,开始忙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