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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演讲神采一二三

    发表时间:2022-01-13

    【www.jk251.com - 感恩教师演讲总结】

    在教师准备上台发言时,你可以先把发言稿写好并检查可以优化的地方,教师发言稿的撰写需要注意突出自己的观点,到底如何才能写一篇优秀的教师发言稿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演讲神采一二三”相关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六月廿七日应香港普通话演讲会会长之邀,参与香港电台普通话之直播节目,当日主题是:沟通和演说的比较。讲者包括政论界、翻译界、商界、文化界之人仕。也许笔者从事研究中西方文化艺术之故,嘉宾主持谢家亮先生临时着我首先作一个简短引子,介绍中西方文化之异同,在来不及知惊底下,开腔讲了一些我知我感的说话。

    也许有些人误以为演讲是西方产物,其实中国早在战国时代已有文人志士,在街头演讲舒发己见,苏秦被六国封相,都是因游说而来。三国诸葛亮舌战群儒更是后人耳熟能详。若言中西方沟通和演说的比较,不从地域、文化、风土习惯着眼,而单从一两个表情动作而评论高下,定然犯了以偏概全之弊。此外,很欣赏港台节目主持,可以把一个节目全权交予主持嘉宾,任其自由发挥。

    以下几点演讲神采,完全与当日言论拉不上关系,只是借题发挥,在此先写一些好的演讲,日后再写坏的,然后再写不好不坏的。无论如何,推广演讲,有助扩阔文化视野,不信请留意以下三种型号

    台上讲者舌灿莲花,台下听众悠然神往。好,京剧迷之欢呼声。如此讲者必是满肚子墨水,临场准备功夫充足,能被人冠以舌灿莲花者,其人定然语意精警,声调语气收放自如,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型号文采风流者也。

    他的眼神直逼着听者,举手投足坚定且具有无穷慑力,他的讲话毫不卖弄,亦无意显露其博大精深,语语道来针对时势掷地有声。偶然一句自嘲、一句幽默,便引起如雷笑声加掌声,这类讲者型号铁汉柔情。原素:无畏无惧加高瞻远触再加光明磊落,骨子里无情处却是有情。

    他知道自己要讲的是甚么,亦明了听众希望的是甚么,他不是文采风流中人,更无慑人之魅力。不过从头到尾的讲话,精简扼要,甚至言语表达不了的时候,辅以文字。整个过程像开荒与耕耘,没有大起大跌大上大落大笑大鼓掌,台上的人一边讲,台下的人一边抄,此型号,或可称为交心型。听众都是实用家,一手执笔,一手按纸,有人且备纸包咖啡,用来提神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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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校演讲致辞征文演讲


    论依法治校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学教授当了院长,一方面大讲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讲恶法亦法。他明确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学校有关机关制定的全部规章,而不管这些规章是人事处制定的还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

    至于有关机关是否对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执行这些规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愿管的。显然,在他看来,校规不过是学校有关机关整治师生的工具。

    这样的依法治校,只能让师生们更加寒心,只能搞坏依法治校的名声。任何法律都具有预先公布、同样情况同样处理和强制实施的技术特征,否则就不是法律。

    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可以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他告示上所说的黄金。

    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守法和执法。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的。

    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也是这样。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院长治下的某些“校规”是不配称之为校规的。

    例如学校房管科制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规定:博士一人一间,硕士二人一间,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三人一间。而实际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刚毕业的都分给两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给二人一间,理由是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

    七、八年书也还是两人一间,这时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这个学校里硕士被明确规定为贱民或私生子,否则即使根据恶法亦法的原则,这样的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

    恶法可以在法律的内容上不平等,但在实施上仍然必须是平等的;否则只能是人治。现在讲依法治校,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但是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在学校里实行商鞅式的严刑峻法统治,而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如果这样来理解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几个问题就是不能回避的。

    首先,依谁的法治校?学校不能超然于国家法律之外,它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校规只能规定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详的问题。那么这些校规应当由什么人或什么机关来制定呢?根据民主原则,我认为只能由民主选举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来制定。

    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享有提案权,而不能享有规章制定权。涉及学生利益的校规,还必须让学生代表列席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我并不主张赋予学生代表以表决权,除了学生年轻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校里是过客,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只有这样制定的校规,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遵守。

    校规只有这样制定,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至成为被动服从而又心怀不满的无所作为的被治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当按国家关于后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这一比例必须保证专职教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分别从教师和非教师中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除了规章制定权外,还必须拥有学校自筹资金的预算决定权和决算通过权。法律的权威必须由立法机关控制钱袋来保障,校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控制钱袋来维护。

    这样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是他们同样可以从依法治校中获益,他们将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这样的烦恼。其次,依什么样的法治校?简单地讲恶法亦法显然是不对的,否则就不会有“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了,当年的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可以凭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惩罚了。

    法律必须公平,必须保障被治者的权利;校规也一样。最起码,校规不得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冲突,不得以多数人的意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

    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这样的分房条件,就明显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相冲突。就校规讲恶法亦法,只有满足了以民主程序制定、不与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相冲突、不歧视这三个条件,才能说得通。

    但是一项校规如果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我们也只能说它是不合理的校规,而不宜叫它“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的校规,在正式废除或修改以前,我们仍必须遵守。

    再次,依法治校是谁治谁?现在讲恶法亦法的人心中,依法治校似乎指的是由行政部门来代表学校治教师和学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因为它一方面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又打击了广大师生依法治校的积极性。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我并不主张废除一切强制,但是一项法律或校规如果不是把极少数人而是把大多数人假定为需要强制的对象,它是注定要大打折扣并且要短命的。最后,依法治校怎么治?跟法律一样,校规也不能只有实体性的规定,还应当有合理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代表学校执行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须按规定程序执行校规。

    如果没有程序性规定,则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的有些内容已经由法律或法院的判决予以明确,例如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应当给申辩者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送达。

    起码,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执法者在无具体程序规定时凭良心操作,不得滥用权力。

    依法治校演讲致辞

    精彩演讲(公检法)演讲【荐】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歌德曾这样讲道:希望是生命的源泉,失去希望的生命就会趋于枯萎,所以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是怀着满腔的热血去追求一个又一个的希望。我也是如此,今天我的希望是当一名兴华法庭的庭长。

    我之所以燃起这种希望是因为我自认为具有四个方面的优势。第一,我具有十七年部队领导工作的经验。

    这十七年我从少尉到中校,从排职到团职,从基层到机关,先后组织了“802”军事演习的后勤保障,国庆35周年阅兵车辆献礼的训练,野战条件下器材保障机构的开设,基层党支部的整顿,部队普法教育、干部志愿的思想教育整顿等重大军事和政治活动,且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上级的多项表彰和奖励。第二,我具有勇于拼搏、敢于战胜一切困难的顽强作风和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干好一行的决心和毅力。

    在部队,当兵我是一个好兵,三年我进了三大步,当干部我是一个好干部,我年年能上新台阶,为此,我先后被警备团树为预防犯罪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指导基层先进个人,获得军队科学进步三等奖四项,四等奖两项,获得总参优秀论文三等奖一项,军队优秀论文一等奖一项,先后受到各级嘉奖十余次,三次荣立三等功,两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一次被树为学雷锋积极分子。第三,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环境能力。

    96年我从一名中校的团职军官成了兴华法庭的普通一员,但我靠在部队养成的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使我在极短的时间内便适应了环境,进入了情况,找到了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位置,那就是“0”的位置,我坚持从头做起,为了尽快的掌握专业技能,院长、庭长及周围的兄弟姐妹都是我最好的老师,大量的法学书籍是我最好的伴侣,我走到哪带到哪,走到哪学到哪,在进入法院三年多的时间里,我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虽曾因阑尾炎两次住院,但我仍然年年超额完成任务,并且大部分案子自己执行完毕,98年还被评为先进个人。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我彻底实现了由军官到法官的转变,由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现在对我来讲,审判工作已经是轻车熟路,执行工作也可算是得心应手。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和兴华法庭的同志们结成了密不可分的朋友,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配合默契,相互关系亲如兄弟。在三年零六个月的今天,我可以自豪的说:我没有辜负领导的希望,人民的重托,同志们的帮助也没有白费,我审结和执行的案子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执法过错。

    第四,我具有当今领导应具备的现代化知识。现在我不但具有装甲兵指挥学院政治指挥系的大专文凭,而且在部队我还自学了大量的法学知识和电子计算机知识及各种车辆的维修与驾驶,取得了北京人文大学法律大专文凭,取得了电子计算机程序员的资格及各种车辆的驾驶证书,到目前为止我除能独立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外还能熟练使用三种计算机语言进行编程和文字处理,并熟练驾驶各种车辆。

    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因为我是当局者,所以我认为我具备当一名兴华法庭庭长的资格和能力,假若我这一希望能成为有希望的希望之后,我的奋斗目标是:秉公执法,奋力拼搏,争创第一,我的施政纲领是: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齐心协力共创辉煌。

    我坚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有院党组的英明决策,有院领导的正确指挥,有同志们的鼎力支持,再加上我不甘落后的决心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相信我今后的工作一定会当一步新天地,一步一个新台阶。最后我用丘吉尔的一句名言来结束我的讲话,那就是:我没有好的奉献,有的只是热血辛劳和汗水。

    我没有任何乞求,只衷心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谢谢大家。

    精彩演讲(公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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